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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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工程项目安全员职责
工程部安全员职责

工程部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和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技术管理,参与审查各项技术方案、安全技术规程、技术交底等方案。

二、参与制订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设计、制作、设置本项目施工所需的交通安全设施,制作标准要符合国标。

三、指导施工班组合理安排工期,负责检查施工班组的技术交底情况,参与对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方法的使用进行审查。

四、参与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部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并负责组织向施工人员讲解安全技术要求,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五、办理开工前安全报监和审批工作,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根据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达标计划并予以实施。

六、参与阶段性、季节性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行使工地安全奖罚权,对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实施整改,按时验收。

七、检查评定临时用电及施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是否达标,处罚现场违

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保证施工过程中无事故发生。

八、参与关健施工部位和关健岗位人员操作技能的考核和安全设施、设备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参与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责任认定整改意见,并予以解决,对交叉作业的工序进行安全防护指导。

十、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应协助编制施工安全方案,上报有关部门,参与专家审查。

十一、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停工整改,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并书面报工程部备案。

篇二:工程项目安全员职责
施工安全员工作职责

施工安全员工作职责

一、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公司经理或总经理负责。

二、贯彻安全条例和文明施工标准是安全员工作准则,执行相关规章、规程是安全员的责任。

三、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四、制定项目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交文明施工达标方案,资金预算, 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五、整理汇总填写安全内业技术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公司。

六、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七、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八、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地下管道、脚手架安全、机械设施、电气线路、仓储防水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置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三、 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的安全生产报告,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的意见。

四、 处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五、 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六、 同各施工班组及个人签订安全纪律协议书。

七、 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八、 在安全检查工作中不深入、不细致及存在问题不提出意见又不向上级汇报,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工地巡查保安员职责 一.每小时对各层巡查记签到本要作一次签到。

二.对巡查工地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和记录。

三.制止任何单位将物品和施工材料存放于各街道、走廊边缘、大理石台面上。

四.制止任何单位在已铺地砖的区域应用没有纸皮包扎地脚的各种钗梯、台架,制止不听者可填违章通知单。

五.监管工地用水情况,对施工方没关水龙头的情况及时跟进处理,不得造成地面水浸现象。

六.监管工地用电情况,工地一律不得用花线作导电材料,违者一律没收。其次对电箱接线杂乱和施用接线不用插座的违章用电的情况及时通知工程部协助处理。

七.清洁卫生监管,各施工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卫生由施工单位负责清运到客户中心指定位置,要求施工现场干净对不及时清理的通知其负责人处理,对不配合者知会客户部填清洁违章通知单,同时要监管已铺好地砖走廊的清洁干净,不干净的及时通知清洁部打扫干净。

八.对工地目前要进行电焊施工的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和配备灭火器并符合安全施工标准,违章者坚决制止并按章处罚。

九.作好工地现场地砖、大理石台面、天花外墙及电表、电箱、消防设备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遇有破坏偷盗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并作出违章处理,需要赔偿的要知会领班跟进。

十.工地巡查人员不得在工地坐、卧、依靠、吸烟打盹。

十一.制止工地民工、公司员工和顾客在施工现场吸烟和动用明火和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工地。

十二.对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查明具体情况,未经公司批准,工地不得有天哪水、煤气瓶、油漆等物品。

十三.工地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有人留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遇有无关闲杂人员要询查具体原因,没造成损失的立即清除现场。对公司有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并作好相关处理记录。 十四.严禁一切人员从已安装扶手梯上落,斗车不能承运自来水及装载水泥沙桨时不能满载。 十五.所管辖楼段标语张贴情况。

篇三:工程项目安全员职责
2015建筑安全员岗位职责

第1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环境、职业健康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公司负责。

二、贯彻体系要求、安全条例和文明施工标准是安全员工作准则,执行相关规章、规程是安全员的责任。

三、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四、制定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交文明施工达标方案,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五、整理汇总填写安全内业技术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公司。

六、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七、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八、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第2篇:建筑安全员岗位职责

