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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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第一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严格执法、规范运作、搞好服务、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认真抓好《种子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执法力度,规范种子行业经营秩序,有力地保障了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贯彻实施情况

全**种子经销企业**家,其中注册资金500万元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家,种子销售商店**家,每年为农户提供备耕种子**吨左右,占总供种量的**%。有**家企业开展种子繁育工作,大豆繁育面积**万亩,繁育大豆种子**吨;小麦繁育面积**亩,繁育小麦种子**吨。**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种子法》的贯彻实施,做出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完善执法主体,保障责任落实到位。为了贯彻落实《种子法》、推进种子公司政企分开,强化市场监管,于**年9月启动种子公司政企分开工作,于**年5月1日圆满完成种子公司政企分设工作,成立了种子管理站,承担全**种子市场执法检查工作,为认真贯彻实施《种子法》奠定了基础。目前,种子管理站隶属**农业局管理,副科级建制,现有编制**人,其中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人,具有检验资格人员**人。为强化种子管理站执法主体建设,相继配备了种子执法和种子抽样车辆,购置了必备种子检验设备,目前正着力推进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认证工作,认证

所需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用书及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等软件资料已准备完成,计划今年将完成认证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种氛围。结合科普之冬、科技大集、“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种子法》和购种相关知识,通过对假劣种子坑农害农典型案例分析,使农民了解“套牌”种子、未审定品种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危害以及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两年来,共印发《种子法》、《选购种子注意事项》等宣传资料5余万份,送科技下乡3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同时对辖区种子经销企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培训,通过几年来的宣传贯彻,种子经销企业依法经营的觉悟进一步提高。三是严格市场准入,保证种子质量安全。严格按照《种子法》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审批工作。对新申请加入的市场经营主体,严把办证条件和程序关,并以告知书的形式分发给每一位申请者,使申请者对办证条件一目了然,便于申请者监督发证机关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已经取得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及时吊销、注销。通过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种子备案工作,整顿和净化了种子市场,从源头杜绝了假劣种子的产生。四是加强市场监管,整顿种子市场秩序。每年冬季,以供种数量大、品种使用区域广及近两年在监督抽查工作中出现种子质量不合格、群众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为重点,开展冬季企业监督检查行动。2014年对市场待销的所有的农作物种子按品种按批次逐

一普查扦样,种子质量检测合格率96.6%,对检测不合格种子就地封存,对已售出的种子全部追回,并对违法企业给予行政处罚。每年春季,以玉米、大豆为重点,采取乡镇自查、市**联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走访农户500余家,发现并立案的种子案件**起,涉案种子**吨,上缴财政罚金**万元,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去冬今春,联合工商、质检、植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次,检查农资经销店**家,查处**公斤问题玉米种子,确保了备春耕生产用种安全。每年7-8月,开展夏季种子生产田执法检查。2014年共检查大豆、小麦种子生产田3.6万亩,制种田合格率98.3%,对不合格制种田涉及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五是规范品种引进,严格品种区域管理。将规范新品种试验做为贯彻落实《种子法》的一个重要举措,扎实抓好新品种试验、生产示范的各项工作。2014年全区优良品种试验示范品种及面积创历史新高,承担全省**区玉米区试共**个参试品系、生试**个参试品系;第**大豆预备试验**个参试品系,区域试验**个参试品系,生产试验**个参试品系。同时完成大豆良种化工程示范展示面积**公顷、**个品种。为选育适合**种植的优质高产玉米、大豆新品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六是转变服务职能,创造种业发展环境。为切实保证农业生产用种数量安全、质量安全、种植安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企业实行绩效考核,年初制定企业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具体责任和目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年底评估考核排比。定期召开辖区种子经销企业座谈会,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考

评细则进行自查,提升种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聘请12名种业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种业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督促种业行风建设。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

近年来,**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种子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经费投入不足。种子管理站集种子行政执法和质量检验于一体,承担着国家和省种子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能和社会公益职能,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固定公共财政拨付,没有其它任何收费项目,致使工作经费不足,履行法定性和公益性职能困难。二是执法队伍有待加强。种子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作的质量,现有种子执法人员都是从种子公司过渡而来,虽然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人,但能独立办案人员只有**人。加之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不合理,与现代种业发展不适应。三是执法机制有待完善。**相关种子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监察制度、备案审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全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统”的功能还发挥不够好,给个别企业和不法商贩违规生产经销种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四是市场监管难度较大。由于**积温带特殊,近几年霜期拖后,生育期延长,部分农民有购买我省未审定区域种植玉米品种的现象。今年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前置,行业许可改为后置,给种子企业监管带来难度。个别不法商贩采取隐蔽销售方式兜售种子,极易造成坑农害农案件发生。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把宣传贯彻《种子法》作为规范种子市场、维护农民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大事来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和多种培训形式,强化《种子法》的宣传工作,使制种农户、生产企业切实做到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种子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规政策理论水平和执法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实行“许可证”制度,按照申请、考察、核实、评估、发证的程序,严格审批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不予发证,对诚信度低、历年来种子生产中存在违规记录的种子生产企业不予准入。同时进一步完善种子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联合执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扭转种子生产经营违法案件执行难、难执行的局面。三是进一步加快检测体系建设。推行种子认证制度,实行有效的监督,保证种子质量。配备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改善工作条件,在种子生产、收购、加工、调运和销售过程中开展前置检测,为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提供精确、可靠、有效的种子检测数据,使种子检验工作走上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四是进一步落实质量管理措施。从亲本种子引入开始,将质量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对所有环节、所有参与人员,规定明确的职责,签订质量合约,推行种子生产基地招投标,确保生产种子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015年度种子管理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第二篇

