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证券化减少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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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信贷证券化减少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了吗?
关于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分析

  【摘要】 起源于美国的资产证券化是近三四十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和发展最快的金融创新之一。在我国,经过长时间的理论探讨和立法准备,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也已正式启动。商业银行作为金融系统的重要一环,在这一浪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重点分析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意义和风险,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分析其实际运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资产证券化的含义

  资产证券化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资产证券化是将资产或资产组合转化成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过程与技术。从狭义上说,资产证券化是指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成一个资产池,并通过一定的结构重组与信用增级,发行以该资产或资产组合为支撑的证券的融资行为[1]。

  二、国内外发展现状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商业银行融资方式的一种,自上世纪七十年代首次在美国出现后发展迅猛。

  目前,在发达国家的债券融资中,资产证券化债券融资规模已经超过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国外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技术也已经发展的较为完善。但这其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证券化产品的实际效应和创造者的最初动机发生偏离。这些问题导致了次贷危机等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给世界经济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从2005年3月正式启动,截止至2008年底,共计11家境内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先后成功发行了667.83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涉及的基础资产种类涵盖普通中长期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和不良贷款等五大类。随着金融危机爆发以及国内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监管机构出于审慎原则延缓了其市场发行速度,并于2008年年底暂停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进入2009年来,资产证券化进程停滞。然而在资金需求旺盛,信贷规模持续扩大的背景下,资产证券化作为增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降低风险,缓解资本占用压力的有效手段,重启的呼声日益高涨。2012年,停滞三年的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重启。

  三、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效益分析

  (一)微观效益(对商业银行):

  1. 优化资产负债管理

  第一,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属于直接融资方式的一种。当商业银行出现暂时性资金短缺时,可以通过传统的融资渠道——向中央银行贴现或者在银行间的同业市场拆借来获取资金,但是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的成本往往比较高,而且融资缺乏主动性。相比之下,银行通过主动将自身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证券化,并辅以破产隔离机制与信用增级手段,能够大大降低融资成本。而且,在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往往同时扮演发起人与中介服务商的角色,服务费收入也可以弥补一部分证券发行费用。同时,由于将资产证券化多数采用表外融资的方式,银行还可以释放相应资本,从而达到改善资产负债表结构的目的。

  第二,改善期限结构。传统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借短贷长”的现象,资产与负债期限结构匹配失当,隐藏着流动性风险。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将长期资产提前变现,化解长期资产与短期负债结构不匹配的问题。

  2. 优化资本管理

  第一,增加流动性。资产证券化在不增加甚至减少负债的前提下,把银行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转换成可流通证券,增加了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提高了资本利用效率。

  第二,降低非系统性风险。通过资产证券化,银行可以有效地分散资产组合,降低贷款的信用风险,从而改善资本充足率。

  (二)宏观效益(对宏观经济):

  1. 丰富产品种类,完善金融市场。资产证券化的推广可以促进债券市场的多元化,特别是在储蓄率高的国家,证券化产品将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带来更多投资机会,改善市场竞争,并提高投资效率。

  2. 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国家重点支持行业。通过调节不同基础资产的资产权重,可以鼓励金融机构选择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节能减排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汽车贷款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从而将资金引导至这些领域,保障投资力度,促进这些行业的发展。

  四、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分析

  (一)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指由于某种全局性的共同因素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可能变动,这种因素以同样的方式对包括资产证券在内的所有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资产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

  1. 利率风险

  证券化产品的价格与利率呈反向变动关系。当市场利率升高时,一方面存款利率的升高将会吸引投资资金流向储蓄机构;另一方面证券化产品价格将会降低,收益将少,最终使得证券化产品的吸引力下降,流动性降低。

  2. 通胀风险

  资产证券作为固定收益的证券,其收益率的变化与通货膨胀率的变化呈反比。如果通货膨胀率超过了证券票面收益率,投资者将遭受亏损。

  3. 政策与法律风险

  一国的政策与法律是不断变化的。在债券的发行期限内,原有的政策和法律条款如果发生变化,对商业银行来说损失将难以估计。特别在新兴市场国家,金融体系与法律体系的建设处于探索阶段,政策与法律的变化会更加频繁。

  (二)非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指对资产证券市场局部发生影响的风险。可能是因为是特定行业,或个别发行人的某一特定因素引起,只对个别或少数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与资产证券市场有关的非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违约风险,是指债务人无法按时支付利息和本金的风险。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渠道分为真实销售与担保融资。如果商业银行采取的是表内融资方式,即担保融资,那么债务人是否按时还本付息就关系到资产证券化参与各方的利益,也包括商业银行。

  2. 经营风险

  在资产证券化初期,为了吸引投资者及增加证券流动性,商业银行通常会将一些优良资产证券化。这种做法在初期有利于推广资产证券化,增加市场接受性与流通性,但是也会使商业银行在其优质资产流失的同时使不良资产状况得不到应有的改善,由此增大经营风险。五、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信用评级机制不完善。我国信用制度建设起步较晚,金融中介机构以及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程度较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普遍规模较小,经验尚浅,运作不规范,缺乏权威性,很难满足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要求。

  (二)运作过程不规范。首先,商业银行作为证券发行部门,应该提高其资产的公开性与透明度,保证投资者能够真实准确地掌握其经营状况,更好地判断可能的收益与风险,从而建立一个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其次,关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债权追偿方面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从而确保证券持有者享有充分的债权收益索取权,保障其确定性收益。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体系不健全。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涉及证券、担保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多个部门,且运作过程较为复杂,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来规范相关利益者之间纷繁复杂的关系,以规避操作风险,防范危机的产生。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此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的复杂性也为金融监管增加了难度,必须建立起一个多部门配合的监管、协调机制才能更好地规范这一特殊市场,保证其健康发展。

  (四)外部环境尚需培养。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除了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还需要金融、担保、会计、税收、评估等多个行业的共同发展与密切配合。因此为了实现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需要构建起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的资产证券化外部环境,从而避免其沦落为一种新型的“圈钱”工具,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影响金融市场效率。

