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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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统计法制实施要点
统计法制培训方案 第一篇

一、完善机制,加强统计法治监督

1.明确指导思想。转变观念,主动配合,以贴近专业、贴近基层、贴近实际“三贴近”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各专业和基层统计工作实际,寓统计执法于统计服务之中,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规范引导和支撑保障作用。

2.配合省局做好地方立法的补充调研。积极配合省局开展地方统计立法工作,做好《省统计条例(草案)》的补充调研和专题调研。

3.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与市法制办等部门的沟通,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领导和考评监督机制,做好行政职权的网上操作和对县级指导等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完善执法检查监督制度,接受社会和各级部门的监督。

4.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注重统计执法检查与数据质量评估相结合,继续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坚持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和曝光制度,扩大社会影响;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强化日常管理,提高办案质量。

二、突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做好“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结合《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省统计条例》的出台,充分利用“四大工程”建设和第三次经济普查等重大活动,结合企业入库等日常工作开展统计法宣传“六进”活动,进一步营造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和谐氛围。

2.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结合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通过召开纪念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和广场宣传、征集书画作品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纪念宣传活动。

3.依托“两个平台”,开展重点人群的普法培训。完善“六五”普法在线学习平台和知识竞赛平台,实施企事业单位普法学习登记和考试制度,继续抓好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普法宣传。积极与市司法局、组织部和市委党校等部门的沟通,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及大型广场宣传等活动,认真落实“六五”普法宣传任务。

5.规范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执法检查业务骨干进行专门培训,提高执法检查技能和水平。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员参加省统计局和市法制办培训。

三、服务大局,加强督查指导

1.明确重点,加强督查指导。通过统计监审、督查等检查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单位及专

【统计法制培训方案】

业的规范化建设和源头数据质量检查。以巩固“四大工程”建设为重点,严格恪守“四条”红线,突出抓好联网直报企业(单位)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屡次迟报和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新增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告知要实现全覆盖。

2.健全制度,推行行政指导。建立和健全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制度,进一步改善统计行政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率,把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检查工作全过程,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建立包括工作规范、程序要求、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评估规定等内容的行政指导制度。【统计法制培训方案】

3.加强研究,推广典型经验。树立依法统计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和鼓励调查对象诚信统计,总结推广首批县、乡两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提升全市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统计局关于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统计法制培训方案 第二篇

统计局关于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推进依

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建设,推进普法规划深入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按照【20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八届八次全委会议、地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总战略,坚持“一反两讲”、“去极端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加快推进依法治柯和法治柯坪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统计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全局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局领导班子全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举办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机关干部个人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20小时。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理论,刑法》、《宪法》《刑事投诉法》、《反分裂国家法》、《宗教管理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我局干部依法统计和依法行政水平。全局学法活动采取学习和讨论结合、学习和考试结合、学习和执法实践结合等方式进行。

(二)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广大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统计调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利用今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时机,在我县抽中村组和社区开展《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宣

传活动,调动广大群众积极主动配合统计调查的自觉性,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统计法制培训方案】

(三)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利用专业统计人员到企业指导联网直报工作的机会,向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统计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依法如实报送统计数据的自觉性,提高我县企业统计数据质量。

(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统计法治建设。深入乡镇,通过集中培训、上法制课、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乡镇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

三、时间安排

(一)推进阶段4月初,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局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主要工作要求,并进行再动员。

(二)实施阶段(4—10月):根据推进依法治县、法治柯坪建设活动要求,结合统计工作特点,推进主题活动的开展,力争形成具有统计特色的工作品牌。

(三)总结阶段(10月):组织进行活动的总结回顾,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对本局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与10月底前将书面材料报县普法办。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局普法领导小组将推进依法治县、法治柯坪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并积极做好推进依法治县、法治柯坪建设的组织工作,同时,建立责任机制,确保学法用法效果。

(二)充分认识开展推进依法治县、法治柯坪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进依法治县、法治柯坪建设工作与“六五”普法的同步进行,

【统计法制培训方案】

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也是对“六五”普法工作成效的检验。要确保推进依法治县、法治柯坪建设活动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并取得实效。【统计法制培训方案】

(三)营造声势,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开展舆论宣传,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营造宣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地展示本局推进依法治县、法治柯坪建设工作成果。

(四)加强检查考核和工作交流。要加强检查指导工作,要把推进依法治县、法治柯坪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并纳入年度量化考核,同时适时开展普法经验工作交流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

二〇一五年四月

2015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统计法制培训方案 第三篇

2015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和目标

(一)完成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015年是国家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年。为检验“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国家统计局已将2015年确定为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并拟于下半年组织开展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为迎接国家统计局对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同时为推出本市普法宣传工作的创新典型和经验,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总结评比工作奠定基础,考核验收工作拟分三步进行:

工作部署:4月上旬,由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并征集意见;4月中旬印发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考核验收办法以及相关文件;4月下旬,进行工作部署。

自查自评:5月上旬,各区县按照考核验收办法完成对本地区普法工作自查自评,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

全市验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对各区县普法考核验收工作;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验收结果及工作报告。

全市普法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普法骨干、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为主)不同层面开展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其中,以组织开展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为考核验收重点。

考核验收采取填报自查自评表、上报报告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实物实据检查、审阅档案资料、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15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修改进程、动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情况和观点,要自下而上组织各种类型座谈会、研讨会,积极发动、广泛参与立法、修法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有价值的立法、修法建议,使统计立法、修法过程成为统计普法、学法的过程。