1、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措施的编制,并熟悉与工程有关的安全规范和法规,熟悉施工工艺流程。

2、负责建立健全本工程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3、有计划地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4、检查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5、对施工现场每天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并作好记录。

6、检查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情况。

7、参与并督促有关施工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

8、参与日常的安全检查。

9、参与项目每星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

10、检查落实各种安全生产合同的鉴订工作。

11、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就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

12、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3、参加每天的碰头会,就当天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

所以,安全员在一个工程当中,有着沉重的使命。

第3篇:建筑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认真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及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

四、参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条款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记录好安全台帐。

五、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对一般事故做出处理和记录。

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八、自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设,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第4篇:建筑工程公司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法规、文件,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企业管理制度。

3、认真落实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参与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各项操作规程、救援预案的编制,并对其在施工中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5、负责制订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

6、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对班组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做好施工人员及特殊工种的三级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专项教育,做好新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7、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安全开工、复工和竣工的手续审批备案工作。

8、认真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9、参与施工现场脚手架和防护网的搭设、施工机具的安装、临时用电设施的设置和模板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旁站、检查及量化验收工作。

10、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区和生活区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并做好记录,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1、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令其暂停生产,并立即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对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12、配合公司和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现场检查指导,并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接待工作,对下达的整改意见要虚心听取,认真回复。

13、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取证,并将取证材料及时上报到公司安全部。

14、负责项目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对门卫和更夫进行日常检查。

15、对进出场的设备、设施进行签字备案,并对其周转、维修、保养等工作进行检查。

16、负责本项目部安全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存档工作。

17、负责与公司管理体系运行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18、负责项目部业绩材料的存档工作。

19、配合项目部其他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5篇:建筑工程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合同的安全施工管理体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施工规范,向项目经理和副经理汇报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

二、贯彻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安全体系标准,负责项目安全实施与监督工作。

三、负责文明工地的各项制度制订工作,并落实执行。

四、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检查和落实。

五、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好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平时的宣传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记录。

六、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分析安全动态,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执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

七、正确行使安全否决权,做到奖罚分明,处事公正合理,同时做好各级职能部门对工程安全检查的配合工作。

八、负责对现场安全设施的检查与验收、指导和维护工作。

九、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施工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职责任。

第6篇:建筑工程项目安全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企业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程,负责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的宣传和培训。

2、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和管理方案的编制。

3、参与本项目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参与本项目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管理策划。

4、负责对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运行和活动进行控制、推进、检查,以及不合格项的整改;监督检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5、负责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及环保意识的宣传和培训。

6、参加本项目编制的年、季、月生产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生产会议、安全技术交底。

7、协助做好工伤职业病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事故报告规定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报表。

8、负责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和响应,负责编制事故紧急预案及预案的演练。

9、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内外沟通与协调。

10、负责项目人员体检、保险等事项的跟踪管理。

篇四:工程项目安全员职责
2016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凤凰东街道路整治出新__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 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葛锦荣

联系电话:13951943839

2、项目负责人: 杨贵礼 证号:00366677 联系电话:13851804014

3、总监理工程师: 梅凯 证号:

联系电话:13809041384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规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建设单位在开工报告批准之日15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七、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完善各项内业台账。

八、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九、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十、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一、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深基坑(槽)、桩基和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十二、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三、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十四、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五、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六、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七、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八、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九、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二十、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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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二十一、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二十二、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应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三、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承诺书

工程施工安全承诺书甲方:

承包人: 身份证号: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承包人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承包人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承包人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电话或口头安全整改,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周记东 同志负责与承包人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承包人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承包人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承包人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所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二条 承包人安全责任

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承包人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承包人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施工能力证明、历史业绩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承包人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承包人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承包人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承包人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1

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承包人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同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9、开工前,承包人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承包人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承包人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场所,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在电源插座上以及使用电炉子等。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2、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3、承包人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

1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承包人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承包人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5、承包人不得雇佣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入校园施工。