  【结语】国际经验表明,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无论对于宏观经济还是微观经济都具有重大影响:在宏观方面,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带来金融效率的提高;在微观方面,能够帮助商业银行改善资金结构,也能够促进投资者投资的多样化。虽然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但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融资方式和经营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国际金融市场证券化趋势和本国金融市场发展需要的情况下,适当借鉴和运用信贷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工具,改变商业银行资金流动性差的缺陷,进而推动整个金融市场的发展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后金融危机时代,理性看待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对于我国金融业的良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何小峰. 资产证券化: 中国的模式[M]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篇二 信贷证券化减少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了吗?
P2P网贷监管细则发布 97%网贷平台面临调整或出局

  (图为某展会上金融服务馆。王旺旺 摄)

  日前,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这意味着,备受期待的P2P贷款行业监管细则正式落地,小额分散的发展路径已成定局。

  厦门多家网贷企业表示,网贷行业将迎来阵痛和洗牌,但总体来说,新政会淘汰一批不合规的平台,让良性平台得到更好发展。

  多数网贷平台不符借贷限额

  “OMG!我触碰了红线。”厦门人陈先生不久前一早醒来就看到微信朋友圈热传着关于《办法》发布的消息。此前,他曾向一家网贷平台借了30万元。

  按照新政要求,他已经触碰了红线。《办法》明确规定,对于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为避免《办法》出台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银监会表示,网贷平台有12个月的过渡整改期。也就是说,在12个月内,陈先生必须还上超过红线的10万元。

  “新政除了对网贷行业加强规范管理外,在业务经营上最大的信号便是:做小别做大,分散别集中。”厦门一位网贷行业人士说。

  “目前厦门多数网贷平台标的平均借款额度还是比较高的,可以说符合新政的可能只能两三家。”利好贷相关负责人陈杭说。厦门另一家网贷平台负责人也表示,借款额度设置监管红线,许多平台势必要调整业务方向和结构,行业将进入更加精细化竞争的阶段。

  借款额度分散带来的改变

  借款额度被限,借款标的不得不面临分散,这种看似简单的借款路径转换,给行业带来的改变不可小觑。

  “在以前,只要能跟大象做生意,就不会选择蚂蚁,这样网贷平台运营成本更低。”厦门一位业内人士说,以前不少企业朋友前来借款,客户又介绍客户,网贷企业基本上不需要精细化地耕耘,如今借款额度被限,整个网贷行业业务经营格局将面临重新洗牌。

  陈杭认为,新政之下,此前不太被重视的消费金融业务将被各大网贷平台所看重。私房钱CEO许四孟也表示,网贷作为P2P贷款业务,新政将其定位为小额普惠,服务客群将进一步下沉,势必有更多的P2P经营策略从抵质押转向信用免担保。

  不过麻烦归麻烦,好处还是有的。比如,从利息来看,信用免担保小额贷款收益更高。厦门一位理财师就此算了一笔账:当前厦门各家银行消费信用贷款年利率一般在6%~7%,而通过网贷平台借款,虽然日息只有0.04%左右,但如果换算成一年的话,年利率超过14%,是普通银行贷款的两倍左右。“对于应急购物或短期周转者来说,这还是很方便的,但如果借款期限较长,成本并不小。”当然,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网贷平台竞争加剧,相关利息也可能随之走低。

  从风险管理来看,借贷之家CEO杨献烽认为,由于小额借款的风险控制技术相对成熟,分散贷款则能够进一步降低行业风险。

  97%平台面临调整或出局

  相比业务上的调整,《办法》对网贷平台资金存管的要求,在短期内掀起不小的波澜可能更大。

  《办法》要求,网贷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同时,银监会还透露,下一步将尽快发布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网贷机构备案以及网贷机构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完善网贷行业监管制度体系。

  看似简单的资金存管要求,不少网贷平台对此心存忧虑。统计显示,截至今年8月,国内完成银行资金存管、符合监管要求的平台不足3%,97%的平台面临调整或出局。

  陈杭则表示,在资金存管方面,企业还比较迷茫,预计未来会出台资金存款的专项细则,划清银行、网贷机构相应的责任范畴。

  不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第三方存管,一是给网贷行业设立了门槛,二是对资金监管加强了力度,有利于降低整个网贷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总体来说,新政会淘汰一批不合规的平台,让良性平台得到更好的发展。”杨献烽说。

  部分解读:

  P2P平台一个都跑不了

  与最初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做了几个关键性的调整。这些意料之外的限制和预期内的调整,是直接决定行业大面积退出和死亡的关键因素。

  第一,在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下,规定了借款余额上限。“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仅此一条,就能打击行业内90%以上的平台。

  以排名前十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例。陆金所抵押贷款项目中包括每套房最高可贷500万元,针对自然人而言,这已超过上限;专注车贷的微贷网官网显示最高借款额度达50万元;宜人贷普通借贷模式中凭借工资流水最高可借50万元,等等。

  这些基于房屋、汽车抵押形成的网络借贷很容易就超越额度上限,更何况一些基于产业链和大公司借贷的平台。红岭创投平台上动辄1000万元的借款规模,更是铁定无法符合监管要求。

  第二,在监管主体上实行“双负责”制,即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的金融监管部门共同进行网贷行业监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行为监管。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

  “双负责”制的言外之意是,P2P虽然按监管职责划分归属银监会管理,但是地方政府在机构备案、机构监管上也同样负有责任。这在无形之中增大了平台的运营成本,那些规模小、资质差的平台基本没有转型的必要,可以直接选择关停和出售了。

  只是在退出过程中,是否能保护好已有投资者的权利,实现平稳过渡?资金实力差的平台,或许会有心无力。

  第三,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基础上,更加强调禁止混业经营的思路。禁止“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关于这一条,主要看点是债权转让被限制,将多种债权混搭打包后出售的方式被明令禁止,以信托和基金份额打散等方式转让债权也被叫停。那些开始转型理财平台或智能投顾的P2P,似乎并没有抢到一个好的商机。

