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邻里关系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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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邻里关系的协议书篇一
《合伙建房协议》

合伙建房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资方式

1、甲、乙双方在瑞金市甲方拥有的土地以合伙方式建房,土地证编号分别为 该地从南到北共长 米,

从西至东共长 米,合计面积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甲方提供此块土地,乙方出资方式合伙建房。

二、责任分工

1、设计施工,雇请施工队伍,确定工价,工具,建材采购由乙方负责。

2、在建房过程中,甲方需协调四周邻里关系,确保乙方顺利施工建房直至房屋封顶。

3、甲方应提供合未法有效的证件给乙方,配合乙方办理乙方所属房屋产权证,甲方所属房屋产权证由甲方自己办理,办证费用与乙方无关。

三、房屋施工

此次合作建房,建设层数为七层,二至七层为套房,一层为柴火间设计,设计方案由乙方负责。

四、房屋分配方式

1、协议签字生效后,由乙方雇请工人拆旧房,拆房所得款项目归乙方所有。

2、房屋由乙方建房完工后,甲方拥有所建房屋面积的40%,乙方拥有所建房屋面积60%(面积指一层柴火间及二至七层套房总面

积)甲方超出40%后面积需向乙方购买,购房价格以交房时的市场价计算低于300元/m2。

3、楼层分配经甲、乙双方协议:一层柴火间分配采取前后搭配方式,即甲方拥有前面的20%,后面的20%;乙方拥有前面的30%,后面的30%的面积,套房搭配采取二层配五层,三层配七层,四层配六层方式由甲、乙合理分配。

4、乙方向甲方交房时,水电到户门口、进户门一扇,窗户全部安装好铝合金门窗,楼梯扶手安装好,外墙刷墙漆,内墙水泥沼平,前、后坪水泥沼平,水电立户费用甲方自行交费办理。

五、违约责任

1、此次甲乙双方合伙建房,如因甲方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证件及债权债务纠纷,邻里阻挠至使乙方无法顺利建房,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需甲方赔偿乙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应保证所有权人对本协议无任何异议,否则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中见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地点: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邻里关系的协议书篇二
《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协议书》

装修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人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根据本装修工程的具体情况,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1、 工程地点:

2、 3、 工程设计采用下列 种方式进行:

(1)、甲方自行提供设计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工程承包方采用下列 种方式进行:

(1)、乙方包工、包基础材料,甲方自行提供主材(详见工程预算书)。

(2)、乙方包工、包部分(或全部)主材(详见工程预算书)。

5、工程造价:

(1)、本工程半包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2)、本工程主材总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6、工程期限

(1)本工程工期为 天,工程开工日期定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首期款全款后的第三天进场,即 年 月 日(或暂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2)、本工程完工日期约定于 年 月 日。

二、甲乙双方工作责任:

1、 甲方工作责任:

(1)、施工期间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及电梯等公共设施的使用,并承担其相应费用。否则由于水电不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参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并办理工程(及乙方提供材料)验收及工程变更手续。

(3)、负责到物业部门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可退)。

(4)、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时间。

(5)、工程中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或非承重结构及原结构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及承担相应费用,并交乙方备案。

(6)、按期向乙方交纳工程款,如甲方未按时向乙方交纳工程款,则乙方有权暂时停工,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 乙方工作责任

(1)、在约定工期内,按期保质的完成工程施工。

(2)、严格遵守物业部门及当地居委会的有关规定而文明施工,将因施工给邻居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安全用电,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切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和各种管线,以保证房屋结构及煤气、暖气和上下水管道的安全和通畅。

(5)、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出现的问题负责免费维修。(甲方未结清全部工程款的乙方有权不于保修)

(6)、乙方承担施工人员出入证的办理及制证的费用和押金。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现场一切成品的成品保护。

三、工程变更

1、 甲方如需变更或增减原约定工程项目时,应由甲方代表与乙方施工负责人员协商。

并双方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增项应将工期顺延,减项工期不缩减。

2、 工程项目变更时,如甲方未按规定而与现场工人直接商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甲方自行承担。

3、 工程中期验收结款前所发生的增项款在结中期款时全部结清,减项所对应的款项则

于工程尾款中扣除。

4、 工程过程中,如甲方对乙方已购进材料但还未破料施工的项目进行减项,乙方将以

该项目优惠后的全额退还;甲方对乙方已破料施工的项目进行减项,乙方则不予退还任何款项,且必要时甲方还需支付乙方相应的拆改费用。

5、 工程过程中增项不打折不优惠。

6、 如工程中期验收结款后甲方提出增项,乙方需在收到全部增项款之后开始施工。

四、工程款的支付:

1、 首期款:

(1)、协议签定后、工程开工前甲方应交纳工程总价的60%,合计 元。

2、中期款:

(1)、工程中期验收后,工期过半,甲方应再交纳工程总价的35%,合计 元。

3、尾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再支付工程总价的5%,合计 元。

五、质量与分段验收:

1、 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工程施工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及设计变更为依据,以《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2)、乙方应认真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要求返工维修,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维修的费用。

2、 分段验收

甲乙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乙方所购的主要材料验收(进场开工后三日内)

(2)、中期验收:a、水电改造完毕后,未封闭墙面时进行水电改造验收。

b、木制品框架验收。

(3)、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三日内(如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后七日内未进行验收,且无任何正当书面理由,则在超过七日后视为甲方确认竣工验收合格)。

六、工程保修:

1、双方约定,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以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2、如甲方竣工验收后未支付清全部工程款,则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

3、未出现在《工程预算书》和《工程项目变更单》上的工程项目,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2、若任何一方造成合同工程无法正常开工,则承担违约责任均按照合同总款价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则甲方应按合同总款价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则甲方应按合同总款价的 ,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九、备注: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自乙方收到全部工程款后即告终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设计图纸、《工程预算书》、《工程用料说明》和《工程项目变更单》同为本协议有

效附件。

4、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签定的补充协议同为本协议有效附件。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邻里关系的协议书篇三
《装修协议书》

装修协议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张才春

承包方(简称乙方):巫涛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两房两厅一套,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

3.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5.总价款:55000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大写(人民币五万伍仟元整。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工人。

6.工期:自2015年 5月 28日开工,至2015年8月28日竣工,工

期约90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4. 乙方组织的装修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的意外以及伤亡,经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

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3.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的所需材料的数量。

4.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

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8.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防水工程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进场前,甲方支付乙方30000元整,大写(叁万元整)

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22000元整,大写(贰万贰仟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3000元整,大写(叁仟元整)

合计55000元,大写(伍万伍仟元整)。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邻里关系的协议书篇四
《装修协议书》

装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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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渝北区龙山街道新南路 号天邻风景 幢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三房两厅一套,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3.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5.总价款:35000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大写(人民币三万伍仟元整。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

涉及的工人。

6.工期:自2012年11月5日开工,至2013年3月5日竣工,工期约120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4. 乙方组织的装修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的意外以及伤亡,经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

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3.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的所需材料的数量。

4.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8.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防水工程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

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11000元整,大写(壹万壹仟元整)

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剩余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合计35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邻里关系的协议书篇五
《施工合同》

总编号

分类编号

喜鹊装饰设计工程合同

(家庭适用)

喜鹊装饰设计

设计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施工名称:

工作单位: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 称: 长春喜鹊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工程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

1.2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见附表1)

1.3工程内容和做法(见预算)

1.4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料包主材;(2)乙方包工包料甲方包主材;

(3)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材料的三种方式中,最终确定的方式为:(2)

1.5工程期限 天完成.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3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运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

2.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2.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2.4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设备或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出现任何责任由甲方承担.

2.5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2.6如本工程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设备,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场,乙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现质量或规格差异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应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甲方提供材料运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工.

3.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负责保护好被装饰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

3.4指派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解决由

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就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5未经甲方同意及所在地方物业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在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公用设

备管线.

第四条设计 (工程)变更

4.1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协调相关费用,在签定"设计(工程)

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改项施工

第五条 工程工期及违约责任

5.1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工程进度进展时间相应顺延.

5.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

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1‰ 元

(小写) 1‰ 元;复工后工期顺延.甲

方未按 合同约定方式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停工,并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工程款的

1 %o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5.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开工.逾期竣工的,每延误或逾期一天,乙方按工程款的

1 %o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4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工

程进度表约定的工程进展时间相应顺延.

5.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工程成品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6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处

罚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6.1甲方应参加或书面委托他人参加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每一阶段验收合格,甲方应

在验收单上签字,如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由乙方现场检查核实;甲方如不参加

验收或参加验收却不在验收单上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由此产品引

发的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工程竣工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按时到场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

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参加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不超过一周的验收时间.如竣工验

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超过一周,甲方不验收也不提出异议,视为验收合

格.

6.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木油部分保修二年,水电部分保修五年.双方应在验

收合格签字后,既填写工程验收记录单(见附表3).

6.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视为甲方放弃保修的权利.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需经双方协商

一致后,签字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

按合同总价款的 5%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7.2施工过程中,任意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

算手续,签字终止合同协议,可视合同解除.

