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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改善******空气质量,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结合我区实际,本着“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有关规定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早日实现***天蓝、地绿、气爽的美好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1.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对全区建设工程扬尘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施工现场做到“六化”要求(即施工文明化、工地围挡化、道路进行硬化、物料篷盖化、洒水降尘化、出入车辆清洗化),防治措施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渣土物料覆盖率、洒水清扫保洁率、渣土物料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冲洗率均达到100%)。施工现场渣土车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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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装载、密闭不严、不冲洗或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上路。建筑物拆除工程应实施湿法抑尘作业。新开工工地,未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前不得开工。2016年5月底前全面规范到位。
牵头单位:市政建设环保局
责任单位: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社会事业局、交通委、各办事处
2.渣土运输。规范渣土运输秩序,净化渣土运输市场,严厉打击“黑”渣土车、无牌无证车,严厉打击渣土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管理,建筑渣土要运至指定的渣土消纳场,严禁乱倾倒渣土,并采取覆盖、绿化等措施对渣土进行覆盖,防止产生扬尘。综合执法局制定渣土车整治实施方案,公安分局配合,2016年5月底前完成建成区内渣土车密闭改造、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全面整治任务。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各办事处
3.道路清扫保洁。加强源头控制,渣土物料运输过程杜绝先污染、后清理。全区建成区主干道路全面落实湿式机扫工作,非结冰气象条件下实施冲洗保洁。加强动态排查,对扬尘突出路段,加大清扫保洁和冲洗保洁频次。2016年6底前机扫率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交通委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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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混凝土搅拌站。各相关企业建立完善扬尘管理制度,突出抓好物料存放、装卸、运输、搅拌等产生扬尘环节管理,确保防尘设施正常运行,防尘措施落实到位。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的项目或扬尘治理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处罚;未取得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的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不得使用其生产的预拌混凝土。2016年5月底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市政建设环保局
5.物料堆场。工业企业、道路工程拌合站、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废渣堆场、经营性物料堆场,要结合生产经营物料特性,分类列出治理项目清单,逐一实施限期治理,完善配套扬尘防治设施。2016年5月底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市政建设环保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委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1.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制定项目准入导向目录,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重、化企业向专业园区聚集,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高排放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化工园区外停批、停建一切化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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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2.燃煤总量控制。
(1)科学制定***的燃煤削减方案,将燃煤控制指标分解到各乡镇、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2)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燃煤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80号)和《燃煤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4〕106号)的要求,***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要改为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实施拆除。
牵头单位:市政建设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3.推进清洁煤使用。辖区内用煤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劣质煤。工业企业要使用全硫含量≤0.5%低硫优质煤。对煤炭销售点定期抽检煤质,抽检数每月不少于总批次的25%,对销售不合格煤炭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及时在媒体予以公开。
牵头单位:质监分局,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三)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1.完成工业炉窑行业提标治理工作。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要求,对全区使用工业窑炉企业进行排查治理。2016年12月31日前,按照新标准要求—4—
做到达标排放(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碳≤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400毫克/立方米),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鼓励工业炉窑燃料改为天然气。
牵头单位:市政建设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2.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按照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统一部署,对加油站、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排查、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责任单位:市政建设环保局
3.全面依法取缔土小企业。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继续强化土小企业、燃煤小锅炉清理排查工作,对“小、散、乱、差” 等土小企业发现一起,依法取缔一起。实施动态管控,严防土小企业死灰复燃。定期对各办事处清理取缔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瞒报、漏报、取缔不到位的办事处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市政建设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四)加强面源污染源治理
1.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使油烟达标排放,禁止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油烟。加大露天烧烤整治力度,2016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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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生效)
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9日
生效日期2016年01月01日
章 节3章67条
效力级别法律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文件
文书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目录
1 法规条文 ▪ 主席令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 第六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 则
2 历史修改版本
▪ 2000年4月29日修订版
▪ 1995年8月29日修正版
▪ 1988年6月1日生效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5年08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第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2016大气污染】
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八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第十条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第十二条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
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
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
前款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第十四条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五条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时,应当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适时进行评估、修订。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十九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后,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并下达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控制或者削减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总量控制指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对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之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国家逐步推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
第二十二条
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的监测和评价规范,组织建设与管理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2016大气污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与管理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第二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监测的具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条件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承载力、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
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期限,并纳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
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工艺。
被淘汰的设备和产品,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损害评估制度。
第二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三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十一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
空气污染的调查报告(一)
在全国上榜的中国32个城市中,成都位列第25名,污染情况较严重。
这种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来源于烟囱和汽车尾气,对人体呼吸系统危害大。目前,成都市对此已有监测,今年还增加了细颗粒物监测等项目。
成都污染程度只比北京好一点?
