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排查牌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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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乡政府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排查牌整治方案
乡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XXX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

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切实解决当前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全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平安XX建设,根据西双版纳州综治办《关于迅速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西综办明电【2014】25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综治办牵头,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组织镇直各部门和村(街)的干部,动员全镇社会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排查整治重点领域治安秩序,全面深化行业、企业、村居、单位、农村平安建设,努力提高平安XX建设的整体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社会安定有序,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

通过全镇范围内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推动全镇综治与平安XX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有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效消除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有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社会治安落后村居和重点地区面貌明显改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力量进一步整合、联调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村两委班子进一步健全,普法、治保、调解、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的综治办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软、散、乱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犯罪问题得到依法处理,各类痞霸分子得到有效打击;治安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防范体系更加完善;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民主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群众对全镇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确实加强对全镇集中排查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工作的领导,调整镇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党委副书记

成 员: 派出所所长

交警中队长【乡政府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排查牌整治方案】

司法所所长

四、工作重点

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重点地区和部位。治安管理复杂的城乡结合部、企业、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

(二)重点领域和行业。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市场、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及重点村居;人财物流动频繁、不法分子容易混迹其中的各类市场等公共复杂场所;容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消防和食品药品、涉枪涉爆等重点行业。

(三)重点群体和矛盾隐患。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赌博等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社会反映强烈治安问题;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等重大矛盾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地开展排查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力量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大力开展排查工作。要坚持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

【乡政府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排查牌整治方案】

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的要求,对每个地区、每个行业、每个领域进行排查摸底,真正把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摸清、摸全、摸透。要充分运用基层工作力量和工作体系,通过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通过以上措施,切实把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场所和突出治安问题摸清、摸全、摸透,并逐一核实,统一汇总,分类梳理,登记造册。

(二)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的情况,组织专门力量,逐人、逐事、逐案进行分析,科学评估风险。要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对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群众反映突出的地方要派驻工作组,进点驻扎,蹲点整治。

(三)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针对严打整治斗争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措施。要强化社会面巡防管控,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

的警务工作机制,实现动态环境下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组织充足的警力和群防群治队伍,围绕案件高发的重点部位、场所、路段和城乡结合部,开展街头路面巡查、排查,提高打击现行犯罪的能力。牢固树立“技防是第一防范力”的理念,切实加大“技防xxx”建设的推进力度。加快建立镇技防专业队伍,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技防工作管理制度,确保技防设施正常运转,工作机制有效运行,技防功能充分发挥。

(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治乱”与“治瘫”、“治软”有机结合起来,对治安重点地区的基层党组织和综治办进行整顿,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尽快改变其软弱涣散的面貌,不断增强其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切实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区警务室的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充分发挥其在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深入推进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整合力量,统筹协调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和党员、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治安防范工作。不断整合社会防范资源,构建防范打击犯罪的铜墙铁壁。

(五)完善创新社会服务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切实完善和创新社会服务与管理,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减少

篇二:乡政府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排查牌整治方案
芦洲乡2013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县关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维护全乡社会治安稳定的大局。经乡党委、综治委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保障国家长久治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解决哪里”的原则,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尽快扭转少数地方治安混乱的局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着力消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建设“平安芦洲”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乡政府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排查牌整治方案】

全乡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目标是:1、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部见底;2、严打整治斗争扎实推进,各类刑事犯罪得到有效打击,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和场所的治安面貌得到显著改观;3、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对动态社会治安的管控能力明显增强;4、基层政权组织和管理力量充实加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5、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创新,产生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得到治理;6、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制度

三、工作重点

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展开:1、治安管理复杂的集镇、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2、容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消防和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3、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4、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社会反映强烈等方面的治安问题。

四、工作措施

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分步实施,迅速掀起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的强大声势。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源头治理,坚持着眼建设、规划先行、因势利导、堵疏结合,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创新管理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产生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1、全面深入地开展排查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力量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大力开展排查工作。要坚持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的要求,对每个地区(村庄)、每个行业、每个领域进行排查

摸底,真正把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摸清、摸全、摸透。要充分运用乡综治办成员单位的基层工作力量和工作体系,通过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通过发布公告、设置举报电话、信箱,设立网络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要经常组织开展大排查活动,并将排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一建档,层层上报。【乡政府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排查牌整治方案】

2、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要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明确责任单位,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严打整治行动。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现行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破积案、打流窜、摧团伙、追逃犯、端窝点的工作力度,依法严惩一批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对方面性、倾向性突出治安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绝不让其滋生蔓延。

3、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针对严打整治斗争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措施。要强化社会面巡防管控,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警务工作机制,实现动态环境下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组织充足的警力和群防群治队伍,围绕案件高发的重点部位、场所、路段和乡、村结合部,开展街头路面巡查、排查,提高打击现行犯罪的能力。牢固树立“技防是第一防范力”的理

