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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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四大班子领导
义乌公安局副局长 第一篇

中共义乌市委常委

黄志平 中共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 主持市委全面工作。

男,1961年10月出生,浙江玉环人,在职研究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玉环县干江公社干部,清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玉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楚门区委书记,城关镇党委书记,玉环县副县长、县委常委,三门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台州市委常委、椒江区委书记、黄岩区委书记,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等职。中共十七大代表,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现任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

何美华 金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义乌市委副书记、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男,1961年10月出生,浙江东阳人,在职研究生。1978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安徽淮北中煤特殊凿井公司职工,东阳湖溪一中教师,东阳市委办秘书、秘书科科长、市委办副主任,东阳市横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金华市委办副主任、婺城区党工委副书记、工委办主任,金华市委副秘书长、婺城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华市委办主任,甘肃定西地区(市)行政公署(政府)专员(市长)助理(挂职),金华市政府党组成员,金华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义乌市委副书记、市长,金华市政府副市长等职。金华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2007年5月起任义乌市委副书记、市长。

葛国庆(女) 中共义乌市委副书记 负责农村、群团、创建、会展工作。分管市委办公室、政研室、决咨办、保密办(保密局)、农办、创建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科协。联系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双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女,1962年10月出生,浙江东阳人,大学文化。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团县(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城阳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稠城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市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广播电视台台长,义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义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2012年1月任现职。

斯建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改、物价、粮食、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环保、旅游、统计、国土资源、社会稳定、人民武装、经济协作、政府法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管市府办、法制办、督查办、协作办、发改委、住房与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旅游局、统计局、流动人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社区更新改造办。联系法院、检察院、人武部、试点办、国土局、信访局、安全局、团市委、妇联。

男,1962年3月出生,浙江义乌人,大学文化。1978年11月参加工作,198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永康县物资局职工,永康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办公室副主任、经济检察科副科长,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经济检察科副科长、贪污贿赂侦查局副局长、局长、反贪局局长、检委会委员、副处级检察员,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义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2012年1月起任现职。 卢照洋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主持市纪委全面工作

男,1972年7月出生,浙江磐安人,在职研究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磐安县安文镇中心小学教师,磐安报社编辑兼记者,磐安县纪委办公室副主任,金华市纪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研究室主任,金华市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浦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赵国荣 市委常委 副市长 负责商务、税收、国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海关、检验检疫、烟草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管商务局、地税局、国资委。联系工商联、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海关、贸促会、烟草局。

男,1964年3月出生,浙江义乌人,在职研究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浙江汽车技工学校办公室秘书,稠城镇党政办秘书,义乌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干部、副科长(主持工作),青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义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义乌市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法制办主任,义乌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国资办主任,义乌市委办主任,义乌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等职。2012年2月任现职。

米 斌 市委常委 副市长 负责外事、侨务、台湾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管外侨办。联系台办、侨联。

曾先后在外交部领事司、驻菲律宾使馆工作。2005年11月,任外交部令领事司来华签证处副处长;2008年12月,任外交部领事司国内领事处副处长。2009年8月任中共义乌市委常委,2009年9月任副市长。

吴益中 市委常委 公安局局长 主持市公安局工作。

男,1966年9月出生,浙江金华人,在职研究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金华市公安局民警、江南分局办公室副主任,金华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处长,兰溪市委常委、公安局长,义乌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等职。

邹家伟 市委常委 人武部政委 人武部相关工作

男,1967年2月出生,浙江开化人,大学文化。1986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部队战士,军校学员,部队排长、副连长、指导员、副营长、教导员、政治处主任、政治部副主任,浦江县人武部政委,义乌市人武部政委、义乌市委常委等职。

陈 勇 市委常委 副市长 负责会展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和商务工作。分管会展办。协助分管商务局。

曾先后在原外经贸部对外贸易管理司、中国驻芬兰大使馆、中国驻哥德堡总领事馆、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工作。2005年12月,任商务部对外贸易司重要工业品进口处副处长;2009年2月,任商务部对外贸易司重要工业品进口处一等商务秘书(正处级);2010年11月,任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工业品贸易一处一等商务秘书(正处级)。2011年8月任中共义乌市委常委,2011年9月起任现职。

陶 涛 市委常委 副市长 负责信息化、通信和无线电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助分管经信委。联系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曾先后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研究室、中国驻南非使馆、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工作。2001年2月,任中联部研究室副处长;2004年4月,任中国驻南非使馆一秘(正处级);2006年1月,任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办公室主任、综合处处长。2011年11月任中共义乌市委常委,副市长。

卢红兵 市委常委 副市长 负责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管科技局。联系科协。

曾先后在中央党校基建房管办、中央党校研究生院、中央党校出版社、中央党校培训部工作。2004年7月,任中央党校出版社办公室副主任;2006年12月,任中央党校出版社办公室主任;2009年2月,任中央党校培训部组教处调研员; 2010年9月,任中央党校培训部办公室主任。2011年

郑德武 市委常委、副市长 负责口岸和反走私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和海关等方面工作。分管口岸办。联系义乌海关。

1996年7月起在海关总署关税司工作。2001年12月,任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价格处副处长;2003年10月,任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征管处副处长;2003年11月,任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减免税处副处长;2007年1月,任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减免税处处长。2011年11月,任中共义乌市委常委、副市长。

季金甫 市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 主持市委宣传部全面工作。

男,1963年10月出生,浙江义乌人,大学文化。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福田乡财政总会计、党委委员、副书记,苏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徐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徐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义乌市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义乌市外经贸局党组书记、局长,义乌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府办党组书记、主任,义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等职。十二届市委委员,金华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2012年1月任现职。

傅春明 市委常委 统战部部长 主持市委统战部全面工作。

男,1962年4月出生,浙江义乌人,在职研究生。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合作乡团委书记、副乡长、党委委员、副书记,塔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楂林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大陈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镇长,荷叶塘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北苑街道党委书记,稠江街道、义乌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义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等职。十二届市委委员,2012年1月任现职。

