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绩效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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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工商局绩效考核目标
2010年市局对县工商局局绩效目标考核

重庆市工商局对县局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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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商局绩效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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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商局绩效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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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工商局绩效考核目标
2013年局机关处室工商所目标绩效考评细则表

局机关处室目标绩效考评细则(综合保障类目标)

【工商局绩效考核目标】

局机关处室目标绩效考评细则(业务职能类目标)

工商所目标绩效考评细则(综合保障类目标)

工商所目标绩效考评细则(业务职能类目标)

篇三:工商局绩效考核目标
2016工商局绩效管理考核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绩效管理效能,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导向作用,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经局党组研究,制定2016年县工商局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职尽责,坚持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指标制定、责任分解、运行监控和考核分析等制度,全面推进绩效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促进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服务“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主任负责总协调,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考核综合数据、材料的汇总,并负责建立全局绩效管理档案。

三、绩效管理考核对象

各工商所(队)、机关各股(室)。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分值

(一)机关股(室)绩效管理

1、考核内容。按照市局、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2016年绩效考核相关的业务绩效指标、执行县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情况、临时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等。

2、考核分值,总分为100分。股(室)年终绩效考核总分=业务绩效指标考核得分(50分)+纪律作风情况得分(15分)++基层评价得分(10分)+局领导评价得分(15分)+临时交办工作考核得分(10分)+奖励分。(股室业务绩效指标考核由分管领导和其他党组成员各占50%的分值进行考核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由监察室、人教股按照机关管理制度据实考核;临时交办工作由局党组考核)

(二)工商所(队)绩效管理

1、管理指标设置。

指标内容及分值(见附表)。经济检查大队只考核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财务股、法制股、公交股等指标。

2、考核分值计算方法,总分为100分。工商所(队)年终绩效考核总分=指标考核得分(75分)+领导评价得分(20分)+基层双述民主评议得分(5分)+奖励分。(经济检查大队指标考核得分以对应分值所占比例折合)

(三)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由局监察室结合年终双述工作同步组织实施,局党组成员对各单位进行评议;基层所(队)对机关股(室)评议;党政和群众代表对基层所(队)评议。各类评议分设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档次。每类评议总分为100分,每张比较满意票扣1分、基本满意票扣2分、不满意票扣5分、弃权票扣3分。

五、奖励项目

为进一步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设立奖励加分项目。奖励项目由单项奖励、工作创新奖励和评先奖励组成。

【工商局绩效考核目标】

(一)单项奖励项目分

1、某单项工作成效显著,影响广泛,被上级肯定认可的,每项奖1分。

2、执法案件被省、市工商局评为典型案件的,每件奖1分、0.5分;主动申报并被县局认定为质量零瑕疵案件,每件奖0.1分。

(二)工作创新奖励

1、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出成效,其典型经验被上级机关推广认定的:被国家工商总局或省委、省政府认可的奖3分;被省工商局或市委、市政府认可的奖2分;被市工商局或县委、政府认定的奖1分。

2、围绕提升工作和工作热点、难点、重点及时撰写并上交各类政务信息和调研文章,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认定。

政务信息被《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中国工商管理研究》等国家级刊物刊用的,每条奖3分;《工商》等省级期刊刊用的,每条奖2分;在《工商》等市级期刊刊用的和被市局政务信息采用的,每条奖1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用的各类政务信息每条奖0.05分;股室报送的业务信息经办公室整理上报刊用的,按同等分值折半奖励办公室。调研文章按同级别政务信息加1倍计分。

3、评先奖励分,由局党组认定。

获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奖4分、3分、2分、1分。

4、各项评先奖励以当年度获奖时间为准,同一典型经验、调研文章和评先表彰项目,按最高级别记奖分,不重复计分。

5、12月10日前,机关各股(室)、各工商所(队)将已获得奖励项目有关证明资料报县局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六、扣分情况

(一)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党政纪处分法的;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未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因不履行法定职责,辖区发生重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每项扣10分,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工商局通报批评,或领导点名批评的,按省、市、县分别扣2分、1分、0.5分;被中央、省、市、县相关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扣3分、2分、1分、0.5分。

