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赁个人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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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
公司租用员工车辆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公司使用员工车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给职工发放车补,另一种是员工和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租用员工车辆并支付租赁费用,两种方式对员工的税务影响不同。 

  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的,支付给员工的租金等费用,员工向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是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员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

  甲乙都是某公司的员工,都将自家车交由公司使用,车辆租金每月均为3000元,乙与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而甲没有。则所缴个人所得税就有差别。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若甲和乙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均是4500元,车辆租金均为3000元。那么,甲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款为(4500+3000-3500)×10%-105=295(元)。 

  而乙由于签订了租赁合同,其取得的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假设其财产租赁所得还要缴纳综合税率5.5%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则乙应缴纳各项税款为(4500-3500)×3%+3000×5.5%+(3000-3000×5.5%-800)×20%=602(元),两种方式应缴个人所得税相差307元(602-295)。因此,租用方式不同,个人税负就有差别。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篇二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
3D试衣系统,设备租赁解服装企业O2O困局

  最近,一家做服装数字化设备的企业——上海和鹰科技正计划与服装品牌合作,在几十家服装门店安装“3D试衣系统”。届时,消费者能在自己的3D模型上试穿衣服,但不要指望自己选的每件衣服都能试穿得体,因为这套系统能模拟与现实试衣一样的效果,它会真实的反应每个人的身材曲线,诚实的告诉你哪些衣服不合适你。同时,它也能很贴心的根据你的体型、肤色、脸型特征,自动检索出适合你的着装配饰风格,并附上专属于你的形象建议手册。 

  强强联手 

  据上海和鹰科技介绍,他们通过与美国三维人体扫描系统公司(TC)²及比利时在线试衣系统公司DNA合作,将目前全球最先进的3D试衣技术引入国内。美国[TC]²公司在3D量体这块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之前一直由美国政府拨款支持,美国的人体数据库也由他们完成。与一般人体测量不同的是[TC]²的3D人体测量能根据人体曲线测量距离,而世面上的3D测量只能测量两点间的直线距离。而DNA 从事开发3D系统在门店终端与互联网终端的应用,其开发的魔镜系统实现了门店终端虚拟3D试衣,也成为3D网上试衣的蓝本,其插件与手机端兼容,是目前全球在虚拟时装销售领域代码兼容性最好的供应商。DNA在虚拟试衣镜领域累计了很多成功经验,在国外已服务过很多做高级定制的客户。和鹰科技希望通过整合,为广大的中国消费者带来真正意义上的3D虚拟试衣。 

  1分钟试穿60件 

  和鹰科技三维事业部总监周俐娜介绍,他们的3D试衣与世面上的同类产品都不太一样。目前,一部分的3D试衣系统其实是二维试衣,只是将平面的衣服在人像前比了一下,无法表现衣服的上身效果。另一部分则是在一个固定的3D模特身上试衣。“这更像是一个游戏”周丽娜表示,“在3D模特上换衣服就像是在给玩具娃娃换衣服一样,消费者也无法判断衣服穿在自己身上的效果。每件衣服穿在模特身上都很完美。” 

  和鹰科技的这套3D试衣系统,他们内部称为“时尚顾问门店系统”。和鹰科技董事长尹智勇表示,这套时尚顾问门店系统,对于终端消费者来说将是一个划时代的改变!它能让消费者在门店或者任何一个能上网的地方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试穿更多的服装,并记录每次试穿的效果。想象一下,在炎热的夏天或寒冷的冬天,不用再因为试衣而一身汗或是繁琐的脱衣穿衣,直接在虚拟的情景中完成1分钟试穿60件衣服,然后进行比较购买。还可以通过邮件、微信、微博等方式,让朋友给自己提建议参考。 

  3D技术解服装企业O2O困局 

  目前电商的退货率为20%-25%,因为仅靠图片展示和模特展示与消费者真正试穿是有差距的,因此线上利用这套时尚顾问网购系统,消费者可以在自己的3D模型上进行换装与搭配,真实表现着装效果,避免了一直以来网购无法试穿的弊端。 

  与此同时,品牌商在应用这一系统时也无形当中提升了自己的附加值,掌握了消费者详细的数据就能够更好地提供个性化服务,让消费者感受到品牌是最了解他的,必定会增加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利用3D试衣镜[来源:

  尹智勇:设备商打租赁牌半年积累百余客户

  只要站在机器面前挥挥手,新衣服就能“换”到身上,衣服是否合身马上就知道。随着3D技术的普及,3D试衣系统吸引了业内极高的关注度,但50万元一套的价格,又让不少服装销售企业有点“望D兴叹”。

  不过,这可没有难倒上海和鹰科技董事长尹智勇,他很快想到变通之策:为了促成生意,采取租赁的办法。昨日,他告诉记者,这个办法在半年内为公司找到了上百家意向客户,其中就有来自湖北的客户。

  借助国外科技打造3D系统

  尹智勇的口头禅是“为普及自动化裁剪系统而努力”。多年前,从日本攻读机械硕士回国后,尹智勇便进入自动裁剪设备自主研发领域。2006年,主打服装数字化设备的和鹰科技成立,尹智勇任董事长。

