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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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第一篇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来源: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发布时间:2006-07-21 09: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

第9号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已经2006年7月12日国家统计局第8次局务会议修改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 邱晓华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七日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2001年6月20日国家统计局制定

2006年7月12日国家统计局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保障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是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应当分工协作、加强沟通,避免重复检查。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组织指导下,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协助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违法行为。

第四条 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应当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保障统计执法检查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

第五条 统计执法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合法、公正、公开、高效地进行。

第六条 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鼓励对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社会监督。国家统计局设立举报中心,受理社会各界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

第二章 统计执法检查机构和统计执法检查员

第七条 国家统计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国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省及地市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应当设置专门的统计执法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统计执法检查员。

县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门的统计执法检查机构。未设机构的,应当配备必要的统计执法检查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统计执法检查员。

第八条 统计执法检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统计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

(四)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统计执法检查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

(四)参加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统计执法检查证。

第十条 统计执法检查员的资格培训及考核由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划、组织和管理,省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应当加强对所属统计执法检查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健全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三章 统计执法检查的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 统计执法检查事项包括: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一)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六)统计人员是否具备统计从业资格;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七)统计调查项目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批,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八)是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统计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

(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十)是否依法进行涉外调查;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

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

第十五条 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

第十六条 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未出示合法执法证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统计执法检查证是实施统计执法检查的有效证件,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印制,国家统计局和省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负责核发。

第十七条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和检查人员具有下列职权:

(一)依法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被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二)要求被检查对象提供与检查事项有关的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进入被检查对象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的数据录入、处理系统检查有关资料;

(三)进入被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及货物存放地进行实地检查、核对;

(四)经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被检查对象的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五)就与统计执法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统计人员、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六)对与统计违法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和复制;

(七)要求被检查对象将有关资料送至指定地点接受检查。

第十八条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和检查人员对在检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被检查对象和有关人员不得拒绝提供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不得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检查,对统计检查查询书应当按期据实答复。

第二十条 检查人员应当及时向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当分别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统计违法行为轻微的,责令被检查对象改正,或者提出统计执法检查意见;

(二)统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 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二十一条 统计违法案件由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负责查处。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统计执法队(室、所)等组织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第二十二条 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违法行为,由该机关或监察机关依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移交给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处理。

第二十四条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第二十五条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一般程序为: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对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并已调查清楚的统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应当补充立案。

第二十六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统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应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浅谈如何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第二篇

浅谈如何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执法检查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方法。统计执法检查是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各种活动的总称。如何能提高执法检查的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数据质量问题呢?根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近两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经验,对如何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做一简单探讨。

一、充分做好执法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工作,严格加强督促和管理。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专业人员任成员的检查领导小组。一般案件调查人员不能少于两人,就是说一个人不能进行统计检查,这样的统计检查违法,结果是无效的。

2、执法人要先制定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周密的执法检查计划,有利于对整体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计划要包括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事项和组织形式等。

3、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在统计执法检查前,我们要提前下发通知,告知被检查对象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单位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时,可于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对乡镇、街道所属单位检查时,乡镇、街道部门也要陪同检查。

4、统计检查证件是不可缺少的,要携带《统计执法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两证缺一不可,还有统计法律文书、计算工具、基层报表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等。

二、严格遵循统计执法检查流程、认真做好每一环节工作

1、首先需要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和《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不出示的属于程序违法。

2、认真做好详实的调查笔录。调查笔录是检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做出行政处罚、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重要间接证据。笔录可以采取问答式的记录,在最后必须有被调查人签名,有修改内容的地方要盖章。统计执法检查中现场询问笔录制作的主要方法,一是就有关统计业务和统计报表而展开的询问。二是根据取证的会计资料并结合统计指标口径展开的询问。三是就某些特殊情况而展开的询问,例如统计报表和会计资料名称不一致,这种不一致使证据资料之间不能相互印证,从而使证据失去其法律属性,可在现场询问笔录中提出不相符合的具体原因,以求得到验证。

3、耐心细致做好统计检查的取证工作。必须把报表、台账、原始凭证、推算、核算的草稿收集齐全,这是印证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证据,证明其统计违法行为的存在。一是复印件必须有相对人盖章。二是采用摘录的方式时,要相对人盖章认可,注明出处。三是取证如果是物证的,做到人证、物证齐全。