(三)相关工作被上级问责的,每次扣1分。

七、结果应用

(一)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工商所(队)、机关股室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认定为合格单位,80-90为基本合格单位,8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合格单位具有评先评优资格,基本合格单位于不合格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绩效考核与工作经费挂钩。年度考核合格的前三名工商所(队)和股室认定为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并追加工作经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减工作经费15%。

(三)绩效考核与职务挂钩。对考核排名最后且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且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免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绩效管理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抓好落实。要认真对照绩效管理目标,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扎扎实实抓好工作落实。经常分析绩效指标,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克服薄弱环节。同时,要做好情况收集、数据统计、资料整理、材料上报等有关工作。

(三)力求客观公正。被考核单位提供的考核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该项指标按零分处理,并通报批评。考核单位要认真核实绩效管理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做到考核有理有据,考核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坚决杜绝考核一团和气。

(四)强化工作创新。要不断开拓创新,提升创新层次,提高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效能,努力做到整体推进与创新提升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出成效。

(五)遵循公开原则。由局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牵头,抽调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等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核情况及时在OA系统上公示,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监督。

篇四:工商局绩效考核目标
2015工商局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汇报材料

工商局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汇报材料 【工商局绩效考核目标】

湘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工商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务实求为,忠诚履职,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继上半年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调研考察我局基层工商工作后,12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在省工商局局长李金冬、市工商局局长王星耀、县委书记黎作凤等陪同下再次来湘阴调研考察基层工商工作,并对我局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基层基础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1、市场主体快速壮大。自推行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局全面构建"宽进严管"制度体系,下放登记权限、简化登记程序,激发市场活力。截止12月底,全县新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达3539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701户,私营企业58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57户。在此基础上,我局积极助推电子商务的发展,10月15日上午,县政府在我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体湘阴站点建设动员大会",我县60多户企业和供应商代表参加会议并接受了商贸流通服务平台相关业务培训,全年网络经济户口入库5180户。与此同时,我局还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为小微企业融资解难,先后争取邮储银行向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融资1500余万元。

2、品牌兴县稳步推进。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品牌兴县战略思路,以商标战略为推手,积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引导县内企业增强品牌意识、诚信意识和创新意识,截止12月底,全县新注册商标285件,上门帮助8家企业申报马德里国际商标8个,湘阴湘南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使用的商标获评2015年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省金为型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续评2015年湖南省著名商标,目前正在积极筹备申报"岳州窑"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另外,湖南省特构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获评2015年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湖南宏耀工业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获评2015年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品牌意识和诚信意识,我局于4月份免费举办了一期新《商标法》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培训班,100多户企业代表参加培训,县委常委、副县长高兰祥出席了开班式。10月份,县政府再次在我局召开湘阴县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正仁、副县长李力之出席会议,湖南友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6户新认定2015年度湖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获得县政府每户3万元的奖励,这标志着我县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

3、消费维权取得实效。今年以来,我局以新《消法》的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等大型宣传活动,创建了江东路示范街,评选出11户"文明经营户".同时,突出工作重点,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主线,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个,收缴假冒伪劣商品2200多公斤,立案查处55起。其中,查处的假冒"丁桂儿脐贴"儿童药品和假冒"杜康"酒,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特别关注;以工商12315申诉举报平台为主体,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完善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全年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260起,其中政府12345热线和市长、县长信箱转办案件96起,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4、市场监管履职有为。一是以县委提出的"三城同创"为契机,积极履职,扎实作为,有效组织开展20余次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12个集贸市场的各类经营户1292户次,督促补办营业执照208户,收缴注水牛肉150公斤。并联合公安开展了打击松香拔毛专项行动,收缴用于松香拔毛的锅24只,抽取松香样品7个,用去检测费用3万多元,经权威机构检测后,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起。(

