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值班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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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消防值班人员培训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

试 卷

(考试 时间 60分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得分_________

一 名词解释(每题5分 共10分)

1 火灾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火灾”,都称为火灾。

2 消防事故责任罪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

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 填空题(每题2分; 共20分)

1、消防控制室的固定火灾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 ,泡沬灭火系统,干粉

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2、胡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 三个不能 和 五个做到 的具体内容分别是 不能以牺

牲精神文明做代价 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 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 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 , 技术支撑上加强有力 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3、消防控制室是固定消防设施的监测 控制 中心。

4、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可处以处五千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

5、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义务,造成人身

伤亡尚构成犯罪的,可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高温物体也属引火源。(√ )

2、重点岗位员工应至少每年1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

3、启动键是使控制器回到初始工作状态下的按键。(×)

4洒水,水幕和喷雾喷头是闭式喷头。( √ )

5、玻璃球公称的哦动作温度为57℃时,玻璃球液色标为绿色。(×)澄色

6火灾发生时,报警阀处于关闭状态,( √ )

7、感光火灾探测器是唯一能在室内使用的火灾探测器(之一),(× )

8、火灾报警控制器中,有一根保修丝烧断不会发出报警信号。(√ )

9、可燃物质的燃点越低,越容易着火,火灾危险性就越小(大)(× )

10、由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误报影响生产(不)可以关闭(×)

四.单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消防法》规定,单位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C ) A,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B, 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C, 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D, 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2、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B)方向开启。

A,控制室 B,疏散 C,A和B都行 D,以上都不对

3、火灾探测器周围(A)米内不应有遮挡物。

A,1.00 B,1.50 C,0.5 D,2.00

21,在消防控制室中,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B)米

A, 2 B,1 C,4 D,3

4、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B)元的定为特别最大火灾。

A,2000万 B,5000万 C,6000万 D,1亿

五,多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下列物质遇湿燃烧物质有(ABC)

A,气化钙 B,电石 C,硫化氢 D,钾

2、消防控制设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有(ACD)控制,显示功能。

A,控制消防水泵的开启。 B,显示启泵按钮启动的位臵。

C,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D控制消防水泵的停止。

3、火场上热传播的途径有(ABC)

A,热传播 B,热辐射 C,热对流 D,火焰

4、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有(ABC)。

A,共电功能 B,火警记忆 C,火警优先 D,自动检查

5、报警控制装臵组件由(ACD)组成。

A,喷头 B,压力开关 C,水力警铃 C,延时器

六,问答题(每题各10分共20分)

1、火灾报警的处理程序?(10分)

一, 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携带对讲机,插孔的话等通讯工具,讯速到达报警点确

认。

二, 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 如确有火灾发生,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应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

进行扑救。

四,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报告单位值班领导。

五, 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消防值班人员培训】

2、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值班)人员的责任主要有那些?(10分)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 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上班,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人

疏散,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

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验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

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篇二:消防值班人员培训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

第一章 消防控制室概述

第一节 消防控制室设置的重要意义与作用

1、什么是消防控制室?

2、消防技术规范

第一章 消防控制室概述

3、消防控制室的地位和作用

消防控制室是固定消防设施的监测、控制中心。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和厂矿企业都日新月异。全国各地重要部门、重点单位都建立了消防控制中心。这必将更好的发挥火灾自动报警和固定灭火系统的作用,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以及大型工业厂房火灾立足于自防自救。消防控制室作为扑救火灾的信息、指挥中心。它必将为人们早期发现和通报火灾发生,并及时采取有效扑救措施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从各国消防当局每年统计数字看,火灾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是逐年增加的趋势,因此,建筑面积大,结构复杂,人员集中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防火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第一章 消防控制室概述

4、消防设施的合理设计

例如北京的国际贸易中心,主楼180多米高,总面积43万平方米,工作人员和办事住宿人员可达2.3万人,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和扑救困难,容易扩大蔓

延,所以,建筑消防设施的合理设计更为关键。

火灾案例

1996年4月2日凌晨30分左右,辽宁省沈阳市号称亚洲第一、中国之最的沈阳商业城火灾,燃烧了6个多小时,将这座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的1至6层的内部物资、设施全部烧毁。该商城内装有自动报警、自动喷淋装置,设有158个室内消防栓,每层都有防火卷帘门,但火灾时均未发挥作用,火势迅速扩大,损失惨重,教训极其深刻。

第一章 消防控制室概述

5、消防控制室的组成:

建筑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系统等消防设备,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消防控制系统。而消防控制室是这个系统的监测、控制中心。

