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犯罪的惩处力度,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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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犯罪的惩处力度,表现为(,)。 第一篇

收集汇总五套不完整试题-16号新增两套

经核对、去掉重复试题(部分题未核对完)

核对:SHAWU

1. 快递等物流企业违反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可以由相关部门处以( C )的罚款。

A.100万元以下

B.营业所得的5倍以下

C.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10万元以下

4. 宪法在规定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运行机制和根本制度方面是提供了( B )的依据。

A.政治

B.根本法

C.基本法

D.法治

8. 如果负有赔偿义务的机关做出不予赔偿的决定,那么赔偿请求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 D )申请复议。

A.负有赔偿义务的机关

B.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11. 对恐怖分子采取“人防”的措施包括( A )。

A.开设反恐教育讲座

B.开展天网行动

C.对危险物品进行监控

D.网上反恐

16. 通过网站公布法律草案,以征求大众意见,是立法民主的重要表现,我国第一次在官网上公布的法律草案是( C )。

A.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B.劳动合同法草案

C.物权法草案

D.就业促进法草案

17. 习近平认为宪法的生命力在于( A ),它的权威性也在于( )。

A.实施,实施

B.强制力,强制力

C.根本法的地位,根本法的地位

D.权力制衡,权力制衡

18. 犯故意杀人罪的,至少判处( A )。

A.3年以上有期徒刑

B.死刑

C.无期徒刑

D.15年以上有期徒刑

20. 家庭暴力受害人,如果需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该向( C )提出申请。

A.公安机关

B.妇女联合会

C.人民法院

D.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

21. 投放毒害性、放射性等物质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可以处以( C )。

A.10年以上有期徒刑

B.无期徒刑

C.死刑

D.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2. 恐怖主义者往往通过爆炸绑架等恐怖手段,达到( B )上的目的。

A.经济和意识形态

B.政治

C.经济和政治

D.政治经济和文化

23. 经过( B )批准,中国武警可以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

A.中央政法委

B.中央军委

C.公安部

D.国务院

24.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 B )个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A.12

B.13

C.9

D.10

25. 企业事业单位如果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污染事故,则可以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 B )计罚。

A.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B.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C.百分之五十以下

D.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

28. 死刑是严格控制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它只对( B )的犯罪分子适用。

A.罪大恶极

B.罪行极其严重

C.恶贯满盈【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犯罪的惩处力度,表现为(,)。】

D.穷凶极恶

29. 最高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以下情况不适用立案登记制( D )。

A.民事起诉

B.刑事自诉

C.国家赔偿申请

D.申请再审和申诉

30. 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 B )实行总量控制。

A.对“两控区”

B.在全国

C.对酸雨控制区

D.对二氧化硫控制区

【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犯罪的惩处力度,表现为(,)。】

31. 《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犯罪的惩处力度,表现为( BCD )。

A.对恐怖犯罪增加附加刑

B.资助恐怖活动的、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被认为是犯罪

C.单位也可以认定为恐怖犯罪的犯罪主体

D.恐怖犯罪活动认定为全环节犯罪活动

32. 关于法的遵守,表述正确的是( ABD )。

A.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B.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

C.法律权威要靠国家机器保障

D.宪法要得到全社会的普遍遵守,必须是建立在全社会对宪法信仰的基础之上

33. 根据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实施特赦表述正确的是( BD )。

A.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

B.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特赦令

C.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检察院予以监督

D.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予以执行

34. 保障国家的文化安全,就是要( BCD )。

A.反对西方的和平演变

B.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

C.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

D.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35. 根据《国家赔偿法》,下列哪些单位可以作为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 ABCD )。

【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犯罪的惩处力度,表现为(,)。】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

36. 授权立法时,需遵循以下哪些规则( ABC )。

A.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

B.明确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C.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D.被授权机关应在授权期满前三个月,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实施情况

37. 辩护律师可以就死刑复核案件向最高法院查询立案信息( ABC )。

A.立案庭能够立即答复的,应当立即答复

B.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当在二天内答复

C.答复内容为案件是否立案

D.律师可以获知承办案件的审判庭和主审法官

38. 人治思维是和法治思维对立的,可称为逆法治型思维,其实质是( ABC )。

A.权利思维

B.关系思维

C.法治的工具化思维

D.传统伦理思维

39. 以下对恐怖主义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BC )。

A.实施恐怖主义的手段是暴力、破坏、恐吓

B.制造实现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的效果

C.借以胁迫、要挟国家机关、国际组织

D.实现其终极的政治、经济目的

40. 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ACD )。

A.如果没有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B.如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C.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D.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1. 我国为了打击恐怖主义,在国家层面成立了( D ),作为最高级别的领导机构。

