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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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领导的正县级建制单位,内设五科室: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稽核科;市辖桐城、怀宁、枞阳、潜山、岳西、望江、宿松、太湖等八个分中心、管理部,现共有编制人数81人。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安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安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安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gjj.anq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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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安庆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17年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听取并审议《安庆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听取并审议《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报告》;听取并审议《2016年度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听取并审议《关于解决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建议案》;听取并审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建议》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领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7个科(室),5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15人,其中,在编73人,非在编4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184家,实缴单位3838家,净增单位 171 家;新开户职工1.32万人,实缴职工21.93万人,净增职工0.36万人;缴存额33.81亿元,同比下降8.17%。2017年末,缴存总额250.05亿元,同比增长15.64%;缴存余额97.19亿元,同比下降1.92%。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同上年。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35.71亿元,同比增长40.81%;占当年缴存额的105.62%,比上年增加36.74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152.86亿元,同比增长30.48%。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5 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5万笔22.7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85%、13.19%。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2.49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36万笔168.3亿元,贷款余额91.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1%、15.6%、0.25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4.27%,比上年增加2.0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同上年。

  (四)融资:2017年,融资1.12亿元,归还0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2.77亿元,融资余额2.77亿元。

  (五)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91亿元。其中,活期3.7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02 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5.12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4.27%,比上年增加2.0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32889.95万元,同比下降8.31%。其中,存款利息3949.0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8940.9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20024.45万元,同比下降2.3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6891.08万元,归集手续费1591.0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447.37万元,其他(公转商贷款贴息)94.9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12865.50万元,同比下降16.23%;增值收益率1.33%,比上年减少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719.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228.4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17.71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228.49万元。上缴财政上年度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89.87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3971.1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694.0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1933.19万元,同比下降3.16%。其中,人员经费1122.83万元,公用经费208.37万元,专项经费601.9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为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7719.3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3971.19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4.66%、1.67%和-8.1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56%,国有企业占12.4%,城镇集体企业占1.12%,外商投资企业占1.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6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7%,其他占8.4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8.5%,国有企业占22.44%,城镇集体企业占1.41%,外商投资企业占1.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1%,其他占12.18%;中、低收入占98.78%,高收入占1.2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54%,国有企业占17.47%,城镇集体企业占0.49%,外商投资企业占2.7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0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1%,其他占15%;中、低收入占92.66%,高收入占7.34%。

  (二)提取业务:2017年,4.3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5.7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55.9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1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2.27%,租赁住房占0.42%,其他占0.1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44.0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78%,枞阳移交销户提取占26.88%,其他占1.24%)。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78%,高收入占1.2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7.4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2.5%,比上年减少4.6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4326.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3.51%,90-144(含)平方米占77.11%,144平方米4以上占9.38%。购买新房占66.53%,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33.0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9%,其他占0.2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4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58%。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51%,30岁-40岁(含)占30.83%,40岁-50岁(含)占26.56%,50岁以上占11.1%;首次申请贷款占88.2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78%;中、低收入占98.66%,高收入占1.34%。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423笔13161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4982.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31794.35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7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523 笔49888.77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17.09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94.32万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523笔49888.77万元,累计贴息94.32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41.03%,比上年增加15.5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根据国家区划调整要求,2017年5月11日,原安庆市住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枞阳县管理部正式划归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导致我市提取增加96078.12万元,贷款回收增加57356.1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减少3169.33万元,减少编制10人。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2017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016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我市人社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1250元,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3239元,省垂直管理单位执行省直规定标准。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为5%—12%。

  2017年9月11日,安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宜政秘〔2017〕208号),全文共三条:(1)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办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办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50%。(2)停止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3)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意见执行前已签订商品房网上备案合同并已支付首付款开具发票的,申办公积金贷款仍按《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意见》(宜政秘〔2016〕228号)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设置16个服务窗口,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配备自助触摸查询机、叫号系统、扫描仪、身份证识别仪,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升级改造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8家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全部设立窗口,将银行业务系统延伸到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施一站式服务。推进窗口标准化管理,实现窗口“三集中、三到位”、公积金业务“最多跑一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双贯标”工作部署,完成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顺利通过信息系统“双贯标”部省联合验收。全面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应用系统,与工、建、农、中、交、徽商等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直联,账户余额实时查询,单位汇缴、个人提取、同行和跨行支付、资金调拨、划转委贷基金等实时直连结算,资金实时到账。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职工异地调动工作,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政务中心窗口先后荣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年文明号标兵”称号, 2人次获地市级先进个人称号,1人获地市级优秀党员称号。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无此类情况。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无此类情况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无其他需披露的情况。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6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caijingleikaoshi/900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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