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 教师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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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踏青环保行活动方案
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第一篇

鲜花、垂柳、碧草、绿水,处处充满着诗情画意,是学生踏青春游的好时光。

四、组织领导:

4、服务:**,**,摄像:**,**、**,

5、方案总结:**,**

五、具体活动:

3、行程往返20千米。7:30—9:30,行进。9:30---10:30,活动。

4、以班为单位。

6、踏青游玩,陶冶情操,照相留念。可自带相机,注意保管好。

7、学校配发每组一塑料袋,捡拾游客遗落在湖边的垃圾。

8、师生自带水,学校在公园准备每人一瓶矿泉水。

9、在目的地举办“踏青环保行”教育活动。

六、安全措施:

1、活动前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

2、往返前认真清点人数,行程时排好队伍,每班至少安排两位教师负责管理。

3、严格划分活动区域,对于有危险的活动区域,安全监督教师应预先设想防范措施,禁止学生在此区域内活动。

4、审查学生身体状况。

2016年环境保护宣传日活动方案
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第二篇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环境保护宣传日活动方案

为组织好今年公司环境保护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公司营造全民参与环保工作和创建绿色的浓厚氛围。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和环保中心工作为主线,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阵地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国家、省、龙岩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宣传节能减排、生态创建、清洁生产等重点环保工作。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进一步激发公司员工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矿山环境保护新道路,使保护环境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活动主题

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绿色矿山

三、活动地点及时间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

2016年6月30日15:30-18:00

四、参加活动单位及人员

马坑矿业员工、温州井巷、温州建设、中煤71处;

特邀新罗区环保局来我公司观摩、指导活动。【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五、活动具体安排

1、环境保护座谈会

内容:公司组织各部门、单位管理人员参加,通过互相交流、沟通,为创建绿色矿山建议献策,并邀请新罗区环保局领导莅临指导,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2、环境保护宣传展

内容:通过宣传展板,向员工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精髓,要点,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公司LED大屏以环保宣传口号为主;新罗区环保局向员工发放环保宣传册。

地点:公司门口宣传栏前三角地。

3、环境保护百人签名活动

内容:员工在“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绿色矿山”横幅前签名,表示保护环境,建设绿色矿山的决心。

地点:公司门口宣传栏前三角地。

4、篮球友谊赛

内容:公司篮球队与新罗区环保局篮球队打一场友谊赛。 地点:公司篮球场。

5、飞镖投掷比赛

内容:以个人为单位,参加飞镖投掷,以累计环数最高者为优胜,可获得小礼品一份。

地点:公司办公楼。

6、环保猜谜活动

内容:以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谜语进行竞猜,先行猜中者可获小礼品一份。

地点:公司办公楼。

六、物品准备

宣传横幅1条;环保宣传展板8块;飞镖比赛用具1套;环保谜语100条;小礼品120份。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街道2016年环保宣传活动
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第三篇

夏庄街道2016年“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随着“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到来,为了更好地推动市民了解绿色环境与日常生活的关系,让辖区内更多的居民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行动,夏庄街道在源头集市开展以本届世界环境日提出的“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环保倡议书200余份,环保购物袋150个。

同时,开展了“绿色环保,举手之劳;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环保倡议签名活动,活动现场热闹非凡,百余名群众踊跃签字留名,表示会从身边小事做起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

通过此次活动使辖区广大居民进一步认识了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得到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夏庄街道办事处

2016年6月3日

2016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环保部分)
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第四篇

《2016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11

全面供应国五汽柴油

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完成全省城市建成区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和1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燃煤锅炉实现达标排放;完成省政府确定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力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加强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全部围挡、物料堆放全部覆盖、出入车辆全部冲洗、施工现场地面全部硬化、拆迁工地全部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全部密闭运输。

12

完成省辖市100条黑臭水体的垃圾清理

深入实施碧水工程。整治黑臭水体,年底前完成省辖市城市建成区100条黑臭水体的垃

圾清理、截污纳管工作,实现水体无排污口、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扩容、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建设排水管网1000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0万吨,减少目前1/4的城镇直排污水量。

13

深入实施乡村清洁工程

深入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创建200个省级生态村、50个省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县;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每个行政村按照不低于农村人口2‰的比例配备保洁员;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试点,建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

蓝天工程

2016年环保公益活动策划书
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第五篇

2016年环保公益活动策划书

<!--adend--2016年环保公益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宗旨:

XX年7月xx日,今天的环保主题是"绿色世纪",xxx和共青团志愿者借此通过丰富有趣的环保活动增强环保意识,培养各位志愿者养成环保习惯,并以此带动所有中小学生和群众环保,从而影响整个社会公民共同环保,共同关爱我们的地球家园!

二、活动目的:

1、唤起社会公民环保意识,用实际行动保护我们共有的家园——地球!

