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政府欠债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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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各地(区)县债务率排名
全国各省政府欠债排行 第一篇

2016各地(区)县债务率排名

2016-08-22

本文包括湖南、四川、重庆、内蒙古、天津、贵州、江苏、云南等身份的债务率排名 原标题:2016年各地(区)县债务率排名来源: rating狗(ID:ratingdog)

2016年湖南各地级市政府债务率排名

从湖南统计数据来看,湖南整体债务率355%,扣除省本级以外14个地级市合计债务率283%,其中湘潭、株洲和邵阳偏高,湘西州、永州和益阳相对较低。

2016年四川各地级市政府债务率排名

从四川各地级市债务率统计数据来看,四川整体债务率279%,扣除省级以外21个地级市合计债务率211%,其中绵阳(灾后重建借的多)、宜宾和遂宁偏高。具体见下表。

2016年重庆各区县政府债务率排名

由于重庆辖区区县较多,在整体债务率高的情况下,内部也存在差异。经过整理,把重庆地区的所有发债城投企业按照区县归集,以更广的口径(发债城投企业2015年有息债务规模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来计算债务率,从而得出了重庆38个区县以及市本级债务率的比较表。

从数据来看,重庆整体债务率488%,扣除市本级和高新区、经开区外的38个区县合计债务率274%,其中黔江、綦江、涪陵、大足、大渡口、北碚和巴南偏高,江北、璧山、渝中、渝北、万州和九龙坡相对较低(财政收入低于20亿的不点名)。

2016年内蒙古各地级市政府债务率排名

内蒙古整体债务率较低,在2016年狭义省级政府债务率排名(以城投债余额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计算)中倒数第5(请查看大金所历史信息)。

从内蒙古各地级市债务率统计数据来看,内蒙古整体债务率101%,扣除省级以外12个地级市(盟)合计债务率79%,其中财政收入排名垫底的乌兰察布市、兴安盟和阿拉善盟偏高,财政收入排名前三的“呼包鄂”都不高。具体见下表。

2016年天津各区县政府债务率排名

从天津各区县数据来看,市本级占了债务规模的一半,所以债务率高居榜首,实力较强的滨海新区(数据经过调整,扣除上交市级部分)、东丽区、武清区等债务水平也非常高。天津还有6个区未发行城投债。

2016年贵州各地级市政府债务率排名

贵州省在全国各省债务水平处于偏高水平,在2016年狭义省级政府债务率排名(以城投债余额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计算)中位居7(请查看大金所历史信息)。

从贵州各地级市债务率统计数据来看,贵州整体债务率406%,省级平台债务率947%,9个地市州的整体债务率285%,其中贵阳、遵义和安顺较高。

2016年江苏各地级市政府债务率排名

江苏整体债务率351%,省本级几乎没有发债,13个地级市中镇江和常州债务率较高,宿迁和徐州债务率较低。

2016年云南各地级市政府债务率排名

云南省在全国各省债务水平处于偏高水平,在2016年狭义省级政府债务率排名(以城投债余额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计算)中位居8——请见rating狗历史信息。

从云南各地级市债务率统计数据来看,云南整体债务率305%,省级平台债务占全省六成比例,16个地市州的整体债务率139%,其中保山和昆明较高。

全国30个省级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解读
全国各省政府欠债排行 第二篇

全国30个省级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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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简述:

2014年1月23日起,各省市审计厅陆续公布了各自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1月27日,共30个省级行政单位和3个计划单列市公布了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债务规模和结构方面,国内省级行政单位债务规模、债务类型和增长速度差异较大,江苏、广东、浙江债务规模较大,甘肃、安徽等部分地区债务增长速度较快。从债务结构来看,大部分地区债务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主,但重庆、山西、甘肃等部分地区债务以或有债务为主;从债务层级来看,各省份中市级和县级政府是主要的举债主体,但部分西部不发达地区由于省级政府或国有企业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以省级政府债务为主,并且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县域经济强,县级政府债务占比较高。

举债主体方面,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性债务最主要的举债主体,但山西、新疆、云南等中西部地区政府机构是主要举债主体。资金来源方面,银行贷款是地方政府最主要融资方式,但部分中西部地方政府近年来BT、信托等“影子融资”快速增长,政府债务或有风险较大。债务投向方面,大部分地区债务以市政建设领域为主,但部分基础设施落后的中西部省份债务以交通行业债务为主。

