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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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会诊制度篇一
《护理会诊制度及流程图》

护理会诊制度及流程图

护理会诊制度

在护理工作中遇到疑难、危重病例或护理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推广等问题时,邀请相

关科室进行会诊,对适应医学发展,提高和保障临床疑难重症及实施新手术、新疗法患者的护理质量,拓宽护理人员知识面,提高其专科业务水平,分析、判断能力和表述能力,激发其主动思维,促进护理新业务、新技术交流,发挥并强化高、中级护理骨干和专病护士在临床的指导作用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二、科间会诊时,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完成(急会诊者应及时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三、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

四、参加会诊人员原则上应由护师以上人员,或由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参加。

五、集体会诊者,由护理部组织,申请科室主管护士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

护理会诊制度篇二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

一、目的

1、加强科间协作。 2、协助解决疑难问题,提高护理质量。

二、会诊指征

1、高危褥疮易患者。 2、深度褥疮。

3、深静脉穿刺。 4、呼吸机应用护理。

5、疑难病例护理。 6、特殊专科护理。

三、会诊种类

1、病区科间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科室人员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急诊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赶到邀请科室,做好会诊记录。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实施的护理措施及落实情况、效果、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责任护士、护士长签字后,派人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管护师或指定护士根据会诊性质、病人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诊。会诊时责任护士或护士长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护理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护理对策,同时表示对被邀人员的尊重。会诊人员应以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

2、院内会诊:由护士长提出,经护理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护理措施实施及效果、会诊目的及邀请人员报护理部。护理部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一般由护理部主持,邀请科室护士长报告病情、护理措施落实情况,责任护士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护理方案。

3、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1)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2)保证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责任护士要详细介绍病人有关情况,参加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4)紧急会诊,须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

(5)会诊单保存于科内,保存期为1年。

行政事务部

时间

护理会诊制度篇三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

1.专科护理会诊

1)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具备申请会诊和参与会诊资质,申请会诊需要填写“护理会诊单”。

2)病区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应由病区或科部组织跨病区、多专科的护理会诊。必要时护理部负责协调。

3)护理会诊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主持,相关专业护士及病区相关护理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进行调查研究。

4)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并事先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5)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根据会诊需要解决的问题认真进行准备,讨论时由高级责任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参加人员对护理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6)会诊结束时由专科护士或病区护士长总结,对会诊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立项专门研究。

7)会诊结束后,由主持会诊的高级责任护士或专科护士在“护理会诊单”上填写会诊意见,并有签名。

2.疑难病例护理会诊

1)病区收治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提出申请,由科护士长组织护理会诊。内容主要是正确评估病人,发现正确的护理问题和对病情转归的判断,提出有效的护理措施及注意问题,根据临床需要随时进行护理会诊,

并在护理会诊单中按要求记录。

2)对特殊病例或典型病例,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会诊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会诊结束时应提供书面的会诊意见。

护理会诊制度篇四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

一、护理会诊范围:凡在护理业务、技术方面存在疑难问题,如:高危压疮易患者、深度压疮、深静脉穿刺、难扎静脉穿刺、呼吸机应用护理、疑难病例护理、特殊专科护理等本科室难以解决时,可请求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二、 护理会诊要求:申请科室会诊前应做好各种资料准备,会诊时报告病情,做好会诊记录,会诊后认真组织实施会诊意见。

三、护理会诊种类:

1、科间会诊:由申请科室主管护士填写护理会诊申请记录单,注明病人一般资料、护理会诊理由等,经护士长签字后送邀请科室。 一般于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应在会诊单上注明“急会诊”字样,被邀请人员随请随到。

2、疑难病例会诊:经过科内、科间仍不能解决,需进行院内大会诊时,由申请科室护士长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组织进行会诊。

3、院外会诊:由申请科室护士长填写护理会诊申请记录单,送交护理部,护理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安排会诊。必要时科携带病历或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寄发有关医院,进行书面会诊。

四、会诊地点常规设在申请科室。

五、护理会诊的意见由会诊人员写在护理申请会诊记录单上。

六、参加护理会诊的人员由专科护士或由护士长选派的主管护师职称以上人员负责。

七、护理会诊记录单由留档。

护理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修订

护理会诊制度篇五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篇六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篇七
《护理会诊制度及人员职责》