2、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抵制环境污染,节约能源,爱护绿色环境。

三、活动内容及人员时间安排:XX年7月xx日(如因天气原因可推迟xx日)

xx点xx分

a组:布置广场挂环保画、环保图片。b组:发放环保邀请函。(主要针对各学校学生、社会公众等)

09:40—10:00

布置广场挂环保画、环保图片。

10:00—11:30

环保义演

11:30—12:00

环保志愿者签名,为志愿者系绿丝带(各学校学生、社会公众等)12:00—12:10为广大热爱环保的市民发放绿色购物布袋。具体图案如下:

四、活动注意事项:

1、此次活动上午9点40分开始布置舞台,请各位志愿者准时到达广场帮忙布置.

2、参加活动的志愿者要维持现场秩序,确保观众及自己的人身安全.

3、遇到各类突出问题,应立即向组织反映,本着相互理解,友好协商的原则。

4、活动开始后各环节任务分清,活动筹备相关人员须带上工作证。

5、活动结束后,后勤组要清理好现场,并负责义演道具物品的回收。

主办单位:白银市白银区共青团

XX年6月22日

义工在行动,爱心在传递!策划人:

2016年环保公益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引言:

"绿行齐鲁,低碳接力"团队顺利晋级"第五届益暖中华公益大赛"的优胜项目组。并将于xx年暑假期间进行活动的执行与推广。因此次活动范围之大、影响之广,需招募一些志愿者协助团队工作进一步唤醒民众对环保的支持与热爱。

二、活动目的:

①将"绿行齐鲁,低碳接力"的环保公益活动深入贯彻与实施,将环保公益进行到底;②增强民众的环保意识,提高民众环保行动的执行力度;③提高志愿者组织,实践,人际交往等各方面的能力,使每位志愿者通过此次活动都有所收获,有所成长。

三、活动流程:

㈠志愿者招募(另附志愿者招聘表格)

⑴招募对象:济南各高校在校学生(以山东财经大学圣井校区为主);有志愿服务经历者和家庭所在地为活动实施地:济南、泰安、淄博、潍坊、莱芜、青岛者优先

⑵基本条件:①身体健康,热衷公益事业,责任感强,有吃苦精神②爱惜志愿者名誉,不得用身份从事与志愿服务活动宗旨、目的不符的行为③遵守法规,服从团队安排④做事认真,善于交流

⑶招募流程:

5月5日至10日,通过微博、人人、校园主页、校园广播、海报和宣传板等方式进行志愿者招募的宣传。2016年环保公益活动策划书2016年环保公益活动策划书。

5月10至6月6日:志愿者报名

xx.6.6-xx.6.16对提交申请的志愿者进行评价考察,以网络视频面试为主。

【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⑷报名方式:①网上报名:填写申请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②现场报名:填写申请表。

㈡志愿者培训:

⑴时间安排:xx.7.1-xx.7.3邀请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志愿者培训

⑵培训内容:

①活动项目及团队介绍【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②志愿者任务:a为团队提供存放活动物品的地方,例如:树苗、宣传海报、环保袋等物品;b为团队提供适量的自行车;c协助队员在所在城市展开一下活动:a.让市民用绿色签字笔空白画布签成绿色大树,以此表达市民对环保的支持b.以义卖的形式吸引市民购买树苗,并协助市民栽种c.身着环保服发放环保袋,宣传环保知识d.对市民变废为宝的diy作品;e.在六市做好活动前的宣传工作;f.中途骑自行车进行环保宣传的接力

③团队制度与纪律讲解

④安全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㈢、志愿者活动流程:

以团队提交策划书方案中"暑假活动时间表""暑假活动具体计划"为准【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四、志愿者纪律制度

⑴对志愿者实行奖惩制度,志愿者的表现以积分形式评比。

⑵请假制度:①具体分为无故缺席、请假、迟到三类进行积分评比;②请假者提前一天向团队志愿者项目负责人递交申请。

⑶安全制度:①在培训过程中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与技能;②活动期间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要结伴而行;③随时保持与团队、家人的联系。

五、志愿者合同书(另附)

六、考核,表彰:活动结束后由主办方对每位志愿者颁发大赛志愿者证书、纪念品。对表现优秀者进一步奖励。

2016年环保公益活动策划书

伴随环保问题的不断恶化,环境保护已经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绿色环保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时尚。为迎接6.5世界环境日的到来,推进吉林省生态省建设,增加广大市民的环

保意识,普及环保理念,引领绿色文明生活时尚。我们举办本次大型环保公益晚会。本次晚会将弘扬大学生和长春市市民的良好精神面貌,在长春市乃至吉林省掀起环保热潮,将长春市环保事业推上新的高度。

环保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是某个或某些环保志愿者能够完成的,环保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2016年环保公益活动策划书

b、派专人看管更衣室、电线及其他物资。

(6)第六项目组:道具组(长春税务学院绿色同盟环保协会)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任务:

a、5月29日晚上之前完成一切服装道具预定工作;

b、6月5日14:30完成服装道具准备工作。

c、协助舞台组完成工作。

【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7)第七项目组:机动组

组长:肖智韬

副组长:

组员:各大学出二人共同组成

任务:该组核心任务在于晚会期间,负责处理会场紧急情

况,供其他项目组紧急调派,协助其他项目组完成工作,保证晚会取得圆满成功。

注:1、项目组人员的任务发生冲突时,要保障第一项目组的任务顺利完成。

2、各项目组人员的任务发生严重冲突时,将重新调整各项目组人力资源;视情况可随时启用机动组。

3、各项目组现在正式成立并立即开始工作;完成任务后自动解散。

晚会流程:17:30一切准备就绪

17:50相关部门领导、商家代表、特邀嘉宾就座

18:00晚会正式开始

相关领导致辞

演出4个节目

嘉宾抽取现场幸运观众

演出4个节目

嘉宾抽取现场幸运观众

演出6个节目

19:30主持人宣布晚会结束

节目种类:歌曲、舞蹈、乐器演奏、幽默剧、相声、小品、朗诵等

经费预算:

1、服装道具租借费800元

2、活动交通费1100元

3、幸运观众礼品5*10元=50元

4、舞台条幅80元

5、请柬及节目单费用100元

6、工作证制作费70*2元=140元

7、饮用水8*19元=152元

8、现场摄影:照片冲洗50*0.8元=40元

刻录光盘2*20元=40元

翻刻光盘10*4元=40元

2016村镇环保整顿评选活动方案
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第六篇

为切实推进我区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打造“靓丽乡镇、精品村居”,做好2016年度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季季评”检查评比活动的迎检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双月评”观摩评比活动(以下简称“双月评”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城乡统筹、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的原则,以重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二、主要任务

开展乡镇过境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城市出入口环境整治;开展镇容村貌、绿化、沟渠河塘环境整治;开展道路沿线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开展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试点工作。

三、评比内容及时间安排

2月评(1-2月份)内容:农村重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包括宁宿徐高速、宿淮高速、245省道、249省道及乡镇道路沿线界址牌设置、生活垃圾整治、沟渠河塘整治、简易旱厕及废弃猪圈整治等。

4月评(3-4月份)内容:农村重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镇容村貌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绿化管养、沟渠河塘整治等。

6月评(5-6月份)内容:镇容村貌整治;道路沿线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绿化管养、沟渠河塘整治等。

8月评(7-8月份)内容:重点道路沿线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绿化管养;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试点情况。

10月评(9-10月份)内容:镇容村貌整治;重点道路沿线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绿化管养;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试点。

12月(11-12月份)内容:镇容村貌整治;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试点。

四、评比标准

(一)道路沿线整治。

(1)乡镇界址牌整治。各乡镇所有二级以上道路要统一设置乡镇界址牌。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乡镇界址牌设置方式采用立柱式,立柱高度为3米,直径8-10厘米;设置位置沿道路行驶方向;界址牌图文书写的尺寸规格为长1米,宽0.7米;版面上方五分之二区域书写区域行政区划名称,版面下方五分之三区域书写乡(镇)域行政区划名称,字体为规范黑体字,颜色为蓝底白字。

(2)生活垃圾整治。全面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无随意倾倒垃圾、随意堆肥和简易填埋处理垃圾现象,通过推行垃圾集中处理,使村庄住宅四周、村庄周边及主要道路、河道和沟渠两侧无暴露垃圾;每个行政村(居)要配备2名以上专职保洁员,每个村民小组配备1名以上兼职保洁员。同时,要设置足够数量的密闭垃圾房、垃圾箱和环卫机械等保洁设施。

(3)简易旱厕及废弃猪圈整治。农村乡级以上道路沿线简易旱厕及废弃猪圈一律实施拆除或迁建。

(4)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农村各条道路沿线无农作物秸杆乱堆乱抛及焚烧等现象。

(5)沟渠河塘整治。乡级以上道路沿线沟渠河塘岸坡无裸露垃圾、杂草,水体无污黑发臭现象,水面无漂浮物。

(6)苗木绿化管养。及时栽植、补植绿化苗木。草坪、绿篱、绿化带、绿化广场等要日常管养到位,无枯树、死树、黄土露天现象,绿化带内无垃圾、无杂草。

(二)镇容村貌整治。

每个乡镇在每次观摩活动中要准备2个村(居)参加检查,不包括2016年“十佳优美乡村”及乡镇中心村(居)。镇村容貌要干净整洁,无店外经营、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搭乱建等现象,农户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垃圾。有条件的村(居)要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简易路灯、村内道路、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村域主要道路实现硬质化,要加快实施生态景观改造、建筑出新等项目,优化美化环境。

(三)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试点工作。

每个乡镇至少要建设1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双月评”活动是推进我区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对有效改善农村环境,推进“最整洁、最现代、最生态”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要根据整治内容,迅速细化实施方案,组织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将此项工作列为当前重点迅速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通知内容确定的整治内容和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镇区、城市出入口、过境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其它道路沿线环境,打造靓点村(居)。要明确目标、任务、标准,坚持层层抓好工作落实,要整治出精品、出靓点,以最佳状态迎接市、区检查观摩。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此次“双月评”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量大,标准高、时间长,各乡镇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大力开展整治活动。同时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要认真做好计划制定、工作协调、推进落实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城管、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于进度缓慢、敷衍塞责的责任单位进行公开通报,对整治效果较差、排名靠后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作出书面检讨并公开曝光,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2016年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第七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持续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严把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准入关,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六个一律”整治措施,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取缔;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二)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产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相关信息,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采取有效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肃查处不设置危险废物标志,不按规定申报登记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