徐涵兴 义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主持市委组织部全面工作。

男,1975年11月出生,浙江东阳人,大学文化。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金华职工中等卫校教师、团委书记,共青团东阳市委副书记,共青团浙江省委学校部部长助理(挂职),共青团东阳市委书记,南市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兼),东阳江镇党委书记,义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等职。2011.12起任现职。

骆华勇 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 主持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综治委全面工作。 男,1966年12月出生,浙江义乌人,大学文化。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义乌石油油泵厂干部,共青团义乌市委干部,市委组织部干部、知工办副主任,共青团义乌市委副书记、书记,佛堂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义乌市发改局党委书记、局长、粮食局局长、物价局局长,义乌市委办主任等职。十二届市委委员,金华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2012年1月任现职。

陈志成 市委常委、副市长

1988年7月起在浙江省外经贸厅工作。曾任浙江省外经贸厅对外贸易管理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化处副处长、处长,外经贸运行综合处处长;2010年2月,任浙江省商务厅综合处处长;2012年7月起任现职。

义乌市人民政府

吴森民 义乌市副市长 负责工业、节能、企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供电、金融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信息化、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分管经信委、金融办、人力社保局、安全生产监管局、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义乌工业园区管委会。联系总工会、供电局、人行、银监办、各金融机构。

曾任义乌市委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副主任;义乌市稠城镇镇长、书记;义乌市财政地税局党委书记、局长;义乌市政协副主席;2007年2月起任现职。

王 迎(女) 副市长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药品监管、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市志编纂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教育局、文广新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体育局、广播电视台、市志编辑部。联系义乌商报社、档案局、文联、红十字会。

曾任义乌市团市委副书记;义乌市文化局副局长;义乌市文体局副局长;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7年2月起任现职。

陈小忠 副市长 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物流、行政服务、民政、双拥、人口和计划生育、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老龄事业、人民防空、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人口计生委、交通局、民政局、民航局、民防局、民宗局、物流办。联系残联、老龄委、关工委、慈善总会、火车站。

曾任官塘乡团委书记、副乡长;夏演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荷叶塘镇镇长、副书记;城西镇镇长、副书记;城西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书记;2005年8月任市长助理,援疆任和田地区民丰县委常委、副县长;2008年7月30日义乌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为义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亦华 副市长 协助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和物流工作。负责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作。协助分管交通局、物流办。

【义乌公安局副局长】

曾任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2011年9月起任现职。

邵国龙 义乌市副市长 负责农村、农业、林业、水务、渔业、防汛抗旱、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供销合作总社。联系农办、气象局。

历任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劳动人事局干部,开发区人才办副主任,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综合科科长,金华市婺城区委办公室副主任,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1年12月任义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熊方明 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负责城市创建工作。联系创建办。

曾任海军航空兵第四师独立大队中队长、副营职、正营职;海军航空兵第十团飞行三大队正营职副大队长(支部委员)、副团职;海军航空兵第十团飞行二大队副团职大队长(支部副书记);海军航空兵第十团副团长(团党委委员)、正团职;海军航空兵第十八团团长(团党委副书记);海军东海舰队航空兵参谋长助理;2004年12月起任现职。

陈亚岗 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负责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义乌医院筹建工作。

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第十届政协常委、民进浙江省委副主委。现担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义乌医院院长、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兼),2011年1月任现职。

陆立军 义乌市人民政府顾问 协助市长工作。

教授,男,中共党员,1944年11月出生于甘肃省兰州市, 1962—1967年就读于全国重点综合大学兰州大学经济系,1968—1978年在国家级贫困县甘肃省会宁县从事农村工作,1978--1981年8月在河南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后到浙江省委党校任教至今,期间,在2001—2004年曾受聘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原杭州商学院)经济学院首任院长。1987年获浙江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1990年晋升为教授,1994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5年入选为浙江省首批特级专家。现为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经济学硕士生导师。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兼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顾问和义乌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至今,同时任浙江省生产力学会会长、浙江省软科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资本论》研究会理事等。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

陈秀仙(女)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办公室联系的单位。

曾任中共义乌县委常委、妇联主任;义乌县(市)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义乌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义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义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07年1月起任市委副书记,2012年1月任现职。

王清池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负责农业农村和工业工作,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及农业农村工委联系的单位。

曾任义乌市苏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义乌市苏溪镇党委书记;义乌市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义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2年12月任中共义乌市委常委、副市长;2007年1月起任中共义乌市委常委,现任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骆 亘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负责教科文卫工作,联系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及教科文卫工委联系的单位。

曾任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市东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

丁鼎星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人事代表工作,联系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及代表工委联系的单位。

曾任商业局人事股副股长、业务科科长,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部务会议成员、干部二科科长、干部一科科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正局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

颜新香(女)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负责财经工作,联系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及财经工委联系的单位。

曾任大陈镇党委委员兼妇联主席、党委副书记,大陈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楂林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稠江街道、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助理(挂职),市政协党组成员,市十届、十一届政协副主席,2012年2月起任现职。

中共义乌市委和市政府领导
义乌公安局副局长 第二篇

中共义乌市委和市政府领导

黄志平

中共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

主持市委全面工作。

黄志平,男,1961年10月出生,浙江玉环人,在职研究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玉环县干江公社干部,清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玉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楚门区委书记,城关镇党委书记,玉环县副县长、县委常委,三门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台州市委常委、椒江区委书记、黄岩区委书记,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等职。中共十七大代表,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现任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

斯建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改、物价、粮食、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

