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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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化考勤制度的通知
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第一篇

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化考勤制度的通知 甲醇厂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根据《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若干规定》(兖煤榆能发〔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甲醇厂生产实际,现对信息化考勤制度进一步规范,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长白班人员有效考勤时间

上午上班签到07:00-08:00;

上午下班签退12:00-12:30;

下午上班签到13:00-13:30;

下午下班签退17:00-18:30。

二、倒班人员有效考勤时间

1.早班人员:

早班人员上班签到时间07:00-08:00; 早班人员下班签退时间16:00-17:00。

2.中班人员:

中班人员上班签到时间15:00-16:00;

中班人员下班签退时间00:00-01:00。

3.夜班人员:

夜班人员上班签到时间23:00-00:00;

夜班人员下班签退时间08:00-09:00。

三、安监处倒班人员有效考勤时间

白班大班人员上班签到时间07:00-08:00;

白班大班人员下班签退时间20:00-21:00。

夜班大班人员上班签到时间19:00-20:00;

夜班大班人员下班签退时间08:00-09:00。

四、考勤次数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白班人员考勤4次/天,其他人员考勤2次/天。

五、相关规定

根据甲醇厂生产实际,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考勤,在考勤有效时间内考勤,均视为正常出勤,迟于上班时间10分钟之内按照迟到处理,早于签退时间10分钟之内按照早退处理,其他没有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虚勤处理。长白班人员每天每迟到及早退三次,视为旷工一天。其他具有特殊上班模式的考勤的单位,可由部室(车间)制定考勤办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执行。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信息化标准管理制度
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第二篇

信息化标准管制度

1.管理制度标准化

1.1 质量控制

1.1.1.控制目标

全标段工程整体质量达到世界一流客运专线标准,经得起运营的考验和历史的检验。

全部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实车最高检测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的110%,开通速度达到250km/h设计速度。

1.1.2.责任体系

1.1.2.1.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标段质量管理组织领导,项目经理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副经理

副 组 长:党工委书记、总工程师、各驻地经理

组 员:项目部副经理(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工区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项目安质部。

1.1.2.2.职责分工

项目经理部: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哈齐客专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

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标段施工质量负责。

工区:在项目经理部、驻地经理部领导下负责管段内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指导,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工区施工质量负责。

1.1.3.质量保证管理措施

(1) 落实质量监督制度。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全过程接受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哈齐客专公司及政府部门质量安全监督,同时公布质量社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 加强施工图审核和现场核对优化。

(3) 加强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案审查。

(4) 严把原材料进场质量关。【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5) 加强质量的过程控制力度。

(6) 过程检验和专项检验相结合。试验室须按规定项目和频次进行原材料和工程质量的检测试验,见证试验的项目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在场监督下进行。

(7) 坚持样板引路。

(8) 严格质量检查验收。强化每道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1.1.4.考核评价

由哈齐客专公司依据《施工单位质量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对本标段施工状况进行质量信用评价,项目经理部根据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对工区施工质量进行考评奖罚。

1.2.安全控制

1.2.1.控制目标

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落实到实处,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施工过程中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遏制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杜绝因施工引起的特别重大和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遏制因施工引起的铁路交通事故。杜绝责任性死亡事故。无责任性安全生产大事故,无既有线行车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

1.2.2.责任体系

1.2.2.1.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专职安全工程师,组长为项目常务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标段工程施工安全负总责;副经理、驻地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工区经理为组员,由项目安全质量部负责标段安全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

驻地经理部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项目经理部安委会的派出机构,配备相应机构和专职安全工程师,配合项目部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各工区按施工人员的1%-3%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设专职安全工程师,施工作业队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1.2.2.2.职 责

项目经理部:建立本标段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和哈齐客专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标段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监控和评估本标段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本标段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检查和落实;督促各工区投入足够的安全经费,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配齐安全检查人员;制定项目部相关部室和各工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工区:建立本管段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哈齐客专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制度;制定本管段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监控和评估本管段安全生产状况;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投入足够的安全经费,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配齐安全检查人员;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2.3.安全生产管理重点

1.2.3.1.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内容

跨既有公路、铁路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和落物伤人;防现浇梁支架垮塌、防掉梁、防起重机和架桥机倾覆;防洪防汛;严防爆炸发生;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等。

1.2.3.2.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工点

沿线跨越省市级以上公路干线的桥梁结构施工点较多,且线路走向与既有线滨洲线平行。

1.2.4.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各工区按照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

求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包保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

1.2.4.1.安全制度和保证措施

各工区根据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工区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制度、有考核、有奖惩,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1.2.4.2.安全管理综合措施

(1)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2)安全生产检查

(3)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4)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5)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6)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7)安全检查记录

