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协同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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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国地税协同稽查
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方案

**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方案

为整合国、地税稽查资源,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为了避免重复税务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要求,经市国税局、地税局协商,制定《**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共享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稽查服务、共建和谐税收为联合稽查的基本出发点,以提高稽查质效和减轻纳税人负担为最终目的,通过相互学习、协同配合,形成优势互补,促使双方的稽查工作质效、稽查队伍素质、稽查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在国、地税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联合稽查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督导。领导小组组长实行轮值制,由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分年度轮流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国、地税稽查局正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年度设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与领导小组组长任期一致),轮流牵头负责联合稽查日常工作的联络、沟通和协调。

三、工作目标

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制定以下目标:

(一)第一阶段:起始阶段

具体目标是:

1、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组织领导机制;

2、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联席会议制度;

3、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信息交换制度;

4、建立国、地税联合办案制度。

实施年度:2012年

(二)第二阶段:深化阶段

具体目标是:

1、制定年度联合稽查计划;

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换信息;

3、在不同环节积极开展联合稽查工作。

实施年度:2013年

(三)第三阶段:提高阶段

具体目标是:

1、总结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经验;

2、完善国、地税联合稽查方案;

3、推广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

实施年度:2014年【国地税协同稽查】

四、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为确保各协作事项切实有效的运转,国、地税稽查局在双方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此项工作,根据领导【国地税协同稽查】

小组组长轮值制的原则,互相协作。双方分别指定内部有关职能部门作为牵头联络科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日常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双方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事件处理。

(二)统筹计划和安排稽查工作。在上级稽查部门确定的年度重点稽查行业、重点稽查项目的基础上,加强国地税稽查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协商制定本级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协商确定检查对象范围、检查时间安排、检查实施方式和检查成果交换。【国地税协同稽查】

(三)完善制度和规划。以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为基础,双方紧密结合实际共同研究磋商,全面完善国税、地税稽查局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换制度、联合办案管理制度等。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开始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会议内容为双方相互交流税收专项检查及各类案件查处情况;协调解决双方协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总结稽查办案经验和方法;对日常检查中发现涉税问题进行相互反馈,研究双方在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新动向、新特点等。

2、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换制度。定期或者即时交换信息,达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的目的。对受理涉税检举、大要案查处、处理处罚决定等涉及对方的信息定期交流传递或及时通报对方或商请对方介入,以实现信息共享。国、地税稽查局相互转办的税务违法案件,被转办方及时安排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转办方书面反馈。双方应不断拓展信息交换的内容和形式,明确信息交换

的方式和时限,提高信息交换的质量。

3、建立联合办案工作制度。对上级交办、涉税检举案件、以及涉及双方管辖范围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需联合检查的,由主要缴纳税种方牵头人召集对方协商,商请对方及时介入,开展国地税联合检查。对上级部署的行业性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等工作,双方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订共同的检查方案,统一检查的时间、期限、步骤和程序,统一部署实施。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税源企业联合检查时,按照“一次进户、统一检查、分别审理、各自处理”的原则,统一安排部署。双方统一制订检查方案,分别下发《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各自抽调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统一取证、分工负责,对涉及国、地双方的共同证据取证时一式两份、一证两用。若发现重大涉及对方税收违法事项时,及时将相关信息、资料传递给对方。国地双方各自进行案件审理,独立做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并相互抄送副本。经双方商议拟联合检查的,应制作《**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案审批表》,经各自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组成联合检查小组。

(四)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合作方式。在条件成熟时,对税务总局部署的专项、专案检查、联合检查,国地税稽查局共同开展入户检查、调账、取证,在稽查结束之后,由国地税稽查局各自向上级税务机关报送统一检查报告。对受理的举报案件,凡属共管户,除案件线索不清列入暂存待查的外,原则上都应将自己部门受理的举报案件名称向对方通报,如双方都收到同一对象举报的,应进行联合检查。如

只一方收到举报的,由收到举报的一方负责实施检查,检查结果及时进行信息交换。对偷、逃、骗、抗税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突出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或其它形式共同曝光。

(五)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在联合稽查工作中,根据案件的检查和结案情况,不断归纳总结联合稽查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改进和完善,并在全市各级税务稽查机关推广。

(六)其它事项

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保密等有关规章制度,对双方协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双方应按各自系统内授权和有关内控制度要求逐级上报处理。

