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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藏医院
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建设(2013-2017)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精神,扎实推进医院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做好腐败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查找我院管理和医疗服务环节中的腐败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改进完善,提高风险防控系数,努力建立以重点岗位为基础,以权力制衡为核心,以规范服务行为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措施,遏止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廉洁行政、廉洁从医和依法执业、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抓好医院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院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务人员拒腐防变能力,着力构建适应医院发展要求,符合医院工作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做到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观念,构建和谐的
现代化医院。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确保我院医疗队伍廉洁和实现医院稳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强化教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要求,以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有事项决策权、审批权,物资采购权,诊查处方权的各类人员为重点,认真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采取内部防范与外部监控、事前防范与预警处置、专防专控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措施,构建覆盖各科室、各岗位的防控管理网络,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医院人财物安全。
三、实施范围及对象
(一)医院所有科室和岗位以及全体干部、党员、职工。
(二)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要求,重点是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从事药械采购、基建设备采购、人事财务等重点岗位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处方权的临床医生。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医院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沧海
副组长:周文兵 秋里 于强
成 员:张森 段俊 杰朵 赵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由赵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好各项日常工作和具体工作。各科室主任作为本科室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科室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五、工作步骤与主要任务
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分为宣传动员、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充分利用院务会、各科室晨会、院务公开栏等进行宣传,让全院职工及时理解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清理权力 一是重点突出班子成员分工范围权力以及药械采购、基建设备采购、人事财务管理等重要岗位和执业医师的权利;二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范围,准确界定各科室、各岗位的职能,划分事权,明确具体运行环节和各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并编制岗位职权内容和权利运行流程。
2、排查风险
一是找准风险点。按照领导、科室和岗位三个层次,围绕决策权、审批权、采购权、处方权等方面,通过自己找、
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定等形式,找准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一是医院人财物管理等工作中,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二是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三是医务人员在从事治疗、检查、用药、收费等诊疗活动中的腐败风险点。切实把腐败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医院管理及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制定防范措施。针对排查出的腐败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科学配置权力,加强流程控制,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职责、廉政规定和医德规范。加强腐败风险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有关制度和典型案例,帮助医务人员了解所处岗位的行为规范和腐败风险,强化腐败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腐败风险处置能力。将排查出的腐败风险点、制定的防范措施以及职能职权、政策法规、工作纪律、办事规则、程序和结果等,在医院进行公示,并通过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建章立制阶段 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我院实际,建立和完善我院规章制度及处理制度、通报制度。并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对涉及议论性、表象性问题的科室和个人,及时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群众议论、
反映较多但未经查实的科室和个人,实行书面警示提醒;三是对发现存在轻微违反党风党纪、法律法规、院规院纪的科室和个人,发放腐败风险预警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总结检查阶段
1、通过自查,互查等方式,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修改完善。同时,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终个人考核、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依据。
2、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与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识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危机感、责任感,在行动上自觉把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以防范腐败的实际效果推动当前的工作。要把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把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与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的主观能动性。
(二)注重实效,查找风险。要从实际出发,明确目标,认真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和检查工作,确定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对涉及人、财、物管理和医药购销等关键领域以及涉及群众看病就医等切身利益、与民生密切相关
锡市妇幼保健院2014年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市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加快推进全镇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建设,扎实推进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妇幼保健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要求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
1.党支部是贯彻落实本工作计划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党支部要把贯彻落实本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及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党支部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抓好《工作计划》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组织协调,作出具体安排,组织有关科室和单位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一是通过开展理论学习,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主要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二是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腐败现象。三是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加强面向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结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在家庭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
(三)强化监督制约
1.加强对保健院领导班子的监督。一是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保证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三是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和利用婚丧
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与赌博,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
2.加强对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检组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
3.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一是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二是支持和保证审计监督。加强内部控制,推进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的通报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三是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四)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查处发生在药品采购、政府采购、开单提成等领域的商业贿赂。加大诚信建设和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形成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行业风气,建立健全保健院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三、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步骤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盟、市关于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理解《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调研。
(二)积极开展《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探索完善惩防体系的体制机制,深化拒腐防变长效机制。
(三)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改进保健院政风行风,重点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基本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第1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1、做好20XX年度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2、制定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3、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复检验收;
4、召开年终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会,进行评优树模;【惩防体系,工作,方案,房管】
二、宣传教育工作
5、做好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坚持及时更新网页;
6、关注和做好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特别是公众舆论网络信息的收集工作,按管理归属做好及时上报工作;
7、积极向中、省、市、县各大网站及报刊报送工作信息;
8、谋划20XX年全年宣教工作重点;
三、制度建设工作
9、谋划20XX年制度建设工作思路;
四、监督检查工作
10、对全乡各单位上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纪律作风整顿;
五、源头治理工作
11、制定《楚侯乡贯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六、纠风工作
12、对政风行风测评结果进行汇总;
13、对全乡优化环境工作进行评估;
七、查办案件工作
14、指导乡直、村部办案工作;
15、继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抓好信访件的初核;