该报告依据各国在20**年至20**年内的报告数据,测量了全球91个国家近1100个城市空气中小于10微米的颗粒物(即可吸入颗粒物)含量,主要分析指标为此类悬浮颗粒物的重量。
昨日,天府早报记者查询了世界卫生组织官方网站。该报告显示,可吸入颗粒浓度数据全球的平均值为每立方米71微克。美国、加拿大为全球空气质量最好国家。伊朗、印度、巴基斯坦的城市和蒙古首都是全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
相比以上亚洲国家,中国状况稍好点。报告列出的国内32个省会城市或直辖市中,成都可吸入颗粒浓度为每立方米111微克,排名国内城市第25名,污染情况较严重。
此外,海口污染指数最低,兰州污染指数最高;北京每立方米121微克(第28)、上海每立方米81微克(第11)、广州则是每立方米70微克(第7)。
本土空气监测全市38个监测点
成都有无关于可吸入颗粒物的监测?对此项又是如何监测?
昨日,天府早报记者在成都市环保局网站看到,首页左侧边栏公布着成都市中心城区和周边区县每日和预报明日的空气污染指数。根据其显示,大成都范围内空气质量基本都是良,而主要污染物则基本是可吸入颗粒物。
目前,成都市共有38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均为自动监测站),其中8个国控监测点位,分别位于人民公园、草堂寺、梁家巷、沙河铺、金泉两河、三瓦窑、十里店和三道堰。成都中心城区每天的空气污染指数,就是来源于这8个点位。
今年,成都市被环境保护部列为全国26个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试点监测工作城市之一。成都对空气中污染物的监测,将从原来的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等3项,增加为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等共11项。
可吸入颗粒物pM10
pM10指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它能够渗入到肺部并可能进入血液循环,引起心脏病、肺癌、哮喘和急性下呼吸道感染。每年全球有200多万人因吸入细小微粒而死亡。汽车尾气是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来源之一。
可吸入颗粒物pM10:空气中的“隐形杀手”
成都中心城区8个监测点位
人民公园、草堂寺、梁家巷、沙河铺、金泉两河、三瓦窑、十里店、三道堰主要来自烟囱和汽车
通常,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简称为pM10。可吸入颗粒在空气中存在时间较长,一般来自于污染源的直接排放,而其中主要来源就是汽车尾气排放和工业烟囱废气的排放;另外还包括由环境空气中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其它化合物互相作用形成的细小颗粒物。而在室内,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来源于厨房,烹调时候燃料不完全燃烧或油烟等,同时建筑材料、宠物的皮毛微粒也能造成可吸入颗粒。
对身体危害大
根据世卫组织关于空气污染影响的文献,每年全球有200多万人因吸入室内和室外空气污染中的细小微粒而死亡。粒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的pM10微粒,能够渗入到肺部并可能进入血液循环,引起心脏病、肺癌、哮喘和急性下呼吸道感染。
世卫组织呼吁,如果pM10从年平均值70微克/立方米降至年平均值20微克/立方米,预计将减少15%的死亡率。
空气污染的调查报告(二)发现问题:
在庭园里种些花草,不仅能美化我们的家,还能净化我们四周的空气,让我们呼吸的空气更清新。因此有人说,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庭园就像一个不停工作的天然“氧吧”,能提供我们所需的清新空气。但近几天我发现我家的天然“氧吧”“罢工”了,每天清早我到院子里,再也呼吸不到以前那种清新的空气了。这是怎么回事呢?是什么令到我家的天然“氧吧”停止工作呢?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那个“凶手”揪出来!