环保、旅游、统计、国土资源、社会稳定、人民武装、经济协作、政府法制、应急

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管市府办、法制办、

督查办、协作办、发改委、住房与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

旅游局、统计局、流动人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社区更新改造办。联系

法院、检察院、人武部、试点办、国土局、信访局、安全局、团市委、妇联。

斯建民,男,1962年3月出生,浙江义乌人,大学文化。1978年11月参加工作,198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义乌公安局副局长】

历任永康县物资局职工,永康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办公室副主任、经济检察科副科长,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经济检察科副科长、贪污贿赂侦查局副局长、局长、反贪局局长、检委会委员、副处级检察员,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义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2012年1月起任现职。

葛国庆(女)

中共义乌市委副书记

负责农村、群团、创建、会展工作。分管市委办公室、政研室、决咨办、保密办(保

密局)、农办、创建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科协。联系军队、武警、民

兵预备役、双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葛国庆,女,1962年10月出生,浙江东阳人,大学文化。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团县(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城阳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稠城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市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广播电视台台长,义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义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2012年1月任现职。

浙江省正地厅级干部简历
义乌公安局副局长 第三篇

浙江省正地厅级干部简历

省委直属厅局正职简历

浙江省委副秘书长

潘家玮,1958年12月生,浙江诸暨人,研究员。曾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政策研究室主任,现任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吕毅强,1952年6月生, 浙江新昌人,1969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当组成员,2002年4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林云举,1965年1月生,浙江苍南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文电处处长,2006年8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陈一新,1959年9月生,浙江青田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历任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中共浙江省委副秘书长;2006年6任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舒国增,1956年8月生,浙江杭州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2008年5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陶君毅 ,1953年7月生, 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 在职大专,曾任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巡视员、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兼) 2008年9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

浙江省委组织部

沈敏光,1953年12月生,浙江嘉善人,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杭州大学经济系毕业。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曾任浙江工学院宣传部副部长,浙江工学院党委委员、宣教处长,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杭州应用工程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1998年2月任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委副主任,2000年1月任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正厅级)。2008年4月任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

吴顺江,1956年5月生,浙江余姚人,197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助理巡视员、干部综合处处长;2004年3月任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姚志文,1957年8月生,杭州萧山人。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浙江农业大学宁波分校农学专业毕业。1975年8月庆元县农科所职工。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浙江农业大学宁波分校农学专业读书。1982年8月任浙江省种子公司干部。1985年5月任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主任科员(1986年2月至1987年10月在黄岩蹲点锻炼)。1988年6月任浙江省农业厅人事科教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1995年5月至1996年8月脱产在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97年3月任舟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2002年3月任舟山市委副书记。2002年5月舟山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2005年3月任宁波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8年6月任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浙江省委宣传部

龚吟怡,女,1956年11月生,浙江嘉兴人,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 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1年9月至1984年12月在嘉兴市百货公司计划科任副科长;1984年12月至92年5月任嘉兴市商业局科长,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1992年5月至1996年3月任嘉兴市物价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1996年3月至2002年5月任桐乡市委副书记、市长;2002年5月至2003年4月任中共湖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3年4月至2005年10月任中共嘉兴市委常、宣传部长;2005年10月任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鲍洪俊,1963年5月生,江苏东台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80年跨入南京大学哲学系。1984年进入人民日报社,先后任群工部编辑、记者。 1992年1月任人民日报驻海南记者、记者站站长; 2001年3月任人民日报驻浙江记者站站长。2008年5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 坚,曾任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2008年5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建楚,1962年5月生,浙江慈溪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2008年7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浙江省委统战部

汤为平,女,1954年9月生,江苏南通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原浙江省政协副秘书长,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06年任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蒋学基,历任浙江省政协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浙江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2008年9月任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浙江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洪巨平,1955年9月生,浙江慈溪人。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2年

2月至1978年12月任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湖滨派出所民警。1978年12月至1981年6月任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政工干事。1981年6月至1982年5月任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团总支书记。1982年5月至1984年4月任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涌金派出所政治指导员。1984年4月至1990年1月任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其间:1983年9月至1986年9月在电大浙江分校法律专业学习)。1990年1月至1992年7月任中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委常委、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局长。1992年7月至1993年2月任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3年2月至1995年2月任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1995年2月至2000年4月任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副厅级)(其间:1995年3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本科班学习;1995年3月至1997年2月在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工程结业)。2000年4月至2004年7月任中共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温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委副主任、市警校校长(其中1997年9月至2000年9月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2004年7月7日至2007年2月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浙江省禁毒委副主任。2007年2月任中共浙江省纪委副书记。

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巫波伦,1954年12月生,浙江温州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进入公安系统。一级警监。2000年4月出任宁波市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8年4月任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楼志浪,1955年10月生,浙江诸暨人,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曾任诸暨县计委副主任,诸暨县计经委副主任、党工委书记,诸暨市政府副市长,诸暨市委常委、副市长,嵊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嵊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嵊州市委书记、市长,嵊州市委书记,金华市委常委、公安局长;2008年5月任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中共浙江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

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

陈一新,1959年9月生,浙江青田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浙江省委副秘书长。2006年7月任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浙江省总工会

【义乌公安局副局长】

金长征,女,回族,1962年10月生,上海人,1983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杭州大学中文系毕业。历任浙江省艺术研究所理论编辑;省文化厅艺术处干部,团委书记;省直机关团工委干部;省直机关团工委副书记;省直机关团工委书记兼妇委会主任;杭州市拱墅区政府副区长(下派);省直机关党工委办公室主任;2002年11月任浙江省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省政协文卫体委副主任;台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

员(下派)。 2007年5月任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08年4月任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

浙江省妇联主席

厉月姿,女,1955年3月生,浙江永康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省妇联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共青团浙江省委