16、做好纠风、执法监察、优化环境各项工作投诉案件的查处。
第2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1、进一步巩固廉政文化进机关、站室成果。
2、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查办案件、信访具体工作制度及办事程序,细化纠风、预防腐败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细化查办案件、信访、纠风、预防腐败责任追究办法。
3、继续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社情民意调查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4、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查办案件、信访、纠风、预防腐败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
5、继续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
6、继续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限时办结。
7、进一步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开展涉农资金的专项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8、继续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制度,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我镇改革发展的机关行政效能问题,创造更加开明开放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
9、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围绕行政机关及其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行政效能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监察、受理投诉、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促进本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
10、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建设机制、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1、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基层站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基层站行风评议,创建便民利民服务载体。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基层职工考核评价体制,提高基层站党员职工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第3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20XX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的XX年。文化体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践行“文化惠民,服务民生”为主题,加强作风建设,以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政务公开暨“一建二防三公开”工作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以落实责任制和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提高制度执行力,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权力运行安全、项目管理安全和干部安全,为推进我市争先发展、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开展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
一是切实加强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勤政、廉政、优政,不贪财、不贪色、不贪赌。坚持防微杜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独、慎微、慎友,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防止出现道德风险、纪律风险、腐败风险。
二是完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学习理论、带头调查研究、带头遵守制度、带头廉洁自律,为广大干部职工作出表率,增强领导班子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
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的各项要求,在系统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时代化、大众化。建立制度,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始终保持健康正派的品质操守。
二、进一步深化文化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和惩防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了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发出“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总动员令”。进一步阐述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工作。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充分肯定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全面分析了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强大动力。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价值,是实践、丰富、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理论体系。通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文化建设实践,我们逐渐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这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培育“四有”公民,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去粗取精,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因此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建立管用的制度和让制度真正管用,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
要认真抓好年度各项任务的完成落实,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完善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等。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制定科学、详细、清晰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公众网、受理窗口、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面向群众、方便群众,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二是做好网上互动栏目和公众投诉的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示建设和网络系统工作,按照要求,所有行政审批纳入政务大厅,努力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办公。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继续做好机关厉行节约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制度执行力【惩防体系,工作,方案,房管】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组织协调、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的形象在群众中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正确对待并主动接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他们当中有违法违纪的,不得说情、包庇和袒护,积极支持有关部门查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必须注意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科室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主动当好党委的参谋。各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既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又要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的各自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加大处理信访和查办案件力度
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形成权力正确运行的制约机制。要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监督工作机制,把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及时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件和行风热线上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咨询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严肃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好队伍,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班子成员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自己的门看好、把自己的事办好、把自己的人管好。
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要提高把握大局能力,自觉把纪检工作放在经济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开展,做到与文化工作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合拍、行动上一致。要提高政策应用能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扎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第4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为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 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和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章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
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切实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纠正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内外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尚。切实改进高等院校领导人员作风,提高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改进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少数基层站所存在的干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建设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继续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发布会制度。做好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纪律。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按照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在家庭和社区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增强依法执业、公正廉洁意识。发扬革命传统,挖掘中华优秀文化的丰厚资源,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三、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一)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制定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制定《关于在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修订《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行)》。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二)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
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健全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公务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在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
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国(境)外中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三)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