念,切实加大技防乡、技防村建设的推进力度,按照“防范技术融合应用、防控时空无缝衔接、防控目标全网追踪、防控区域城乡覆盖”的要求,以技防城建设为载体,以技防村庄、技防家庭、技防场所单位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科技防范网络体系。扎实开展技防入户工程建设,推动技防设施向基层防范单位延伸,扩大技防建设的覆盖面。

4、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治乱”与“治瘫”、“治软”有机结合起来,对治安重点地区的基层党政组织进行整顿,特别要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尽快改变其软弱涣散的面貌。建立健全基层党政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加强村(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增强其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切实加强基层综治机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区警务室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倾斜,充分发挥其在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深入推进政法综治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整合力量,统筹协调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内部保卫组织和保卫力量建设,大力推进综治组织进单位、进企业、进市场,为巩固整治成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5、完善创新社会服务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完善和创新社会服务与管理,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减少诱发违法犯罪、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引导出租人员和租用人员依法办理

房屋租赁、税务登记和暂住手续,推进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和反馈等管理信息化工作,并通过做好劳动保障、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险等工作,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要摸清底数,了解他们的情况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毒帮教工作,切实把各类重点人员管理好、服务好、教育好、转化好、控制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对有现实危害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加强互联网、手机短信中有害信息管理,构建网上网下结合的网络虚拟社会防控网,提高网上发现、侦察、控制、处置能力。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监管以及危险品治安管控,预防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着力提高服务管理效能。

五、职责分工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管理系统工程,是乡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任务。要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工作合力。

综治办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广泛动员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 派出所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打击、管理、服务职

篇三:乡政府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排查牌整治方案
2015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第1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综治委[20XX]5号),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解决哪里”的工作原则,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着力消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范围内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推动全县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具体要求:(一)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部见底;(二)严打整治斗争扎实推进, 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和场所的治安面貌得到显著改观;(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对动态社会治安的管控能力明显增强; (四)基层政权组织和管理力量充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五)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创新,产生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得到治理;(六)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工作重点

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展开: (一)治安管理复杂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小区、企业、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二)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三)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按摩、发廊等重点场所;(四)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批发市场、物流运输、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五)人财物流动频繁、不法分子容易混迹其中的车站码头、各类市场等公共复杂场所;(六)容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消防和食品药品、涉枪涉爆等重点行业;(七)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六)赌博、地下钱庄等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社会反映强烈治安问题。

四、工作措施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分步实施,迅速掀起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的强大声势。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源头治理,坚持着眼建设、规划先行、因势利导、堵疏结合,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创新管理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产生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一)全面深入地开展排查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力量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大力开展排查工作。要坚持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的要求,对每个地区、每个行业、每个领域进行排查摸底,真正把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摸清、摸全、摸透。要充分运用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的基层工作力量和工作体系,通过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通过发布公告、设置举报电话、信箱, 设立网络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县综治办和公安局要进一步明确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标准,从现在起至3月中旬, 各镇、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要开展一次大规模拉网式摸排,根据摸排情况,县将确定一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挂牌整治。各镇至少确立一个治安问题易发地区。

(二)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要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行动。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将重点地区整治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县“冬季侦破攻势”严打斗争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现行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破积案、打流窜、摧团伙、追逃犯、端窝点的工作力度,依法严惩一批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对方面性、倾向性突出治安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绝不让其滋生蔓延。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按照“两减少、两扩大” (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非判刑不可的,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的原则,多做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三)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针对严打整治斗争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措施。要强化社会面巡防管控,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警务工作机制,实现动态环境下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组织充足的警力和群防群治队伍,围绕案件高发的重点部位、场所、路段和城乡结合部,开展街头路面巡查、排查,提高打击现行犯罪的能力。牢固树立“技防是第一防范力”的理念,切实加大技防金湖建设的推进力度,按照“防范技术融合应用、防控时空无缝衔接、防控目标全网追踪、防控区域城乡覆盖”的要求,以涵盖县城和农村小城镇的技防城建设为载体, 以技防小区、技防家庭、技防场所单位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科技防范网络体系。扎实开展技防入户工程建设,推动技防设施向基层防范单元延伸,扩大技防建设的覆盖面。加快建立县、镇二级技防专业队伍,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技防工作管理制度,确保技防设施正常运转,工作机制有效运行,技防功能充分发挥。

(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治乱”与“治瘫”、“治软”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对治安重点地区的基层党政组织和政法综治组织进行整顿, 特别要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尽快改变其软弱涣散的面貌。建立健全基层党政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加强村(居)委会、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其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切实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社区警务室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倾斜,充分发挥其在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深入推进镇政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整合力量,统筹协调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内部保卫组织和保卫力量建设,大力推进综治组织进单位、进企业、进市场,为巩固整治成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加快推进规划建设改造。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小区治安秩序混乱,集中反映了整体规划缺位、服务管理缺失等问题。要立足于这些地区的长远发展,把排查整治与建设改造有机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小区等重点地区放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中,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实事工程和民心工程,制定实施完善配套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规划。要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经济发展、基础建设、环境整治和规划调整,加快老小区改造步伐, 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创造环境安全、服务优良的局面。要把治安防范设施建设改造纳入总体方案,切实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

