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委组织部最近任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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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咸宁市委
咸宁市委组织部最近任职公示 第一篇

共青团咸宁市委 文件 咸宁市青年文明号协会

咸青联发[2010]3号

关于召开咸宁市青年文明号协会 一届三次理事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市青年文明号协会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为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及团省委十二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回顾2009年度和部署2010年度青年文明号协会工作,进一步提升协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根据《咸宁市青年文明号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市青年文明号协会决定召开一届三次理事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 间:2010年4月17日(星期六),会期半天。 地 点:咸宁阳光酒店八楼会议室

2010年4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之前到咸宁阳光酒店报到,9∶30准时开会,会议时间为半天。

二、会议主要内容

1、调整协会理事会成员;

2、总结2009年度全市青年文明号工作,安排部署2010 年度全市青年文明号工作;

3、通报2009年度青年文明号复核结果;

4、命名表彰2009年度咸宁市(杰出)青年文明号;

5、表彰2009年度协会工作贡献奖;

6、听取市委领导重要讲话。

三、参加人员

1、市青年文明号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副秘书长;

2、拟新增补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副秘书长;

3、受表彰的2009年度咸宁市杰出青年文明号、2009年咸宁市青年文明号集体主要负责人;

4、新闻媒体记者。

四、有关要求

1、市青年文明号协会一届三次理事会议是协会依照《咸宁市青年文明号协会章程》,具体落实市青年文明号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有关精神、部署协会重大工作事项的重要会议,是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副秘书长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请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副秘书长及拟新增补的理事会成员提名人选和受表彰的2009年度咸宁市(杰出)青年文明号集体主要负责人妥善安排工作,准时出席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事由,须书面报市青年文明号协会秘书处(团市委青工部)批准后,方可缺席。(参会名单见附件)

2、请参加市青年文明号协会一届三次理事会议的代表,认真填报《参会回执》,于2010年4月13日以传真、电邮等方式报协会秘书处。

3、请县(市、区)团委、各单位团委及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于2010年4月13日前将《参会回执》以传真、电邮等方式报协会秘书处。

4、请各县(市、区)团委组织本地参会代表,在4月17日上午9:00前准时到会,请所有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并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会议。报到时请按标准缴纳2009年度协会会费。

联 系 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8126082 15926930369

传 真:8262026

电子邮箱:xntwqgb@163.com

附件:1、参会领导及人员名单

2、参会回执

咸宁市青年文明号协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参会领导及人员名单

余洪流 咸宁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桑晓荣 中国移动咸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汪建煌 咸宁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李相忠 咸宁市地税局副局长

徐亚明

黄学农

卢 遥

裴友生

雷育华

祝必清

【咸宁市委组织部最近任职公示】

陈 伟

胡广栋

从思思

刘 崇

柯柏舟

谭经明

余 波

夏雪飞

周 莲

赵冬雪

陈凡军

汪娇慧

朱 睿

李新苗

王群喜

杜 勇

刘 宁

陆承辉

陈浩波咸宁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中国联通咸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咸宁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咸宁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咸宁市消防大队政治部主任 咸宁市国税局人教科副主任 咸宁市地税局党办主任 咸宁市交通局团委书记 咸宁温泉供电公司团委书记 咸宁电信党群部政治处主任 咸宁市移动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 咸宁联通客服中心主任 咸宁市邮政局新闻信息中心主任 咸宁市直机关团工委书记 湖北省信用联社咸宁办事处人事科副科长 咸宁市卫生局团委书记 咸宁市中心医院团委书记 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团委书记 咸宁市林业局人事科副科长 咸宁市广电局财务科长兼团委书记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党委委员、岔路口派出所所长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政治处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三号桥派出所所长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双鹤派出所所长

金汉才 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陈大斌 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教导员 康成平 咸宁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中队长

【咸宁市委组织部最近任职公示】

肖 刚 咸宁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指导员

余 露 咸宁市安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爱华 咸宁市温泉客运中心工会主席

鲁小晴 咸运集团团委书记

宋 霞

陈 萍

佘雅丽

杨 丽

谭丽娥

黎辰军

赵忠刚

余 霞

潘 峰

饶浩瑶

洪 燕

邱启亮

刘元辉

杨 凯

冯美果

马世玉

吕志军

华 钢

龚 平

骆 骏

杜正平

张文桥

雷 玲

吴 波咸宁市地税局温泉分局办税服务科 湖北电信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银泉营业厅经理 湖北电信咸宁市分公司大商客户部副主任 咸宁移动集团客户部外呼中心主任 中国联通咸宁分公司中心营业厅经理 咸宁市邮政局三号桥邮政所主任 咸宁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市场部经理 咸宁市邮政局淦河支局支局长 咸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温泉市场物业管理所所长 咸宁市康辉旅行社总经理 咸宁市鸿雁旅行社总经理 咸宁市阳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咸宁温泉国际酒店常务副总经理 汉商咸宁温泉山庄经理 咸宁市中心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 咸宁学院团委书记 咸宁市精益电脑培训学校校长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人保财险咸宁市分公司直属部经理 人保财险咸宁市分公司车商部经理 咸宁市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瑞高速项目经理 共青团咸安区委书记 武警咸安区消防中队中队长