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和关于实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四)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
建立健全防治腐败法律法规,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在国家立法中,充分体现反腐倡廉基本要求。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收费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研究论证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方面的法律制度。健全公务员证券投资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公职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
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
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常委会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加强同级纪委对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探索建立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
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继续加强对省(区、市)的巡视。加强对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继续开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试点。各省(区、市)党委要认真开展对市(地、州、盟)的巡视,并延伸到县(市、区、旗),逐步开展对所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直属机关的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结合实际开展对直属单位、派出(驻)机构的巡视。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重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强检查机关的法律监督。强化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强化对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和上市金融企业股权交易的监督。规范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健全金融企业内控机制。提升监事会和内审、稽核、合规、监察等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加强案件防控工作。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外派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的监管。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国(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开展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实行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通过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加强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重视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的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地(厅)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试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促进审计结果落实。支持公安、财政、土地、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督。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支持政协运用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等进行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定期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对预防腐败的重要改革措施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风险预警机制。总结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一)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地方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着力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回避制和交流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程序、措施和范围。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健全司法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制度,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三)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切实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强化税收调节。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
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健全支付监管体系,完善账户管理系统,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逐步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统一的反洗钱监管体系,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完善防范和查处上市公司信息虚假披露和市场操纵等行为的制度。
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大型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逐步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分设。推进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管理层投资持股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
(五)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施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电子化招标投标办法。逐步构建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公开、共享。
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法规体系,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完善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措施,重点建设和推广使用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交易动态监管。加强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采用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研究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规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作。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逐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区委《区落实省委惩防体系2016-2017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加强全区发改统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经过不断努力,到2017年,全区发改统计系统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惩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具有行业特点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系统要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和区委十七条意见,严格落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区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防止打折扣、搞变通,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带头执行规定,切实兴学风、转作风、清政风、树新风。
(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巩固深化责任建设成果。
(四)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局党组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屡禁不止。支持配合纪检机关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决支持配合惩治腐败
(一)坚决防止滋生腐败行为。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坚决防止滋生腐败行为。一旦发现发改统计系统有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及时向纪委报告线索,不护短,不遮丑。积极配合纪委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完善纠正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管理,预防和纠正审批程序不正之风。治理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行为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把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坚持局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学习廉洁榜样,强化示范教育,扬善抑恶、扬美抑丑。
(二)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进行政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着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项目审批等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强工作实效,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
五、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一)强化主体责任。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项重大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支持和保证派出纪工委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局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全系统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积极配合支持局党组开展工作,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三)强化考核问责。完善督查考核制度,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局党组每年将对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为贯彻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住建局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促进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科学、跨越发展,根据《县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提出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一、加强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建设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协办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是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规划、建设、评审三个环节,严肃查处违规使用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不落实的行为。二是对“五大战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障各项工作高效廉洁推进。三是对重点项目建设,如村镇环境整治、“家园清洁行动”等行业专项资金和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截留、挪用和侵占行为。
