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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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
2016环保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2016环保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此次集中检查活动,重点排查环境执法监察中的薄弱环节和盲点,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执法不到位、乱执法甚至失职渎职等行为,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促进工作作风转变,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二、检查内容

1、行政执法是否存在不作为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是否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有无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等问题。

2、行政执法是否存在乱作为问题。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执法依据是否正确,执法程序是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是否完整规范,是否按要求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并严格执行。

3、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行政执法的频次、密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行政决定是否执行到位,对群众投诉举报是否及时受理查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是否及时办理。

三、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各执法监察中队按照此次活动的统一部署,对照职责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落实,群众举报不能及时调查处理等薄弱环节和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抓好问题整改。

2、完善档案材料。各执法监察中队、法规科按照要求,完善执法文书、执法台账和执法档案。

3、开展后督察。对已经处理的各类信访案件,特备是重复信访案件,开展后督察,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问题是否仍然存在。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检查活动的日常工作,法规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认真整改,严肃纪律,积极配合,对在检查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严肃责任追究,对不适于从事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离执法岗位。

篇二: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
庆城县污水处理厂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庆城县污水处理厂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为切实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水平,确保我县“十二五”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目标顺利实现,促进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污水处理厂脱氮工艺改造进度,庆城县环境保护局制定了庆城县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一、检查范围

对列入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庆城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重点对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甘肃省监察厅的《关于落实全省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通知》(甘环发〔2011〕106号)中列入蓝色预警的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污水处理设施台账和资料核查

1、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地点、采用工艺、主要污染物允许排放标准等是否与环评审批文件一致。环评审批时间和投入运行时间是否一致。

2、检查是否建立生产运行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生产运行台账是否按日记录进出水量、水质、污泥产生量与处置情况、主要设备运行状况等,是否按与记录用电量、运行成本等;污染减排台账是否规范,是否保存有各月电费发票、购药发票、污泥处置费发票等单据,台账数据间逻辑关系是否相等,是否严格执行甘肃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异常情况申报制度、发生异常后。是否向当地环保部门及时报告,各种申报批复资料是否齐全。【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

3、现场核查污水处理厂月审核报告中的水量、水质监测结果标率、月用电量及缴费发票、运行调度表和异常情况报告等数据是否与实际工作情况一致。

4、污水处理立场是否建有化验室,是否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要求开展化验,化验室数据是否真实、准确。

5、检查污水处理厂是否建立污泥管理台账,是否执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是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污泥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

(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擅自停运、不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不经污水处理设施偷排污水、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问题。

1、检查超越管线是否铅封,开启是否有记录,是否存在擅自开启超越管线情况,进出水量监测仪表数据是否相等情况。

2、检查污水处理厂关键设备(部位)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曝气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工艺运行是否正常;污泥脱水车间是否正常使用,污泥脱水剂使用情况,现场是否有污泥堆置,是否按照规定处理;加氯间是否加氯消毒。

篇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
2016环保执法检查工作方案5篇

第1篇:环保局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秦政办[2016]20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市委、市政府开展“提素、提质、提效”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服务型、法制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以全面覆盖、注重实效、统筹推进、持续提高的原则,实现工作提速、服务提质、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努力提升依法行政、高效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目标要求

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引入机关管理工作,建立并全面实施覆盖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管理流程和评价标准,形成管理科学、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管理机制。组织标准认证,10月底前取得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的审核认证。通过每年内审、外审,及时发现质量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促进机关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提高。

(一)健全制度体系。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全面清理修订和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全局各项工作制度全覆盖、管理无盲区。

(二)优化工作流程。坚持更新观念、创新体制和流程再造的原则,对各科室职能及工作人员岗位分工进行梳理,对各项工作流程进行整合优化,做到岗位职责明确、目标任务科学、运行流程规范、为民办事便捷,构建符合工作实际、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

(三)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落实《廉政准则》和各项制度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立足本职履职尽责,不断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把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标准与质量管理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强化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含监察室)全部纳入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范围,认证范围覆盖所有非涉密的行政管理和服务活动,实现标准化管理全覆盖。

四、实施步骤

从3月份开始启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15日前)

1、成立机构。成立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

2、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阐明推进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营造氛围。

3、组织全员培训。聘请认证机构专业人员就标准化建设的基本知识、操作方法和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讲座,编印学习材料,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培训,使全体人员了解机关标准化管理的基本情况。

4、制定推进计划。外聘专家就全局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分析,制定详细的工作安排和目标要求。

5、调研问策。结合效能提升年活动,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多角度了解我局在管理、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改进提升的针对性。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16日—5月31日)

1、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各科室业务职能和工作岗位,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能,细化工作职责,研究各科室职能衔接,明确事权划分,减少交叉,使各科室明确自己的本职工作职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