2、双方对提供的各类数据和资料,要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3、双方应主动协调各自下属部门,积极配合对方开展相关工作。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盖 章) (盖 章)

二〇一二年十月

篇二:国地税协同稽查
广东国地税联合稽查

【国地税协同稽查】

广东国地税联合稽查“低扰高效”

0评论2016-05-06 12:10:13 来源:中国税务报

今年2月,广东国税局、地税局稽查部门细化和分解广东税务稽查改革试点的7大类22项具体工作,将各项工作任务制成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双方突出专业优势分工协作,在减轻纳税人负担上做“除法”,在提高查账效率上做“乘法”,实现了税务稽查执法的“低扰高效”运行。

据了解,自2013年始,广东国地税稽查局的合作就越来越紧密,双方成立了联合执法专项合作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国地税稽查联合执法事宜。近两年来,广东国地税稽查局联合开展行业和区域专项检查901户次,查补税款合计20.86亿元;联合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200户次,查补税款合计12.1亿元。

广东国地税共同明确了联合进户检查的范围、牵头单位、沟通协作机制和证据互认方法,既有效避免了重复进户对企业正常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又突出各自优势,形成稽查打击税收违法合力,提高检查的效率与效果,减少了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前国税局、地税局两头检查,我们两头应付。现在两家一起检查,虽然是两套人马,但是不再重复。对企业来说,减轻了负担。”经营钢材生意的王先生说。

广东国地税稽查局还共同建立起协同审理工作机制,指导全省国地税机关统一联合查办案件的审理口径,推进了协同审理,避免因双方尺度不一造成的纳税人误解,也提高了工作效率。2016年,广州市国地税稽查局共同对某教育集团的9户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双方共同开展查前分析、确定检查方案,进场检查后,按照各自分管税种全面铺开检查,分解任务兵分两路开展调查取证,再联合对数据分析比对,成功锁定问题,查补税款3000万元,从立案到结案所花费时间,仅为平均案件查办时间的一半,办案效率显著提升。

另一方面,依靠“大数据”平台与技术,广东国地税联合选案更加精确高效。通过“大数据”筛查,两家共同选定案源,联合实施精准打击。2015年,广州市国地税稽查局精准锁定了57户房地产企业开展检查,查补入库达10.22亿元;通过广州市综合治税平台共享国地税查办案件信息,建立数据仓库,破获某涉及虚开普通发票金额18亿元的虚开大案,还分析生成了覆盖虚开企业上、中、下游的“两灰一黑”监控名单,让全市涉嫌虚开企业无所遁形。此外,潮州、佛山、珠海和中山等市国地税稽查局利用“大数据”筛查物流、吹膜、灯饰和房地产等行业,实现了稽查的精准选案,成功查办了一大批案件。

“目前,我们依托金税三期,通过广东自行研发的选案分析支持系统以及广东国地税电子税务局,实现国地税信息共享,同时加入税警直通模块,实现国税局、地税局、公安的全方位信息共享。”广东国税稽查局局长张巧珍表示。

篇三:国地税协同稽查
2016税务人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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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心得

——税制改革的趋势和我们应着手的准备

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及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我为我们党和国家在过去五年取得的辉煌成就感到骄傲,对我们国家的未来充满希望和期待,也深感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肩负责任之重大。通过学习,明白了我们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什么要坚持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了以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目标。

学习“十八大”后有很多体会,但感触最大的是认识到了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只有加大改革才能发展中国,只有深入改革才能持续党的领导。在“十八大”报告中共有85处提到“改革”,足见改革的重要性。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和党的管理体制改革等各个方面,我不能面面俱到,只能就自己熟悉的税制改革方面谈谈学习后的心得,也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十八大”报告中关于财税改革的内容是:“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虽然短短不到100字,但其中的信息量还是很大,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税制改革的重点是要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增强地方财力,建立公平的税收制度。当然,[第一课件]要准确把握税制改革的重点和趋势,还需要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学习“十八大”中释放的种种信号。下面我就结合自己的专业和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

一、结构性减税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明年税政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什么是结构性减税?结构性减税着眼于减税,税负总体水平减少。但强调有选择的减税,通过税制结构内部的优化,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

