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局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设施规划方案

| 规划师考试 |

【www.guakaob.com--规划师考试】

篇一:2016局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设施规划方案
2016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2016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去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等国家10部门在全国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今年4月至6月,国家10部门将对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验收。根据省、市、县会议精神,我乡将在6月份接受国家10部门的抽样验收,为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以全乡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和长效治理为目标,切实做到“五个确保”,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清扫、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模式,力争在今年6月份国家10部门的检查验收中过关。为全面改善全乡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奠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

围绕“五个确保”(确保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确保有清扫保洁队伍,确保有再生资源回收点,确保有村规民约,确保有资金投入机制)认真开展工作。

(一)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引导广大农户利用旧筐、旧桶、旧袋等自备户用收集容器,实施生活垃圾源头集中和减量,每社要因地制宜,配建垃圾收集池(点)1处,每个村建垃圾分类减量池1处,在村级活动阵地设果皮箱1个,政府机关大院、卫生院及学校各设置果皮箱1个,租配垃圾收集运输车1辆,对公路沿线,特别是学校、政府机关、卫生院的原有垃圾箱(池)进行逐个改造和修缮,以达到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功能。同时,进一步加大垃圾收集设施的管护力度,确保垃圾收运设施的整洁完好。其它村社可采用就近就地进行卫生填埋等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垃圾暴露和露天焚烧。

(二)配齐充实清扫保洁队伍:各村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选2名责任心强、热衷环保的群众担任村庄保洁员,对农户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再分类和有序堆放,负责垃圾的清运工作。各支部、村委要完善保洁考核制度,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建立完善保洁员花名册和台账,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村域范围内无陈年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

(三)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会议,制订村规民约,明确各农户对自家居室、院落和村委会规划的公共卫生责任区的保洁责任,并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初步分类。村委会与农户在月底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90%以上。发动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正确引导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提高乡内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

(四)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根据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管理办法,建立起农村垃圾常态化治理的资金保障机制,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其维护修缮经费,积极引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确保建立起“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4月30日),召开乡村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部署安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并广泛宣传,按照验收工作内容及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平台,快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1日—5月30日),全面启动整治活动,清理积存陈年垃圾和其它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污水,重点围绕修缮购置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配备充实村级

清扫清运人员,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完善治理工作资金投入机制,收集完善治理工作软件资料等工作,确保有效治理面达到90%。

(三)接受验收阶段(6月—?),查漏补缺,巩固垃圾收运设施、清扫保洁队伍、村规民约、再生资源回收点,资金投入机制的“五个确保”成效,接受国家验收。

(四)巩固成果阶段:(验收完成),梳理集中治理阶段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清扫分类,村收集整理,乡运输,县处理”的长期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体系,确保我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动员推进会,安排部署全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并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照目标任务,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定人员,定效果的办法,分解落实责任。同时,加大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和检查督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驻村干部要沉下去,帮助村社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制定计划,强力推进。各单位和村社要结合乡上具体要求,制定本单位,本村社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倒排进度,强力推进。同时乡上要整理完善补充近年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计划)”、“强化经费保障”、“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建立保洁队伍和保洁制度”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形成专门卷宗迎接验收现场查阅。所有迎检工作务必于5月15日前完成。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单位、村社要按照工作要求密切协调配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组织实施。乡人民政府严格督查,督办和检查,凡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影响到验收的单位和村社,要严格进行问责。

篇二:2016局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设施规划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XXX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根据中共XXX委办公室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1.目标任务

从2015年4月20日开始至6月底,全镇深入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以村为单位全面集中进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基本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全镇14个行政村,1个街道社区,128个村民小组无积存的陈年生活垃圾;公共环境良好,主要道路、河道、沟渠,农户房前屋后没有垃圾临时堆放点;处理达到卫生化处理水平;使农村的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步把我镇农村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整洁、生活和谐幸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长效的治理和管理机制。