周柳军,1969年3月生,浙江衢州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4年9月至1987年8月在浙江省衢州市衢州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学习;1987年8月至1992年2月衢州师范第一附属小学教师、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989年7月至1991年12月在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学习) ;1992年2月至1993年6月衢州师范第二附属小学副校长兼教导主任;1993年6月至1996年3月任共青团衢州市委副书记(1993年7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1993年9月至1994年2月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4年12月至1996年3月挂职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乡党委副书记) ;1996年3月至1999年8月任共青团衢州市委书记(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1998年9月至1998年12月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9年8月至2001年1月任中共衢州市常山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共常山县委副书记;2002年3月至2002年12月挂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督查室副主任;2002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中共常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2003年3月至2004年9月当选常山县县长)(2003年9月至2003年12月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省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3年3月至2005年7月在华东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在职学习;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6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共青团浙江省委副书记(2007年1月当选为全国青联常委;2007年2月至2007年11月兼任省青联副主席;2007年11月兼任省青联主席;2008年3月当选省人大常委员;2008年10月兼任团省委机关党委书记) ;2009年3月任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

浙江省委党校

龚昌成,1948年10月生,浙江义乌人。1969年12月应征入伍,197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先后就读于义乌楼下村完小、杨村中心小学、东河初中、金华一中、浙江师院金华分校、浙江大学。1975年2月退伍回原籍务农。1975年9月起,他先后在义乌城北农中、黄杨梅学校任民办教师。1978年,考入浙江师范学院中文专业学习。1981年8月毕业后,历任金华地委组织部干事、组织科副科长,浦江县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浦江县委副书记,金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金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台州地委委员、组织部长,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台州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台州市委副书记。现任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省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正厅)。

省政府直属厅局

浙江省政府

张鸿铭,1955年11月生,杭州萧山人。1978年浙江化工学院毕业。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研究生毕业。1978年到1981年在煤炭部北京煤科院煤化学所工作。1982年在浙江省环科所工作。1984年起在浙江省环保局工作。历任温州市鹿城区环保办公室副主任(下派挂职)、浙江省环保局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1998年2月任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11月任台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5年4月任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7年3月任台州市委书记、市长。2007年6月至2009年4月任浙江省台州市委书记。 2009年4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俞仲达,历任浙江省供销合作联合社主任。2004年4月任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2006年2月任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主任。

胡本亮,1952年4月生,浙江温州人,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7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浙江省温州市委组织部干事;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干事、副处长、处长;浙江省湖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浙江省湖州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现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浙江大学兼职教授。 陈国平,1951年10月生, 浙江温岭人, 1969年10月参加工作, 中共党员, 在职大专。历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副书记。现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马林云,1963年11月生,浙江嵊州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历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2006年8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水堂,曾任浙江省委副秘书长;2007年11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

夏海伟,1956年12月生,浙江文成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历任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党组成员、人事教育处处长;2004年3月任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8年4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浙江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沈雪生,1952年10月生,浙江嘉善人,1970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大专学历,历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2008年4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党组书记。

寻找正义人士帮我讨公道
义乌公安局副局长 第四篇

寻找正义人士帮我讨公道,您好!我因举报杨尚银藏毒品、杨尚银多次打我、强行关压我。

【义乌公安局副局长】

六一下午4点左右我向城防员求助帮助我向公安局长领导反映别人打架我报警,却被恶警056747杨尚银砸伤踢打我脑震荡重伤,手机砸伤我头25天到赤岸医院看头伤头脑还有多处肿块,官官相护讨不到公道

义乌官官相护的警察吃大便的!

六一北方联公安局骗我去化解矛盾、但看押我等领导来了却说我是烟的疯子并要关压我、可笑。我一声气就将矿泉水丟过去,这下他发火了,叫我跪下、并踢我将我手反扣抬高至双手受伤严重。还拿约束带帮我。还拿手铐铐我威胁我十几次、这样能化解矛盾吗?会使我更恨凶残的警察!望领导让警察文明些。必须向我赔礼道歉。否则后果严重。

特别是64年生的小名老虎大名`金增根'音同。兰溪市黄大塘村已经害死亡失踪多人.一个人害死之后。公安内有同犯、又星期六天、让熟人调离警察、怕追究责任。官官相护、不查不立案还打人骂人。将线索及材料丢掉垃圾内、去问犯罪分子、犯罪分子骗说没这回事、不了了之。像横溪镇国庆村柳来根被谋杀死了,横溪镇国庆村盘圹坞村柳增基被小名老虎及周曾一伙在义乌山口村里面采石矿用钢筋等谋害死亡、横溪镇国庆村芦西村缪河海在江东庙前左边第二个村村民天井中先左右手打进毒品、我背在义乌江东庙前石堆中被周曾许荣昌害死。在横溪镇开发区云母厂害死投资女士,我被下药看见周曾二人【义乌公安局副局长】

丟锅炉内丢不进、我帮忙丢进去还有锅炉工知道看见不帮忙丟人,我还对锅炉工讲了如活过来帮忙拉出来,他说应该的,但下葬那不知道、买水果女儿选择下葬地。等我报警是星期六天派出所没人手到星期一时己将云母厂拆光了。派出所不信我了还给我下葬西瓜西瓜上有白色粉末、威胁逼着我吃下去、我忘记了。之后过三年才记忆起来、去提供线索却被恶毒打骂、取笑我。义乌上西陶村下西陶村陶国良小名老虎说跟陶国良一起到新疆煤矿叫上二十九个人‘其中一个女的没去’ 有二十五个人被骗进煤矿内被炸死、我跟踪小名老虎逃脱了。我娘被小名老虎给14棵药喉咙难受骗说他有表妹刚医科大学毕业会喉咙开刀救我娘、但他穿我拖鞋进去我先拿来我娘拖鞋进去、我压我娘脚让金增根割开我娘喉咙而死亡了、我也被他老婆下了药忘记了。之后报警警察不信我讲金增根割开喉咙的、还在茶水中下药西瓜上放白色粉末、乱讲我害死我娘的、是我摸刀的、还让我娘将门边缘塞满了不让别人看见他、他从黄有富家门口走进我家、明明有二双一样的鞋走路长短重轻不一样的、但没查明白不了了之。我爷爷被他拿来的药硑子骗假喝农药给毒死了,我妹妹缪鲜红在4岁时因看见他们盗窃柳贯大坟墓而在11岁左右水圹洗澡下药拉住脚而被害死救活过来又被打强心针针水中换进另外药而亡命!但因派出所里有犯罪份子一伙的,没立案不查不问不上报。等下次又有人死亡。恶警串通犯罪分子、将死人换成狗、或将死亡人骗成谁的老婆、﹝将死亡人骗成兰溪市横溪镇国庆村周珠的老婆下葬坟墓、但他真老婆没死、还说白天见到鬼了、第二个死的才是他真老婆﹞。横溪镇国庆村芦西村缪新法的老婆也没