法制宣传工作要着力抓好宣传作品稿件的采编发和网上普法阵地栏目的定期维护,栏目内容做到保证数量、注重质量、讲求时效。

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全社会及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培训。

(三)结合“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自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普法宣传阵地和办公区场所,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宣传气氛。

二要紧紧抓住统计年定报布置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的有利时机,播放普法宣传片;开展会前讲法、学法活动,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上街头宣传活动,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

四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优势,通过组织座谈、演讲,举办讲座、论坛、展览等宣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月初,下达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上报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总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要结合本局队中心工作,对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4月底前,以局队文件形式上报本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二)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普法效果

2015年,国家统计局拟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创新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届时,市局、总队将组织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积极参加。要求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扩大普法宣传影响为宗旨,积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

(三)加强考评工作,定期通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情况

全面落实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已明确纳入《北京市区县(开发区)政府统计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今年要加强对普法宣传工作的考评力度,按照考评内容、标准和要求,认真细致做好考评记录,定期通报市和区县及开发区宣传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为做好本年度及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比、表彰提供依据。

【统计法制培训方案】

2016限上企业统计人员培训计划
统计法制培训方案 第四篇

为确保上级下达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进一步提高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准确掌握全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基本情况。做好限上企业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每月网报工作及时、准确、真实,现对2016年限上企业统计人员培训计划如下:

一、加强管理

对原有限上企业和今年新增限上企业加强跟踪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区统计局负责限上企业统计上报的业务管理和新增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的审核上报,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直报数据的审核汇总,搞好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区商务局牵头并指导乡镇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和培植工作。各乡镇具体负责辖区内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植工作,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直报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二、加强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限额以上商流通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网报人员准确、真实、及时上报相关数据,2016年区统计局、区商局计划组织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四次(每季度一次)。

1、培训内容

讲解如何建立统计台帐、填制报表、收集统计资料、统计档案管理以及搞好网络直报工作等,使区内对限上流通商贸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了解统计法规,熟悉统计业务,能够按照规定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上报各类统计资料。

2、培训对象

①各乡镇中心统计人员21人;

②各限上商贸流通企业负责人59人(原入库企业23家、新入库企业26家、2016年计划培植10家);

③各限上商贸流通企业业务人员59人;

共计参会人员139人。

2016依法治统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统计法制培训方案 第五篇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工作的实施,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依法统计,大力宣传依法治统,切实加强我乡统计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统计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联网直报、贯彻落实数据质量保障体系等中心工作,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行政指导相结合,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稳步推进全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进程,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县统计局依法治统等有关会议精神。

三、工作安排

(一)抓好统计人员学法工作。要把法律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同时要坚持抓好其他从业人员的学法工作。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知识竞赛及征文评选等形式,深入开展统计法制知识、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活动,做到学法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形式多样地抓好本地区的统计普法教育并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从业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二)搞好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抓住时机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程度。(三)做好统计普法基础工作。根据当前统计工作及新形势下统计普法工作需要,围绕宣传重点,组织编印针对不同宣传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手册,提高统计宣传效果。加强统计普法工作痕迹化管理,认真记载、收集整理各类普法宣传教育资料。同时,加强统计普法工作动态的报送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是规范、引导、保障和推动统计工作的重要保障,对于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要切实加强对统计普法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二)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检查相结合,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及时、准确、真实上报统计调查表的法律意识,防止和减少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尊重和保障企业(单位)独立上报统计数据的合法权益。(三)把握关键时节,突出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强化统计法制宣传,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再次掀起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高潮。(四)配合经济普查,营造依法普查氛围。公开设立经济普查举报电话、邮箱,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充分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利用经济普查各种会议、工作部署以及调查培训等时机普及《统计法》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争取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

与配合。

2016法治理念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统计法制培训方案 第六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深入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效推进我县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深化法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市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社会能力为重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全面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为“打造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龙城水乡新县”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促使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自觉依法行政,树立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懂法、守法、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对象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要与县“三知三心”从政道德专题教育活动及“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以“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为核心,以普及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是:

(一)全员培训。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治理念轮训。培训学习的重点内容包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各部门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中层干部业务讲坛活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中层干部围绕各单位本职业务选定讲课主题,结合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主题,讲授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三)普法大讲堂活动。结合“六五”普法宣传要求,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主题讲座。

(四)法律知识“每日一题”活动。结合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内容、培训大纲以及省统一编印的《全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内容,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活动,检验培训成效,营造学习氛围。各单位根据印发的“每日一题”内容具体组织开展。

(五)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单位在“每日一题”和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法律知识竞赛,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氛围,并选拔代表参加全县法律知识竞赛。全县法律知识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六)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推动广大工作人员自觉学法、懂法、用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与从政道德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各单位组织编演法治文艺节目、开展法律法规社会咨询宣传等活动,不断加强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营造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八)建立健全依法办事行为规范。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和健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主体、工作流程、日常监督和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机制,保证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五、工作安排和实施步骤

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7月,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8月初至2016年底,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主题教育培训系列活动。

(三)检查评比阶段。2016年2月,全县进行活动总结评比,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做好市联办单位迎检工作。

六、组织领导

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司法局联合举办,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能,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把教育培训活动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推动活动有效开展。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将采取巡视、走访等形式,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评比的内容主要包括: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培训课程设置、人员参训率、中层干部上讲台、法律知识“每日一题”、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法规社会咨询宣传等活动开展情况及影像资料、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总结等。各单位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组织、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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