至于为什么要减税,我以xx为例进行说明。2016年xx全市GDp是x亿元,位居全省第二,但人均GDp只有x美元,处于全省末位。2016年xx市财政收入为x亿,占GDp的比重为x%,这也就是xx市去年的宏观税负。但这只是我国特色的中口径宏观税负,因为我国除了税收,还有预算内收费、预算外收费、制度外收费。据原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计算,我国各种制度外收费就占GDp的比例为x%。照此,xx市2016年真正的宏观税负是在x%以上。世界银行报告认为,人均GDp低于x美元的地区为低收入地区,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x%;人均GDp为x—x美元的地区为中下等收入地区,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x%。xx市2016年人均GDp为x美元,相对应的合理的宏观税负就应该是x%。因此2016年我市的宏观税负至少高出合理水平x个百分点。中外历史都证明,苛政的后果是民不聊生,民不聊生就容易演绎“惊心动魄的财政史”。

实际上,“民富,则君不独贫;民贫,则君不能富。”美国经济学家拉佛告诉我们:提高税率,政府能多征到税,但当税率提高到某个点后,如果继续上升,税收收入不仅不会继续增加,反而会开始下降。因为超过这个限度,人们可支配的收入水平就会下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纳税的热情就会降低,偷逃税的动机就会增强;企业也会因利润下滑而减少投资,甚至不堪重负而倒闭,接下来,政府税基缩小,能征收的税也就减少。这就是著名的“拉弗曲线”表达的税收学原理。

结构性减税可以促进个人和企业增加可支配收入,从而扩大消费和投资,创造就业机会,有利于培养税基,增加税源,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的改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xx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鼓励类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时会欢欣鼓舞、奔走相告了。

在结构性调整中,国税系统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可能表现为增加税收。xx企业所得税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是中央给我们的一份厚礼,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们接下来的当务之急,一是制定一个符合xx实际的《鼓励类产业目录》,以期得到中央的批准。二是在明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该项税收优惠。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财政部长谢旭人在《经济日报》上发表文章,对党的十八大报告进行解读时表示:“结合增值税立法,稳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最终实现货物与劳务税制的统一,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刚结束的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2016年将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抓紧研究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试点的方案,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相比增值税,营业税是一种比较粗糙而落后的税种,计税方法简单,重复征税严重。目前,我国选取了已经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的交通运输业和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在上海、北京、浙江、深圳等12个省市进行营改增试点。同时,营改增是目前最大的一项结构性减税政策,今年营改增带来的减税额度约为500亿元。而据税务总局测算,改革向全国扩围后带来的减税总规模将超千亿。

这次试点地区范围,对江西很不利。江西周边省份,包括广东、福建、浙江、安徽和湖北,以及稍微远一点的深圳、江苏、上海都在试点范围。由于增值税是“上征下抵”,试点地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征税以后,可以到非试点地区抵扣,而非试点地区是不能开票去试点地区抵扣的,非试点地区税收就会流向试点地区。再加上营改增是减税政策,试点行业在非试点地区的税负高于试点地区,这又会导致非试点地区的企业迁往试点地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南京召开的“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传出消息,明年将扩大试点行业范围,铁路运输、邮电通信、建筑安装等也将纳入试点范围。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会上指出,营改增不仅是结构性减税,更是财税制度的重大创新。根据国务院规定,已要求全国推广“营改增”,有参会人士透露,这一时间表会在2016年“两会”期间明确。由此可推测,我省明年实施营改增的可能性非常大。

“营改增”是我们今后一段时间税制改革的大事,也必定是货劳科的重点工作,而且不会是一项轻松的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成功的人很多时候不是比别人聪明,而是走在别人前面。当别人还没觉悟到时,你已经先走一步,当别人反应过来,你已经成为专家。所以我们早在今年10月就订购了营改增工作手册,在工作之余进行研读。如果我们xx想在明年实施营改增工作中走在全省的前列,那么现在就应该着手准备,相关领导、部门和工作人员都要提前订阅相关手册书籍,研究相关文件,关注事态的最新进展。

三、构建地方税体系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构建地方税体系”。谢旭人表示,“要将财产行为类有关税收作为地方税体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加地方税收收入。”目前我国的地方税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涉及土地、房产等的财产行为税。目前房产税正在上海和重庆等地改革试点,明年可能将扩大全国范围征收,但最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圆桌论坛“财税改革破冰收入分配”上表示,房产税的试点没有,也不可能实现目的,建议停止房产税。所以前景又陷入扑朔迷离。最经有消息称深圳或将试点开征遗产税。地方税另一个重要的税种是即将开征的环境税,财政部部长助理郑晓松11月透露,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资源税也将改革,从价计征是资源税改革趋势,水资源将纳入征税范围。此外,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也已明确提出,明年将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联动改革,取消印花税,与城建税合并为城乡建设税。