(8)隐患整改

1.2.4.3.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

工区在危险性较大工程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经理部批准,报安全监理审核后下发执行,建立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方案的论证制度,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钢筋焊接加工、车辆运输、施工用电、跨既有铁路、高速公路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
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第三篇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行业对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形成统

一、有序的信息化设备管理体系,根据国家局、省局、市局关于切实加强信息化设备使用效率、提高信息化设备运维管理水平的要求,并结合我市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局(公司)各科室、部门、中心及各县级营销部、劳动服务公司、物业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化设备分为:

一、员工使用办公设备

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一体机、摄像机、照相机等信息化办公设备。

二、机房设备

包括机柜、机房电源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光端机、空调、UPS等放置在机房的一切设备。

三、视频会议设备

包括视频会议终端、调音台、功放、反馈器、无线麦、音响、话筒、显示屏、电视机、电子显示屏、投影仪、幕布等视频会议室使用的相关设备。

四、安防设备

包括安防系统、工控机、摄像头、红外线对射、报警装置等涉

及安全防护的设备。

第二章 信息化设备入库【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第四条 对信息化设备的入库管理,包括验收、入库、付款及入账四步流程。

第五条 验收流程。由市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财务科协同按流程对每台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由信息中心对入库设备生成《信息化资产登记表》(附表1)。

第六条 入库流程。

一、《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中记录的设备信号、品牌等数据应与财务科资产表数据保持一致。

二、《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一式三份,办公室、财务科、信

息中心各执一份保存。

三、信息中心负责协调解决在验收过程中出现的设备质量或规

格型号问题。所有的信息化设备一经确认验收入库后,信息中心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 在验收完成后,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和办公室资产管理

员对设备进行铅封。

第七条 付款流程。验收入库完成后,由信息中心负责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经市局领导审批后,报市局财务科进行付款。

第八条 入账流程。由财务科负责对资产进行入账,并录入NC系统自动生成资产编码。

第三章 信息化设备领用

第九条 提出申请。已经入库验收的信息化设备申请领用前,需向市局财务科核实确定存在预算后提出申请,填写《资产领用审批表》(附表2),经市局相关部门及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若无预算,需在半年度预算委会议上提请追加预算项目,在省局批复同意并设备购置完成后再次履行申领手续。

第十条 设备领用。

一、在市局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填写《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领用单》时,要保证填写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

二、 信息化设备领用人要对已领用的设备进行信息核实。重点检查设备型号、配置信息、铅封号码等信息是否与市局办公室资产管理员提供的数据一致。

第十一条 信息化设备一经领用,市局(公司)将不再负有责任。 第十二条 计算机设备在领用之时属于成套领出。严禁在领用后随意调整显示器及主机的搭配。

第四章 信息化设备使用

第十三条 信息化设备一经领用,即确定了具体责任人。使用过程中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

第十四条 计算机设备使用制度

一、严禁私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硬件或未经允许私自接入外网。

二、不准私自交换机器,如工作需要应向市局信息中心、财务部门申报做备案调整,新加的设备要及时向市局信息中心提出申请,

信息中心备案同意后才可使用。

三、要定时对计算机资料进行整理,杀毒,重要资料在非系统盘做数据备份。

【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四、在办公计算机上使用移动设备时(如U盘,数码相机存储卡等)应当先查杀病毒再打开移动设备,取下时应当断开该设备再取出。

五、使用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每天离开计算机前应做到及时关机并切断电源,注意随手关好办公室门窗,上班注意检查使用设备是否安全。

六、 市局信息中心对全市行业的计算机进行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

第十五条 机房设备使用制度

一、机房应保持设备干净、室内清洁,不允许在机房内吸烟,吃东西、喝饮料、扔杂物。

二、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烟、焚烧任何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

三、机房用电量严禁超负荷运行,禁止使用时,应按规定操作,确保安全。

四、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五、机房内应定期除尘,在除尘时应确保信息化设备的安全。

六、机房内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设备或物品。

七、节假日期间,如工作需要开机,应留有值班人员。

八、市局信息中心对机房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1次。 第十六条 视频会议设备使用制度

一、视频会议设备应由各县级营销部系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向市局信息中心报告并进行处理。

二、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对相关设备进行常规检查清理工作。在视频会议召开的前一天,应该按照视频会议调试程序对相关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三、 视频会议设备只能由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操作。

四、市局信息中心对视频会议设备的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1次。 第十七条 注意事项。

一、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说明书对信息化设备进行使用,不得凭主观意识随意操作,避免人为损坏。

二、重要信息化设备必须在配备UPS电源或稳压电源环境下运行。

三、所有使用、存放、管理信息化设备的部门,必须加强对火种和电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动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八条 关于维修

一、信息化设备出现一般性故障时,要由各部门、县级营销部专人负责处理,重大故障应及时报告市局信息中心进行处理,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擅自拆卸设备,更换零(部)件。