债务指标方面,各省市地方政府负债率均较低,但重庆、云南已接近国际警戒线,各省自己公布的债务率均低于100%,总债务率超过90%的有北京、重庆、贵州、云南;但是如果考虑全口径政府性债务的话,重庆、云南、湖北、吉林、甘肃等债务指标表现较弱,而广东、山东、河南、安徽等地区债务指标表现较好;湖南、云南、内蒙古、陕西、河南、甘肃等中西部地区的政府性债务逾期率较高;浙江、海南、福建、重庆等地的偿债对土地依赖程度很高,偿债资金稳定性较弱。

江苏、浙江、北京、上海、重庆等地方政府面临的集中偿付比例较高,但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对到期债务覆盖倍数较高并可利用外部融资进行债务周转,整体上到期债务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不大。

2013年12月30日,国家审计署率先公布了《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然后,各省市陆续开始公布其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4年1月27日,除西藏外,全国大陆

31个省级行政单位和3个计划单列市均公布了其政府性债务情况。尽管有些省市公布的内容不够详细,但整体上省级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已经有很大的提高。地方政府公布其债务数据有利于外界对政府性债务进行监督,尤其是为未来建立以地方政府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地方发债机制提供了数据方面的支持。本文对30个省级政府性债务规模、增速、结构、举债主体、融资方式、资金用途、债务指标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比较,以期为分析和研究地方政府性债务提供一些参考。

从债务规模看,江苏、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的债务规模较大;从增速看,甘肃、安徽等地区债务增速很快;大部分省份政府性债务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主,但山西、甘肃、陕西、湖南等中西部省份以或有债务为主

各省市审计厅于2014年1月23日起陆续公布了各省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目前为止公布的政府性债务的省份共23个,直辖市4个,自治区4个(西藏除外)。审计规则与审计署公布的审计原则相同,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各省市政府部门和机构、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共5类举债主体进行了政府性债务的审计。

截至2013年6月底,30个省份(不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债务加总之和为174,304.87亿元,与审计署公布的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178,908.66亿元,相差4,603.79亿元。

图1:各地区政府性债务规模和类型对比(单位:亿元)

注:浙江省、山东省和福建省分别纳入单独公布债务的计划单列市宁波市、青岛市和厦门市

资料来源:各省政府性债务审计公告,中债资信整理

从债务规模来看,按全口径债务规模 计算,截至2013年6月,江苏、广东、浙江、四川、上海、山东等地6个省市的债务规模较大,超过8,000亿元,其中江苏、广东省超过1万亿元,浙江接近1万亿元;湖南、湖北、辽宁、北京、山东、重庆、福建等14省市债务处于5,000~8,000亿元区间,天津、内蒙古、广西、吉林、山西等5省市债务规模位于4,000亿元区间;其他省市债务规模低于3,000亿元,其中宁夏为791亿元,债务规模最小。

从政府性债务类型来看,截止2013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总债务的比重为60.8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分别为北京、内蒙古、辽宁、海南等16个省市(从高到低排列),其中北京市最高为86.13%;重庆、山西、甘肃、陕西、湖南、广西等6个中西部经济较为落后省市和天津市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比不到50%,说明这些省市政府的或有债务风险敞口较大。其中,山西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占比达到56%,广西、天津、黑龙江占比约30%,明显超过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中14.99%的水平;福建、江苏、湖南、陕西、甘肃等地政府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占比分别为38.44%、41.68%、45.57%、39.61%、44.49%,明显超过全国24.25%的平均水平。各地债务类型结构差异较大可能与各地对当地政府性债务的分类标准不同有关,也与政府性项目的市场化程度等有关。

图2:各地区政府性债务类型占比对比

注:全国是指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

资料来源:全国及各省政府性债务审计公告,中债资信整理

图3:各地区政府性债务增速对比

注:全国是指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天津和贵州未公布2012年底债务数据,无增速,红线代表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率