4、检查活动结束后法律文书要书写严密。一是统计检查查询书要写清答复或接受检查的单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二是统计检查意见书要对当事人认识存在问题予以指正,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予以整改。三是及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触犯统计法律法规的什么条款,依据统计法律法规的什么条文规定,拟作出什么行政处罚,同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向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统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新的证据等,避免出现差错。要认真听取当事人对具体情况的陈述和申辩,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减轻或免除处罚。需要听证的,要按规定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收到听证告知书后三天内决定是否听证。

5、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罚要得当。一旦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它的结果(罚款数额)就不可改变。处罚决定的做出,要经过告知,陈述、申辩、听证过程,最后经行政机关法定

代表人签发。写明根据统计法律法规什么条款做出什么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即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可以向做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同级政府或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不管是否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般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若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逾期不缴罚款的,每天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6、最后要有当事人收到法律文书的重要证据,要求当事人在送达证上签字盖章。证明是否收到法律文书的证据。

三、认真剖析检查出的问题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统计执法检查是规范和管理统计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一是要认真剖析,依法处理,决不遮掩问题,回避问题,依照法律法规,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对于构成统计违法的,一律立案处理,该警告的警告,该通报的通报,该罚款的罚款;对于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对于构成统计违纪的,及时移送监察部门,依照《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二是要认真总结,巩固成果。为了巩固检查成果,要认真进行全面总结,制定整改落实措施。三是利用媒体加强报道,扩大影响。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公开曝光,达到曝光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更要突出报道执法检查取得的好效果,宣传好的典型,树立统计法的权威性,切实发挥执法检查工作对保障统计数据准确性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2016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及实施方案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第三篇

2016年全市法制检查,要以贯彻实施《省统计检查制度》为重点,以统计检查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为手段,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方式,着力提高行政相对人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的能力。根据《2016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及《市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国家、省统计局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的有关计划和要求,特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统计巡查

(一)巡查对象

市级有关部门。具体名单由市局服务业处确定并发文通知被检查单位。

(二)巡查内容

1、《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文件执行情况;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2、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处分规定》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3、本部门及下辖单位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岗情况、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对下属单位的统计管理与指导情况。

(三)组织实施:市局服务业处牵头,监测处等相关专业配合。

(四)时间安排: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服务业处确定并发文通知。

二、统计督查

(一)督查对象:赣榆县、灌云县、海州区、市开发区各一个乡镇(街道办、园区)。

(二)督查内容

1、《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执行情况。

2、推进依法统计情况。督查乡镇(街道办、园区)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3、“一套表”运行条件下的名录库管理、数据质量及数据衔接情况。

4、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情况。

(三)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四)时间安排: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法规处确定并发文通知。

三、统计监审

(一)统计监审对象

由各区县统计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不少于50家监审单位、市局各有关专业确定不少于15家单位(市局总数不少于100个)作为2016年监审对象。市局监审单位名单由市局相关专业确定并发文通知。

(二)统计监审内容

1、《市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

2、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计算依据等。

3、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存在不配合一套表统计改革及网络直报中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4、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普法教育情况。

(三)组织实施:市局(调查局)各专业处室。

(四)检查时间: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调查局)各专业处室自行确定并发文通知被检查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检查计划的制定。各县区统计局、市局(调查局)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市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按照寓行政指导制度于执法检查全过程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对本级(本专业)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各县区检查计划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市统计局政法处备案,市局(调查局)各有关部门检查计划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市统计局政法处备案。

2、强化组织领导意识。各县区统计局要把统计检查纳入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予以落实,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计检查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各业务工作机构负责统计检查的具体落实。被巡查的部门要指定专人认真对照巡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本部门的统计职责,并积极听取巡查组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将政府统计工作落实到位。被督查乡镇(街道办、园区)领导要及时主动地向县区党政领导汇报统计督查工作情况,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做到统计执法与推进统计改革相结合,促进基层加强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精心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市督查组报送督查所需的统计数据、评估报告及有关资料,配合市督查组做好指导检查工作,为督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被监审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按照监审工作要求准备相关待查资料,积极配合监审组开展工作,切实改正统计工作中的不足与错误。