护理会诊制度

1、目的 解决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问题,切实有效地提高护理品质。

2、护理会诊工作由护理部主任总负责,由各护理专科小组承担会诊任务,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反馈、整改。

3、对于临床危重、复杂、疑难病例护理,科室先组织护士讨论,讨论后 仍难以处理,申请院内护理会诊。

4、认真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经护士长书面签字后送交或电话联系相应的护理会诊小组组长。

5、护理会诊小组组长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尽快组织专科护士进行护理会诊。

6、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1小时内到达。

7、会诊地点常规在申请科室。

8、会诊由护士长或管床护士汇报情况,会诊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录在会诊单上。一般护理记录单要有记录。

护理会诊小组人员职责

1、护理会诊小组在护理部主任领导和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工作,由会诊小组组长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修订本小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并负责实施。

3、积极开展护理会诊,解决临床疑难护理问题。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1小时内到达。

4、不断培训小组成员和全院护理人员本学科相关知识和技能。

5、监控院内本学科相关护理动态,收集有关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分析解决。

6、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及相关的教学、科研活动。

7、定期召开小组成员会议,汇报分析工作情况,定期检索、查新、总结护理现状和进展,必要时制定、修订相关护理标准。

8、 工作计划、总结以及质量监控和改进方法均需提交书面报告并送至护理部。

护理会诊制度篇八
《中医护理会诊制度》

中医护理会诊制度

中医护理会诊制度是临床护理工作中集思广益,共同解决病人护理难点的重要措施。病人在临床护理及中医护理技术开展过程中涉及其他专科专病护理及技术,需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以提高中医护理服务质量,有效解决临床护理工作中疑难危重患者的护理问题和技术操作方面的难题。 为规范中医护理会诊工作,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会诊范围

1.需要解决专科护理及中医专病护理问题

2.解决疑难病人的若干护理问题

3.解决中医临床护理技术问题。

二、会诊形式

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间会诊。

三、会诊程序

1.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历,,由责任护士提出,经护士长同意,召开本病区或科系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2.科间会诊 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护理有困难,需相关科室协助,可提出科间会诊。 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科室人员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急诊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赶到邀请科室,做好会诊记录。申请会诊科室必须认真填写中医护理会诊单,责任护士、护士长签字后,派人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管护师或指定护士根据会诊性质、病人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诊。会诊时责任护士或护士长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护理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护理对策,同时表示对被邀人员的尊重。会诊人员应以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

会诊科室填写护理会诊单,护士长签字后由工勤送会诊单,交给被邀请会诊科室护士长。然后安排护理专家前往会诊,邀请科室安排人员陪同,说明会诊的目的,由责任护士汇报病历情况,提出会诊问题及要求,护理专家查看后提出会诊意见,将会诊结果记录护理病历中。

2、全院会诊:会诊科室填写护理会诊单,护士长签字后上交护理部,由护理部安排有关护理专家进行会诊,护理部参加会诊并记录。由护士长提出,经护理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护理会诊目的及邀请人员报护理部。护理部确

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一般由护理部主持,邀请科室责任护士报告病情、护理措施落实情况,病做好会诊记录,以落实会诊确定的护理方案。

3、院间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由于本院无相应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经主管护理的院领导同意,由会诊医院护理部向被请医院护理部提出会诊邀请,会诊程序同全院护理会诊。

中医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中医护理病例讨论制度是适应中医护理学科发展的需要,提高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质量及抢救成功率,减少各类并发症的发生,共同解决病人护理难点的重要措施。为规范中医护理病例讨论工作,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讨论范围

护理工作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危重病人护理,急救病人的抢救配合与护理;特大、复杂手术病人手术期护理;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特殊、罕见、死亡等病例。

二、讨论形式

科内讨论及全院性讨论

三、讨论程序

1.护士长安排病例讨论时间及内容,全院性护理病例讨论护士长通知护理部及相关科参加。

2.责任护士汇报病例情况,已经实施的护理措施。

3.病例相关知识回顾,提出需要讨论的护理问题。

4.护士长指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殛须改进或提高的护理方案。

5.护理病例讨论应做好记录,科内存档。

四、讨论要求

1.中医护理病例讨论选择具有中医特色护理及技术操作,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

2.每次病例讨论会前,责任护士应做好讨论前病例资料的准备。

4. 急诊护理病例讨论应在24小时内完成。

5.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可邀请科主任或相关医生参加,或参加医生疑难病例讨论会、术前讨论会。