2015年以来,县种子管理站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农业局、州种子管理站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立足工作新形势,以规范企业和代销户行为为切入点;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意识,以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认真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我站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水平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主线,坚持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与时俱进抓学习,强认识,明确责任。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县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县委相关领导讲话及文件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等学习资料。在政治理论学习同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种子法>办法》等业务材料。积极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为农民服务的本领。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单位事业取得新的更大胜利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

(二)强化种子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农业用种安全

1、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检。种子管理站始终把种子质量管理作为强化职能工作的第一要务,精心策划,切实加强对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季节、重点品种的种子质量检查,认真开展打假扶优,把种子质量管理由事后管理变事前管理,将种子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为种业单位把好调种质量关,保证合格种子调入,严禁调入不合格种子;二是加大种子质量抽检力度,对经营量大的种子批次进行重点质量抽检。为保护农民群众的播种安全,以农民群众的利益为大局,根据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种子管理站立即明确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按国家质量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测。全县经销店24家,共抽取种子样品29个,代表种子量278吨,采用室内发芽率复检,经检验室综合检验,种子质量净度、发芽率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2、积极宣传,努力营造氛围。

结合我县实际,利用3&middot;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农资市场检查、放心农资进乡村等活动认真开展了《种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基本知识和种子真假识别等内容的宣传指导,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印发我县主栽品种栽培技术资料300余份,同时利用冬春农业科技培训,对种子法律法规及种子打假知识进行了课题3期,发放宣传资料0.5万余份,宣传人员达0.3万人次。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种子打假行动中,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举报。通过多个层次

和多种途径的广泛宣传,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对种子质量有了全新的认识,树立了种子依法维权的法制观念。【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3、 做好种子储备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为了做好农作物种子储备工作,保证我县农业生产用种安全,2015年年初种子管理站认真做好种子市场前期摸底调查工作,经调查统计,各种子经销部均做好了种子储备工作,全县各类农作物种子储备量较充足,满足我县农业生产用种。

(三)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做好依法行政职能

1、严格种子市场检查,提升种业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严格按照十一查(一查种子经营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质;二查种子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有效;三查经营的种子是否通过审定并涵盖本区、是否在本区经过试验示范;四查是否经销假劣种子;五查有无假冒侵权品种行为;六查种子经营户是否建立经营档案、进货发票是否齐全;七查商品种子是否按规定包装、种子包装标签标注的内容是否完全有效;八查种子经营者是否超范围经营;九查委托代销种子手续是否规范、齐全;十查种子经营门店是否具备规定的条件,是否和百货、五金等商品混合经营;十一查是否经销已明文规定退出市场的农作物品种的种子)规定,采取突击抽查与集中摸排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3个乡镇 31家农资经营店进行了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执法车辆15次。共检查农药150余种。重点对我县销售经营影响农业生产、质量安全的高毒农药和影响红枣品质的激素类叶面肥进行了检查,并与各农资经营店法人鉴定责任书;我县未发现销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等农业部全面禁止使用的23种农药。在3&middot;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发放宣传单500份,联合工商局销毁假劣农资6个品种2.8万元。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若羌县农资市场经济秩序。

2、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按照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要求,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县种业发展环境。组织质量抽检人员对我县市场进行抽样,对发现不合格种子采取果断清退处理,确保抽样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今年全县种子经营店备案24家,对于备案销售品种全部进行了登记保存,未备案进行销售的经销店并做出了停止销售处理。通过春季种子市场检查,规范了我县种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农作物用种安全。

3、提升职工素质,加大干部队伍培训建设。为提升干部整体素质,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单位制定学习计划,每星期五下午定为政治、业务学习日。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参加县法制办执法培训干部2名;参加种子管理站继续教育培训干部2名。通过各方面学习,使种子管理站干部队伍工作效能得到伸展,业务素质也进一步提高。

(三)协助农业局做好其他工作

1、春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工作

4月份利用10天时间到三个农业乡(镇) 逐块地核实了2015年的全县2.8万亩小麦面积。坚决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决不能出现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现象,杜绝人情账,切实做到核查面积真实性、有效性。

2、扎实做好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教育实践活动。2015年我站下派2名职工深入吾塔木乡果勒艾日克村开展三民工作。他们走村入户了解民情,解决村民实际困难,维护村里的社会稳定。入户108户。