A.国家反恐中心局

B.公安部反恐中心

C.国家反恐领导机构

D.国家反恐领导小组

9. 为了协同好跨部门跨地区的情报收集工作,我国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建立( D )。

A.反恐领导小组

B.反恐领导机构

C.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中心

D.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

3. 文化安全也是国家安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安全观中的( C )。

A.处于次要地位的部分

B.传统领域

C.非传统领域

D.政治安全的分支

4. 法院不能当场判定行政起诉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 A )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A.7 B.3 C.10 D.5

5. 对于不动产等级制度,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做到“四统一制度,即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 D )四统一。

A.登记平台

B.登记主体

C.登记对象

D.信息平台

6. 延安时期,对庸官懒政就出台了治理措施,在( A )中就规定了不能有萎靡不振的风气。

A.十字令

B.三项纪律八项注意

C.政府法令

D.党的七大报告

11. 习近平在2012年的宪法纪念大会上指出,( A )是把我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的工作。

A.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B.全面坚持依法治国

C.全面坚持依宪治国

D.坚持党的领导

14. 针对大气污染由局部向全国蔓延的情况,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 A )。

A.联防联控机制

B.协同机制

C.综合机制

D.联动机制

如法网经测试可用答案
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犯罪的惩处力度,表现为(,)。 第二篇

1. 快递等物流企业违反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可以由相关部门处以( C )的罚款。

A.100万元以下

B.营业所得的5倍以下

C.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10万元以下

4. 宪法在规定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运行机制和根本制度方面是提供了( B )的依据。

A.政治

B.根本法

C.基本法

D.法治

8. 如果负有赔偿义务的机关做出不予赔偿的决定,那么赔偿请求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 D )申请复议。

A.负有赔偿义务的机关

B.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11. 对恐怖分子采取“人防”的措施包括( A )。

A.开设反恐教育讲座

B.开展天网行动

C.对危险物品进行监控

D.网上反恐

16. 通过网站公布法律草案,以征求大众意见,是立法民主的重要表现,我国第一次在官网上公布的法律草案是( C )。

A.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B.劳动合同法草案

C.物权法草案

D.就业促进法草案

17. 习近平认为宪法的生命力在于( A ),它的权威性也在于( )。

A.实施,实施

B.强制力,强制力

C.根本法的地位,根本法的地位

D.权力制衡,权力制衡

18. 犯故意杀人罪的,至少判处( A )。

A.3年以上有期徒刑

B.死刑

C.无期徒刑

D.15年以上有期徒刑

20. 家庭暴力受害人,如果需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该向( C )提出申请。

A.公安机关

B.妇女联合会

C.人民法院

D.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

21. 投放毒害性、放射性等物质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可以处以( C )。

A.10年以上有期徒刑

B.无期徒刑

C.死刑

D.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犯罪的惩处力度,表现为(,)。】

22. 恐怖主义者往往通过爆炸绑架等恐怖手段,达到( B )上的目的。

A.经济和意识形态

B.政治

C.经济和政治

D.政治经济和文化

23. 经过( B )批准,中国武警可以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

A.中央政法委

B.中央军委

C.公安部

D.国务院

24.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 B )个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A.12

B.13

C.9

D.10

25. 企业事业单位如果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污染事故,则可以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 B )计罚。

A.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B.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C.百分之五十以下

D.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

28. 死刑是严格控制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它只对( B )的犯罪分子适用。

A.罪大恶极

B.罪行极其严重

C.恶贯满盈

D.穷凶极恶

29. 最高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以下情况不适用立案登记制( D )。

A.民事起诉

B.刑事自诉

C.国家赔偿申请

D.申请再审和申诉

30. 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 B )实行总量控制。

A.对“两控区”