2、优化办事流程。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本着优化流程、减少环节、缩短时限、并联审批的原则,梳理工作流程,确认责任主体、任务内容、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等,统一填写制式表格,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办公室统一汇总。

对涉及多个部门交叉的业务工作,由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进行研究,明确上下接口,合理划分流程运行区段,做到管理无盲区、服务无漏洞。

3、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梳理各项制度,提出完善、修改、补充的意见。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也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文件,需要纳入全局工作制度的,可向办公室提出意见。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和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实现纪律严明,挂牌上岗,服务到位,环境整洁,形象良好。

4、梳理记录表单。涉及业务运转各个环节产生的登记表、呈批笺、申请表、审批表、名册、清单、决定书等各种形式的记录表单,要进一步梳理完善、规范设计,做到记录设计与相关文件协调一致,接口清楚;内容和格式应考虑填写方便,兼顾信息容量,便于收集装订和保存。各单位要结合工作需要梳理汇总,上报办公室审核后列入记录总清单。

5、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根据工作职能、业务流程、工作制度等梳理,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框架,并参照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提出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框架。各科室根据文件体系框架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完成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作职责、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记录表单等文件的编制工作。办公室进行汇总、补充、修改、完善,形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6、发布文件试运行。经过全面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公布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正式贯标,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6月1日—9月30日)

1、审核完善。以职能履行情况、制度落实情况、流程运转情况、工作记录情况、办事效能和服务情况等为检查重点,建立内审制度,各科室确定一名业务精、质量意识强的干部作为内审员,组成全局内部审核小组,经过集中培训后开展内部审核,验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和运行结果的有效性,并反馈审核结果;组织外审工作,开展模拟质量管理标准认证,邀请认证机构专业人员审核运行结果,根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管理评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局务会,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进一步改进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厅。

2、总结整理。围绕作风转变、标准化管理、对外服务水平和办事效能等,各科室对开展机关标准化建设活动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办公室将总结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相关问题,形成完整成果。同时,持续改进完善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干部职工标准化管理意识,将标准化管理融入日常工作中,形成长效机制。

3、深化成果。以机关标准化运行情况为抓手,强化技术支撑,适时推进网络办公自动化工作,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和业务流转网上运行。通过信息化管理,对行政办公流程及其相关业务的办理实现规范化管理、监控与考核,从根本上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管。

(四)第四阶段:审核认证(10月1日—30日)

配合专业认证机构,开展认证审核并取得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突出重点环节,注重统筹结合。各科室要把开展活动与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抓好落实;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为社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与完成年度各项工作、更好推进事业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开拓创新,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的新突破。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加强ISO9000标准体系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利用网站、简报等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掌握IS0标准知识,掌握质量管理体系的操作方法,使标准化理念深入人心,迅速掀起全员参与、全面推进的标准化建设高潮。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抓出实效。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评估机制,对每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将各科室的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评优评先相挂钩。

(四)加强学习交流,促进工作开展。学习借鉴省环保厅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并加强与已经通过第三方审核认证的省内外其他地市环保局,以及市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国税局等部门的学习交流。

第2篇:环境风险点及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关于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相关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预防和消除,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环保局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特别是我市境内所有具有排污行为的企业及存在环境污染风险隐患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过查思想、查管理、查装备、查现场等方式,切实提高各类企业对环境风险预防工作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认识,切实承担起环境安全的主体责任。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划分等级、建立台账;督促企业建立完并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预案演练;狠抓隐患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重大环境安全风险源监管机制,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

二、排查范围

我市境内所有具有排污行为及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事)业单位,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内重点排污企业,包括国控、省控企业及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沿海溢油风险防范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企业、各类工况企业尾矿库、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涉重金属企业等的环境风险点及隐患排查整治。

三、排查重点

(一)企业依法办理各种行政手续情况。包括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现有规模是否与项目核准或备案、环评批复等行政部门的许可内容相符;是否擅自违规改变生产原料、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照“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等。

(二)全面摸清企业环境保护基本情况。重点是企业主要原料、产品种类及数量、生产工艺、产污环节、环境风险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成分及含量等;是否拥有国家规定淘汰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切实掌握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去向。

(三)污染物治理和排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设有规范的排水系统,厂区内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是否彻底;厂区内是否存在以暗管、隐蔽溶洞等方式偷排污水或初期雨水等行为;废水(包括采矿废水)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完善和正常运行;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是否完善和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偷排旁路;用于堆存原料、物料等场地是否达到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数量及其利用、处置方式;是否按照规定对有关固体废物开展浸出毒性鉴别分析;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符合规范,是否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五)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企业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重大环境风险源监控责任制;是否依法执行排污申报和足额缴纳排污费;是否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建立一厂一册环境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按照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审查备案。