二、使用部门应积极做好设备维修方面学习,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开发区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2013
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第四篇

开发区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开发区信息化建设进程,规范信息化工作管理,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开发区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与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信息化平台在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企业、社区管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省、市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开发区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三条 成立开发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区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是:

1、负责审议开发区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与经费预算;

2、审议和批准开发区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网络安全的规章制度;

3、确立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

4、对开发区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第四条 开发区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是开发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开发区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第五条 开发区各部门应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与信息员,信息化工作要列入部门工作计划;作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部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监督开发区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部门信息员负责部门网上办公信息的发布和部门二级网页内容的更新。各

部门要切实做好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完成好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任务。【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第三章 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第六条 开发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内部办公应用平台的开发和集成,开发区各类管理工作的信息系统、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等。

第七条 开发区各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应根据开发区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各部门业务工作实际需要进行。业务部门提出应用需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项目建设需求和技术可行性进行评估。对于涉及开发区整体工作的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将由开发区组成信息化建设项目专家组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后进行立项建设。

第八条 根据“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的建设原则,开发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申报。

第九条 对于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项目,需成立主管领导、业务应用部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和财务、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参与项

目的调研考察、招标采购等工作。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项目完成后,立项部门需要把项目主要的技术文档资料(包括需求分析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等)提交一份给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保证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参与后期维护和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备案工作。

第十条 对于各部门的应用系统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开发区信息化建设的统一标准进行。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权限归各建设部门所有。建设部门要保证对系统数据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

第十一条 作为开发区信息系统建设的常规队伍,各部门信息员应按时参加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应用系统培训活动,熟练掌握各应用系统的操作方法,及时做好部门内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应用系统的推广使用和部门内部信息的更新。

第四章 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开发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分为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内容安全三方面内容。网络安

全是指机关局域网基础设施的安全,设施包括:光纤通信线路、网络布线和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互连设备;系统安全是指承载区内各种应用系统的服务器、软件运行环境以及系统数据的安全;内容安全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服务方式发布的各种信息中具体内容的安全。

第十三条 开发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网络安全和系统安全,负责对机关局域网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对开发区数据中心内各服务器的运转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升级,对数据进行统一备份,保障开发区网的畅通运行和各服务器的正常运转。开发区各部门负责其主管的二级网页上的信息安全、业务系统的权限管理安全和系统内的数据安全。各部门有责任做好部门业务系统数据维护以及必要的数据备份和保存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 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开发区网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开发区规章制度的活动。对接入机关局域网用户实行IP备案、审批制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IP地址

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第五篇

中央音乐学院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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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11-12-15 10:18:00 发布日期:2010-10-27 14:44: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学院信息化建设进程,规范信息化工作管理,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学院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与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校园平台在学院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教育部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三条 成立学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是:

1、负责审议学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与经费预算;

2、审议和批准学院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章制度; 3、确立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

核机制;

【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4、对学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第四条 学院网络信息中心是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院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第五条 学院各部门应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与信息员,信息化工作要列入部门工作计划;作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部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监督

学院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部门信息员负责部门网上办公信息的发布和部门二级网页内容的更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完成好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任务。

第三章 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第六条 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数字校园应用平台的开发和集成,学院各类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信息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等。

第七条 学院各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应根据学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各部门业务工作实际需要进行。业务部门提出应用需求,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对项目建设需求和技术可行性进行评估。对于涉及学院整体工作的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将由学院组成信息化建设项目专家组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后进行立项建设。

第八条 根据“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的建设原则,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网络信息中心统一安排申报。

第九条 对于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项目,需成立主管院领导、业务应用部门、网络信息中心和财务、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参与项目的调研考察、招标采购等工作。网络信息中心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项目完成后,立项部门需要把项目主要的技术文档资料(包括需求分析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等)提交一份给网络信息中心,以保证网络信息中心参与后期维护和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备案工作。

第十条 对于各部门的应用系统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学院信息化建设的统一标准进行。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权限归各建设部门所有。建设部门要保证对系统数据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网络信息中心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

第十一条 作为学院信息系统建设的常规队伍,各部门信息员应按时参加网络信息中心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应用系统培训活动,熟练掌握各应用系统的操作方法,及时做好部门内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应用系统的推广使用和部门内部信息的更新。

第四章 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分为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内容安全三方面内容。网络安全是指校园网基础设施的安全,设施包括:光纤通信线路、网络布线和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互连设备;系统安全是指承载校内各种应用系统的服务器、软件运行环境以及系统数据的安全;内容安全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服务方式发布的各种信息中具体内容的安全。