3、强化程序法定要求。市统计局各专业处和县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检查工作,在上报地方优化办批准后,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分别以市统计局和县区统计局局发文件的形式,至少提前一周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内容、时间、人员、要求,以及需要被检查对象准备的资料等。到有关企业进行统计监审时,监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

4、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按监审程序填写监审文书,监审人员应认真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并注明检查数来源和核实数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方法,并收集相关统计报表、财务报表、核实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条红线”、或在统计数据上严重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5、强化重点地区和单位。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要在检查的基础上加强行政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着力提升被检查地区和单位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的能力和水平。对行政指导过的地方和单位,一年后要组织回访评估,促进行政指导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县区统计局对重点单位的检查情况,应当在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政法处备案;市局(调查局)有关部门的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政法处备案。

2016年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第四篇

为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根据《2016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思路

2016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围绕贯彻实施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统计“双基”建设,突出抓好重点服务业等联网直报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屡次迟报和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二、统计执法检查项目和内容

(一)统计综合检查

检查对象: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内容: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乡镇(街道)主要统计数据质量;“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和“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各相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16年9月底前。

(二)联网直报企业检查

检查对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检查内容: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进展情况;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企业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处室牵头,法规处配合。

检查时间:2016年10月底前。

(三)统计代理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全市统计中介机构。

检查内容:统计中介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执业过程中有无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有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16年3月份。

(四)重点服务业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各县(区)统计局、重点服务业联网直报企业。

检查内容:全省服务业统计年定报工作“六到位”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服务业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情况和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服务业处、法规处。

检查时间:检查时间:2016年4-7月份。

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综合协调法制及各相关专业力量,切实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全年市局抽查不少于100个调查对象、县局抽查不少于50个调查对象。

2、强化行政指导。要将统计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将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执法检查全过程,综合运行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和被检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

3、提高执法成效。深入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完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实效;注重统计检查与数据质量评估相结合,切实发挥执法检查保障数据真实性的作用;加大对违反“四条红线”、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统计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发挥统计法的威慑力。

4、规范执法程序。各地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市局有关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执法检查全程质量控制,做到程序规范、证据齐全、定性准确、裁量合理、查处过硬,切实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2014统计工作自查报告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第五篇

统计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一:

xxx年,在市银监分局及市、县人行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围绕“两个翻番,两个率先”目标,坚持以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突出统计“双基”建设和统计信息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创新思路、求真务实、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县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工作环境焕然一新,管理秩序井然有序,统计服务水平和统计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识明确,精心组织

此次开展统计执法、统计质量大检查非常必要,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货币政策决策的正确性。为此,我们认真开展了一次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概论》、《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增强了全员的统计法律意识,通过宣传、学习,使广大统计人员认识到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是《统计法》规定的每个统计人员和统计组织应尽的义务,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经查,所报资本充足率报表、信贷违约客户情况、信贷咨询登记、现金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二、队伍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全县所辖机构均设立了统计岗,各社都设立了一名统计员,做到了人员配备到位,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各社主办会计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且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低,缺乏专业经验,统计归属概念不清,此外,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填写原始凭证时款项来源、用途用词模糊、不规范,造成会计部门记账失误,致使统计归并错误,其次,由于基层人员变动频繁,且没能实现办公自动化,各类统计数据还需手工计算等原因,造成统计数据的估报、串项等错误。

三、采取措施

1、依法进行金融统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进行金融统计工作。

2、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3、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4、加大对金融统计工作的科技投入,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统计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根据全国一套表会议精神和《关于联合开展年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自报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公司作为“三上”企业,在实行统计报表联网直报以来,在统计工作中没有发生下列违法行为:

1、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2、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完善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统计管理制度,如统计员岗位职责、统计资料管理制度、企业统计工作制度等。

4、对应上级统计的要求,对统计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目标管理。对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统计工作任务,按规定按要求组织实施,上级部门布置的统计定报、年报等专项业务工作,都能做到全面、准确和规范,并按要求形成书面分析材料和网上直报数据进行报送。