【全国各省政府欠债排行】

资料来源:全国及各省政府性债务审计公告,中债资信整理

从债务增速来看,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政府性债务余额比2012年末增长了9.02%,其中中央增长4.19%,地方债务增长12.62%。具体来看,甘肃、安徽、山西、浙江、湖北、福建等9省份政府性债务余额增速超过15%,其中甘肃债务增速最高,达到20.27%;北京、广东、吉林、上海等4省市政府性债务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债务类型增速来看,福建、甘肃、湖北、江苏、安徽、浙江、四川等8地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超过17%,尤其是甘肃增速已接近30%,远高于13.06%的全国平均水平;青海、山西、浙江、福建、甘肃、云南、安徽等地区或有债务也保持较高增长速度。

整体来看,江苏、广东、浙江、四川、上海等地区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合计数很大;大部分省份政府性债务以直接债务为主,但重庆、山西、甘肃、陕西、湖南、广西、天津等6省市或有债务占比超过50%,或有风险较大。2013年以来,甘肃、安徽、山西、浙江等9省份债务增长速度较快。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江苏、浙江、四川三省债务规模很大,且保持较快增长;山西、甘肃、陕西、湖南等地虽然政府直接债务不高,但或有债务敞口较大。

山西、青海、天津、重庆、甘肃等5省市的省级政府债务占比超过50%,其他各省份中市级政府是主要的举债主体,浙江、江苏、贵州、四川和内蒙古等5个地区政府性债务以县级政府债务为主;政府层级越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比越高,刚性偿债压力越大【全国各省政府欠债排行】

从借债主体层级来看,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中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政府债务余额分别占债务总规模的29.03%、40.75%、28.18%和2.04%,以市级政府为主。具体各地区来看,大部分地区政府举债主体以市政府为主,其次是县级政府,省级和乡镇政府举债规模较少,特别是浙江、江苏、四川、广东、内蒙古、安徽、山东等地省级债务占比较低(不到15%,浙江省级政府仅有1.83%);但是,山西、青海、甘肃、新疆、陕西等西部省级政府债务占比超过35%(尤其是山西、青海、天津、重庆、甘肃的省级政府债务占比超过50%),省级政府是其主要举债主体。这主要由于这些省份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省级政府或国有经济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干预较强,尤其是与省级政府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的市场化程度低有关。浙江、江苏、贵州、四川和内蒙古等5地政府性债务以县级政府债务为主,县级政府债务接近或超过50%,江浙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很好,百强县中主要集中在这两个地区,因此县级政府债务占比很高。广东、江苏、浙江等3个发达地区的乡镇政府性债务占比超过4%,明显高于全国2%的水平,这主要由于这些省份的镇经济发达,尤其是近年来推进小城镇建设,镇级政府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相应的形成的政府性债务规模也较大。

图4:各地区政府性债务主体行政层级对比

注:全国是指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无县级口径 数据来源:全国各省政府性债务审计公告,中债资信整理

从政府性债务类型来看,截至2013年6月,全国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比分别为34.23%、66.44%、78.49%和84.18%,县级和乡镇政府债务的刚性偿付压力很大。山西、青海、云南等省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占比高于50%,省级政府刚性偿债压力较大;河北、云南、湖南、安徽、山西、浙江、江苏等7省份中市级债务中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占比低于50%,其余省份均高于50%,尤其是海南、北京、

宁夏、

地方政府债务的基本状况
全国各省政府欠债排行 第三篇

地方政府债务的基本状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定义及分类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以政府的名义向国内或境外承诺或担保的,负有直接或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

按照债务的法律性质,地方政府债务可以分为显性债务和隐形债务。 按照债务发生的概率,地方政府债务可以分为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 按照法律责任主体,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即由政府或政府部门等单位举借,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第二类是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即由非财政资金偿还,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形成的或有债务,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地方政府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三类是其他相关债务,即由相关企事业等单位自行举借用于公益性项目,以单位或项目自身收入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既未提供担保,也不负有任何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还困难时,政府可能需给予一定救助。

二、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

1、债务规模巨大

我国地方债务现状已经十分严峻,债务的总体规模极其庞大,上至省、自治区,下到各级地方政府都有不同程度的负债,截止2013年6月,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78908.66亿元,下表还列举了各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表1 各省债务规模及占比

这些数据只是审计结果,如果加上隐形债务,地方政府所背负的债务负担将更大。不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程度地负有各种债务,而且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均有不同形式的举债行为。

