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施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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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施工协议篇一
《装饰公司施工合同》

兖州市嘉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JH1210160XX

二零一二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 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项目变更单》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嘉华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若是旧房改造甲方须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价款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项目变更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30%,即 元。 第二次:工人及设备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60%,即 元。 第三次:隐蔽工程完工,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90%,即 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95%,即 元。

如遇工程期间项目变更,双方协议签署《项目变更单》,甲方应支付变更项目款项的50%,余额50%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在《施工进度单》上签字确认完工日期,并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6个月,保修期满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保修金 元。

第九条 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 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 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济宁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 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___ (签字) 乙方:兖州市嘉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兖州市中御桥路与南环路交界处

电话: 电话:0537-3693333

装饰公司施工协议篇二
《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装修公司专用)》

合同编号:____***-04-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 住 所: 委 托 代 理 人: 电 话: 承包人(乙方): 住 所: 营 业 执 照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工 程 设 计 人: 施 工 负 责 人:

****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 号 3 2 0********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

(详见海天人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及报价单)。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详见报价单),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报价说明); (2)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条、工程期限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海天人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部分 施工图纸

第1条、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 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包括/不包括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部分 发包人义务

第1条、开工前三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第2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3条、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及相关装修手续(物管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4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5条、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6条、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阶段验收、竣工验收。

第四部分 承包人义务

第1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2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3条、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4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部分 工程变更

第1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六部分 材料的提供

第1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需要保管的,发包人应作好密封标志,并交由现场管理人员保管;

第2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部分 工期延误

第1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发包人五金件(不含门锁、洁具等)安装; (4)客户须知中第三点的情况之一。

第2条、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3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八部分 质量标准

第1条、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现行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第2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九部分 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1条、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隐蔽工程验收__; (2)__水电工程完工__; (3)__瓦作工程完工__;

(4)__中期验收(木作工程完工),并作好工作量统计决算__; (5) 油漆工程完工 。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海天人装修工程验收单)。

第2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否则视同工程合格),填写工程验收单(见****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装修工程结算单)。

第3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4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装修工程保修单)。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36个月。

第5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

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根据附海天人装修工程报价单)。

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 防水工程出现3处以上渗漏;

 暖气、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2

 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0.5M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

 吊顶、吊柜、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 墙砖超过5处(块)以上松动、脱落;

 地砖、地板工程出现5处(块)以上显著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第十部分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1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2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中期工程款。

第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

第1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2条、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第3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4条、每延误工期一天,由责任人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第十二部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1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部分 几项具体规定

第1条、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2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3条、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承包人应按时开工、停工,并不在施工现场从事与工程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部分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部分 附则

第1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2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

第3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1: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附表: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装饰公司施工协议篇三
《装饰公司工程施工合同》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临沧国米装饰有限公司 (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产品质量

法》以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遵守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

装修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位于

1.2施工范围: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施工内容:以本合同附件《工程施工造价预算书》中的施工项目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变更联系单》项目为依据(甲、乙双方指定的现场管理、监理人员签字有效)。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种承包方式。

1.4.1、单价包定,工程量暂定,在各项目验收时由双方指定的现场管理、监理人员实地测量的数据为准。

1.4.2、按照《工程施工造价预算书》内各项的单价、工程量数据都不再测量计

算,即一口价。只是施工项目有另外增加的再另外增加费用,在预算范围内的

更改,材料档次、工艺要求不提高就不作补差。

1.5工程期限为天,如遇停水、停电、国家法定休息的节日假期

(不含双休日)、自然灾害、甲方原因等非乙方责任而延误的工期顺延;有工程

项目变更的,增加施工项目工期顺延,减少施工项目工期不变。

1.5.1、开工日期:年月日。

1.5.2、预定竣工日期:年月日(未包括应该顺延的日期)。

第二条 施工图纸

2.1双方商定施工图由 方提供,图纸数量为:效果图 张,施工图 张。

2.2施工图纸属本合同的附件内容,经双方签字认可方可施工,工程所用材料及

结构造型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得擅自更改施工做法及材料。如甲方要求更改设计

或材料,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同意。

2.3如有增加减少项目,按实际增加减少项目计算。

第三条 工程款与支付方式

3.1工程款(预算)总造价:元(金额大写: )

详细内容以本合同附件《工程施工造价预算书》为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有项

目变更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报《工程变更联系单》,以此作为工程款增

减的依据(甲、乙双方签字有效)。

3.2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工程款分二期以(现金或支票等)方式支付。

3.2.1第一期工程款在本合同签订日后叁天内(即在 年 月 日前), 甲

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预算)总造价的 60 %,即¥: 元(金额

大写: )。

3.2.2第二期工程款在工程竣工总体验收合格日后柒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预算)总造价的40%,即¥: 元(金额大写: )。