二、自查中发现的不足

实行统计数据联网直报以来,公司能够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统计的各项任务。但客观分析平时的工作也还存在着较多的不足:

1、统计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统计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工作任务繁杂,有时我公司统计员对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理解不全,导致一些统计数据出现不应有的错误,今后我们将有针对性的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数据质量。

2、统计规范化水平不高。企业一套表的实施,对企业直报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其中涉及的网络设备配置、原始记录和台帐的建设等,由于我公司存在一机多用,有时网络不畅通现象,导致重复工作而降低了工作效率。

3、平时对统计台帐的建立、统计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不太重视,工作缺少主动性和系统性,满足于完成上面所布置的任务;

4、有时限于工作的时间紧、人手少、头绪多,统计人员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有限,导致对本公司工程上的进度了解不是很准确,止步于就表格汇总数据,就数据分析情况;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公司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知识,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二是保证硬件和软件的的配备,做到专机专用。三是加强统计报表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统计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三:

根据施统发[]18号《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我乡及时成立了老麦乡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我乡的统计工作多年来在历届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帮助下,得到了巨大发展和进步。回顾多年以来的统计工作,我乡的统计工作一直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为目标,顺利完成上级部门和国家统计任务。为国家乃至我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伴随统计发展和完善,我乡逐步建立以《统计法》作为基本统计工作行为准则,进一步完善了乡、村、组三级统计体系。统计数据精准、可靠;统计档案完整、详实;统计过程高效、负责。近年来,伴随我乡各方面的快速发展和进步,统计工作所面临的形式和挑战渐渐发生变化,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思路、树立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应对统计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面貌。结合此次统计检查,针对我乡的统计现实,现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自检自查:

一、统计工作是否规范、合理、合法

我乡的统计工作严格依照《统计法》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的客观实际,在实施统计调查的时候,做到规范、合理、合法统计。严格规范统计行为和态度,以《统计法》作为实施统计行为的基本规范准则、以老麦乡具体实际作为实施统计行为基本依据、以统计客观要求作为实施统计行为的具体表现。

二、统计执行情况【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统计制度和条例,认真组织、落实统计任务。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统计工作。无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制度的行为发生。

三、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统计数据以精准为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我乡实际发展水平。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方针,提供了精确指标。并实际反映在这些年我乡快速发展上。人民群众得到了最大的实惠,这些年实际收入和生活、生产设施上改善,实实在在体现在群众的精神面貌上。

四、统计资料公布情况

统计资料作为内部发展的实际客观事实,它从另一个侧面上来说,是一种国家内部秘密,我乡的统计资料实行专人专管和及时归档,杜绝统计资料的无故流失。按照上级部门指示和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在公布时间和公布地点、公布方式,也坚持法律为准绳、以觉悟为认识、以负责为基本。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公布制度。

五、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

我乡统计工作多年来一直得到历届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乡党委、政府一直要求统计人员,在上报统计数据的时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因为统计数据的正确,能为乡党委、政府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提供基本保证。引领我乡发展上少走弯路,把人民群众福祉真正放在我们每个人心中。

虽然我乡的统计工作在上级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任何事物发展在看到好的一面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的一面,精益求精,更进一步地做好统计工作。我乡目前的统计工作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之处:

一、对《统计法》熟练掌握程度不充分

随着国家对于统计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对于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存在一定学习不充分的问题。

二、统计方式不灵活

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是向前的,但是我乡一直以来的统计模式,还停留在老的基础上,不能结合现有的通信手段,节约统计成本,高效办公。

三、相关人员培训滞后

每隔三年的村委换届选举,是我国基本的农村***体制的体现,但是随着换届工作的开展,必定会存在一部分优秀的村、组统计人员,被换下,而新的接手干部,由于经验、文化、素质等各方面的原因,不能及时胜任统计,加之培训工作的不及时,有时往往造成统计工作的效率低下问题的出现。

为今后进一步改进我们的统计工作,形成制度有保证、体制灵活、方式革新的统计新局面,应从以下几点作为改进方向:

一、组织相关统计人员及时学习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灵活多样的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相互学习和探讨大家学习心得,增进依法统计的意识。