在平时,它全天候地监测各种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保持系统的正常运行。一旦出现火情,它准确地反馈火情的发展过程,正确、迅速地控制各种相关设备,达到疏散和保护人员、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因此消防控制室是建筑内消防设施的控制中心枢纽。

第一章 消防控制室概述

6、政策法规:

2001年6月9日,公安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该法令自2004年9月1日开始施行。

第二节 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消防控制室内消防控制设备的组成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第二节 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内消防控制设备的布置: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值班、维修人员都要占有一定的空间。为便于设计和使用,又不致造成浪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2.5条对消防控制室内控制设备的布置作了明确规定:⑴.盘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⑵.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⑶.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⑷.控制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⑸.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

1.2m。

第二节 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二、消防控制室内消防控制设备的组成:

消防控制设备根据需要可由下列部分或全部控制装置组成:1.火灾报警控制器;2.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3.自动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4.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控制装置; 5.防烟、排烟系统及空调通风系统的控制装置;

6.电梯回降控制装置; 7.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 8.火灾报警装置的控制装置。 9.其它控制装置等 虽然每个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功能不完全一样,但应该把建筑内的火灾报警及其它联动控制装置都集中于消防控制室,其它控制设备可分散在其它位置,但各种设备的操作信号都应能够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第二节 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有如下要求:

1.门应为防火门,且开启后方向应向疏散的方向;

2.应在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例如“消防控制室”标志灯或标志牌;

3.室内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其亮度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4.严禁与消防控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道穿过;

5.凡穿越消防控制室内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置防火阀;

6.位置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第三节 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功能

消防控制室的控制系统

常见灭火系统控制概述

第三节 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功能

消防控制室的控制系统:

消防控制室作为消防设备监视及操作的中枢,主要包括下面各系统的控制: ⑴.固定灭火系统 ⑵.防排烟系统 ⑶.防火卷帘 ⑷.其它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⑸.通讯设备 其中固定灭火系统包括: ⑴.消火栓系统 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⑶.泡沫灭火系统 ⑷.干粉灭火系统 ⑸.气体灭火系统

第三节 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功能

常见灭火系统控制概述:

以下是一些常见灭火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的简单介绍:

⑴.消火栓系统

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值班人员培训】

⑶.泡沫、干粉灭火系统

⑷.气体灭火系统

⑸.防排烟系统

⑹.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⑺.消防通讯设备

第四节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与要求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数的配备

操作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设备操作人员的职责

第四节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与要求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数的配备:

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性质,应按下列原则配备:

⑴.昼夜24小时保证有人值班 消防控制室设备必须有专人24小时监控,处理各种报警信号,操作消防设备,以便早期发现火灾,早期扑救。

⑵.每班不应少于2人 出现报警信号后,一人负责出现场确认,一人仍在消防控制室执机,严密监视,处理其它报警信号及在需要时启动有关消防设备。 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受生理因素的影响,如果工作时间过长,人就会出现疲劳,精力不足等现象,因而难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⑷.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四节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与要求

篇三:消防值班人员培训
201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1篇:沧州市第一中学关于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障学校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每年对学校教职工个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师生责任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是教工、学生做到“三知:{知火防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疏散自救}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管理机构有关人员,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二、新生入学后由政教处、宿管处联合组织对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三、新进教工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陪训。

四、由安办室每年组织对教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五、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对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害部位责任人、义务消防员组织一次灭火演练。

六、每年“11、9”宣传日,由安办室、政工处、治卫处联合采用电影、广播、板报等形式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第2篇: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体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饭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熟悉饭店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维护和保养。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时作业,监视消控主机运行情况。

三、一旦出现报警,立即与楼层值班员或保安员联系迅速查清报警原因。

四、爱护仪器设备,发现小故障应立即排除,如出现较大故障,;立即请工程部技术员进行修复。

五、熟悉本单位的火灾报警程序。

六、每班认真填写“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记录”。

七、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消控中心。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饭店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二、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熟悉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和操作规程。

四、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消防培训。

六、定期组织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七、熟悉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八、在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安全疏散设备管理制度

一、单位内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按规范要求设置,

三、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由保安部统一建档管理。

二、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

四、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动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

六、非正当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属维护不当导致损坏的,连带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每年的6月12日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印记疏散预案的演习和训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演练总指挥,保安部经理和专职消防主管具体负责指挥演练工作,保安部全体人员和半数以上员工参加演练。

三、实施演练前,由保安部将本次演练具体行动方案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批准,方案确定后,将方案传给各部门,所有参加演练人员应熟悉演练方案,明确职责。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火源管理,实施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和“四不动火”制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户外动火。

二、单位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承担,严禁擅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

三、仓库、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四、严格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用电。