(六)环境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建有规范的事故应急池;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并落到实处;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是否按照编制要求与环境风险实际相结合,应急措施是否完善有效;企业环境应急物资是否完备并与应急预案相一致;是否按照规定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情况。企业是否建有规范的排污口;相关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

(八)周边环境安全情况。重点排查企业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自来水取水口、重点河流及其他敏感保护目标是否存在环境风险,是否建有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

四、排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25日-7月6日)

所有相关企业要按照方案中的排查内容要求进行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期限内整改无法完成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填写自查表格(见附表1),并将自查表格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辖区环保局。

(二)检查核查阶段(7月7日-7月31日)

各县、区环保局及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环保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检查组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查,全覆盖、零容忍,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和隐患,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违规违法问题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认真填写检查表格(见附表1、2、3、4,附表1只填写检查及整改意见),7月31日前将检查核查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基本成效、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和表格填报情况一并报送至市环保局。

(三)督导抽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市环保局监测应急科将联合污防科、监察支队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督导组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对各县、区环保局将重点督导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审查备案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环保局和市局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定位,配备精干力量,建立联络员制度以及工作例会、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工作制度,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环保局及市局污防科、监察支队要确定此次行动的联络人并将联络人情况于7月1日前报送市局监测应急科。

(二)要切实落实责任。各县、区环保局要切实落实责任,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实现对各自辖区内企业环境安全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要提高预防能力。各级环保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把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放在首位,确实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将环境风险和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企业正当利益。

(四)要强化责任追究。督查过程中发现排查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排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相关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上报信息不及时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说明情况,重新部署开展工作。对于坚决不改、问题严重的将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要及时上报信息。各相关县、区环保局务必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各类工作信息、报告及表格。

第3篇: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为重点,充分利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环境监管责任,全面检查我市相关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各项措施,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处理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着力解决群众投诉与环境信访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成立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副组长,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副支队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协调、落实及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由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支队监察一科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人员分组

结合我市实际,此次专项检查共分3个组进行。

2016年3月1日至31日。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燃煤电厂(包括企业自备电厂)、钢铁、水泥、化工、玻璃等大气排污企业及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脱销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2016年10月以来,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落实面源污染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情况等。

(二)废水排放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检查位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等周边的工业企业,严查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取缔关闭情况,及利用渗坑、渗井、裂隙和溶洞排放废水或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等违法行为。

(三)涉重金属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四)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运行情况。

(五)群众投诉案件和热点环境问题的办理情况。按照《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要求,及时解决群众合理环境诉求。

五、检查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检查组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制定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确定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责任,确保检查实效;同时,要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要着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信息。

(二)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各检查组要采取有效措施,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对环境保护重点县区、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县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专项检查工作。要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创新执法检查机制。专项检查坚持“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各检查组要采用“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方式,做到执法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企业要实行驻场监督。

(四)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对夜间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限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依法取缔关闭。

(五)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促进企业承担保障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6年,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为核心,以环境风险防控为重点,以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为主线,以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全面加强环境应急体系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水平,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预案管理,强化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努力推进环境应急预案实化、简化、流程化和图解化,进一步推进风险评估基础上的预案优化工作。一是做好新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根据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调整情况,及时督促和指导辖区内新增国控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二是做好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企业及时编制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完成情况纳入环评审批、验收和执法监督等各个环节,落实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三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工作。根据环保部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的最新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秦政[2016]142号)已于2016年11月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后的预案执行预警、应急响应四级分级标准,并于2016年12月6日正式发布实施。各县、区环保局要结合新修订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尽快修订完善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务必于2016年2月底前上报市环保局审查备案。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限产企业应急专项方案的督导上报工作。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产名单的企业要制定专项限产方案。从各县、区环保局已上报的企业限产方案来看,普遍存在着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等问题。各县、区环保局及市环境监察支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16年1月30日前完成企业限产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方案中的响应措施要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措施落实后能够达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比例的标准和要求。五是做好本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要求,除国控、较大以上环境风险、危废生产经营、省控、市控、涉尾矿库企业外,其他环保部门监管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区环保局自行审查备案。各县、区环保局要抓紧完成此项工作。2016年,市局将把各县、区环保局企业备案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预案体系建设的督导重点。六是做好涉尾矿库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根据省环保厅关于涉尾矿库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要求,涉尾矿库县、区环保局要及时督促和指导辖区内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

一是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做好环境风险排查、隐患整治验收、预案编制备案、应急演练评估、救援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组织重点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风险管理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并建立完善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强化整治效果。二是强化自身监管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环境安全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环保部门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岗,有效防范和坚决防止环境安全事件的发生。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是深化重点领域、重点污染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过往事件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严格监督执法。要切实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内排污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环境风险源状况。要严格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不引发次生灾害。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污染源,要督促其马上进行整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任务的,要派专人进行重点监控,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有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难以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建议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停产或关闭。四是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抓好“环境安全大检查”、“暑、汛期环境安全”、“打非治违”等环境安全专项行动,督促重点环境风险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危化品生产使用运输贮存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时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