死,新法看见他老婆和一男人`小名老虎'跳窗户逃跑的没办法当自己老婆下葬。有的骗成无名氏、有的骗成谁亲戚、更有犯罪分子、骗成老人想着看自己死后孩子孝顺否、办了一个没死的藏礼。将害死人放在棺材内下地葬坟中。有的是毒品骗成没死老人下葬坟墓中,盗窃骨灰是假盗窃毒品是真!他们82年底盗部队枪械`讲成灵异事件不了了之'、盗墓西安边境内刚发现大古墓半吨小车开的进去可能是皇帝陵或王陵皇族人、中国古墓百分之六十全是小名老虎大名金增根一伙盗贼盗走、因其中有一些古墓是公安局长七人及和我一个部队十三名战友他们十九人一起盗窃的。二个老师还对我说过去报警、我说会运送到文物管理部门,但分几俩大集装箱分几个方向走骗我的运往那里不知。之后老师登报过。他们亲戚及同事全听他们乱讲、所以就这样可以当着我面谋害杀人、盗窃毒品以吨计算,从国际禁毒组织从金三角运送到兰溪冶炼厂骗成可以冶炼成有用药品药物,厂长知道脸色青紫,又运送到金华双龙水泥厂,想法和水泥混合,但书记不让,又运到金华洞井石灰厂准备和石灰一起烧的,但大集装箱运不上去,用拖拉机运这样子偷偷运进各地,兰溪市横溪镇城头村有几拖拉机、下陈有几本地二个老人讲过了看见几拖拉机,还将毒品放在猪伺料代中运到义乌杨村一村二村杨尚银家,我举报过但被杨尚银多次报复砸打关压我。公安不信有吨计毒品、什么都不相信!公安局内有杨尚银同犯,公安局派出所却不信不查不立案还砸人打人关压人。放过坏人就是让坏人杀好人!公安冤案会死更多人!

那是在2006年8月25日,上午9:00左右,赤岸后山做二条路

的民工二帮人闹事打架。我用手机拍下来并报警,但警察去的时候打架人逃走了。056747警杨尚银用手机恶毒的骂我,要打死我。我在晚上20:00左右到赤岸派出所投诉,杨尚银骂我并威胁我。我带身份证和手机,还有娃哈哈饮料一瓶。女警看了我身份证,并看了我拍下的多人闹事打架录像,说骂我那个警察是不知情,以为我报假警才骂我的,现在看过了录像是真的,让我等一下他回来向我赔礼道歉。

我等了很久,等来的却是喝醉酒的杨尚银。他很恶毒的骂我,人家打死了不准我管。我说我是退伍军人,肯定要管的。杨尚银说要管就打死你。我说你敢。他杨尚银真的抢走我的手机恶毒的打我,用手机打我,用约束带绑住我踢打我。我将约束带解开,他们两人(杨尚银和徐利剑)踢打的更凶。他们将我的头撞墙上,撞鉄栏杆上,用皮鞋踢我的头,我头被踢的缺氧,头摇个不停。我说请律师告他们,杨尚银大笑。说将我关到义乌第三人民医院,就是温家宝来了也没用的,并强行将我关到义乌第三人民医院25天。

我放出来后马上到义乌公安局信访室投诉,接待人何显峰,他听信杨尚银、陈扁难的乱说,也想打我。威胁我滚回兰溪去,我气愤的说你敢(我又没骂何显峰,我很有礼貌的)。但何显峰追出50米来打我、抓我。之后,何显峰不在信访室,叶青汉在,我又去投诉。叶青汉抢走我的手机,威胁我滚回兰溪去,要不然就再关我到第三人民医院几年,并让保安扭打我,并扭伤我大拇指。

大拇指几个月没好。我又到了省政府,政府打电话到义乌,义乌乱讲,省政府也没管。义市府也去了多次,也没人管。

义信访室威胁我,如到北京也是会先告知他们,他们也会去抓回并关我到义乌第三人民医院再关几年。到金华市公安局长接待日,信访室的人打电话给何显峰。何显峰去了,他不准我进去,还乱讲我说我脑有问题。我是厨师又当过人事经理,怎么可能脑有问题。杨尚银、陈扁难乱写材料,明明带了身份证说我没带身份证。我到赤岸派出所里去投诉,我到赤岸派出所里去的有监控录像的,他们竟然写成乱坟堆抓我进去,杨尚银喝醉酒乱讲,写成我乱讲。我报警时说过全国二十年有百多人被害,百多人看到赤岸后山做二条路的民工两帮人闹事打架,杨尚银、陈扁难乱写成我报警说一百个人打死了。恶警杨尚银、陈扁难全部乱写的,7年了都讨不到公道。

我等有好警察好心人出现帮我讨个公道。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救大火多次,救人多次,捐血十几次的好心人,正义人请帮我讨个公道!

我知道没入信?但保证全是真实的。

跪拜!