二、2016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深入贯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十八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新《党章》、党纪条规等内容。另外,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种子法>办法》、等业务材料。

2、提高质检工作,杜绝不合格种子注入市场。一是为种业单位把好调种质量关,保证合格种子调入,严禁调入不合格种子;二是加大种子质量抽检力度,对经营量大的种子批次进行质量抽检。加强种子市场管理,确保为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驾护航的作用。

3、积极宣传,努力营造氛围。利用科技之科、乡镇巴扎日,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种子经营者广泛宣传《种子法》,普及识假辩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种子打假行动中,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为进一步推进种子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4、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开展有关种子经营的审查及备案工作。严格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重点做好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虚假广告、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无证经营、依法应包装而未包装、经营档案不健全等违法行为。

种子法整改情况汇报
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第三篇

精河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审查意见

整改情况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精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精河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很好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针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一、针对“《种子法》在农村基层的宣传还没有完全到位,农民依法维权意识、自我防范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我县整改情况如下:

近年来,我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种子法》的贯彻实施。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每年年初的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作出专门部署,明确要求各乡镇政府、场管委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种子法》。三年来,我县共出动宣传人员365人次,宣传车辆148台(次),组织散发《种子法》、《如何辨别假冒伪劣种子》、《购种需知》、《种子使用者如何自我保护》等宣传资料54000份,悬挂横幅33条,接受宣传的群众达25000余人次。组织举办法律、法规、技术等培训班15场次,培训种子经营人员780余人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75人次。通过对《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提高了经营人员守法意识和经营水平。同时,我县

充分利用“3.15”打假日、农牧民集市日、农民冬闲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采取“科技巴扎”“科普集市”等形式对《种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供种者和用种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大提高了全社会对贯彻实施《种子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种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观念,强化了广大种子、种苗经营业户的守法经营意识。(换成今年的数字)

二、针对“存在着种子经营户过多过乱甚至无照经营” 的 问题,我县整改情况如下:

农资市场建设情况

三、针对“市场监管、处罚力度不够,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我县整改情况如下:

根据《博州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博州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安排》,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围绕问题较为突出的品种和区域开展专项治理,治理的内容主要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范围、品种、区域,销售种子质量、标签、包装,种子调入调出档案和品种审定情况等。组织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本着“打假治假、确保质量、提升群众意识和形成长效机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县域种子企业和经营网点的清理整治工作,种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三年来,共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案件2起,查扣、收缴假劣种子12吨,涉案金额2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68万

【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元;调解种子纠纷案件58起,调解面积1.6万余亩,直接挽回农户经济损失185万元。(换成今年的数字)

四、针对“县苗圃国营主体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不能提供城镇化建设中道路园林绿化、美化所需花草苗木”的问题,我县整改情况如下:为充分发挥苗圃的主体作用,有效缓解城镇绿化、美化苗木缺乏的现实压力,我县及时组织林业、住建、财政、发改及金融系统相关部门召开了苗木预植及订购工作会议,要求林业部门多方指导和督促苗圃充分发挥苗木预植的主体作用,紧紧围绕州党委、政府“种大树、大种树”的工作要求和县域林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大苗木预植和供应力度,提高苗木质量。同时,要求各单位多渠道增加投入,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农民投入为主体,项目资金为支撑,信贷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建立园林苗木花卉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园林苗木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配套和园林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奖励。要求发改、财政、农业、林业部门积极申报和争取上级园林苗木花卉产业发展项目,以项目建设带动产业发展。并要求农行、农发行、信用社通过组织专项信贷资金、发放小额贷款等形式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县委、县政府将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支持农户将承包土地以租赁或抵押形式入股苗圃,切实发挥苗圃苗木供应作用,将苗圃打造成我县乃至全疆的园林

苗木花卉产业基地。

五、针对“枸杞苗木品种引进、实验环节不规范,未完成一个生产周期就进入推广阶段”的问题,我县整改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枸杞苗木的品种引进和实验环节,切实提升枸杞质量,保证新植枸杞全面推广并为杞农持续增收提供保

障,提升我县枸杞知名度和利用价值,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县逐步建立了一批试验示范基地和品种资源汇集圃,并成立了枸杞开发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品种引进、选育和示范工作。今年,我县依托托里乡枸杞加工园区建设,在枸杞加工园区北侧打造了20亩的品种展示田,主要展示新植枸杞的生产周期和实验成果,枸杞新品种种植率和杞农满意率大幅提升。

种子法培训班总结
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第四篇

《种子法培训班》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种子质量监督及市场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用种安全,建立公平、公正、安全、稳定、健康、活跃的种子市场,促进全县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根据省业务主管部门及农委的安排,在县领导和县农委的具体指导下,通过我们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以服务农业、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以农业法律、法规为武器。认真履行农业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大种子市场管理力度、及早动手、严格管理,如期举办了《种子法培训班》。

通过此次培训班的认真学习,积极宣传《种子法》,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 为贯彻落实《种子法》,让《种子法》家喻户晓,通过学习培训,使《种子法》深入人心,大大提高了种子经营者的业务素质。增强了种子经营者懂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通过举办强化宣传舆论,提高思想认识。种子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直接关系到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民增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种子市场管理工作已经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也标志着种子产业进入了一个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新阶段。为了加大种子法律法规。