【乡政府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排查牌整治方案】

(六)完善创新社会服务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完善和创新社会服务与管理,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减少诱发违法犯罪、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引导出租人员和租用人员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税务登记和暂住手续,推进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和反馈等管理信息化工作, 并通过做好劳动保障、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险等工作,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要摸清底数,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毒帮教工作,切实把各类重点人员管理好、服务好、教育好、转化好、控制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对有现实危害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要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加强互联网、手机短信中有害信息管理,构建网上网下结合的网络虚拟社会防控网,提高网上发现、侦察、控制、处置能力,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监管以及危险品治安管控, 预防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着力提高服务管理效能。

(七)扎实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总体思路和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拓宽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和党员、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治安防范工作。大力加强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积极有序发展壮大保安员、治安志愿者、治安中心户长、治安楼栋长、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不断整合社会防范资源,构建防范打击犯罪的铜墙铁壁。加强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群防群治队伍的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

(八)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要把推进基层系列平安创建作为改变治安重点地区面貌和巩固整治成果的有效抓手,将治安重点地区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家庭纳入创建范围, 通过每个基层单位的平安实现整个地区的平安。进一步完善基层系列平安创建的体制机制,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形式,提高创建实效,实现行业经营管理与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五、职责分工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管理系统工程,是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任务,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支持和共同参与。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工作合力。

各镇、各部门综治机构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广泛动员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公安机关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打击、管理、服务职能作用和熟悉辖区治安状况等工作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影响国家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纪检部门要严肃查处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对被实施一票否决地方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查究。组织部门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整顿。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民自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村”、“难点村”集中组织整改,切实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司法部门要加强司法所建设,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建设、房管、规划等部门要积极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建设改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文化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大力整治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认真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安监部门要加大对存在公共生产安全隐患地区的排查整治。共青团要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助、教育、服务和管理。其他成员单位也要发挥相应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迅速动员部署,制订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认真制定本镇、本部门排查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和措施,切实抓出成效。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综治委成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重点地区整治办,设在县公安局),负责统筹组织部署、协调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开展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实行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制,并将领导干部抓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效记入综治实绩档案,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治安重点地区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对排查不细致、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在省、市、县有较大影响的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地方,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根据省综治委制定的《全省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坚持将其纳入综治与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被省、市、县综治委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要逐个形成专题工作报告。经检查验收,整治工作不力、治安面貌没有明显改变的,要坚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镇,将取消年度综治与平安建设综合评先评优资格。

(三)切实强化督查指导。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工作督促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综治机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系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排查整治成效突出的地方,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地方,要通报批评。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要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包点督办,同时派出工作组驻点督导,做到局面不改则人员不撤、工作不停。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也要分别挂钩联系县级挂牌整治重点地区,督促整改落实。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充分认识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动态性、相对性和反复性,充分认识到治安环境好的地区也会有相对薄弱的区域和治安问题,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虽经打击整治也可能会出现反弹,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排查整治作为加强治安混乱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突破口,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其上升为长期发挥作用的制度规范。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建设,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滚动排查整治、各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排查整治的经常化、常态化,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复。

(五)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把宣传发动作为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动员群众参与排查整治,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强大声势,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要广泛开展社会面预警宣传,不断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政法综治部门要与宣传部门通力合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重点宣传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 宣传排查整治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及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宣传党和政府坚持不懈地搞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坚定决心,在全县切实形成“人人关心整治工作,人人支持整治工作,人人参与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六)确保信息畅通。各镇、各部门每月5日前向县重点地区整治办报送上月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县重点地区整治办(公安局)要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及时汇总、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第2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阜康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街道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市政法委自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为实现动态环境下对治安的有效控制,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阜康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

这次排查整治的重点从范围上主要是各社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治安复杂的社区、街巷以及案件高发地区;从问题上主要是敌社情复杂、非法宗教猖獗、各类案件多发、治安秩序混乱、矛盾纠纷突出、黑恶势力活跃、流动人口集中、重点人员较多、黄赌毒问题严重、基础设施落后、服务管理缺失、生活环境脏乱、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基础工作薄弱等。通过排查整治,努力实现治安重点地区基层政权组织和管理力量明显加强,“三股势力”和黑恶势力受到有力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遏制,各类案件明显下降,治安和安全隐患得到根治,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管得住,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常态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政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机构和各级职责。

成立阜新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伟民 阜新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杨富勇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邢小红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赵凯 阜新街派出所所长