16、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不得蓬头垢面,不得随地大小便。

17、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施工人员及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电话等书面或口头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四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承包人的安全保证金。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承包人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承包人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承包人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采取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承包人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的,甲方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承包人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承包人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承包人人员无故到施工区域以外的地方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承包人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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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承包人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整改不及时,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工程项目安全员职责】

第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一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承包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承包人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3、承包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承包人编制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5、甲、承包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最新版)

协议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项目、设备等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中安全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承包形式:

二、承包方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1、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符合工程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证明等。

2、应提供“外协单位准入证明”原件。

3、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b类人员”安全上岗证原件。

4、应提供专(兼)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原件。

5、应提供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原件。

6、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

7、工程分包队伍还应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管理目标

分包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人身死亡事故、无人员重伤事故、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无重大厂内交通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无重大建(构)筑物倒塌、无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无重大卫生防疫事故等。

四、双方的安全责任 1、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1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程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1.2 负责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监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查。

1.3 对承包自带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禁止承包方使用,并做退场处理。

1.4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和上岗前的体检工作,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和其他要求,介绍施工作业环境、工程现场存在的施工风险和易发生的事故,并组织进行安全考试。

1.5 负责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1.6 应建立施工区域责任管理制度,并与责任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区域责任书”,明确相关的考核奖惩细则。

1.7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清包工程项目的“作业指导书”,作业前组织全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

1.8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对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1.9负责完善作业区域的孔洞盖板、防护栏杆、手扶安全绳等安全防护设施,依照相关约定对区域责任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奖罚。

1.10 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许可”规定,无技术措施、无安全交底的情况下严禁施工。

1.11 不得对承包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约定的合理工期。

1.12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1.13 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复查闭环管理。

1.14 传达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情况,及时通报相关的安全工作信息。

1.15 建立和完善现场应急抢援体系,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1.16 对施工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现象进行纠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1.17 对不服从安全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承包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责令停工整顿,或解除工程合同。

1.18在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时,组织进行现场救援,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与上报,并按照制度、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扣除安全保证金。

2、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2.1承包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分管单位(专业分公司)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全面遵守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2.2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2.3 对入场所有人员上报项目部、提供身份证件,对施工过程中入场、更换的人员必须及时上报。

2.4 提供本单位的施工资质等资料,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并对这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5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规定,相关资料保存齐全,入场前将自带的施工机械和机具清单上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的现场检验和资料审查。

2.6 组织进行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身体健康检查,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严禁录用老弱病残、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及童工。

2.7接受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调整施工人员时必须履行手续征得发包方的同意,新入厂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和书面考试合格,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2.8 为施工人员配置合格的劳保防护用品用具,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

2.9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批规定,组织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工作,做好作业环境条件的检查与确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10 严格落实发包方的“工作许可”规定,做到无技术措施、无安排交底不得安排施工。

2.11负责本单位安全施工责任区域内的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维护,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发包方的考核与奖惩。

2.12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履行本单位负有的安全管理职责。

2.13 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作业环境满足相关规定,安全设施投入及时,安全警示标识明显。

2.14参加发包方组织进行的应急抢险培训活动,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救援体系。

2.15 有权拒绝发包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检举。

2.16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报告发包方的相关人员,紧急情况时可以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作业区域。

2.17 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或违规分包。

2.18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事故管理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承包方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及时报告发包方、承包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2、承包方的车辆在现场发生意外,造成发包方或其它单位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等,应依法承担相关的赔偿、治疗等责任。

3、如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或其它损失时,承包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发包方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均应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5、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施工中,因承包方责任或承包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承包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承包方必须配合发包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承包方填报。如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等,发包方有权进行索赔。

7、工程最终结算前必须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

六、检查##考核 【工程项目安全员职责】

1、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5万--20万元,或管理费的30%作为安全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违约金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2、事故考核标准

2.1 发生轻伤事故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

2.2 发生重大职业安全健康伤害事故或重大卫生防疫事故时(非自身管理责任的意外情况除外),扣除安全保证金的30%。

2.3 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或一次轻伤三人及以上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

2.4 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或一次重伤二人以上(含二人)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主合同的附件,本协议构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发包方的经营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一份。