5、中心工作全面完成。我局始终立足服从县委政府的领导,服务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一年来,我局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展开。一是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组织对平安湘阴创建内容进行学习,评选平安家庭27户,全省民调期间,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对综治民调问卷内容及如何回答民调电话进行辅导,取得了实效;二是"三城同创"工作按县政府要求牵头组织"五小门店"、集贸市场整治,对全县190所中小学校内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商店进行了地毯式清查,取缔无照经营户12户,补办工商营业执照39户,收缴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810公斤。配合做好扫黄打非,抽调骨干力量2名,进行为期2个月集中整治、控建拆违及文明劝导工作。经常性的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办公楼及责任路段卫生大扫除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我局作为岳阳市文明标兵单位,道德讲堂活动被县文明办重点推介;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科学大问计"活动要求,调研企业30多户,走访个体工商户和群众5600多户,收集市场主体准入、打击制假售假、品牌兴县战略等方面的重要意见建议38条,发放便民服务卡1000多张;四是联点帮扶工作,为解决鹤龙湖镇南洲村无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环境卫生状况差的问题,局领导多次与相关县直部门衔接沟通,从办公经费中挤出资金3万多元,出钱出力帮助解决。现在的南洲村环境卫生有了很大变化,家家户户门前有垃圾桶,道路整洁干净。五是计划生育工作,在搞好干部职工内部计生工作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配合县计生局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配合征收社会抚养费8.5万元,累计查验流动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0多份,信息通报率和反馈率都达100%,工作得到县计生办充分肯定。

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我局认真扎实地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全局干职工全力投入,落实规定动作,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取得了转变作风、教育干部、凝聚民心的显著成效。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下发《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督查的通知》,成立了作风督查领导小组及督查组,加强暗访督查,及时在全县工商系统发布督查通报4次,1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并给予撤销副科级待遇处分,另1名干部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工商所副所长职务。与此同时,我局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集体活动。县局党组、工会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制定工会集体活动计划,经局党组审批并核拨了专项活动经费。今年组织开展了篮球赛、登山比赛、拔河比赛、道德讲堂、烈士陵园参观、干部职工身体检查等活动10多次,都深受大家欢迎,促进了广大干职工的沟通交流,增强了内部凝聚力。

一年来,我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正是工商部门机构体制改革转型的关键时期,湘阴县局党组一班人将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力的工作措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湘阴"冲刺省十强,争当示范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5年12月31日

篇五:工商局绩效考核目标
2016工商局依法行政活动计划

2016年,工商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政府《2016年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在市委、市政府和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落实,提升标杆,突出重点,强化机制建设,创新工作举措,认真贯彻“依法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的生命线”,“法制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制化”的理念,更好地履行工商职能,确保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真正实现依法行政,领导是关键。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机构,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的领导,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部门其他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定期对本部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2、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建设,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工商内部决策规则和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引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及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项目,通过实施情况的民意调查和社会效果评价等多种途径,进行决策后评估,并将实施的评估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完善决策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3、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认真执行市政府和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论证、发布等程序。加大备案审查的力度,坚持实质性审查,重点对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的内容,越权规定优惠政策、搞地方保护等问题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不断提升备案审查的效果和权威。同时做好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二、规范日常执法行为,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牢牢把握市场监管这一根本职能,进一步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大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1、围绕无照经营分类监管机制的建立,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继续深入落实“星级网格区”创建和“优秀网格员”评选等监管新机制,充分依托二版软件系统,推动各项业务、各类专项检查更好地融入市场主体综合监管平台,力争全市三星级网格区达标率达90%以上。探索建立无照经营分类监管机制,将无证无照经营分门别类,实行差别管理,推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分类整治,力争做到严格执法与和谐监管的有机统一。要充分发挥两级治无领导小组的作用,形成合力,加大对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清理取缔力度,按照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对符合办照条件的,引导办照,规范经营,实现证照管理长效化。

2、围绕一般程序案件相对集中查办机制的深化,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权威。以推进经济检查专业化建设为指引,深化一般程序案件相对集中查办机制,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由大队统一牵头组织相邻分局之间的执法办案联动,全局上下联动和区域联动,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制假售假、限制竞争、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要积极帮助本地企业打假维权,进一步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继续以关系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医疗等广告为重点,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要积极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措施,努力实现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有效监管。要积极参加社会管理和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缔黑网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社会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3、深入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深化12315“四个平台”建设,整合业务职能,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咨询投诉分流、信息分析通报、企业约谈等制度,打造工商部门规范统一、高效便民的对外服务平台。积极推进12315远程维权系统建设,在第一批15家软件应用单位中逐步推广。按照“五化”建设要求,全面提升“一会两站”的业务素质和运作能力,确保全市样板企业监督站和示范村级投诉站覆盖面达50%。深入推进消费纠纷和解机制,以行业为单位开展“消费纠纷和解”大联盟签约,大力推进“零投诉企业”争创和“消费纠纷和解示范街”建设活动,组织好“3·15”年主题“消费与安全”活动。