2.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4‟58号)、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凉城乡治办„2015‟5 号)、中共XXX委办公室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15‟5号)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村居民为出发点,以全镇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和长效治理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等模式,巩固已有成效,抓好拓展延伸,力争第一批通过国家验收,为全面改善卫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奠定基础。

【2016局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设施规划方案】

二、实施内容【2016局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设施规划方案】

(一)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引导农村居民利用旧筐、旧桶等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各村要建立垃圾收集箱(桶)、垃圾处理池等集中设施,并因地制宜配置收集手推车辆;镇政府将规划选址建立一个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并配备转至县垃圾处理场的运输车辆;边远山区村庄如XX村香房村、XX、XX村、XX村等部分交通不

便的村庄,采用就近就地卫生填埋等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禁止露天焚烧。

根据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收运的原则。必须在5 月底前实现以下目标:

1.每户自备好清扫工具。

2.每组确定一个收集点。

3.每村选址建设一个垃圾收集池或处理池。

4.XXX配置一个垃圾收集转运车。

5.现有垃圾房全部进行翻新。

【2016局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设施规划方案】

(二)建立配齐保洁队伍。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洁队伍及其工作机制建设标准》的要求,建立村庄清扫保洁队伍,完善保洁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确保村域范围内无陈年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配齐配足保洁人员,保持队伍相对稳定。

保洁队伍安排

1.成立XXX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固定安排3名街道清扫保洁员。

2. 各村(社区)落实1个卫生管理人员,全镇共16个。

3.每组落实一个清扫保洁人员,全镇共134个。

各村(社区)及各组要与落实的卫生管理员或清扫保洁人员签订有关合约,划分职责权限,明确目标任务。

(三)落实、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站。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总体要求和安全、方便、实惠的原则,镇政府规划建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各村(社区)建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点,逐步完善回收站点基础设施和从业人员队伍,加大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采用农民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点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

(四)制定村规民约。各村(社区)要积极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制定村规民约,或通过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形式,发动村民参与生活治理,引导村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提升镇风、村风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

(五)资金投入机制。镇政府将安排专项经费作为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并积极争取县级专项经费、“挂包帮”单位支持。各村(社区)也要积极筹集垃圾处理费用,可采取村民和村集体承担一定的运行经费,建立“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助,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长效机制,专项资金严禁挪用。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参与环境治理工作,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鼓励社会帮扶、捐赠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三、完成时限、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4月21日—4月25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建机构,责任分工,制订方案,宣传发动口。充分利用会议(动员会必须开到组)、横幅(20幅)、标语(15条)、倡议书(5000张)等多种手段,在全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活动,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深入人心,从而促使广大农民自觉地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积极维护良好的农村卫生的环境。

(二)存量生活垃圾清理阶段(4月26日—5月20日) 本阶段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主要道路、河道、沟渠,农户房前屋后没有垃圾临时堆放点的存量垃圾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

(三)垃圾池、点建设完成阶段(5月1日—5月25日) 本阶段各村(社区)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完成辖区内的垃圾池,再生资源回收点的建设任务。全镇建设完成一个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完成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

(四)建章立制阶段(5月15日—5月25日)

各村(社区)要在本阶段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收运处理和收费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高效稳定运行。各村(社区)可采取多种形式,以“一事一议”为载体, 按照“谁产生,谁出钱”的原则,筹措农村垃圾整治经费,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

篇三:2016局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设施规划方案
2016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巩固治理工作成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出口”问题,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要围绕改善和提高城乡人居环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结合实际、技术合理、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治理机制。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设计和规划,要与我乡各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质和日产量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按照方便群众、宜于清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生态治理,鼓励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治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先期以村为试点,在5月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随后在全乡范围内展开,5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起“户(组)分类、村(组)收集、分类处置,乡(村)转运、县集中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工作目标。

三、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方式和设施布局

(一)治理方式

我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原则是:分类治理和集中清运相结合,片区治理与就近简易治理相结合。