第十二条 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安全和系统安全,负责对校园网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对学院数据中心内各服务器的运转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升级,对数据进行统一备份,保障校园网的畅通运行和各服务器的正常运转。学院各部门负责其主管的二级网页上的信息安全、业务系统的权限管理安全和系统内的数据安全。各部门有责任做好部门业务系统数据维护以及必要的数据备份和保存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 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的活动。网络信息中心有权按照国家的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记录用户上网行为,并配合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用户上网记录。

第十四条 学院对上网信息实行分类审核。在学院主页上发布全院性重要信息必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发布;各部门发布的部门网页信息由该部门负责信息管理的领导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或网页不得擅自在网上发布。

第五章 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第十五条 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部门要在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写明信息化工作的内容。

第十六条 学院将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016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5篇
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第六篇

第一篇:经信委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2016年我委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结合当前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党员干部中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积极探索和实践人口廉洁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党风廉政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主要内容

1、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明确“52个不准”具体要求,规范党员干部的职务行为,不断提高自律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县关于2016年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的精神,明确2016年党风廉政教育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及对党员干部提出的要求。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教育的制度文件,继续开展有关“三重一大”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管理的规范性,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及考核目标,提高履行责任制的自觉性。

2、法纪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方面52项禁止性规定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适用的条款。

3、警示教育。以警示教育片的主要内容,在全委继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防范教育,通过案例分析,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有效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预防职务犯罪意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受到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4、预警教育。在重大节日期间及有关时间节点,通过印发文件、会议宣传、专项通知、谈话提醒等形式,及时重申有关廉政规定,提倡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5、确定主题。结合实际,确定主题,增强党风廉政教育教育的针对性,定期集中开展对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条规教育,领导班子进行二次专题学习,并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6、各科室要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与部门的制度落实相结合,贴近实际,贴近服务管理工作实际,丰富和创新活动方式。

3、资料要求:做好学习记录与活动资料的收集,妥善保管。

第二篇:镇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

镇2016年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法治党的要求,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为抓手,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重点,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推动我镇党风廉政教育取得新成效,为全面落实镇各项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村级监督组织职能,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能力

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在全镇农村党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依法治国法律体系建设,引导农村基层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选树勤廉兼优先进典型,深入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制定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要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党章》、《廉洁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的学习宣讲和教育培训工作。今年我镇将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廉政教育警示片4次,镇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2次,镇纪委将统筹安排,将适用《规定》的农村基层干部再轮训一遍;镇纪委将组织开展对贯彻落实以上规定和准则的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今年将在5月邀请县纪委主要领导来我镇上廉政党课,在8月份邀请县检察院领导来我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二、加强监督指导,全面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1、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

认真贯彻《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建立健全“三资”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岗位责任、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和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财务预算、财务收入管理、开支审批和债权债务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认真做好集体资产的确权工作,全面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等级制度,加强“三资”合同管理,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的做法,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2、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纪委委员的作用。

认真落实《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定期培训、督查指导等制度。继续加大培训力度,2016年镇要对28个村监委成员和村纪委委员每月培训一次,对政治素质低、工作能力差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强化监督指导,建立并落实乡镇包村干部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员制度,督促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好工作,及时协调“两委”与村监委的关系,帮助解决村监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工作例会、定期培训、督查指导等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村监委工作。确保村监委成员误工补贴和办公费用及时发放,对误工补贴实行打卡发放。加强对村监委工作的考评,建立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全面实行村级决策事项申报、结果公开制度。加强对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法、125工作法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开展村民代表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确保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各项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和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1、注重解决挤占挪用强农惠农富农资金问题。

坚持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继续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发放情况,检查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业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危房改造、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制度执行情况,切实解决虚报冒领、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贪污侵占、挤占挪用、低效浪费等问题。

2、解决和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加强对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制度以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农村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重点加强对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土地承包、流转、征用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3、严肃查处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严肃查处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安全生产、农民建房、计生抚养费征收和扶贫开发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严厉打击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土地整治、农民建房、危房改造、低保、计生抚养费征收、“三资”管理等方面以权谋私、贪污侵占、乱罚款、乱收费的案件,干扰、破坏村级组织选举的案件,参与赌博和违反党的纪律,参加宗教迷信活动的案件等。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定期分析和上报制度,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加强农村信访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

四、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党风廉政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抓好《中共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教育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切实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决落实“三转”要求,找准职责定位,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廉政制度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督查督办、重点约谈、专项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大对执行力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深化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形成监督检查新常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的贯彻执行,重点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加强对厉行节约、干部用房、公车配备使用监督检查。2016年我镇将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重点抓好“三重一大”事项实施运行情况的监督,要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病结、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健全和完善有效发现、预防和查处腐败问题的机制。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重点纠正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继续纠正食品药品安全、小产权房、干部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办公用房、会员卡、红包风、吃喝风、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方面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小产权房、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深化小产权房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今年我镇将继续开展小产权房、干部房改房、办公用房、会员卡、违规经商办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促使其规范有序发展。今年我镇继续积极开展小产权房综合整治工作。彻底扭转我镇小产权房猖獗的势头。

