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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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行政强制法,落实情况
延平区审计局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情况反馈

延平区审计局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情况反馈

在收悉《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延政办[2011]128号)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并召开局务会研究部署该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1、将11月、12月定为法律法规学习月,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订阅《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刊物,人手1册,提高知法、懂法、用法水平。

2、动员局干部职工参加各级组织的行政强制法的培训和知识测试。

二、关于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

根据区直各有关部门对照规范性文件目录,对本局负责实施(或牵头实施)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未发现涉及到的文件。

三、关于依法规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工作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局机关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进行自查,局机关行政强制事项主要为:封存被审计单位财会资料及违规资产、登记保存,等有关部门审查后将清理登记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局网站公布。

2、坚持执证上岗原则,在局机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调查登记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同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教育。

二0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篇二:行政强制法,落实情况
行政强制法调研

关于开展实施行政强制法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实施行政强制法有关情况调研的通知》(川府法函〔2012〕87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的主要措施

自2012年1月1日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我市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对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行政执法监督等有效措施,为行政强制法的实施营造了有利条件。

(一)开展了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全员参与,全市各级政府都将行政强制法学习列入政府常务会学法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全市各级部门都将行政强制法列入年初的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学法、专题法制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辅导、参加上级专题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行政强制法;二是强化培训,我市将行政强制法列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分级负责组织培训,并在行政执法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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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贯彻执行;三是广泛宣传,我市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撰写理论文章、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咨询活动、手机短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让人民群众懂得运用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了与行政强制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一是对与行政强制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市依据行政强制法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全市共清理出与行政强制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308件,按照清理要求,已修订5件。二是对行政执法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对行政机关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强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非行政机关未经授权行使行政强制权的,予以纠正。同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工作,严格审查委托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三)加强了日常的相关监督工作。一是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将行政强制措施作为规范性文件上备案审查的重点,加大审查力度,对违法设定或者规定行政强制的,坚决予以纠正。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实施行政强制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坚决予以纠正,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在实施行政强制法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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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同时,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目前我市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基层执法编制不够,执法任务又普遍较重,因此导致一些执法主要靠部分事业机关承担的问题,如市、县两级质监部门由稽查机构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稽查机构属事业组织,据此,该部法律实施后,现有稽查机构在行政执法中就不能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因此行政强制法的上述规定,在现阶段的实施过程中会遇到极大的尴尬:如果完全依法,其他人员就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可能会导致人员不足、执法弱化;如果其他人员依然上街实施强制执法,又会违反行政强制法的规定。

(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成本增加的问题。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如果是委托第三人保管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负担,被查封、扣押的物主不负担任何费用。这一点与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六十五、六十九条确定的“保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规定不同,行政执法机关的成本势必增加,这就造成部分执法机关的经费更加紧张。

(三)查封、扣押财物处理的现实问题。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查封、扣押财物处理方法有几个:一是没收处理,二是销毁处理,三是退还处理,四是拍卖变卖处理,五是移送处理。在实施中存

【行政强制法,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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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下问题:一是退还财物在扣押期间贬值,这个损失是否应当计算、应当如何处理?法律没有规定。这也很容易出现因为查封、扣押而延伸出来的争议。二是对赔偿标准的规定,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是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问题在于,给当事人财物造成损失的,不仅仅是变卖,拍卖也会造成损失。行政强制法规定拍卖损失不赔,只赔变卖损失。这个规定,当遇到与实际价值差距太大时,定会遭遇争议纠纷,甚至是对抗,引发不稳定的社会因素。

(四)行政强制决定送达程序实施问题。行政强制决定如何送达当事人,一直是执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行政强制法中,有三处涉及行政强制决定送达生效的规定,这些规定,都有一个假设前提,就是当事人到场或者当事人被送达了。但是,在执法实践中,这个假设有时候是不成立的,行政机关无法找到当事人。有的时候,当事人逃逸或者避而不见。如运管执法部门抓住了“黑车”,但无权限制“黑车”司机的人身自由,司机从此再不露面,送达决定书就成了一个问题。如果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程序,最后只有采取公告送达程序。但是,公告送达要60天以后才会生效。在这60天期满以前,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决定还没有生效。没生效的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又如何对财物、场所进行有效的控制呢?另外,60天的生效期限,对于民事诉讼程序来说也许合适,但对行政强制来说,有的时候可能显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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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不及时、不合适。还有就是当事人如果不到场,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可以通知见证人到场签字也是有效的。但在实践中,由于基层政府机构、居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见证义务,普通老百姓又大多不愿意充当见证人。所以,法律上有关见证人的规定,经常也是不容易落实的,这就造成了送达的困难。