(1)分类治理:①户分类:每户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标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装桶时进行初分。②分类收集。由群众自行将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中或定时沿线收集的垃圾车。③村(组)分类处置。垃圾生态治理池中三类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类员分类处置: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就地填埋;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收购或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乡垃圾转运站。④转运。我乡将垃圾中转站中的不可回收垃圾集中转运至县垃圾治理厂。⑤集中治理。县垃圾治理厂对不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科学治理。

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街道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生活垃圾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就近简易治理。在地域偏远、交通不便的行政村设置垃圾分类池,垃圾收集分类后就近进行“无害化”治理和填埋。在河流和邻近水源地附近不得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如铜岭村、桅杆村、断桥村)。

(二)设施布局

(1)建立村垃圾分类治理池、收集转运站,配备垃圾清运员、垃圾分类员和垃圾清运车。在各村人口密集处,根据实际设置垃圾分类治理池和分类收集转运房。每村至少设置1个垃圾收集转运站,人口密度较大或行政区域较大的村,可结合实际设置多个垃圾收集转运房。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每50户配备1个垃圾分类治理池,不低于每500人配备分类治理员1名,不低于每1000人配备垃圾清运员1名。在平杨公路沿线建立3个垃圾分类收集池,在桅杆村活动室周围建立垃圾中转站1座,各分类分类垃圾池的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由我乡垃圾清运车运至县垃圾治理厂治理。保洁员、分类员、清运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身兼数职,兼职兼薪;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既要负责自身的环卫保洁工作,同时要承担环境监督、分类治理知识宣传和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的职责,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2)户分类垃圾桶。按每户2个分类垃圾桶的标准配置。

(3)运输工具配备。结合实际,在交通方便,地域较小、人口相对较少的村原则上配置机动三轮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在交通便捷、地域较广、人口相对较多的村,原则上配置小型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每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大型垃圾清运收集车,鼓励采取对外承包、租赁、社会融资等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方式解决。

(4)可回收垃圾回收网点布局。全乡设置1座农村生活可回收垃圾固定回收站;结合实际,在村布设固定或流动回收站,流动回收站1周至少进行流动回收1次;建立起分类员—回收站—回收中心的回收治理模式。

四、资金筹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所需资金巨大。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加快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在运行经费筹集上,要按照“受益群众筹一点、垃圾回收换一点、乡财政补贴一点、县财政补助一点”的“四个一点”的方式进行筹集。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原则,农户按照每人每月1元(五保户、低保户可免收)的标准缴纳保洁费;乡机关、街道商户、乡级单位的保洁费用标准由乡参照相关收费标准确定并收取;财政投入按照“科学测算、以奖代补、包干使用”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所需人、财、物进行科学测算后,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初乡人民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所有费用、车辆、人员队伍由各村统一确定、调配、安排、使用。

保洁员、分类员的聘用,要尽量向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局倾斜;在垃圾清运车辆对外承包或租赁时,要将垃圾清运员一并纳入统筹考虑解决。

五、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运行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垃圾保洁员、清运员、分类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乡政府的指导下做好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选点、建设工作。

垃圾分类员、清运员:垃圾分类员负责对分类治理池的生活垃圾每天进行分类治理;垃圾清运员负责每天定时沿清运线收集农户初分垃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和至少每2天对垃圾生态池分类后的垃圾进行转运。

垃圾分类员和清运员共同负责将可降解池中堆肥垃圾清运至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填埋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面源污染,落实“三个延伸”和推动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的根本性举措,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是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当前的重要中心工作之一,及早谋划,认真研究,扎实推进。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把环境治理编写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里,可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发动村(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居)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升乡风文明程度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我乡治理工作再上台阶。

(二)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科学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布局,严禁出现闲置、浪费;在建设时,要与前期建设的各种垃圾房、池结合考虑、统筹安排,进行升级、改造,节约建设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作用。

(三)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禁不作为;要加强沟通衔接,积极对接,强化配合,主动服务,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快速、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在既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圆满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