成 员:闫玲 街道综合办副主任

赵国辉 街道综治专干

闫雪

街道综治专干

陈晓燕 文化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舒学红 阜兴苑社区党总支书记

裴爱武 百合村社区党支书记

王艳敏 大桥社区党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杨富勇 阜新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赵国辉 阜新街道综治干事

闫雪 阜新街道综治干事【乡政府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排查牌整治方案】

各社区要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阜新街派出所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熟悉辖区治安状况等工作优势,积极主动的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情况特殊、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事先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整治行动的准确性和效果;要加强社会面的控制和重点部位、目标的保卫,防范敌人破坏报复。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排查整治工作从20XX年3月中旬至11月底结束,为期8个月。

(一)安排部署,集中宣传阶段(3月20日前)。各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完成组织、宣传、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力量,集中摸排阶段(3月20日至4月10日)。各社区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进一步理清存在的问题,要按照整治重点分别统计填表,明确挂牌重点地区和督办的问题,按时上报。

(三)密切配合,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日至8月31日)。各社区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面开展综合整治。

(四)巩固成果,集中规范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各社区要根据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在防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符合社区的管理方法,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五)总结验收,表彰奖励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社区要依据排查整治方案,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并认真总结。街道将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以上五个阶段的任务全部贯彻排查整治始终,相对分段的目的在于突出不同阶段的主要任务。各社区要滚动宣传、滚动排查、滚动整治、及时规范、适时表彰,做到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边规范,实现动态控制。

四、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人。

一是各社区要按照街道不漏社区、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逐片区逐户进行地毯式排查,真正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存在的问题底数摸清、摸全、摸透,认真核实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和备案并及时上报街道综治办。街道综治办对排查出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工作对策,制定整治方案,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组成联合整治工作队进驻重点地区,逐一落实整治措施,限期解决问题,扭转局面。

二是街道将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了解和掌握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查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群众反映;通过发布通告、设置举报电话、信箱、建立奖励制度等,组织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二)组织开展“严打”和集中整治行动。

对排查出的社会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街道将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单位或部门,明确协作单位或部门,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严打”和集中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清除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渗透破坏行动,防止“作窝下蛋”;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保护伞;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加大破积案、打流窜、摧团伙、追逃犯、端窝点工作力度,依法严惩一批严重违法犯罪分子。

(三)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一是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严打”整治斗争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解剖典型案件,发现规律性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措施。强化社会面巡防管控,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警务工作机制,实现动态环境下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组织充足的警力和群防群治队伍,围绕案件高发的重点部位、场所、路段和城乡结合部,开展街面巡查、盘查,提高打击现行犯罪能力。

二是加强治安防范,对重点社区要建立以警务室为主的治安防控体系,成立以社区民警、协警为主、小区保安、巷道长、楼栋长、治安积极分子等为补充的治安巡逻队,加强治安巡逻。发动群众开展邻里守望活动,建立完善居民小区观察员、季节性巡逻等制度,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三是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工作,在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术防范,各社区要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督促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加强服务和管理工作。

一是各社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加强和完善社会服务与管理,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减少诱发违法犯罪,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治安混乱地区的经济发展、基础建设、环境整治和规划调整,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在短期内改变脏乱差的现状,创造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局面。

二是各社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两个摸排”工作,认真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落实“以房管人”和“以证管人”措施,建立流入地、流出地联系沟通制度,对违反出租房屋管理规定的出租房屋要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对发生重大问题的要坚决取消其出租资格,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出租房屋管理措施的落实。

三是要提高服务质量。各社区要通过做好劳动保障、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险等工作,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引导出租人员和租住人员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税务登记和暂住手续,推进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和反馈等管理信息化工作。

四是各社区要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要摸清底数,了解他们的情况和困难,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落实衔接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帮教机制,加强教育、管理和帮扶,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毒、帮教,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对有现实危害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严重落实管控责任。

五是各社区要加强互联网、手机短信中有害信息管理,提高网上发现、控制、处置能力,严防形成隐蔽性犯罪组织和社会动员破坏力量,对网上造谣、煽动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落地查人、公开处理,净化社会环境。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工作措施落实。

一是各社区要在排查整治工作中,要把“治乱”与“治软”、“治瘫”有机结合起来,对重点片区充实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带动基层政权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维护稳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从基层党组织班子结构优化、干部配备等方面入手充实基层组织,配齐配强重点片区干部,坚持老、中、青合理搭配,要增加人员(以男性为主)和民族聚居社区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对少数民族干部,充分发挥其特长优势,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是各社区以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为有效抓手,构建基层基础管理服务和打防管控结合以及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街道综治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内保组织和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明确维稳责任,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专职保卫人员,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确保发挥作用。加强基层政法、综治机构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三是各社区要按照《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快推广建立社区维稳综治工作站,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并完善基层政权建设保障机制,从人、财、物等方面向基层倾斜,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解决问题。