二、社会的急剧变革,带来生产、生活的巨大改变,加之我乡有的村民小组地处偏远,要想做到按时、按质上报统计工作,必然结合先如今的通信手段,及时反馈统计信息,做到及时上报。

三、针对统计人员的变动,最好从体制上建立完善培训保证,以适应人员变动,带来统计问题,力促统计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统计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统字[]84号文件和县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于年6月6日召开镇、村两级统计工作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安排部署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认真按照文件的要求逐项落实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措施。现将我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纠改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通过对我镇镇、村两级年1月至年6月的统计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自查,我镇

2015关于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第六篇

第一篇:关于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市人大、市档案局:

根据《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全市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对我局的档案法律法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落实

多年来,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档案工作,确定了一名副局长分管档案工作,且把档案工作纳入了领导工作议事日程。设立了综合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档案员,且保持了人员相对稳定。根据需要在各科室、队、站共确定了17名同志从事兼职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了以综合档案室为中心的档案管理网络。为了使我局档案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实行了各门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局领导经常听取档案人员的工作汇报,遇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解决。2015年为解决档案存放拥挤的情况,投入了1万多元购置了档案密集架、专用文件柜,用于存放档案和案卷目录,改善了档案房设施,保证了档案的安全,便于管理和查找利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档案知识水平,我局在每年的学习计划中,专门安排了一到二次的《档案法》专题学习,并将《档案法》的学习纳入局普法教育规划,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档案法》的认识。能自觉为档案工作服务。专职档案人员积极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工作业务培训,以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依照《档案法》和《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和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相继完善了: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利用制;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等。并根据新的档案管理要求,重新修订了"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即"三合一"制度,基本做到了分类科学,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划分准确。使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度不仅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而且落实在了行动上。在档案保管制度上,我们严格按借阅登记制度办事,不管是谁,也不管工作多忙借阅档案都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保证了归档文件材料的及时归档和档案的安全,全局干部都能自觉遵守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这已经形成了一个良好的风气。

四、坚持标准,完善种类

案卷的内在质量是衡量档案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我们在案卷的质量上尽量做到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条理,卷内目录整洁清晰,备考表、案卷封皮填写完整清楚。努力使案卷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把案卷质量工作做在平时,关口前移,由兼职档案人员严格把关,如在公文拟写过程中杜绝用红笔、铅笔拟写,注重文件材料底稿留存等。

为使我局档案门类齐全、完整,我们加大了对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科技(设备)档案,会计档案的搜集整理工作力度。以前我们的照片档案就是放在影集里,没有文字说明,如果要查阅某一事件的照片档案非常困难,经过档案人员的努力,查阅了大量的文件和记录,将所有的照片都补填了详细的文字说明,达到了照片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五、加强编研,搞好服务

开发利用档案信息是整个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也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针对这一中心任务,我局档案人员努力在提供服务上下功夫,做到了服务热情,周到。我局的档案反映了市经济建设的具体的资料,因此利用历史资料相当频繁,在市政府编制十五规划时,政府有关人员在我档案室查阅了大量的全市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等多项指标的资料,这些指标的取得为计算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起到关键作用。在做好档案利用的同时,我们编写了《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文件汇编和专题汇编等。为档案的开发,方便、快捷利用奠定了基础。

我局的档案工作,在市档案局和各位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和档案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管理硬件设施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档案法》,提高档案意识。随着我局办公条件的改善,我们也将进一步改善档案管理条件,加大档案管理现代化力度,扎扎实实地继续做好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档案管理工作方法,使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经过自查我局档案执法检查得分98分。

第二篇:关于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县档案局:

根据《进一步加强全县档案工作的意见》(武委办〔2015〕60号)文件精神,我们对我乡的档案法律法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落实