五、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行为,突出办案重点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行为;严肃查处不遵守组织原则,公开发表与上级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造谣滋事的行为;严肃查处不遵守组织程序,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善做主张、自行其是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服从组织决定,落实工作推三阻四、敷衍了事,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土地管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集体资产处置、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农村基层涉及征地拆迁、计划生育、殡葬改革、民生工程等方面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案件。继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开门接访、定期约访、带案下访制度,畅通和规范信访渠道。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案件质量检查和考核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坚持把案件查办与案例剖析、教育警示、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努力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震慑一片的良好法纪效果。

第三篇:人社局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不断开创我局党风廉政教育新局面,保证全局各项工作的良性运行,结合实际,制定我局2016年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党风廉政教育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班子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为抓手,以增强干部职工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重点,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我局各项工作新局面,为我县人社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任务

今年我局党风廉政教育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着重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建立健全预警机制。为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反腐思想认识,筑牢干部职工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一是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详实安排,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二是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学法规的“四学”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从而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四是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系统廉政风险预警,督促检查及重要信息收集处理,定期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会议。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单位个人及时谈话提醒,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群众议论、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下发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预以警示提醒。

(二)加强作风建设,构建进取工作态势。要以开展群众“四风”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开展一次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局每半年进进行一次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兴实干之风、创新之风。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大查处力度,努力打造一支党性强、业务精、品行好、作风正的人社队伍。

(三)加强风险排查,防患未然。制度是保证实施有效监督的必备条件。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力争使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真正形成一个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的监督体系。一是认真做好过时制度的清理废止、现有制度的完善细化、空白制度的建立健全;二是认真落实监督体现的建设,加大各项社保基金运行的监督力度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强化作风建设;三是推进问责制度和惩处力度,努力化解各类矛盾,解决各类问题,不断排查风险点,完善防控体系。

(四)强化主题活动,提升为民服务意识。一是开展“五抓四创,服务民生”主题活动,即:抓队伍、抓制度、抓学习、抓典型、抓关键;创一流的精神风貌、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创一流的干部队伍、创一流的服务质量,开展“党员先锋岗”、“模范示范岗”活动。通过活动推进党组织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二是在“七一”前后,开展“廉洁在我心中”征文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强化我局党风廉政教育,真正把创廉工作融入到实际工作之中,努力在全局构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彰显人社干部的优良作风。

(五)强化宣传意识,营造勤政工作环境。一是扩大反腐倡廉经验成果的宣传范畴,促进干部职工的权力观、价值观、荣辱观建设,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的提高。二是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制作廉政文化宣传栏、张贴廉政文化宣传画,努力在全局营造“知荣明耻”的廉政氛围。

(六)强化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的落实,细化工作任务,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在教育、监督、惩治腐败中的责任,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与各项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把反腐倡廉的工作责任与干部职工的奖励惩处等切身利益挂钩,形成激励机制,加大工作责任的考核,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度,多措并举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落实。

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今年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贯通。把落实党风廉政教育责任制纳入工作重点,抓好落实。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

(二)搞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支部活动阵地,大力宣传党风廉政教育的好经验和先进事迹,努力构建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党风廉政教育的学习教育情况、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第四篇:科技局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2016年我局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结合当前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科技事业发展的大局,在党员干部中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积极探索和实践人口廉洁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党风廉政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主要内容

1、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明确“52个不准”具体要求,规范党员干部的职务行为,不断提高自律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县关于2016年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的精神,明确2016年党风廉政教育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及对党员干部提出的要求。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教育的制度文件,继续开展有关“三重一大”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管理的规范性,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及考核目标,提高履行责任制的自觉性。

2、法纪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方面52项禁止性规定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适用的条款。

3、警示教育。以警示教育片的主要内容,在全局继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防范教育,通过案例分析,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有效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预防职务犯罪意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受到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4、预警教育。在重大节日期间及有关时间节点,通过印发文件、会议宣传、专项通知、谈话提醒等形式,及时重申有关廉政规定,提倡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5、确定主题。结合实际,确定主题,增强党风廉政教育教育的针对性,定期集中开展对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条规教育,领导班子进行二次专题学习,并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6、各科室要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与部门的制度落实相结合,贴近实际,贴近服务管理工作实际,丰富和创新活动方式。

3、资料要求:做好学习记录与活动资料的收集,妥善保管。

第五篇: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16年,全乡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的实施意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各项农村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

1、乡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培训。

2、乡党委书记给乡、村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

3、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推动流动党员服务网络、信息管理建设。

(二)加强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廉政文化建设会议精神。

2、乡和行政村要组织一次廉政承诺。

3、乡要积极设立廉政文化室,村要建立文化活动室。

4、行政村各责任区要刷写2-3条廉政标语或廉政漫画、格言警句。

二、构建监督体系

(一)健全监督网络

1、乡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

2、村里要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纪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要公开。