(四)深入宣传,广泛动员。乡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宣传资料和手册,加大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普及垃圾分类治理的相关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各村通过院坝会、户主会,深入宣讲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拥护、自觉参与到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中,营造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严肃考核。乡人民政府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迟缓、进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对因机制建设工作不力给全乡治理工作带来被动和负面影响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篇四:2016局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设施规划方案
2016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强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

二、目标任务

㈠总体目标【2016局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设施规划方案】

按照省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要求,通过三年时间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重点落实好“人”“物”“钱”“管”问题,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达到“四有”目标,即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备的处理设施、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责任监管机制。

㈡年度目标

2016年,重点落实资金投入保障,健全镇村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明确全市18个乡镇和罗江街道垃圾处理运作模式,并按照编制报审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设施布局配套;强化村镇环卫队伍建设,创新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模式。至年底全市乡镇镇区、城乡结合部、公路和江溪流域沿线以及风景名胜区内的278个建制村庄(详见附件)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树立卫生示范典型,城乡卫生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

2016年,全市所有乡镇区和建制村的环卫设施、人员按要求全面落实配备到位,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建立农村卫生监管自治机制,全市8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民参与积极性明显提高,农村卫生环境上一个新台阶。

2017年,全面做好全市所有乡镇区、村庄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补缺补漏,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争取推行农村环卫市场化。

三、编制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各街道、乡镇配合,于2016年6月之前完成城乡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指导环卫基础设施合理布局,明晰垃圾处理场(厂)、垃圾收集站(点)、转运站布局和规模,农村边远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以及环卫工人道班房、环卫车辆停车场等布局和规模,统筹安排具体建设项目和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项目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收集、中转运输统筹和垃圾处理跨乡镇区域统筹;划定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黄线”,并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一实施。

四、强化镇村环卫管理和保洁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环卫管理职责,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环卫工人数量,建立保洁员定责定薪制度,对乡镇镇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背街小巷,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进行清扫保洁。各村庄应配备专职保洁员,对村道每日进行必要清扫保洁,对农户定点投放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各乡镇(街道)、村居要与保洁员签订《环卫承包合同》和《环卫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保洁区域和工资奖金,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提高保洁员工资待遇。

五、加大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

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资金采取市、乡镇(街道)、村庄、农户共同分担模式。

㈠市级财政。从今年起立足现有条件和自身财力,多渠道筹措落实保障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补助经费。一是村镇垃圾清扫保洁补助费用,乡镇一级仍按安政办〔2016〕198号文规定标准执行;村级按每个考评村庄6000元/年的基数分两次拨付,先拨付50%作为村级清扫保洁费用,剩余50%资金按“以奖代补”方式拨付。“以奖代补”具体做法是每年每个乡镇至少抽查30%或3个以上列入考评的村,若出现有一个村不达标,取消该乡镇所有考评村余下50%的补助资金,取消的补助金用于奖励一些做得好的村。二是垃圾处理(处置)设施配建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补助乡镇建设规范化垃圾中转站、焖烧炉和车辆购置等。垃圾清运车辆购置补助,按每辆购置费的50%补助(不包括上级争取的补助款);中转站建设补助,乡镇负责提供建设用地和按规定享有上级补助款额外,不足部分建设费用由市财政按实际补助;焖烧炉建设补助,按照安政办〔2016〕198号文规定标准执行,焚烧池按1.5~2万元/吨标准补助。三是垃圾收集清运费用,主要用于补助乡镇收运农村生活垃圾。由市政府督查室、财政、住建等部门综合各乡镇收集清运垃圾量和所选择处理模式等因素进行评定。四是村级“一事一议”项目预算资金,从该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800万元专门用于补助村级垃圾治理项目(包括污水处理)。五是从财政预算安排的村级运转经费中安排不低于20%比例,用于村级卫生清扫保洁整治工作。

㈡乡镇、街道方面。树立主导意识,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保障辖域内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设备和车辆、中转运输、垃圾终端处理(处置)费用投入。