咸宁市2013年“招硕引博”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
咸宁市委组织部最近任职公示 第二篇

咸宁经济开发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咸宁市委组织部最近任职公示 第三篇

咸宁经济开发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07-09-26

咸宁经济开发区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精神,于2006年7月在原温泉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基础上组建的新的省级开发区。原温泉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8月,长江产业园成立于2005年2月。新的开发区组建后,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加快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开发区进入全新的发展时期。在开发区发展新阶段,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同时也存在诸多困难,如何抓住机遇,解决困难,迎接挑战是开发区面临的新课题。我们认真研究开发区现状,

做出如下思考:

一、发展现状

(一)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开发区组建之前,主要经济指标近年保持20%至40%的增长速度,组建后,随着红牛等大项目的投产,开发区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同时随着今麦郎一期即将投产、沃尔克即将正式投产、洁丽雅即将建成,开发区增长潜力极大。元至4月,完成(未含市直及咸安凤凰工业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8830万元,同比增长592%;实现销售产值22390万元,同比增长438%;工业增加值10341万元,同比增长695%;固定资产投资27003万元,同比增长89.9%。其中红牛完成产量3296万罐,工业总产值20660万元,工业增加值7917万元,实现税收3683

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

1、道路及附属设施。长江产业园规划有道路工程“五横四纵”。2005年开工建设以来,完成货币工程量1.2亿元,2007年,预计完成货币工程量1.6亿元。基础设施资金问题得到初步缓解,工程建设进度加快。今年前4个月完成了4项工程;5月份预计完成5项工程;5至6月份将开工5条路路基、3条路路面工程。今年内将全面完成一期5条道路路面硬化、绿化带、网管铺设、

路灯安装工程。二期基础设施50%的工程量及孵化园基础设施。

2、土地平整。去年,开发区共批回土地5453亩,农民补偿今年全部到位,支付农民征地款10657万元,支付拆迁还建、地面附着物补偿5500万元。今年,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拆迁还建、地面附着物迁移、土地平整同步进行。年内拆迁户600多户,近期同时进行的土地平整达

1000多亩,土方量达200多万立方。

(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

1、新建项目。开发区通过建立项目督办责任制,成立5个督办专班,分别由5名副主任牵头督办,22名干部分工负责,对24个督办项目进行督办。两个多月来,取得了明显效果。4月28日,长江产业园内龙欣包装、金叶物流、孵化园标准化厂房、孵化楼等4个项目同时动工;5月8日,柯奇项目动工;近期内三胜机械、麦克森医药、吉斯生物制剂、北辰方向机等项目将陆续

动工。

2、在建项目。今麦郎饮品项目今年计划建成4条生产线,已完成投资6000万元。目前主体厂房已建成,一条茶饮料生产线正在抓紧安装,预计5月下旬可以试生产;洁丽雅万吨家纺项目,总投资在原计划投资1.7亿元基础上增加到2.5亿元。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00万元,预计

今年内建成;标准化厂房动工单位已有17家,5月份力争开工达到26家。

(四)招商引资取得成效。开发区招商引资已经开始产生一定的品牌效应,国内外知名企业纷纷落户园区。已拥有红牛、今麦郎、洁丽雅、杰士邦等驰名品牌。开发区已进园企业(项目)46个,计划总投资53亿元,已完成投资12.5亿元。其中:长江产业园园区已经进园和即将进园的企业(项目)有23个,预计投资规模43亿元,已完成投资5.4亿元;温泉工业园建成和在建企业(项目)23家(含肖桥园区2家),预计投资10亿元,已完成投资7.1亿元。今年元至5月,引进项目8个,协议引资25.6亿元。最近新签约台湾食品工业园计划投资20亿元。近期正在洽谈项目13个:主要有汽车配件生产、氢燃料电池生产、润滑油系列产品生产、西药系列产品生

产、浮珐玻璃生产、台商朔料制品、中集集团、香港亚太集团等项目。

(五)项目用地得到初步缓解。长江产业园已批回土地6036.14亩(含红牛),目前尚未报批的土地9848.16亩。2007年计划报批土地5000亩。已批回土地中,企业已征用土地1953.52亩,公共用地531.76亩,签约项目供地1717.95亩,余下存量土地1832.91亩。由于开发区在土地