对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产生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肃查处不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肃查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丢弃、遗撒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故意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主体责任,未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产生企业应承担清除污染,赔偿损失的责任。

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继续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力度

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住建局和污水处理厂加强配套管网的规划和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和完善,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加快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严厉打击擅自停运、在线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6月底前完成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出水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7月底前通过减排项目验收,形成减排能力。

加强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建立垃圾分类中转站,强化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强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尽早形成减排能力。2016年6月底前整体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同时,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通过减排验收,削减量得到国家和省市核查认可。

(四)进一步加大重污染小企业取缔和防控反弹力度

全面排查辖区内的重污染小企业反弹底数、供电来源、生产状况等基本情况,切实摸清底数。根据全面排查情况,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对形成生产规模的区域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取缔。同时,要依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重污染小企业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2016〕144号),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坚决防止污染反弹。对发现处理不及时形成信访案件或媒体曝光造成社会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检查和整治阶段(5月至8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重污染小企业进行集中取缔,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督查阶段(9月至10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专项行动材料进行汇总,并做好迎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察准备。

(四)总结阶段(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更新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信息,并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作。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府主管负责同志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全力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在建项目立项与生产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工商注册登记等各环节的联合排查机制,完善联合检查、联合监督的工作机制,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合理整治突出的环境问题,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环境行为,依法申报登记污染排放情况,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实施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建立执法责任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行政不作为,包庇纵容违法企业,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狠抓督办案件落实。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不到位、整治进展缓慢,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继续挂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落实责任,强化督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和处理的案件,要及时开展后督察;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要实施区域限批。

(四)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要鼓励公众参与,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准确公布相关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以上这篇2016年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2016乡镇民主评议活动方案
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第八篇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全面建设幸福xx,按照国家、省、两级市关于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XX发[2016]7号)等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我镇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推动基层站所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实力、魅力、活力、生态、文化、和谐的幸福xx提供坚强保障。

二、评议对象

评议的对象包括具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镇所属和各级派驻的科、所、站、办、队、分局、支局等40个基层单位。其中,双管部门18个,分别是:国税分局、地税分局、财政所、公安派出所、城管分局、司法所、交管所、工商所、农商银行xx支行、国土所、卫生院、教委办、广播站、联通公司、供电站、食品站、邮政支局、供销社等。镇直部门22个,分别是:劳动保障所、计生办、安监办、农业办、规划所、经发办、重点项目办、民政科、统计站、科委科协、道路办、公章办、水利站、经管站、兽医站、林果站、农机站、农技站、地材站、文化体育站、审计所、环保所等。

三、评议内容

对基层站所的评议,要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三是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情况,开展“群众满意度提升年”活动情况;四是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十条禁令”情况等。评议中,要与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相结合,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

评议主要内容:

(一)政令畅通。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优惠政策,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二)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违规执法、办事不公、抬高门槛,以及变相收费等问题。

(四)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能低下等问题。

(五)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六)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长效机制的健全完善。

四、分值设置

镇街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按百分制设置,其中镇街考核30分、社会各界代表现场评议70分。镇街对站所进行考核后,组织社会各界代表现场评议。现场评议后,随即公布各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得分及名次。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24日—7月31日)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成立民主评议基层站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评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评自纠(8月1日—8月20日)

查找问题。各站所要制定评议方案(并于8月10日前将评议方案上报至镇纪委办),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动员会议,根据评议内容及要求,结合实际,选择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为本单位的评议主题。通过选聘社会监督员、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评议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自查自纠。每个站所至少要查找1个以上的问题,并于8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镇纪委。

落实整改。各站所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各站所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向社会公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镇纪委办要认真指导、督查各站所切实抓好整改(双管站所的主管部门要共同监督问题的整改落实),并于8月20日前将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报镇纪委。

(三)工作考核(8月21日—8月31日)

我镇抽调专人,组成考核小组到各站所,通过实地察看服务窗口、查阅相关资料、座谈、听取汇报等,对各站所的政风行风建设及行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重点看组织是否健全,自查自纠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工作是否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政务公开、服务承诺、“一条龙”服务、接访举报等制度是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单位群众满意度是否高等。考核小组要将发现的问题向各站所进行反馈。考核结束,由全体副科级领导听取考核情况,并对所有参评单位进行打分测评。测评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其中打“好”的站所不得超过参评站所总数的三分之一。打分测评表要经镇党委盖章、书记签字后,于8月26日前报镇纪委办。(四)现场评议(9月1日—9月15日)

镇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领导小组将按照全市确定的统一评议代表层次、统一评议程序、统一计分标准和参评人数,组织邀请社会各界代表现场对各站所进行民主评议。我镇参加评议人员总数为100人,人员的比例严格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10%,辖区内各类企业负责人占20%,镇街机关干部占25%,村居两委干部占25%,村居群众代表占20%。由评议代表现场划票测评,现场计分,现场公布计分结果。评议票由市政府纠风办统一设计,现场由机器自动汇总。在我镇现场评议的明显位置公布评议代表名单及站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届时,市政府纠风办安排专人对各镇街的评议现场进行监督。