  除了以上几个关键的调整之外,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网贷机构备案以及网贷机构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也将陆续发布。

  在一系列严律之下,当前市场上的P2P平台,几乎一个都跑不了,全部都是整改的命运。

篇三 信贷证券化减少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了吗?
信贷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证券投资分析学习报告

姓名: 1334001206496 学号:

摘要: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银行业务创新的重要课题,由于它具有改善银行资产负债比率、提高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分散和转移信贷风险等多方面的优势,因此,近年来在许多国家获得迅猛发展。2007年是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元年,面对外资银行的挑战和全球性的风险,如何控制风险、增加收益已成为国内银行的当务之急,而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已经被国外资本市场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相信资产证券化在我国也将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关键词:信贷资产证券化;资产池;SPV;银行风险管理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背景

银行风险控制是一个古老而年轻的话题,随着时代的变迁,利用金融创新来进行风险控制已经是一个全球性的共识。信贷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上最为重大的金融创新之一。由于它具有改善银行资产负债比率、提高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分散和转移信贷风险等多方面的优势,因此近年来在许多国家获得迅猛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虽然才刚刚起步,但其作用已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2005年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正式获准进行信贷资产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工作。2005年12月15日,建行、国开行同日发行了首只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和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其中,建行发行总额约30亿元,国开行发行总额为41亿余元。因此,加强对贷款证券化相关问题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含义

信贷资产证券化(LBS:Loan-backed Securitization),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其未来现金流可预测的银行信贷资产进行重组建立资产池(Asset Spool),以资产池内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基础,通过风险隔离、资产重组和信用增级,在资本市场上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性融资行为。其核心在于对贷款中风险与收益要素的分离与重组,使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为有效,从而使参与各方均受益。对于单个贷款,其现金流是不确定的,但对于一组贷款而言,尽管整个组合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组合中每一贷款现金流的特性,但由于大数定律的作用,整个组合的现金流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三、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特征

【信贷证券化减少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了吗?】

美国是资产证券化的起源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当时受国际石油危机、拉美债务危机、《巴塞尔协议》关于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即资本充足率)规定等因数的影响,银行信贷资金存量普遍下降,国际资本供求严重失衡。不少拥有风险权数较大的信贷资产的银行将贷款出售给资产负债表上显示的信贷资产风险权数较小的银行,以减少贷款风险、规避法律管制。与此同时,一些商业银行开始涉足证券投资业务,希望通过将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来盘活资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贷款证券化日渐兴旺起来。美国是世界上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最早的国家,在美国,贷款证券化发展十分迅速,从20世纪70年代末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开始到现在不仅证券化资产的范围大大扩展(包括汽车贷款信用卡贷款、机器设备贷款、消费贷款等),而且证券化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到2005年底,美国的资产证券化规模已达到7.1万亿美元,为该国同期国债市场规模的2倍。亚洲证券化市场也呈现快速发展势头,1998年,亚洲资产证券化市场仅80亿美元规模,2004年迅速上升到680亿美元,短短六年时间扩张了7.5倍,其中,香港是整个亚洲证券化市场的中心。

四、资产证券化的操作过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在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不同的新型融资方法,与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的特点:

1.信贷资产证券化属于表外融资

从发起人的角度看,信贷资产证券化融资不属于负债融资也不属于股权融资,其实质上是一种表外融资方式。这是因为,利用资产证券化技术进行的融资不会增加发行人的负债,也不显示在“资产负债表”中。

2.信贷资产证券化属于收入导向型融资

传统融资方式是凭借资金需求者本身的资信能力来融资。外部的资金投入者在决定是否对资金需求者投资或者提供贷款时,主要依据的是资金需求者作为一个整体的资产负债、利润及现金流量情况。在对资金需求者发放资产抵押贷款时,投资者可能会更多地关注抵押资产的情况,并且关注的也只是资产本身的控制和处置问题,资产抵押本质上是对资金需求者资信能力的一种补充。

3.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风险和融资成本较低

虽然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融资方式需支付诸如担保费、评级费、托管费、服务费、承销费等众多费用,但其总的融资成本低于其他融资方式。这是因为:第一,资产以真实出售方式进行交易,实现了破产隔离,一旦发起人发生破产清算,资产也不列入清算范围,所发行资产证券的安全性得到保证,降低了风险补偿收益的期望值;第二,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信用增级手段,改善了证券的发行条件,使发行的证券有较高的信用等级,不必用折价销售或提高利率等手段来吸引投资者;第三,证券化支出费用的项目虽多,但各费用与交易总额的比率却很低。资料表明,资产证券化交易的中介体系中收取的总费用比其他融资方式的费用率至少低50个基本点。

4.信贷资产证券化适用范围广泛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发起人目前已有的资产进行证券化融资,还款来源是该资产所带来的未来收益,但所获资金可作其他用途,即可用于其他项目贷款或投资,而不受被证券化的资产项目限制,此外凡是有可预见的未来现金流收入的金融资产经过适当的结构性重组,均可进行证券化,这更为证券化广泛的推广和运用创造了条件。

五、我国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对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信贷资产证券化(LBS:Loan-backed Securitization)是指银行通过一定程序将贷款转化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并据以融通资金的市场创新业务。其程序一般是首先由银行将所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贷款予以组合,形成若干资产池(Asset Spool)并出售给特设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然后由特设机构向投资者发行以该贷款组合为担保的证券,这种证券通常称为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简称ABS),发行证券所收回的资金则可作为银行新的资金来源再用于发放贷款。证券化的运作流程一般包括构造证券化资产、创设特设机构并真实出售(True Sale)资产、设计交易结构并进行信用增级(Credit Enhancement)、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实施资产管理等基本步骤。其交易结构严密,而且法律关系复杂。

六、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资产证券化使贷款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证券,有利于盘活金融资产,化解初始贷款人的流动性风险,改善资产质量,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和业