4、深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要贯彻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工商所(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巡查监管规范》,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深化完善食品经营许可与营业执照核发一体化机制,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要完善局、分局、网格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落实局领导分区督办责任制、机关科室与基层分局挂钩责任制、分局属地监管责任制、网格责任人分片检查责任制等“四项责任”制度。要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快检、法检、执法办案联动的监管模式,要在港区分局成立食品流通行业分会的基础上,创新建立区镇食品流通领域安全行业协会,逐步构建起行政监管、行业引领、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5、深入健全消费放心和市场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红盾维权示范岗”创建,探索对消费潜规则、新兴消费领域的维权新举措,加大消费体察、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力度,严格整治虚假促销、误导消费、强制消费、格式合同侵权等违法行为,推进“消费纠纷调解师”职称评定工作,更加注重发挥维权组织的“话语权”作用。进一步完善放心消费考核评价机制,深化行业创建,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向常态化建设转变,做好争创省级先进市工作。全面落实《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相关要求,发挥工商部门牵头作用,全力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任务,逐步探索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新模式。

6、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落实《市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制定本部门行政调解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加强行政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经费,保证行政调解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位。

1、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标准,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和案件评审活动,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加强执法文书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零违法、零错案目标,加强对案卷审查人员的培训,加强与被评查单位的沟通,提高案卷评查的公信度。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加大对相关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

2、构建综合部门督查长效机制,提升落实执行力。切实增强人教、办公室、监察等综合部门督查工作的联动性,充分发挥管理在维护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党组决策权威中的保障作用,加大对制度执行、工作落实、难点处理的督察,对工作态度不正、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成效不好的干部,要敢于动用组织程序进行人事调整,加强责任追究。要重点建立“四定方案”、完善“三项机制”。即,要建立定期督查、定期考核、定期述职、定期评议的工作方案,对党组作出的每一项决策,对会议部署的每一项任务,都要根据方案推进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要大力完善责任细分机制、工作倒逼机制和奖优罚劣机制,对每一项工作落实要求有时间表、有责任人,坚决杜绝消极应付、阳奉阴违等现象的发生。

3、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提高复议的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使用复议软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复议的规范化及其效能。正确对待行政诉讼,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工作,推行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由主要负责人或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实施部门的分管领导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法维护好工商机关公正廉明的执法形象。

4、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建立依法行政档案,切实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人大报告。严格执法行政问责制度,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5、重视社会监督的作用。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完善网络、热线等方式在内的民意反应机制,对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整改。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于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发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要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等,为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加快建立透明政府奠定重要基础。

四、加强法规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1、构建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干部履职力。着重开展“五项教育”培训:一要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紧扣局“规范建设年”的目标要求,以正确对待职务升迁、岗位交流、利益分配为主要内容,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开展经常性的思想工作,完善组织谈心、领导谈话、家庭走访等各项制度。二要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全面落实专职副书记制度,大张旗鼓地开展“优秀支部”、“优秀书记”、“优秀党员”创建评选活动,加强两级班子和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在推进履职到位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三要加强典型宣传教育。突出加强典型宣传力度,按照“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选择一批主旋律题材、组织一批精品报道”的要求,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系统内各类先进典型事迹,在系统内确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和思想导向。四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继续抓好“勤廉指数”测评体系工作,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五要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深化“互动式岗位教学法”和人人争当小教员活动,构建“业务学习相互帮教、前沿难题相互探讨、工作经验相互分享”的学习机制。全面培养“会管理、会服务、会维权、会执法、会创新”的复合型人才,落实以会代训、以案学法、集中培训与单项考核等手段。全面开展以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为主题的“双争活动”,树立和表彰一批学习标兵。加强工商文化建设,落实责任,搞活工商文化网、基层建设网建设。