五、对电器线路和设备由电共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六、临时需要装设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应经工程部批准后,按临时假设规定安装并限期拆除。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易爆杂物未清楚不能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动火。

七、现场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八、动火审批由部门申请,保卫处领导审批,并配合现场监控。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规定

一、消防安全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一个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领导小组是饭店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各部门员工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消防领导小组的管理。

三、凡在单位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饭店消防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予以罚款等项处理亦可同时并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1、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单位或员工财务,损失数额不大的。

2、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消防值班人员培训】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或有烟灰缸不用,乱扔烟头、火柴梗的;

2、擅自在楼内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迹或机械零件的;

3、动用明火施工不办理动火申请的;

4、班后不按规定清理工作场所易燃杂物的;

5、用电不使用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或,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擅自贮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备案的。

4、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楼内或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6、班后不按规定关闭煤气炉管阀门的。

7、楼内乱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设施、通道和防火间距。

(三)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在楼内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将要害部位作临时仓库使用的。

4、将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一起贮存的。

5、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

6、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7、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制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单位领导视情节以行政并经济处罚

1、火灾隐患处于紧急状态,经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

2、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3、刁难不配合消防监督人员执行任务,或拒绝接受处罚的。

4、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1、对违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损失不大)肇事者或责任人自动坦白,真诚认错。

2、火警、火灾发生后,肇事者或责任人能积极参加抢救,免除或减轻火灾损失的。

3、对火警、火灾事故、肇事者或责任人能主动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1、部门领导和防火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部门。

2、一贯遵守消防法规、长期保持岗位消防安全,无火灾和火灾隐患的班组、岗位和个人。

3、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4、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5、对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消防规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_l二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l)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欢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l)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5)消防设施管理情况及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l)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落实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或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消防值班人员培训】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一、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进行严密的监视和运用,认真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三、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作好系统功能实验,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经常向单位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五、确认发生火灾后,要立即直拨119报警,不得迟报和不报。并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组织扑救火灾决策当好参谋。

六、要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单位必须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七、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而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中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中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营业场所、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敷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

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闯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生产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没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七、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八、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4)火灾现场的保护。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单位应当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

二、演练领导小组由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

三、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演练。

四、预案演练组织中的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六、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2)在生产、经营、办公等禁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l)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4)违规使用、储存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3篇:光明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通过消防知识宣传栏,制作消防公益广告、标语,在居民楼建议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营造社区消防宣传氛围,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

三、每半年组织社区居民参观一次消防站开放活动。

四、依托志愿消防站每月组织社区居民参加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开展灭火和逃生救援演练,提高居民的消防素质。

五、根据季节性特点,每逢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有针对性地加强防火宣传工作。

六、教育督促社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活动。

七、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咨询,向居民提供消防宣传资料,为社区内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八、依托社区警务室每季度对社区内个体工商户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人进行实地灭火演练和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九、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好社区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4篇: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5篇: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十九条: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奖惩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当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由公安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

篇四:消防值班人员培训
2015小区消防演练计划

计划一:小区消防演练计划

一、消防演习方案实施程序

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一至两次消防演习,通过演习,检验所辖物业项目的防火、灭火的综合功能:增强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和客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并提高逃生和自救能力;检验和提高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灭火、疏散客户、相互协调等组织能力:检验所辖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设施设备的运作情况等。所以消防演习意义十分重大,演习过程应注意周密计划,统筹安排,做到按部就班、井井有条。

1.消防演习方案申报批准

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部,应提前一个月将消防演习方案计划上报客户或业主委员会。待客户或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向负责消防的主管警官汇报备案,同时就消防演习方案向主管警官征询意见。

2.消防演习实施通知

在消防演习实施的前两周,应向所辖物业管理区域的客户发出消防演习通知。

在消防演习前两日,应在公共区域张贴告示,进一步提示客户关于消防演习事宜。

3.消防演习工作内容分工

(1)灭火总指挥负责向消防值班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了解火灾的基本情况:命令消防值班人员启动相应消防设备;命令物业管理企业员工根据各自分工迅速各就各位;掌握火场扑救情况,命令火场灭火组采取适当方式灭火;命令抢救组采取相应措施;掌握消防相关系统运行情况,命令配合指挥采取相应措施:协助消防机构查明火因:处理火灾后的有关事宜。

(2)灭火副总指挥负责在灭火总指挥不在场时,履行总指挥的责任:配合协同灭火部总指挥的灭火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意见下达命令。

(3)现场抢救组和抢救运输组负责抢救伤员和负责物品,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运送伤员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运输火场急需的灭火用品。