多年来,我乡领导非常重视档案工作,确定了一名副书记分管档案工作,且把档案工作纳入了领导工作议事日程。设立了综合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档案员,且保持了人员相对稳定。根据需要在各办公室共确定了2名同志从事兼职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了以综合档案室为中心的档案管理网络。为了使我乡档案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实行了各门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乡领导经常听取档案人员的工作汇报,遇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解决。为解决档案存放拥挤的情况,我乡购置了档案密集架、文件柜,用于存放档案和案卷目录,改善了档案房设施,保证了档案的安全,便于管理和查找利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提高我乡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档案知识水平,我乡在每年的学习计划中,专门安排了一到二次的《档案法》专题学习,并将《档案法》的学习纳入乡普法教育规划,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档案法》的认识。能自觉为档案工作服务。专职档案人员积极参加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工作业务培训,以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依照《档案法》和《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和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相继完善了: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利用制;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等。并根据新的档案管理要求,重新修订了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即三合一制度,基本做到了分类科学,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划分准确。使我乡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度不仅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而且落实在了行动上。在档案保管制度上,我们严格按借阅登记制度办事,不管是谁,也不管工作多忙借阅档案都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保证了归档文件材料的及时归档和档案的安全,全乡干部都能自觉遵守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这已经形成了一个良好的风气。

四、坚持标准,完善种类

案卷的内在质量是衡量档案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我们在案卷的质量上尽量做到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条理,卷内目录整洁清晰,备考表、案卷封皮填写完整清楚。努力使案卷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把案卷质量工作做在平时,关口前移,由兼职档案人员严格把关,如在公文拟写过程中杜绝用红笔、铅笔拟写,注重文件材料底稿留存等。

为使我乡档案门类齐全、完整,我们加大了对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科技(设备)档案,会计档案的搜集整理工

作力度。以前我们的照片档案就是放在影集里,没有文字说明,如果要查阅某一事件的照片档案非常困难,经过档案人员的努力,查阅了大量的文件和记录,将所有的照片都补填了详细的文字说明,达到了照片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我乡的档案工作,在县档案局和各位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全乡干部职工和档案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管理硬件设施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档案法》,提高档案意识。随着我乡办公条件的改善,我们也将进一步改善档案管理条件,加大档案管理现代化力度,扎扎实实地继续做好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档案管理工作方法,使我乡的档案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八一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三篇: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各位代表: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局于8月中旬开始着手开展县人大代表评议我局行政执法的准备,并对2015年1月以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体行政执法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是对我们文体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监督和检查,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我县文化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人大的评议,对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勤政廉政水平,加强和改进我县的文化逵?a href='/zongjiebaogao/gongzuozongjie/'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工作,积极、有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十分珍惜这次机会。自县动员会议以来,我局切实抓好了“迎评”各项工作,做到思想重视、组织保障、行动到位,确保评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font>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对于这次人大行政执法评议,我们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初就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在局系统会议上进行过专题部署落实。在接到浙象人大[2015]23号《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公安局、建设局、文体局、海洋渔业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后,我局又专门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把这项工作列为一段时间内的中心工作。

(二)组织上保障有力。我们专门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县体育中心主任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及局工、青、妇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文体局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上下联动、系统互动的组织保障体系。同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系、责任科室。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评议工作意见和调查组的要求,及时制订并行文下发了《县文体局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方案》,对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指导思想、行政执法评议的内容及时限、行政执法评议和“迎评”工作的方法步骤进行了明确。

(三)行动上落实到位。按照“迎评”工作方案,我们对各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予以了落实。一是于8月20日召开了系统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对评议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评议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竭力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行政执法评议调查组的工作,在调查组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等过程中给予了力所能及的协作和服务。三是广开言路,抓好自查自纠。实地走访了全县18个乡镇(街道)的人大,并向局行风监督员及有关县人大代表分别发放局机关和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征求意见表,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收集意见和建议。对走访了解和问卷反馈的情况作统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进一步找准问题,剖析原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对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9月7日晚,我局联合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对中心城区夜市非法音像摊点开展集中清查,当场查获并收缴盗版光碟400余张,一定程度上震慑了非法摊点和游商,同时有效规范了我县音像市场秩序。

二、2015年以来文体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近两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化、体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靠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内强基础,外树形象,依法治文治体,使我县文体事业有了一定发展,文体综合实力有所增强,文体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一)贯彻文体政策法规,强化依法治文治体