调查研究结果:
针对上述事件,我查阅了大量资料,综合我对花草、树叶的连日观察,发现嫌疑最大的是近日车辆的频繁来往,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加上附近的一些食店排放出来的油烟因近日风势不强,得不到有效的散解,被花草、树叶过量地吸收,造成叶片表面气孔被尘粒堵塞,以至它们不能“工作”。我咨询了相关老师,老师认为这种可能性很高,让我回家去试验一下。于是我回去采了一些花草样本,把它们栽在室内,定期让它们照射阳光,浇水次数加密,几天后,和其他的比较一下,发现经我“悉心照顾”的那些花草比外面的生长得好多了。根据我的实验结果,我把每天浇水的次数加密到每天3次,经过我一个多星期“苦心经营”,“天然氧吧”终于又恢复了正常的工作,每天为我们提供着清新的空气。
研究结论:
综合以上所述,我得出了结论:“天然氧吧”的停止工作,是因为周围空气污染的日趋严重,使花草过量地吸收了空气中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及空气中的悬浮粒子,以至花草、树叶中用于进行光合作用的气孔被堵塞,机能超荷,停止工作。我终于把这个“凶手”揪了出来
研究后的思考:
通过这次调查,我很高兴能找出“真凶”,与此同时,我也不禁为人类的未来而担忧:我家的庭园已是如此,全球6亿公顷原始森林将面临如何的挑战啊!它们没有人为它们浇水,还要忍受人类给它们带来的痛苦。人们在尽情享受大自然的成果时,何曾想过大自然——这位人类的母亲正在承受无限的伤痛。众所周知,人类生活的环境有三个重要的因素:大气、陆地、海洋。可有谁会想知道这三个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因素正在被一些不法商人一点一点地破坏着!我可不想这些“天然氧吧”、“气温调节器”被破坏,到那个时候,出动调查的可就不止我一个人了。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防止这些凶案的发生吧!
空气污染的调查报告(三)不说很远,就说我儿时吧!那时,在我们农村,空气还非常得清新,我们在阳光下玩耍,几乎看不到灰尘,蓝天白云就在我们头顶;站在高处,可以望很远很远但是,这些都是过去的情景了,现在,很少地方有这样的环境,即使有,也很少有一望无际的,而更多的是高高的烟囱和飞奔的汽车。
蓝天白云已经不常见了,也就是说这样的时代就要终结了吗?不,我们要留住这样的时代,不让它终结。左图的情景还是我运气好的时候看到的呢!现在,我们只能偶尔或是在梦里看到这样的美丽天气了。如果一直这样持续下去的话,那么,将会提前进入“20**”。
目前,科技发达,发明出了许许多多的机器,浪费了无数的金钱,但是,其中的相当一部分是不利于健康并污染空气的,为什么人们不去发明一些净化空气的机器呢?这说明人们对大气污染并不重视。
我们时常会在家里或路上闻到臭味,这些臭味中含有有毒物质,危害我们的健康。这就是我们做的恶事而得到的报应。我们一定要减少空气污染,回到清新空气的时代。
污染的来源及分析
大气污染来自多方面,但是,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和大规模的工矿企业,这都是人为产生的。当然,也有天然污染,可是这不会带来大危害。
在我的观察中,大概有下列几点:
1、人们把柴烧完的灰直接往路边或桥下一倒,虽然倒的时候没什么大碍,但是,以后事就多了。风一吹,就把这些灰吹得满天飞,这样,不仅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还影响了我们的健康。使大气中布满灰尘,有人说:“这点灰尘算什么?”对,这点灰尘是不算什么,可是,如果人人都去像这样倒,影响就大了。如果下雨,还会把这些灰带入水中,污染我们的水资源。不止这些,这些灰还会影响环境。我们要尽量少倒或不倒这些灰。
2、菜市场也是一个大问题。现在,菜市场是几乎是我们每天都要光临的地方,因为我们每天都要吃菜。菜市场是一个大地方,人多复杂,不好管理,所以,就引起了很多的问题,如:环境问题,争吵事件……这些问题都能够在菜市场里看到。菜市场是个污染极大的地方,人们把枯黄的蔬菜直接扔在角落里,越积越多,最后,就会发臭,引来很多的虫,并污染空气。(
3、一些工业厂,在厂里竖起高高的烟囱,这些高高耸起的烟囱,时常会冒出一阵阵的浓烟,非常地刺鼻,严重影响到周边地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每当从这些厂家旁边走过,我就会闻到一些臭味,要匆匆的离开,单单从边上经过,就已经这样了,那么生活在边上的人,他们所遭受的困扰可想而知了。我想,他们在这些工厂旁生活了十几年,已经习惯了这种气味了吧,所以也就不会感觉的什么,但是,他们其中的有些人有可能早就生病了,虽然他们自己没感觉,可是,这样持续下去就有可能威胁生命。在这些厂的旁边,特别是夏天,有些时候都不敢打开门窗通风,周边的群众大多都抱怨不断,令我不禁对这家工厂有些讨厌。相对于周边居民,这些厂家对工人的健康影响要大得多。
4、除了这些,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的污染要更大一些,汽车尾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会增加慢性呼吸道疾病的发病率,损害肺功能。二氧化硫在大气中含量过高时,会随降水形成“酸雨”。其中的铅化合物可随呼吸进入血液,并迅速地蓄积到人体的骨骼和牙齿中,它们干扰血红素的合成、侵袭红细胞,引起贫血;损害神经系统,严重时损害脑细胞,引起脑损伤。当儿童血中铅浓度达0.6~0.8ppm时,会影响儿童的生长和智力发育,甚至出现痴呆症状。铅还能透过母体进入胎盘,危及胎儿。还有一个令人恐慌的数字:汽车每燃烧45升燃料,就会向大气层排放9—10公斤二氧化碳。
5、臭氧层空洞,臭氧层是大气平流层中臭氧浓度最大处,是地球的一个保护层,太阳紫外线辐射大部被其吸收。臭氧层空洞对人类来说危害是很大的,1、会增加皮肤癌:臭氧减少1%,皮肤癌患者增加4%-6%,主要是黑色素癌。2、损害眼睛,增加白内障患者。3、削弱免疫力,增加传染病患者。不仅如此,还会严重影响别的生物。这是目前最严重的大气污染示例,我们能做的,就是不让它增大。
大气污染解决的措施
1、要大量宣传,提高人们的觉悟与认识,加强环保意识。2、要进行废物回收利用,减少对森林树木的砍伐,还要加强对白色污染的处理,少使用塑料制品。3、要对清洁方面作改进。4、改变生产工艺,采取无害工艺把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5、改变能源结构,尽可能采取无污染或低污染的能源,如太阳能、天然气、水力、地热等。6、严格选择原料和燃料,尽可能使用低硫少灰的燃料,采取预处理措施。如洗煤脱硫、重油脱硫。或者建设焦炉,变一煤为气焦双收。变有害物多的原料和燃料为无害少害的原料和燃料。7、在燃料一定的情况下,改进燃烧方法,如改造设备变旧锅炉为新型锅炉。这是节约燃料。降低有害物排放的有效方法。8、实行集中供热,把分散的小锅炉房集中起来改为大型锅炉。提高热效率减少污染。据调查,集中供热比分散锅炉房供热可节约燃料20%一30%,减少排尘30%一50%。9、改变用煤做饭烧水的状况,大力发展炊事能源煤气化和电气化,减轻因烧煤引起的城市大气污染。
除了这些,现在人们已经有觉悟并投入到实际行动中来了。就比如说20**年中国的世界博览会中就体现出来了。