㈢村级方面。有集体经济收入村庄要安排部分收入用于本村生活垃圾治理。

㈣村民自筹方面。各村可通过“一村一策”,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按户(50~100元/户·年)或按人(20~30元/人·年)收取年度村庄卫生清扫保洁费。

六、推进乡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

㈠乡村生活垃圾提倡“干湿”分离,源头分类减量。依据道路和农户分布状况,合理规划设置乡村垃圾分类减量收集桶(池)。各农户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自家卫生保洁和厨余(湿)易腐有机垃圾单独归类倾倒。厨余(湿)易腐有机垃圾主要包括菜帮菜叶、剩饭剩菜、茶叶渣、废弃食物、果皮果核等食品类废弃物,及生产中产生的废弃有机物质,如家禽家畜粪便、稻杆、笋壳等动植物类垃圾。

㈡专职保洁员应落实住户定点投放垃圾的分类减量。一是由保洁员先行上门对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织物、金属、橡胶和瓶罐等)和有毒有害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危废垃圾(包括电池、废旧灯管、杀虫剂容器、废油漆桶、过期药品、化妆品、涂改液等)回收集中;二是由住户自行将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危废垃圾送往指定的垃圾分类综合服务站有偿回收;三是由物资回收部门对垃圾分类综合服务站和保洁员收集的上述物品进行阶段性回收处理。

㈢各村应配建1~2个可降解垃圾消纳场和建筑垃圾专用填埋场,实现可降解垃圾收集清运不出村和建筑垃圾就地消化处理。

七、健全村镇垃圾收集清运体系

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池等非密闭式垃圾收集站点设施,合理构建垃圾桶、小型勾臂箱等密闭垃圾存放体系,按照日产日清作业要求,由专职保洁员负责将各村收集桶内经分类减量后的垃圾清运到收集站点(包括小型钩臂箱或侧装式收集车),再由乡镇“直收直运”“收集转运”处理或自行消纳处理。

八、合理选择村镇垃圾处理运作模式

根据村镇经济条件、产生垃圾量、地理位置,选择不同的处理运作模式

㈠沿海乡镇所在地和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且运输条件便利的部分村庄,在赛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未建成之前,可将乡镇所在地及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等,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专业环卫公司负责收运体系配套设施(压缩式垃圾转运站、运输车辆和小型勾臂车箱等)的投资建设,并集中转运往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理。

㈡城区周边运输条件便利的乡镇区和部分村庄,可考虑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采取“乡镇收集运输、市处理”方式,将垃圾或部分垃圾转运至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㈢乡镇区和位于交通要道及水流域沿线、距城区垃圾处理设施较远且垃圾产生量较大的村庄,可通过源头分类减量后,由乡镇配备垃圾运输车辆,采取直收直运方式收集,运往乡镇配建的焖烧炉进行集中焚烧处理。

㈣对于距离乡镇区较远、分散且交通不便的山区村庄,可通过源头分类减量后,采取多村统筹建设区域性焖烧炉处理或配建专用焚烧池就地消化处理。

㈤原则上所有村庄的厨余(湿)易腐有机垃圾就地消纳处理。

九、建立长效机制

㈠建立督查考核整改机制。将抽调部分人员集中办公,成立村镇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评中心,每月进行抽查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日常检查做到“村监督、镇自查、市月查”,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分级督查制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督查范围及内容,建立督查整改报告制度。市督查考评中心,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或对治理工作不作为、进展迟缓的反面典型,要采取媒体曝光、通报批评、逐级约谈督办、查究问责等方式,鞭策后进;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开展好的乡镇、村庄,将给予适当奖励,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㈡积极推行农村环卫市场化。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乡镇、村庄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鼓励拥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环卫企业参与镇村环卫设施建设与运营,推动垃圾分类收集、清扫保洁、中转运输、终端处理等“打包”处理,推动乡镇环卫保洁服务向乡村延伸。

㈢建立农村监管自治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妇女委员会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农村妇女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和村委会自治作用,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落实“户前三包”责任制,村委会要及时公开生活垃圾治理情况,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治理模式,鼓励村民投工投劳。通过宣传引导、村规民约、检查督导,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保洁机制。