八、协议生效与终止

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竣工验收后自行终止。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安全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发包方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顿拒不执行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发包方(签章):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管线井圈\井盖)

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确保xx-x区片区内的安全、有序、畅通,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对我公司(单位)在xx-xx辖区内隶属我公司(单位)使用的地面、地下管线、井的使用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及周围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工程开工前,做好所有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落实好施工区域外围维护(使用蓝色彩钢板实行全封闭施工),保证施工现场及周围的安全、整洁,并做好施工周围各单位及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及周围做好安全隐患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二、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协助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落实工程施工责任区的道路交通疏导、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

三、严格遵守工程工期,保证工程自 年 月 日开 1

工,至 年 月 日完工,绝不延期。

四、在工程施工期间,严格遵守《XXX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筑工地综合治理标准》的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五、加强施工车辆安全管理,保证不使用无证车、报废车和拼(改)装车,所有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件,教育和监督施工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闯禁区、不超速超载、不闯信号、不违禁鸣笛、不强超强会、不疲劳驾驶、不占道停车等。

六、积极做好施工安全监督,主动协助交通民-警做好交通疏导、车辆分流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对车辆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影响。

七、施工作业完毕后迅速清除杂物,消除安全隐患,经你委验收合格,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恢复使用。

八、违反上述承诺,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破坏了环境卫生、损坏了其他设施设备,造成了安全责任事故、经济责任事故,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处理、赔偿。

九、本承诺有效期至工程竣工,恢复原貌,你委验收合格,我公司撤离施工现场后。

十、本承诺未尽事宜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标准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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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公司(盖章):

承诺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拆除项目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确保承包期间作业安全,我方(承包方)已认真学习并认可贵公司提出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现向有限公司(发包方)承诺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发包方《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条例》、《社会治安综合奖惩条例》、《建筑拆除工程技术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条例。

2、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法及国家、行业等有关的安全规范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防范措施,设置专职安全员。组织对工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承诺培训已达到预期效果。

3、承包期间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经常实施对承包项目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做到防范事故于未然。

4、根据项目作业特点及安全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进入作业现场前,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各种安全防护用品,保证人员安全。

5、保证在现场进出口醒目处及施工区域等处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以及围挡。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

7、承诺将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8、施工现场将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动火时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在领取动火证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9、拆除建筑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在对易燃易爆设备进行拆装过程中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施工前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没有做好防护准备严禁施工。

10、对需要爆破拆除的如烟囱、水塔等超高建筑物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实施。

11、在拆除过程中绝不进行立体交叉作业,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12、积极配合并接受发包方的现场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查出的事故安全隐患或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否则,接受发包方给予的处罚,罚款在限期时间内交至发包方财务部,逾期加倍处罚。对于因隐患整改不力而造成的安全后果由承包方全部自行承担。

13、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项目承包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承包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14、该承诺书的有效期:项目承包期内。

15、该承诺书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承包方愿意接受发包方根据承包方违章或违规情节,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承包方(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广州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广州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场地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无事故,特向贵司就 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事故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指定施工安全监督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并与贵司工程信息部保持密切联系。

三、保证工程施工的相关手续和资料齐全完备。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做好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确保施工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围蔽,并设立相关的安全警示等标识。安全围蔽的器械、物品等,与施工队同时进场,在对施工现场作围蔽、警示后才组织施工,现场恢复正常使用后才撤消围蔽。

六、在施工期间,配合贵司做好办公场地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相关管-理-员的监管,对影响到车站营运秩序、车辆及人员安全的,提前与贵司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在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后,经贵司同意方组织施工。

七、施工完毕后,我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清理和恢复性工作,确保办公场地的安全和正常运作。

八、施工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施工。否则,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工程施工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责任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红树林美食广场二楼网吧装修工程的钢结构部分工程)施工的安全责任问题,订立如下协议:

一、凡甲方委托乙方的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适用本协议。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条款,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二、乙方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客户的安全规定。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场地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发现违章作业者要立即纠正并作出处理。