3.2.3工程变更的项目,根据《工程变更联系单》所填报的增减款额,在该项目施

工前由甲、乙双方直接以现金另行补差。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双方约定,本工程的质量验收以国家标准(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

收标准》为依据,并根据当地市场材料的品质与施工工艺的地域性行业标准,再

结合项目的报价得出质量性价比。

4.2产生质量争议时裁决部门:临沧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4.3甲方采购的材料和另外承包的施工或加工项目,质量由甲方负责;乙方承包

部分的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材料由乙方施工或安装的,乙方只负责工

艺部分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乙方按合同预算书所列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级进行材料供应。

若有与报价单不符合的材料到工地,必须停止使用,已使用的则由乙方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5.2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质量等级要求或等外品来以次冲好,不准将环保不达标

的材料、设备使用在本工程中。

5.3甲方自己采购部分的材料,在材料到工地时,必须通知乙方的施工管理人员

或工班长进行数量清点,开封检查材料的完好性,双方在《材料交接单》上签字

确认;若由于施工损坏甲方的材料由乙方赔偿,损耗性材料在超出常规损耗率外

的材料也由乙方赔偿;在施工过程中也可委托乙方采购,委托时书面指定材料的

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和价格、数量。

5.4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由于材料质量问题发生返工费用、材料运

费、退货费用,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工期顺延。甲方没有及

时提供材料造成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责任。

第六条 工程监理

6.1若甲方要求第三方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的,由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

监理合同》,监理费用由甲方负责。

6.2甲方必须在工程施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

的职责等以书面材料递交给乙方,以便工程衔接和配合。

第七条 甲方职责

7.1开工前,为乙方创造入场可施工条件,即场地清空垃圾、通水、通电。在开

工时,甲方必须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工地门、窗等原有设施完好性验收和供

排水、电畅通交接,以及卫生间有无渗漏测试,进行书面记录、认可。

7.2负责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消防审批等有关手续和费用。

7.3派代表参与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及时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进行对进

场材料、工程各环节竣工时的验收工作,不得拖延影响施工计划和进度。

7.4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及时按期支付工程款。甲方延迟付款,影响乙方支

付工人工资和材料采购所造成的工程停工,则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每日

收取违约滞纳金。

7.5甲方的工程款项应支付给乙方指定的财务人员,并取得相应财务凭证,如付

予乙方施工管理人员或其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自行承担。在未办理验收手

续,甲方不得使用、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使用即视为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

失由甲方承担。

7.6甲方委派 ( )人为本工程现场问题联系人。

第八条 乙方职责

8.1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文明、安全施工操作规程、规范,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8.2执行好各有关部门关于现场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8.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煤气及电气管道,保证室内上、下水管的畅通。

8.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项工程完工后要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工程完工后

要做一次家政保洁才进行总体验收。

8.5工程总体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

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

和交接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

8.6乙方原因发生意外或非人为因素而延误工期的,经过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协

商解决。

8.7乙方委派 ( )人为本工程现场施工管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的,给对方造成经济

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因一方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合同总造价15%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设计图纸,预算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后生效。 10.4本合同正常终止时间为保修终止日期。

第十一条 其它

甲方法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银行帐号:

甲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乙方法人(章):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银行帐号: 乙方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日

装饰公司施工协议篇四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 工期: 起计)

1.6、 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 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 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

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 年 月 日

(详见预算表)。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

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

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 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 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 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 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 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10条 附则

10.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 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10. 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 4、附件:《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09年 月 日 2009年 月 日

佛 山 市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乙 种 本)

发(总)包单位: 广东金宝利建材有限公司 承(包)包单位: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日 期:

佛 山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监 制

装饰公司施工协议篇五
《装修公司与施工队签定合同范本

装修公司与施工队签定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徐州丰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宿州中山医院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工作

1、 甲方负责与业主洽谈装修;

2、 甲方负责设计方案;

3、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工艺说明,巡视督导,验收等方面;

4、 负责工程测量,预算,设计,导购,现场管理;

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条: 乙方工作

1、 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同一着甲方工服,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施工安全措施标识牌,施工工程进度表;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图纸及工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 乙方应处理好业主的关系,不得和业主争吵,有问题须及时向甲方反映,总包单位及时协调;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5、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及经济责任;

a)、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在楼内开火做饭,不许赤身、穿拖鞋等不文明现象,如检查发现罚款50元/次; b)、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

c)、施工人员不得酒后上岗,发现责令停止工作并扣除罚款100元/次;

d)、临时用水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用电隐患引起的火灾且后果自行承担;

e)、施工人员不得乱丢烟头,吸烟到指定场所吸烟;

f)、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发现扣除罚款30元/次;

g)、施工人员杜绝粗言秽语及不文明举动,严禁打架斗殴如发现扣除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h)、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向窗外抛洒废料及相应建筑垃圾,如发现扣除罚款100元/次;