问题上变被动为主动,为开发区赢得了十分难得的竞争优势。

(六)建设资金筹措取得成效。长江产业园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土地征用、拆迁还建、土地平整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预计需投资14亿元。目前已完成投入3.2亿元,其中付给农民征地款、拆迁还建、土地平整等方面资金近2亿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1.2亿元。资金来源预计8.9亿元:政府投入1.2亿元、开发银行借款1.5亿元、农发行贷款2亿元、园区配套设施引进资金3.1亿元、进园企业征地1.1亿元。已经到位2.9亿元:政府投入1.2亿元、开发银行借款1亿元、园区配套设施引进资金首付7000万元。目前正在争取农发行贷款2亿元,园区配套设施引进资金尚未到位的2.4亿元,投资方根据协议以二期道路建设工程方式支付。

(七)温泉工业园初具规模。温泉工业园面积1100亩,2000年下半年开始建设,已建成厂房57栋16万平方米,完成了水、电、路、亮化、绿化、通讯、互联网宽带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和在建企业(项目)23家(含肖桥园区2家),预计投资10亿元,已完成投资7.1亿元。主

要项目(企业)有:洁丽雅家纺、杰士邦生殖保健用品、华特电缆等。

二、存在问题

(一)产业发展还处在初创阶段。红牛、今麦郎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开发区,使人们看到了开发区的希望,但是开发区产业发展在总体上还处在初创阶段。产业结构层次不高,关联度不够。园区投资强度及投入产出比较低。温泉工业园1100亩土地虽然基本开发到位,入园企业有20多家,但是大部分企业还没有产生效益。长江产业园签约的项目还有很大一部分没有动工,开发

区产业发展任重道远。

(二)市区物流运输能力亟需提升。开发区随着落户大项目不断增多,我市物流运输难以跟上,

制约因素越来越明显。如:红牛一期年产量200多万吨,咸宁火车站下达的运输指标只有120万吨,而且产品进站后还不能及时保证车皮。铁路运输如此,公路运输也没有大的物流公司。食品饮料、医药等行业是开发区致力发展的重点产业,产品时间要求非常严,这类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及时运出,对企业的生产产生相当大的影响。红牛一期产量不能保证负荷、二期投资有可能外流,与我市交通运输有相当大的关系。近期,今麦郎项目即将投产,铁路、公路物流运输面临

的压力更大。

(三)开发区规划调整需要尽快完成。长江产业园将建设成为工业新城,市区新上工业项目和老工业项目陆续向开发区集中。随着项目增多,部分项目进入开发区后,根据选址需要,用地已超越开发区规划范围。这些项目选址符合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但是又在长江产业园规划范围之外,为了利于项目建设和管理,需要尽快对长江产业园规划进行调整修编。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市政府已同意长江产业园今年新报批土地5000亩,其中包括去年两次土地报批尚未批回的1227亩。同时需新增集成居室、台商食品工业园用地。规划修编对土地报批工作至关重要。市规划、国土部门已经启动新一轮城市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修编,长江产业园的修编工作需抓紧时间,

尽快完成。

(四)招商引资工作需要做到全市一盘棋。我市招商引资目前一定程度上存在市、区(县)内部相互争夺项目的现象,对我市的招商引资工作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需要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统一招商引资政策,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强化功能分区,做到全市招商引资一盘棋,以利

于培植不同区域内的产业特色。

(五)园区建设协调工作难度较大。市委、市政府为了加快推进开发区建设,多次召开了开发区建设协调专题工作会议,对阶段性工作明确了任务要求,有的方面反复进行强调。为了落实任务,市直及咸安区抽调的工作专班、协调专班人员已增加到26人,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成立了督办专班,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部分工作落实进展缓慢,如园区拆迁、项目有

关手续办理等方面工作难度较大,对园区建设有一定影响。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劳动力培训需加快推进。长江产业园建设已经涉及浮山办事处和官埠桥镇2个乡镇(办)、7个村、27个组,人口5982人,失地劳动力1862人。去年开发区两次土地报批面积大、范围广,开发区已向被征地农民做出了纳入社保的承诺。由于我市相关政策没有出台,被征地农民的社保不能启动,群众意见很大,对后期的征地、拆迁影响较大。近期,这项工作在许克振书记的重视下,市社保局和开发区联合进行试点启动。为了便于实施,需要市政府尽快研究批准被征地农民社保方案。农民土地被征后,大量劳动力失地,由于农民失地后,缺乏就业技能,一方面企业招工难,另一方面,失地农民就业难。需要市直部门和咸安区加大农民

就业培训力度,使农民免费得到就业培训,掌握一到二门就业、产业技能。

三、发展对策

(一)明确发展定位。在新的形势条件下,开发区的发展需要审视自己,为未来准确定位,确定坐标。结合开发区实际,开发区发展定位要本着比较优势原则、产业聚集的原则、错位发展原则、产业链延伸原则。发展定位为:建设成为咸宁工业新城及市区工业经济增长引擎、武汉工业园区