(三)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急能力

一是强化年度环境应急演练工作。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是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的必要途径,是提高环保部门和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县、区环保局要紧密结合地域特点,科学合理制定演练方案,于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的演练工作,重点突出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源地、危险化学品、沿海地区溢油、尾矿库等易发环境事件的演练,切实提高环保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要督导辖区环境风险源企业本年度至少完成一次环境应急演练。演练工作要注重实效,注重实战,切实增强演练场景的仿真程度,演练完成后要及时总结评估演练效果,防止演练流于形式。二是强化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应急人员的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要整合资源,建立“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应急队伍。按照本级应急预案体系涉及的领域,评选、聘用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建立本地区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库,并逐步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根据重点风险企业涉及的危险源进行相应的监测方法储备,提升应急监测技术水平。三是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产业结构特点和企事业单位分布情况,逐步形成“自身储备、委托代储、协议储备、备案储备、承诺储备”五位一体的社会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联动机制。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服从调度”的原则,督促各环境风险源单位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应急物资的购买、保管、维护、更新、使用等要建立台账。加强对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检查环境风险企业储备所需环境应急物资,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动态信息,保障环境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调拨和配送。四是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抓好举报受理制度的落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强化值班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抽查制度、考核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应急值守报告工作,落实政务值守、应急值守和重大紧急情况信息的报送主体、报送程序、报告内容、报送时效要求,确保信息畅通。切实杜绝迟报、轻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现象。五是依法科学快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环保支撑、社会救援为应急处置救援模式,不断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能力,规范环保系统应急、监察、监测、辐射、宣教等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中的职责及工作程序,依法科学快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防由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六是广泛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宣传。各单位要加强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防护常识相关内容的宣传,在“5·12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日”等特殊时期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培训活动,大力宣传环境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环境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同时,结合“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发挥大中小学校等主流阵地作用,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课堂,普及干部和学生环境应急防灾意识;督促相关单位及企业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依法有序地推进应急管理宣传工作。

三、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科学统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推动环境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将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等工作作为环境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风险评估、预案管理、应急联动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三是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增强环境风险意识、广泛参与环境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5篇:环保局提素提质提效工作方案

一、抓学习,增强提素提质提效的自觉性。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建设为抓手,加强机关理论学习。在组织安排上,重点抓好机关党总支成员、各支部党员干部、全体机关干部、科室(直属单位)干部四个层面的学习,制订学习计划,严格学习制度,保证学习质量,提高学习效果。在时间上,每个月原则上安排机关集中学习、支部学习、科室学习、个人自学各一次。在内容上,包括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其他拓展知识等,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十二五”环保工作发展规划,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我市环保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主题、主线、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形式上,有主题教育、学习研讨、专题讲座、中心发言、典型交流、知识竞赛、参观考察等。

二是大力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从工作履职需要出发、应知应会入手,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借助机关讲坛、干部选学、职工培训、个人自学等实用载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经常性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环境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强化环保公正执法,教育引导干部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干扰,强化法律监督,处理好涉法涉诉问题,以良好的作风和优质高效的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三是开展学习课题的调研。结合学习贯彻“十二五”环保发展规划,针对环保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研课题计划,分别确定局、科室和机关干部调研课题,形成领导亲自抓重点课题,科室领导负责抓落实和计划推进,机关党委牵头督查,人人参与调研,调研工作与科室实际工作挂钩的工作机制。认真实施课题,坚持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真情,解决实际问题的调研风气,抓好课题的落实,力争在促进全市环保工作均衡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切实保障全市环保安全等方面有新突破。

二、抓活动,增强提素提质提效的激励性。

一是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按照市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员、学习型干部”的创争标准,强化“述学、评学、考学”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力促创争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红色先进文化为主旋律、以“唱读讲传经典”为重头戏,不断深化“乐读在机关”、打造“书香机关”等品牌活动,并以此助推全民阅读活动开展。

二是深入开展“岗位奉献当先锋”活动。针对局机关科室职能、岗位特点,对党员干部提出高目标和高要求,开展“党员先锋岗”、职工示范岗创建活动,开展比、学、赶、帮、超业务竟赛,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围绕本岗位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规划,人人参加竟赛,使党员干部在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岗位建功、岗位成才中体现党的先进性,掀起比速度、比效率、比质量、比贡献的热潮,努力建设一支“敬业、精业、勤业、创业”的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对标、认责承诺、亮牌示范和夺旗争星四项创争机制,着力开展为民服务提质提效专项行动,争做“群众满意窗口”、“行业服务标兵”、“群星璀璨”人物和“优质服务品牌”。