6、 乙方负责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运到施工现场;

7、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装袋存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三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额的2%扣除。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 乙方应认真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 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B、 水、电、改造完后的隐蔽验收;

C、 防水工程验收;

D、 中期(木做收口)验收;

E、 工程完工后的整体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 本工程自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4、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签订本合同时,工程款按月预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方式为付当月施工队完成工程量的50%,工程完成验收后支付90%,工程预留10%为质保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1—2种方式解决: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可另附页,附页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先前所签定的所有协议约定即时解除。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施工协议篇六
《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HF-2007-0201 合同备案编号: 建设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签定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 ( 正 本) 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第五标段)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9 年 8 月 21 日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哈市宣化街200号

工程内容: 龙运大厦八至十二层维修改造,面积4390平方米

投资计划或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黑发改交通备案[2009]77号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9 年 11 月 18 日

竣工日期: 2010 年 1 月 17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1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 伍佰零捌万零捌佰玖拾叁元贰角玖分 (人民币)

¥: 5,080,893.29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的规定一

致。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按《通用条款》执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哈尔滨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包人: 承包人: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备案机关(章)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总则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 1(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执行通用条款2.1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 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项目所在地现行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等规定。

3. 3适用标准、规范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设计文件、合同执行期内的现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时间: 无

4、图纸

4.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三天内,四套图纸 范》JGJ73-91、 《建设工程强制标准》(装饰部分)(JGJ33-2001)、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4.2

5、通讯联络

5. 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 包 人

通讯地址: 哈 市 南 岗 区 宣 化 街 200 号 收 件 人: 黑 龙 江 省 龙 运 大 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邮 编: 150001 承 包 人

通讯地址: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让 区 西 杨 路 7 号 收 件 人: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邮 编: 163000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收 件 人: 曲忠斌

邮 编: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无

收 件 人: 邮 编: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书面送达,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6、工程分包

6. 1(3)指定分包工程: 无

7、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7. 2发包人指出的地下障碍物: 无

12、财产

12. 1 关于施工机械的约定:由承包方自备

二、合同主体

装饰公司施工协议篇七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阳光假日会所装饰装修工程

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瑞安市瑞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南昌市中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阳光假日会所装饰装修工程

2、 工程地点:阳光小区

3、 建筑规格:房层,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4、 资金来源:自筹

5、 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 本工程自 2010 年 4 月 17 日开工,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竣工

8、 工程总天数:45天

9、 工程质量:合格

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壹仟伍佰壹拾玖元壹角伍分

一 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合格。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

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二、材料供应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

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延期,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

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 人员安排

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桂国庆 职务:总监代表

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赵国平 职务:工地代表

职权:监督工程全过程施工

3. 项目经理 职权:魏国庆 职务:项目经理

五、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 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

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 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六、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七、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 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纳定金三万元整。

2、 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日期自觉至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 工程合同定金和余款甲方须以现金支付。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

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须延。

4、 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三

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5、 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

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6、 工程款具体支付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进入施工,当工程完成过半时,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55%,待泥工,木工全部完工时,甲方再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剩余1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八、工程验收标准

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及瑞安建设局颁发的《瑞安市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

九、工程验收和交付

1、 本工程完工验收前3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

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二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 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代表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

字认可,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3、 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

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

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十、工程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十一、 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

及意外事故等。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 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 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 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

担。

十二、 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地面和工程装修预算均有“防水防漏”项目。如甲方

拟取消该项目,或在施工中擅自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防水剂,则该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三、 隐蔽工程及改造工程

1、 隐蔽工程: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甲方须及时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

收签字认可。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甲方虽参加测量验收,但又不签字确认,乙方

可自行验收,若甲方要求复检,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担负,工期须延

2、 改造工程:凡属拆墙、建墙、破楼板、开窗、门户、安装空调、防火防盗门窗、铝合金门

窗布置及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前均由甲方负责与物业管理处办妥手续,乙方方可施工。

十四、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

方该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五、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乙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

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

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十六、 其它条款

1、 施工前,甲乙双方共同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施工入场手续,施工中涉及到公共部分时由甲方

负责协调管理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2、 为了保证工程须利施工和完工,甲方须派具体人为甲方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和对工程质量、

进度的监督及所有图纸的确认,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其它事宜。

十七、 合同生效

1、 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2、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共同维护双方利益。如有争议协商不成时,

可交由装饰协会调解和裁决,不服裁决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3、 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工程款付清后即失效。

发包方 :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nzhugongchengkaoshi/211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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