(六)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支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各社区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总体思路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拓宽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和党员、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人们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有序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保安员、治安楼栋长、治安巡防员、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群防群治人员的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力度,切实保障群防群治队伍的经费,确保能够正常、有效地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从保障社区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社区主要领导要把搞好排查整治作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的具体抓手,亲自动手,深入群众生活困难和社会管理混乱的地方,掌握真实情况,研究整改措施,要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排查整治期间,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办公室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广泛宣传,抓好教育。各社区要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重点宣传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排查整治斗争的重要战果和典型经验,宣传党和政府坚持不懈的搞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坚强决心,倡导见义勇为,增强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和指证犯罪,打一场全社会围剿犯罪分子、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人民战争,营造排查整治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街道综治办和督查室要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由街道主要领导和包片区负责同志亲自包点督办。凡派驻工作队和领导干部包点督办的地方,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突出的地方,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办公室将采取挂牌整治等有效措施,加大督导推进力度。对排查整治效果仍不明显的,由街道综治委挂牌整治。

各社区要严格实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制,特别是责任查究制。对于治安长期混乱,排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突出治安问题名义及时解决、治安混乱局面没有明显改观的地方,以及弄虚作假、敷衍塞则的社区,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办公室将给予警示,问题严重的由街道综治委实施一票否决。社区领导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和失职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社区要根据此方案,结合实际,迅速贯彻落实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社区要在上报文字材料的同时,还应准确填报相关表格。3月31日前,各社区应全面汇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填报附件1、附件2两张报表。各社区工作总结请于11月5日前报市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镇东”建设,切实维护我村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将社会治安重点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常规性工作来抓,决定在我村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我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村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平安梅渚”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全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我村要重点排查具有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或恶势力犯罪严重的区域;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居区;刑事案件上升、治安案件高发、“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多发的区域;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多发区域;“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突出的区域;治安复杂的村组、村巷;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突出的区域;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发廊等高危重点人员经常出入的区域;涉枪涉爆问题突出的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领域;无照经营、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非法阻挠施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黑市交易等问题突出的区域;制贩假证、假币、假发票、非法传销等问题突出的区域;强买强卖、强讨强要等问题屡治不绝的区域;工业园区、公路沿线、企业、重点工程建设等周边治安不好的地区;交通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路段;盗割输电电线、电缆以及通讯设施现象严重的区域;学校周边治安混乱的区域;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区域;其他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强烈的区域。

(二)重点行业:废品收购站点、棋牌室、二手手机、车辆等行业。

(三)重点场所:网吧、游戏厅、发廊等娱乐休闲场所;集贸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

(四)重点人群:容易造成社会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携带艾滋病毒的违法犯罪人员、“法轮功”等邪教人员、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员和闲散青少年等。

三、工作步骤

(一)深入排查阶段(3月2日—4月22日)。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我村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是深入动员,充分发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我村委会要我村个村民组组长、党小组组长、党员深入开展大排查活动,了解掌握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查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组织召开政法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参加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群众反映。我村委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组织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对群众举报的我村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要认真登记梳理。

三是认真分析,深入排查。我村委会要深入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和群众自治组织,认真排查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真正把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搞清楚,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搞清楚,把导致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搞清楚。村包片干部、民警、维稳综治办工作人员,要走村入户,逐村、逐户的摸排调查,一片一片检查指导,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督促落实,切实把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摸准查清,不留死角和空白。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排查,对“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中的的高危人员等重点人员集中进行排查摸底,逐一落实教育和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四是及时上报排查结果。排查结束后,我村委会要认真填写《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情况呈报表》,每季度末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情况呈报表》汇总上报镇维稳综治办。我村委会都要列出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不得消极应付和隐瞒不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3日—9月30日)。

一是狠抓集中整治。对于排查出的社会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要全部登记造册,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要坚持边排查边治理和滚动排查、滚动治理,切实做到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些重点问题。要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必要时要挂牌督办,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进驻乱点,蹲点整治。特别是对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和长期没有解决的突出治安问题,我村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手,包点督办,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实现“由乱到治”。