“园外园”、咸宁中心城区物流中心、生态工业观光游览区。

(二)明确发展目标

近、中

期 规模工业

总产值 工业增加值 固定资产

投资 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 税 收

指 标 年增

长% 指 标 年增

长% 指 标 年增

2016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方案
咸宁市委组织部最近任职公示 第四篇

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树立在基层一线培养年轻干部的导向,通过实践锻炼干部,努力造就一批后备领导人才,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意见》(晋组发〔2016〕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晋组通字〔2016〕18号)文件精神,现就从市、县两级直属机关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战略目标,正确把握年轻干部的成长规律,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为年轻干部创造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积累经验、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的机遇。通过实践锻炼,教育引导年轻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选派数量和任职时间

按照省委组织部名额分配指导性计划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拟从市直机关中选派25名年轻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从县(市、区)直机关年轻干部中选派77名担任“第一书记”。选派对象主要从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派;各县(市、区)可根据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名额计划,结合实际确定选派单位及选派数量,选派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本方案下达的指标名额。

选派干部任职时间为二年,从到村任职之日算起。

三、资格条件

选派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和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热心为基层和群众服务,有培养潜力。

2、现任正科级及以下干部,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30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

6、中共正式党员。

7、身体健康。

四、派住地点

市直单位干部派住任职的农村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原则上选择人口较多、有经济发展潜力及工作基础较好、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整体提升空间较大的村,地理位置上尽量选择靠近干道公路沿线,交通条件应较好。各县(市、区)需在4月30日前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的市直机关干部派住村名单,并填写《市直单位年轻干部任农村“第一书记”派住村推荐表》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综合各县推荐情况统筹确定派住地点。各县(市、区)直机关单位干部派住地点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自行按照名额和条件要求确定。

五、选派程序

选派工作采取“十步法”程序进行,即:宣传发动、自愿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现场调研、竞岗演讲、考察确定、双向选择、岗前培训、到岗任职等十个步骤。市、县两级选派工作同时从4月份启动,5月底前完成选派。

1、宣传发动(4月25日-5月5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发布选派公告,明确选派的资格条件和方式方法,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召开会议,面向本地、本单位年轻干部宣讲选派工作的目的意义,动员年轻干部主动报名参加竞争。

2、自愿报名(5月6日-7日)。有参与竞争意愿的年轻干部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

3、单位推荐(5月8日-9日)。市、县直单位党组织对报名参加竞争的干部按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分别上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

4、资格审查(5月10日-12日)。市、县组织部门分别对市、县直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竞岗干部名单。要对推荐人选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重点审核,确保竞岗干部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竞岗干部数量一般应不少于选派数量的2倍。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岗干部名单要在本单位或本部门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现场调研(5月13日-14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分别确定1-2个选派“第一书记”的农村作为调研地点,组织竞岗干部进行实地调研,重点了解所调研农村的班子队伍建设、产业开发、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

6、竞岗演讲(5月15日-16日)。竞岗干部分别以所调研农村的情况为基础,就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撰写演讲提纲,就如何把所调研农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自己的履职思路和办实事打算。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分别组织进行集中演讲竞岗活动,聘请有关专家、领导对参加竞岗干部提出的履职思路和办实事打算的可行性、有效性、合理性进行评价,并按评价分值等额确定选派干部考察对象名单。在竞岗演讲时,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邀请选派“第一书记”农村所在乡镇的党委书记旁听演讲全程。

7、考察确定(5月17日-20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组织实施考察,考察时要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重点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结束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派干部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

8、双向选择(5月21日-22日)。确定选派干部名单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集中向选派干部通报选派“第一书记”任职农村的基本情况,选派干部结合自身优势、专业特长、单位职能、派住村产业布局、社会发展等情况,就选派地点提出若干选择意向。同时,市、县两级组织部要将确定的选派名单向列席竞岗演讲的乡镇党委书记通报,由乡镇党委书记结合竞岗演讲情况及选派干部个人专业、特长等因素,就选派至本乡镇农村任职的干部人选提出若干选择意向。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综合选派干部的个人意愿和乡镇党委书记的选择意见,统筹确定选派干部的派驻地点。

9、岗前培训(5月23日-24日)。市委组织部对市、县两级选派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就党的十八大精神、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党建工作、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

10、到岗任职(5月31日前)。岗前培训结束后,县级组织部门要下发任职文件,做好任职对接工作,选派人员将组织关系转到所任职村党组织,正式上岗履职。

选派的“第一书记”在二年任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各县(市、区)要及时免去所挂职务。本人自愿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继续留任的,须经派出单位同意,并按选派层次分别报经市委组织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批准。