(4)外围秩序组负责维护好火灾现场外围秩序;指挥疏散客户;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保护好贵重物品。

(5)综合协调组负责等候引导协助消防车:保持火灾现场、外围与指挥中心联络。

(6)现场灭火组负责火灾现场的灭火工作。

(7)现场设备组负责火灾现场的灭火设备、工具正常使用和充足准备。

(8)机电、供水、通信组负责确保应急电供应,切断非消防供电;启动消防泵确保消防应急供水:确保消防电话和消防广播畅通:确保消防电梯正常运行,其他电梯返降一层停止使用,启动排烟送风系统,保持正压送风排烟。

4.消防演习前培训、宣传

对物业管理企业全体员工进行关于消防演习方案培训,使各灭火小组成员掌握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运行程序和注意事项。在演习前采用挂图、录像、板报、条幅等形式开展对客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5.消防演习前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等准备

在消防演习前一周时间,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进入准备状态。检查消防播放设备、电梯设备、供水系统、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准备各种灭火器和消防水龙带等工具;准备通信设备;选定“火场”并准备制造火源用品及预防意外发生的设备和器材;准备抢救设备工具和用品等。确保所有消防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状态,准备齐全。

6.消防演习准备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消防值班人员培训】

演习前3天,由灭火总指挥带领相关负责人对消防演习准备工作进行最后综合检查,确保演习顺利进行,避免发生混乱,包括人员配备、责任考核、消防设备器材准备、运输工具以及疏散路径等内容。

7.消防演习实施

(1)开启消防广播通知客户消防演习开始。反复播放引导客户疏散。

(2)各灭火小组开始行动,按分工计划展开灭火疏散抢救工作。

(3)电梯停到一层,消防梯启动,所有消防设备进入灭火状态。

(4)开始消防灭火模拟演练、物业管理企业员工进行疏散演练、灭火器实喷演练、抛接水龙带演练、救护演习,模拟报警训练等。邀请客户观看或参加实际训练。

(5)演习结束后,用消防广播通知客户消防演习结束,电梯恢复正常,并感谢客户、宾客的参与支持。

8.消防演习总结

消防演习结束后,要求各灭火小组对演习工作进行总结,要拜访客户或采取其他方式收集客户对消防演习的意见,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确定,改进演习方案和演习组织实施过程中不合理之处。

在消防演习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1)消防演习应选择在白天进行,安排在对客户生活工作影响小的时间段,以使更多的客户参加。

(2)消防演习“火场”应选择在相对安全位置,尽量减小对客户的影响并保证安全。

(3)消防演习时,要避免长时期断电停电,可以象征性地断电数秒钟。

(4)消防演习过程中,采用各种形式做好参加演习客户情况的记录工作,对不理解的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做好消防知识宣传、讲解工作,做好参与演习客户的安全保护工作。

计划二:小区消防演练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的精神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维护广电中心大院内部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使系统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制定柳州市广播电视局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消防演习)计划。

一、演习的时间:20xx年11月11日

二、演习地点:市广电中心

三、参加演习人员:市广电局消防指挥部成员,救护组10人,突击组10人,物资抢险组10人,灭火组15人,动力管制组4人,保卫组17人,主楼所有工作人员(除值机工作不能离开外),城中公安分局消防科专家、消防特勤中队。

四、演习步骤

1.假设A区主楼12层磁带库纸壳因烟头引起火灾,火势迅速蔓延,12楼人员不要惊慌,应冷静沉着,采取应急措施,马上组织在场所有人员及12楼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假设只拿灭火器在手,不准打开),同时马上向广电中心监控室汇报,报警电话:2695119(外线)、5119(内线)。

2.监控室接到报警后,马上市广电局消防指挥部报告,指挥长(局最高领导担任)、成员(各部门领导)马上进行指挥位置,指挥部设在广电中心监控室、监控室值班人员负责通信联络,传达领导指示(此项由监控室当天值班人员负责)。

3.中心动力班派4名电工,其中2名管电梯,迅速打开电梯的迫降开关,将电梯降至基站,进入消防运行状态,2名电工迅速到12楼切断电源。

4.中心保卫科负责警戒,并迅速打开各安全通道门锁,东门、南门、主楼值班保安不准外人进入来访,并告知正在演习,派2名保安到12楼进行火场警戒,并派3名保安对主楼人员进行疏散,各楼层除值机员因工作不能离开外,其余人员从内、外步行楼梯有秩序撤离到拱门集中。

5.新闻部组织10名义务消防队员为救护组,技术部组织10名队员为突击组,电视广告信息部组织10名队员为物资抢险组,各组人员由部门领导带队,在主楼大厅集中,听从指挥调动,人员到位即可。

6.全体人员疏散到拱门后,请城中分局消防专家讲解广电中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就演习情况进行讲评。

7.由市广电局消防指挥部指挥长进行总结。

8.由市广电局消防指挥部宣布演习结束,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计划三:小区消防演练计划

培训时间:20xx年8月份

培训地点:物业管理处综合培训室

培训组织成员:管理处各管理人员、参加消防演习全体人员

培训主要目的:通过本次的培训,使全体参加演习的人员明白在演习过程中各人的职责,增强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互救与自救的能力。

培训主要内容:1、实行消防演习的意义;

2、参加消防演习的成员组成;

3、消防演习过程中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4、演习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为什么要进行演习?