进一步宣传《种子法》、《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让“一法一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真正深入到每一位种子管理者、生产者、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的心中,以增强大家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自觉性,使各自在今后的种子管理、种子生产、种子经营中,能自觉地遵法、守

法,维护种子市场的正常运转。

2015年度种子管理站工作总结
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第五篇

2015年勐海县种子管理站在州、县农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勐海县粮食产业发展战略部署,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积极开展种子管理工作,全力推动勐海县种子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现就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树立服务三农责任感和使命感

认真组织全站职工学习三严三实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深入学习,使广大职工树立了求真务实,苦干实干的信念,对服务三农理解更深刻,也让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承担起为农业安全用种的责任之重大。

二、适应新形式,转变观念,确保种子工作与时俱进

随着现代种子产业的发展,鼓励其他国有、集体、民营、个体等多种所有制成分的经济实体参与种业开发,为种子产业发展注入了活力,也对种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管理工作必须为种子企业搞好各项服务,确保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从以下几方面抓好种子管理工作。

(一)强化队伍管理,推进队伍建设与素质提高

【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种子管理队伍是搞好种子管理工作的前提,我站认真抓好种子管理人员对种子法律法规和种子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业务学习,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州、县各种学习培训,使广大职工的责任意识、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所提高。目前,通过培训考试,全站有8人持种子检验员证,11人持种子执法证.

(二)强化行业管理,着力提供优质的行业服务

1、进一步规范完善种子经营备案制度

对办理种子经营备案书的经营户,必须到种子站送达备案材料,包括委托方的营执照、经营许可证、委托书等内容的材料,对人员资格等证明查验原件,严把市场准入关。目前本辖区内符合要求领取种子经营备案书的经营户90户,持种子经营上岗证118人。

2、抓稳定,积极调解处理种子纠纷,化解矛盾

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来访及种子纠纷的接待处理工作。我们努力做到热情接待群众投诉、公证调解种子纠纷,对群众投诉的各类种子问题认真对待、群众咨询的问题给予认真解答,必要时及时出现场,认真查验,属于非种子质量问题的,耐心帮助投诉人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属于种子企业责任的,积极协调企业与农户之间权益关系,使双方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3、切实做好对上级的种子行业信息反馈工作

2015年全县领取种子经营备案书的经营户90户,持种子经营上岗证118人,种子经营备

案杂交水稻品种54个,杂交玉米品种19个,销售杂交水稻36.24万公斤,杂交玉米55.02万公斤。

(三)强化市场管理,合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种子市场

为了加强种子市场管理,规范种子市场行为,让农民用上放心种,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杜绝假冒、伪劣种子流入市场,维护农民利益,在种子销售季节,以水稻、玉米种子市场整顿为重点,对辖区内90户种子经营户进行不定期检查,累计出动执法车辆42次,执法人员182人次。在具体工作上,重点整治以下几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经营未经审定品种;二是种子标签不规范;三是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经营档案,不给农民出具售种凭证;四是经营假劣种子。在工作措施上:一是坚决清理已经退出的品种,整顿和规范品种管理;二是坚决打击制假售假、非法包装、侵犯品种权的违法企业和种子经营门店;三是整顿和规范种子生产经营主体,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四是维护品种权人、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五是加强适合我县区域推广种植品种的宣传推荐,引导农民正确购买和使用良种;六是加强对《种子法》、《云南省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民群众识别假劣种子能力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

现场纠正种子经营户备案书年检不及时、经营档案记录不及时、不完整等不规范经营行为12次。检查两杂品种44个,其中杂交水稻32个,30个品种包装合格;不合格的品种为:益农1号(经营许可证过期)、云优948(生产许可证不含该品种);杂交玉米11个及常规稻1个的标签均合格,标签检查合格率95.5%,对检查中品种标签不合格的两杂品种作出下架退货处理。对种子销售活动中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指导或批评、限期整改;查处违法案件1起。

(四)强化质量管理,努力做好种子质量监督抽检

种子质量管理是种子管理的重中之重,是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关键。2015年,按照《西双版纳州种子管理站关于开展2015年种子入库检查及种子质量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西种发[2014]09号)安排,对辖区内的勐海民丰种子经营部、国豪种子经营部、勐海纳峤种子店、勐海田丰种子店和勐海国裕农资店五户经营户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品种进行抽检工作,扦取样品20个(杂交水稻15个、杂交玉米5个)。经过对抽取的两杂种子进行室内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检测,检验结果表明所扦取的样品全部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达100%,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用种。