(五)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受到限制问题。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而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往往利用“十一”、春节等节假日就能突击建成。即使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强制措施还可以实施,也会因此受到限制,只好眼睁睁地看他们建起来,造成既成事实。国土部门依法行政处罚后,又无法拆除,还必须申请法院执行,难以及时有效的制止违法行为又增加了行政执法成本。

三、为保证行政强制法有效实施的几点建议

(一)呼唤相关法律解释的出台。在行政强制法的实施过程中,肯定会暴露出比上述问题更多的问题来。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广纳谏言,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实践,进行深入调研,适时出台相关法律解释,指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正确运用行政强制法,依法处理相关案件,规范行政强制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监督行政强制权的行使,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丰富强制执行措施,增强行政执行能力。行政强制法 - 5 -

篇三:行政强制法,落实情况
2016交通行政执法督查工作计划

一、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质量评查

评查内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情况;交通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其他等)办理情况;是否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96196”交通服务热线行政执法投诉办理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情况。

评查办法:(3-5月份)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情况;检查“五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测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基础情况;评查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二、注重交通法律法规研究学习

检查内容:《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清理、行政强制主体认定情况,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网上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修改情况,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重点检查《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情况。同时,检查公路管理站《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运输管理处从今年4月1日实施的新版《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检查办法:(8月份)检查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相关台帐资料,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

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培训时间:(4-6月份)各单位要自行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考试,迎接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交通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

四、推进交通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行政强制法,落实情况】

公开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案件办理结果。

公开程序: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每月的3日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后集中上报市政府法制办予以公开。

五、确保行权网运及时公开透明

检查内容:行政权力库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行政权力事项的完整性(编码、事项名称、流程图、法定期限、承诺期限等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权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调整运用情况;案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附件(包括审批手续完备的立案表及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听证)笔录、送达回执、执行票据等)上传情况;处罚决定书说理情况;对法制监督系统中发出督办信息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交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备案审查。

检查办法:(全年)依托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系统和法制监督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网上检查,视情形采取上门检查和抽取案卷检查。对不合格许可、处罚、审批等案件发起督办信息,实现网上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常态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的有关具体方案由局纪检监察室会同政策法规科组织制定实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作为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平时考核与动态考核的一部分,其结果将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年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的内容。

篇四:行政强制法,落实情况
2016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依法行政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近年来,为了集中整治我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公、滥用执法权等问题,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大进展。20**年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对全市34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102个。20**年以来,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执法监察室共查处行政执法违纪违法案件7起,党政纪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在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突出主业的新要求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执纪监督,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思考和尽快破解的重要问题。

一、我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不完善。有的执法部门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责等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有的执法部门行政权力行使未得到有效规范,还存在较大随意性。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县、**区、**县尚未制定和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区未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行政执法基础性文件;市盐务局自由裁量基准执行不到位,部分案件处罚标准不统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未按照《**市市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的额度进行处罚,且未列明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有的执法部门处理罚没物品时存在较大随意性,缺乏处理罚没物品的法律文书。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罚没物品处置不规范,无统一登记、保存、处理的记录;市盐务局罚没物品处置无记录;市林业局对登记保存物品未依法进行处理。

(二)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有的执法部门不遵守法定程序的情形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对违法行为认定的证据不确凿,侧重采用当事人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且询问笔录不全面、不充分;听证权利、救济途径、法定期限告知不规范。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市林业局的个别案件只有1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市环保局部分行政处罚案件询问笔录中被询问人不全,且未按手印;**县环保局、**县**街道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与批准内容不一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林业局存在对违法行为当罚不罚的问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在行政处罚案件中,不依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直接进行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法》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的执法部门执行《行政强制法》不严格,行政强制程序不完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缺少批准手续。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执行超期,应当收缴的“滞纳金”或“加处罚款”未予执行,且未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与当事人签订书面执行协议;市交通运输局、市交巡警支队、**县交通运输局查封、扣押车辆停放在社会停车场,保管费用由相对人承担;**县环保局、**县**街道派出所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履行催告义务,也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问题。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有的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如20**年11月查处的**县**化工有限公司“10·18”较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县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局对辖区内非法生产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依法进行查处,被市纪委党政纪处分9人;20**年2月,市纪委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环境污染环保部门不作为案件进行了查处,党政纪处分6人;20**年3月,**县环保部门对滨海新区环境污染案件不予查处,市纪委会同市环保局约谈了分管副县长、管委会主任、县环保局长3人,责令**县环保局立即立案查处。