六、主要职责

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巩固基层政权。指导协助村两委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本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与培养发展工作,健全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村务公开,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现村务民主决策。

2、发展农村经济。指导和协助村两委立足村情实际,因村制宜地找准一条符合所驻村的经济发展路子;组织全村党员发挥领富带富作用,大力引资上项,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多渠道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专业合作组织和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农村经济的组织化程度,确保驻村工作期间农民收入连年增加。

3、加强社会建设。指导和协助村两委完成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教育卫生等工作,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帮助解决好党员、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强化村级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培育乡村文明。指导和协助村两委加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弘扬先进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开展以和睦邻里、和谐家庭、遵纪守法、孝老爱亲、男女平等、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等主题创建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农村新风尚。

5、改善生态环境。指导和协助村两委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活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力推进宜居农村建设。

七、工作要求

1、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后,要结合所任职农村的具体情况,对自己的履职思路、工作重点、办实事打算进行认真的规划设计,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并在到村任职后的一个月内做出承诺,在所任职农村进行公示,履职承诺要报派出单位党组织、乡镇党委以及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备案。

2、选派干部任职期间,必须全脱产住村工作,吃住在村,工作到户,自觉摆正与村“两委”的关系,讲究工作方法,做到总揽不包揽,依靠不依赖,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

3、要从任职村实际出发,深入走访调研,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搞好工作对接,争取政策支持,帮助任职村解决几个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得到实惠。要指导任职村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的制度,推动党组织和村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八、管理考核

1、日常管理。“第一书记”由其任职所在县、乡镇和选派单位党组织共同管理,以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为主。“第一书记”任职所在地乡镇党委、县(市、区)委要大力加强对“第一书记”的培养教育,让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县、乡干部做好结对传帮带工作。“第一书记”每半年要向派出单位和派出单位同级组织部门递交一份工作总结,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每半年就“第一书记”的现实表现情况做出书面评价。“第一书记”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3天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3天以上要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第一书记”住村任职期间,在管理工作中发现有问题或遇到重大情况时要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第一书记”要认真记录“民情日记”,把“民情日记”作为了解群众需求、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县级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要采取“一月一点评、一季一小结、半年一总结”的办法加强跟踪管理。乡镇党委书记每月对“第一书记”的“民情日记”记录情况进行一次点评,每季度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一次抽查,每半年组织“第一书记”进行一次工作交流。

2、考核奖惩。对“第一书记”的考核,由其任职所在县、乡和选派单位分工负责。平时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年度考核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任满考核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共同负责。乡镇党委要建立健全“第一书记”工作档案,全面反映住村任职期间工作情况。“第一书记”任职工作经历,作为年轻党员干部基层工作经历记入本人档案;其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将跟踪培养,动态掌握“第一书记”的表现。任职期满完成预定工作目标和兑现办实事承诺、经考核表现优秀的,要予以提拔使用。

3、保障措施。“第一书记”食宿一般安排在有条件的村干部或农户家,并按标准缴纳伙食费。“第一书记”住村任职后,派出单位不得对其安排工作任务,不得随意将其调回。如确有特殊原因或组织需要调回的,须报经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批准。“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在原单位的各种待遇不变,不影响正常的职务晋升和调资。派出单位要关心“第一书记”的工作和成长,每月给予固定生活补助,报销往返路费,并负责每人每年安排5000元办公经费,所需经费由派出单位同级财政负责保障。

九、组织领导

从省、市、县三级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是省委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年轻干部培养方式,提高年轻干部能力素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

1、搞好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将“第一书记”选派工作作为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促进农村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方法和平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参与选拔。

2、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党委要及时研究分析“第一书记”住村任职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第一书记”的选派和日常管理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乡镇党委要关心“第一书记”的工作生活,既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又要从严要求和管理。各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支持“第一书记”的工作,经常深入其任职村走访,及时帮助提供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

3、强化督查指导。各级组织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及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指导改进工作。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不负责任、消极应付的要通报批评,直至作出组织处理。

4、抓好舆论引导。要大力宣传选派“第一书记”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第一书记”开展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总结各单位和个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5月底前完成县(市、区)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派工作,并将选派名单、个人基本情况和所任职村基本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01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咸宁市委组织部最近任职公示 第五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一)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县卫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咸宁市委组织部最近任职公示】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46号)精神,我局对20**年7月至20**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咸宁市委组织部最近任职公示】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一、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

【咸宁市委组织部最近任职公示】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三)

根据镇徒组[20**]41号《关于对全区20**年度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农委对本单位20**年1月以来的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本年度,农委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镇徒组[20**]47号)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党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情况