兰溪市横溪镇国庆村; 柳增送; 电话:13486944738

义乌市公安局
义乌公安局副局长 第五篇

义乌市公安局

发电机供电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YWCG2008157XJ

义乌市公安局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义乌公安局副局长】

询价邀请函

本中心受委托,就义乌市公安局发电机供电系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和安装能力的厂(商)家参加。

1、采购编号:YWCG2008157XJ。

2、采购项目名称:详情请见《采购项目要求及定标办法》。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有以上货物生产或销售、安装能力的,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符合经营范围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4、购买标书及报名时间和地点:于2008年7月3日起至2008年7月11日17时30分止,到义乌市江滨北路279号365便民服务中心3楼政府采购窗口报名并免费领取询价文件。届时,须携带《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介绍和用户业绩等资料。

报名处: 刘旭邦 陈杭军 0579-85583800 85570067(传真)。

5、办理《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详情请查阅“ 重要文件”栏“《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申领须知(义招管办[2008] 18号)”。联系电话:0579-85570066。办理地点: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建设大楼4楼义乌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406室。

6、技术答疑: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以传真方式应于2008年7月14日17时00分之前传至采购方。 联系人:义乌市公安局 陈永民 0579-85534420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贾静晶 0579-85583809 85583808(传真)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08年7月15日11:30分前送(寄)到义乌市江滨北路279号365大楼5楼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二)吴志盛处,逾期不受理。并于下午14:00在365大楼6楼进行开标。

8、成交结果将于定标后3个工作日内在义乌市政府采购网(/retype/zoom/1526a3ef5ef7ba0d4a733bb0?pn=3&x=0&y=0&raww=732&rawh=940&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616.3934426229508&md5sum=7bfd90f2f02a31c64b35b1f9939ffafa&sign=d1a8778a8a&zoom=&png=188-653&jpg=0-106568" target="_blank">2015关于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义乌公安局副局长 第六篇

第一篇:关于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市人大、市档案局:

根据《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全市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对我局的档案法律法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落实

多年来,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档案工作,确定了一名副局长分管档案工作,且把档案工作纳入了领导工作议事日程。设立了综合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档案员,且保持了人员相对稳定。根据需要在各科室、队、站共确定了17名同志从事兼职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了以综合档案室为中心的档案管理网络。为了使我局档案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实行了各门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局领导经常听取档案人员的工作汇报,遇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解决。2015年为解决档案存放拥挤的情况,投入了1万多元购置了档案密集架、专用文件柜,用于存放档案和案卷目录,改善了档案房设施,保证了档案的安全,便于管理和查找利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档案知识水平,我局在每年的学习计划中,专门安排了一到二次的《档案法》专题学习,并将《档案法》的学习纳入局普法教育规划,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档案法》的认识。能自觉为档案工作服务。专职档案人员积极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工作业务培训,以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依照《档案法》和《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和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相继完善了: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利用制;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等。并根据新的档案管理要求,重新修订了"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即"三合一"制度,基本做到了分类科学,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划分准确。使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度不仅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而且落实在了行动上。在档案保管制度上,我们严格按借阅登记制度办事,不管是谁,也不管工作多忙借阅档案都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保证了归档文件材料的及时归档和档案的安全,全局干部都能自觉遵守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这已经形成了一个良好的风气。

四、坚持标准,完善种类

案卷的内在质量是衡量档案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我们在案卷的质量上尽量做到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条理,卷内目录整洁清晰,备考表、案卷封皮填写完整清楚。努力使案卷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把案卷质量工作做在平时,关口前移,由兼职档案人员严格把关,如在公文拟写过程中杜绝用红笔、铅笔拟写,注重文件材料底稿留存等。

为使我局档案门类齐全、完整,我们加大了对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科技(设备)档案,会计档案的搜集整理工作力度。以前我们的照片档案就是放在影集里,没有文字说明,如果要查阅某一事件的照片档案非常困难,经过档案人员的努力,查阅了大量的文件和记录,将所有的照片都补填了详细的文字说明,达到了照片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五、加强编研,搞好服务

开发利用档案信息是整个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也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针对这一中心任务,我局档案人员努力在提供服务上下功夫,做到了服务热情,周到。我局的档案反映了市经济建设的具体的资料,因此利用历史资料相当频繁,在市政府编制十五规划时,政府有关人员在我档案室查阅了大量的全市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等多项指标的资料,这些指标的取得为计算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起到关键作用。在做好档案利用的同时,我们编写了《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文件汇编和专题汇编等。为档案的开发,方便、快捷利用奠定了基础。

我局的档案工作,在市档案局和各位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和档案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管理硬件设施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档案法》,提高档案意识。随着我局办公条件的改善,我们也将进一步改善档案管理条件,加大档案管理现代化力度,扎扎实实地继续做好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档案管理工作方法,使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经过自查我局档案执法检查得分98分。

第二篇:关于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县档案局:

根据《进一步加强全县档案工作的意见》(武委办〔2015〕60号)文件精神,我们对我乡的档案法律法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落实

多年来,我乡领导非常重视档案工作,确定了一名副书记分管档案工作,且把档案工作纳入了领导工作议事日程。设立了综合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档案员,且保持了人员相对稳定。根据需要在各办公室共确定了2名同志从事兼职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了以综合档案室为中心的档案管理网络。为了使我乡档案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实行了各门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乡领导经常听取档案人员的工作汇报,遇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解决。为解决档案存放拥挤的情况,我乡购置了档案密集架、文件柜,用于存放档案和案卷目录,改善了档案房设施,保证了档案的安全,便于管理和查找利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提高我乡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档案知识水平,我乡在每年的学习计划中,专门安排了一到二次的《档案法》专题学习,并将《档案法》的学习纳入乡普法教育规划,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档案法》的认识。能自觉为档案工作服务。专职档案人员积极参加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工作业务培训,以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依照《档案法》和《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和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相继完善了: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利用制;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等。并根据新的档案管理要求,重新修订了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即三合一制度,基本做到了分类科学,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划分准确。使我乡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度不仅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而且落实在了行动上。在档案保管制度上,我们严格按借阅登记制度办事,不管是谁,也不管工作多忙借阅档案都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保证了归档文件材料的及时归档和档案的安全,全乡干部都能自觉遵守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这已经形成了一个良好的风气。