2、举债主体繁多,债务覆盖面广

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皆负有数额不等的各种债务和形式不同的举债欠账行为。地方政府债务主要集中在市级层面,占比40%,其次是省级和县级,乡镇债务占比较低。与地方财力直接挂钩的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其在不同层级的占比结构差别比较大,省级较低,为34.2%,市级66.4%,县级78.5%乡镇84.2%,这反映出:层级越下沉,债务偿还对财力的需求越大,这与中国目前地方基层政府财力吃紧形成“倒挂”局面。

表2 不同地方政府层级债务规模 单位:亿元

地方政府的举债主体除了政府部门和机构,还包括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等,涉及主体繁多。第一类负债主体是融资平台,其债务占比较高的省份主要是湖南重庆安徽湖北广西,占比在60%以上,江苏陕西和海南占比也比较高,分别为57%53%和52%。这些区域大部分是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省份。第二类负债主体是政府部门和机构,欠发达省份该类负债主体负债占比较高:山西新疆宁夏吉林占比50%以上,内蒙古青海占比45%以上,云南占比35%以上。第三类负债主体是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企业占比较高的省市,该类债务占比较高:福建甘肃占比40%以上,上海浙江和天津占比近35%以上。第四类负债主体是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少数几个省市占比较高,北京占比近50%河南占比25%。

表3 地方政府举债主体

3、城市建设类债务比重大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为了保证市场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政府还需要对市场行为进行必要的干预。加之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我国中央政府出台一系列经济刺激政策来盘活国内市场,增加国内投资。除了宽松的货币政策之外,还提出了4万亿的财政投资计划,于是,大规模的国内基础性建设在全国轰轰烈烈的展开。相关数据表明,:我国地方政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约占直接显性债务的50%以上。总体来看,以基础设施建设负债为主的建设性债务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债务类别,县、乡两级政府负债,则是以经常性债务为主。

4、近年偿债压力大

从偿债年度看,2013年6月底统计的地方债务余额中,有18.41%于2013年下半年偿还,19.94%于2014年到期偿还,15.52%于2015年到期偿还,2018年及以后到期偿还的仅占27.27%,可见近年偿还压力极大。

5、缺乏统一口径,缺少预警机制。

目前对于地方政府的负债项,各级政府均缺乏统一的统计口径,虽然各级政府每年都在填报财政部下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但填报口径并没有详细规定,各地的各级政府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意愿填报,随意性较大。在我国大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务中,隐形债务占着相当大的比重,而且地方债务存在着显性债务隐性化的趋势。因为我国的预算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政府赤字、政府举债等行为做了明确的禁止规定,政府不得负债、不能列赤字,尽量做到收支平衡。各级地方政府为了逃脱举债的法律责任,举债的方式都采用间接的方式,最终结果是大规模的隐性债务产生了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系统。地方债是地方政府以筹集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发行的。地方政府通过举债而享受债务带来的短期收益,而发行债务所带来的成本则很可能最终要由中央政府来承担。我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中央政府责无旁贷的成为地方政府的担保人,地方政府消费,中央政府买单,由此会使一个地区的债务风险通过债务传导机制,产生蝴蝶效应,呈现出扩大蔓延的趋势,最终可能影响整个财政系统的安全由于无法获得真实准确数据,国际

23个省份“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报告-2014-4-15
全国各省政府欠债排行 第四篇

23个省份“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报告

2014-4-15 者:刘德炳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文章导读:对于土地财政而言,有了具体的量化数据,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和分析土地财政的现状和问题,特别是准确界定和判断地方债与土地财政之间的合理依赖度,为房地产政策和地方债务等重大问题提供分析思路和决策依据。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中国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刘德炳|执笔 报告背景

近20年来,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中国城市建设、地方政府资金、市民生活质量、城市周边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获得了快速发展和极大改善。这其中的直接贡献便是土地财政。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新的和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双重考量和追求,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卖地冲动”,其财政支出过度依赖于土地财政,甚至是将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地方债务偿还的主要渠道,即当前被外界所诟病的“土地财政依赖症”。

目前对于“地方债是否过度依赖土地财政以至压缩楼市调控空间、绑架中国经济”等疑虑,各界争论不一,但争论各方却缺少量化标准,更没有一个量化指标。

量化指标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必要基础。对于土地财政而言,有了具体的量化数据,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和分析土地财政的现状和问题,特别是准确界定和判断地方债与土地财政之间的合理依赖度,为房地产政策和地方债务等重大问题提供分析思路和决策依据。