三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聚焦思想作风建设,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

三、抓制度,增强提素提质提效的实效性。

一是强化机关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和整合机关规章制度,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要以改革的精神,对近年来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做好“废、改、立”工作,建立健全一批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加强对机关工作的督促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工作有否提素提质提效的督促检查。建立总支--支部--党小组--党员,局领导—科室领导—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的纵向监督管理网络;建立科室与科室之间横向的竞争机制。要针对各支部(党小组)工作目标和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承诺内容,开展自查点评。做到五个结合,即年度工作与平时工作督查相结合,处室工作与个人工作督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督查相结合,工作督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三是完善落实服务承诺制。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紧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要事项,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介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承诺事项。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超时默认制等便民措施,确实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

四、抓作风,增强提素提质提效的保障性。

一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针对2016年全市行风作风评议中群众、企业反映的意见、建议,结合机关工作实际,落实整改若干个突出问题。

二是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以警示教育为抓手,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举行反腐倡廉及法制讲座等,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责任制,查找廉政风险点,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公平待人,公正处事,在各种诱惑面前守住底线。

三是完善岗位目标考评。要结合机关各科室的岗位职能、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相应的考核内容和方法;结合机关干部各自分管的工作,提出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列入年终先进评比,使目标考核内容和方法更全面、更优化、更贴近目前机关工作实际。

篇四: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
2016环境监测能力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和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全面检查我县相关企业环境监测能力情况,督促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着力解决群众投诉与环境信访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市环保局2016年加强环境监测能力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检查时间

2016年3月6日至8月3日

三、检查内容

(一)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情况。主要是县水泥厂和县机动车辆检测厂。

(二)废水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情况。主要是矿业采矿区和选矿区、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四、组织安排

(一)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安排和要求,由环境监察大队对重点区域、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法律文书,限期进行整改或给予处罚。

(二)对重点区域、企业进行梳理、检查、统计完成后,召集相关企业负责人会议,明确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并逐个指出问题,提出整治要求和时限,要求企业明确表态,确保整治到位。

(三)采取明查、暗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企业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整治的效果怎样,对拒不整改或整治效果不好的企业下达处罚通知并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四)在8月底,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专项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篇五: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
2016环保局执法工作方案5篇

第1篇:飓风环保执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解决影响我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会议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飓风”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农村面源污染进行综合整治,集中治理,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重点针对全县储煤场、畜禽养殖场(小区)、木炭窑、废旧塑料加工、焚烧垃圾、秸秆禁烧等污染源进行检查。

二、工作任务

1、储煤场扬尘整治

(1)将储煤场、砖厂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场所进行逐户检查登记。

(2)对粉尘污染要采取围挡、遮盖、棚化、全封闭等措施,限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清查规模化畜禽养殖

对本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数量,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治理及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查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现状,对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监督企业整改。

3、坚决打击木炭窑、塑料加工点、焚烧秸秆等非法行为

(1)、对已取缔的木炭窑进行复查,若有死而复燃的,坚决予以取缔。

(2)、对废旧塑料加工企业进行检查,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废旧塑料加工点,予以取缔,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在日常巡查中若发现焚烧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使禁烧工作步入规模化、常态化的轨道。

4、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清查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的现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提请县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5、继续清查、整治油烟排放

(1)对饮食服务单位未安装运行油烟净化装置的,或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的,或油烟净化处理后仍排放超标的,或符合办理“环评”条件但逾期未补办“环评”手续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实施处罚。

(2)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对住宅楼已开设但未达到食品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饮食服务企业,限期改造、转行经营或停业。对无证(照)经营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对户外占道经营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摊点依法予以整治或取缔。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集中检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

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范围、内容、要求,对相关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依法进行处理。

2、整改阶段(7月1日-7月31日)

针对此次专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排污单位积极整改,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排污企业,要制定下一步整改计划和方案,并督促抓好落实。

3、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县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根据此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起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机制。

四、保障措施

1、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各股室、监察大队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按照“飓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履行部门职责,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

2、精心计划,合理分工。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应与日常环境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整改情况。

3、抓好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局宣教中心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篇: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市环保会议精神,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我县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二、目标任务

以“春雨行动润心田生态文明你我他”环境宣传“十进”活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宣传工作、“科技之春宣传月”、“六·五”世界环境日、古都环保世纪行、绿色创建等活动为中心,以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等为核心内容,开展我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环保局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四、工作重点

(一)新闻宣传。

为充分发挥环境宣传工作的先导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从事环境新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全年向中央、省、市县级媒体投稿任务安排如下: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每月各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稿件报送工作,每人每月至少报送3篇稿件,并于每月3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宣教信息中心备案。稿件起草后报局宣教信息中心审核把关,经局主管领导签发后方可投稿发表。