务创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使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大大增强

商业银行的负债以中短期存款为主;而资产,尤其是贷款资产则出现长期化倾向。对此,我国商业银行也不例外,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同时,普通贷款项目也出现长期化的趋势。这使得商业银行本金回流期限被长期合约所框定。这就使得资产与负债期限结构的不匹配。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出现,则为解决上述矛盾提供了一个较为圆满的办法。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战略规划,积极开展各种贷款业务;同时,针对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管理需要,将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转化为证券,并销售出去,从而有效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因此,资产证券化过程实际上也是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散过程。

2.资产证券化可以扩大商业银行的收益来源,增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间业务已成为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品种和收入来源,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达到40%~50%,有的甚至超过70%。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目前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大约只有6%~17%,也就是说,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仍严重依赖利差收入。

资产证券化的推出,给商业银行扩大收益来源提供了机会。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原贷款银行在出售基础资产的同时还可以获得手续费、管理费等收人,另外,还可以通过为其他银行的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及发行服务等而获得收入。通过该项业务,银行的赢利能力大大提升,由此对抵抗风险的能力也能迅速提高。

3.资产证券化可以促使商业银行加强管理约束,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商业银行为促使其资产(主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必须全面增强信贷业务管理约束,建立健全较好的产品定价和信贷管理基本机制,将信贷资产标准化、规范化,锁定风险、简化信息含量,增强证券化资产信息的透明度,以降低SPV为基础资产信用增级所花费的成本,同时增强投资者对证券真实价值的认可程度,进而降低商业银行融资代价、提高基础资产的销售价格。 因此,可以说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促使其主动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的过程。

4.资产证券化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有效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改善资本充足率

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有效地管理资产负债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方式。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如某一揽子贷款或部分应收款,组合成资产池,转入流动性较好的资本市场,同时,转出的资产也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移出。于是,商业银行可以加速将金融资产转化为现金,资产负债结构随之得到改善,资产负债的期限也趋合理。 同时,贷款的风险权重常常高于债券的风险权重,因此,善于管理的银行可以通过对其贷款进行证券化而非持有到期,来改善其资本充足率的大小。这对我国资本充足率普遍较低的商业银行而言,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5.有利于增加消费热点、分散银行信贷风险

目前,我国实行扩大内需的信贷政策来刺激经济增长,具体措施有发展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消费贷款、耐用品消费信贷等多种消费信贷办法。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各种贷款科目进行组合和分散,有利于银行风险控制。

证券化还可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新途径。中小企业由于信誉和资金的约束,往往难以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同样,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也很少将之作为主要的贷款对象。通过进行资产证券化,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使之间接地进入证券市场,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然后将这些分散的小额的贷款组合打包,并据之发行证券,从而发挥了纽带作用,提供了让若干企业共同融资的途径。

篇四 信贷证券化减少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了吗?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分析

【信贷证券化减少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了吗?】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分析

11春会计(专)张舒瑜

【摘要】本文先将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简单分类,从优良资产和不良资产入手,结合资产证券化的原理,条件,着重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原理,基本原理和资产证券化的条件。其次,通过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的现状,阐述了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行性

Our Country Commercial Bank Credit Asset Securitization

Feasibility Analysis

Abstract:This paper first of China commercial bank credit assets classification, from the good assets and bad assets to start, combined with the principle of asset securitization, conditions, emphatically introduces the core principle of asset securitization, basic principle and the conditions of asset securitization. Secondly, through to the present our country commercial bank credit asset securitization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elaborated the development of credit asset securitization of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Finally unifies our country bank 's actual situation,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 words: The credit assets of commercial banks Securitisation Feasibility

目 录

摘 要„„„„„„„„„„„„„„„„„„„„„„„„„„„„„„„„„ⅰ Abstract„„„„„„„„„„„„„„„„„„„„„„„„„„„„„„„„„iii 引 言„„„„„„„„„„„„„„„„„„„„„„„„„„„„„„„„„ 1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简单分类„„„„„„„„„„„„„„„„„„„„„2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产项目分析„„„„„„„„„„„„„„„„„„„„„„„2

(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3

(三)优良资产和不良资产的界定„„„„„„„„„„„„„„„„„„„„„„„3

二、资产证券化的原理和条件„„„„„„„„„„„„„„„„„„„„„„„„„3

(一)资产证券化的原理„„„„„„„„„„„„„„„„„„„„„„„„„„„3

(二)资产证券化的条件„„„„„„„„„„„„„„„„„„„„„„„„„„„5

三、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几个成功的案例„„„„„„„„„„„„„„„„„„„„6

(一)“中国联通CDMA 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 „„„„„„„„„„„„„„„„„6

(二)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6

四、我国商业银行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7

(一)我国商业银行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7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8

五、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一些建议„„„„„„„„„„„„„„„10 参考文献„„„„„„„„„„„„„„„„„„„„„„„„„„„„„„„„„12 致 谢„„„„„„„„„„„„„„„„„„„„„„„„„„„„„„„„„13

引言

(一)选题背景

金融体制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随之而来的内外资商业银行同业竞争时代的来临,使得探索并寻求切实解决以流动性为主的商业银行“三性”不足的有效手段、借鉴和引进崭新的经营理念和资产经营方式成为我国金融理论界的紧迫任务,同时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盘活不良信贷资产、创新资产经营方式乃至配合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等客观经济、金融需求也要求商业银行对其资产经营在方式、内容和目标等方面进行大胆的创新。