15个杂交水稻品种的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工作在勐混镇曼国村委会曼广龙小组进行,抽检品种于3月24日育秧,4月29日移栽,7月30日,种子站组织种子检验员进行杂交水稻田间纯度鉴定工作,检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种子田间纯度鉴定,15个杂交水稻品种种植纯度均达到国标要求,合格率为100%。5个杂交玉米品种的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工作全州统一在勐腊县种植并组织鉴定,合格率为100%。通过对企业抽检,保证了农民用种安全,同时也使企业认识到种子质量是企业生存的保障,加强了企业对种子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五)强化品种管理,全力搞好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是种子站的工作重点,按照省、州种子管理站的要求及我县种结构调整的总体布局和市场需求,积极开展新品种引试示范工作。

县种子管理站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市种子管理工作站2015年工作总结

种子管理站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

1、云南省常规水稻区试工作【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承担云南省常规水稻区试一组,参试的水稻品种14个,通过观察、实际测产本轮试验中文稻18、隆籼78、睿稻36、睿稻38等几个品种综合性状好,建议进行下轮种植示范。

2、全州玉米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

承担2015年西双版纳州玉米新品种实验、展示勐海点的种植任务,参加本组实验新品种有胜玉5号、隆瑞3869等20个品种;展示新品种有云瑞10号、纳丰2008等5个品种,所有品种于4月8日,在勐混镇曼国村委会曼广竜完成播种工作,目前长势较好,处于成熟期。

3、全州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

为筛选出适宜我州生态条件大面积推广应用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加快品种更新换代进程,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承担西双版纳州水稻新品种实验、展示勐海点的种植任务。本组试验共有11个新品种展示示范的品种及18个新品种种植试验,试验以勐海县大面积种植推广的水稻品种两优2161为对照。通过观察及实际测产18个新品种引种试验中声农5号、兆两优7213、和两优1号、科优21等13个品种综合性状优于对照,下一年可以继续试验;11个新品种展示示范中优891、文富7号、蓉3优918等7个品种综合性状优于对照,可作为优良品种推荐群众种植。

(六)、粳稻新品种种植工作

勐海县一直以来以推广种植籼稻品种为主,由于籼稻抗寒性弱,做早稻栽培经常遭受低温冷害。近年来,粳稻新品种的研发,无论是产量、抗性、落粒性还是品质上都取得重大突破;利用粳稻的耐寒性来解决双季早稻低温冷害、为双季晚稻茬口衔接问题带来新的契机。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为探索种植耐寒、高产的粳稻品种,勐海县种子管理站与西双版纳州种子管理站合作,在勐遮镇曼根村委会曼板龙小组进行71亩粳稻新品种试验示范种植,品种为滇禾优34和滇禾优106,经专家组现场对两个示范品种进行实打验收,实测结果为:滇禾优34,实测面积:2.65亩,每亩单产为:762.6公斤;滇禾优106,实测面积:1.89亩,每亩单产为:692.6公斤;示范增产效果显著.

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为进行一步依法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明确生产主体与执法主体的责任,积极宣传普及农业转基因生物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勐海县种子管理站对辖区内的种子经营户逐一进行农作物种子转基因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对《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宣传,增强农民识别假劣种子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农民正确购买和使用良种。执法检查出动车辆11次,执法人员44人次,对勐海镇、勐遮镇、勐混镇、勐阿镇等11个乡镇种子市场进行检查,发放宣传资料《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告知书》及签订《承诺书》各88份。要求种子经营户在农作物种子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转基因的政策,做到严禁生产和经营水稻、玉米、大豆等国家政策不允许的转基因农作物种子。

四、发挥部门优势,做好品种选育工作

我县优质稻生产占全县粮食生产的50%左右,为改变我县优质粮品种单一局面,我站多年来,一直坚持常规优质稻的选育工作。2015年在单位基地种植50个材料,其中8个基本稳定性状表现较好,部分品种明年将进入大田生产。

五、积极抓好秋季鲜食玉米示范展示工作

勐海县有优越的自然条件,一年四季均可种植鲜食糯玉米,利用夏季西瓜收获后的膜、肥料种植秋季鲜食糯玉米不仅经济效益高,还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产量及农民收入,有较大的发展前景。2015年勐海县种子管理站在勐混镇曼国村委会曼广龙小组进行150亩秋季鲜食糯玉米高产示范种植,经专家组现场对采用西瓜厢面免耕种植方式秋季鲜食糯玉米进行测产,结果为:实测鲜糯玉米称重:455.8公斤,折合每亩单产为:1199.5公斤;每公斤销售价格4.6元,亩产值5517.6元;玉米鲜杆每亩可卖50元,两项累加,种植秋季鲜食糯玉米亩产值达5567.6元;利用西瓜收获后闲置田块地膜、肥力,减少投入成本,增加农民纯收入,增产显著,通过秋季鲜食糯玉米高产栽培示范区的建立,促进秋季鲜食糯玉米高产栽培技术的引进、生产示范,提高糯玉米种植单产及农民种植技术水平,辐射周围户农民进行种植,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六、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

种子储备是农业救灾,粮食应急,保障粮食生产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和云农(种植)字[2008]55号《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勐海县种子管理站通过对西双版纳纳丰种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确定西双版纳纳丰种业有限公司为2015-2016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企业,储备种子3万公斤。2015年11月4日种子管理站邀请有关专家对储备的1.7万公斤杂交水稻种子,1.3万公斤杂交种子进行入库验收。