“十八大”报告中同时提到,“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很明显这是要增加地方财力,要增加地方财力就必须增加地方税权,因此构建地方税体系就必须改革当前中央和地方的税权结构,谢旭人表示:“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培育地方支柱税源。中央集中管理中央税、共享税的立法权、税种开征停征权、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等,以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对于一般地方税税种,在中央统一立法的基础上,赋予省级人民政府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并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

构建地方税体系和赋予地方政府部分税权,似乎与国税系统无关,但将眼光放长一点,我们还是应有所准备。第一,新增的税种由谁征收还不一定。比如环境税,如果中央认为环境税的开征和征管兹事体大,就有可能划归国税负责征收。第二,如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地税机构合并,那所有的地方税的征收都是我们的职责了。所以我们可能面临两大挑战,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一是新税种的征管带来新领域、新业务的学习。第二是地方政府税权扩大后,如何与地方政府协调关系。正如这次营改增改革,如果对营业税一无所知,那工作肯定做不好;如果不能与地方政府协调好关系,那进展肯定不顺利。

四、部门机构改革

“十八大”报告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中提出,“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大部制改革的目的,是要解决政府部门机构重叠、职权交叉、政出多门的矛盾,以提高行政效率。明年政府换届,始于2016年的大部制改革肯定会加快推进。有知名人士透露,明年至少会启动两项改革:水利部与农业部合并,组建大农业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体育总局并入文化部。如果真如此,那么国家税务总局并入财政部,国、地税机构合并,那也就是可以预见的了。有消息透露税务总局曾召集过地税相关人员就此问题进行过研讨。

虽然还没有正式的文件,但讨论稿肯定是有的,传闻也不会空穴来风。税务人员自己也很清楚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道理,国地税合并肯定是大势所趋。机构合并,部分税务人员就要分流,能者上,庸者下,没有人能保证国税人员不动,只分流地税人员。所以,如果国税干部的领导力不如地税干部的领导力,那我们就要被领导;如果我们的业务不如地税人员娴熟,那我们就等着分流。对于这问题,我发现国税干部很有自我优越感,认为自己是中央的干部,天生的贵族血统,可以养尊处优。而地税干部则充满着危机感和紧迫感,个个奋发图强,从每年通过注税考试的人数地税都是国税的2-3倍就可以看出。我很担心,一旦国地税合并,后果会是怎样?纵使不合并,我们与地税的差距也会越拉越大。

五、征管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机关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时强调,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积极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总局在今年7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改革的目标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具体来说就是要努力做到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即“两提高、两降低”。采取的措施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分析监控工作、纳税评估工作、税务稽查工作、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建设、税务组织体系建设、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评价机制。

xx局长多次指出,税收征管改革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既涉及到完善税收征管程序、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健全征管法律制度等工作,也需要研究建立纳税人满意度、税法遵从度和税收流失率、征纳成本等评价体系。

征管改革的关键因素是人,据统计,2016年,全国x万在职税务人员中,拥有博士学位的仅为x人,拥有硕士学位的约x万人。而且拥有高学位的人员,相当多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并不在税源管理一线。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相当数量在国家税务总局。仅有大学专科、中专、高中技校职高、初中学历的人员数量合计高达x万多人,占全国税务人员的x%。这样的人才队伍结构严重掣肘改革的进展。