2、构建绩效考核激励长效机制,激活队伍创新力。一要完善“绩效考核网格化”机制。把绩效考核与星级网格区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设置考核体系,优化量化考核标准,突出对履职能力、规范管理、重点指标、争先创优工作的考核。二要按照“以能论岗,以绩定位,突出激励”的原则,针对分局规格升级后的新特点,探索中层干部使用考核交流办法,使队伍永远充满活力、充满竞争、充满创新,以有效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三要打造创先争优“先行示范区”。以基层分局为基地探索构建创先争优“先行示范区”,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使基层成为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的重要生力军。

篇六:工商局绩效考核目标
2016工商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5篇

第1篇: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区、市两级工商局的的统一部署,用3年时间分行业、分领域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县市场竞争的实际情况,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在全面强化竞争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对不同行业和领域内易发高发、影响面广、危害较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整治,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实现全县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工作有所突破,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销售仿冒商品。

2.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3.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或在网页宣传中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互联网企业之间进行的虚假宣传。

4.商业诋毁行为:网络商品经营者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互联网企业间的商业诋毁。【工商局绩效考核目标】

5.网络商品经营者与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之间给予和收受商业贿赂及回扣的行为。

6.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网上开展有奖销售活动,以附奖附赠的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额大于5000元;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关于汽车销售维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或使用侵权仿冒产品进行汽车维修、保养。

2.对汽车配置与功能进行夸大,对产品价值进行夸大,虚假允诺“零利率零手续费”等,进行虚假宣传。

3.汽车4S经销商向整车厂相关人员进行贿赂取得畅销车配额;采购汽车配件、养护用品或配饰过程中,个人或公司暗中收取相关供应商好处费(正常商业返点、返利除外)。

注:4S店对消费者自愿选择车贷、车险,帮助代办相关手续,向贷款公司和保险公司收取一定手续费行为并向消费者明示的,不属商业贿赂,但超出一般行业管理或违背消费者意愿的除外。

(三)关于家具、建材、装修装饰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以未经科学检测、没有鉴定结论、没有统计数据等真实、科学的依据所进行的“评比、推荐、评奖”的结果,进行宣传的。

2.销售仿冒家具、建材、装饰材料。

3.在“包工包料”等工程承包中,使用仿冒商品,利用虚假报价进行商业贿赂。

(四)关于限制竞争行为

1.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水电气入户设备;强行向用户收取预付款或押金;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搭售不必要的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用电底度费;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施工单位的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滥用农网改造中的独占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购买其指定的产品和滥收费用;强制用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

2.电信企业(包括移动、联通、网通等):在销售过程中隐瞒或作虚假宣传,向消费者强制收取增值服务费;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消费者强制收取上网费、流量费等;实行资费差别待遇、滥收费用和强制用户使用其他电信商品;在铺设住宅小区电信管道或进行入户安装时,限制其他经营者的竞争等。

3.有线电视台: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不必要的服务或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利用电视信号载波及发送的独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强制收取用户未使用有线电视前的不合理费用等。

4.教育行业:利用教材采购、校信通、校服定制、学生餐定制等工作中,指定经营、滥收费用以及商业贿赂行为等。

5.气象管理部门:利用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图审核、防雷装置检测等行为迫使他人接受其指定经营者的服务或借机滥收费用等。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工商局成立由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执法股、消保股、市合股、企个股、经检大队等有关股室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股,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线索认真进行排查。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的作用,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对举报投诉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市场监管和行业自查中发现的涉嫌不正当竞争问题,已掌握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并确定查处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对掌握的重大线索和正在处理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重点检查,严肃查办大要案件。各工商所、大队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对顶风作案以及其他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惩损害群众利益的大要案件,要严格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严格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大案联办协作机制。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的经营动向。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深化企业分类监管。充分运用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淘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加大对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把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法律知识作为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广泛宣传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适时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六)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县局将统一组织力量,对各所、大队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四、专项行动时间:2016年5月—11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要把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举措,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重点出击,有计划有目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促进行业规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各工商所、大队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坚决纠正和防止对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准确适用法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既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工作汇报和信息沟通。对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县局汇报请示。各工商所、大队要加强信息沟通与执法协作,及时通报执法情况和有关案情。从6月份开始,每月22日前报送本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及存在的问题。并于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请各工商所、大队按上述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局执法股电话:。在实施方案中遇到重大问题,请随时上报县局。