20**年,农委提拔任命股级干部2人,调整、充实场级干部3人。提拔、上报、备案均符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没有出现违反“十不准”纪律的行为发生。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农委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按章办事的原则,始终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规定,严把“六关”: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切实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二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对拟任人选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三是严把民主测评关。把干部群众满意度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通过。四是严把组织考察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德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能否胜任任职岗位工作要求。五是严把公示关。把被考察对象基本情况、简历、考察组成员、反应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告,把选拔任用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六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局党组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一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条例》办事。

三、认真落实干部选拔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监督管理

在工作中,农委充分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民主推荐中,要求全体人员参加。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在农委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人事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遵守纪律,认真执行了“十个不准”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等各项纪律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农委将进一步加大《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201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咸宁市委组织部最近任职公示 第六篇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武丙云周锦明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咸宁市委组织部最近任职公示】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第3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6工作公开承诺书
咸宁市委组织部最近任职公示 第七篇

工作公开承诺书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履行教师神圣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岗,依法执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严谨治教,精益求精,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常规工作;在教学中不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

3、在教学中更新观念,树立科学教育发展观,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

4、在工作中以育人为本,热爱学生,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歧视、侮辱、排斥、挖苦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关爱每一位学生。

5、因材施教,传承文明,启智求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衡量学生。

6、持之以恒的廉洁从教,不接受、引导、强迫、暗示学生赠送物品,不向学生家长谋私利。

7、在工作中淡薄名利,洁身自爱,不做和教师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8、在工作中我会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9、为人师表,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普通话,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为学生表率。

10、终身学习、不断进取是师德的升华。

教师必须转变学习观念,确立“边学边干、边干边学、终身学习”的观念,紧跟当代知识和技术的发展步伐。

11、教师必须转变教育观念,有强烈的服务意识,视学生为朋友,亲人,家人,和他们和-谐相处,交流思想,及时沟通。

以上特公开承诺,如有违反,本人将接受学校批评、警告,工作考核降级等的处罚,同时敬请学生、家长、领导和老师协助完成。

承诺人:王春燕

宝洁希望小学2016年12月2日

党员律师公开承诺书

我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去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依据主管部门和领导的要求,我保证在执业活动中,按照《党章》和《律师法》的规定,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自愿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承诺如下:

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牢记党的宗旨,执业为民,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带头为老弱病残、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党的安排,听从党的指挥,遵守党的纪律,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顾大局,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四、诚实守信,公正廉洁,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依法收费,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五、爱岗敬业,潜心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为社会(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湖北洪渊律师事务所

律师滕树宝/2016.3

街道党工委公开承诺书

承 诺 内 容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负担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环保局公开工作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消除执法毒瘤等“顽疾”,促进全县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建设新定陶”的宏伟目标,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承诺:

1、新建项目审批工作。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需上报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审批的立项报告,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转呈手续。对所需资料齐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0日内、环境影响登记表15日内审批完毕。

2、污染防治工作。对政府限期治理的企业,在工程完工、资料齐全、符合标准的条件下,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验收手续。受理申请发放排污许可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县属企业3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

3、新建项目排污量申请。在区域环境容量许可、项目资料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完成排污量的初审和转呈工作,报上级环保部门确认。

4、环境监理监察工作。执行现场监理监察任务的执法人员,坚持“一亮证、三公开”。对重大污染事故,xx县区内半小时内、城外2小时内到达污染现场查处。

5、环境监测工作。办理委托手续后,3日内到达指定现场,如期交付监测结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真实。

6、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对环境信访案件“有访必接、有接必果、有过必复”;对12369环保热线受理的群众投诉问题,在7日内办结;对环境信访中涉及的环境污染纠纷案件,从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

7、具体办事程序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登记表)审批

①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②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审定→批复

办事条件和申报材料:

a、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建议书;

b、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c、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③办事时限:批复环境影响登记表3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表7个工作日内。

④办理部门:

项目管理股 电话:0530-2213846

(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三同时”验收)

①办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②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审定→批复。

办事条件和申报材料: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按要求建成,在正常生产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建设中破坏的环境得到修复或补偿;建立了落实相关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配套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特殊情况,经批准同意验收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保设施应分期验收。

申报材料:建设单位项目实施环保工作总结;由法定监测单位提交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监测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

③办事时限:

办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10个工作日

整改后时限:2个工作日

④办理部门:

项目管理股 电话:0530-2213846

(3)、排污申报及排污许可证发放

①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2年1月30日)

②办事程序:

污染源信息收集-----填写申报表------申报表核定-------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许可申请核定-------发放排污许可证

办事条件和申报材料:排污申报及核定材料;排污口规范化材料;排污总量指标分配指标;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还需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环保监测及验收材料。

③办事时限:

现有的排污单位,要在每年12月15日前申报。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应在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两周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全,15日内办理。

④办事部门:

环境污防股,电话:0530—2213846

举报电话:2213846 2252110

8、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热情为企业提供服务。到企业检查、收费耐心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对来机关办事和申报项目的人员热情接待,真诚服务,认真办理和解答提出的问题,免费提供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提供生产及污染治理技术信息方面的服务。

9、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工作日中午不饮酒,杜绝接受执法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和贿赂,推行政务公开,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和“三乱”现象的发生。

上述规定,我局将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者,发现一次,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查,责令待岗学习三个月,学习期间发基本生活费;发现两次,待岗学习一年,并依纪给予相应的处分。

以上承诺,望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机关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现结合本单位实际,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落实领导责任,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班子会日程,每年不少于4次,研究机关党建工作。

二、抓好局机关党组织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省委市委重要文件精神,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记录。带头讲党课,每年学习不少于50个学时。

三、从严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严格坚持按标准发展党员,做好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积极抓好困难党员关爱帮扶。落实主要领导联系基层支部制度,总支书记带头联系局机关第一-党支部。

四、抓好“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的“三抓一促”活动,持续开展纪律涣散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专项整治,大力倡导“八简两风”、“三短一简一俭”。

五、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六、积极完成市直机关工委主办的各项主题党建活动。

七、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示范创建,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争创先进机关党组织。大力开展“身边的榜样”等一系列创先争优活动。

以上承诺通过公示形式进行公开,接受本机关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

党总支书记:陈卫东

2016年4月20日

当前形势下做好银行业工作公开承诺书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切实提升银企互信基础,有效维护全区经济金融稳定,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切实履行银行业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职责

1. 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自觉维护银行业和企业的整体利益,避免风险处置各自为政,防止出现只顾眼前利益和自身收益而损害银行业社会形象的现象。

2.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银企发展观,规范业务营销行为,降低贷款利率,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银行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风险防控和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

3. 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克服惧贷和惜贷心理,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加积极的姿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与同业充分沟通、步调一致、进退有序,与企业共度难关、共谋发展。

二、积极维护存量信贷资产的安全稳定

4. 严格控制和消化不良贷款。坚守风险底线,多种方式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力争全区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以内,不良贷款处置所释放的授信额度全额用于实体信贷投放。

5. 确保企业授信总量稳定。积极实施授信业务限时办结制度,企业合理转贷需求及时进行受理,防止借转贷之机随意压缩授信额度和附加不合理转贷要求。

6. 发挥辖内银行主体作用。理性处理企业风险事件,尤其在异地银行随意抽贷的情况下,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参与危机企业风险化解,做到不闻风抽贷、不跟风起诉。

7. 防止风险过度蔓延。借款企业出现重大风险时,要即时启动银行业会商帮扶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协调。在协调处置期间,且在不超出法律诉讼有效期限的前提下,不即时对担保人提起诉讼,不即时将信贷风险直接转嫁至担保企业。

三、以优质增量信贷投入带动结构优化

8. 千方百计扩大信贷总量。积极主动向上争取指标,适当下放审批权限,适当减轻考核压力,适当降低信贷门槛,努力“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扩大信贷有效投放。

9. 突出重点加大支持力度。坚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原则,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改造,积极开展科技金融和绿色信贷,有力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10. 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监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确保2016年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占比、户数增量“三个不低于上年”的目标。

11. 切实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贯彻落实金融支持“三农”发展行动方案,加大对五类群体的帮扶力度,实现农村经济的“四增三提”工作目标。

四、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共建良好信用环境

12. 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利率政策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自觉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坚决刹住买卖存款、不合理回报、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13. 加大银行员工行为监管。对参与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高息揽存、充当社会融资“掮客”,与资金掮客、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存在资金往来等典型失范特征的银行员工,加大排查力度,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14.强化合作共同维权。加强银政、银企和银银的合作交流,建立定期商议和应急协调机制,高度关注企业经营者道德信用风险,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经济等手段共同制裁和打击损害银行权益、悬空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区域信用环境。

农业发展银行上虞区支行

工商银行上虞支行

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央和省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作出如下承诺:

1、务实履行管党责任。带头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模范践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履责承诺制。加强统筹谋划,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作,努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抓好《市县乡党委书记管党第一责任人意见》落实,与县(市、区)党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签订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创新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联改机制,及时约谈履职不力的党委(组)书记,并视具体情况作出问责处理,推动管党责任全面落实。

2、实施“一只雁工程”。主持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计划,抓好“支书微讲堂”和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示范培训班的开展,带头作一次专题辅导。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调研和指导,选优配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抓好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第一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工作,确保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80%以上。推动在全市农村(社区)、机关、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培植树立一批基层党支部书记典型,形成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导向。

3、实施“一把米工程”。推动执政资源向基层倾斜,指导督促各地按照村5万元、社区10万元的标准设立专项惠民资金,实现100%村(社区)落实到位。指导做好山上和城里两篇文章,探索采取山上再造、村企联建、异地置业等方式,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力争100%的村集体年纯收入达5万元。继续推动增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人每年1000元工作补助落实。