去过上海世博会的人都见过这种车子吧。这些车都是由新日电动车提供的。不要小看这些车,120辆新日四轮电动车服务于世博园区,减排约为303吨,相当于全年在世博园种植了6530棵4O年的参天大树的效果。而300两轮电动车节能效果同样不可小视。一辆电动车替代摩托车每天行驶60km,全年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1.2吨,半年为0.6吨,300辆世博车减排180吨。以上累计减排483吨,相当于在园区内种植了10409棵4O年的参天大树的减排效果。我们现在日常生活中最好也都换成这种车,这样就能有效的减少碳排放。
感悟
现在,人们已经行动起来了,这是可喜可贺的,但是,这行动的力度还不是很大,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能支持和投入到防大气污染。
要保护好我们的大气环境,首要要从我们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要保护好大气的传播者,让更多的人知道大气污染的危害,让他们用实际行动来表现。
我们非常希望有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我们也为此在努力,虽然不能马上见效,但是,怎么也要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努力总会见效,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大营运车辆尾气排放污染管理,加快营运车黄标车淘汰更新速度,推行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的使用,进一步减轻我市营运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关于制定治理雾霾天气各类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雾霾的八项措施》等法律和文件。
三、整治范围
我局实施的交通工程施工场地;从事道路客运、旅游包车、货运(含危货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销售的企业;我局公务及执法车辆中环保部门认定“黄标”的车辆;港口码头散货堆场;超标排放的营运车辆。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达到降低污染,节约能耗,提高效率,切实改善大气质量。
(一)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管,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切实降低扬尘、有效节约资源。
(二)通过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推进环境保护、绿色低碳交通,转变道路运输发展方式,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尽最大责任。
(三)杜绝无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的车辆从事营运。
(四)推行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的使用,进一步减轻我市营运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五)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建立科学、规范的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五、整治措施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监控,通过应用新能源、新材料、新方法,不断降低扬尘、减少土地利用,提高节能减排效率。从2016年起结合淮海路盐河桥、承德路跨大运河桥等项目重点实施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开展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日常检查。由淮海路盐河桥、承德路跨大运河桥、高良涧船闸扩容工程、京杭运河黄码大桥等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建联合检查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明确检查工作任务与目标。
2.严格控制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对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加以严格控制,切实开展蓝天工程。
3.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溅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4.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目标化管理。在淮海路盐河桥、承德路大运河桥等项目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治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督促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目标化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施工区域的围栏封闭。根据规划红线范围,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从2016起严格要求在建项目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2)施工场地的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3)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5)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①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②施工用的粘土砖、加气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③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6)脚手架清理、拆除扬尘污染的控制。在脚手架顶部设置喷雾装置,以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脚手架设专人检查、维护,严禁擅自拆开。在使用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向外、向下散落。清理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废料时,应采用洒水和吸尘措施,禁止直接掀翻、拍打底笆板。定期对沾上灰尘的密目网进行清洗,周期为2-3月一次,及时更换破损严重的密目网。拆除前,应先行清除脚手架中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