(五)存在滥用职权、违规收费现象。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无视法纪,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县环保局存在以“协调款”名义收取企业资金的行为;市交巡警支队继续实施已经取消的“车门喷字费”;**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收费时,未使用统一规定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再如20**年3月查处的河口区六合派出所原所长**案件,**执法犯法,滥用职权,违规收费,以打击偷盗原油违法犯罪为名进行“创收”,对抓获的“油耗子”以证据不足为由,一概以“赔偿损失费”的名义罚款后放人了事,而且不制作询问笔录和执法档案,不开具任何票据或证明,20**年1月至20**年3月,**累计收取“赔偿损失费”3067万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原因分析

(一)行政执法体制不够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 。一是各级执法部门职责界定不够清晰。目前,市、县(区)、镇(街)三级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镇(街)许多委托执法的授权法律依据不够充分。比如我市市级执法部门承担了大量的执法业务,削弱了其研究制定政策的工作力度,导致基层执法出现的新情况反映到市级部门后长期得不到解决。二是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一些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监督不力等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存在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现象。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机制,部门过多的看中经济利益,在执法过程中往往是重收费,轻管理,对有利的事情,都去抢着管,对无利可图的事情则是相互“踢皮球”,谁都不愿管,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部分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建设需加强。一是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不懂法律,不懂业务,文化素质不高,特别是相当数量的协助人员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现有水平不能胜任执法工作。有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思想存在偏差。有的执法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不愿监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意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有的不能以身作则,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执法者的形象。三是部分执法部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一些执法单位执法教育培训经费不足,教育培训设施相对落后,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够,未实现对执法人员的全员轮训,直接影响执法队伍建设。

(三)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够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需加强。一是个别执法人员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随意性大。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处罚畸重畸轻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些政策制度设计上不够科学,也给执法人员留下了某些权力寻租的空间。二是个别执法人员仍采用传统执法模式,执法方式存在简单粗暴的情况。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语言不文明,态度较粗暴,常会引起相对人心理失衡和强烈不满,导致双方发生冲突;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等等。

(四)部分执法人员不敢执法,导致执法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因准备不充分、沟通不到位、方法不得力等原因,造成执法人员与群众之间发生冲突、矛盾的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狠刹“四风”、着力治理“庸懒散”的新形势下,不少群众对执法人员稍有不满就投诉,群众只要投诉就要求调查,有不少执法人员在群众的举报监督下被依纪依法查处,这对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而且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以至于因为怕被投诉而不想管或不敢管。

三、对策与建议

(一)理顺行政执法工作体制,增强执法执行力。一是要着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明确市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政策、监督指导基层执法;县(区)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直接办理执法个案;镇(街)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为县(区)级执法部门提供案件线索。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梳理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目录》、《行政强制权力目录》等行政执法基础性文件,对重要行政执法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定出台**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明确监督机关、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三是要完善执法部门协调机制。厘清执法事项,明确责任分工,牵头部门只能在规定职能范围内行使协调职责,避免各部门利用协调机制争抢职能或者推诿扯皮。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要切实加强一线执法力量。要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切实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鼓励和调配能力强、素质高的机关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确保一线执法到位。二是要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理念。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考核执法工作业绩,提高执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要积极解决基层执法队伍的实际问题。要加大对基层执法队伍的帮扶力度,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基层执法队伍重点指导帮助,切实关心爱护基层执法人员,促进基层执法队伍全面健康发展。

(三)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要进一步规范裁量权。严格执行市、县(区)制定的裁量基准,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处罚,坚决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坚决防止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行政处罚不当、畸轻畸重等显失公平的情况。二是要着力改进执法方式。推行人性化执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做到惩教结合、刚柔并济,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三是要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集执法立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系统,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实时监督和管理。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的评价考核。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政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备案、执法案卷评查等监督措施,完善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对重点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二是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以权谋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解决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三是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对执法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露露)

篇五:行政强制法,落实情况
2016城管局党组工作计划5篇

第1篇

2016年,市城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运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和市纪委四次全会以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二次年会部署,围绕推进新时期“三大战役”,凝心聚力抓效能,深入持久抓作风,一着不让抓执纪,求真务实抓预防,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城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担负起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实行定期报告制度、责任分解制度、量化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等制度,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礼金行为。认真执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坚决纠正违规收送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认真落实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找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抓好整改。完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定期接待下访、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三责联审”审计审查的重要内容。