B.在全国

C.对酸雨控制区

D.对二氧化硫控制区

31. 《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犯罪的惩处力度,表现为( BCD )。

A.对恐怖犯罪增加附加刑

B.资助恐怖活动的、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被认为是犯罪

C.单位也可以认定为恐怖犯罪的犯罪主体

D.恐怖犯罪活动认定为全环节犯罪活动

32. 关于法的遵守,表述正确的是( ABD )。

A.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B.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

C.法律权威要靠国家机器保障

D.宪法要得到全社会的普遍遵守,必须是建立在全社会对宪法信仰的基础之上

33. 根据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实施特赦表述正确的是( BD )。

A.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

B.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特赦令

C.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检察院予以监督

D.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予以执行

34. 保障国家的文化安全,就是要( BCD )。

A.反对西方的和平演变

B.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

C.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

D.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35. 根据《国家赔偿法》,下列哪些单位可以作为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 ABCD )。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

36. 授权立法时,需遵循以下哪些规则( ABC )。

A.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

B.明确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C.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D.被授权机关应在授权期满前三个月,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实施情况【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犯罪的惩处力度,表现为(,)。】

37. 辩护律师可以就死刑复核案件向最高法院查询立案信息( ABC )。

A.立案庭能够立即答复的,应当立即答复

B.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当在二天内答复

C.答复内容为案件是否立案

D.律师可以获知承办案件的审判庭和主审法官

38. 人治思维是和法治思维对立的,可称为逆法治型思维,其实质是( ABC )。

A.权利思维

B.关系思维

C.法治的工具化思维

D.传统伦理思维

39. 以下对恐怖主义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BC )。

A.实施恐怖主义的手段是暴力、破坏、恐吓

B.制造实现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的效果

C.借以胁迫、要挟国家机关、国际组织

D.实现其终极的政治、经济目的

40. 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ACD )。

A.如果没有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B.如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C.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D.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1. 我国为了打击恐怖主义,在国家层面成立了( D ),作为最高级别的领导机构。

A.国家反恐中心局

B.公安部反恐中心

C.国家反恐领导机构

D.国家反恐领导小组

9. 为了协同好跨部门跨地区的情报收集工作,我国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建立( D )。

A.反恐领导小组

B.反恐领导机构

C.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中心

D.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

3. 文化安全也是国家安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安全观中的( C )。

A.处于次要地位的部分

B.传统领域

C.非传统领域

D.政治安全的分支

4. 法院不能当场判定行政起诉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 A )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A.7 B.3 C.10 D.5

5. 对于不动产等级制度,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做到“四统一制度,即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 D )四统一。

A.登记平台

B.登记主体

C.登记对象

D.信息平台

6. 延安时期,对庸官懒政就出台了治理措施,在( A )中就规定了不能有萎靡不振的风气。

A.十字令

B.三项纪律八项注意

C.政府法令

D.党的七大报告

11. 习近平在2012年的宪法纪念大会上指出,( A )是把我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的工作。

A.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B.全面坚持依法治国

C.全面坚持依宪治国

D.坚持党的领导

14. 针对大气污染由局部向全国蔓延的情况,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 A )。

A.联防联控机制

B.协同机制

C.综合机制

D.联动机制

15. 李克强总理力推的“三张清单”制度,其中一项是针对企业,该项指的是( B )。

A.权力清单

B.负面清单

C.责任清单

D.权利清单

刑法修正案(九)的七大亮点
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犯罪的惩处力度,表现为(,)。 第三篇

刑法修正案(九)的七大亮点 法制网记者 陈丽平

今天在京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备受关注的现行刑法第九个修正案。

刑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需要,先后通过一个决定和八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完善。

据介绍,这次修改刑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近年来多次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网络犯罪也呈现新的特点,有必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统筹考虑刑法与其他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法律的衔接配套,修改、补充刑法的有关规定;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需要进一步完善刑法的相关规定,为惩腐肃贪提供法律支持;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要求。

这次修改刑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惩处力度不减,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对一些社会危害较轻,或者有从轻情节的犯罪,留下从宽处置的余地和空间。

亮点一:减少适用死刑罪名

再减少9个适用死刑罪名

刑法死刑罪名已减至46个

新法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据了解,我国现有适用死刑的罪名55个,取消这9个后尚有46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任务也要求,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据此,总结我国一贯坚持的既保留死刑,又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做法,新法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