(五)检查验收(9月16日—9月30日)

各站所要对评议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连同下步工作打算,及时报送镇纪委办。届时,市纪委、监察局将对我镇及其站所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镇党委、政府对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视程度、组织实施情况,及各站所自评、自查、自纠和整改、建制落实情况等。抽查结束,将形成书面通报。

六、评议结果运用

(一)评议结果由镇党委、政府作为年终考核各参评站所的重要依据。双管单位的评议结果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二)对评议得分排本镇最后一位,且得分低于85分的,进行“末位淘汰”,建议免去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务,取消该单位年度内一切评先树优资格,一年内不得在该单位提拔重用干部。属于双管部门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免去该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务。

(三)将各站所的得分按30%计入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年度行风评议得分,凡其下属三分之二的站所被评为各镇街后10名的,该上级主管部门在今年的行风评议活动中不得被评为前3名。

(四)检查验收结果作为我镇年终考核各部门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站所要牢固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切实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摆上重要日程,精心组织,扎实操作,确保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二)及时整改,注重实效。坚持评、纠、建并举,把行风评议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贯穿于行风评议全过程。通过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开展评议活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同时,要在治本和预防上下功夫,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严明纪律,确保公正。评议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评议代表和评议结果要予以公布。要切实加强对评议活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镇考核和评议代表的选择、问卷发放、回收、汇总等环节,要严密组织,严肃纪律,坚决防止拉选票、走过场等问题的发生。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严禁评议代表借机谋利。凡违反纪律的,将予以通报,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

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篇
乡镇201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 第九篇

第1篇: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监所、宣教办、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

各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村(居)和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专家宣讲、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汽车站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组织单位:安监所、派出所、工商所、村建站、农机站。

活动内容:邀请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邀请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届时将开展安全图片展览,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商贸、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组织新闻单位对重点地区、单位隐患整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集中曝光一批单位。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等“十进”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22日。

组织部门: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镇安办承办全镇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依托企业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启动仪式,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观摩,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校园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

(六)多渠道加强集中宣传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组织单位:安监所、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1)各村(居)、各单位要在厂区、街道、学校、工地、重点路段、厂矿企业门口、车站、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宣传条幅或设置固定墙体标语、公共宣传栏、文化橱窗、LED显示屏等(标语内容附后)。(2)组织宣传车辆进村入户播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并向社会公布12350等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七)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解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义、政策法规、评审的程序和方法,并对创建内容进行逐项讲解、剖析、指导。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道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深入报道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经验做法;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以报刊重要版面、电视重要时段、专题节日、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九)开展村级安全员、一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培训

活动时间:6月上旬

组织部门:镇安办、镇安监所。

活动内容:针对辖区内村级安全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基层群众和从业人员中。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和部门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引导发动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三)营造氛围。各村(居)和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力求实效。各村(居)和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村(居)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9日和6月25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镇组委会办公室。

第2篇:非法建筑消防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对辖区内非法建筑(仅针对1998年9月1日消防法实施之后建成的建筑)清查见底,建筑内的火灾隐患见底,登记造册率达100%,实体性火灾隐患全部进入整改程序并得到有效整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源头管理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历次火灾调查发现的,派出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国土、村建、两违办、工商等相关部门移交的,群众举报投诉核查属实的以下建筑:

1.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2.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特别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仓库使用的,车库改为仓储经营场所的,其他性质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3.非法搭建的。

三、任务分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非法建筑。

1.各工作片、村居:负责对辖区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在建工地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2.文教服务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场所的消防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3.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对开展工作不力导致专项治理行动不能顺利完成,从而引发较大火灾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民政办:负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民政事业服务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5.村建站:指导建设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非法建筑,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对依法应当经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不合格,或者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依法处理。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6.两违办:负责辖区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8.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严格医疗机构开办的审查许可,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9.安监所: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10.派出所: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近年来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举报投诉以及部门信息互通过程中发现和掌握的非法建筑,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中,未纳入日常消防监管的非法建设工程和单位,并建立《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登记表》。在此基础上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划分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原则上,二级消防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列管的消防监督人员排查,网格内的其他单位由责任民警负责排查,与村干部实行责任捆绑,所有网格必须明确到监督责任人,全力确保清查见底。

11.工商所:依法办理娱乐场所的登记注册,对未取得消防许可的不予登记;督促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被镇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手续。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及时通报消防办。

12.国土所: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8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根据“镇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同时要加强参与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方案宣贯工作,确保排查质量。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9日至5月31日)

派出所要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各类非法建筑,各部门加强联动,开展全面排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15日)

对已登记的所有非法建筑和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建筑,各地都要逐幢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人,逐幢开展行政指导式检查,切实查清查实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特别是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要执行更加严格的督改要求。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并补办相关消防行政许可手续(1998年9月1日前建成的建筑不需要补办手续,但要提供房屋所属权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要结合地区实际,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的重点区域、行业开展集中区域性排查整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实际情况、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和手续办理情况,合理采取督改措施,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隐患整改难度不大的,要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强管理,防止反复。