金融资本提高效率的内在需求催生了信贷资产的证券化业务。我们知道,商业银行在自己的业务中常常会出现几年、十几年甚至二十年以上期限的贷款业务,如住房抵押贷款和大型工程项目贷款等等。这些贷款业务一旦发生,银行的本金回流期限就已经被长期合约限定。而在实际业务活动中,许多银行都以资产的流动性即可变现性为生命线,银行资产的变现过程也是其资产质量的市场检验过程。通常情况下,资产变现性强就意味着其资产质量好、风险度低,如果资产变现能力差,则说明其资产质量差并蕴含较大风险。从这一点说,银行作为原始权益人,一旦将其信贷资产打包出售给证券投资者,这本身既是长期资产的变现过程、集中风险的分散化过程,也是其资产业务活动的现金流预期接受市场检验、监督的过程。这一业务过程不仅对作为信贷资产出售者的银行产生约束和激励作用,同时也能为那些现金的持有者提供获利和投资的机会,并有利地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刺激各类中介机构的诞生,从而增加金融市场活跃程度。

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上展开讨论的。

(二)选题的意义

在我国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对改善银行经营管理和发展资本市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经济的平稳运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

由于我国银行的粗放式管理与特定的历史原因,我国过去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这对金融业构成了较大的隐患,处理不当将有可能转化为金融危机。在现有的手段下,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较为有限,而资产证券化则具有灵活多样、处理规模大、适应环境能力强等优点,如果将其引入到不良资产处置中,则能有效地加快处置的速度,迅速降低不良资产的规模,使得商业银行在不改变负债的情况下,有效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从而达到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目

的。

2、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增加投资者的选择

当前我国金融改革正处在由间接融资为主向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并重、单一银行体系向多元市场体系过渡的过程中。我国通过积极实行资产证券化,首先能够分流我国巨大的居民储蓄资金,壮大我国现有资本市场的规模;其次,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为资本市场提供新的证券投资品种,为投资者提供新的储蓄替代型投资工具,促进多层次立体化的资本市场的形成;再次,资产证券化可以搭建起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沟通的桥梁,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3、健全市场定价机制,合理分散信用风险

当前社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主要依靠银行来判断风险、配置资金并承担风险,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金融的整体稳定。实施资产证券化,可以充分发挥投资者共同判断风险,确定资金价格的作用,将原来集中于银行的信贷风险适当分散到证券市场,减低风险集中,有利于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4、适应金融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全球发展

国内金融业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考虑到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外债券市场上所占份额较高,预计资产证券化业务将是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重要形式。国内银行业应尽早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与探索,既有利于迎接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也有利于及时规范相关业务,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三)文献综述

资产证券化基本理论。首先指出了资产证券化的内涵,然后阐述了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接着对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机理进行了描述,最后就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若干重大技术处理分别进行了论述。

从全球情况看,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有代表性的模式大致有三种:一是美国模式,也称表外业务模式,二是欧洲模式,亦称表内业务模式,三是澳大利亚模式也称准表外模式。这三种模式的主要区别是已证券化资产是否脱离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证券化活动是直接操作还是通过一定的载体或中介进行。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简单分类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产项目分析

现代商业银行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资产,贷款,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其中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传统的核心业务,贷款资产也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项目。在我国,商业

篇五 信贷证券化减少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了吗?
信贷资产证券化

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论文

浅析我国为什么要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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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为什么要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二、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积极影响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方面,不仅优质资产可以进行证券化,不良资产也可以通过证券化的手段转移风险。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还可以创造出更多的新模式。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会获得更多的市场认可。

1、解决了信贷资金长期被占用问题。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例,商业银行将贷款发放给借款人,借款人在未来的年度偿还本金利息,信贷资金就被长期占用,商业银行就可能缺少再向其他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资金,于是通过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商业银行将借款人的抵押贷款转让给受托机构来获得资金,同时受托机构可以以这笔贷款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来发行债券等金融工具,这样就解决了了商业银行缺乏可贷资金的问题。

2、金融机构获取超额利润。伴随着每一次的资产证券化过程,商业银行都要从中获得一部分中间业务收入。继续上述例子来讲,该商业银行发放的信贷资金价格为7.8%,而转让价格为7%,即每一次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都可以获得75亿元*0.8%*n年的现金流入。如果该组信贷资产为75亿元10年期抵押资产,那么商业银行就可以在未来10年内每年无风险成本占用的获得0.6亿元的利润。如果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10次,那么每年将获得6亿元的利润,且不占用风险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显现。

3、分散信用风险。伴随着信贷资产转让出去,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就发生了转移。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由证券购买人,即证券投资人承担。

三、美国次贷危机原因分析

从理论上讲,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可以无限的循环下去,这也就是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根源。2008年前后,正当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正在大踏步发展的时候,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了,并且进一步引发了全球性金融危机。这次美国次贷危机与滥用资产证券化不无关系,即美国金融业发行了大量以多的不良贷款为支持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经过杠杆效应将信用风险扩大,房地产价格下跌,债务违约导致

支持资产不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进而破坏了资产证券化的链条,产生连锁反应导致的。

(一)市场内部机制缺陷是根本原因

日益扩大的低端抵押贷款规模是危机形成的根本原因。在巨大的利润的诱惑下,许多金融机构大量发放次级抵押贷款,次级抵押贷款规模迅速扩大,将市场推向假繁荣。在发放次级抵押贷款后,这些金融机构(主要是次级抵押贷款公司)通过贷款证券化的方式,形成一系列以次级抵押贷款为基础的证券化产品,将贷款风险通过证券市场转嫁给投资者。随着风险的转移,这些金融机构回收贷款占用的资金,继续扩大放债规模。

(二)借款人的经济状况不良和市场流动性不足是危机爆发的基础原因

次级贷款市场存在先天缺陷,次贷借款者主要对象是收入低,没有良好信用记录,甚至有过破产信用记录的借款者,借款给这类人而产生的次级贷款市场本身就存在先天缺陷。在经济繁荣时期,借款者可以通过房产的升值作为抵押;然而,当经济环境恶化时,这类借款人由于经济条件恶化而无法按期支付欠款,违约率较高,造成次贷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也较大。

(三)次级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失职是重要原因

信用评级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投资风险,增加市场透明度。然而,在市场繁荣时期,评级机构在利益的吸引下通过提高信用评级的方式来讨好客户,做出虚假的评级,也就丧失了了其规避风险的初衷。