七、云麻种子调供工作顺利开展

2015年调供云麻种子5490公斤云麻种子其中云麻1号大号3280公斤;云麻1号中号2000公斤;其它品种210公斤。

八、存在问题

1、种子管理工作人员管理意识、专业知识、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种子管理工作是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其不仅政策性强,专业性更强,面对改革的新形式、新任务,面对《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赋予种子管理系统的职责,有待提高种子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专业知识、责任意识、执法水平。

2、执法经费,设施不足,执法手段有待增强

云政发(2006)174号文件明确提出,种子管理市场监督、品种试验、信息统计等支出应纳入财政预算,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县种子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品种试验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种子站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种子管理特别是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受限。

3、种子经营上的问题,首先是经营渠道多,目前种子经营呈现出了多渠道竞争的局面,加速了种子的快速流通,但同时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其次是经营人员杂,种子方面基础知识欠缺,第三是品种多、乱、杂,未审先推现象屡禁不止。

九、2016年工作计划

1、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执法能力,积极组织、参与省、州两级种子管理系统开展的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培训,以提高种子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

2、对种子经营户进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学习培训。

3、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继续做好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的引种试验和新品种展示工作,加强种子管理,保护农民利益,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4、加强种子质量监管,2016年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经营户达到95%,抽查品种比例占所抽经营户经营品种的95%以上。所抽品种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品种纯度鉴定、水分、发芽率等指标的检测。

5、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未审先推违法行为。

6、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工作。对2015-2016年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做好质量跟踪检测,按相关要求积极进行下一年度储备工作。

2016人事局贯彻实施《统计法》工作情况汇报
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第六篇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配备情况

我局的统计机构设在规划信息股,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年报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设有专职统计员一名。

二、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统计和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依法统计是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前提,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保证。

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办事的原则,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每项统计工作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统计机构各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我局加强了统计制度建设,制定统计工作标准和严格的统计报送制度,并在《石屏县人事局工作制度》和《石屏县人事局综合目标及量化考核办法》中对统计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使我局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时效性和数据质量性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 我局还积极组织统计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取得了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

四、《统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法相对滞后。目前统计调查方法单一,主要依靠报表层层汇总、逐级上报。这种方法不仅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而且缺乏科学性,特别是数字经过多家单位填报和多个环节相加上报、汇总,加上各单位从事人事统计工作的同志不是那么稳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个别单位源头数字不准,给最终汇总上报数据在准确性方面带来一定影响。范文先生网

2、统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输技术的自动化和现代化水平较低,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报送。

(二)对策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的精神;二是结合电子政务实施工程,不断提高我局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把我局的统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015文物旅游局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汇报
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第七篇

文物旅游局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汇报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宣传贯彻落实《旅游法》有关文件要求,**市文物旅游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旅游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标准化为抓手,以强化综合整治为重点,始终把贯彻实施好《旅游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旅游市场得以进一步规范,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局贯彻实施《旅游法》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旅游法》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障。自国务院贯彻落实《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后,旅游管理科高度重视,按照领导的部署,制订贯彻《旅游法》实施方案,分发到各科室,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在旅游企业中广泛开展宣传,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共同参与实施。

二、加大宣传,为《旅游法》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抓《旅游法》颁布契机,加大《旅游法》的宣传推广,结合"5·19中国旅游日",我局于广济门城楼前开展了《旅游法》宣传活动,开展街头咨询活动,向过往的市民、游客派发宣传资料等近1000份及《国内旅游抽样调查问卷》200份,积极倡导文明、健康、守法的旅游理念;二是组织各县区旅游局深入基层社区、人流集散地,发放《旅游法》的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字幕等,多渠道为《旅游法》颁布实施宣传造势,营造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市直旅游企业开展《旅游法》宣传活动,向游客发放《旅游法》宣传材料,进行旅游法公益宣传;在局网站开设《旅游法》宣传专栏,透过网路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旅游法》宣传工作。

三、强化学习,提升局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组织业务骨干赴**和**参加"全省旅游质监执法骨干人员学习贯彻《旅游法》培训班"以及"全省《旅游法》学习班",通过学习培训,使旅游管理和旅游执法人员更加深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旅游法》有关内容,更好地依法开展旅游管理和旅游执法工作。

四、真抓实干,在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一是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旅游行政执法力度,对景区、宾馆酒店、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场所,开展了3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场查摆并整改问题,巩固、提升旅游服务品牌创建成果。二是扎实推进优质旅游服务建设。制订了《优质旅游服务单位评比活动方案》,将在近期组织实施。三是要求各旅游景点、旅行社等单位要严格对照《旅游法》,逐步进行自查、规范经营,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从旅游行政执法情况来看,《旅游法》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处罚规定得到明确与细化,以及对旅游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禁入,这些规定对旅行社、导游人员慑于《旅游法》的威力,违法违规行为较前有所收敛,旅游市场环境得到有效优化。