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按照权限,严格审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四、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摒弃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询问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推进巡查督察、廉政预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日常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工作,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整合监督资源,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

五、打造过硬纪检监督队伍,以更高标准监督执纪问责

局纪检组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建设,把工作聚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明确职责定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包括各支部纪检委员)要带头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排查、切实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职责使命,敢于责任担当,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维护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城同创”的创建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法制教育形式和手段,继续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面建设法治营造公正高效的社会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法律知识的实际需求,通过深入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广大居民群众自觉学习、遵守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城管人员良好的法治理念、法律素养进一步形成,依法行政、服务百姓的能力普遍增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狠抓法制学习培训

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共法律知识的学习,深化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有效提高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学习。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行政处罚法》、《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学习。

2.开展执法案卷互评互查活动。对照《市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实施指导意见》(泰政办法〔2016〕108号)的规定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案卷评查,通过集中评查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目的。

3.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采取春季集训、执法技能大操练、城管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氛围。

4.开展执法案件审判观摩活动。与市法院做好沟通,组织各中队法制员走进法院行政庭观摩行政执法案件的开庭审判,提高法制员的应诉、应变能力,为我局组织听证和应诉工作打基础。

(二)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以宣传执法队伍、执法形象、执法活动、执法成效为主要内容,以登门入户、宣传设台、利用电子媒体等为主要方式,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以法制“六进”为载体,深入社区、学校、商户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编印和发放宣传单、宣传册,普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做好从娃娃抓起的法制进校园活动,教育孩子从小养成维护市容环境的良好习惯,并以此促进孩子家长法制观念的提升。

2.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和途径,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借助各类媒体大张旗鼓进行宣传。

3.加强执法活动宣传。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步式”,通过开展面对面讲法、张贴通告普法、下达执法文书教育等方式,大力普及宣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法规知识,纠正相对人违法违章行为,助推执法活动顺利开展。

四、对象、要求及措施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使他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分类施教,重点加强本局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社区居民、商户、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1.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管理日常工作,提高依法管理单位事务的能力,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各种形式的学法不少于40学时,邀请法律顾问为领导决策和日常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2.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全局所有执法人员各种形式的学法每年不少于80学时。推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学法和考试情况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3.加强社区居民、个体经营户和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城管进社区”、“城管进商户”、“城管进学校”等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培养社区居民、个体经营者和学生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培养他们主动参与到城管工作的意识。

五、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注重实效。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服务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形式为群众喜闻乐见。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和把握全社会对综合执法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

4.坚持学用结合,推动实践。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把学法与用法紧密结合,不断推动法治实践。坚持普法与治理相结合,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区方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建设宣传载体,整合社会资源,落实保障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对各机关科室、执法大队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要定期对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2.健全工作网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与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确保工作的有效运转。建立普法联络员工作制度,培养普法讲师,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理论辅导和实践服务。

3.拓宽宣传渠道。组织、发动街镇、社区、学校等单位,逐步建设宣传园地,设置法制宣传橱窗、公益广告牌,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类媒体作用,使之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城市管理法律知识最便捷的渠道。

第3篇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指导,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重点,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我局公信力和执行力,依法行政工作在全市继续保持领先水平。

一、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重视培养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对拟任各级干部,任职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

2.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聘请法律专家为领导干部讲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相关知识。

3.深入学习培训《行政强制法》。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学习、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在全局组织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

【行政强制法,落实情况】

4.扎实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全员轮训。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政府法制办开展的市直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一次系统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

5.深化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活动。进一步加大法制理论研究力度,按时完成市政府部署的法治理论研究课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监督

6.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并严格执行,强化跟踪问效。

7.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本部门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确定决策风险点,设定决策风险考量指标,完善决策风险评估程序,提高决策质量,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8.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确定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全面评估决策的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出现重大失误的决策行为,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对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作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要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9.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全面履行职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违法建设、店外占道经营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10.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加强行政强制相关制度建设,确保依法实施行政强制行为。按照政府法制机构要求做好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及权限的清理工作,统一标准,明确要求,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结合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适时组织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依据及行政执法权限的清理和梳理。

11.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审批提速、工作提效。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把行政效能提到最高,把办事成本降到最低。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建立并推行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度、重大行政审批备案制度。