(四)政府宏观调控不力是次贷危机爆发的历史原因

为了刺激经济增长,美联储实行低利率货币政策。美联储连续13次降息,低利率政策的实施使贷款成本下降,诱使很多人靠刺激贷款买房,埋下了危机的隐患,随着美国经济的复苏,美联储为了防止经济过热,抑制通货膨胀,又先后17次加息,利率的上升使还款者压力越来越大。直接导致了房地产泡沫的破灭,为次贷危机的全面爆发埋下了伏笔。

三、 如何合理的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

作为具有发达金融实践的美国尚且爆发了金融危机,所以作为新兴经济体的中国,更要谨慎发展证券化业务,不能无限制的将信贷资产证券化,因此,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断了两年,2011年5月才得以重启。

央行、证监会和财政部并作出了防范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的相关规定,“对与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机构自留一定比例的刺激当资产支持证券,其比例不得低于5%”“单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发行规模的40%”、,这两个规定就从防范资产证券化业务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角度出发,做了合理的约

束,也使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进入了边发展,边规范的道路,为进一步扩大资产证券化的应用做了关键的风险把控。

(一)、规范监管制度

通过监管制度的完善,使得资产证券化在制度范围内合理的运行,提高监管的效率。

(二)、完善金融创新的相关法律

银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迫使各银行不断进行创新,开发新的产品和业务。这也就是说,创新性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创新性业务(如衍生证券等)的复杂性要求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只有深入了解了其特性,才能制定出相应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投资策略。

(三)、保持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防止利益冲突

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信用评级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金融监管立法的过程中,要通过法律制度的设计,使信用评级机构保持中立的地位,减少与相关金融机构的利益冲突,保证评级标准和评级过程的适当透明化。同时,监管部门要对评级机构与相关金融机构的利益关系、评级的决策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

篇六 信贷证券化减少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了吗?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及前景分析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及前景分析

北京天勤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李芳

【提要】2007 年4 月,美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爆发了次级债危机并迅速波及全球金融市场,导致了如今的全球金融危机。此次危机曾经导致我国各界人士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怀疑和拒绝,但在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士肯定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这种金融创新,提倡谨慎使用。本文回顾了我国自2005年以来的两次证券化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资产证券化的优劣,指出资产证券化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必经之路。

【关键词】信贷资产证券化;流动性;资本充足率;风险

资产证券化产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由于华尔街的银行家们预估到二战后的“婴儿潮”们达到了购房年龄而必将产生对房产的大量需求,创设出此种模式,并随之在美国蓬勃发展,初期10年里在美国产生了积极的正效应,使900多万的美国人拥有了自己的住房,华尔街的银行也因此获得了巨额的利润。我国也于2005年开始试点。但随着经济背景的变化,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暴露出来,产生了今天的全球金融危机,很多人将罪责归咎于它,其实有失片面。

一、定义

信贷资产证券化也就是狭义概念上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按照被证券化资产种类的不同,它分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的证券化(MBS)和资产支持的证券化(ABS)两种。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世界金融领域的最重大创新之一。

概括地讲,一次完整的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载体 (SPV) ,或者由 SPV 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 SPV 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目前,根据监管方的不同,形成了以证监会为主导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企业资产证券化模式(简称证监会模式)和以央行、银监会为主导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简称银监会模式)。从2005年试点以来,央行、银监会在联合其他监管部门逐步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配套规范的同时,不断推进证券化业务的开展,目前已进人试点的第二阶段。截到2008年l月底,监管者共批准11单证券化业务,发行了35只ABS,总计413.4亿元,其中优先级24只,总计68.19亿元,主要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系统进行发行和交易。目前,银监会模式是国内证券化市场最活跃的部分。

二、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轨迹【信贷证券化减少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了吗?】

1、第一次试点

2005年3月21日,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获准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首批试点。当年底,两家银行分别以“优质公司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作为基础资产发行了总额为71.96亿元的资产支持证券(ABS)。次年4月,开行又以“优质公司贷款”为基础资产发行了57.3亿的证券化产品,至此累计共129.26

表1 第一次试点出台的相关法规

这些法规确立了以信贷资产为融资基础,由信托公司组建信托型SPV,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进行流通的证券化框架。

2006年4月,央行与银监会共同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情况总结》,肯定了一年以来试点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的许多问题,作为今后实践的经验教训。

对于第一次试点,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试点以来,银行间市场资产证券化交易系统运行平稳,已能够进行更大规模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交易。同时,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为未来的证券化业务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和操作平台。两家试点银行形成了符合国际惯例的交易结构,监管层也制定了包括试点管理办法、机构准入、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争取到了国家的试点税收优惠政策。

2、第二次试点

第一次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总结积累经验,改进和完善制度,2007年4月,国务院批准同意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要求在试点过程中始终加强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各相关部门也针对试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扩大合格机构投资者范围,加强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规范引导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行为等制度措施,确保扩大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此次试点发起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证券化的资产已由简单的信贷资产和住房抵押贷款扩大到不良贷款和其他资产。至08年底共发行412.87亿元,如果加上几家资产公司和上海通用公司的不良资产证券和个人汽车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总市值已逾600亿。如【信贷证券化减少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了吗?】

表2 第二次试点发行的证券化产品

表3 第二次试点期间发布的相关法规 07年9月,为解决产品流动性差问题,央行发布了《关于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允许资产支持证券做质押式回购交易,发挥其应有的质押融资功能。此外,银监会还要求试点银行证券化资产以好的和比较好的资产为主。

然而,到了2008年,随着金融危机的全面爆发,由于主要的原因是美国的次级债过度证券化,人们很容易将罪责归咎于资产证券化,因此直至今年6月,都还没有再发行证券化产品的消息传出,可见银行和企业界对此变得更加谨慎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因为目前央行并未因金融危机而收紧流动性,另外也是因为发行方无法确定是否还能在此时找到合适的投资者。