㈣建立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将把村镇生活垃圾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列入各乡镇(街道)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未通过省级农村生活垃圾三年提升专项行动验收的乡镇、村庄,不得参加“宜游最美乡村”“美丽乡村”“文明村镇”“生态乡镇”等的申报评选,已获取荣誉称号的村镇须限期整改到位。

十、创造良好环境

㈠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全市“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的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政府办、效能办、共青团、妇联,市政府督查室,市城管办、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农办)、广电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评中心,挂靠市城管办,由城管办、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㈡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涉及点多、线长、面广、难度大、任务重,要建立“市政府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支持指导、乡镇政府负责实施、村(居)委会具体落实、村民广泛参与”的联动互动责任体系,形成常态管理。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齐心协力,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融入到本部门的工作中,发挥各自职能,形成整体合力。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部门协同抓,齐抓共管,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

住建部门负责落实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垃圾处理设施规划、施工审批和工程验收等工作;

宣传部门要组织主流媒体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扩大宣传效应;

文明办要把垃圾治理工作作为“文明村镇”评选的前置条件,利用文明办的公益广告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

发展改革部门要从村级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环境整治项目上予以全力配合支持;

财政部门要落实扶持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扶持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专项行动”,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和其它附属设施的用地保障;

环保部门要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生态乡镇”评选的前置条件,加强环保执法和农村污染防治和监督工作;

供销部门负责可循环利用物品的推广和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农业(新农村办)部门要把垃圾治理作为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结合农村路网工程建设,确保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的常年整洁;

共青团、妇联要积极动员青年妇女、志愿者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工作;

广电部门要加大舆论引导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卫生观念;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及设施建设;落实好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征地安置补偿工作,确保辖区内生活垃圾按要求处理到位。

篇五:2016局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设施规划方案
2016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根据县统一布置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县为契机,以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采取“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推进方式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年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步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全面治理公路两旁及沿线村庄、旅游景点、公共场所、主要河道和企业污染物,全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和保洁长效机制建设,解决过去公路主干线、村庄乱倒垃圾和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问题。着力打造“旧村改造型、客家民俗型、农家山庄型、庭院经济型、生态旅游型”秀美新农村。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新。

二、整治范围

全镇12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所管辖的村(居)民小组(居民小区)、镇直机关单位、农村中小学、卫生院(所)公路沿线(高速公路、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自然村主干道)以及、水面,旅游景区、采砂场、养殖场、小城镇开发区、教育园区开发区、昆庆项目开发区。

三、重点工作

(一)农村环境卫生治理

1、搞好农村垃圾设施规划布局。

各村(居)委会要在镇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会同镇土地规划办、相关村组织编制本区域内农村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及其它设施规划,引导生活垃圾科学合理布局和规划建设。

2、加强生活垃圾设施配套建设。

至石桥公路沿线及温义公路沿线、集镇街道的环境卫生设施,镇统一配备分类垃圾箱,计划新建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垃圾清运车1辆、洒水车1辆。在偏远自然村建设环保型焚烧沪1座,村点焚烧炉6个。村点配置垃圾清运板车及锹铲、扫把等保洁工具,切实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卫生院要建设医疗垃圾贮藏室。

3、建立健全镇、村、组保洁员网络。

镇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站,纳入居委会管理,配专职保洁员。村、组按户数规模成立环境卫生理事会,并聘请保洁员,原则上以50户为单位安排一名保洁员,并落实工资报酬。同时鼓励村点农户轮流清扫,自觉搞好门前“三包”和垃圾分类处理。要健全镇、村二级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二)养殖场污染治理。

要建立生猪清洁生产审查制度,严把准入关。镇根据规划划定生猪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对年出栏1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进行重点整治,不达标的养殖场一律不能享受任何扶助政策。使规模化养殖污染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具体要求按铜府发〔2016〕4号文件执行)。