2.对需改动建筑结构、增加消防设施等投入资金大、整改周期长的,要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整改期限,督促单位迅速整改。

3.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督促单位整改的同时,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村建、消防办等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督改职责,同时通报监察部门。

4.对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部门要对危险部位或单位予以临时查封,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镇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5.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确实无法恢复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如单位提供变更后的规划手续,或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的有效文件,并根据现有使用情况进行了重新设计,则依法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对整改隐患后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通报规划等部门。

6.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通报国土、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对确实拆除不了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并提请镇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7.对既没有规划手续也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特别是未办理规划手续或其他原因未办理规划手续而导致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如补办了规划手续或提供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有效文件的,督促单位补办相关消防手续。

8.对于有规划手续但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责令单位限期补办消防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补办的单位,依照《消防法》规定,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单位整改隐患的服务指导,对遇到的困难和疑难技术问题,进行“会诊”,根据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综合考虑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隐患整改最低标准,帮助并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消防办要提前介入,主动上门,跟踪整改进度,督促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做到一楼一档。对拒不整改隐患及整改期间措施不力的,要根据《消防法》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其中属于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单位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给予拘留处罚。

(四)结果运用阶段(10月16日到10月25日)

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并补办了消防手续的,消防办汇总后上报区消防大队。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未整改或已整改完毕但补办不了消防手续的均应登记造册,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同时向区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规划办、住建、城管、工商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符合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要列入高危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督促单位采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加强源头管理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部门联合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有力之举,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派出所、村建、安监、工商、教育等部门要明确治理工作职责,认真查验相关建筑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深入检查建筑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工作成效。

二是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引导社会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给予支持。要在公开栏开设专栏、专版,及时跟踪报道治理情况,曝光久拖不改的单位名单、存在的严重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鼓励、引导非法建设单位积极整改隐患,主动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进一步增强消防法制意识。

三是健全机制,完善源头管理。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招商引资项目行政许可制度,明确各部门源头管控工作职责,防止产生“先天性”隐患。要建立完善与政府有关部门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将分阶段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成效开展督察。今后凡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事故建筑未排查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工作情况,并如实填写《镇非法违法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印章,11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3篇: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2016年整治目标任务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己有的整治成果。

1、建立巡查制度。镇成立一支巡查队伍,成员由综合执法队、治安队组成,将开展不定期巡查,并帮助各村养殖场(户)进行序时拆除关闭。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反弹复建”。

2、建立处置机制。各工作片、各村要建立处置机制,在日常巡查发现的、上级的批示件以及相关部门通报的案件之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查处期限为15个工作日,需要反馈的要在查处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3、建立督查机制。党政办、效能办、农技站、环保站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的巡查督查,巡查督查发现的案件,要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工作片、村,并记录在册,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各工作片、各村责任人要认真履职,认真执行巡查、督查和处置工作制度,并按照时限要求,认真落实畜禽污染整理工作。对未及时查处到位的,将给予效能告诫等处理。

二、2016年整治范围、对象和完成时限

今年整治范围内的需拆除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全部拆除或关闭。整治范围和对象:

1.全镇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2.全镇禁建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3.全镇可养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拆除关闭。

4.全镇拟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备案手续方可保留,否则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关闭。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养猪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1000头,养禽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20000羽;离居民区500米以上,高速路、铁路500米以上。

(2)符合环评条件的;

(3)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处理应符合莆政综【2016】127号文件规定的处理办法,做到达标排放。

三、资金补助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列入今年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的,按实际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养猪(牛、羊)场(户)补助80元/㎡(市、区各补助40元/㎡),其他养殖场(户)补助40元/㎡(市、区各补助20元/㎡)。

(二)各村可结合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励或补助标准,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资金补助拨付办法

(一)2016年4月15日,各村上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统计表(附表二)和今年应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总面积。

(二)2016年9月10日前,各村分别上报经公示验收确认已拆除的各畜禽养殖场(户)总建筑面积,以此计算各村应得的补助资金,经区、镇验收组验收确认后,按各村应得补助总额的50%予以拨付。

(三)2016年10月,经市验收组统一公示确认后,计算出各村实际拆除面积、应得补助,拨付剩余应补助资金,多还少补。

(四)畜禽养殖专项治理补助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五)各畜禽养殖场(户)的拆除和补助情况要在所在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5月20日)。各工作片协助各村尽快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填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表及统计表(附表一、二),并在2016年5月20日前送镇政府汇总。各工作片、各村应按时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对逾期未报、瞒报、漏报的养殖场(户)将按“两违”给予强制拆除,不予资金补助。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5月21日—2016年8月31日)。各包片领导带队,组织包片干部、镇纪委、村干部对养殖场面积进行现场丈量、填写丈量登记表、画出养殖场平面图,由养殖户签字确认;丈量后应立即与养殖户签订拆除协议、登记养殖户的账户,并对养殖场四周进行拍照留底。在8月31日前各村应分别统计上报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表(附表三)和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汇总表(附表四)。同时应及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到一场(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一份协议书、一份丈量表、一套拆除前后的照片、一份验收表、一份补偿资金,要求每张表都要有经办人、相关村主干及工作队、包片两委签字等相关拆除证明资料以及验收资料等,建立健全验收档案资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由区农业局、监察局、财政局、环保局组成区验收组,对各村上报的畜禽养殖拆除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向市里申请市级验收,确定拆除面积和补助金额。