报告的数据来源

从2014年1月23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厅(局)陆续公布了各省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这是全国省级审计部门第一次集中对外公布地方债。【全国各省政府欠债排行】

从公布的审计报告来看,各省级审计部门关于地方债的审计报告基本上使用了同样的报告格式:主要分为“近年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主要措施”、“政府性债务规模及结构情况”、“全省政府性债务负担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四个版块。

而在“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个版块,审计部门公布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二是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

其中,第三个问题,即“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成为各省级审计报告中最受关注的问题。据统计,29个省份(新疆、西藏、港澳台除外)的审计公告中,在介绍“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时,有23个省级审计部门都明确将“地方债依赖土地收入偿还”列入其中。

23个省份的审计机构给出了截至2012年底“土地偿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占比”的具体数值或可供测算的相关项数值。该数值反映了土地财政在地方债中的比重,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的程度。因此,我们将审计报告中的“土地偿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占比”称之为“土地财政依赖度”。 报告的量化指标的计算方法

“土地财政依赖度”,即“土地偿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占比”的数值,其计算方法为:由“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各级地方政府债务”的总额(即分子),除以“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即分母)得出。

具体来说就是,首先,省级审计部门圈定“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的本省份各级地方政府的范围并计算其总额。例如浙江是“省、市、县政府”三级政府;四川的范围是“18个市级、111个县级政府”(即四川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中,有18个市级、111个县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其他的则不算在内)。

其次,省级审计部门再统计出本省份“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有极个别省份如四川,其统计口径不含省级政府债务,只统计了市县两级政府)。

最后,将以上两项统计数据进行相除,即“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总额除以“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从而得出“土地偿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占比”这一数值。即我们称之为的“土地财政依赖度”。

根据上述的省级政府审计部门的公开审计报告及其相关数据,《中国经济周刊》、中国经济研究院联合研究并发布“我国23个省份„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报

告”(下称《报告》)。

23省份“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总览

北京土地偿债总额第一,浙江依赖度第一

《报告》显示,从“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总额”的绝对值,即此类债务总额来看,排名依次为北京、浙江、上海、四川、辽宁、湖北、广东、重庆、山东、天津、福建、江西、湖南、安徽、河北、广西、黑龙江、陕西、吉林、海南、山西、甘肃,江苏未公布数据。

从土地财政依赖度,即“土地偿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占比”来看,排名依次为浙江、天津、福建、海南、重庆、北京(估算)、江西、上海、湖北、四川、辽宁、广西、山东、江苏、安徽、黑龙江、湖南、广东、陕西、吉林、甘肃、河北、山西。

23省份最少的也有1/5债务靠卖地偿还

浙江天津2/3债务要靠土地出让收入偿还

《报告》显示,23个省份中,浙江省以66.27%排名第一;天津排名第二,64.56%。换句话说,浙江、天津两地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都有2/3的份额要靠卖地来偿还。

浙江省审计厅公布的审计公告中明确指出,地方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2012年底,浙江省、市、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739.44亿元,占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4133.91亿元的66.27%。

排名靠前的北京在“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总额”的绝对值上排名第一,但未给出其在相同统计截止日期内占整体债务的相对比值。近些年,北京的地王不断涌现,根据北京市审计局公布,截至2012年底,其土地偿债规模高达3601.27亿元,位列23个省份之首。而截至2013年6月,北京市县两级政府债务余额为6496亿元,最近三年年均增长33%。据此测算,截至2012年底,北京市地方债规模应当在6000亿元上下,即北京市土地偿债在整体债务中的份额应

在50%~60%。

占比最小的三个省份,分别是甘肃(22.4%)、河北(22.13%)、山西(20.67%)。这意味着,即使对土地偿债依赖度较小的省份中,也至少有1/5的债务要靠土地来偿还。

土地偿债规模与整体债务占比不完全对等

广东总量多占比小,海南总量少占比大

从绝对值来看,23个省份中,北京、浙江、上海三地需要依靠土地收入来偿债的债务规模排在前三名,分别是3601.27亿元、2739.44亿元、2222.65亿元;土地偿债规模最小的是吉林、山西、甘肃,分别是586.16亿元、268.94亿元、206.54亿元。

