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学院教务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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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学院教务系统入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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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学院教务系统入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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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学院教务系统入口(三)
陕西理工学院本科生课外学分管理暂行规定

陕西理工学院本科生课外学分管理暂行规定

陕理工教发[2004]44号

第一条 根据《陕西理工学院关于修订本科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规定,为加强学生

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充分展示学生个性和特长,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自2002级本科生起全面实施学分制。学生在校期间,需修满本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学分,其中必须获得6个课外学分,方可准予毕业。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法。

第二条 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科研处、社科部、思想政治教研室、基础课部、各系等单位为课外6学分的授权单位,获得课外6学分的具体项目和学分值见附件一。 第三条 授权组织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向学生所在系提供参加活动的名单及获奖情况。

第四条 课外学分获得认定及程序

1.新生进校后,各系应根据学生名册在教务处领取课外学分记录卡(见附件二)并统一保管。

2.学生在校期间,凭获奖证书和组织单位(授权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由各系审核确定后,每学期统一记录在课外学分卡上。

3.凡获课外学分超过6学分者,以6分学分计,课外学分与培养计划中课内学分不能相互替代。

第五条 成绩管理:每年统计一次学生获得课外学分情况,并及时通知学生。每年五月份将应届毕业生课外学分卡上报教务处,统一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并审核毕业生资格。 第六条 凡应届毕业生中未获得规定的课外学分者,按其结业生处理,允许返校重修课外学分一次,合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

第七条 教务处每年对课外学分管理工作检查一次,对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和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上报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对于新增的项目须由组织单位提出申请,交教务处审核,报学院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1.课外学分的具体项目、学分值和授权单位 2.陕西理工学院课外学分记录卡

2004年11月20日

附件一:

课外学分的的具体项目、学分值和授权单位【陕西理工学院教务系统入口】

【陕西理工学院教务系统入口】

附件二:

陕西理工学院课外学分记录卡

系: 专业班级: 学号: 姓 名 :

审核人: 日期: 送交教务处日期:

陕西理工学院教务系统入口(四)
陕西理工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赛实施方案

陕西理工学院

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陕西理工学院教务系统入口】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转发教育部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5号)。我校将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竞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陕西理工学院教务系统入口】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陕西理工学院教务处主办,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冯小明副校长任主任,成员由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科技处、招就处主要领导及各教学单位行政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设立工作委员会,数计学院王凤金任主任,各二级学院相关副院长、主管学生的副书记为成员,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和宣传工作;同时设立专家委员会:数计学院副院长李征任主任,相关二级学院部分教授、专家等任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陕西理工学院教务系统入口】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

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比赛规则及评审要点

(一)参赛限额

每个学院不少于5支。

(二)材料提交及要求

参赛材料为《项目申报书》、《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项目展示及答辩的PPT文件。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参赛材料请于6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组委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b。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 1G。

(三)评审赛制

校级赛分初选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选工作由专家委员会组织,按一定比例遴选出团队进入校级决赛。校级决赛采取分组答辩制,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四)评审指标【陕西理工学院教务系统入口】

1.创意组评审指标与分值比例

创新性(占比50%)。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商业性(占比30%)。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完整地描述商业模式,评测其盈利能力推导过程的合理性。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具有可行性。在调查研究方面,考察行业调查研究程度,项目市场,技术等调查工作是否形成一手资料,不鼓励文献调查,强调田野调查和实际操作检验。

团队情况(占比10%)。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安排是否科学;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团队是否具有实现这种突破的具体方案和可能的资源基础。

带动就业前景(占比10%)。综合考察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预判项目可能带动社会就业规模。

2.初创组和成长组评审指标与分值比例

商业性(占比40%)。在经营绩效方面,重点考察项目存续时间、项目的营业收入、税收上缴、持续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情况;以及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带来良性的业务利润、总资产收益、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增长、投资与产出比等情况。在成长性方面,重点考察项目目标市场容量大小及可扩展性以及该项目是否有合适的计划和可能性(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其未来5年的高速成长。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项目设计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并给出完整的商业模式描述,以及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需具有可行性。

团队情况(占比20%)。主要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与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

创新性(占比30%)。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带动就业情况(占比10%)。考察项目增加社会就业份额,发展战略和扩张的策略合理性,上下产业链的密切程度和带动效率。

七、大赛奖励

校级赛设一、二、三等奖,设奖数目占参赛项目数的50%,其它参赛项目获优胜奖,奖励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和获奖情况将纳入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考核。

八、赛程工作流程

1.参赛报名:各院系负责动员及组织在校学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2.作品提交:注册成功后,按全国竞赛组委会要求提交参赛材料。

3.校级初赛:专家委员会将于6月21日——23日组织专家进行初选评审,评审出校级决赛团队,并予以公示。

4.校级决赛:6月25日-6月28日进行校级决赛,采取分组答辩形式,评选出校级比赛名次,并确定出参加省级复赛的团队。

5.复赛报名:6月29日-6月30日,学校组织参加省级复赛的团队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更新项目材料。

6.省级复赛:时间、地点待定。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记东,联系电话:13259295118。

通知及动态新闻发布QQ群:465132102。

陕西理工学院

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6年4月

陕西理工学院教务系统入口(五)
陕西理工学院本科生课外学分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根据《陕西理工学院关于修订本科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规定,为加强学生创新意

识和能力的培养,充分展示学生个性和特长,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自2002级本科生起全面实施学分制。学生在校期间,需修满本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学分,其中必须获得6个课外学分,方可准予毕业。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法。

第二条 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科研处、社科部、思想政治教研室、基础课部、各系等单位为课外6学分的授权单位,获得课外6学分的具体项目和学分值见附件一。

第三条 授权组织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向学生所在系提供参加活动的名单及获奖情况。

第四条 课外学分获得认定及程序

1.新生进校后,各系应根据学生名册在教务处领取课外学分记录卡(见附件二)并统一保管。

2.学生在校期间,凭获奖证书和组织单位(授权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由各系审核确定后,每学期统一记录在课外学分卡上。

3.凡获课外学分超过6学分者,以6分学分计,课外学分与培养计划中课内学分不能相互替代。

第五条 成绩管理:每年统计一次学生获得课外学分情况,并及时通知学生。每年五月份将应届毕业生课外学分卡上报教务处,统一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并审核毕业生资格。

第六条 凡应届毕业生中未获得规定的课外学分者,按其结业生处理,允许返校重修课外学分一次,合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

第七条 教务处每年对课外学分管理工作检查一次,对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和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上报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对于新增的项目须由组织单位提出申请,交教务处审核,报学院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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