(二)打造监督平台

1、乡党政机关、基层站所要设立政务公开栏,做到乡村政务村务实时公开。

2、乡政府要建立完善村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实现市场化阳光营运全覆盖。

(三)规范执行制度

1、乡政务公开制度。要将党政机关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行政决策程序、办事规则、财务状况等以适当方式公开。对“三重一大”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将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2、村级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保障机制等,确保村务公开内容真实、程序规范、公开及时。

3、乡、村党务公开制度。重点公开下列内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基层党组织的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情况;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情况;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教育责任制的情况。

4、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制度。如实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纪律,以及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重点问题。

5、“一事一议”制度。建立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管理制度》,对村级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次数、程序、申报审批、征缴管理、决算公布、审计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

6、农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统一由乡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扎口管理,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乡、村组织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签订廉政监管和廉洁施工责任书,防止暗箱操作、权钱交易。

7、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定期、不定期与村“两委”班子成员谈话。要明确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具体内容和时限。谈话要有记录,并在年终汇总存档。

(四)建立考评机制

1、村干部勤廉双述评议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每年要向群众代表报告履职情况,重点是村里全年工作、财务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勤政廉政等情况。要将勤廉双述与民主测评、党员评议、落实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对优秀党员、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党员、村干部进行谈话或给予组织处理或依法罢免。有关情况要在公开栏里公示。

2、勤政廉政当面报告制度。每年选择10个以上的行政村、基层站所负责人,当面报告勤政廉政情况,并现场接受乡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的询问质询,报告对象必须如实作出答复和说明,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限期整改到位。

三、搭建服务平台

(一)建立便民服务平台

1、乡积极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牵头联办制度,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2、村组要设立为民办事帮办点,落实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帮助农民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建立为民办事制度

坚持和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

(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健全乡矛盾纠纷受理排查调处组织。定期研究分析本乡和谐稳定的情况,公开群众诉求受理流程,积极调处群众反映的问题,指导和责成村级组织处理好矛盾纠纷,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努力做到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2、建立乡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乡党政班子成员要确定具体接访日,通过政务公开栏和有关信息网络将“乡领导集中接访日”的具体时间告知群众,认真接访。

四、开展创争活动

(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示范和合格乡镇、村创建活动

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示范和合格乡、村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机构,营造创建氛围、制定考评标准,严格考评程序,推动各行政村争先进位,提升工作水平。

(二)开展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活动

按照第二轮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活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改年的相关工作,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和民主评议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

(一)检查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二)检查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以及其它涉农补贴款落实情况。

(三)检查农村土地征用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补偿款发放情况。

(四)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五)检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

(六)检查医院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治理情况。

(七)检查农资产品质量和价格情况。

(八)检查扶贫救灾救济款物落实情况。

六、查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

健全基层案件联查、互查制度,充分整合资源,加大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按照年度查案工作目标要求,抓住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七、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乡纪委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巡查,督促乡直单位、村工作的开展。

2016残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
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第七篇

一、指导思想

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坚持摸清底数、夯实基础、提档升级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力争通过2—3年的时间,全面增强和提高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为扎实推进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目标和任务

全市残联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进一步着眼创新发展、夯实基础,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提升能力,必须坚持“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固本强基、提升素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智慧,全面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基层残疾人组织健全、残疾人工作队伍稳定、残疾人服务基础坚实、残疾人基本制度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顺畅的目标。全市残联组织要围绕工作目标,从残疾人基层组织、规章制度、财务、信息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建立健全各级组织,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1、健全残联组织。坚持组织机构先行、基础设施为重、服务效能为主的方针,科学合理地设置组织、配强班子,实现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全达标,形成顺畅的工作运行机制。

2、完善协会组织。建立健全残疾人“五个专门协会”,社区(村)残协做到全覆盖。对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合同、动态、实名制管理和岗前培训、工作考核。

3、加强队伍培训。大力推进实施“强基育人”工程,加强和改进对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残疾人服务队伍、社会助残志愿者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方式,实现“职责明确、一专多能”的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加强“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建设,拓宽优秀残疾人干部选拔渠道。

4、夯实服务基础。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设施、充实项目、提升功能,努力实现残疾人综合服务效益高、管理标准化。

5、开展残联系统专兼职工作者状况专项调查。结合“强基育人”工程的持续开展,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和专门协会专兼职工作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摸清各类残疾人组织、镇(办事处)和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专门协会工作人员、助残志愿者的底数,完善相关人员台帐;进一步理顺和摸清残联组织的基本状况。搞清各类社会助残组织的总数、登记注册情况、活动场所及驻地、基本信息、服务状况等情况。