(7)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混凝土、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混凝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使用商品混凝土。
(8)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木工加工棚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9)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10)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11)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12)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3)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5.沥青混合料实行集中场站搅拌。2016-2016年承德路跨大运河桥等各项目对沥青混合料实行集中场站搅拌,其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搅拌场站必须设在离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300m以外的下风向处,且不能采用开敞式或半封闭式沥青熬化作业。
6.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对违规扬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
(二)公共运输
1.推进公交优先战略落实,不断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推进城市客运枢纽、公交站场和换乘体系建设,实现市内公共交通体系与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之间无缝衔接。2016年底前出台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推广智能交通管理。
2.建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核查和准入制度。严格把好源头关,实行尾气排放一票否决制。对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新增客货运输车辆,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开展燃油消耗量核查工作,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相关部门在审批新购、新增、更换营运车辆时要严格把好车辆燃油消耗量核查关,对不符合限值标准的车辆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保证排放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进入营运市场。
3.落实尾气排放定期检测工作机制。结合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和等级评定检测工作,落实尾气排放定期检测制度,全年检测不少于18000辆次,严禁尾气检测不达标车辆开展道路运输经营。
4.加快淘汰老旧车辆。积极鼓励运输企业加快老旧车辆淘汰老旧柴(汽)油车辆步伐,大力提倡使用LNG燃气车辆。对原有暂时不能报废的营运客货车辆,督促运输企业采用发动机的更新、大修等方法进行治理。2016年,全面完成1300辆出租汽车油改气工作,投放80辆新型环保公交车,对市区800多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后,全部更新为油气双燃料车辆,投放200辆新型环保客货车。配合市公安局开展营运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2016年底前,基本淘汰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营运客车和中、重型营运汽油车以及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车。
5.加强维修企业管理。严格执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动车排放型式核准目录》,落实抽查制度,每年抽查维修企业不少于50家,严禁维修企业维修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6.加强营运车辆报废监管。督促各运输企业建立营运车辆报废管理台账,确保营运车辆报废走合法程序,不得私自倒卖。检测部门要逐步建立营运车辆尾气检测数据库,并支持网络连接功能,具有内容齐全、查找方便、操作简单、远端监控等特点,使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7.加强渣土、驾校、执法车辆管理。加大驾校、执法车辆排放标准的管理,加快老旧驾校、执法车辆淘汰步伐,凡经维修后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坚决予以淘汰,尽量减少执法车辆的使用频率。对渣土车采用新的全密闭技术标准,实行全封闭式密闭运输。
8.开展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大力推进内河船舶“油改气”。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淘汰一批非标船型和老旧船。积极开展施工机械环保治理和环保标志管理,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
(三)港口码头
1.加强港口码头粉尘防治。2016年在盐化工通用码头和楚州海螺水泥码头开展增设吸尘装置试点工作,在运输过程中采用过滤、清灰和粉尘收集等措施,避免粉尘向大气中排放。新建散货码头,在设计阶段,根据装卸工艺考虑设置相关防尘装置和增加场区绿化面积,以减少传输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和对大气的污染。