《报告》显示,土地偿债规模与土地偿债在整体债务中的占比这两项数据呈现比较紧密的关联性:土地偿债规模在1000亿元以上的省份,土地偿债在整体债务中的占比也较大。因为容易卖地、卖高价地,才能保证土地偿债规模,也对土地更加依赖。浙江、上海、四川、辽宁、湖北、重庆、山东,他们的土地偿债规模分列第2~9位,其土地偿债在整体债务中的占比则分别位列第1、8、10、11、9、5、13位。北京的土地偿债规模排名第一,其占整体债务的比例在50%~60%,排名也靠前。

但广东例外。广东的土地偿债规模较大,位列第7,但是土地偿债在整个债务占比中排名第17位。据了解,广东经济总量长期位居全国第一,民营经济发达,尤其是实体经济发达,有效地缓解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饥渴。

反之,土地偿债规模在1000亿元以下的省份,其土地偿债在整个债务中占比大多排在后面。但也有例外。

海南尽管土地偿债规模小,只有500多亿元,但是土地偿债在整个债务占比中却排名第4。近年来,海南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尤其是在国际旅游岛概念的推动下,海南岛社会经济发展对房地产业倚重程度较高,这种局面也在海南的土地债务表上体现了出来。

广西土地偿债规模只有700多亿元,位居16位,但土地偿债比例高达38.09%,排名第12位。进一步分析发现,一方面,广西整个的地方债务规模较

小,截至2012年底,全自治区(不含乡镇)只有1900多亿元,在所有的省区市中排名靠后,低于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广西地方债结构中,地方债增长的主力在市本级政府,而广西债务支出中,土地收储支出较大,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地方政府对土地收储的投入大,对土地收入也会格外依赖,因为土地财政作为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受益方即是市本级和县本级政府。

这直接表明,越是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必然会加大土地的推地规模,乃至不断推出高价土地。而早在2010年,广西南宁的一个地王楼面价格就突破了1万元/平方米。

各省(市、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简报
全国各省政府欠债排行 第五篇

各省(市、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简报

【全国各省政府欠债排行】

一、全国地方债务统计总体概况【全国各省政府欠债排行】

据审计署审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分级次看,全国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分别为32111.94亿元、46632.06亿元和28430.91亿元,分别占29.96%、43.51%和26.53%。分地区看,东部11个省(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政府性债务余额53208.39亿元,占49.65%;中部8个省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716.35亿元,占23.06%;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性债务余额29250.17亿元,占27.29%。分时段看,有51.15%共计54816.11亿元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其中: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31989.04亿元,占29.85%;用于续建以前年度开工项目和偿还以前年度债务本息22827.07亿元,占21.30%。

二、北京市政府债务简报

北京市2010年省级预算执行报告显示:截至2010末,北京市市和区县两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745.45亿元。全部债务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170.83亿元,占84.65%;政府担保债务279.02亿元;其他债务295.6亿元。与全市综合

财力相比,北京市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61.71%,处于可控范围内。

三、重庆市政府债务简报

重庆全市区县(自治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159亿元,其中: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1782亿元,占83%;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52亿元,占12%;其他相关债务125亿元,占5%。举债主体中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余额1581亿元,占73%;债务来源中银行贷款1632亿元,占76%;已使用的债务资金有69%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等公益性项目。

四、山东省政府债务简报

作为经济大省的山东,其省级预算报告显示,截至2010末,全省债务余额4752.19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587.39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1207.01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债务957.79亿元,分别占债务总额的54.4%、25.4%和20.15%。

五、湖南省政府债务简报

与山东债务余额相当的湖南,全省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4286.78亿元,省市县三级分别为1357.99亿元、1641.05亿元、1287.74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42.34亿元,占47.6%,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818.32亿元,占19.1%,其他相关债务1426.12亿元,占33.3%。偿债高峰期为2011年至2013年,需偿还1182.44亿元。

六、广西省政府债务简报

广西政府的预算报告现实,广西政府性债务余额共2756.1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440.66亿元,约占52.3%;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920.78亿元,占33.4%;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94.69亿元,占14.3%。2010年广西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的综合财力比为47.4%,加上政府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债务偿还率为77.6%,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七、宁夏区政府债务简报

宁夏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622.11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246.05亿元,25个市县(区)376.06亿元。从偿债责任归属看,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71.64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70.24亿元,其他相关债务80.23亿元。债务资