六、工作措施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具体整治工作由各工作片组织实施,各村主干具体负责落实到位。各工作片、村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高压的工作态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从调查摸底、现场丈量、数据记录和公示、资金补助等,都要规范、公开,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无论什么理由,都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镇监察室将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事项各工作片要有专人负责,逐一进行核实、查处,不得隐瞒不查。

(三)对“反弹复建”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要坚决杜绝“边拆边复建”“异地复建”现象。各村要加强畜禽养殖场整治的监管,对违规建设的,要坚决按“两违”予以打击。要加大拆后的土地整理或生态恢复工作,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第4篇: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除四害工作,坚持“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统一组织,统一实施。镇政府牵头负责城乡除四害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督查监测和联系区爱卫会复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居)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和完成本辖区城乡除四害工作任务。镇文明办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镇党政办负责落实镇机关大院和宿舍区;村建站负责落实镇管理的建筑工地和所属主干道及其下水道等,按照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参加城乡除四害活动。

同时,各部门要落实好所属或所管理的单位按照辖区内环境为重点,按照除四害技术规范要求把孳生地治理工作贯彻始终。要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居住户进行针对四害孳生特点的孳生地治理。包括室内外废弃积水容器、下水道口等的全面检查,进行翻盆倒罐,及时清理清除积水、垃圾、污物,并针对周边环境,进行强化施药除四害。要组织专门队伍,对所有建筑工地及其建筑物内外,以及废品、轮胎、缸罐集中存放处进行卫生死角清理,并实行除四害卫生消杀活动。要对城乡各主次干道、生活区、单位内的下水道、水池等,进行强饱和施药滞留消杀,对所有水道、河沟、池塘等各大中型水体进行环境卫生治理,疏通。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城乡除害防病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把除害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技术管理

除四害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药物灭鼠活动中要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单位,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高效、无二次中毒的慢性凝血杀鼠剂,药物灭蟑螂、蚊、蝇活动中要统一使用高效、滞留的杀虫剂。各村(居)使用的各类消杀药物由各村委会(居委会)统一采购使用。既要严格做到使用统一的消杀药物,又要根据实际采用多样化剂型。区疾控中心为本级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单位,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技术管理和监测评价等工作,要制定技术方案,培训专兼职消杀人员,开展灭前调查和灭效考核。在采购、保管、兑配、施药和防护等除四害消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同时,要加强消杀药物的保管和发放管理,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人畜中毒的急救治疗等准备工作。

三、资金筹措

统一除四害工作的资金由各单位筹措。在巩固提高阶段,各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除四害活动中,要联系实际,根据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

在统一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的前提下,在4—10月期间,由区爱卫办统一指导消杀时间和监督消杀工作,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按步骤实施药物消杀,以及日常补漏、巩固和保障活动。

四、实施步骤

今年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苍蝇工作同步开展,统一化学消杀除四害的时间和步骤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组织动员和孳生地治理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份下旬。主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进行资金筹措,技术培训,灭前监测评价;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单位、住户和公共地段进行室内外环境、水体等四害孳生地治理和防四害设施维修、设置,为除四害施药做好环境准备。

(二)施药阶段(四害杀灭和防制阶段):今年5月上旬至7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时间组织进行三轮除四害施药消杀,每一轮进行两次施药。每次施药要统一在第一天上午9:00开始进行。其中,居民区灭蚊施药,住宅内部安排在当天晚上7:30左右开始,外环境安排在晚间8:30开始进行。灭蚊施药期间,各类房屋要在室内施药驱赶蚊虫后关闭门窗或防蚊纱窗。如恰逢下雨等天气原因,统一施药则安排顺延,届时由区爱卫办统一通知。

第一轮施药:今年5月6—8日进行第一次施药,5月20—22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二轮施药:今年6月10—12日进行第一次施药,6月24—26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三轮施药:今年7月15—17日进行第一次施药,7月29—7月31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各次施药过程要严格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时间,以及“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不漏孳生水体等各种场所,落实饱和施药。各轮施药期间要注意观察灭效情况,及时做好补漏巩固工作。

五、督查考核

镇爱卫办要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组织专门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本辖区除四害技术指导和经常性工作检查,全力推动除四害巩固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在除四害各阶段活动中,区爱卫会也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定期根据《省除四害管理办法》进行灭效监测和考核,通报各阶段工作情况。管委会将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对除四害成效显著的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和推广;对工作不落实,四害密度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应予曝光,限期整改。

第5篇:门前三包专项整治方案

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打造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二、活动目标

全镇动员,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从我单位做起,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活动,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把打造成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镇“门前三包”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城区临街单位、商铺、临街居民住户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机制,明确权利和义务。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等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签定责任书的有关工作。