我们需要通过公务员考录、遴选、重点引进和事业人员招聘等多种途径,补充急需紧缺人才。要将专业化人才培养与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相结合,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工作,争取将税务系统纳入国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同时,要加快人才培养,鼓励税务人员参加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培养选拔一批风险分析、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纳税服务、执法督察和信息技术等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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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国地税协同稽查
2015浅析涉税举报动因现状及趋势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稳步实施,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进一步加快,人民群众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各类涉税举报案件逐年增加,认真查处好各类举报案件,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检验税务机关执政能力大小的有效手段。因此,重视和研究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讲究查处方法和艺术,掌握举报的成因和趋势,探讨举报制度的完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件艰难而现实的问题。本期就03年以来发生的112件涉税举报案件接处情况做专题通报,并就涉税举报的特征、动因及制度完善等三个方面,做些分析,供领导和各单位为解决类似问题作参考。一、举报案件的特征掌握当前涉税举报案件的特征,是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举报查处工作的基础。定性分析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有效地提出防范措施。通过对2015年元月至2015年6月共查结的112件(次)各类涉税举报案件的分析,发现当前涉税举报有如下新的特征:(一)举报形式由单一型向多样型转化。已往,涉税举报主要是信件形式,我们查处的这112件(次)案件举报形式明显地由单一型向多样型转化。这112件(次)案件中,信件88件,占78.5;电话15件,占13.4;来访9件,占8.1。电话举报作为一种快捷方式,被举报人广泛运用,这种方式不受时空限制,便利、及时、全天候,有利于时效性要求高、突发性强的案件的查处。而直接上门来访举报,举报人由幕后走向前台,更是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增强的具体表现,这种举报内容更详尽、线索更具体、方向更明确,查处更容易。(二)署名举报案件比例逐步增加。两年来,我们共查处20件署名举报案件。其中:03年6至12月3件,04年9件,05年14件,呈逐年上长趋势。署名举报除了反映偷逃税的一些线索外,更多地会对查处结果提些要求,署名举报的反复性强,一旦达不到举报人想象中的结果,再次举报,向上举报的几率较大。因些,对署名举报案件查处,思想上要更加重视,选派人员更要精干,查前有预案,措施方法要得当,定案前要向举报人通报查处的初步结果,征求举报人意见,基本一致方可结案。(三)非国有经济成为涉税举报的主体。从经济性质看,这112件(次)的举报中,国有0件,股份有限公司36件,外资3件,个体45件,其它经济性质28件,这其中属集体的仅为4户。这个特征在县(市)级地区是这样,地(市)级以上国有、集体的比例会有增加。(四)重点税源户是查补税款的主要来源。112件(次)涉税举报案件中,有重点税源户22户,有20户被查出有问题,查补税款的比例更是高得惊人,查补税额1888.68万,占112户总查补税额1978.06万的95.48。(五)重复、多次举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112件(次)的举报中,有18件(次)为重复举报,占总户的16.07,其中有三件重复举报了三次。其中有两起举报对查处结果不满,转化为多次重复上访。二、涉税举报的动因简析当前,大多数人对涉税举报动因的认识比较单一,一直存在着盲点和误区,总是认为涉税举报是民众法律意识提高的结果,都是正义之举,而我们在查处上也一直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观点,其实真正的结果并非如此。很多涉税举报内容虚假,动机私利化严重,稽查部门花了很大的精力,往往是劳而无功,既浪费了人力物力,又给相关企业带来了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为了客观地对涉税举报动机和原因的分析,本文根据实际样本,试着按照举报人与被举报对象的利害关系和主观需求,将涉税举报的动因分大致为以下六个主要类型。(一)恨怨报复型(A型)这一类型主要是指举报人与被举报对象之间存在个人怨恨,怀疑对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存在少缴税款,于是观察收集被举报对象的一些经营活动的内容和数据,加上自己的想象和估算。这个类型的举报的有些明显的表象。一是内容喧染,数字含糊,要求直露,情节的叙述充满强烈的报复色彩;二是这种举报一般是信件方式,而且基本上是匿名;三是这种举报往往是工商、国地税、质监、纪委、检察、公安等多部门写,县、市、省多级别寄,目的是致对方于死地,报一己之仇;四是这种举报查实(稽查结果和举报内容相一致)率很低,112件(次)中有33户属恩怨报复型,只有8户有问题,查补税款51.2万。也就是说户数占举报总数的29.46,查补税款只占总数的2.6。(二)利益冲突型(B型)这个类型主要是通过破产、重组、改制、清算、辞退、结算、人事变动等一系列活动,带来了当事人双方个人地位和经济利益的不平衡,又没有得到适当地利益补偿,致使原有的利益平衡框架被打破。一些心里失衡,又掌握实情和会计数据的人,就会向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执法机关举报对方在以

篇五:国地税协同稽查
年地税宣传标语

年地税宣传标语

1.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

2.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3.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的犯罪行为