四、乙方在实施“工程合同”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且承诺为每位施工人员提供人身意外险保障,保费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的,其一切损失及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五、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高空作业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乙方第三人员伤亡事故的, 一切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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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刑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负责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六、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他

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发现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整治。

七、乙方在厂房内动火或架设临时用电线,接取用电电源等,

必须经用户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进行作业,甲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进行抽查和监督,发现违章作业(施工)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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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工程项目安全员职责
2016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 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中标项目经理)

3、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导读:苏州市房屋拆除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工程概况,房屋拆除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为了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活动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一、建设单位或拆迁实施单位将拟拆除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持下

苏州市房屋拆除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

保 证 书

工 程 概 况

房屋拆除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为了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活动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 工程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保证做到:

一、建设单位或拆迁实施单位将拟拆除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持下列文件资料到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作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5、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二、建设单位要向房屋拆除施工单位提供拟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结构图、管线图和周围环境的说明。

三、建设单位要对房屋拆除施工活动进行综合协调,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检查、督促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

四、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对拆除工程安全全面负责,不转包和违法分包拆房工程。【工程项目安全员职责】

六、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要对拟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现场实地勘察,编制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拆除三层或三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水塔、烟囱等构筑物工程,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制定预防拆除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要经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采用爆破作业方法拆除房屋建筑工程时,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要经公安部门批准。

七、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要设置封闭的围栏围护,拆除位于主次干道两侧及城区繁华区域和居民区的房屋建筑时,要做到“先防护,后拆除”。防护架搭设要采取全封闭形式,并做到节点可靠、固定点合理,能满足抗倾覆的要求。

八、房屋拆除工程门口明显处要设置施工标志牌,写明建设单位、围栏责任单位、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负责人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安全员姓名,安监登记编号、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和临街、临路的危险地段要悬挂安全标志、夜间用红灯警示。在有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要采取有效的便民措施。

九、位于主次干道两侧及城区繁华区域和居民区的房屋拆除工程,

施工时间要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不在晚上22:00至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中考、高考”期间在考场100米半径范围内停止拆房施工。重点工程或采用爆破工拆除的工程必须在夜间施工的,事先向工程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报安监站审批、区环保局批准同意后才进行施工。

十、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要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不招收“三无”盲流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癫痫病的人员不安排从事高处作业。新工人、换岗工人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持证才能上岗。在拆房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文明施工交底,告知该项作业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须分别签字。施工现场负责人需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班前教育,并由施工现场安全员记录教育内容、人员和拆房施工“安全日志”。

十一、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在现场指挥,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汗背心、短裤、拖鞋和酒后上岗作业。高处作业不得任意向下抛掷拆除的物料,禁止用人力推倒方法进行拆除施工。使用吊机或起重设备,要有专人指挥,机操工、指挥和司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超载、斜吊,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二、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进行管道、容器拆除时,要查清管道、容器的用途,采取相应措施清除废气、废液后方可施工。采用电气焊,要严格执行明火作业的有关规定,配备监护人员和灭火器材。

十三、遇有雨、 雪、 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要停止拆除施工。施工单位不得将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作为临时办公、住宿及仓库使用。

十四、施工作业发现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的电缆、管道和构筑物时,要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向有关单位及部门报告,经同意后再恢复施工。

十五、施工作业时要采取降尘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拆卸的各种材料、构件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倾

倒,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行为。不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杂物。

十六、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十七、施工作业结束后,做到场清地平,及时修复因施工损坏的市政公用设施。

十八、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十九、本工程项目拆除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房屋拆除工程标准、规范、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二十、本保证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 建设单位/拆迁实施单位(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国际空港物流基地73#~76#楼保温工程、真石漆工程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职责,贯彻我司安全责任制,我司现制定安全责任书,其安全职责如下: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有跟班安全员。

【工程项目安全员职责】

3、必须达到安全事故零伤亡的控制指标。

4、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火灾事故;

5、应建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并有记录备查。

6、必须严格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配备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

7、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因我司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我司自行承担。