四、坚持标准,完善种类

案卷的内在质量是衡量档案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我们在案卷的质量上尽量做到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条理,卷内目录整洁清晰,备考表、案卷封皮填写完整清楚。努力使案卷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把案卷质量工作做在平时,关口前移,由兼职档案人员严格把关,如在公文拟写过程中杜绝用红笔、铅笔拟写,注重文件材料底稿留存等。

为使我乡档案门类齐全、完整,我们加大了对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科技(设备)档案,会计档案的搜集整理工

作力度。以前我们的照片档案就是放在影集里,没有文字说明,如果要查阅某一事件的照片档案非常困难,经过档案人员的努力,查阅了大量的文件和记录,将所有的照片都补填了详细的文字说明,达到了照片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我乡的档案工作,在县档案局和各位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全乡干部职工和档案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管理硬件设施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档案法》,提高档案意识。随着我乡办公条件的改善,我们也将进一步改善档案管理条件,加大档案管理现代化力度,扎扎实实地继续做好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档案管理工作方法,使我乡的档案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八一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三篇: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各位代表: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局于8月中旬开始着手开展县人大代表评议我局行政执法的准备,并对2015年1月以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体行政执法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是对我们文体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监督和检查,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我县文化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人大的评议,对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勤政廉政水平,加强和改进我县的文化逵?a href='/zongjiebaogao/gongzuozongjie/'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工作,积极、有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十分珍惜这次机会。自县动员会议以来,我局切实抓好了“迎评”各项工作,做到思想重视、组织保障、行动到位,确保评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font>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对于这次人大行政执法评议,我们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初就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在局系统会议上进行过专题部署落实。在接到浙象人大[2015]23号《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公安局、建设局、文体局、海洋渔业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后,我局又专门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把这项工作列为一段时间内的中心工作。

(二)组织上保障有力。我们专门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县体育中心主任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及局工、青、妇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文体局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上下联动、系统互动的组织保障体系。同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系、责任科室。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评议工作意见和调查组的要求,及时制订并行文下发了《县文体局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方案》,对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指导思想、行政执法评议的内容及时限、行政执法评议和“迎评”工作的方法步骤进行了明确。

(三)行动上落实到位。按照“迎评”工作方案,我们对各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予以了落实。一是于8月20日召开了系统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对评议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评议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竭力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行政执法评议调查组的工作,在调查组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等过程中给予了力所能及的协作和服务。三是广开言路,抓好自查自纠。实地走访了全县18个乡镇(街道)的人大,并向局行风监督员及有关县人大代表分别发放局机关和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征求意见表,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收集意见和建议。对走访了解和问卷反馈的情况作统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进一步找准问题,剖析原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对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9月7日晚,我局联合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对中心城区夜市非法音像摊点开展集中清查,当场查获并收缴盗版光碟400余张,一定程度上震慑了非法摊点和游商,同时有效规范了我县音像市场秩序。

二、2015年以来文体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近两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化、体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靠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内强基础,外树形象,依法治文治体,使我县文体事业有了一定发展,文体综合实力有所增强,文体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一)贯彻文体政策法规,强化依法治文治体

1、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教育。我们把文化体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机关政治学习的重要方面和“四五”普法的核心内容,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系统上下“人人学法、人人知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在文化市场管理稽查人员中开展“周一学法日”活动,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有关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交流执法程序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执法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通过考试持证上岗,不断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素质。

2、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一是坚持把文体市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程序、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时限等方面的承诺内容,公布予众,制度上墙,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还聘请了18名行风监督员,对工作人员进行纪律监督。二是强化便民服务中心文体窗口建设。把文体市场所有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纳入县便民中心文体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阳光”操作。三是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契机,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目前我局拟保留许可事项25个,撤销9个,废止行政许可规定15个,保留行政收费事项41个,目前正报县政府审批中。四是进一步严格工作规范。根据县人大、县政府关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统一部署,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制订《文化市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局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第四篇:关于检查我县《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对《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计量法》、《标准化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部署,县人大常委会结合xx实际,认真制订执法检查的具体方案,部署各阶段工作,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三个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特点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研究部署《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以“三讲”教育为动力,妥善安排执法检查和各项日常工作,提出了执法检查要“有声势、有重点、有成效”的总体要求。4月20日县人大办发出执法检查的通知,法律实施主体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他相关单位主动投入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县人大组织执法检查组进行抽查。这次检查有如下特点:

一是把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与学习宣传法律相结合。首先是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部份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三个法律及有关法规;接着于4月27日召开了县经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局、县商业行业办、供销社、烟草专卖局、粮食局、工商局、医药管理局等单位的干部学习法律和进行座谈。提高了我县生产和流通部门干部的产品质量意识、法制意识和对这次全省统一部署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宣传上,除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三个法律外,烟草专卖局、商业行业办、粮食局等单位还结合自身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粮食局结合国家今年新公布的《稻谷规格品种收购质量标准和计价办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举办培训班。医药管理局将三个法律打印成册。农业局对农药、化肥经营者组织学习培训31人次。

二是检查重点明确。根据xx实际,在检查行政部门对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时,确定了三个重点行业,一是关系我县主导产业的食用菌生产原辅材料、塑料筒袋、竹制品生产销售行业;二是对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行业如药品、食品、建筑材料行业;三是专营专卖如香烟、食盐、化肥农药经营行业。通过自查、检查以考察我县产品质量工作的情况。