(三)河道污染治理。

一是要加强对采砂场的管理,从严控制采砂场审批、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禁区、禁采期制度;二是对河道采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关停违法采砂场,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三是要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和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单位依法停产整顿并罚款;四是集中开展河道清理整治,11月底要对主要河流障碍物和漂浮垃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禁任务单位和住户往河道、河堤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局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设施规划方案】

成立机构,调查摸底,搞好规划,宣传发动,筹措资金,制定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

农村清洁工程:11月底前,集镇、村点配齐垃圾清运车(板车),农户配齐分类垃圾桶。12月底前集镇、村点配齐保洁员,废旧物资回收员,镇卫生院完成医疗垃圾贮藏室建设。2016年10月底前有关村落实好垃圾中转站和焚烧炉选址工作。2016年3月底以前完成公路沿线村点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焚烧炉建设,5月底以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节假日期间,学校完成旱厕改造。

养殖场污染治理:9月底以前,镇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并报县畜牧水产局备案。12月底以前,完成禁养区50%以上生猪养殖场退养,完成限养区、可养区50%以上年出栏1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综合治理。

③、河道污染治理:11月底以前,对河道采砂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关停非法采砂场。

3、督查考核阶段

10月份开始实行每月一督查,11月20日以前迎接全县流动现场会召开;2016年5月底迎接县年度考核验收。

五、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为加强领导,镇成立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洁领导小组。各村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有一名村主要领导抓此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突出重点。各村要结合实际,重点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养殖场污染治理、河道污染整治三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地带、重点村点、重点项目,以点带面,推动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3、落实责任。镇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督查考核,农村清洁工程整治办公室负责抓好农村清洁工程的组织实施;财政所负责资金筹措拨付;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抓好河道采砂场和河道污染整治及养殖场污染整治;中学、小学负责抓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整治;镇卫生院负责抓好全镇卫生院(所)整治;民政所负责配合镇、村优先从低保对象中录用农村保洁员;城管中队负责加强城镇市容市貌规定的综合执法力度,整治乱搭乱建;各村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并安排2000元专项资金用于整治工作;各包村办公室要协助村上抓好整治工作。

4、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会议、标语、座谈会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要通过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先进乡镇、优秀村支书(主任)、优秀保洁员、文明卫生户等:“四评”活动,教育培养广大群众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在全镇上下迅速掀起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热潮,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5、奖补政策。财政将加大扶持力度,按8:2的比例通过政府统一采购支持各村购置板车,三轮车及中型垃圾车,同时对垃圾中转站建设给予一定补助。包村单位、行政村也要安排资金投入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确保村点保洁员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镇政府对年度考核前三名的村和优秀保洁员给予适当奖励。

6、加强督查考核。镇制定了《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年度考核办法》并严格考核兑现,通过会议、定期检查等形式进行督查推动,及时通报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并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

篇六:2016局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设施规划方案
2016年河道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山水家园,童话世界”建设主题,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山水童话乡村”、实施“五边三化”行动和“生态美城”的战略部署,以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为基本要求,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着力创建洁净家庭、洁净乡村、洁净乡镇,健全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提升农民生活和生产环境,推进“山水童话乡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双清”专项行动,深化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洁净家庭、洁净村庄、洁净乡镇创建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规范有序,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沿线乱堆乱放得到全面改善,河沟池塘保洁水平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污染全面整治,农村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农村保洁基本实现有责任主体、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有相应设施,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16年底,全县洁净家庭创建率达到85%,洁净村庄、洁净乡镇创建率分别达到90%,境内“三沿”区域保洁率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各乡(镇、街道)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开展“大扫除”清除村庄、公路和乡村道路沿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乱堆乱放,实现村村无成堆暴露垃圾,无污水坑、臭水沟,房前屋后整洁有序,提高沿路环境的洁化水平。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5月-2016年9月)。按照“山水童话乡村”建设和“五边三化”行动的部署,以创建清洁家庭、清洁村庄、清洁乡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公路沿线堆放清理,加快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6年10月-12月)。根据《市洁净乡村考评办法》规定要求,对乡(镇、街道)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四、集中整治阶段的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广泛动员基层干部群众,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组织开展农村大扫除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处理规范化,全面清理处置农村沿路、房前屋后成堆暴露的垃圾,清除县境内沿路沿湖沿景区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力宣传农村污水处理常识,限期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清理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和田间地头的病死动物,并实行无害化处理。