建立并逐步完善局网站管理制度,提升政务信息发布水平,充分发挥官方媒体的窗口作用,树立环保新形象。

(二)法制宣传。

以环境普法为重点,开展专题学习与专业培训,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境保护紧迫感和责任感。重点开展大气、水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法律条规的宣传。

(三)社会宣传。

以“春雨行动润心田生态文明你我他”环境宣传“十进”活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古都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保护生态、节约资源、健康环保的低碳生活方式。

1、3月份,联合县科协开展建设环保科普画廊宣传活动。

2、结合环保世纪行及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活动,通过设置宣传标语,发放环保宣传册等形式,进行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3、以科技之春、爱卫日、控烟日、食品安全周、土地日、水日等节日在主要街道、社区、学校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4、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系列培训,指导学校创绿过程,为开展环境教育培训教师骨干力量,促进“绿色学校”创建取得实效。组织学生参观环境保护典型单位,开展环保实践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提高环保意识和自觉保护环境的能力。

第3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安全生产月”为核心,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着力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构建和谐县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推动“安全生产月”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队、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相关事务。

五、活动内容

(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部署,积极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参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举行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

(二)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标语、制定宣传专栏、召开座谈会、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认真对环境节能减排、环境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环境执法检查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并积极配合参加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三)认真开展“两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施工工地夜间作业的管理,中、高考期间全天24小时禁止施工。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努力为全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试环境。

(四)积极配合县安全生产委员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县企业超标排污、偷排直排,放射源、危险废物(化学品)、医疗废物,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处理厂等进行重点排查,着重检查是否符合环境安全生产及防护标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五)积极配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搞好应急演练。在结合实际中,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消防等应急预案演练,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企业和政府间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六、活动要求

局属队、站、股室要根据各自职责高度重视环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坚决杜绝环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玩忽职守,隐情不报的行为。活动结束后,办公室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4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6年县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环保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增强“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一把手”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人,负总责。“一把手”既要抓好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又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能只抓业务,不管廉政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要求,凡单位出现了腐败问题,除追究当事人主要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2、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业务分工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五个一”的要求,即: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课;主持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所分管部门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内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年内,局纪检组要对各单位“五个一”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3、注重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廉政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纳入到单位重点任务之中,各单位“一把手”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市局纪检组将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将检查结果运用于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并与年底评先评优挂钩。

二、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

4、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做笔记、写心得、开座谈会等形式,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禁止性规定,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经常对照《廉政准则》找差距,抓整改,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防患于未然。4月份,市局将举办第二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我局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活动。

5、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深化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年内开展树立岗位勤廉标兵、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采取以案说法、参观红色革命圣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党纪政纪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不得少于4次。

6、加强岗位廉政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纪检部门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等制度,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7、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运用网站、宣传栏、宣传牌、岗位承诺等多种方式,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组织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个人负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堡垒,在工作中坚守拒腐防变的方向,在生活中把住拒腐防变的关口。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

8、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重点加强“环保八项权利”运转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有关制度、规定、措施进行修订完善。其次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从业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9、继续推行“廉政灶”制度。继续实施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继续抓好“廉政灶”制度落实,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接待方式。

10、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监督落实工作,实事求是的填报每季度《廉政风险业务基本情况统计表》,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加强检查考核。

11、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1)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关键岗位的监督;(2)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3)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4)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物质采购等制度;(5)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6)认真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纪检组长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保证“环保八项权力”规范运行、正确行使;(7)认真贯彻《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全面公开环保法律法规、机构职能、行政许可指南、环保公文、工作动态等基础信息。重点公开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环境监察执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对环保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实行网上公开,设立网上举报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围绕环保干部职工关心的机关预决算、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的处置、基建工程、重大环保工程招投标等内部信息及时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监督;(8)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将离任经济审计延伸至任中审计,积极探索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执法水平

12、加强纠风建设。做好“政风行风热线”、“12369”环保热线工作,努力改进接访和处理投诉的方式方法,加强环保政策宣传,把它作为环保局与市民沟通的桥梁,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诉求的阵地和平台,限时办理环境信访投诉,妥善解决在环境保护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环保系统的良好形象。争取在本年度县级部门行风政风测评中排名前三。

13、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补位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坚决执行环保系统“六条禁令”、环保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模范践行各项服务承诺,切实改进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的环保行业形象。

14、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开展环保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强化职责,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完善环保审批“绿色通道”,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方式,简化手续,缩短时间。

五、加强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腐败行为严查严办的高压态势【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