二是严密治安防控,有效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肃查处其背后的“保护伞”,摧毁其经济基础,决不任其发展蔓延、坐大成势;依法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性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制贩毒品、赌博、卖淫嫖娼、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流患犯罪、追捕逃犯等专项行动。对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及其周边地区、公路沿线、矿山、企业周边地区的管理控制,加强对旅店、出租房屋、发廊、歌舞厅、网吧、游戏厅、棋牌室等重点场所的管理控制,在案件多发地区、农村集镇、水陆通道、乡镇结合部设立治安室、治安岗亭、治安卡口和报警点,落实党政领导机关、新闻宣传机构、金融单位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信息安全监管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治安动态控制能力,确保对违法犯罪活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查处得及时。紧密结合实际,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责任制等一系列强化防范工作措施,健全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并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治安巡逻,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使被整治地区的社会治安面貌迅速改观。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把重点工作放在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上,通过建立城乡社会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医疗、卫生、计生、社保、教育、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等各项公共服务,努力建设新型社区。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完善社会公共服务。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救助工作;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的管控和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互联网等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村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基层综治维稳机构等基层政法综治力量建设,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解决问题;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范能力。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重点整治活动结束后,我村委会要认真进行总结,并报镇综治委。镇综治委将结合年度综治工作检查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村制定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部署、协调督促排查整治工作,研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我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尽快对排查整治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并抓紧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深入一线督导,靠前指挥,亲历亲为。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搞好宣传发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要转变作风、真抓实干,确保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协作配合。我村委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能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我村委会要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环节,贯穿活动的始终。要把宣传发动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以基层党组织为依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进行宣传发动,向群众宣传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工作重点等,真正使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摸排黑恶线索、检举犯罪人员、揭发违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漏洞。

(四)严格落实责任和奖惩措施。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切实把抓好集中整治活动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对排查整治成效显著的的村民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该排查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排查整治活动,提供案件线索,踊跃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排查整治工作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推广。

(六)建立长效机制。这次集中排查整治结束后,要继续重视中央、省、市、县、镇综治委文件的贯彻落实,认真总结排查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制度化、经常化。

(七)加强督导检查。我村委要对各村民组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活动进行督导。包片指导,跟踪督查,定期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我村委要建立健全台帐,及时分流处理有关排查信息,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活动结束后,要于12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第4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平县综治维稳办《关于印发<新平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综治维稳委〔20XX〕1号)的要求,切 实加强对水塘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综合整治,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理,确保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经水塘镇研究决定,从20XX年2月5日至3月31日,在全镇 范围内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水塘”的奋斗目标,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充分 整合各方力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集中排查和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治安问题,为春节期间各项庆祝活动的顺利 举行和各级“两会”的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深入摸排,有效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使社会治安面貌得到较大改观,刑事案件发案得到有效遏止,命案侦防工作有新的突破,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突出治安问题和各类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

这次排查工作的重点:一是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监外执行罪犯落实管控措施情况;二是集镇内娱乐场所、网吧、涉爆涉枪以及关系民生的油、电、水、气 行业和区域等部位;三是镇村结合部、治安复杂的村委会、交通沿线、案件高发重点地区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各类矛盾隐患;四是民族宗教热点地区的涉稳问题、历史 性和政策性遗留问题、改革发展中所产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利益分配不均等引发的一些情绪化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刑事犯罪和敌对势力渗透等对社会危害性和破坏 性问题以及网络引导、运用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各村委会、各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各村民小组,以村委会为单位,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 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深入细致开展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由水塘镇派出所全部分类登记造册,由镇综治维稳 信访中心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实行分级治理,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 限,边排查边整治,限期改变面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不安全隐患,由水塘司法所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分类梳理,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领 导包案制度,登记档案交镇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的作用,使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接访、调解、处理各个环节实现有效衔接,切实 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尽最大努力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特别是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上访老户,要逐一建 立台帐,逐人见面,落实其身份和现实表现,落实去向,落实管控人员,落实管控措施,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教育好、管控住,确保不漏管失控。同时,做好 教育感化工作,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二)高度重视对敌斗争

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严厉打击邪教组织或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形成气候。

篇四:乡政府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排查牌整治方案
2016城中村创卫帮扶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中村帮扶工作要求,结合被帮扶村)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大帮扶工作力度,提高帮扶效率,现制订2016年5月份帮扶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沟通协调

落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要求,由委主任带领帮扶组亲自深入被帮扶村现场办公,切实解决帮扶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问题。落实帮扶工作组每日进村开展帮扶工作制,加强与镇挂点干部、村及上组干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整治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做好质量监控

县人口计生委在原投入帮扶资金的基础上,在与村组做好相关预算的基础上,再次投入2万元,用于城中村整治工作。加强对整治项目投入的预算、工程质量监管。

三、制订时间表,狠抓工作进度

1、落实保洁员并开展日常保洁工作。已聘请该村任保洁员,所需工资由县人口计生委承担。从4月份起开展工作,帮扶工作组将加强对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落实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上自然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已建宣传栏。帮扶工作组已落实宣传员,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3、菜园周围安装围栏。目前200多块竹蔑板已购回,并由村委会分发到相关居民家中,并要求在本月20日前安装到位。

4、荒地绿化。经帮扶组与村组现场考察,有两处居民户旁有荒地需绿化。商定由村委会在月底前种上树。

5、治理乱堆乱放。前期工作中,工作组多次动员相关居民整治户外的乱堆乱放,但效果不佳。现由村里再做工作,月底前对仍不治理的,由工作组集中人员进行清理。

6、围墙加高。该村坟墓群周围原有围墙高度不够,需加高至2米左右。争取在月底前作好预算、联系好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预计六月上旬完工。