据介绍,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以来,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一些严重犯罪稳中有降。实践表明,取消部分罪名的死刑,没有对社会治安形势形成负面影响,社会各方面对减少死刑罪名反应正面。这次取消死刑的9个罪名,在实践中较少适用死刑,取消后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对相关犯罪在取消死刑后通过加强执法,该严厉惩处的依法严厉惩处,可以做到整体惩处力度不减,以确保社会治安整体形势稳定。此外,上述犯罪取消死刑后,如出现情节特别恶劣,符合数罪并罚或者其他有关犯罪规定的,可依法判处更重的刑罚。

新法还进一步提高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现行刑法第五十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对于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亮点二:严惩恐怖主义犯罪

一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形式

增加恐怖犯罪财产刑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为维护公共安全,加大了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

针对近年来暴力恐怖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同这类犯罪作斗争的经验,新法在刑法现有规定的基础上,作出以下修改补充:一是,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增加规定财产刑。二是,增加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犯罪;增加规定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犯罪;增加规定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犯罪。三是,增加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犯罪。四是,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并明确对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将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 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系,以及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亮点三:加强人身权利保护

嫖宿幼女罪名已成为历史

收买妇儿一律作犯罪评价

刑法修正案(九)针对猥亵儿童、虐待儿童、老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对刑法相关规定进一步作出完善。

一是,修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扩大适用范围,同时加大对情节恶劣情形的惩处力度。具体规定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是,修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对于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作出犯罪评价。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修改为“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的规定, 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是,增加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取消嫖宿幼女罪。根据各方面意见,取消现行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嫖宿幼女罪,对这类行为可以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不再作出专门规定。

亮点四:维护信息网络安全

将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新增加编造虚假信息犯罪

为维护信息网络安全, 针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新情况,刑法修正案(九)完善了惩处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修改出售、非法提供因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而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同时,增加规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犯罪。

二是,针对一些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增加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或者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以及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对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明确规定为犯罪。

四是,针对在网络空间传授犯罪方法、帮助他人犯罪的行为多发的情况,增加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针对开设“伪基站”等严重扰乱无线电秩序,侵犯公民权益的情况,修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降低构成犯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

六是,增加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为犯罪行为。

亮点五:加大惩处腐败力度

刑法修正案九新修改
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犯罪的惩处力度,表现为(,)。 第四篇

刑法修正案九新修改

修改一:废除实施18年的“嫖宿幼女罪”

1997年修改刑法时增加了嫖宿幼女罪,该款规定:嫖宿不满14岁的幼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严打卖淫嫖娼时,不少犯罪分子故意隐瞒幼女年龄,不少嫖客便借此声称不知道对方是幼女,以图逃避强奸罪的处罚。【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犯罪的惩处力度,表现为(,)。】

此次刑法修改取消了其中关于嫖宿幼女罪的规定,对这类行为可适用刑法第236条: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修改二: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将重罚

刑法原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修改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今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被追刑责。

修改三:“医闹”入刑,“挑头者“面临七年牢狱

此次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也就意味着,“医闹”首犯最高将被判七年!

修改四:暴力袭警将重罚

将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按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修改五:取消九个罪名的死刑

继续逐步减少死刑罪名,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名的死刑。

据了解,我国现有适用死刑的罪名55个,取消这9个后尚有46个。生杀予夺”需要慎之又慎。

修改六:将猥亵罪客体扩大到男性

刑法第237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这意味着,强制猥亵违法行为的对象不再仅仅限定为女性,而是包括了男性。

修改七:重特大贪污罪犯要把牢底坐穿

刑法的这项修改具体为,在原刑法第383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想用各种手段减刑、监外服刑,逃避法律的惩罚的人,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修改八:虐待老人、儿童将入刑

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15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亮点解读

据介绍,这次修改刑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近年来多次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网络犯罪也呈现新的特点,有必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统筹考虑刑法与其他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法律的衔接配套,修改、补充刑法的有关规定;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需要进一步完善刑法的相关规定,为惩腐肃贪提供法律支持;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要求。

这次修改刑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惩处力度不减,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对一些社会危害较轻,或者有从轻情节的犯罪,留下从宽处置的余地和空间。

亮点一:减少适用死刑罪名

再减少9个适用死刑罪名 刑法死刑罪名已减至46个

新法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据了解,我国现有适用死刑的罪名55个,取消这9个后尚有46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任务也要求,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据此,总结我国一贯坚持的既保留死刑,又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做法,新法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