12.认真修订《市城管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根据《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对本部门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条件、运用范围、裁决幅度、实施种类等予以梳理、细化和分解,制定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性标准,明确各个层次执法人员的权限。2016年7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本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四、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13.加强内部层级监督。把预防、查处、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制度建设,作为治本措施,着力推进。要使内部层级监督程序更加完备,措施更加有力,方法更加灵活,效果更加突出。

14.不断深化专门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15.强化对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定期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并将其作为监督执法过程、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手段,评查结果与年终评先挂钩。

16.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健全完善并落实各项配套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许可备案、行政处罚统计报表等工作制度,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效果,做到行政职责明晰,执法责任明确,责任追究到位。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7.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制度。根据《市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的要求,改进和创新管理和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即时行政指导、行政监督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典型案例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18.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注重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将行政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工作机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为主要调解力量的工作体制,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行政调解室、明确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19.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与市政府法制办、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实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行政强制法,落实情况】

20.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其他负责人协力抓的工作格局,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1.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性。要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制度,下属单位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要在2016年2月20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科。

22.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下属单位要在2016年12月15日前,向局报送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第4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

根据2016年市综治工作主要任务和城管工作要点,制定城管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权统一,责任追究。将责任书落实情况,纳入对各职能科室、下属单位的责任体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二、积极开展矛盾排查,预防和化解矛盾

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滚动排查、日常排查有机结合,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好全市两会、夏季高温、国庆节、元旦等时期的排查和安全稳定工作。要结合防违治违、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城管业务工作,开展专项矛盾排查化解。确定不稳定因素、产生的原因,明确包案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并制定调处措施,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把强化安全稳定意识贯穿于综治宣传工作中,把参加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集中宣传与结合城管业务开展的经常性宣传相结合,讲求针对性和时效性。在集中宣传中要组织开展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和“城管六进”活动。

四、做好信访工作,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

要认真执行《信访条例》,强化信访程序,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办理工作。坚持局领导信访工作日制度,坚持群众上访和干部下访相结合,着力解决管理相对人和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完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案,准确掌握上访动态,及时发现化解不稳定因素,防止越级访和非正常访的发生。

五、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确保机关安全无事故

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要不断地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做好纸质文件材料、计算机网络等保密工作。加强局机关、财务室、档案室、执法大队车队、环卫处车队、各垃圾中转站、路灯处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防范,对重点部位做到经常检查和维护。坚持日常值班、重要时期领导带班制度,做到无脱岗、漏岗现象。年内确保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无违法犯罪;无火灾、爆炸及其他责任事故;无严重交通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

六、加强队伍建设,为综治维稳工作提供保障

一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和领导水平。建立并完善“思想道德、制度机制、监督预警”三道防线,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班子成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真抓实干、廉洁从政、乐于奉献的新风正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真正成为群众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三是在能力建设上,提高干部职工科学发展城管事业的谋划能力、破解难题的创新能力、处置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应对能力、汇聚各方力量推进工作的协调能力和宣传组织群众正确反映情况的表达能力。

第5篇

2016年我局妇女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工作,紧紧围绕城管中心工作,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创和谐城管、珍惜工作岗位、维护集体荣誉为重点,积极开展女职工各项工作和活动,引导广大女职工以“更强的社会责任感、更高的工作效率、更佳的精神状态、更优的工作质量”在本职岗位上再创佳绩,团结带领全系统女职工为我市城管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建功立业。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1.配合党组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配合党组织,引导女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积极参与“践行雷锋精神、争当优秀职工”主题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参加“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

2.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知识培训。以“巾帼建新功、岗位争优秀”为主题,围绕今年城管重点任务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组织发动女职工积极参加“巾帼示范岗”的创建活动,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女先进人物及先进事迹,树立女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的良好形象;通过业务交流、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广大女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积极投身到推进全市城管工作的科学发展中去。

3.不断加大妇女工作宣传力度。各单位要按照《市妇工委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妇女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及时宣传妇女工作的进展,展示妇女职工的风采,表达妇女职工的诉求,提升妇女工作的地位。原则上要求各单位每月上报2篇工作信息。