二、注重惩防并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协办任务)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夯实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一要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二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促进住建系统廉政文化大发展。三要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四要治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治理利用公权力投资入股或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利,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违章建筑专项治理。五要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开展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工作,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查纠“小金库”,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服务质量。一是深入推动《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的落实,积极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二是深化治理庸懒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庸懒散治理工作的意见》(松效〔2016〕2号)精神,建立健全效能投诉直查快办机制,着力解决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庸懒散问题。三是加强效能考核管理,将效能考核与干部奖惩、晋升、评优评先相挂钩,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激励机制。
3.构筑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梳理各单位各股室行政职能,认真查找容易产生腐败或不廉行为的工作岗位作为廉政风险点,拟定风险防范措施,明确风险责任人,并绘制岗位流程图和风险防范图,印发各单位各股室执行,以规范和警示行政权力的运行。
4.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政务公开意见和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新闻等其它媒介公开各项行政事务、政策法规,实现办事公开透明,促进权力透明运行。
5.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案件。对那些逾越制度“红线”、突破道德“底线”、碰及纪律“警戒线”、触犯法律“高压线”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严惩。
三、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协办任务)重点纠正征地拆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对具体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面,使从事征收工作人员懂法、守法,依法实施征收;多渠道、多形式向被征收人和广大市民宣传《征收条例》,使被征收人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其次,要加强房屋征收队伍建设,组建和充实政策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责任心能吃苦、敢打硬仗善做群众工作、能依法办事的房屋征收队伍,加强法律和业务培训,并在房屋征收实践中不断磨砺和提高。第三,要严格依法行政,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房屋征收工作流程,提高房屋征收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自觉接收群众监督,确保征收公开、公正、公平。第四,要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房屋征收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第五、要做好新条例实施前项目的衔接工作,对新条例实施前已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而未完成的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对一个项目的所有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标准一致原则,应按照原规定及《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执行,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新旧条例的平稳过渡与有效衔接。第六、要完善房屋征收制度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征收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房屋征收工作程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国土资源、住建、公安、监察等部门既分工又协作的房屋征收工作新局面。
四、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主办任务)完善并规范运行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1.按时保质完成省上下达我县2016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40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户任务。一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通过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协调督导制度、工作简报制度等,形成县政府总揽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二要落实责任考核机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县有关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按时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三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四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工程监理制度,加强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排除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
2.公平公正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按照“三坚持、三确保”的要求,搞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查与分配工作。一是在申请程序上要坚持社区或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的“三审三公示”制度,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通过街道和社区宣传栏、建设信息网及其它相关渠道进行公示。二是在审查中坚持入户调查制度,确保调查结果真实。调查工作由住建部门会同乡镇(街道)、民政、国土、监察等部门,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全面了解申请人经济条件和住房状况,有效杜绝不实申报。三是在管理上坚持动态运作模式,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弱势群体。通过对已配租家庭的不定期回访和年审,适时掌握配租家庭的人员、经济收入和住房变化状况,及时调整适宜配租家庭。
3.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一是结合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保障性住房配租家庭信息档案,实现市、县、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信息联动,改善并规范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二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月对承租家庭开展巡查,对承租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或存在转借、转租行为,或私自改变住房用途的,或一定期限未居住或缴纳租金的,应退回承租住房,无法退出的以调整租金处理;对隐瞒家庭情况、弄虚作假骗租的,责令其退还住房并按市场租金补交承租期房租。
五、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县关于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等招投标制度。(主办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度,降低工程招投标社会成本,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增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科学、公平、合理性,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源头防腐工作。积极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加强招标投标监管,通过对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的宣传教育、开展检查等,对企业经营行为、工作质量、合同履约、诚信守法以及人员执业素质等的规范,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两场联动”机制,按照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诚信标准、诚信法规和奖惩机制,通过对施工企业和建筑业中介机构信用等级的评定,将信用评价与施工预选承包商和招标代理比选工作结合起来,营造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市场环境;加快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远程评标和本地电子化评标工作;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严肃查处内外勾结等违纪违法问题。
六、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从业行为。(协办任务)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市外(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对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在市建筑市场从事中介经营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凡在我县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介经营活动的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按规定要求在承接业务前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资料向市住建局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经审查符合要求、备案登记并取得《外来驻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业中介经营活动。
2、严格实施建筑业中介活动前的备案审查。对在我县开展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实行项目备案管理。建筑业中介机构在项目中介服务前必须将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材料报县住建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展项目中介服务,未经备案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得进行项目中介服务活动。
3、加强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县监察、住建、发改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在中介活动的各阶段、各环节实施强力监管,结合《市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规定》、《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监督检查、责令改正、动态记分管理等监管活动标准化、公开化,有效提高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监管效率。通过加强和完善动态记分管理手段,有效遏制建筑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培训与从业紧密衔接的工作制度,形成建筑业中介机构服务收费与服务能力及水平相联系的取费制度,调动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主动参加培训,提高服务技能水平的积极性,推行“先培训、后从业”“未培训、不上岗”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效提升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5、建立健全诚信体系。继续实施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加大违法违规档案披露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违法违规档案的记录、报送、审核、公告机制,准确、及时、客观公布有关调查结论和处罚结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规范中介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建筑业中介市场氛围。充分运用违法违规档案,把它作为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信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动态监管,对其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实施严格监控。增加建筑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形成强力约束。