据介绍,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以来,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一些严重犯罪稳中有降。实践表明,取消部分罪名的死刑,没有对社会治安形势形成负面影响,社会各方面对减少死刑罪名反应正面。这次取消死刑的9个罪名,在实践中较少适用死刑,取消后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对相关犯罪在取消死刑后通过加强执法,该严厉惩处的依法严厉惩处,可以做到整体惩处力度不减,以确保社会治安整体形势稳定。此外,上述犯罪取消死刑后,如出现情节特别恶劣,符合数罪并罚或者其他有关犯罪规定的,可依法判处更重的刑罚。

新法还进一步提高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现行刑法第五十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对于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亮点二:严惩恐怖主义犯罪

一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形式 增加恐怖犯罪财产刑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为维护公共安全,加大了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 针对近年来暴力恐怖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同这类犯罪作斗争的经验,新法在刑法现有规定的基础上,作出以下修改补充:一是,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增加规定财产刑。二是,增加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犯罪;增加规定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犯罪;增加规定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犯罪。三是,增加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犯罪。四是,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并明确对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将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 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系,以及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亮点三:加强人身权利保护

嫖宿幼女罪名已成为历史 收买妇儿一律作犯罪评价

刑法修正案(九)针对猥亵儿童、虐待儿童、老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对刑法相关规定进一步作出完善。

一是,修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扩大适用范围,同时加大对情节恶劣情形的惩处力度。具体规定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是,修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对于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作出犯罪评价。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修改为“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的规定, 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是,增加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取消嫖宿幼女罪。根据各方面意见,取消现行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嫖宿幼女罪,对这类行为可以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不再作出专门规定。

亮点四:维护信息网络安全

将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新增加编造虚假信息犯罪

为维护信息网络安全, 针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新情况,刑法修正案(九)完善了惩处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修改出售、非法提供因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而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同时,增加规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犯罪。

二是,针对一些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增加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或者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以及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对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明确规定为犯罪。

四是,针对在网络空间传授犯罪方法、帮助他人犯罪的行为多发的情况,增加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针对开设“伪基站”等严重扰乱无线电秩序,侵犯公民权益的情况,修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降低构成犯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

六是,增加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为犯罪行为。

亮点五:加大惩处腐败力度

删去贪贿罪具体数额规定 重特大贪贿者可终身监禁

刑法修正案(九)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工作,完善惩治腐败法律规定的要求,加大惩处腐败犯罪力度,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的制度规定:

一是,修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现行刑法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规定了具体数额。这样规定是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当时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实际需

2014刑法修正案九
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犯罪的惩处力度,表现为(,)。 第五篇

2014刑法修正案九最新消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全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0月27日上午召开,会议主要是审议修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下文简称《草案》)。草案共计47条,涉及逐步减少现行刑法中适用死刑罪名,加大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完善惩处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加强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惩治失信背信行为,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秩序等众多领域,基本涵盖了近年来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逐一详细解说。

自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和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需要,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和八个修正案。这一举措一方面有利于践行中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依法治国,另一方面是针对我国现实社会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此次《草案》的修订主要有以下新变化:

刑法修正案九

拟免集资诈骗、走私假币罪等9罪适用死刑

《草案》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分别规定,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我国现有适用死刑的罪名共计55个,取消上述9个罪名后还有46个。为什么在刑法修正案

(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后,我国还在继续取消死刑的适用?这种趋势还会不会继续?原因主要是在刑(八)取消13个适用死刑的罪名后,我国的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一些严重犯罪稳中有降,此外此次《草案》拟取消死刑的9罪,在实践中较少适用死刑。小编个人认为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的死刑或可获免,但是这两罪的犯罪行为如果被有心人利用到带来的犯罪后果是极其严重的。虽然在目前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下少有此类犯罪发生,但是若发生,必严惩,此时就需要有法可依。

另外,《草案》还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现行刑法规定,被判处死缓的,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草案》

第二条规定:对于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缓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总言之,逐步减少死刑的适用,有利于规避将生命与金钱画上等号。当犯罪行为没有危及受害者的生命、妇女的重大权利时,就不能一举判定死刑。若只是较为严重的财产犯罪(如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就判定死刑,就不免将生命与金钱画上了等号。这有悖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同时,也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罪犯的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暴力恐怖犯罪惩罚力度再度攀升