6、以全市残疾人信息统计平台为支撑,做好残疾人组织、残疾人信息监测、采集和录入工作,逐步完善残疾人组织、服务和残疾人人口数据库,着力打造信息互通、互动共享的信息化服务平台。

(二)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完善残联组织基础管理制度。

1、完善基本制度。坚持分层分类有序推进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对不符合事业发展要求的要及时废止,对不适应事业发展要求的要及时修订,对事业需要而又没有的要抓紧建立。

2、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专项调查。依托残疾人人口基本数据库,进一步摸清残疾人的基本服务现状与重点服务需求,重点是持证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残疾儿童、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等的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接受教育、就业扶持、托养服务、扶贫开发、住房保障、无障碍改造、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对象数量、现有服务情况、托底服务需求、实际服务能力等内宾,摸清底细,区分层次,明确重点。

3、落实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和各方面的参与、监督工作机制。每年要专项报告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主席团成员的日常沟通联系,创造条件方便委员了解残疾人工作进展情况和人、财、物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听取和答复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加强和落实部门经费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摸清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资金及项目管理。

1、强化绩效管理。根据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和残疾人工作专项资金规模、各类服务项目、综合服务设施和现有资产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人员、财务、资产、项目涉及的基础管理制度建设,做到管理依据清、程序规范明、基础数据准、过程监督实、落实成效好。

2、扎实开展残联组织财务管理状况专项调查。进一步摸清残联组织各类服务项目的基本状况,上级拨付专项资金、本级提供配套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基础设施投入使用资金、残联组织接受慈善捐赠资金物品、企事业单位创收收入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残联管理资产的使用情况。

3、严格资金管理,进一步健全决策审批程序。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安排、资金审批使用、资产登记监管的工作机制,大额资金使用、重要项目安排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集体决策。健全规范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资金使用管理,落实论证、决策、审批、监管、评估责任制。认真分析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范违规操作和资金风险。加强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程序,防止违规运行。

4、抓好项目监管,进一步落实跟踪问效措施。立足于为残疾人办实事、求实效,加强服务项目、服务实体的绩效管理,使每一笔资金、每一个项目都能发挥最大的效益。重点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动态监管,完善项目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特别是第三方评价。建立和完善重大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办法,明确标准,强化责任,规范程序。严格项目申报、审批、执行、监督、评估工作流程,完善项目配套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和项目效益进行跟踪问效,加强绩效管理,提高服务效能和社会效益。

三、工作安排

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认真组织相关知识、相关业务的学习研讨、培训和工作指导,努力提高对加强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分析本地残疾人基本工作状况,摸清找准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可操作性措施。

(二)部署方案、落实任务阶段。分解落实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调查和残情大调研,摸清搞实工作底数;注重总结树立工作规范,建章立制,重点加强资金管理、队伍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安排、资金审批使用、资产登记监管的工作机制,落实各类资金管理决策、审批、监管责任制度和规范办法。严格项目执行的工作程序、管理办法,加强绩效管理。规范残联组织服务。借助信息化手段,健全充实基础信息数据库,努力实现基础数据的动态监管和资源共享。

(三)总结交流、成果问效阶段。统筹汇总基础数据,做好专项调查和残情大调研成果的运用工作。总结基层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制度建设成果,完善和规范决策程序、工作机制、过程监管、绩效评价、督查问责等管理措施。梳理汇总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重点服务需求,完善相关基础数据动态管理工作。全面摸清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情况,完善残联系统专兼职工作者的日常管理措施。适时安排开展交流、典型宣传、工作报告等活动,不断深化基层规范化建设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目标、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管理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规范化建设年”的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残联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部具体牵头,结合实际整合工作力量,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完善推进措施。

(三)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安排,努力实现“三个结合”,即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落实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相结合,与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和服务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落实机制,切实把活动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

(四)突出成果,绩效评估。要通过开展活动,显著提升基层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努力达到组织机构全、工作底数精、基础数据实、服务需求准、项目管理精、程序规范明、绩效监管严、完成任务好的建设目标。

2015地税局税收信息化五年工作规划
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制度 第八篇

地税局税收信息化五年工作规划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税收信息化建设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2018年将是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决定性阶段。建立和完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改造税务管理工作,提高税务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效率;规范税务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充实、创新为纳税人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开发利用涉税信息资源,提高税收经济决策效率和水平是后五年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2018年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快我市地税系统管理现代化进程,我们结合地税实际,认真制定了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金税工程的总体框架下,按照税务信息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和促进税收遵从为目标,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依托,重点围绕强化税收征管和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推进税收业务和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推进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促进地税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牢固树立税收管理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的观念,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三十二字原则,加速推进信息管税,做好与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的衔接。