1、为实战打下坚实的基础;

"演习"从字里行间来理解就是演练、学习的意思,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每做一件事情,很多时候都会先进行排练(比如:拍电影。它里面的每一个镜头,每一个动作、画面都是要经过几次或几十次的排练,才能达到放影的效果)。这次所进行的消防演习,其目的就是要澄清我们部分人的观念:演习不只是简简单单的排练,也不只是走过程,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次的消防演习来提高我们的综合能力,即:疏散能力、指挥能力、自救与互救能力。只有通过平时的努力(演习),才能达到战时(紧急情况)的要求。

2、通过演习增强大家的防火意识;

过去,大多数的部门和人员都认为,消防安全只是保安部的事情,与己无关。其实不然,消防工作并不是每一个部门的事,也不是哪一个人的事,它是整个管理处的事情,是直接关系到整个小区住户及自己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消防责任,重于泰山,它并不是哪个个人所能承担得起的。所以,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只有靠大家平时多用心、多留意、多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消除(三多二及时),才能保证我们和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参加演习的成员组成

刚才说过,消防演习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的事,而是整个管理处各个部门的事。其参加演习的成员包括:

1、物管公司(管理处)防火责任人。

2、各部门责任人。(包括行政部、财务部、客户部、工程部、保安部)

3、各部门义务消防队员。(包括各部门领班)

4、邀请少部分业主。

三、演习过程中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1、人事行政部和财务部

职责:主要负责火警中的医疗救护工作。

要求:A、设立临时救护站,并有明显的标志和指示牌;

B、配备所需的急救药品和器材;

C、协助受伤人员登上救护车。

2、客户服务部和工程部

职责:主要负责现场人员的疏散和抢救工作。

要求:A、引导灾场人员向安全区域疏散,护送行动不便者撤离险境,然后检查是否有人留在着火单元内,安置好从着火层疏散下来的人员,并安慰、稳定他们的情绪;

B、疏散时,指挥人员一定要保持头脑冷静,指挥时先从着火层开始,再从着火层以上各层开始,安稳着火层以下暂时不需要疏散的住户,劝其不要到处乱跑;

C、引导自救,指挥者要组织人员引导住户沿着消防走火梯冲过烟雾下楼梯,指派人员带领不能从预定消防走火梯疏散的人员登上天台上风处等待营救,并组织用灭火器材、水枪作掩护。

3、保安部

职责:安全警戒。

要求:A、小区外围的警戒任务是清除路障,指挥车辆离开现场,劝导过路行人及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维护好小区灾场外围的秩序;

B、大堂的警戒任务是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楼层,指导、疏散人员离开楼宇,看管好从着火层疏散下来的物品;

C、着火层下一层的警戒任务是阻止住户进入着火层,防止有人趁火打劫,保护好消防装备器材,指导、疏散人员向下一层有秩序地撤离。

4、义务消防队员。

职责:主要负责组织对灾区现场火势扑救。

要求:A、带好灭火器材及足量的水带,铺设好水带做好灭火准备;

B、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C、携带灭火工具(器材)到着火房间的相邻和上、下层的房间通道,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的可能,并及时扑灭蔓延过来的火焰;

D、灭火人员应针对不同的燃烧物采用不同的灭火方法。

5、消防监控中心

职责:主要负责报警,并密切监控火场的动态。

要求:A、监控中心值班员接到报警信息,立即通知巡楼或有关人员到现场确认,如果周围有监控枪头应将枪头定在火警楼层进行监控;

B、经确认火警属实,立即通知保安部主管或监控中心负责人按计划迅速召集各部门义务消防队员尽快赶到现场;

C、根据上级的命令,消防中心用紧急广播通知需要疏散的商户或按警铃报警;

D、密切监控火场的动态,发现新情况及时汇报。

四、演习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监控中心值班人员的报警程序;

2、树立"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胜利",在火灾中,无论是灭火、救人,还是自救逃生,都必须争分夺秒,准确把握稍纵即失的灭火战机,争取把火灾扑灭于初期阶段,一般火灾从起火开始的5分钟内将火扑灭的话,基本不会造成什么损失,以后的时间越推迟,损失及危险性就会越大。

篇五:消防值班人员培训
2015消防培训讲话稿

第1篇:消防培训班讲话稿

尊敬的院领导和医护人员:

晚上好!