篇五:乡政府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排查牌整治方案
201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篇

第1篇

根据县综治委《关于调整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庐综治〔2016〕10号)的通知要求,我委挂钩联系镇村。为充分发挥我委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现制定我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联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有利契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意义;加强对基层综治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监督,建立“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打造平安镇村。

二、组织机构

成立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小组,组长由经信委主任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同志担任,委属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日常工作由监察室负责,卢宗成担任联络员,做好与县综治委和联系点的沟通交流及日常具体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及时了解联系点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掌握工作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指导,推动基层工作的落实。

(二)深入了解和掌握联系点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和联系,帮助、协调解决联系点综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具体问题。

(三)指导联系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治安问题排查、原因查找、整改整治工作;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帮助当地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四)总结联系点工作中的新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工作创新。向县综治委汇报联系点综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对联系点发生重大治安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帮助查找原因,指导和督促整改。

四、工作措施

(一)与联系点加强交流,共同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针对联系点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安全事故、暴力犯罪等群体性事件,与联系点进行研究协商,制定有关应急预案。

(三)不定期举行座谈会,总结阶段性的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综治管理水平。

(四)向联系点传达平安创建的政策,做到上情下达。在工作检查、联合办公等活动中做好平安创建工作的政策宣传,帮助联系点把握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的化解矛盾,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五)及时向县综治委做好挂点联系情况的汇报工作,建立联系点工作档案,做到下情上达。

五、工作要求

县综治联系点工作组及联系点具体联系人,要不定期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和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一)每半年至少一次现场工作指导,召开一次工作联系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每年年底向县综治委书面汇报开展联系点工作和相互联系情况。

(二)到联系点调研,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第2篇

根据县综治委〔2016〕14号《关于开展2016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3月份在全系统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就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有利契机,全面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政法工作会议部署。以及综治平安建设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营造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平安企业的舆论氛围,为建设“平安”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活动主题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加强社会管理、建设美好。

三、活动时间

综治宣传月活动从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及所属企业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集中学习相关文件和政策法规,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部门与企业发展规划、企业社会管理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切实抓出成效。

四、宣传形式

通过相关会议及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宣传月活动进行专门部署,利用经信委创办的工业、橱窗、委网站、企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途径深入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开展集中宣传重要内容

(1)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对平安综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

(2)宣传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信访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的措施及成效。

(3)宣传政法、综治战线上涌现出的先进个人(集体)的先进事迹。

(4)宣传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

(5)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懂法、守法的意识。

(6)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国家分裂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与国家安全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职工及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防范意识、支持配合国家安全工作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7)宣传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所属企业要把今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当成全年深化平安创建的大事来抓,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

(二)把好宣传导向、确保宣传成效。坚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原则,发挥宣传工作在综治平安创建活动中的正确导向作用,通过积极向上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凝聚力量。要注重在特色上下功夫,在声势上做文章,突出实际效果,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善于发掘、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创新工作方法,放大亮点特色,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学习园地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以宣传月活动开展为契机,形成信息报送机制,向经信委报送信息,要及时总结报送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情况,要注意信息的时效性,综治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总结并报县经信委。

篇六:乡政府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排查牌整治方案
2016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切实解决当前我县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创建蓝山和谐、平安和可持续发展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自5月2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治安问题突出村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居三中全会精神,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收缴土枪土炮和大量法爆炸物品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摸查整治农村治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农村治安突出问题,严惩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分子,全力侦破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全面收缴土枪土炮、非法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通过整治,少数农村地区治安状况不良局面明显好转,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各种不安定因素和隐患明显消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农村治安大局和谐稳定和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全县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唐小明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海潮,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席晓刚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吴忠心,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梁社忠,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彭忠奖,县公安局副局长成乔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少波,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雷玉明,县司法局副局长欧阳任昌,县财政局副局长段忠生,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党组书记陈流现,县民政局副局长黄邵武,教育局副局长李劲松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忠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乔生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政法委综治办(电话:2213216)。有关部门抽调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上传下达等日常工作和考评考核工作。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四、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问题:村痞村霸和恶势力、宗法势和猖獗,把持或对抗农村基层政权,经常引发宗族械斗、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制造、私藏爆炸物品、非法持有土枪土炮和管制刀具;各类刑事犯罪逃犯长期藏匿乡村,对抗抓捕;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不安定因素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等问题突出;爆炸、投毒、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犯罪多发;损毁林木和农作物等违法犯罪严重;涉农伤农犯罪行为、欺行霸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窝藏赃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邪教和利用邪教进行非法活动情况严重;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特别是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问题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人员:农村地痞、地霸、市霸、菜霸等流氓恶势力;团伙犯罪的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把持农村政权的恶势力头目和骨干成员;宗法势力的首恶分子;负案在逃、批捕在逃等违法犯罪人员;大量法制造私藏爆炸物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人员;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吸食毒品等人员。