15、加强专项治理力度。按照县纪委和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重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环评审批专项监督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16、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违法排污企业充当“保护伞”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利用环保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资金项目分配权、物资设备采购权、干部人事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17、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用自强自励“十个想一想”统一思想,一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政治素质怎么样,是否好学上进,品德高尚;二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业务水平怎么样,是否业务精通,业绩突出;三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工作态度怎么样,是否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四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为人处事怎么样,是否团结协作,诚善待人;五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遵纪守法怎么样,是否作风严谨,行为规范;六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廉洁自律怎么样,是否清正廉洁,正派做人;七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全局观念怎么样,是否顾全大局,不计得失;八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群众观念怎么样,是否勤政为民,热情服务;九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奉献精神怎么样,是否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十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自身形象怎么样,是否工作优秀,威信较高。

18、加强组织建设。打造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原则强、执法刚、方法灵活的环保队伍,只有抓好组织建设推进党风廉政才能促进各项工作,要发挥局班子的核心作用,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尽快建立健全组织建设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保证办公、活动经费,做到组织、人员、经费落实。对做出突出成绩者要注意培养,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和进步,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5篇:环境监察网格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的需要,实行副局长、纪检组长与环境监察副大队长、局机关科(股)室分包镇办,监察人员分包辖区所有污染源、新建项目“三同时”的网格化监察责任。环保局长、环境监察大队长是辖区环境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副局长、纪检组长和环境监察副大队长是所分包镇办环境监管工作主要负责人,监察人员是所分包污染源(含国省市控企业)环境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二、工作重点

按照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管理股绘制本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地图,标明每个污染源网格的位置、周边环境敏感点、责任领导、责任人、重点污染因子等。

(二)各包抓责任人要严格监管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污染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在线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和企业排污申报、核定、征收工作落实情况。

(三)对辖区内生态环境、农村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监管;对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

(四)对监管的辖区的非法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隐患排污企业;随意倾倒废物、焚烧等引起群众举报的企事业单位的违法行为的监督。

(五)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和台帐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分析辖区重点环境问题,做好预防工作。

(六)协调本辖区相关部门,开展群防群治,牵头解决辖区内各类环境保护信访问题,防止社会不稳定的事件发生,确保环境污染信访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责任心。各网格监管人员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信息收集,提高管理效能。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摸清和准确掌握排污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信息。要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有效打击取缔各类非法污染企业,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各包抓责任人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工作运行顺畅。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管理的功效,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篇六: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
2016年环保局工作方案4篇

第1篇:环保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区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推动环保事业再上新台阶,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环保系统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环〔2016〕3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服务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围绕“四个一流”标准,坚持“提质增效、优中快进”的总要求,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促进行业作风转变,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内容

以围绕加快建设“三心一区”和“四个”发展为目标,切实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主题,重点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议:

(一)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落实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是否顺应企业和市场需求,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许可项目;是否按照“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减少费用”的要求,制定履行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的最优工作标准;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

(二)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和区委十七条实施意见,加强部门作风建设;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是否加强部门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本部门损害市场主体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否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三)反腐倡廉,提升效能和执行力方面。是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与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需求紧密结合;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是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是否以务实、高效、勤政、廉洁为标准,提升效能和执行力。

(四)整改问题,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是否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考核管理制度;是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通过政风行风热线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的问题,是否给予认真解决和及时解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诉求渠道是否畅通,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诉求问题的整改效果如何,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是否满意等。

三、组织实施

(一)准备动员阶段(4月—5月)

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对环保审批、执法、服务、履职和工作成效等事项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公众关心环保、了解环保、参与环保。

3、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及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聘请行评督查员,公布行风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6月)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公布电话、邮箱、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群众和企业、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多渠道征求对环保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3、社会公开承诺。认真梳理自查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就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依据部门职能,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媒体和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4、全程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监督,配合行评督查员和媒体对本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明察暗访,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0月)

加强环保系统行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突出部门特点,做几件有影响力的、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实事,回应百姓关切,赢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具体在“八个围绕”上抓创新、抓落实。一是围绕重点企业污染整治,督促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对粉尘和噪声、船厂的粉尘进行整改,做到达标排放。二是围绕大气污染治防治,严格执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及黄标车的淘汰工作。三是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西坝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开展运河、沙河、三岔河整治。四是围绕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按照“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减少费用”的要求,优化服务。五是围绕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畅通环保诉求渠道,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保环保专项行动,更好地服务民生。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群众满意率。六是围绕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工作,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投诉,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七是围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开展宣传,坚持点面结合,周密部署“环保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活动,“地球一小时”熄灯活动、“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绿色课堂进学校,系列环境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环保,引导大众参与环保,扩大社会影响力。八是围绕正风肃纪,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解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梳理归类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突出的个案问题要及时反馈,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环保部门整改工作的力度和成效。

(四)集中测评阶段(9月-10月)

根据市区两级安排部署,测评采用第三方评估、服务对象评议和集中评议等方式进行。要积极配合工作,如实提供服务对象信息,主动参与问卷调查测评活动。

(五)全面总结阶段(10月)