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中央财政借款,90%以上投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全国各省政府欠债排行】

八、安徽省政府债务简报

安徽全省政府性债务约为3014亿元,其中省本级422亿元、占14%,市本级1871亿元、占62%,县(区)级721亿元、占24%。省级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约181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83亿元、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开行贷款28亿元。如若加上今年省级留用的地方政府债券55亿元,省级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规模达236亿元。

九、海南省政府债务简报

海南省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52.92亿元,其中政府负偿还责任的债务和担保责任债务分别为685.03亿元和224.12亿元。海南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和担保责任的债务占综合财力的比重为93.18%,接近100%的国际警戒线。尽管80%以上债务属于长期借款,每年偿还的债务负担不重,但是仍有个别市县的债务率超过警戒线,偿债压力较大。特别是,海南省83.75%的债务为银行贷款,并且多数以土地作为抵押。在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海南省偿还债务的风险增加。

十、吉林省政府债务简报

吉林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303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858.8亿元,占61.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999亿元,占33%;其他相关债务175.2亿元,占5.8%。全省债务总规模中用于交通运输部门的政府性债务余额966.77亿元,占32%;用于市政建设841.69亿元,占28%。

十、河南省政府债务简报

河南截至2010年末,全省政府性债务2915.74亿元。按照债务性质分类: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924.53亿元,占66%;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81.70亿元,占9.66%;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709.51亿元,占24.34%。按照债务级次分类:省本级债务887.10亿元,17个市本级债务1366.01亿元(不含济源市,审计署将其作为县级统计),159个县级债务662.63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用于弥补地方财力不足,改善民生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地

方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发现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不规范、违规举债融资、个别部门和地区存在债务风险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规范。

十一、辽宁省政府债务简报

经审计认定,截至2010年末,我省政府性债务余额3921.6亿元(不含大连市),主要投向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和土地收储,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676.9亿元,占68.3%;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998亿元,占25.4%;其他相关债务246.7亿元,占6.3%。省本级债务余额1101亿元,主要投向高速公路建设和高等教育,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9.4亿元,占全省此类债务余额的7.8%;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769.3亿元,占77%;其他相关债务122.3亿元,占49.6%。审计结果表明,政府性债务资金在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改善民生,特别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二、湖北省政府债务简报

审计表明,截至2010年底,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4520.18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908亿元,占64.33%;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287.95亿元,占28.49%;其他相关债务324.23亿元,占7.18%。

十三、浙江省政府债务简报

审计工作报告表明,截至2010年末,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为5877.78亿元。我省通过举债融资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较为健全,举债规模适度,政府偿债能力较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报告指出,部分地方债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融资平台公司运营困难。目前,全省承担政府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759家,其中有291家资产负债率大于70%,有609家去年亏损或无利润。

十四、内蒙古政府债务简报

内蒙古政府性债务余额2841.7亿元,不含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113.2亿元和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4.1亿元及乡镇级政府性债务。全区债务率为92.4%,略高于全国83.44%的整体水平。全区政府性债务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978.3亿元,占69.6%,比重较大。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760.6亿元。内蒙古政府负

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64.3%,加上负有担保的债务,债务率则上升至89.02%,全区总债务率为92.4%。