(二)组织开展河道大清理活动。清理河道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水面漂浮物,疏浚河道、清除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河道障碍物,对其中违法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清理河岸生活垃圾堆、工业垃圾堆、建筑垃圾堆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开展河沟池塘清淤,打捞河道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在清理中,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

(三)组织开展污染大清查活动。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宣传,清查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清查农村养殖场和工商企业排污,依法对违法排污进行处理。监督各有关单位及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各类垃圾废弃物,避免二次污染。

(四)组织开展堆放大整理活动。大力开展公路沿线管理法规宣传,组织清理农村房前屋后、村庄主干道和国省道公路沿线、河道沿岸乱堆乱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巩固提升阶段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清洁家庭、清洁村庄、清洁乡镇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五边三化”行动,以高速公路、丽浦线、仙宫景区、梯田景区为重点,结合“山水童话乡村”建设,全面开展清洁乡村、清洁家园活动,推进沿线村庄洁化绿化美化工作,重点清理村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改善村容村貌。参照市清洁乡村、清洁乡镇考核评定标准每年组织开展清洁乡镇达标考核,要求80%的家庭创建成清洁家庭,85%的村庄创建成洁净村庄,100%乡镇创建成清洁乡镇。

(二)深入推进“山水童话乡村”建设。加快中心村培育建设,组织对第二批6个市级中心村培育,完成7个特色村建设;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完成桑岭村及其他3个一般历史文化村的规划编制并启动建设。每年完成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进一步夯实“山水童话乡村”建设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洁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乡)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模式,偏远山区农村按照“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处置模式进行处理。健全“村集体主导、保洁员负责、农户分区”的常态保洁制度,积极推行“分类减量、源头追溯、定点投放、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不断提高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突出“三沿”重点区域,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农村垃圾箱、垃圾池配备比例分别达到每13户/只,到2016年底农村垃圾中转站数量和农村垃圾清运专用车数量能够满足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需要,全县农村保洁员人数达到300人以上。探索建设村综合保洁站,拓宽保洁范围,开展“庭院、村庄、道路”等点线面结合的综合保洁工作。积极探索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机制,提高农村保洁水平。

(四)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大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农户生活污水纳管接入覆盖面,加大改栏改圈改厕力度,强化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努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率。每个行政村建有1个以上公厕,农户卫生厕所受益率达到90%以上。2016年、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分别达到49%、51%。

(五)加强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力度。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以沿路、沿河、沿景区等区域为重点,集中精力打造2-3条连线成片清洁乡村精品线路。按照“多村统一规划、联合整治,城乡联动、区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开展村与村、乡与乡之间等区域性垃圾处理网、污水治理网等的一体化规划建设。挖掘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等区域的个性和特色,打造景观小品,建设各具特色、魅力的美丽乡村风景线。

(六)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督查力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农村保洁管理和督查力度,曝光各类影响环境卫生的不良习俗和违法行为。依法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增强广大村民的自律意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迅速行动起来,针对本辖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订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农村保洁员的管理。要成立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或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卫生监督队伍,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监督、巡查工作。

(二)发挥主体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环境卫生,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浓厚氛围,使保护环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党团员和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家家户户从房前屋后做起,广泛参与清洁乡村创建。要建立基层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群众共同参与的村庄环境卫生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积极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投身环境卫生整治,为创建清洁乡村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资金投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经费达到人均达到40元以上,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作绩效。

(四)加强督查考核。根据《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今后将不定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工作督查和明查暗访,并以多种方式通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nzhugongchengkaoshi/565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