三是以执法检查为动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根据群众对市场牛肉注水的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局明查暗访,5月10日当场查获了一经营户在屠宰黄牛时注水的不法行为。商业行业办加大了生猪集中屠宰的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从4月26日开始对生猪屠宰市场进行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工商部门从5月20日起开展“工商百日执法大行动”,加大打击生产、流通领域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查扣价值3万元的冒牌排气扇107台。

四是自查工作做得较细,面较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经委等10多个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向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了自查情况,其他相关单位报送自查书面材料。

二、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成效

我县在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以增强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力度,加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的工作力度,为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的成效有: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了全社会的产品质量意识。近三年来,每年的“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九月份的质量月都举行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开展产品、商品的质量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展示假冒伪劣商品。还通过印发宣传资料5000多册(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400余人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和标准化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为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计量检测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是强化企业生产标准工作,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高。在工业领域,针对我县生产企业规模小、基础差、无标生产严重的实际,加大产品标准工作。全县133家(类)产品,有60%,计72家(类)产品无标生产。通过逐个企业、逐个产品制订完善产品标准体系,使工业企业执行标准从不足40%提高到96%,基本达到“消灭无标生产”的要求。在农产品领域,制订了第一个地方农业标准。《高架栽培花(厚)菇生产技术规程》,完成了受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委托对《香菇》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

三是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浙南铅笔厂、丰园公司两个企业分别生产的铅笔、刨花板产品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标准。今年我县双枪竹木有限公司开展is09002 国际标准质量认证,目前已正式通过认证。在县人民政府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下,于6月底正式申请认证。通过抓典型,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产品质量工作。

四是开展群众性的产品(商品)质量活动,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通过评选“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产品质量工作。全县有14家企业被评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产品质量有较大提高。2000年抽签六个(类)产品122个批次,合格率100%的有水泥5个批次,化肥33个批次,竹筷2个批次;合格率90%以上的有香菇筒袋62个批次;麦麸18个批次合格率78%;不合格的有蛋糕2个批次。

五是认真执行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三年多以来,严格执行计量检定的法律规定,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及时检定,共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9718台件。今年5月份开始,对液化气计量实行计量监证制度,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六是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富有成效。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开展集中打击食用菌原料渗杂使假,去年查获渗假麦麸240多吨,端掉制假窝点5个。三年来共查处违法案件474件。工商部门去年共查处劣质食用菌原料麦麸370吨,石膏30吨,红糖2160公斤,酒精1280瓶,福尔马林1300瓶。烟草专卖局对卷烟市场管理以路上查处走私贩假为主,通过烟草专卖经营者户籍化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经营者进货渠道管理为主的市场管理,净化了卷烟市场。

七是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局从1996年10月份成立以来,工作条件、执法水平、技术装备不断改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以后,为改善技监局工作条件,县人民政府安排了条件较好的办公用房。成立了食用菌检测中心,配备了20多万元的设备。16名干部职工,经过省级培训,均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了执法行为。

第五篇:关于检查我县《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关于检查我县《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对《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计量法》、《标准化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部署,县人大常委会结合xx实际,认真制订执法检查的具体方案,部署各阶段工作,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三个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特点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研究部署《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以“三讲”教育为动力,妥善安排执法检查和各项日常工作,提出了执法检查要“有声势、有重点、有成效”的总体要求。4月20日县人大办发出执法检查的通知,法律实施主体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他相关单位主动投入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县人大组织执法检查组进行抽查。这次检查有如下特点:

一是把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与学习宣传法律相结合。首先是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部份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三个法律及有关法规;接着于4月27日召开了县经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局、县商业行业办、供销社、烟草专卖局、粮食局、工商局、医药管理局等单位的干部学习法律和进行座谈。提高了我县生产和流通部门干部的产品质量意识、法制意识和对这次全省统一部署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宣传上,除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三个法律外,烟草专卖局、商业行业办、粮食局等单位还结合自身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粮食局结合国家今年新公布的《稻谷规格品种收购质量标准和计价办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举办培训班。医药管理局将三个法律打印成册。农业局对农药、化肥经营者组织学习培训31人次。

二是检查重点明确。根据xx实际,在检查行政部门对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时,确定了三个重点行业,一是关系我县主导产业的食用菌生产原辅材料、塑料筒袋、竹制品生产销售行业;二是对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行业如药品、食品、建筑材料行业;三是专营专卖如香烟、食盐、化肥农药经营行业。通过自查、检查以考察我县产品质量工作的情况。

三是以执法检查为动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根据群众对市场牛肉注水的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局明查暗访,5月10日当场查获了一经营户在屠宰黄牛时注水的不法行为。商业行业办加大了生猪集中屠宰的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从4月26日开始对生猪屠宰市场进行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工商部门从5月20日起开展“工商百日执法大行动”,加大打击生产、流通领域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查扣价值3万元的冒牌排气扇107台。

四是自查工作做得较细,面较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经委等10多个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向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了自查情况,其他相关单位报送自查书面材料。

二、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成效

我县在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以增强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力度,加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的工作力度,为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的成效有: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了全社会的产品质量意识。近三年来,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九月份的质量月都举行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开展产品、商品的质量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展示假冒伪劣商品。还通过印发宣传资料5000多册(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400余人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和标准化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为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计量检测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是强化企业生产标准工作,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高。在工业领域,针对我县生产企业规模小、基础差、无标生产严重的实际,加大产品标准工作。全县133家(类)产品,有60%,计72家(类)产品无标生产。通过逐个企业、逐个产品制订完善产品标准体系,使工业企业执行标准从不足40%提高到96%,基本达到“消灭无标生产”的要求。在农产品领域,制订了第一个地方农业标准。《高架栽培花(厚)菇生产技术规程》,完成了受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委托对《香菇》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

三是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浙南铅笔厂、丰园公司两个企业分别生产的铅笔、刨花板产品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标准。今年我县双枪竹木有限公司开展is09002国际标准质量认证,目前已正式通过认证。在县人民政府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下,于6月底正式申请认证。通过抓典型,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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