4.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5.税收连着你我他,诚信纳税靠大家

6.一言一行事关国税形象,一点一滴情系征纳关系。

7.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想在纳税人前面,做到纳税人心里。

8.依法诚信纳税,是您最好的信用证明。

9.文明地税,从“心”开始。

10.税收·发展·民生

11.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国地税协同稽查】

12.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13.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14.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5.国税是树,基层是根,管理是本,文化是魂。

16.征为国纳为国征纳一心,取于民用于民取用一致。

17.你的微笑永远是纳税人心中的一抹阳光。

18.多一分不收,依法治税,国泰民安。少一分不行,执法必严,公平竞争。

19.服务零距离,政策零库存,工作零缺陷。

20.把一个团队牢牢凝聚在一起的是信念而不是制度。

21.做无品官,干有品事,读无字书,交有识人。

22.让习惯服从制度,让制度成为习惯。

23.税企携手共建和-谐社会,万众一心同创美好明天。

24.执法让共和国放心,服务让纳税人满意。

25.守业就是退步,创新才能发展。

26.微笑是你和纳税人之间最短的距离。

27.勿以税小而不收,点滴聚税足富国。

28.征纳双方是一家,为国聚财靠大家。

29.我们可以平凡,但不能甘于平庸。

30.一点一滴写人生,一言一行树形象。

篇六:国地税协同稽查
2016地税局公开承诺书

地税局公开承诺书

按照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市地税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就2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承诺如下: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完成税费征收任务

严格贯彻执行“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杜绝寅吃卯粮、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等违反收入纪律问题的发生,保证收入质量。继续强化税费征管,加大稽查力度,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切实堵塞税收漏洞。继续与劳动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加强社保费管理,加大对社保费重点费源的监控力度,实施缴费单位分类管理,切实清理欠缴费款,及时督导收入进度,努力完成全市58.3亿元的税收任务。

二、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针对税收政策调整情况,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举措,以多种形式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在办税环节上,力求简化审批程序,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实惠,积极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影响,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市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强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外网网站三大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多元化申报途径,大力推行ca认证申报方式,加快信息化征收进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为纳税人创造公平、公正、高效、人性化的纳税环境。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大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做好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狠抓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偷税行为,营造良好税收秩序。不断健全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依法征收、依法减免、依法检查和依法处理,切实提高地税干部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为全市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做出贡献。

地税局科员“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权力观,

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依法依纪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以权压人、不越权办事、不玩忽职守,自觉接受监督。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委书记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分工负责、带好队伍,认真完成上级部署或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铸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稽查队伍。

4、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调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心、事业心,充分发挥 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严格廉洁自律,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含购物卡)、贵重物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不隐瞒个人重大事项,不超标配车,不违反规定公车私用。

6、严格廉洁从政,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借自己之名谋利,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生日、婚丧嫁娶及乔迁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7、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不贪图享受,不腐化堕落,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慎交朋友。

以上承诺尽请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党员承诺人:xx

2016年 10月 28 日

地税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竹溪县地方税务局将秉承“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优化经济发展为重点,狠抓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形象,争创人民满意的文明行业,为构建和-谐地税、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依法治税,服务发展

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纳税人创造平等、竞争、和-谐的经营环境。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切实简化办理程序,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上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限时经办。

二、优化服务,维护权益

办税服务厅集中办理涉税事宜,简化办税程序,精简报送资料,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实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加速推行网上申报纳税,拓展12366服务空间。切实关注民生和关心弱势群体,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五十二条不准”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凡是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收人情税、关系税”,索贿受贿,压价向纳税人购物,贪占便宜,或以各种手段贪污、挪用税款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政务公开,阳光办税

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税收征管程序、公开税务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纪律、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税务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

五、虚心纳谏,接受监督

诚恳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抓好整改。发现有反映地税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以税谋私、办事不公、效率不高、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相互推诿等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坚决予以纠正。

我们将真诚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和投诉,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竹溪县地方税务局行评监督投诉电话:0719—2726833、2729636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向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我们作出以下承诺并向社会公开,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一、税法宣传承诺

通过江苏地税网站(#url#)、新闻媒体、电子触摸屏、短信等多种渠道,您可以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有关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在办税服务场所免费向您提供税法宣传资料。

二、咨询服务承诺

1、对您通过12366热线、网上“在线咨询”和到税务机关咨询的一般问题,我们当场答复;通过网站“你问我答”咨询的一般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答复。