6、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县监察、住建、发改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对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格对涉案的各方主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对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得到有效执行。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实现“三大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一)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举行全市党的纪律教育专题报告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开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以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增强纪律的执行力,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弘扬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围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开展大讨论,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三)开展初任公务员廉政教育活动。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重点,组织新录用公务员深入学习党章,强化纪律意识,上好新录用公务员的岗前廉政“第一课”,夯实廉洁从政基础,为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四)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将学习党章作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在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党性修养、强化廉政意识的同时,引导每位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增强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对照党章标准,认真查找自身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
(七)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监区、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牢记宗旨,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八)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要认真组织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把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同宣教月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创建,力争涌现一批有水平、上档次的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机关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责任,精心部署,明确相关职责;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制定宣教月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使教育内容和形式更加贴近实际,力求使宣教月活动真正收到明显效果。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加强新闻宣传,及时宣传、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典型做法。切实加强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设置专栏及时报道活动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篇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全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促进新跨越”的主题实践活动,针对局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庸懒散软”方面的问题,强化治庸问责,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通过创建“效能机关、廉政机关、满意机关”,促进本系统精神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作风保障。
(二)目标要求
按照“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的目标,使房管部门全体干部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有效转变,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二、强化措施,为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保障
(一)加强学习教育,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为切实推进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发挥治庸问责教育引导作用,一是充分利用每月集中学习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上级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一系列文件规定,深刻领会治庸问责工作重要性。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通报治庸问责典型,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聘请纪委监察部门开展警示教育辅导。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主导作用,带头学习、认真自查、切实整改,推进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学习教育经常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体系
1、推行《市房管局责任白皮书》和全员岗位责任制。每年年初,要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基础上,将单位职责、上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以《责任白皮书》的形式,通过中国.网等级媒体向社会公开。将《责任白皮书》作为优化发展环境考评和问责的依据。进一步完善市房管局全员岗位责任制,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将其作为单位工作人员量化目标考评的基本依据。
2、构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问责制度框架。坚持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事项作为责任制度体系建设的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专项工作责任制。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所涉我局重大项目房屋征收安置、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和重大民生事项,形成治庸问责专项办法,逐步形成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问责制度框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3、实施全流程责任管理。按照已印发的《市房管局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房管局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量化目标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从责任设定到责任履行、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完善制度体系,实现各岗位和各项工作的全流程责任管理。要积极探索绩效管理日常化、标准化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优化发展工作考评等制度,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协调统一。
(三)全面实施责任追究
1、责任追究对象。局班子成员及其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2、责任追究重点。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精神,除《市房管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中规定的问责情形外,重点对七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查。一是查工作纪律。主要检查工作人员有无迟到、早退、旷工,上网聊天、炒股、网上购物、玩游戏等问题。二是查工作责任。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是否落实。三是查服务态度。主要检查工作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态度是否主动热情,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四是查办事效率。主要检查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看是否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相互推诿、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的现象。五是查依纪办事。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情况,看是否有违规执法和“吃、拿、卡、要、借、报”现象。六是查其它违规违纪行为,主要检查工作人员遵守纪律规定及社会公德等情况,看是否有酒(醉)后驾车、打牌带彩等行为。七是查群众投诉结果。在办公楼前设置“不满意,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履职负责行为。
3、责任追究主体。实行责任追究由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追究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对应当实行责任追究的事项要一查到底。
4、责任追究方式。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与绩效挂钩、调整岗位等方式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情节较轻、造成后果和影响较小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附带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处理;对情节较重、造成后果和影响较大的,书面检查、调整岗位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责令辞职。责任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受到责任追究处理的责任人,取消当年年度评优表优资格。
三、加强领导,确保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市房管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为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
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报告有关执行情况。同时做好推行《责任白皮书》和岗位责任制相关工作,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治庸问责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三)营造宣传氛围,强化群众监督
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作为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局机关设立“不满意请投诉”意见箱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政务信息等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本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效。
第3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制度执行意识,不断提高惩防体系制度执行力,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打造滨江宜居城市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重点
“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主要围绕组织落实惩防体系制度来进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围绕《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6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市直单位任务分解方案》(枝办发〔2016〕24号)以及市住建局党组《关于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枝市住建发[2016]2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构建区域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实现沿江突破、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的系列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制度的落实。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抓好党员干部治庸问责追究制度的落实。一是广泛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做到学习教育的全覆盖。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对照市委文件要求,查找问题,加以改进。二是制定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要着重解决7个问题:着重解决自由主义、纪律松弛的问题;着重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的问题;着重解决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着重解决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问题;着重解决落实不力、执行力差的问题;着重解决敷衍塞责、责任心差的问题;着重解决要求不严、违规违纪的问题。三是健全制度,认真落实《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目标考评办法》。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责任白皮书》,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干部职工。加大考核、督办、检查力度,年终将以《责任白皮书》、全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为依据进行评先表优。四是从严管理,全面实施责任追究。