存在如下问题:

一、缺乏系统性管理旅游团队的手段,包括统一检查标准,如团队行程表的内容、格式、认定标准,可参考福建**的做法;缺乏导游人员的后续系统监管体系,破解跨区域、跨时段、无质扣的执法难题;

二、没有明确立案标准、合法取证手段手续,执法人员无可适从;

三、对旅游执法对象的特殊性认识不够,旅游团队及导游员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执法对象,与其他行业的执法对象不能等同,用传统的执法手段完全不能胜任新的执法需求,需要重新考虑定位;

四、对旅游餐饮场所和旅游购物场所这两个其他部门不愿意管理的《旅游法》盲区,《旅游法》应有所侧重的给予旅游部门一定的方便或权力去管理,我们相信只有旅游部门才会去管好这两摊地方;

五、《旅游法》出台实施后,由于有关条款都是概念性东西,社会上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理解,同时相关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目前尚未配套出台,模糊性与配套制度的滞后使广大旅游参与者难以适从。在传统经营模式的影响下,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旅游者对《旅游法》有关内容认识不到位,大部分存在等待观望现象,甚至部分旅行社和导游曲解《旅游法》的规定,在社会传播"《旅游法》不许购物"的错误信息,或以游客存在合理购物需求、部分导游因带团收入骤减等原因而消极对待《旅游法》。某些旅游团队仍存在指定购物场所、诱导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擅自变更行程、收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行为,且手法更加隐蔽;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手段的无力与不足未能有效地对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存在进行有效的抑制。

意见建议:

当前正处在旅游行业的调整期,广大旅游参与者的适应期,新的旅游市场运行规则建立期,如果不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推动完善市场相关机制,不排除"零负团费"等现象的卷土重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贯彻执行《旅游法》工作中要发挥好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建立科学的旅游诚信体系,引导和鼓励旅游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以品质赢得市场。为更好地实施《旅游法》,根据旅游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尽快对《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使适应旅游市场的运行实际,又能科学地对广大旅游参与者进行调整和规范。日前,国家旅游局虽已就严格执行《旅游法》第35条有关规定下发了旅发[2015]362号通知,但仍须对"不合理价格、指定具体购物地点、回扣等不当得利"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和量化,为旅行社、导游人员和旅游者明理守法提供指引,为旅游行政执法、司法提供可操作性强和强有力支撑的法律支撑。

二、科学修改和完善各类旅游合同范本。旅游合同是旅游消费行为重要载体,是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双方权利义务的保障。原有的旅游合同已经无法适应现有需要,而且内容纷纷繁复杂。《旅游法》虽然对新版旅游服务合同的形式内容、签订、变更和解除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跨区域、跨行业的旅游监管机制。

旅游业是一个跨区域、跨行业的综合性行业,涉及"食、住、行、游、购、娱"六个要素,每个要素的好坏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旅游活动。要想加强旅游业的监管,就必须对每一涉及要素实施有效的管理。政府按照《旅游法》的规定,组织联合执法,对违法现象进行综合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才能保护广大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业的正常运行。

四、建立符合旅游市场运行实际的导游人员相关机制。导游是整个旅游团队活动的一环,《旅游法》虽对导游人员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做了相应的规定;但导游是一个自由职业,人员变动频率大,又没有自身的权益组织。要保障导游合法劳动权益,只有建立起导游人员自身的组织建设,让导游人员成为旅游市场中一个独立的主体,才能使导游真正成为旅游活动重要的一环。

五、修订《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的立法标准已不适应现行的物价标准。

六、建立出团系统、导游管理系统,规范出团行程表格式、内容,执法查证内容,立案标准,达到细化量化。

**市文物旅游局

2015市林业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汇报
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第八篇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局及时行动起来,按照市政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并对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或修改,推动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我局的行政观念、审批程序、审批方式都得到了较好的转变。

《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我局共办理林场林木采伐许可证*宗、出省木材运输放行证*宗、出省植物检疫证*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宗,受理审核三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申请*宗,审核上报征占用林地申请*宗,审核上报生态公益林采伐改造申请*宗。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和《XX市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未出现行政许可过错,也没有出现因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导致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切实抓好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局党组召开专题办公会,对贯彻行政许可法作出了统一部署,主要是抓好三个层次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我局把《行政许可法》的学习纳入干部普法计划,把学习《行政许可法》作为2015、2015年学法的重点,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反复学习。去年局公务员分四批次参加了市法制局、人事局联合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学习和考试。二是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开展“以案学法”学习活动。我局林政、营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办、森防站等负有行政许可职能的科室(单位),除了要求工作人员熟悉《行政许可法》各条款外,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从全省林业行政诉讼案件中选取较为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案例,进行剖析和大讨论活动,使负责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增加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我局将《行政许可法》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安排专题会议进行学习。领导干部还参加了市组织的处级干部行政许可法培训班。通过学习,全局上下的行政理念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依法办事的水平也有了提高。