(三)建设目标。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技术规范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信息管税为主线,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融合业务、制度创新和优化资源配置为手段,通过五年的信息化建设,突出数据标准统一、应用管理有效、服务优质便捷的建设目标,为实现所有工作都上机、所有数据都入网、所有信息都共享、所有考核都量化的愿景奠定基础。

(四)主要任务。未来五年,全市地税系统要加快现代信息技术支撑条件下税收征管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始终坚持依法征管,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稽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优化税收征管程序,规范税收会统核算,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突出信息管税、制度管人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重点推进金税三期工程为标志的现代化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大幅度提升税收管理应用水平,有效促进税法遵从,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及时完成相关规范性文件等配套制度的制定、落实工作。梳理、整合和完善现有基本管理制度,形成系统、科学、合理、简明、实用的制度体系,使税收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趋于完善,使一切管理、服务活动都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本着实时收集、及时反馈、正面回应、实事求是、群众满意的方针,切实加强网络涉税舆情管理工作,做到听民声、察民情、顺民意、得民心,不断优化舆论环境,维护地税形象。建立日常监控机制,对反映宏观税制改革、微观涉税事项调整、税务人员执法服务等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收集信息,分析研判舆情可能发生的程度,保证舆情应对的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应对预警机制,坚持依法征税,进一步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做到廉洁从税,从源头上避免涉税网络舆情危机的发生。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主动与主流媒体和网站沟通联系,在第一时间说明真相,争取获得媒体的理解与支持,掌握舆论的主动权,避免舆情事态扩大。建立应对联动机制,加强与宣传、公安等部门和主流网络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地方政府舆论监测的成熟机制、应对网络舆情的联动机制,形成舆情应对工作合力。

二是深入推进技术融合。积极推进信息管税思路,重点抓好对各类税收电子信息的数据挖掘和分析利用,大力推广应用税收分析与预警系统、纳税评估系统、车购税发票信息采集系统、车辆信息清分比对系统等。全面开展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备案及分析工作,配合省局推广总局综合办公系统、财务预算执行监控系统等,继续扩大信息技术在综合办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监察监督、教育培训等行政政务、事务中的应用广度和深度。

三是强化数据质量管理。从数据质量管理入手,推进标准化的信息资源管理,建立科学的数据管理体系,提供数据录入、审核、业务与数据真实性核对、校验纠错等多项功能的工具体系,建立数据仓库,扩大数据分析基础,推进数据应用。(

四是健全规范的运维管理体系。畅通的技术、业务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包括运维组织、运维队伍、运维流程、运维制度、运维内容和运维支持平台等内容。建立分级管理的业务、技术运维中心,是保证各系统正常平稳运行的必要条件。建立规范的运维工作机制,依据管理环节、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完善运维制度,制定运维流程,明确运维内容,实现运维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同时建立与信息系统配套的高效快捷的运维平台,使运维人员通过运维平台完成对日常监控、呼叫答疑、流程梳理、政策知识库和数据字典等内容的日常维护。

五是深化信息安全管理。注重把安全管理要求和日常运维工作相结合,梳理和细化基础环境、硬件平台、应用系统、数据管理等日常运维工作的规范和要求,逐步建立安全运维制度框架、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和提升全市信息安全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国际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机房管理制度》,加强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使计算机及网络的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六是加强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梳理分析现有主要应用系统对计算机存储资源的近期和中长期需求,结合日常系统运行的监控结果,充分利用该领域技术的最新进展,完成现有计算和存储资源的资源整合与优化利用工作。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指导硬件资源日常的部署、分配、释放和迁移等工作,实现按需分配、动态调整,充分发挥资源潜能,高效地适应应用系统的部署和运行需求。研究和分析可能引发信息系统故障及中断运行的风险点,制定应急预案,要利用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开展数据备份工作。

七是保障日常维修耗材。在计算机及外设的硬件维护、维修方面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计算机及外设报修单》管理办法。在硬件出现损伤性故障时,严格按照《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划清责任人,予以及时维护维修,以满足征管工作需求和省局关于计算机硬件配置的相关要求,确保硬件安全、稳定运行。对计算机和外设积极做好硬件维护、维修工作;对部分老龄化硬件设备做好更新换代工作;从基础上保障信息化工作的稳步推进。积极稳步推行办公自动化工作,将办公系统的传输内容扩大到公文、报表、信息、通知、各种相关资料和其它业务资料,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八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始终将税务干部现代化操作管理素质的培育提高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重点培养一批骨干力量,使税务机关有自己的开发、维护专业队伍,为全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在培养征管力量的同时,同时注重加强计算机专业力量的培养。信息化培训工作分批、分层次、分阶段进行,以网络维护和征管应用软件使用为切入点,开展部分人员的培训,提高我局信息化应用水平。定期对各科室网络维护员进行运维方面专业知识培训,培养其较高的运维动手能力,保障科室计算机及外设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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