2、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全覆盖实施方案》,市住建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市住建局关于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枝市住建发〔2016〕13号),各单位、各科室要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预警防控,抓好贯彻落实。
3、按照《市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本级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决策管理的通知》、《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抓好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督制度的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管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廉政责任制”;二是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在设计、预算、招标、施工、质量、安全、监理、验收、结算等每个环节要严格把关;三是对于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等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4、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
一是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规定;二是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三是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凡属大额开支须经局务会议研究。
三、工作步骤
“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活动部署阶段(4月中旬——5月上旬)
成立市房管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9月)
活动的组织实施分为三步。一是学习宣传。把惩防体系制度学习宣传纳入市房管局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宣传。二是自查整改。各单位、各科室对重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分析,研究查找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抓落实、抓完善的措施和办法。三是检查督办。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实际,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制度,进行专项检查督办。将“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3、总结提高阶段(10月)
各单位、各科室对“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进行总结,探索建立制度落实问题反馈、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形成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在活动中,各单位、各科室可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方式,及时总结上报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是省委和市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全省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大局出发,针对当前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好这项工作。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强力推动活动开展。
2、严格问责追责。各单位、各科室要把惩防体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治庸问责的重要方面,对轻微违反制度规定的做法要及时提醒,提出批评,帮助改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制度贯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问责。
3、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把“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与“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和“三抓一促”活动统筹起来部署,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推进,把推动制度落实、创优发展环境、促进跨越发展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第4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发展目标,深入开展“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活动,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实“服务百姓安居,建设和谐房管”,构建“满意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市房管局机关全体干职工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市房管局关于印发《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枝房发〔2016〕4号)、《市房管局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考评实施办法》(枝房发〔2016〕3号)通知精神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房地产事业发展突出问题相结合,着重对市房管局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情况进行评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房地产各项业务管理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房地产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执行力建设方面。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雷厉风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问题。
(三)公开透明方面。是否围绕改善民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和环节,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服务和效率方面。是否落实便民服务措施,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五)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是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实行目标量化考核,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完成反腐败各项任务。
(六)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对“政风行风热线”等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取得明显效果。
四、组织实施
市房管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市纠风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全局干部职工要接受市纠风办对我局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正确对待评议,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整个评议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9月份结束,大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后,市房管局要组织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营造氛围,加强本单位审批、执法、服务等职能事项广泛宣传,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公布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中旬-6月)
1、广泛征求意见。市房管局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设意见箱、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征求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市房管局要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检验“公开承诺”兑现情况。主要接受行评监督员监督,及时纠正发现的突出问题并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7-8月份)
1、市房管局要对照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2、市房管局要认真接受市纠风办、市问责办督查组和行评监督员督促检查。
3、要结合民主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集中测评阶段(9月上旬-中旬)
市房管局测评由市纠风办统一组织和进行,参加这次测评范围和对象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代表和职工代表、农民、个体业主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镇(街道)的工作人员等。测评日常检查考核内容包括我局政风行风热线和日常受理的群众投诉的办理情况。
(五)总结阶段(9月下旬)
9月上旬举行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公布评议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房管系统各单位和全体干职工要充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市房管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公开服务承诺,公布举报电话,营造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求真务实,认真解决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市房管局要结合自身职能和行业特点,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解决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在评议活动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纠风办规定,遵守评议纪律,如违反规定将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5篇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府投资廉租房建设项目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筹协调、系统治理;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加强对房屋拆迁行为监管,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依法透明运行体系,使房地产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防止房地产业腐败现象产生,确保权力行使安全、住房保障项目建设安全。
二、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和责任股室
(一)规范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环节管理,促进廉租房建设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运作。
主要措施:
1、在廉租住房建设中,严格实行“五制“要求,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廉政责任制。为确保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质量,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房屋建设质量和住用安全。
2、在规范廉租住房分配管理上,为确保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我局和市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印发的《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暂行办法》(枝房规[2016]1号)文件精神,制定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评分标准,加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规范管理。
3、在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各个环节,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把政府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建成反腐倡廉的样板工程。
责任单位:局住房保障股
(二)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建立依法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房地产项目未经行政许可违规开发、销售商品房不合法、未执行“一价清”制度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序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
主要措施:
1、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总量,制定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和年度开发计划,努力实现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