1、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教育。我们把文化体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机关政治学习的重要方面和“四五”普法的核心内容,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系统上下“人人学法、人人知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在文化市场管理稽查人员中开展“周一学法日”活动,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有关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交流执法程序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执法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通过考试持证上岗,不断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素质。

2、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一是坚持把文体市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程序、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时限等方面的承诺内容,公布予众,制度上墙,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还聘请了18名行风监督员,对工作人员进行纪律监督。二是强化便民服务中心文体窗口建设。把文体市场所有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纳入县便民中心文体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阳光”操作。三是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契机,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目前我局拟保留许可事项25个,撤销9个,废止行政许可规定15个,保留行政收费事项41个,目前正报县政府审批中。四是进一步严格工作规范。根据县人大、县政府关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统一部署,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制订《文化市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局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第四篇:关于检查我县《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对《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计量法》、《标准化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部署,县人大常委会结合xx实际,认真制订执法检查的具体方案,部署各阶段工作,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三个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特点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研究部署《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以“三讲”教育为动力,妥善安排执法检查和各项日常工作,提出了执法检查要“有声势、有重点、有成效”的总体要求。4月20日县人大办发出执法检查的通知,法律实施主体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他相关单位主动投入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县人大组织执法检查组进行抽查。这次检查有如下特点:

一是把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与学习宣传法律相结合。首先是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部份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三个法律及有关法规;接着于4月27日召开了县经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局、县商业行业办、供销社、烟草专卖局、粮食局、工商局、医药管理局等单位的干部学习法律和进行座谈。提高了我县生产和流通部门干部的产品质量意识、法制意识和对这次全省统一部署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宣传上,除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三个法律外,烟草专卖局、商业行业办、粮食局等单位还结合自身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粮食局结合国家今年新公布的《稻谷规格品种收购质量标准和计价办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举办培训班。医药管理局将三个法律打印成册。农业局对农药、化肥经营者组织学习培训31人次。

二是检查重点明确。根据xx实际,在检查行政部门对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时,确定了三个重点行业,一是关系我县主导产业的食用菌生产原辅材料、塑料筒袋、竹制品生产销售行业;二是对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行业如药品、食品、建筑材料行业;三是专营专卖如香烟、食盐、化肥农药经营行业。通过自查、检查以考察我县产品质量工作的情况。

三是以执法检查为动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根据群众对市场牛肉注水的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局明查暗访,5月10日当场查获了一经营户在屠宰黄牛时注水的不法行为。商业行业办加大了生猪集中屠宰的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从4月26日开始对生猪屠宰市场进行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工商部门从5月20日起开展“工商百日执法大行动”,加大打击生产、流通领域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查扣价值3万元的冒牌排气扇107台。

四是自查工作做得较细,面较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经委等10多个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向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了自查情况,其他相关单位报送自查书面材料。

二、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成效

我县在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以增强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力度,加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的工作力度,为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的成效有: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了全社会的产品质量意识。近三年来,每年的“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九月份的质量月都举行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开展产品、商品的质量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展示假冒伪劣商品。还通过印发宣传资料5000多册(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400余人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和标准化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为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计量检测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是强化企业生产标准工作,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高。在工业领域,针对我县生产企业规模小、基础差、无标生产严重的实际,加大产品标准工作。全县133家(类)产品,有60%,计72家(类)产品无标生产。通过逐个企业、逐个产品制订完善产品标准体系,使工业企业执行标准从不足40%提高到96%,基本达到“消灭无标生产”的要求。在农产品领域,制订了第一个地方农业标准。《高架栽培花(厚)菇生产技术规程》,完成了受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委托对《香菇》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

三是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浙南铅笔厂、丰园公司两个企业分别生产的铅笔、刨花板产品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标准。今年我县双枪竹木有限公司开展is09002 国际标准质量认证,目前已正式通过认证。在县人民政府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下,于6月底正式申请认证。通过抓典型,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产品质量工作。

四是开展群众性的产品(商品)质量活动,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通过评选“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产品质量工作。全县有14家企业被评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产品质量有较大提高。2000年抽签六个(类)产品122个批次,合格率100%的有水泥5个批次,化肥33个批次,竹筷2个批次;合格率90%以上的有香菇筒袋62个批次;麦麸18个批次合格率78%;不合格的有蛋糕2个批次。