(三)整治的重点乡镇(村):根据县政法部门前期调查摸底情况,初步确定以下乡镇(村)为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乡镇:新圩镇、竹管寺镇、毛俊镇、土市乡。

五、责任单位

各乡镇、办事处以及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工作责任单位。

组织部门:组织指导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将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宣传部门:组织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工作,营造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和强大舆论导向。

综治委:组织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县乡两级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做好督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

公安部门:组织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破获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打掉有影响的黑恶团伙,抓捕和追回一批逃犯;组织公安机关收缴土枪土炮、非法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并及时做好销毁工作;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和督促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刑事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快捕快诉。

人民法院:提前介入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刑事犯罪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做到快审快判。

司法部门:做好法制宣传和司法教育工作,以公检法司四部门名义联合出台和发布《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颁发的《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安排相应经费,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安监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非法采矿场点和烟花鞭竹地下作坊进行专项排查和重点整治,会同公安机关收缴非法爆炸物品。

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护工作,严防涉及农村留守儿童被侵害事件的发生。

民政部门:组织指导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全县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为平安农村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5月20日-5月31日)

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农村社会治安实际,制定本地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力量深入乡镇村组,拉网式摸底排查农村治安问题。工作任务:一是要对调查反映的一般治安问题和纠纷,及时予以查处和调解。二是对排查出来的治安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逐一登记,分类汇总,并搞好分析研判,形成专项整治行动基础材料。三是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别确定县、乡镇二级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村,登记造册分别报县、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6月1日-6月15日)

各责任单位要把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村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始终。工作任务:一是积极动员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二是发表电视讲话,召开新闻发布会。三是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村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月活动。四是要始终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司法机关以公检法司四部门名义联合发布《通告》。要通过发布通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播发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6月16日-9月30日)

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做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工作任务:一是各乡镇办事处对排查出来的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区域,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分工合作,协同配合,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大对农村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大力收缴危爆物品,破积案、打现行、追逃犯,快侦快捕快判,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对治安状况长期混乱或经过整治又出现反复的市级和县级重点整治村,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重点承包整治或派出工作驻点整治,限期整改。四是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的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各乡镇办事处要及时上报县整治办,由县委县政府派出工作组,驻地督办,必要时集中人力,重点攻坚克难,确保整治到位。

第四阶段:整章建制(10月1日-10月20日)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结合农村社会治安现状,积极探索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思路、新举措,建立健全新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工作任务:一是加强村支“两委”和治保、调解组织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维护农村社会治安中的基础作用。二是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要立足于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深入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依靠群众、专群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维护农村社会治安严打整治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农村刑事犯罪特别是有组织的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四是加强农村警务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抓基层、打基础的原则,完善治安防范措施,建立群防群治、专群结合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工作格局。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10月21日-10月31日)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由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县委督查室、县综治办、县公安局等部门,对各乡镇、办事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根据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行劝战果和整治成效,分类考核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经验教训。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到位、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领导予以问责。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县地处湘粤交界之地,农村人口比重大,部分地方民风强悍,特别是新圩镇、竹管寺镇、毛俊镇、土市乡等地大村大姓多,宗族和边界纠纷多,农村违法犯罪活动频发,聚众械斗事件时有发生,土枪土炮、非法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仍大量存在,农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对维护蓝山社会治安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及时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靠前抓,精心组织,把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务求工作取得实施,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蓝山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与各村(居委会)要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把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对于排查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问题已经暴露,却没有开展整治或整治不彻底,导致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半年内发生影响恶劣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纠纷械斗的,必须进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追究。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改变治安问题突出地区的治安面貌。一要把治“乱”与除“恶”结合起来。要把“打黑除恶”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打早打小,严厉打击各类横行一方的流氓恶势力团伙,防止其坐大成势,并以此为突破口,破大案、追逃犯,有声势、快节奏地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震慑力,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二是把治“乱”与治“本”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社会治安的长效工作机制。三要把治“乱”与治“瘫”结合起来。事实证明,一个地方尤其在农村,治安不好、秩序混乱,又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往往与当地基础领导班子不团结、组织涣散、不起作用有关。因此,要大力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础组织建设,健全治保、调解、妇联等群众组织,切实发挥他们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四要把治“乱”与治“散”结合起来。要把综治工作措施贯穿于重点整治工作的始终,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工具,采取宣传栏、墙报、张贴标语、设置举报箱、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重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治安意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积极性,形成良好工作格局。

(四)部门协作,积极配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面临的情况复杂,政法机关、组织、民政、教育、综治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整治优势,同时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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