为了提高xxx医院广大医护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基本知识,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国庆期间和今后医院无火灾事故的发生。今天晚上,受院领导的邀请县将由我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消防方面的相关知识。

在培训中,我们将详细解读消防法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措施、初期火灾的扑救、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火场逃生自救、如何报火警、灭火器如何使用等消防常识。同时结合一些火灾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细致讲解和指导,通过解读使医护人员对学习消防知识、增强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丰富了培训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又提高了医院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

下面开始共同学习:

两规定:规定消防宣传时间、规定消防宣传内容。

三提示: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和手电筒等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2篇:区县节日期间加强消防安全讲话稿

今天是12月22日,离圣诞节只有几天时间了,元旦、春节也即将来临,在此之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天上午在这里召开全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对我区圣诞节及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我区火灾形势稳定,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时的发生。Xx区长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听取了消防部门的专题汇报,并对做好当前的消防工作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下面根据全区目前形势及Xx区长的要求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明显增多。特别是近期上海、哈尔滨、山西等地连续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深刻。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冬季消防安全稳定。为此,省政府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同时公安部门就落实省政府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天网”2号行动,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省圣诞节及“双节”期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我区也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专门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刚才区消防大队曹大奎同志已经给大家传达过了,希望大家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

今年以来,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辖区内没有发生大的火灾事故,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进入冬季以来,随着天气转冷,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急剧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岁末年关,各类庆祝集会和庙会、灯会等文化活动多,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节日聚餐、文化娱乐、旅游出行频繁,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交通枢纽等区域人员高度聚集;各类展销、促销等经贸活动集中,商品产量、运量、储量、销量猛增,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突击生产,违章作业,带险经营。金融危机造成一些单位生产经营不景气,单位领导的心思多半用在了如何应对危机方面,容易对消防安全产生麻痹和顾及不到的情况,极易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再加上我们的村委会、社区防委会刚刚进行了换届,有许多新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不知道如何去抓。特别是圣诞节期间,很多单位和场所都要举办庆典活动,人员集中,活动集中,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大的火灾事故和踩踏、拥挤事故。因此,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按照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紧急通知》要求,自觉执行好特殊时期的特殊任务,紧紧抓住稳定火灾形势的重点,坚决压缩火灾总量,严防严控群死群伤火灾。

二、大力宣传,全民动员

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圣诞节及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保卫工作,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今天的会议精神迅速向单位的主要领导汇报,在前一阶段冬防工作的基础上,把圣诞节及元旦期间的消防保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工农乡人民政府、各办事处要迅速召开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成立强有力的组织,制定责任明确的具体的消防保卫方案;各防委会成员单位也要积极召开本系统的相关会议,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市、区方案的要求,对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和检查,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民警要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全警动员,立即投入到圣诞节及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去。

三、认真排查,严格措施

一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本周四就是圣诞节了,工农乡政府、各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动员社区、村委会、辖区或所属单位,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消防普查,详细掌握圣诞节及元旦春节各类活动的举办地点、人数、时间等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不留死角,严格执法。近期开展的“天网”2号行动是全省冬防期间针对圣诞节、元旦期间消防安全保卫而部署的一项重要行动。公安、安全生产监管、文化、工商、卫生、教育、宗教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歌舞厅、影剧院、卡拉OK厅、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基督教堂、学校会堂、礼堂、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逐一进行检查,迅速掀起消防安全检查高潮。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必须在举办圣诞节、平安夜等活动前全部消除隐患。区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对举办活动的各类场所一个不漏的检查一遍,严格落实举办前的消防审批,不得擅自降低标准,严禁违规举办各种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确保在活动举办前整改完毕;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举办;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顶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举办活动的单位和场所,要采取果断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要坚决给予拘留,对举办场所现场进行清理、查封,对干扰、阻挠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重处重罚,决不能迁就照顾,养患成灾。工农乡人民政府,各办事处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各级责任。