第2篇:消费维权整治工作方案

为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切实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县工商局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从发文日起到2016年底之前,在全县范围内突出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一)突出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家用电器、通讯器材、电脑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售后服务无保障、维修服务质量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质量和消费环境。

(二)突出服装鞋帽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要以服装鞋帽、儿童服装、儿童用品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依法保护儿童消费安全。

(三)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人造板及其制品、木器涂料、内墙涂料、胶粘剂、陶瓷地砖等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违反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的质量安全性问题,依法保障装饰装修材料的消费安全。

(四)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要以汽车灯具、刹车片、制动软管、车内装饰材料等汽车配件和电动自行车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不符合安全标准、没有产品合格证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已明令淘汰的燃油助力车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五)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以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为重点,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集中解决虚假宣传、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义务等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促进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在总结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一)强化12315中心解决消费纠纷的效能,充分发挥12315在市场监管和服务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提高诉求解决质量;要对12315中心的电话接通率、诉求办结率、消费者满意率、举报查实率、申诉转案率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加强对申诉和举报违法线索的筛查和依法处理,进一步提高解决消费诉求的效能。要不断强化12315数据综合分析能力。

(二)强化商品质量跟踪监测,集中力量查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要针对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集中消费的大型市场以及专卖店、总代理为重点场所,集中监测经费,增加监测批次,突出安全指标,认真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定向性、连续性的跟踪监测。要强化监测结果的利用,对不合格商品,依法监督经营者及时退市;对问题较多的重点商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行为线索要进行梳理和排查,依法严厉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和区域执法协作,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分类监管和信息化监管,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的效能和水平。要依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者的信用分类监管,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经营者,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查,有效提高监管效能。要探索重点商品分类监管,科学划分商品监管等级,逐步实现由被动监管到主动监管、由普遍监管到重点监管的转变。要强化信息化手段在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中的运用,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消费维权信息化网络,建立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侵害消费者权益大要案件库,积极推进商品质量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推动监管执法电子化管理,全面提高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强化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维权的良好环境。要继续扩大12315“五进”工作覆盖面和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引导经营者依法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要不断强化与行业组织的协作机制,突出重点领域,指导行业组织建立和完善处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消费纠纷的机制,推动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优势互补。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会同消委会(消协)组织继续推动“一会两站”全覆盖,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投诉、解决消费纠纷,切实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将“一会两站”建设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工商所、大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工作。

(二)大力开展社会宣传工作。

1、向当地媒体通报工商系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具体内容、措施。

2、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年来,我县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工作的主要成果、消费维权工作的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向社会传播正能量。

3、继续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围绕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关注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4、在五大类商品和服务领域的经营企业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经营者强化自律意识,诚信经营,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

5、强化行业自律。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学习法律法规,指导和帮助他们制定规章制度,把消费维权工作纳入行业规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开展市场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五大类商品和服务市场检查活动,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2016.2.1—2016.11.1)。

1、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制定重点商品监测计划,在全县统一组织1-2次专项执法检查,提升专项整治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2、各单位根据当地实际,针对五大类商品和服务的存在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针对性、有考核目标、分步骤、分阶段组织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各工商所、大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应上报县工商局消保股备案,并列入年度考核目标。

3、县工商局成立督查组,把五大类商品和服务监管执法作为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督查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到相关市、县开展督促检查、指导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2016.2.1—2016.10.30)。

1、各工商所、大队在开展重点商品专项执法检查中针对存在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2、各工商所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存问题完善整改措施,强化对五大类商品和服务的日常监管,防止反弹回潮,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为了及时掌握和总结各地工作,2016年10月30日前,各工商所、大队将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县局消保股;2016年、2016年的5月10和10月30日前,分别上报半年、全年情况和统计表。