2.强化散货堆场扬尘治理。督促港口经营人制定散货堆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并安排专人对散货堆场和港区道路不定期进行洒水抑制扬尘。对电厂煤炭等用量较大、用途专一,且易产生粉尘的货物,逐步试点实行封闭存储,以从根本上解决露天堆场所产生的扬尘对大气污染现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是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有力举措,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治理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大纪念日宣传平台,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认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的普及推广,加强大气污染危害宣传,加强交通运输活动对雾霾等污染相互影响机制等课题的研究。鼓励、支持建设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努力控制污染源头,有效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四)加强考核督查。强化对全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力度,突出重点监督,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凡媒体曝光、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在年终考评时予以扣分。
大气污染治理宣传标语
1、坚定信心,狠抓源头,重拳出击,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2、还天空一片蔚蓝,建我和-谐家园。
3、改善空气质量,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4、做美城市增福祉,做强省会添分量
5、向空中排毒气,就是自己杀自己。
6、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7、发现环境污染请及时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
8、保护空气,就是保护我们的肺。
9、环境保护从我身边做起。
10、科学发展,生态优先,环境改善,环保先行
11、蓝天不是垃圾站,废气莫向空中排 。
12、治理环境污染重现丽日蓝天 。
13、大气污染防治标语集锦:
14、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15、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强力推进省会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治理,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努力改善省会生态环境
16、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战,让天蓝水清地绿目标早日实现
17、生命来源自然,健康来自环保。
18、同呼吸共担当齐行动
19、祖国要和-谐,蓝天要净洁
20、让绿水更绿,让蓝天更蓝,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21、破坏环境,就是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22、洁净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是我们共享的,每个人都应对环境保护尽一份义务。
23、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24、下大力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地绿”攻坚战
25、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创建生态宜居城镇
26、请别乱坎树林,让空气更加清新
27、环境与人类共存,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保持大气不污染,就是保护你自已 。
大气污染环保宣传标语
1、科学发展,生态优先,环境改善,环保先行
2、做美城市增福祉,做强省会添分量
3、破坏环境,就是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4、生命来源自然,健康来自环保。
5、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创建生态宜居城镇
6、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7、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战,让天蓝水清地绿目标早日实现
8、下大力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地绿”攻坚战
9、请别乱坎树林,让空气更加清新
10、治理环境污染重现丽日蓝天 。
11、科学发展,生态优先,环境改善,环保先行
12、蓝天不是垃圾站,废气莫向空中排。
13、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14、保护空气,就是保护我们的肺。
15、向空中排毒气,就是自己杀自己。
16、下大力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地绿”攻坚战
17、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战,让天蓝水清地绿目标早日实现
18、让绿水更绿,让蓝天更蓝,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19、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创建生态宜居城镇
20、治理环境污染重现丽日蓝天 。
21、洁净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是我们共享的,每个人都应对环境保护尽一份义务。
22、请别乱坎树林,让空气更加清新
23、坚定信心,狠抓源头,重拳出击,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24、同呼吸共担当齐行动
25、发现环境污染请及时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
26、改善空气质量,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27、生命来源自然,健康来自环保。
28、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29、同呼吸、共担当、齐行动
30、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31、大气污染防治标语集锦:
32、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强力推进省会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治理,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努力改善省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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