三是加强督察,严格责任追究。在圣诞节及元旦春节期间,区防委将派出督察组,对各单位的消防保卫情况进行督察,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场所没有人员看护的,将对辖区行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以及主管所长进行通报。在圣诞节和元旦春节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将依据责任倒查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是督促各类活动场所落实六条保障措施。要督促各营业场所立即召开全体员工会议,对今天的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贯彻,对圣诞节保卫工作进行再一次的动员部署;今天参加会议的有辖区部分重点单位的负责人,回去后要做好宣传和部署。要落实法定代表人的主体责任,明确圣诞节期间带班经理、门卫、保卫等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每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有专人看管,确保畅通;要开展一次全方位的自查,自查的重点是: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夜晚员工留宿、吃住经营于一体的“三合一”现象等;要按照公安部门核准的人数、时间经营,严禁超员、超时营业;要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从业人员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要在显要位置要张贴省政府和公安厅的“九条措施”公告,悬挂消防标语、警示牌,宣传消防知识,时刻提醒顾客注意防火安全。公安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结合六项保障措施与辖区举办活动场所的负责人签订圣诞节、元旦、春节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24日、25日夜辖区各公共娱乐场所,每个场所必须要有3-4个民警、1个消防官兵和所在地乡、办事处负责同志死看硬守,活动不结束,监管不撤离。工农乡、各办事处,防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周密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24小时值班制和零报告制度,节日期间区政府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节后将予以通报。区政府要求各单位会后要将会议精神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要将此项工作做为近期的一项阶段性中心工作,安排人力、物力,全力以赴打好这一仗。

第3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讲话稿

同学们,你们知道火警电话号码是多少吗?(“119”)今天,我们讲讲火灾消防知识。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的不断提高和丰富,历年发生火灾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10月22日下午5:40市教育局召开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通报了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北埔村飞达鞋面加工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造成36人死亡,19人受伤的情况。人们面对突如其来的火灾威胁,往往容易造成惊慌失措,作出一些非理智性的举动,从而丧失火灾初期逃生的绝好时机,造成不少的人在火灾中受伤,乃至丧生。面对浓烟毒气和熊熊烈焰,如能冷静机智地运用火场自救与逃生知识,就有可能拯救自己。因此,掌握一些火场逃生和自救的方法,在困境中就可能获得一线生机,以下将从火场逃生对策等方面给大家进行具体介绍。

一、平时即要有危机意识,多利用机会了解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避难方法,另外,认识平时居住的环境或咱们学校的消防设施及逃生避难设备,事前准备逃生避难预案,并加以学习,在状况发生时,便能从容应对,顺利逃生。

二、进入陌生场所时,应先寻找安全门、梯、查看有无加锁,熟悉逃生路径,尤其是一些公共场所,更应特别注意有两个不同逃生方向出口最为安全。

三、发生火警时,可采取下列三项措施:(一)灭火(二)报警(三)逃生。

(一)灭火

对于一些大火,由于我们还小,灭大火相对来说比较困难,所以我们只要做好报警和掌握逃生的技巧就好了,我们不私自参与灭大火的行动。

(二)报警

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亦可大声呼喊、敲门、唤醒他人知道火灾发生。在打“119”报警,切勿心慌,一定要详细说明火警发生的地址、处所、建筑物状况等,以便消防车辆能及时前往救灾。

(三)逃生

1、要镇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盲目追随。

2、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要因为贪财而延误逃生时机。

3、做好简易防护,匍匐前进,不要直立迎风而逃。

4、找好避难场所,固守待援,不要向光朝亮处奔。

5、缓降逃生,滑绳自救,绝对不要冒险跳楼。

防范胜于救灾,平时我们就要做好火灾的预防,多学有关消防安全的知识,不私自玩火,私自用火,家里和教室当离开的时候要切记把电源关掉,以免由于电线短路造成火灾。同学们让我们牢牢的记住以上面对火灾的逃生法则吧,让火灾伤害远远地离开我们。

第4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之用电防火安全知识讲话稿

你们好!昨天是全国消防安全教育日,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的一些知识。

宿舍:我们仍要看到我们的宿舍仍存在不足之处:宿舍阳台大多有同学平时未及时清理掉的饮料瓶,这成为宿舍火灾之源。以后每周做到废物必清,使杂务不至于大量积留。

预计宿舍在年后部分宿舍将会装备电脑等较大功率用电器。我们班委会积极宣传用电安全,并做定时线路电源等方面的安全检查。我们会在以后的班会上不时提醒同学注意宿舍个人财务安全,提醒同学对自己重要物品如身份证等不时检查。

上海商学院4名学生的不幸,同时也敲响该院学生用电安全的警钟,于是该院召开紧急会议,针对学院部分楼栋、宿舍电路老化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其次是由学工处组织学生干部对学生宿舍违章使用电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使用“热得快”的一律收缴;然后对全院所有的消防安全通道进行排查,一经发现有堵塞情况,全部疏通;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楼栋的消防器材,有缺失、老化的情况立即更换。另外,该院还专门设定了一个学生用电安全的专门程序,对于功率高于500瓦的电热器将自动跳闸。

学校还组织学生参加逃生自救演练及用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火。但是火如果使用不当或者管理不好,就会发生火灾,严重威胁人们的生活,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建设发展造成巨大损失。消防安全十分重要,消防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火灾的预防;二是灭火。对此,同学们都应该有所了解,并掌握一些基本知识。

一、预防火灾应该注意什么?