今年6月,工行的行长杨凯生曾表示:“虽然金融危机继续蔓延,但我国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和加快金融创新的决心不能动摇,特别是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不应停止。”至9月,央行也有人士表示,通过调研发现,金融机构和企业对资产证券化有巨大的需求,市场前景非常广阔。并建议在总结经验和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将证券化转变为常态业务。银监会也有高层人士透露资产证券化正在总结报告阶段,希望能更加稳妥地发展,否认了“资产证券化业务停滞”的说法,表示是要多听听各方面的意见,最后再定。

这表明了我国银行高层对此的态度,说明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还会继续在我国发展下去,只是监管者会对此要求更高,更加谨慎。

三、美国人的教训

我们先看看美国人是如何将资产证券化滥用的。

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Sub-Prime Mortgage)是放贷机构向信用额度较低或经济情况较差的家庭和个人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许多借贷者不需要任何抵押和收入证明就能进行贷款。在美国,它的规模比美国国债市场规模还要大。

由于将次级抵押贷款证券化能有效地分散风险并降低风险累积的可能性,还能为投资者带来大量收益,因而吸引了以华尔街为首的大批投资者。他们受利益的驱逐,不顾房地产市场降温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和恶劣的影响,大力推动次级债的发展。同时,美联储的长期低利率政策在前,连续17次加息在后,使那些

通过浮动利率贷款购房的客户无法偿还不断增加的贷款利息,从而违约率不断上升。另外,美联储在2003年底已注意到了信贷标准被降低,评级机构当时也对此表示担忧的情况下,联储领导层仍似乎鼓励使用可调整利率的住房抵押贷款。也正是这类贷款如今坏账累累,形成了此轮金融动荡的根源。从投资者角度来说,次贷产品作为衍生品,链条过长,基本面容易被忽略,投资风险因此被放大。在房屋市场火爆时,这种被层层衍生成不同投资者所能接受的投资品种为银行带来了高额利息收入,使得金融机构对房贷衍生品趋之若鹜。但房地产市场一旦进入下滑周期,则违约涌现,危机爆发。许多投资者当初被巨大的利益所蒙蔽,如今悔之晚矣。

因此我们知道,是由于对利益的驱逐,使那些平日里精于计算风险和收益的投资银行家们敢于冒着巨大的风险而大力发放次级贷款,使他们忽略了利率可能提高,资金链条可能断裂,那时将发生灾难。最初市场和经济的繁荣使几乎所有投资者天真的以为繁荣会一直持续,而一旦经济状况改变,所有人都措手不及。不景气的经济加上人们的悲观预期,两重因素形成的马太效应造成恶性循环,使得危机加剧。美国人曾经的错误是我们的明鉴,它告诫我们在利用证券化这个工具的时候万不可一味追求利益,忽略其风险,这只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灾难。【信贷证券化减少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了吗?】

四、我国的现实状况

从我国银行自身的情况来看,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于实施资产证券化,普遍都持有支持观点,只是政府一直强调要更加谨慎。在实践中,各银行对于证券化的需求甚至还可以说是相当迫切的。原因如下:

①“短存长贷”的矛盾和流动性要求。贷款机构的资产多为中长期资产,期限普遍在10 年以上,而其负债却往往是短期负债,期限多在5-10 年以下,这就要求银行等贷款机构对自身资产和负债的久期尽可能匹配,否则将可能导致流动性不足,并且在利率波动幅度较大的经济周期内面临着较高的利率风险。

而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则提供了这样一个途径。银行等贷款机构可以将贷款资产从表中分离,并依照期限、风险及收益等要素转卖给金融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则以贷款资产未来可获得的利息及本金的现金流为基础将其打包整合成为抵押贷款证券,最终在二级市场上销售。资产证券化可以帮助银行等贷款机构从账面上降低其资产久期,将长期资产转化为现金,极大的提高了流动性。

②资本充足率的需要。自去年以来,我国货币政策一直较为宽松,银行贷款增长非常快,这直接导致了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明显下降。例如很多银行上市的时候资本充足率达到13%或14%,可现在已经明显达不到这个水平了。如果这样再过两三年,真正进入所谓后危机时代,资本充足率则很可能会不够,这时就将出现系统性的风险。而如果这么多上市银行同时向资本市场伸手,增资扩股配股,中国资本市场是无法承受的。如果不增资不配股,不增发,就只能是发行次级债了。

从证券化业务本身的功能上看,它从根本上改变了银行传统“资金出借者”的角色,使银行同时具有了“资产出售者”的职能。银行可以有效改善资本充足率,提高信贷资产的流动性,优化信贷资产结构,降低客户集中度,起到分散信贷资产风险,并扩大中间业务收入的作用,同时,借助证券化带来的外部约束,还能提高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水平和贷款质量。因而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资产证券化是一种防御、转移银行系统集中风险的极为重要的融资避险手段,还有助于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只处于初期阶段,和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一样,还存在许多的问题。例如,我国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还处于部门规章层次,法律位阶不高,操作性不强,和国外相比还欠缺很多具体的规范和规定;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流动性还非常不足,这会带来非常深远的影响;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也缺乏经验和认识,技术和方法都处于初级阶段,报告的水平不高,难以信服投资者;信息披露还十分不足,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本质要求我们必须解决其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信息的收集与披露,与其配套的信息环境的建设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国的投资者群体还需要经过相当时间的培育,才能对资产证券化产品加深理解和认识,更好的利用这个金融工具,创造收益,规避风险。

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每一个问题都存在非常深层次的原因,并可能造成非常难以解决的困难。而且这些问题之间可能还会互相影响和制约,从而使困难变得更加复杂。困难的存在是告诉我们需要更加用心的关注资产证券化问题,笔者也将对此问题继续关注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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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洪艳蓉.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的制度设计与保障[J].证券市场导报.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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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胡新华.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方兴未艾——2007年的回顾与发展展望[J].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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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证券化减少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了吗?】

[5] 黄春逢,古晓慧.从美国次级债危机看信贷资产证券化[J].华商.2006,(9)