四、工作要求

(一)树立群众观点,主动服务大局。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树立群众观点,主动服务大局,努力实现在为民上做好服务,在务实上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确保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消委会、行业组织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三)加强社会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与主流媒体和总局“两报一刊”的合作,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宣传报道。要注重正面宣传监管执法工作的新措施、新成果,宣传消费维权的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12315宣传推广力度,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全面展示工商部门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3篇:农村消费教育基地建立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消协“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要求以及市工商局关于把消费教育纳入“美丽,清洁乡村”活动要求,引导农民合理消费、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营造和谐生态的环境,增强农村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夯实消费教育进农村工作的基础。县工商局决定在镇双潭村委建立“农村消费教育基地”,有效推进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消费年主题为主线,突出重点、加强宣传,将消费维权的法律意识灌输到农村基层,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村消费者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教育基地工作的正常开展,县工商局特成立关于建立农村消费教育基地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向农民消费者宣传科学、理性、文明的消费观念,普及消费维权常识,在基层一线就近从快调解涉农消费纠纷,共同营造农村放心消费环境。

四、主要内容

(一)在境内设立一农村行政村建立农村消费教育基地,聘请农村基层干部为消费教育基地联络员。经协调研究,农村消费教育基地设在镇双潭村委。

(二)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开班讲座、制作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以消费教育为切入点,为广大农民消费者普及《消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其消费维权意识。

(三)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推进经营户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经营户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农村消费群体的切身利益,为农村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温馨和谐的消费环境。

(四)在村委设立维权接待处,担负日常涉农消费纠纷的调解处理和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同时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

(五)结合人们对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知识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请专家在圩日开展商品真假识别活动,并结合日常受理投诉的案例加以解释。

(六)认真记录农民消费者的举报投诉,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使其消费投诉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人人讲信用、人人守信用、讲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沟通信息,以便于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认真总结和推广经验,探索建立长效维权机制。

第4篇: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党组关于印发自治区工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商党组发〔2016〕3号)及《市工商局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商系统进一步推进12315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工商办发〔2016〕7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现制定县工商局进一步推进12315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切实服务广大消费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通过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畅通维权渠道,提升维权水平,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消费需求,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范围。要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12315“五进”范围,要在相对大的商场超市、所有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主要的公共服务企业、国有通信企业,三A级以上景区的同时,在广大农村、大、中、小学校和商业服务活动较为集中的街道社区村镇等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

(二)“消费维权服务站”条件、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要求。新建“消费维权服务站”条件、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均按《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商办发〔2016〕156号)文件执行。

(三)消费维权进万家目标任务。

三、创建消费教育基地

要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把消费教育内容纳入“美丽•清洁乡村”活动的通知书》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在农村创建农民消费教育基地,在大、中、小学校创建青少年消费教育基地,在县城社区创建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四、开展打侵权保民生活动

结合知识产权保护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水平,强化消费维权效能。

五、开展诚信兴商教育引导活动

以9月份“诚信兴商”宣传月为切入点,依托行业协会,开展“诚信•责任”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和整治格式合同霸王条款,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时间安排

(一)各工商所完成县局任务分配,并指导、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二)各所汇总本辖区的建站名单,按《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将电子版上报县局消保股,符合桂工商办发〔2016〕156号文件精神新建的站点,在建站的同时,应将资料录入总局“一会两站”、12315“五进”名录系统。

(三)县局将适时组织检查考核组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绩效考核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围绕服务群众,把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结合起来,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分解任务,切实履行职责,把建立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落到实处。

(三)反馈信息,加强沟通。建立万家消费维权服务站是工商系统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个重要的实践环节,是“消费维权进万家”基础工作,各所在建站工作中一是要注意抓好信息反馈,及时通过有效渠道反应工作情况、工作进度,通过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更好地促进工作开展;二是要加强沟通。在开展工作中有什么好的经验、遇到什么具体问题以及工作进度、统计报表,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5篇:工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纠风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工商系统作风建设,改善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根据《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市纠办字〔2016〕7号)要求,经县局党组研究同意,组织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保障民生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为打造“清廉漓江、高效政府、务实”提供保障。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领导,确保民主评议活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职责:按照《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日常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组织督促本系统各基层所、大队开展公布通信地址、投诉电话、工作职责,在窗口单位设立信息公开、承诺服务、服务质量评价等机制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以及整改和反馈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督促指导所属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加强与上级机关和县纠风办的联系与沟通协调。

(二)材料及宣传组:

职责:督促各基层工商所、大队上报开展此项工作的材料;编写本系统行风政风评议工作简报,撰写相关材料,并及时上报市局纠风办及县纠风办;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以及内网、内刊等平台,对本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宣传本系统在民主评议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宣传整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为搞好本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评议督察组:

职责:联合县纠风办组织、选聘评议代表,通过采取明察暗访、发放问卷调查表和在窗口单位开展服务质量评价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及时上报县纠风办;协助综合协调组组织召开评议大会,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协助上级纠风办组织对我局的民主测评工作,并依据《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分标准》进行考评打分。

三、评议范围

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范围:

(一)县局机关;

(二)基层工商所及经检大队。

四、评议内容

(一)健全政风行风工作责任体系情况

建立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责任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体系;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责任,细化检查考核办法;按要求设置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把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情况

主动查找和解决本单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优化环境和便企利民等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中关于优化软环境建设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争创最佳投资创业环境”活动;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六条禁令”;将评议工作向基层延伸,提高窗口单位的执法和服务水平,认真解决“推诿扯皮”、“生冷硬顶”、“吃拿卡要报”、不履行服务承诺、降低服务标准、刁难欺诈服务对象等问题。

(三)依法履职情况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要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制定规范行政行为、办事行为的各项规定和奖惩措施;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严禁擅自设立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认真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及以权、以职、以业谋私,执法不公,野蛮执法等问题,做到依法行政、高效行政、文明服务。

(四)查处案件情况

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主动查找解决本单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聘请政风行监督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案件办理制度,对企业、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切实起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五)建立民意诉求反馈系统情况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电台、电视台、报纸和网络等“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平台为载体,建立受理快捷、办理迅速、覆盖面广的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和互动反馈体系,各部门“一把手”要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民生面对面”专题栏目,认真回答解决群众的咨询诉求;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投诉件,做到及时认领、认真调查、按时反馈;明确交办件和信息报送的主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台办件审核制、回访制、评价制等民意诉求办理制度,提高信息报送工作质量,要从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中聘请行风监督员,参加监督工作。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评议方法。

根据上级纠风办要求,评议实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络评议与面对面评议相结合,民意调查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工作要求,我局制订评议实施方案,印发全系统;各部门可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由县纠风办、本部门组织协调对本辖区工商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二)评议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建立民主评议工作机构,制定印发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公开评议内容和评议方法、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自查整改阶段(7月)。工商部门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点实时评价设施,召开座谈会,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社会作出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问题的公开承诺。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工作明查暗访问、问卷调查活动,接受群众监督。

3.落实整改(8月—9月)。各部门对网络、评议员等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4.总结统计阶段(10月)。由县纠风办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员,根据网络评议、问卷评议、评议员评议、服务对象评议等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工商部门群众满意度情况。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为加强对全县工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领导,县局成立县工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民主评议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为组织实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部门要把民主评议与争先创优相结合,通过民主评议,打造一批优质服务示范工商所(窗口);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以民主评议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与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相结合,把道德评议监督纳入评议内容,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明察暗访,评估道德状况,促进解决突出问题;与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相结合,以热线为平台,倾听群众呼声,畅通诉求渠道,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

(三)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要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评议员机制,全面发挥评议员的作用,定期组织评议员参加现场评议活动。由各评议员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跟踪评议,在促进问题解决上取得实效。要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邀请媒体参加与跟踪报道,督查暗访结束后,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督查报告,督促各单位整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主动邀请评议员参与听证对话、座谈会、实地参观等活动,征求评议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评议员的监督检查活动,对提出的问题要迅速作出回应。

(四)评改结合,纠建并举。要坚持“纠、评、建”并重,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各部门对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认真梳理,落实专人负责处理并及时反馈;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完善,做到边评边改,评建结合,通过评议达到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服务群众的目的。

(五)严肃评议纪律。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严格执纪,确保评议工作的客观公正。对因违反评议纪律被直接列为不合格单位,要追究所在单位有关领导责任。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一是要充分运用红盾信息网络平台,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监督方式、评议方法,设置调查问卷、意见建议、举报投诉、办理反馈等,接受群众评议,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二是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以及内网、内刊等平台,对本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宣传本系统在民主评议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宣传整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为搞好本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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