五是认真执行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三年多以来,严格执行计量检定的法律规定,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及时检定,共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9718台件。今年5月份开始,对液化气计量实行计量监证制度,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六是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富有成效。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开展集中打击食用菌原料渗杂使假,去年查获渗假麦麸240多吨,端掉制假窝点5个。三年来共查处违法案件474件。工商部门去年共查处劣质食用菌原料麦麸370吨,石膏30吨,红糖2160公斤,酒精1280瓶,福尔马林1300瓶。烟草专卖局对卷烟市场管理以路上查处走私贩假为主,通过烟草专卖经营者户籍化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经营者进货渠道管理为主的市场管理,净化了卷烟市场。

七是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局从1996年10月份成立以来,工作条件、执法水平、技术装备不断改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以后,为改善技监局工作条件,县人民政府安排了条件较好的办公用房。成立了食用菌检测中心,配备了20多万元的设备。16名干部职工,经过省级培训,均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了执法行为。

第五篇:关于检查我县《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关于检查我县《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对《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计量法》、《标准化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部署,县人大常委会结合xx实际,认真制订执法检查的具体方案,部署各阶段工作,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三个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特点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研究部署《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以“三讲”教育为动力,妥善安排执法检查和各项日常工作,提出了执法检查要“有声势、有重点、有成效”的总体要求。4月20日县人大办发出执法检查的通知,法律实施主体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他相关单位主动投入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县人大组织执法检查组进行抽查。这次检查有如下特点:

一是把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与学习宣传法律相结合。首先是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部份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三个法律及有关法规;接着于4月27日召开了县经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局、县商业行业办、供销社、烟草专卖局、粮食局、工商局、医药管理局等单位的干部学习法律和进行座谈。提高了我县生产和流通部门干部的产品质量意识、法制意识和对这次全省统一部署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宣传上,除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三个法律外,烟草专卖局、商业行业办、粮食局等单位还结合自身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粮食局结合国家今年新公布的《稻谷规格品种收购质量标准和计价办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举办培训班。医药管理局将三个法律打印成册。农业局对农药、化肥经营者组织学习培训31人次。

二是检查重点明确。根据xx实际,在检查行政部门对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时,确定了三个重点行业,一是关系我县主导产业的食用菌生产原辅材料、塑料筒袋、竹制品生产销售行业;二是对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行业如药品、食品、建筑材料行业;三是专营专卖如香烟、食盐、化肥农药经营行业。通过自查、检查以考察我县产品质量工作的情况。

三是以执法检查为动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根据群众对市场牛肉注水的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局明查暗访,5月10日当场查获了一经营户在屠宰黄牛时注水的不法行为。商业行业办加大了生猪集中屠宰的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从4月26日开始对生猪屠宰市场进行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工商部门从5月20日起开展“工商百日执法大行动”,加大打击生产、流通领域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查扣价值3万元的冒牌排气扇107台。

四是自查工作做得较细,面较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经委等10多个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向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了自查情况,其他相关单位报送自查书面材料。

二、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成效

我县在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以增强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力度,加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的工作力度,为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的成效有: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了全社会的产品质量意识。近三年来,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九月份的质量月都举行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开展产品、商品的质量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展示假冒伪劣商品。还通过印发宣传资料5000多册(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400余人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和标准化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为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计量检测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是强化企业生产标准工作,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高。在工业领域,针对我县生产企业规模小、基础差、无标生产严重的实际,加大产品标准工作。全县133家(类)产品,有60%,计72家(类)产品无标生产。通过逐个企业、逐个产品制订完善产品标准体系,使工业企业执行标准从不足40%提高到96%,基本达到“消灭无标生产”的要求。在农产品领域,制订了第一个地方农业标准。《高架栽培花(厚)菇生产技术规程》,完成了受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委托对《香菇》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

三是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浙南铅笔厂、丰园公司两个企业分别生产的铅笔、刨花板产品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标准。今年我县双枪竹木有限公司开展is09002国际标准质量认证,目前已正式通过认证。在县人民政府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下,于6月底正式申请认证。通过抓典型,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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