针对近年来暴力恐怖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草案》在现行刑法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惩治暴力恐怖犯罪的力度。

首先,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草案》第五条增加规定了财产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对于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的犯罪行为人来说,他们无非是为了权、名、金钱或满足报复心理,膨胀个人欲望。他们的反社会行为在对其人身进行惩罚之外,增加财产刑有利于消除由于他们的犯罪活动带来的后续不良不可控影响。

同时,《草案》第六条增加规定了以制作、散发材料、发布信息、当面讲授等方式或者通过音频视频、信息网络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增加规定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犯罪;增加规定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图书、音频视频资料的犯罪;增加规定拒不提供恐怖、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的犯罪。

恐怖、暴力分子聪明的利用了互联网、图书、音频这些快速传播平台,实施犯罪行为,加大了刑警的破案难度、破案成本及时间等。附加财产刑一方面有利于消除犯罪者的经济基础,防止关联人或同伙利用现有资金东山再起或实施其他极端暴力恐怖行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弥补因破案造成的经济损耗。

另外,《草案》第十五条增加规定了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犯罪。这一规定扩大了定罪的范围,打击面的延伸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完善惩处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

针对网络犯罪的新情况,《草案》进一步完善了现行刑法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草案》修改出售、非法提供因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而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同时增加规定了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

针对一些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草案》第二十五条增加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致使刑事犯罪证据灭失,严重妨害司法机关追究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对为实施诈骗、销售违禁品、管制物品等犯罪活动而设立网站、通讯群组、发布信息的行为,在网络空间传授犯罪方法、帮助他人犯罪的行为,开设“伪基站”等严重扰乱无线电秩序和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以及单位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行为,《草案》也均给予了有针对性的详细规制。 目前,“人肉搜索”大众最恼火的网络行为。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应用,很多用户主要通过网络工作、学习等,在网站下留下了自己的痕迹,而这些痕迹很不小心就会被“有心人”利用,实施犯罪。小编自己就经常有收到诈骗短信或者移动、电信、某商场的打折信息。在自己没有将信息向外透露,这些经营商是怎样获取我们的个人信息的呢?这就需要一方面我们自身加强信息保护力度,注意用网安全,另一方面需要法律来保障网络安全,惩罚网络犯罪人。

此外,互联网虚假、恶意信息传递具有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打击难度大的特点,加上高深“黑客”的隐蔽性强,作案手段多样化,造成的负面影响大。因此,对网络犯罪的完善是此次刑法修正的一大亮点,对防范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秩序、保障社会安定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有重要的意义。

强化保护弱势群体人身权利

针对猥亵、虐待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况,《草案》对现行刑法相关规定进一步予以了完善。

首先,《草案》第十二条修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扩大适用范围,同时加大了情节恶劣情形的惩处力度。现行刑法规定猥亵对象限于妇女,但现代社会男人的性自由也需要受到保护,修改是针对强制猥亵对象扩大的情况作出的。

其次,《草案》第十三条修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对于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作出犯罪评价。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阮齐林说,拐卖妇女儿童在我国屡禁不止,主要是有收买市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此次对除罪条款的修改,是很有必要的。

另外,《草案》第十八条增加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保姆、养老院已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职业,在这种情境下如何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予以明确保障,而现行刑法只针对虐待家庭成员追究刑责的情况下,修正案草案增加了负有监护、看护老幼病残义务的人有虐待行为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扩大了保护范围并明确了具体犯罪情形。一方面用法律保障了更多弱势群体,一定程度防止他们更少地受到侵害,另一方面体现了我国以人为本的理念。依法治国最终的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民的权益。

阮齐林说:老人对非亲属关系的照料需求越来越大,如雇佣保姆或进养老院等。他们如果实施虐待的话就没有刑法约束,此次修改从法律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的制度规定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工作、完善惩治腐败法律规定的要求,《草案》加大惩处腐败犯罪力度,对现行刑法进行了一系列修改。

首先,鉴于单纯考虑贪污受贿数额实践中难以全面反映具体个罪的社会危害性,《草案》第三十九条删去了贪污受贿犯罪的具体数额,原则规定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等三种情况,相应规定了三档刑罚。