前期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有关法规、政策,甲、乙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审核乙方的资质及合同履行能力,审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

(二)向乙方移交施工场地,并明确乙方进入施工场地的安全责任;

(三)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及预付款比例按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四)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六)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规范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权制止,责成其改正,并可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对不按要求改正者,甲方有权加重经济处罚;凡发生事故的,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追究乙方的事故责任及违约责任。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生产、工程安全和因工程施工而危及周边建(构)筑物、各种管线、道路交通等公众环境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主管安全的责任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上述人员应报甲方备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对施工中的特种作业人员乙方必须选取合格的持证人员上岗;

(四)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必须用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五)严格控制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劳保用品的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车辆、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具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并按期进行保养、检修。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规定该报废和淘汰的车辆、设备、机具、设施。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内容;

(六)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七)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遵守施工工序、工艺要求,严格控制地表沉降,落实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设施及周围绿化等公众环境的保护措施。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解决方案。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八)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和建设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各个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九)结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立即组织进行紧急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并立即上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十)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一)按照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他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应当承保的人员承保意外伤害险;

(十二)接受甲方对安全的监督管理,对甲方及有关方面在安全检查中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立即进行改正。

(十三)行使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安全方面条款规定的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在抢救受伤人员,减少进一步损失、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甲方通报情况,并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如有违反,导致事故责任无法确认的,事故责任及事故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事故的,除甲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30000-100000元作为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有关规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

(三)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较大事故的,除甲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10000-50000元作为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有关规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

第四条本协议条款与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时,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第五条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上述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之事项,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雪铁龙4s店附属办公楼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职责。依照国家合同法的有关原则,甲、乙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其安全职责如下:

一、甲方职责:

1、 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提供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2、 负责对乙方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检查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3、 负责督促乙方对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4、 督促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的生产保证体系,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名)。

5、 负责对乙方的生活区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乙方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整顿。

6、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职责:

7、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8、 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配备1~2名专职安全员,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有跟班安全员。

9、 乙方必须达到安全事故零伤亡的控制指标。

10、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火灾事故;

11、 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将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和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专职安全员名字、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和相关证件复印交甲方存查。

12、 乙方应建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并有记录备查。

13、 乙方必须编制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进行交底,并签字确认备查。

14、 乙方必须严格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配备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

15、 乙方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才能上岗。

16、 乙方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 乙方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和相关部门,并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8、 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其它约定【工程项目安全员职责】

本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凤凰东街道路整治出新__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 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葛锦荣

联系电话:13951943839

2、项目负责人: 杨贵礼 证号:00366677 联系电话:13851804014

3、总监理工程师: 梅凯 证号:

联系电话:13809041384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规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建设单位在开工报告批准之日15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七、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完善各项内业台账。

八、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九、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十、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一、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深基坑(槽)、桩基和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十二、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三、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十四、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五、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六、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工程项目安全员职责】

十七、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八、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九、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二十、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二十一、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二十二、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应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三、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篇六:工程项目安全员职责
2015项目工程师职责

第1篇:项目工程师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

2、负责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和贯彻国家和上海市颂发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规定、方法和标准等技术工作。

3、组织项目体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施工图并按图施工,参加图纸会审,负责分项工程的技术、质量和安全交底。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汇总上报,认真组织实施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方案设计中做到效益、工期、质量、安全的有机结合,若施工中需要改变或补充施工组织设计,要负责提出书面申请。

5、负责项目的翻样图和外加工计划的复核,负责解决施工中技术疑难问题,及时办埋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抓好资料的积累工作,并指导和协调项目体施工员、翻样、关砌的技术业务工作。

6、具体负责"三令"的送审和签发工作,并抓好"三令"资料汇总和台帐登记工作。

7、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及汇总工作,并督促施工员质量员、翻样员和关砌及时做好复核自检的申请工作。

8、负责隐蔽工程验收自检和申请工作,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上级质量部门验收,做好隐蔽工程资料的签证汇总工作。