2、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证》报批制度。
3、认真执行《商品房销售办法》,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使《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推广率达100﹪,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确保广大群众住上放心房。
4、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实行公共维修基金专帐专管、专款专用。
5、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未取得开发项目许可从事房地产开发,未经预售许可收取定金或押金、违规发布虚假广告、利用虚假信息蒙骗消费者,未执行“一价清”制度销售商品房,商品房建筑面积短斤少两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建立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运行体系。
责任股室:局开发物业管理股
(三)规范房屋拆迁行为,强化房屋拆迁管理。
目标要求: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强房屋拆迁企业监管,规范拆迁行为,确保当事人权益。
1、围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认真执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严格房屋拆迁许可审批程序。
2、以规范拆迁企业运作为重点,加强房屋拆迁管理,督促拆迁企业按照拆迁有关法规实施透明拆迁、文明拆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举报制度和承诺制度。
3、严肃查处拆迁企业野蛮拆迁、不文明拆迁,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4、加强拆迁项目全程监管,制定房屋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确保拆迁项目房屋补偿公平、公正、公开,化解拆迁矛盾,积极稳妥处理好拆迁信访,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股室:局房政房改股
(四)加强廉政建设,防治腐败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预防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以权谋私,防治腐败行为。
主要措施:
1、认真执行《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和落实管理措施。
2、修订《房管系统行政违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强行政违法责任追究。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1、成立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班负责“十个全覆盖”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方案。制定市房管局“十个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股室和责任人。
3、召开会议。召开市房管局“十个全覆盖”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问题
1、全面调查。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查找在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施工监理、质量安全、房屋拆迁、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
2、分析原因。针对查找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和办法。【惩防体系,工作,方案,房管】
3、开展重点督查。局责任股室选择重点环节组织检查,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于2016年7月15日前向局“十个全覆盖”领导小组书面报告。
(三)认真进行整改和巩固深化。
1、健全制度。根据全面排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廉租住房、房地产市场、房屋拆迁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加强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监管,规范招标方式和活动,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防止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对工程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实行资金监管全覆盖。
3、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廉租住房建设、房屋拆迁管理政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设立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平台。
(五)工作总结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责任股室要形成“十个全覆盖”总结,于2016年12月报局“十个全覆盖”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进一步做好“十个全覆盖”规范工作,确保“十个全覆盖”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6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各单位、各岗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规章制度,以风险排查为基础,以监督防范为核心,以预警控制为关键,以考核评责为保障,形成“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防控模式。使腐败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恰当处置,努力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拥有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干部职工队伍。
三、实施范围、对象及重点
(一)实施范围、对象:市房管局和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实施重点:在资金管理方面,以规范资金审批、拨付、使用为重点;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以规范项目建设运行程序为重点;在行政执法方面,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重点;在公共服务方面,以治理不正之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在人财物管理方面,以规范决策权、增强执行力为重点。
四、方法步骤
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于2016年4月启动,至2016年7月结束,整个工作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成立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
2、制定《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动员大会,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4、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对本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全方位查找风险。各单位、各股室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自身的职能特点,抓住容易发生问题、诱发腐败的重点环节、重要岗位,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腐败风险、公示接受建议”的程序,采取“个人自查、股室互查、群众帮查、领导核查、组织审查”的方法,重点查找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执法、单位人财物管理等工作中,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人事任免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国家公职人员个人素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凡属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曾经出现过违纪违法问题的部位,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位,均需排查,做到岗位职责明确,腐败风险清楚,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广泛征求意见,查缺补漏,力求全面、准确。
2、开门评价风险。通过内部评、班子评,特别是居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等方法,在风险查找和等级划分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可能涉及的风险岗位、风险环节、风险部位等风险点进行汇总梳理;对每个岗位产生腐败风险的可能性进行分析研究;对可能产生腐败风险的环节进行甄别、筛选,最终确定重点风险岗位和环节。
3、风险点备案公示。对最终确定的风险岗位、风险环节、风险部位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分析诱发风险的因素、发生的原因和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将风险划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三个风险等级,同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风险点和风险分级最终审定后将查找清理的风险点和风险分级等内容汇编成《廉政风险手册》,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备案。
4、制定预警防控措施。依据登记备案的腐败风险点,结合岗位职责,制定腐败风险点管理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汇编《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操作手册》资料,下发相关单位进行公示。
5、递交承诺书。局属各股室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存在重大腐败风险点的岗位分别递交“股室、岗位腐败风险预警防范承诺书”和“个人腐败风险预警防范承诺书”。
(三)总结验收阶段
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成效进行归纳和整理,完成活动总结报告和各类资料整理,迎接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衡量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不仅要看查处了多少问题,也要看通过严格防范避免了多少问题。要通过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促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减少工作和生活中的失误,防止和避免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部署,搞好思想动员,周密组织实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态势。
(三)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对确定的风险点要重点进行监督管理,要充分体现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形成以岗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提醒诫勉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制约在前。
(四)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风险点上的工作人员发生问题的,要迅速制止和纠错,并及时汇报,防止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对遮掩、袒护不廉洁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紧跟进度,督促检查。要严格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稳步扎实地推进各阶段工作,将每一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工作,确保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第7篇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市委七条意见、八条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转型发展,加快实现“冲刺全国百强、建成中等城市、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房管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四个一流”的要求,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强化为民宗旨意识。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想最盼最急最难的事情入手,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二是牢固树立务实作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艰苦奋斗之风,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将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上;发扬狠抓落实之风,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把各项工作干成办好。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落实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带头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始终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形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基本原则。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注重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严格要求、注重衔接带动、注重分类指导,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在思想和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真正红红脸、出出汗,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不搞闭门修炼、体内循环,坚决防止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政治责任,把自己摆进去,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交心谈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作出表率。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是坚持上下联动。实行局机关与二级单位统筹,突出专项整治,上下协力破解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合力。