二、加强维权建设,维护合法权益

1.积极探索总结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要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做好女职工的来信来访记载,积极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案件的调查处理,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2.深入开展姐妹献爱心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单亲困难女职工档案,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她们的生活情况,各单位每年向局妇委会报告一次变更情况。组织开展“姐妹献爱心”、“手拉手”等结对帮扶活动。做到对困难女职工从经济上、物质上帮扶,对单亲女职工从情感上、人文关怀上帮扶,使帮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3.坚持一年一度的妇检工作。对女职工进行生理卫生、健康保健等科学知识教育,认真组织好女职工每年一次的妇科检查。关注育龄妇女,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杜绝计划外生育,签定计划生育责任状,按时上报计划生育报表。

三、设计活动载体,丰富精神生活

要从激发女职工的爱岗敬业热情,从倡导文明新风,从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丰富她们的精神生活等角度出发,结合局机关党支部活动,精心设计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1.结合“三八”妇女节,开展“城管女职工才艺展”活动;组织女职工在“三八”期间外出考察学习,并对部分困难女职工进行慰问。

2.结合“五一”劳动节,开展“岗位标兵”、“技工能手”活动。

3.结合“六一”儿童节,开展关爱贫困儿童和留守儿童活动。

4.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不断深化“文明家庭”“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将创建工作与提高女职工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结合起来,与争创文明单位、学习型机关有机结合起来。

篇六:行政强制法,落实情况
2016年法治交通建设计划

根据通依办〔2016〕2号关于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法制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订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度法治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要求,以系列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完善机制,夯实基础,为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交通环境。

(一)突出重点内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以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为抓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确保年度领导干部学法不少于2次;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时间不少于2次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天。利用好区“公务员”邮箱普法这块品牌园地,有针对性地学法普法。拟建立交通系统QQ群普法模式,进一步拓展法制学习交流的平台。

2、强化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交通运输事业的中心工作,广泛学习宣传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和与交通运输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举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班,通过邀请法制专家集中授课、举办法制讲座、法制骨干培训班等方式,增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督促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业务技能过硬。促进交通运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良性发展,提高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3、深入开展交通从业人员普法。广泛开展交通从业人员普法问卷调查,探索建立“普法菜单”等与普法对象直接沟通的普法方式,不断增强交通从业人员普法实效,突出普法的显性效果。深入开展“诚信守法”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学法用法评估体系,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运行。

(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区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便民、高效、服务”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本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由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接件,各业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责任明确,程序公开,在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等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三)立足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动交通法治文化的发展

1、全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单位要全面加强法治文化窗口建设,开辟新的法治文化阵地。根据工作特点,按照分布便利、功能实用原则,建设交通法治文化设施。

2、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治书画、法治事件等评选活动,对相关典型事例及时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交通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法律六进”的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

3、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提高交通法制宣传效果。在政府网交通网站开设依法行政专栏,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交通资源优势,如:在公交车、出租车、公交站台等led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法制宣传标语,形成多个移动宣传点,充分渲染法治文化氛围,不断扩大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和深度,把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打造基层法治实践特色,努力提高基层普法实效性

1、开展法制宣传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通过在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全系统人员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营造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2、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已有的创建工作基础上,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学习先进、推广经验,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确保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在基层蓬勃开展。

3、加强法制典型宣传推广。完善法制宣传定期评优评先制度,对在年度内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和宣传。年内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优秀法制宣传员、等评选表彰活动。

(五)严格依法管理,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工程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市场的依法治理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促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水平,提高全行业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运用多种载体和方法,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集中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职责,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业户进入市场,杜绝技术状况低劣的车辆从事经营运输,加强道路危货运输监管,杜绝因管理不作为而导致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和“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打击“黑车”、“黑线”,净化道路客运市场;扎实推进路域环境的整治,整治取缔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废品收购点等违章建筑,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抓好公路“治超”工作,严格超限行政许可,确保车辆超限超载率继续保持在3%以下,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畅通安全的良好环境;加大对航道浅滩险段疏浚改造,改善航道的通航条件,强化航道现场管理,认真查处侵占航产航权的行为,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强化源头管理,把现场的“禁和堵”,变成源头的“疏和导”,扎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辖区航道始终处于在控状态,确保水上安全畅通。

三、工作要求

㈠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工作是保持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全局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调整。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大力培养干部职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法治交通建设和“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㈢严格督查考评,完备台账。要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细化职责任务,建立责任体系,严格进行考核。各单位要注重法治建设工作台帐资料的收集、归类整理,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法制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开展。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典型培育和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各科室开展法治建设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年终,局将对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㈣落实专项经费。切实保障法治建设经费落实到位,将其列入本单位的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法治建设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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