  近年来,随着3D技术的普及,他联合了一家美国三维人体扫描系统公司及比利时在线试衣系统公司DNA,通过强强联合,将一套3D试衣系统引入到中国。

  尹智勇告诉记者,这套3D试衣系统,可在5秒钟内轻松试穿一套服装,且十分具备立体感。目前,市面上大多是二维试衣,无法表现衣服的上身效果,或者是在固定的3D模特身上试衣。

  公司将这套3D试衣系统称为“时尚顾问门店系统”,它能让消费者不用再因为试衣而一身汗,或是频繁地脱衣穿衣。更为有趣的是,还可以通过邮件、微信、微博等方式发布自己试穿的效果,让朋友给自己提参考意见。

  成立租赁公司出租设备

  这套3D试衣系统吸引了众多国内时装企业的关注。

  记者了解到,去年,一家国内大型服装集团来尹智勇的公司考察,当即对3D试衣系统十分感兴趣,不过,若想要在全国3000多家门店中装上这套系统,投资太高,这家公司很犯难。

  尹智勇想用一套新的贸易模式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就学习了国外的一些公司进行设备投资时采用的融资租赁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用很少的钱进行一些比较大的项目的投资。和鹰融资租赁公司有一大特色——用户只要付15%的保证金就可以开展租赁业务,剩下来的85%的资金分3年付款。中途如果客户退出服装界,还可以退还设备。这些设备,尹智勇也不会让它闲着,“我们会建立一个网上二手设备市场,满足一些有购买二手设备需求的客户,实现循环利用”。

  记者了解到,该租赁公司成立于今年4月份,不到半年时间,已经有100多家企业与其达成合作意向。在湖北,一家老牌国有服装企业,就是尹智勇的客户之一。  

篇三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
个人车辆给公司租赁协议书

汽车租赁协议书

甲方: 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下: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为 元/月,合同签定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2、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3、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

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租赁个人车辆】

4、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2、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

七、除符合被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天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四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
私车公用(公司租赁私人车辆)合同

个人租车合同

甲方: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公司

基于甲乙双方高度信任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员工,为了方便服务于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车辆用于为乙方办公使用,并仅限甲方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车辆为乙方办公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维修保养费、保险费),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产生(燃油费用、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不承担甲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责任的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在行驶过程中违章罚款等。

2、甲方不得私自再将车辆转租、转借或抵押他人,由此产生的非法行为由甲方负责。

四、车辆保险

乙方负责如下保险费用:第三方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无过责任险、车身划痕险等。甲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甲 、乙双方雇佣关系解除时,或车辆状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五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
汽车租赁协议书《公司租个人车》

汽车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为 2000元/月,按半年支付,合计金额120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万贰仟元整,合同签订后 15日之内付款。

三、协议期限为 3年:从2016 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租赁个人车辆】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公司租赁个人车辆】

汽车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为 3000元/月,按半年支付,合计金额180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万捌仟元整,合同签订后 15日之内付款。

三、协议期限为 3年:从2016 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为 3000元/月,按半年支付,合计金额180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万捌仟元整,合同签订后 15日之内付款。

三、协议期限为 3年:从2016 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篇六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
最全车辆租赁协议个人公司通用范本

车辆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

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出租汽车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人: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

第二条 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租赁甲方汽车的价格为 元/月(大写: )。

支付方式: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车为两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后乙方需提前 天通知甲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 甲方职责

1.甲方保证所出租车辆的安全性、可靠性,并能够满足乙方工作需要,新车牌照、第一年的保险(全额险)等相关车辆初始手续由甲方承担。

2.在支付租车费用时,甲方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3.若车辆在租赁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与甲方无关,但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报损等事宜。

第五条 乙方职责

1.出租车辆在租用期所产生的维修费、停车费、燃油费、第二年车辆保险(全额险)、年审费等由乙方承担。

2.按规定支付甲方租车费。

3.车辆驾驶员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使用并保管,必须及时保养,维修配件不得使用劣质材料。

5.除以上1、2、3、4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他一切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政局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

决,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人:

日期:

法人代表人: 日期:

篇七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
企业租用职工私家车

企业租用职工私家车,签订协议的,汽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允许在税前扣除;而保险费、修理费不能扣除。若没有签订协议,上述费用则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并支付车辆租赁费的基本做法是:单位向职工个人租用车辆,并签订租赁合同,出租车辆的个人向税务机关开具租赁发票并缴纳增值税后,租车单位以税务机关开具的租赁发票列支费用。在这种方式下,单位支付的租金即是个人收入金额,单位应在与员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约定使用个人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例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都应由个人承担。因此,企业在这方面一定要核算清楚,否则将存在税收风险。

出租方为本企业职工,并且签订了租车协议(需贴印花税),缴纳个人财产租赁所得税;若无租车协议,则需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出租方为非本企业职工,则所有费用均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在职工福利费用中列支。在这种方式下,单位在费用中列支的给个人报销的金额即是个人收入金额,应并入报销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shiyongwendang/846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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