二、着力破解突出问题
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紧紧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在纠正“四风”的过程中,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各单位重点解决有的精神不振,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上班时间干私事、上网聊天、玩游戏、逛淘宝,“一杯清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有的“懒政”现象严重,出工不出力,不下基层、不联系群众,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唱功好、做功差,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有的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问题研究不深,工作抓得不细,大而化之;有的抓工作落实的办法不多,能力不足,做群众工作停留于一般性应对;有的工作“中梗阻”、“堰塞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有的工作拈轻怕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有的生活比待遇,工作怕付出,见利争,见错推,见难拖,见险躲;有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口无遮拦、信口开河,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一旦有议论,风吹两边倒,立场不坚定,甚至信谣传谣;有的对下属管理不严,不愿批评、不敢批评,不当“包公”,乐当“好人”;有的相互吃请,超标准接待,浪费严重,将接待宴请由餐馆酒楼转移到“农家乐”,有的滥发津补贴甚至私设小金库;有的打牌带彩、赌博等问题。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要重点解决有的服务意识淡化,衙门气息重、老爷气息浓,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普通群众办事难上加难;有的对应该办的事捂着、护着、拖着,一次性告知不够;有的执法管理搞形式、走过场,重收费、轻服务,只当管理员,不当服务员;有的作风粗暴,行为蛮横,甚至“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见便宜就占,见好处就捞,为政不廉,有的小事不办,大事又办不好;有的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相互拆台等问题。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
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着重解决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与民争利,利用职权套取各种政策性补贴;违规建私房,蛮横拆迁,克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问题,让群众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三)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与群众感情疏远;身在基层不了解基层,面对群众不会服务群众;联系服务群众“一窝蜂”、“一时热”,以联系基层干部代替联系基层群众,重下基层的数量和频率、轻为民办事的质量和实效;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好事办不好,服务不贴心;传达政策不及时、不彻底、留后手;服务方式单一,服务不对路,服务功能不够强、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手段和服务项目不够多,服务资源没有系统整合下沉,服务内容与群众需求脱节等问题,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答。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找准“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切身利益的“机关病”、“行业病”、“职业病”,对症下药,因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三、方法步骤
根据中共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党支部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从2016年1月开始,2016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各单位要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专题领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等方式,通过开展“百名书记上群众路线党课”和“送党课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发[2016]4号和鄂发[2016]1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有针对性地增加党纪法规、职业守则、业务技能、先进典型等方面内容,防止学习内容与工作职责脱节,与实际需求脱节。各单位要组织集中学习,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功成不必在我”政绩观大讨论活动和党支部书记、局长谈群众路线系列访谈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各单位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学习教育工作。
2、听取意见。各单位要通过走访、座谈、测评、问卷调查、网络调查、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三进五访”(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访困难群众、访基层干部、访先进英模、访代表委员、访服务对象)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要围绕“衣食住行”民生问题开展“一线体验”活动,面对面倾听服务对象意见。
3、边学边查边改。各单位党员干部要认真开展“围绕‘三大目标’,践行群众路线,争做新时期好干部”主题活动和“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在窗口服务行业中开展“让群众好办事、办好群众身边事”、“党徽在窗口行业闪光”、活动,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
各单位对征求和收集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并进行公示。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相互找问题。各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对照检查。
2、深入分析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结合听取意见情况,形成专项材料向督导组反馈。督导组向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要到位,谈心交心要开诚布公,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点要害、抓关键,不穿靴戴帽,不避重就轻,不绕弯子。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5、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党支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各单位要对领导班子查找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并进行公示。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坚持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整改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面上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党支部要召开会议,对“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并督促指导所分管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要把“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2、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线路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不能简单以对照检查材料中的整改打算代替整改方案,带头抓好整改,做到自己清、家人清、亲属清、身边清。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认真审阅领导班子成员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示,整改情况要及时公布,接受评价和监督。
3、开展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上下联动,深入推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多占办公用房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专项整治;着力抓好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过多、“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侵害群众利益、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结合作风建设实际,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房管系统专项整治重点,与活动开始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一并推进。尤其要把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下猛药,出重拳,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庸懒散软的领导班子坚决调整;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5、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制度建设方案,做好“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注重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出台解决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规范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管理、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科学民主决策、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在整改过程中,各单位要列出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并进行公示。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党支部承担直接责任,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落实强化党支部书记履行教育实践活动职责十项措施,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关键环节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二)加强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各单位要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针对具体矛盾和问题着力抓好整改,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发挥本系统的领导和指导作用。要注重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注意发挥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支持和鼓励积极探索,“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灵活多样、务实创新的生动局面。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和载体,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采取新闻报道、橱窗专栏、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选树宣传一批党员干部看得见、学得到、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身边典型。
(四)坚持统筹兼顾。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中央和省市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四大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开展“三万”活动、美丽乡村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社会管理创新等相结合,与完成好本单位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加快实现“三大目标”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向房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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