4、实施“一阵地工程”。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支持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实现100%村(社区)规范达标。加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指导,适时主持召开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现场会,推动高标准建设20至30个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职工之家。

5、实施“一份情工程”。全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8次,定期开展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帮助研究解决1至2件基层实际困难,力争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稳步推进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建立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抓好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健康体检工作。推动“香城义工·红色情怀”党员志愿者服务、“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万名困难党员群众”和“律师进村(社区),法律服务到基层”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密切党群关系。

以上承诺事项,请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中共咸宁市委书记:任振鹤

2016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现结合我村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一、工作项目及目标任务

以“党建工作提档升级、村级工作协调推进”为目标,抓好“1+x”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一是抓好党员干部管理。①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热心为群众服务;②加强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搞好日常管理维护;③新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添置必要办公设施,完善平台服务功能。##二是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①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力争发展党员1名;②推进“百村千组万湾党员明灯工程”,培育“明灯”党员1名;##三是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①加强换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②加强宣传,引导外出创业有成、乡土能人到村任职。③严格按照镇级下发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依法依规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四是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切实开展便民服务,配合市、镇两级开展市、乡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对接工作。##五是规范村级管理,提高党员群众满意度。严格决策程序,按要求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会、民-主生活会,落实“五议五公开”、村“党务村务财务”定期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六是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活动精神,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七是切实为群众办好实事。根据本村实际,今年计划完成:1、挖塘扩堰2处,增加蓄水50000方;2、硬化三组至五组公路1500米。

二、落实措施及完成时限

1、严格落实村干部值班制度,作好相关服务记录,严格考勤记载,落实奖惩。(完成时限:全年)

2、对照标准,规范程序,争取发展党员1名,为村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完成时限:3-6月)

3、做好选民登记等换届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镇换届工作要求,规范换届程序,选举出村党员群众满意的村“两委”班子。(完成时限:全年)

4、规范村级管理,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会,征求村党员群众对村级工作的意见建议,通报村级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度。(完成时限:全年)

三、公开形式

在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公示,在村党员会上公开。

以上承诺请全镇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雷公镇长安村党支部书记:盛发文

2016年5月13日

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规定,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认真开展履职践诺活动,抓好党员亮牌示范、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三、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

四、构建文明和-谐社区。努力完成本社区服务居民的工作和重点任务,以服务居民为中心、服务基层为原则,积极为民办实事。

五、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党员整体素质。积极参与精神文明社区创建,提高为居民服务的水平、为维护群众利益献计献策。

六、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安定和-谐的社区。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来抓,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全力构建城市新型和-谐社区。

乡镇党委工作公开承诺书

20**年是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关键之年。根据县委统一部署,镇党委在认真开展大走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精心谋划,经研究,做出以下承诺:

一、通过争取政策性无偿资金投入解决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问题。

1、做好本年度以争取的重点项目和工程的跟踪和落实,包括:

①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

②交通兰芝桥危桥改造工程;

③水利珠流河小流域治理项目;

④第一批美好乡村示范点受泉村规划建设;

2、努力争取一批项目尽早实施,包括:

①曹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②危桥改造项目1—2座,分别指平瓦路上危桥和珠流河上危桥;

③水利兴修“4+1”工程(包括当家塘建设、堤防加固、沟渠清淤、小型电站建设、水利站建设)

3、扎实抓好2016年度镇级财政奖补项目。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号召,镇政府计划扶持5—8个村庄自觉开展美好乡村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村庄环境整治。

二、通过招商引资解决工业企业内部挖潜和文化旅游产业提升。

1、发挥现有企业挖潜招商,充分利用现有两个园区内、近20000﹐标准化厂房招商,鼓励租赁、合股等多种经营模式;

2、挖掘小市农业量的优势,鼓励以企业思路、模式经营农业,招商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围绕旅游三产服务项目招商,发挥孔雀东南飞旅游品牌优势,增加旅游内涵和品位,如兴建盆景园、玫瑰园、农家乐等;

4、借助县工业园区“飞地” 招商,确保完成电子与机械工业园1000﹐标准化厂房建设任务。

三、通过实施孔雀东南飞文化产业项目,大力建设国家级文化旅游品牌镇。

1、以工业理念、旅游思路抓农业,推动规模农业向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发展。

2、全面启动美好乡村建设,以独具特色的美好乡村推动小市休闲度假旅游业发展。

3、以城镇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一隔五化”,自觉开展文明创建,共建宜人宜居小市。

四、加强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二十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干部作风和政府职能得到更进一步转变。

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坚决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树正气、倡廉洁,为小市的发展提供组织纪律保证,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大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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