2015抓准农村改革方向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全国各省政府欠债排行 第六篇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坚决制止乡镇发生新的债务的通知》(豫政办[2015]52号文件),就如何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规范乡镇招商引资行为,防止发生新的镇村债务问题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针对河洛镇而言,树立科学发展观,抓准农村综合改革方向,切实转变镇政府职能,是做好当前农村工作的战略选择。 一、切实把乡镇工作重点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 要进一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引导广大农民发展精品农业、效益农业、市场农业,从而实现农民增收。 二、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规范政府行为,做到依法行政,必须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政府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高度关注民情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促进政府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凡是与行政许可法不相符的,必须坚决纠正;凡是与民争利的,必须坚决制止,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社会稳定。 三、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实现招商引资的新突破 1、从项目、环境、服务上下工夫,做好贫困地区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完善招商引资政策,简化审批手续,做到一站式办公;以良好的服务、优质的服务内容赢得客商的青睐。 2、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实现招商引资的新突破。企业集中于园区,有利于公共设施和资源共享,节约非生产性开支,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充分利用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合理建设环保设施,有效进行环境保护。 四、清理建设债务,加快城镇化建设,发展区域经济。 1、面对债务,积极应对,寻求化解途径。分类处理,灵活化解,通过清查整理,进行科学的分类处理;对于公共性投资的,政府应列入财政预算,逐年还清;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培植骨干税源,壮大主体税源,建立稳定、持续的财政增长机制;加强管理,防生新债,开源和节流并举,加强对政府的人、财、事进行科学化管理。 2、加快乡镇经济发展,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要统一思想认识,上下一致,同心协力,形成加快乡镇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确定发展目标,明确发展思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走出各具特色的发展之路;真抓实干,集中精力和时间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采取有效措施,逐项退出担保 1、摸清底子,对镇政府以前的担保逐项摸清底子,搞清楚原委。 2、清理担保,对原担保单位或个人有偿还能力的要督促其还贷,必要时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对原担保单位或个人有困难的,要通过耐心、细致工作,促其还贷。 3、核销担保。对原担保单位或个人已消失或无力偿还的建议国家出台政策,予以核销。 六、实行新债责任追究和镇村干部离任审计 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负债乡村的考核力度,既考核经济的发展状况,又考核债务的化解进度。 1、要加大乡村干部的考察培养工作,把经济工作与用人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对化解村级债务成效显著的干部,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2、要规范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行为。乡镇政府一律不再直接办企业,也不准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 3、建立借贷款管理制度,乡村兴办公益事业,必须量入为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4、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使农村财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杜绝新的不良债务产生。 5、建议国家建立干部年审制度和领导干部审计档案,把干部在工作中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进一步推动干部队伍建设。 七、河洛镇建设债务和担保情况 建设债务: 1、镇办公楼欠债50万元。 2、公路建设欠债:孝沙路、洪官路共计欠款40万元。 担保情况: 1、镇财政为沙鱼沟机械厂在沙鱼沟信用社担保贷款1万元。 2、镇财政为仁存沟村张建营在永安信用社担保贷款20万元。 3、镇财政在市财政局开发公司为我镇5家企业担保贷款92.7万元,止目前利息计136万元。

2016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
全国各省政府欠债排行 第七篇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

为加强学生管理的规范化,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针推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法。

专升本2班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张文娟,张雪平,郑春爽,助学金评定小组成员苏丹,李晓玲,雷海波,吴军瑞,负责本班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本条例自2016-2016学年实行。

助学金评定方案:

1、本方案所指学生是我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本方案的家庭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3、特殊困难学生:家庭无固定收入,收入低于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包括,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需要提供相关政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重大疾病在校治疗。困难学生:双方父母下岗失业(需提供政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来自贫困偏远地区并以务农为主。一般困难学生:缺少经济来源的城镇职工子女,家中突发变故。

助学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认定的予以取消。

1、购买电脑,高档手机。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等奢侈用品。

3、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住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

4、节假日外出旅游。

5、因为家庭建房,购房,结婚,做生意等原因欠债的。

6、实际生活费用高于在校学生的。

7、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考试不及格的。

认定原则:

实事求是,民主评议和学校评议相结合,愿为班集体奉献的优先考虑。

认定程序:

1、学生需要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三级证明,申请书。

2、评定小组成员按学院评定法则给予评定。

奖学金评定方案:

1、大力支持院系各项工作被评为校级先进个人加8分,市级13分,省级加18分。

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加5分,受表彰的加8分。

3、参加学校运动会及其他比赛的院级加5分,系级加3分。

4、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加5分,班委加3分,寝室长加2分。

5、受院系通报批评的扣5分。

平选资格:

1、因违纪受处分的。

2、考试作弊,考试不及格。

3、无故不交学费。

综合奖学金排名按照综合排名积分。第一名既一等奖学金。以此类推,直至三等奖学金最后一名。

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不能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任一项共享,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可和任一项共享。

特此声明:

因考虑到本班的实际情况,班级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此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5%的上交班费。助学金……此处略去一万字。毕业的时候,班里凡是没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分摊班费。希望大家相互理解,如若家庭十分困难对此有异议的同学,拿着自己的申请书,三级证明,家庭情况调查表来找班长,全班实名制投票超过60%的话班费支此同学。将来大家都是卫生系统的同事,希望不要因为这些钱闹的不愉快,独乐了不如众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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