(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范围

城区内所有主干道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横向从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的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二)“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1、包卫生: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粪便和积水等;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及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各类设施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无乱牵乱挂、无乱喷涂写、乱画等;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阳台不外露破烂杂物;无违章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

2、包秩序:门前自行车、三轮车划线停放,排列整齐,无机动车辆和三轮车占道停放;门前无摊点或无违章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冲洗、饮食摊点摆设、店外加工、堆放杂物等)及乱挖、乱堆、乱建等;人行道平整、无黄土裸露,路灯、果皮箱、护栏、广告牌、交通标志等各类公用设施无人为破坏、完好无损。

3、包绿化:维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责任区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村居委会要通力合作,严格按“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临街单位和住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负责本辖区内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住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临街个体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由工商所负责)。

(二)切实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市容中队要切实加强城区街道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临街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并悬挂统一规定的标志,坚持每天进行清扫保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责任单位(签状单位、店铺、居民住户)及其“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对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的行为,应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格考核检查。镇政府对“门前三包”工作定期考核检查,并对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如责任单位属市直、区直有关单位的,将考评检查情况通报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临街经营户、住户,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第6篇:全镇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一)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针对旧街存在的区域性突出火灾隐患问题,结合实际,加强整治力度,通过召开协调会研究对策,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进度,明确职责,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制定修订消防专项规划。要结合城市化进程,制定修订符合本辖区发展需求的消防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加快新城区、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消防专项规划的修编,年内要完成本辖区的消防专项规划文本的编制审批。同时统筹安排,做好老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建筑耐火等级低、易燃建筑密集区及发生火灾后不利于火灾扑救区域的拆迁改造工作。

(三)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延伸市政水务管网,合理增补市政消火栓,做到消火栓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辖区内消防供水设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摸排修复工作,对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限期改造、定期维护,及时解决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以及配置不足等问题。督促整治因城市景观工程、户外广告设施导致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影响人员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问题,依法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及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改造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设施。

(四)建强基层专职消防力量。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将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有关部门的建设目标任务,在年内做到有1支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伍,充实乡镇消防力量。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职业培训、保安员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纳入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监管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的教育培训鉴定内容。

二、全面整治火灾隐患

(一)突出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整治。各工作片、村居、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季节性、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物流仓储、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违章搭盖厂房的排查整治力度。对生产、经营、储存建筑内违规设置住宿场所,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缺水或压力不足等问题,要依法依规由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二)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等高危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装修(饰)材料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突出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对鞋业、红木家具业可燃易燃材料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的特点,继续开展鞋业、红木家具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不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关停、设置不足,生产与储存区域及生产、储存与办公、休息区域防火分隔不到位,生产、储存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四)突出“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三合一”整治办公室的作用,摸清辖区“三合一”场所底数情况,全面整治“三合一”场所,实现员工集体宿舍、车间、仓库全部分离,并建立健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坚决取缔。对有条件改造的企业应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性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五)突出农村火灾防控。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当前农村消防工作防火安全条件差、基础设施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不足、工作经费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依托政府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强化农村“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村消防安全负责人及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各工作片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老旧建筑、违章搭盖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全力遏制农村地区火灾多发现象。各村居要每周组织“两委”有关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切实解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设施器材设置不到位,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隐患。物业管理人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督导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以及单位内部无定点定位、从事一般性巡防工作的保安、巡防队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乡镇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六)突出多警联勤监管机制。派出所要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即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相关警种要形成合力,在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娱乐庆典活动举办场所的监管,加大“错时”检查力度,集中开展“零点”夜查行动,必要时可对重点场所和危险部位采取蹲点守护措施。结合治安巡查、入户走访等日常警务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的火灾隐患。督促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按要求纳入户籍化管理,实地抽查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一)国土、村建站等部门要把好建设工程审批关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坚决杜绝建设项目“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行为,严防源头性火灾隐患。村建站要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禁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疏散楼梯间、公共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道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新建市政项目消火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工商所、安监所、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排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生活住宿没有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工商所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安监所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要依法对烟花爆竹行业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隐患;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技术指导,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质监、派出所、村建站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管道燃气、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重点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

(四)水利站、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专项检查,摸清实有数、差额数和损坏数,并建立完整的消火栓档案。战役期间,水利站应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增补市政消火栓,在年底前对市政消火栓全部维修、保养一次,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五)各工作片、村居、村建站等有关单位要负责组织整治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环保站要加强整治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

(六)文教服务中心、民政、卫生、宗教等部门要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管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文教服务中心要组织、指导和督促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民政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养老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宗教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工作片、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要将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机构及人员、建筑及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记录、安全报告备案等6个方面32子项内容及时录入互联网户籍化管理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不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应当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保养。

(二)火灾高危单位除了要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外,还要按照《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落实更加严格的日常管理措施,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内部防火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全员疏散演练活动,及时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要召开一次的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一般单位要继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请各工作片、村居、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于3月14日前将清剿火患工作方案报送镇消防办,7月1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半年工作情况,2016年1月2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总结报送镇消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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