篇七 信贷证券化减少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了吗?
浅析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原理

浅析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原理

-----北京分行 袁越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 次贷危机 流程

概述:本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阐述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原理,分析了美国次贷危机的产生根源,结合案例讲述了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流程,并对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明确的主观态度。

资产证券化是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是最近二十几年世界上发展最快的一种结构性融资方式。其起源美国,最初,资产证券化是从信贷资产证券化开始发展起来的,直到20世纪90年代,加拿大、墨西哥、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的国家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应用。我国我资产证券化研究业务开始于1999年,中国建设银行开始研究以住房抵押贷款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2000年,国家开发银行也提出了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建议,但由于当时我国的金融体制尚不完善,监管机构对此类业务的风险点并不能切实把握,建行和国开行的申请都未能获批。时至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同意在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业务,由此开辟了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先河。

一、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目的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以信贷业务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由特殊目的机

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发行的一种可交易证券。

1、解决了存贷期限结构不对称问题。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例,信贷资金的长期占用和即期存款在结构上存在不对称,发放信贷资金的金融机构需要将当前的储户存款一次性发放给借款人,而借款人以未来多年的还款现金流来偿还金融机构。由此产生的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期限结构的不对称就可以由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来解决。简单说来,就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多个借款人的住房抵押贷款转让出去,信贷资产的买入方将全额资金划付给金融机构,从而使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了即期的存款,同时解决了存贷资金结构不对称的问题。

2、满足监管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为防止银行过度扩张,引发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目前规定商业银行最高的存贷比例为75%。如何降低银行业的存贷比,同事有尽可能多的获得利息收入,就是摆在各商业银行面前的切实问题。降低存贷比的方法无非是一方面压缩贷款,另一方面提高存款。存款和贷款都是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两个重要的科目,信贷资产证券化就可以完成这个任务----出表。即将作为贷款科目的信贷资产,转让出去获得存款,既减少了作为分子的贷款,又增大了作为分母的存款。这样就可以更容易的满足央行对商业银行存贷比的要求。

3、分散信用风险。伴随着信贷资产转让出去,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就发生了转移。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由证券购买人,即证券投资人承担。

5、提高财务杠杆。商业银行运用转让信贷资产获得的资金可以再循环发放贷款。举个例子来说吧,加入某商业银行有100亿的存款资金,最多可以发放75亿元贷款,该商业银行将这75亿元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即可获

得75亿元的投资资金,再利用融资来的这75亿元资金加上剩余的25亿存款资金,又可以发放75亿元贷款,而这个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从理论上讲是可以无限循环下去的。

6、金融机构获取超额利润。伴随着每一次的资产证券化过程,商业银行都要从中获得一部分中间业务收入。继续上述例子来讲,该商业银行发放的信贷资金价格为7.8%,而转让价格为7%,即每一次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都可以获得75亿元*0.8%*n年的现金流入。如果该组信贷资产为75亿元10年期抵押资产,那么商业银行就可以在未来10年内每年无风险成本占用的获得0.6亿元的利润。如果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10次,那么每年将获得6亿元的利润,且不占用风险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显现。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流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具有如上诸多好处,让我们细细研究一下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流程,进而更深入地了解其中的运作方式。如下图所示。

一般信贷资产证券化流程图

要想深刻领会图中的含义,我们从权利关系和资金流入手来研究。首先,由持有信贷资产的商业银行发起,将信贷资金以信托的形式转让给信托机构,信托机构与发起银行进行信托对价,协商转让价格;信托机构将信托资产交付资金保管机构(该机构一般为另一家商业银行),并签订资金保管合同,信托机构同时委托一家服务机构负责信贷资产的管理(该机构一般为发起商业银行),主要负责回收贷款本息;信托机构以该信贷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经过中央结算公司登记后,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由承销团承销并最终销售给投资人。

从现金流角度看,证券投资人用投资资金购买了承销团承销的信贷资产,并预期获得收益;现金由承销团交付信托机构,再由信托机构交付给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金融机构,完成金融机构的融资活动。借款人偿还的本息交付贷款服务机构,贷款服务机构划付到信贷资金保管机构,并经过中央结算公司以证券投资收益及本金的形式发放给证券持有人。

简单地说,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个与借款人无关,各方机构收益的信贷资产转让流程。还是拿之前举得例子来说,借款人与银行签订了价格为7.8%的10年期借款合同,贷款行与信托公司对价7%,各方参与机构累计获得1%的各种名义的服务费,而证券投资人可以获得6%的投资收益。(数据仅用作举例说明,不作为各参与机构收费标准)

三、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未来发展与警示。

根据资产证券化的额定义,一切可以产生未来现金流的资产均可以作为支持,进行资产证券化。从国际经验上看,大到高速公路的收费权、矿山采矿权,小到房屋出租的租金和信用卡,都可以进行作为支持进行资产证券化。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方面,不仅优质资产可以进行证券化,不良资产也可以通过证券化的手段转移风险。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还可以创造出更多的新模式。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会获得更多的市场认可和参与度。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从理论上讲,信贷资产可以无限的循环下去,这也就是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根源。2008年前后,正当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正在大踏步发展的时候,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了,并且进一步引发了全球性金融危机。这次美国次贷危机与滥用资产证券化不无关系,即美国金融业发行了大量以多的不良贷款为支持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经过杠杆效应将信用风险扩大,房地产价格下跌,债务违约导致支持资产不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进而破坏了资产证券化的链条,产生连锁反应导致的。作为具有发达金融实践的美国尚且爆发了金融危机,所以作为新兴经济体的中国,更要谨慎发展证券化业务,不能无限制的将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此,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足足中断了两年,2011年5月才得以重启。央行、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文规定,“对与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机构自留一定比例的刺激当资产支持证券,其比例不得低于5%”、“单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发行规模的40%”,这两个规定就从防范资产证券化业务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角度出发,做了合理的约束,也使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进入了边发展,边规范的道路,为进一步扩大资产证券化的应用做了关键的风险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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