对行评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检查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积极争取市环保局的支持和指导,加强与区纠风办的联系和沟通,确保评议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营造氛围,务求实效。要结合环保工作的特点,公开服务承诺,公布举报电话,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全面宣传环保成效,努力提高环保公信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大局,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着重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纠正不正之风,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妥善处理好开展行风评议与做好环保业务的关系,把政风行风评议与“迎、创、推”活动、治庸问责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共进,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促进环保中心工作的有效手段,用环保成绩来检验行评实效。

第2篇: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全面检查危险废物台帐管理、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等基本制度执行情况,核实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利用处置情况。

一是要加快推进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建立监管重点源清单。2016年年底前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并及时更新。原则上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吨以上的单位列为市级危险废物重点源;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列为省级危险废物重点源;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单位应当列为国家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产生含氰等剧毒类危险废物以及被剧毒化学品污染的废弃包装容器的单位应当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二是要按照《关于布置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重点排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品制造业(基础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等),金属冶炼,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炼焦,电子元件制造(特别是印刷电路板制造),铅蓄电池制造,多晶硅生产等重点行业企业,督促上述企业在6月30日前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上述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填报及备案工作。

三是对未按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环保部门将暂缓审批其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提供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不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申请、不为其出具包括信贷、生产许可证等各方面的环保合格、达标或守法证明文件。

(二)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行为

【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

一是要依据申报登记工作成果,动态掌握本辖区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危险废物底数,对危险废物转移实施重点监管,做到危险废物出厂就必须办理转移联单,督促并指导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企业进行网上申报跨省转移,依法打击危险废物的非法转移行为。

二是要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危险废物管理中的应用。省厅正在推进实现全省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物联网智能监管系统的建设,并在危险废物转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废弃电器电子拆解处理等有条件的领域先行实施,实现危险废物省内转移信息化管理。

三是建立健全违规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及无证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以及超量、超范围、超期经营的专项行动,对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及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和个人,环保部门将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并按高限处罚。对分批次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按多个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6年8月)

根据《关于开展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整治重点内容和方法,分解责任,落实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8月-2016年3月)

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并按市局要求于每单月3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情况。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6年4月)

2016年4月底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市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局将成立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二)注重协调,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内部合作和协调。环评审批科室应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环节加强对危险废物的预测分析和核查。监察部门应将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日常的执法检查中加强涉及危险废物违法问题的监督检查。

(三)加大处罚力度,严厉追究责任

一是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相关企业因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的,要从其立项、审批、验收和监管等各个环节,以及生产、储存、运输及处置的全过程,依法依规对有关部门、企业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二是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索赔、罚款和刑事处罚力度。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要追究企业污染清除责任,彻底清理被倾倒的危险废物以及被污染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不留后患。

第3篇: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工作,区政府决定2016年6月至9月底,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深入贯彻各级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对保障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立足预防为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重点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开展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多发态势。

二、检查重点

(一)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三个不放过”(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对辖区内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情况开展检查,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原因调查及责任追究情况;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开展情况;整改要求落实的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完善情况、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情况等;仍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隐患,以及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的计划。

(二)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单位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所属类别、进入工业园区情况、废水受纳水体情况等;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执行区域规划及产业政策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备案及演练情况、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

(三)其它可能影响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的隐患

紧紧围绕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全面排查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风险单位,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严格环境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

认真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和区安委会会议和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全面组织完成本辖区大检查活动的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

督促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自查自纠。督促有关企业组织开展全面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的情况,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整改生产环节的环境风险,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三)全面检查阶段(7月中下旬)

对辖区内检查对象全面开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跟踪治理,确保整改到位。

(四)迎接省、市检查及总结阶段(8月)

迎接省、市检查,并对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本辖区大检查活动总结报告

(五)迎接国家督查和省级总结阶段(9月上旬)

9月上旬,迎接环保部将对我省百日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以及工作例会、统计分析等制度,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工作。

(二)强化督办,务求实效

要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全省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环保专项行动等,严格落实大检查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对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对未按照要求编制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没有认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排查隐患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触犯刑法的,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发现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对于环境风险突出的行业和区域,要进行建设项目限批。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要向社会及时公布大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名单,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4篇:环保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体部署,结合环保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首善之区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行动范围

以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的管理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行动内容

辐射许可证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及验收等相关制度、危险废物的产生、流向和处置情况及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发现存在和潜在的危险,提出改进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落实。

四、行动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与环保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6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

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相关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

按照相关要求,在抓好环保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强化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8月中旬)

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下旬—9月下旬)

全面总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同时做好迎接区安委会督查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主动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加强对环保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查处。

(三)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强化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在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妥善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环保安全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环保安全“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环保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扩大12369举报电话的知晓面。对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要及时公开曝光、从快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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