预防火灾的措施很多,同学们首先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l、不玩火。有的同学对火感到新奇,常常背着家长和老师做玩火的游戏,这是十分危险的。玩火时,一旦火势蔓延或者留下未熄灭的火种,容易引起火灾。

2、不吸烟。吸烟危害身体健康,又容易诱发火灾,要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吸烟。

3、爱护消防设施。为了预防火灾,防止火灾事故,居民楼、公共场所都设置了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箱等消防设施,还留有供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的安全通道,要自觉爱护消防设施,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二、在学校如何注意防火?

在学校里也有防火安全问题,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l、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人校园,也不带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校园

2、实验课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的化学药品时,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时刻小心谨慎,严防发生用火危险。

3、不随意焚烧废纸等。

4、打扫卫生时,要将枯枝落叶等垃圾要倒在固定的垃圾桶里,不要采取点火烧掉的办法。

三用电防火安全知识

1.学习用电常识,不要用硬的物品接触电源,也不要用人体某个部位接触电源,以防触电。

2.不要乱插、私接电源,特别是不要用湿手去插电源插头。

3.要多注意观察家里的各种电器,插头插座、电线、灯是否有破损、老化的现象,如果有应立即告诉家长进行正确处理。

4.我们中小学生不要私自玩电,特别是当家里没有人时,一定要把所有的电源都关闭或拔掉。

5.凡是金属制品都是导电的,千万不要用这些工具真接与电源接触。

6.不要用湿的手巾擦电器,防止水滴进机壳内造成短路,以免触电。

7.在放学、上学的路上,特别注意路边的电线是否有脱落,见到一定要躲开。

8.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树底下避雨,以免遭到雷击。

9.暴风雨吹落了电线,有人不幸被电击倒了,千万要伸手去拉触电者,正确的方法是用干木棍等绝缘的物品,挑开电线,并告诉大人,通知有关部门。

10.不要在楼梯上玩耍,特别是楼道拥挤时必须靠右走。

11.严禁在楼梯的扶手栏杆向下直滑或追逐奔跑,踩空或撞人都可能造成严重伤害。

12.严禁爬高或在阳台护栏上探取东西,特别是擦窗户时不要将身体探到窗户外面。

13.严禁用仿真手枪对准人或路灯、窗户、玻璃射击这样伤害他人和损坏物品。

14.抬餐、打开水时防止烫伤,应小心谨慎,在家使用高压锅前,一定要先检查气

篇六:消防值班人员培训
2015消防管理制度

第1篇: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消防值班人员培训】

第二十三条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篇: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第3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内旅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酒店领导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部门须具备完整的消防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酒店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酒店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值班负责人、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统计好值班经理安全消防巡查记录。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酒店内所有区域,包括停车厂、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酒店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酒店内部门开关必须有专人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冰箱开关等统一由专人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部门下班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

13、前台、餐厅吧台、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度过高引起火灾。

14、吧台酒水及装饰物的摆放要与照明灯、射灯、装饰灯、警报器、消防喷淋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值班经理,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同时酒店经常组织小组不定时的检查线路及电源,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整改。

2、部门经理、主管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口头或书面材料)。

3、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4、检查酒店员工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以上规定希望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仓库、厨房特别注意事项

仓库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6、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厨房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2、使用燃气,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3、燃气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不懂燃气知识,不得操作燃气具。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5、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6、不要将重物压在输气管上。液化气罐禁止碰撞敲打,严禁用火烤等方法对液化气罐加温。

7、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使用炉灶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得离人,防止中间火焰熄灭,漏气遇火发生爆炸。点火时,必须遵循先点火、后开阀放气的程序。

9、经常检查灶具及管道有无泄漏、软管有无老化,发现漏气应立即停用,打开门窗,不准动火和电气开关,同时报告供气部门。

10、对安全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第4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XXXX店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XX市有关消防规定而制定,严格执行:“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职责:

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XXX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XXX为副组长,XXX、XXX、XXX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委员的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4)根据店内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4、4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4、6吸烟需到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4、8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9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4、10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4、11做好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组不定期抽查消防安全设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对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

4、13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人员给予奖励。

4、14由消防安全小组负责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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