2、疑难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3、需要请示上级税务机关的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会及时告知您,并在收到上级答复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您。

三、办税服务承诺

1、对您在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江苏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所有涉税事宜,我们依照《办税指南》公布的时限办理。您可以在各办税服务厅及江苏地税网站查阅《办税指南》。

2、我们为您免费提供正常办税所需的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

3、我们为您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厅按“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受理、办理您所有涉税事项。

4、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您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12366网上在线咨询预约办税时间,我们将在约定的时间为您办理。

5、我们为您提供导税服务,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导税员会引导您到相关服务区域办理,辅导您填写涉税资料,使用自助办税设施,解答您的办税咨询。

6、我们为您开辟“绿色通道”,如果您是老、孕、残或下岗人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纳税群体,我们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7、我们为您提供援助服务,如您有特殊困难(如残障人士)不能正常办税,我们会根据您的需要为您办税提供援助。

四、办税公开承诺

我们在办税服务厅及江苏地税网站公开以下内容,接受您的监督:

1、税收政策公开:我们制定税收政策,在签发后20日内主动公开;

2、收费标准公开:公开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

3、违章处罚公开:公开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4、许可事项公开: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条件和办理时限;

5、办税程序公开: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步骤及方法;

6、办税时限公开: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时限;

7、服务承诺公开:公开承诺服务项目及时限;

8、社会监督公开: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电话,并设置投诉举报意见箱。

五、服务态度承诺

1、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共-产-党员挂牌上岗;

2、在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为您指引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3、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严格执行税务人员文明用语规范,妥善处理您的涉税事项。

六、信息保密承诺

除税收违法信息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外,对于您的涉税信息,我们会依法严格保密;对违反规定泄漏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我们会追究责任。

七、实施税务检查的承诺

1、除特殊情况外,我们在准备实施税务检查时,会提前通知您。

2、我们在检查时会按规定先出示税务检查证,否则您有权拒绝检查。

3、我们会告知您检查的范围,并向您提供《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手册。

4、检查结束后,我们会向您出具书面检查结果并告知您权利救济方式。

5、除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等特殊情形外,我们对您每年检查不超过一次。

八、实施行政处罚的承诺

1、我们对您实施行政处罚将依法听取您的陈述申辩意见。

2、如果您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提出听证要求,我们会在收到您的听证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举行听证,并在听证举行7个工作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给您。

九、行政救济承诺

1、如果您对地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您对地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之外的行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在收到您的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您是否受理。对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因案情复杂,需要依法延长审理期限的,我们将告知您延长的具体期限。

4、因我们行使行政职权致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您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我们在收到您的行政赔偿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您是否受理。

十、实施监督承诺

税务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您有权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您。

投诉电话:12366-2江苏地税纳税服务热线

网上投诉: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站(#url#)“局长信箱”、“廉政行风投诉”和“纳税服务投诉”栏目

办税服务厅投诉:各办税服务厅内意见箱

廉政监督电话:025-83781907

局长接待日: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省辖市、县(市、区)地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办税服务厅接待您,解决您反映的问题。

聊城市地方税务局公开承诺书

聊城市地方税务局是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实行由省地税局和市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负责全市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权力监督,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纳税人,聊城市地税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承诺内容

(一)办税公开。办税服务厅应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税务行政收费项目、税务违法处罚标准、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应公开事项。

(二)限时服务。1、税务登记。纳税人手续齐全、符合规定者,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在5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件;2、发票领购核准。申报资料齐全无误的,30分钟内办结;3、企业技改国产设备投资所得税抵免、财产损失扣除、亏损弥补、总机构提取管理费、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减、免税审批,需上报省局审批的,批准后7日内批复;在市局权限内,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7日内批复。

(三)全程服务。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人申请的涉税审批事项,应当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办理。

(四)延时服务。对下班时正在办理的涉税事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办理完成。

(五)预约服务。根据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办税服务厅可与纳税人约定适当时间办理涉税事项。

(六)首问负责制。对于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的询问(包括电话咨询),由第一个受理着给予接待、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由其负责为纳税人做出正确的指引。

二、违诺处罚

1、对违诺的直接责任人,一经查实,根据其造成的社会影响,给予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公开道歉,并罚款100元;或者离岗学习,学习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2、对利用职权违法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负责人:

聊城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川英

地税人员违法违纪监督举报电话:8274619联系人:司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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