9、负责项目技术节约措施的实施,利用技术优势,结合工程特点开展创新、革新活动。

第2篇:项目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经理下达的项目运作,跟踪与落实

2、参与项目的新模立项,图纸,加工工艺,模具制作各阶段的评审

3、对照工模部《模具制作进度一览表》,跟进模具制作进度,制作《项目进度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及进度问题与客户沟通

4、与客户方品质标准及品质检测一起等的评估和确认

5、协助品质,生产部门处理产品生产过程的品质问题,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第3篇:房地产公司项目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所分管专业的技术指导、管理和项目的协调工作。

二、参加施工图纸会审,整理图纸会审纪要。

三、审核监理细则和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

四、审查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的任职资格,监督、检查其人员到位情况。

五、参加监理例会,协调房产公司、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之间的工作。

六、负责本项目工程工期、质量目标的控制实施,负责按图纸、规范、合同条款进行施工管理。

七、参加工程部组织的工程月检,并对检查情况监督落实。

八、参加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的周检、旬检、月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参加监理公司组织的隐蔽工程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十、对主要材料、设备会同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范要求进行抽检,对不合格的,下达退出施工现场的通知。

十一、不定期地对主要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检查,对存在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的下达整改通知单。

十二、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

十三、负责本项目所有文件传递及签收,及时向个部门、个单位传递本项目有关的文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十四、负责本项目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齐全。

十五、参加本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及时移交本项目的工程资料。

十六、安装工程师负责各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协调工作,为财务部提供各施工单位当月的用水量、用电量。

十七、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项目部工程师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企业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上级指令,代表企业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3、组织和调配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和机构的职责权限。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体系,主持制定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和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的指令,保证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6、主持制订项目费用开支计划,审批项目财务开支并制订项目有关人员的收入分配方案。

7、深入施工现场,处理出现的重大施工事故,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8、及时处理债权、债务,搞好资产清算,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9、搞好项目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按有关规定对优秀职工进行奖励,对违纪职工进行处罚。

第5篇:项目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经理下达的项目运作、跟踪与落实。

2、负责对相关产品的调查研究。

3、提出建议、制定、代表公司及部门与相关方协商确定设计方案或计划目标。

4、将新技术应用在问题解决方案之中。

5、控制并确保必要的研发步骤。

6、制定及准备相关认可工作所必须的技术文件资料。

7、在制造、检验与/或调试模具设备时提供支持。

8、对生产提供支持。

9、负责样件制作。

10、负责制定进度计划并进行跟踪。

11、负责项目各阶段工作的推进和问题的处理。

12、负责项目施工各环节达到公司规划技术要求。

第6篇:工程项目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主管项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工作,协助项目部经理抓好施工生产进度。

2、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专项方案编写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及时报批整改完善。

3、负责项目土建专业图纸会审及工程变更的组织与确认落实,对存在的设计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

4、负责日常施工测量、现场试验、图纸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现场高程控制点、坐标控制点熟知并妥善保护。负责编制试验计划并跟踪落实,记录施工日志,对图纸技术资料加强责任管理。

5、根据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以书面形式存档,交底人与接底人必须签字确认。

6、负责现场技术问题的处理、协调,定期如实全面向主任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能指导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

7、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审核隐蔽验收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做到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8、制定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措施,过程中跟踪落实。准确把握质量验收规范,提高总结并解决问题的管理水平;对质量问题积极进行技术攻关,在QC小组中发挥带头作用。

9、戒骄戒躁,端正工作态度,刻苦学习深造,重视平时积累,业务素质必须上水平。

10、积极参与公司科技项目建设,做“四新技术”的推广人。

11、凡事有计划,工作要有计划,个人职业要有规划,工作中不盲目,做到主动性去工作,摒弃“等、靠、要”的被动工作方法。

12、正确的认识自我,对自身能力科学平衡评估,学会自我控制。

13、技术工作要严谨,要虚心,不做表面文章,踏踏实实做好点滴工作,敢于担当,培养工作责任心。

14、计划制定后要讲效率,对计划的执行要行动迅速,不拖泥带水,不敷衍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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