二、规范审批行为,认真做好有关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为确保《行政许可法》得到贯彻落实,我局认真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以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积极主动配合市审改办做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中,我局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对保留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进行再学习,引导干部职工站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增强了大家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清理中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也不搞变通,该废止的废止,该撤消的撤消,该修改的修改。为我局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项,按一般业务管理事项*项,保留事项*项。在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拟下放*项行政审批事项到县级林业局,*项审批事项转为正常业务管理。

三、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我局着重加强了行政许可配套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一是制订完善了《XX市林业局森林采伐审批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对查处没收的野生动物处置程序的有关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办事程序,使行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规范了林业行政管理。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对保留的审批、审核事项制定了规范的工作程序,明确规定了每项审批事项的内容、法律依据、对象、条件、期限和收费标准,并在林业网站和办理该项审批事项的相关办公场所进行公布。既避免了办证群众因不熟悉情况而拖延办证时间,又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并为我局下阶段实行网上受理行政许可奠定了基础。三是制定了《XX市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对实施审批、审核行为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收费管理、监督检查、过错责任追究等作了规定。对审批、审核事项的一次性告知、接件、审查、办理期限、退件、决定、送达回执等环节,也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使行政审批、审核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四是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实施许可的格式文书。包括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受理告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听证告知书、送

2015气象部门实施三大战略情况总结汇报
新《种子法》实施情况总结 第九篇

一、在过去的工作中如何实施“三大战略”:

在人才强局战略方面:

通过在职培养、积极使用和适当引进三个环节,形成了一批管理能手、业务骨干和创收精英。1位被确定为省局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4位为省局“1050”工程成员。自1995年以来,全市新加入党组织的25名,新提拨科级干部的27名,其中42岁以下13名,大学本科7名,近两年引进土木工程、中文、财务专业本科生4名,在职人员专升本6名,新获专科学历14名。正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2人。

在科技兴气象战略方面:

积极加强现代化建设,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已经投入业务试运行,从8月4日以来,雷达运行状态良好。建成了射阳L波段测风雷达,新建自动站19个,建成了省-市-县2M数字专线,重新构建市局局域网、宽带网。参加研制了省局现代天气预报智能业务平台,设立了科研经费达1万元的《新型气象信息服务终端系统》课题,加快信息服务手段的改进和增强对外辐射能力。目前服务终端系统已经安装成功,迅速实现了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信息、“121”信箱内容和9210工程内容向县站和专业用户的延伸,受到广泛欢迎。

在拓展气象业务服务领域方面:

积极拓展沿海气象服务,成立了海洋气象台,研制了海洋气象预报服务系统,对沿海气候资源进行了调查分析。积极开展沿海盐场、农场的气象服务,早在1998年就建立了气象信息微机终端。开展的对虾养殖气象条件适应性研究与服务获得较高评价。与环保部门开展了空气质量和紫外线观测业务服务,与港口、高速公路指挥部、供电和民航等部门签订了气象服务协议。同时,积极开展杂交稻、紫菜、大棚蔬菜等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但是用发展的观点看,在实施“三大战略”方面也存在着许多不足,尤其是通过最近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回良玉总理、秦大河局长和卞光辉局长的讲话后,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大家认为,盐城在实施三大战略方面距离中国局、省局目标和盐城气象事业发展的要求差距仍然很大。就人才战略而言,目前全市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21%,低于全省11个百分点,八个县局只有11名本科生,其中有6名将在近两年内退休;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占29%,也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目前尚没有在职研究生人员,全市科级干部平均年龄为45岁,年龄偏大。有些部门中层干部领导能力明显偏弱,学历层次偏低。在现代化建设和新技术开发方面缺乏业务骨干和支撑人才;产业服务方面,特别是防雷产业方面既有政策保障又有经营市场的有条件下,但明显缺乏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实用型人才。盐城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一方面容易导致高素质人才外流,另一方面又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一方面编制满员,另一方面又面临可用人才较少。如何克服这些矛盾?弥补这些不足?大家一致认为,只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三大战略,才能确保盐城气象事业的持续、协调、跨越发展。通过分析不足和寻找差距,统一了思想认识,大家深深感到实施三大战略对于促进盐城气象事业发展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今后一段时期对实施“三大战略”的初步打算:

实施“三大战略”是实现气象大国向气象强国过渡的重要战略措施,是我们气象部门的立身之本、竞争之本、强局之本。需要我们继续解放,拓宽思路,积极探索,狠抓落实。我们初步考虑:

在人才强局战略方面:

人才战略是实现“三大战略”的基础,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通过培养,使用、引进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提升队伍的总体素质。着重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方面求得新的突破。以省局学科带头人、“1050工程”人才为主启动全市“1020工程”。培养引进一批研究生,本科生比例从全市目前的21%达到30%,形成一支技术型和开拓型以年轻同志为主的中层干部队伍。

一是抓紧实施“1020工程”,即在全市选拨10名学科带头人,20名业务、创收骨干。并签订岗位协议书,明确工作责任和主攻方向,通过项目为载体和岗位轮换等方法加快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气象局人才战略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对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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