6. 对死亡病例护理讨论,参加抢救护士,要汇报抢救的经过,护士长或主管护师就抢救配合,病情观察,基础护理,护理记录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护理上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备 注:

1、若需要全院讨论,科室申报护理部。

2、科内讨论根据需要,邀请科主任参加。

中医护理查房制度

一、查房形式

1.行政查房(主管领导、护理部)

2.护理三级查房(中高级职称)

3.业务查房(危重、疑难、监护及特殊病人)

4.教学查房(个案查房)

二、查房分类

科内查房、全院性查房

三、查房要求

1.行政查房:护理部主任每月对各护理单元进行行政查房不少于1~2次,重点了解科室护

理单元工作运行,制度落实、培训计划实施、中医护理开展及面临的困难等,以便及时协助解决。

2. 三级查房(业务教学查房):

1)针对患者病例特点,进行有目的分析与讨论,是护理人员在业务上有所收获。

2)护理查房要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有专业性,通过护理查房对病人提出护理问题、制定护理措施并针对问题及措施进行讨论,以提高护理质量。

3)护理查房要围绕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注重经验教训的总结,突出与护理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护理查房能够促进临床护理技能及护理理论水平的提高,同时能够解决临床实际的护理问题。

4)护理查房可采用多种形式,如个案护理、危重疑难病例的护理总结。

5)病房每月进行护理查房一次,科系每季度护理大查房一次,护理部每月度参加一次科室大查房。

6) 查房前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并提前通知参加人员护理查房的内容。

7)护理查房主持人要选择有临床经验,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的护师或主管护师。护士长及病房教学老师对整个查房过程要给与质量监控,对查房中出现的问题能及时予以纠正。

三、查房基本程序

1.护理查房前由护士长/或教学老师及查房主持人选择适宜的病例。

2.根据病例学习、总结相关的知识,选择护理人员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准备报告

3.提前通知参加人员护理查房内容,将有关资料发给参加者。

4.主持者护士长介绍护理查房的目的、内容。后依次为病例介绍、讲解相关疾病的治疗、护理要点、此病例的护理措施及措施依据、讨论,最后由护士长或教学老师进行总结性发言。在整个查房过程中,主持人应为参加者提供参与的机会及时间,使讨论积极热烈。查房后列出重点学习内容,以备考核。

5.责任护士报告病例情况,已经实施的护理措施,目前患者的病情动态。

3.主查人进行体格检查,规范站位。(右侧主查人,左侧床位护士、辅助护士、 实 习护士等,床尾是配合护士)。

4.病例相关知识讨论:辨证分型、施护要点、存在护理问题、临证施护及特色康复指导等。

5.主查人回顾查房过程,指出查房中存在的不足,予以护理指导。并介绍该疾病 最新医疗护理信息。

6.致谢全体人员的参与。

注;全院性护理查房:程序同上。查房结尾,各科护理人员提问、探讨护理相关问题,最后护理部评价本次查房。

护理会诊制度篇九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篇十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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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凡遇疑难病例及涉及其他专科疾病需要会诊时,由责任护士或护士长提出 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由护理部组织 具备会诊资格人员有专项护理会诊组成员和临床经验丰富并具备专科特长的护理人员 填写会诊单,必须将主要病史,目前情况,会诊目的书写清楚,应邀人员及时前往会诊,会诊意见填写在会诊单上

5. 会诊内容在护理记录上有体现,并能对病人护理有所帮助

6. 会诊后如需其他专科处理时应共同设法组织实施,不得相互推诿延误时机

7. 病人出院后会诊单送交护理部备案

护理病历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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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临床、护理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特殊病例可组织科内、院内病例讨论 科内讨论时由护士长主持,全体护士参加,必要时通知护理部并邀请有关科室人员 院内讨论时护士长提出申请,护理部协助召集相关科室人员由病人所在科室护士长组织 护士长及责任护士应参与科内对疑难、重症、复杂手术病人的术前讨论及死亡病例讨论,做好完整讨论记录

5. 对产生医疗差错、医疗纠纷的病例护士长应组织科内护理人员进行重点环节讨论,发现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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