其次,《草案》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目标是完善行贿犯罪财产刑规定,使犯罪分子在受到人身处罚的同时在经济上也得不到好处。

密织惩治行贿犯罪法网的同时,《草案》第四十条增加规定了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近亲属等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

另外,《草案》完善了一些预防性的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对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相关职业。

惩治失信背信行为维护社会诚信

针对当前社会诚信缺失,欺诈等背信行为多发的情况,为发挥刑法对公民行为价值取向的引领作用,《草案》对现行刑法相应条款进行了修改。

首先,《草案》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修改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犯罪规定,将证件的范围扩大到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证件;同时将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行为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同时,《草案》第三十二条增加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将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学生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另外,《草案》第三十三条还增加了虚假诉讼犯罪。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阮齐林认为以前身份证件的伪造主要是指商业性伪造,但真正起破坏作用的是使用行为。我们目前的很多诈骗是欺骗得逞,因此这样的修改非常重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说:针对当前社会诚信缺失、欺诈等背信行为,为发挥刑法对公民行为价值取向的引领作用,增加这样的规定。

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秩序

考虑到劳动教养废除后与刑法相关规定的衔接,针对当前社会治安方面的一些新情况,《草案》对现行刑法作了一些修改。

《草案》首先进一步完善惩治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的规定:修改危险驾驶罪,增加危险驾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在公路上从事客运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修改抢夺罪,将多次抢夺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将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规定为犯罪,为依法打击酒后驾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这次刑法修改对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客运超载、超速等行为作出规范,将有效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草案》完善相关规定,将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修改扰乱法庭秩序罪,在原规定的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殴打司法工作人员等行为的基础上,将殴打诉讼参与人以及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进一步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增加一档刑罚,并增加单位犯罪的规定。 另外,针对当前毒品犯罪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和惩治犯罪的需要,《草案》对生产、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作出专门规定。

总而言之,此次《草案》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刑法》在司法界的适用,为相关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是适应社会出现的各种新问题、犯罪手段新型化以及现代民众的需要这一新环境而制定的操作性强的一次重大变革。刑(九)修正案的提出是我国刑法不断完善路上的又一重大里程碑,特别是9罪死刑的取消。

“草案坚持了问题导向,针对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和调整,内容涉及面广,具有现实必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光国说。

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在充分肯定草案的同时,围绕取消死刑罪名、完善危险驾驶罪、加大人权权利保护等热点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广泛讨论。

取消死刑罪名,要符合中国实际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走私武器弹药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分组审议中,是否应该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强迫卖淫罪的死刑,成为讨论的焦点。

李安东委员建议保留“走私核材料罪”的死刑。他指出,走私核材料就是核扩散,危险性极高、危害性极大,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有关核专家表示,一杯高放射性的核废料就可以污染整个洞庭湖,所以走私核材料和核扩散所带来的危害是常规武器弹药不可比的,世界各国也都把核材料管制列为最高级别。 “强迫卖淫罪,从披露的情况来看,有的相当恶劣,可以说是对妇女野蛮的践踏。对这种犯罪行为,如果不用死刑来震慑的话,这种现象还会持续很长时间,这种犯罪行为也始终是对妇女的一种威胁。”许振超委员说。

“在审判中要慎用死刑,但也不应一味顾忌国际上的压力,追求所谓的现代潮流,立法还要符合中国实际。”尹中卿委员强调。

吸毒后驾驶,也应入刑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了危险驾驶罪,增加规定在公路上从事客运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也将追究刑事责任。

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赞同这一修改,并提出应该进一步细化完善。

任茂东委员说:“建议规定具体的额度或者比例,能够在刑法中明确的就一定要明确,否则司法实践中这一规定不好执行。”

杜黎明委员建议将“毒驾”入刑。他说,司法实践中发现,吸毒人员吸毒后易产生幻觉,其驾驶机动车危险性与醉酒驾驶相当,甚至更加严重,建议增加一种情形即“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这项建议得到了刘政奎委员的认同。刘政奎委员表示,毒驾同样危害公共安全,而现在国家对于毒驾处罚较轻,刑法处罚更是空白,应该将毒驾入刑,以遏制这种行为。

收买被拐妇女儿童,不应免除处罚

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是此次修改的一大亮点。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623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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