第八条 工程价款及清算

8.1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8.2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年 月 日

(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小写) ,占总金额的6 5%, (木工基础工程结束,上油漆工

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小写) ,占总金额的3 5%.

8.3水电路工程以现场实际尺寸为准(即多退少补).

8.4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到本公司,办理保修卡.

第九条 其它约定条款

9.1双方应严格按照<工程报价单>所列工程项目施工和检查验收.属于甲方要求增加而<

工程报价单>中未列入的工程项目视为增项,费用按标准另计;甲方要求变更原设计

方案,对已经施工的项目要求返工或拆除的工程项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材料费和人

工费.增减项部分超出合同额的,需重新签定合同,按新预算项目进行维修。

9.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以下附件由乙方在签定合同时提交给甲方:<设计方案>

工程竣工后提交给甲方:<工程保修单>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邻里关系的协议书篇六
《装修施工协议》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 (业主) 联络方式:

承包方(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固定电话: 家庭住址: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_3_房_2_厅_1_套,建筑面积约152平方米。

3.承包方式: 清包工 。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总价款:¥_约_13,000_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_壹萬叁千元整_。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工期:自_2002_年_11_月_25_日开工,至_2002_年_1_月_25_日竣工,工期_约60_天( 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7至12天)。

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 )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 )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 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聘请设计师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见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施工。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6.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橱柜防火门,台面,PPR水管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工程保修期三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于《工程付款确认单》签字确认(见附件四)。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邻里关系的协议书篇七
《装修协议书》

装修协议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渝北区龙山街道新南路 号天邻风景 幢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三房两厅一套,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3.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5.总价款:35000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大写(人民币三万伍仟元整。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工人。

6.工期:自2012年11月5日开工,至2013年3月5日竣工,工期约120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4. 乙方组织的装修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的意外以及伤亡,经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

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3.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的所需材料的数量。

4.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

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8.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防水工程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

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11000元整,大写(壹万壹仟元整)

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剩余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合计35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邻里关系的协议书篇八
《联合施工利益分配协议书》

联合施工利益分配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为《承接工程与组织施工合作合同书》第四条款“利益分配方式”中的细则合同。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友好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施工地点:3、工程施工内容:4、工程总造价:二、甲方的责任:负责乙方签订到施工合同,负责第一笔款到帐,甲方的任务完成。

三、乙方的责任:签订好施工合同以后,建立工程组织施工班组,工程施工期间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所产生的利润自负盈亏,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属于独立组织施工。

四、利润分配:按工程合同总方量(包括续签十五年工程量)。甲方按每吨公里0.02元计取,作为甲方等人的利润。凡涉及税收和个人所得税的均由甲方承担和缴纳,并承担此款的一切经济责任。提取利润甲方不出具票据。

五、结算方式:签订工程合同、拨付工程预付款后,乙

方所得的利润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工程进度款来同台支付给甲方,直至工程竣工完毕。(如乙方未如期支付,由指挥部代扣)。

六、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与《承接工程组织施工合作合同书》、《工程合同》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明:本合同协议书款到帐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邻里关系的协议书篇九
《工程联合投标施工协议书》

工程联合投标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由甲乙双方共同投标“昆钢铁路运输专用线”建设工程项目事宜。甲乙双方真诚合作,以双方联合投标、联合施工、共同创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此项目一致达成本协议书,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业主:昆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项目:昆钢铁路运输专用线工程。

3、工程造价:约计人民币壹亿元左右(以中标造价为准)。

4、工程地点:昆钢至草海坝。

二、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联营合作,共同投标,以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全面就此项目投标。

2、中标后甲乙双方联营合作,共同施工,以甲方名义共同组建项目部,所中标工程量各自占50%。

三、双方责任、权限及义务

1、甲方负责此项目投标活动的所有资料、证书(包括招标要求的预审文件、标书的制作)。确保按此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时提供给招标方。

2、甲方负责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此项目中标后甲方负责按此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3、乙方负责本项目招投标全过程活动的往来事宜,协调同业主关系的活动,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乙方承担支付,并承担报名费用。

4、本项目中标后,甲乙双方共同组建项目部,甲方委派项目经理、会计、总工程师。乙方委派常务副项目经理(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同业主关系及项目部常务工作)、财务总监。其它人员双方协商确认,组建项目部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5、甲乙双方各负责组织施工中标工程量的百分之五十,甲方不得再收取乙方负责施工工程量的资质及项目管理费,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施工工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索赔

本项目中标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承担本协议总造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代理人(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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