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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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第一篇

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

二、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党支部会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2、对单位改革和中心任务的发展、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3、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决定党的组织、宣传、纪律检查、统一战线以及群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讨论决定考核、奖惩、调动等工作。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支部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五、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

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党支部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的,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八、党支部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

九、党支部会作出的决策,由党支部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由党支部会决定。

车间党支部议事规则
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第二篇

中共武汉铁路局委员会文件

武铁党组〔2008〕31号

关于印发《武汉铁路局车间党支部委员会

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

局管内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武汉铁路局车间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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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铁路局车间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规范生产车间集体讨论决定重要问题,提高车间管理水平,根据路局党委《关于贯彻党的先进性建设战略思想加强和改进全局党建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车间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原则

1.车间支委会议事应当符合党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2.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3.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第三条 车间党支部委员会是车间重要问题的集体决策机构。车间重要问题需要集体决策的,应由车间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二章 议事内容

第四条 车间党政互相通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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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车间重点工作安排和生产进度情况。

2.车间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及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3.车间干部因事外出。

4.车间派送职工外出学习培训。

5.本车间人员调动及变动情况。

6.部分单项评先情况。

7.看望慰问车间干部职工。

8.其他有必要党政通气的情况。

第五条 车间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的内容

(一)需要车间党支部委员会直接研究决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决议的主要措施。

2.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促进中心工作、促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而采取的主要措施。

3.加强对党员和职工的教育,提升党员和职工队伍素质的主要措施。

4.落实上级党组织统一开展的党内活动的主要措施。

5.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和年度发展计划的意见。

6.党内评先的初步方案和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7.政工班长和党小组长的任免和奖惩。

8.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

9.车间工会和共青团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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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上级党组织规定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问题。

(二)需要车间党支部委员会研究通过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内容

1.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2.发展党员、表彰党员和对违纪党员、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意见。

3.支部换届选举的各项议程。

4.其他按规定应经支委会研究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

(三)需要车间党支部委员会研究通过并提交车间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决定的内容

1.车间年度方针目标及工作规划的确定。

2.车间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各项改革方案、办法、措施的出台。

3.职工福利事项的确定。

4.对车间有较大影响的事件处理方案的确定。

5.车间职代会各项议程的确定。

(四)需要车间党支部委员会参与讨论研究通过并报请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内容

1.车间工班长、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和奖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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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间生产奖金的分配方案、有关费用的支出及大额资金使用。

第三章 议事形式

第六条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第七条 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才能开会议事。支委因故不能与会,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表达意见。

第八条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需要表决的,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九条 做好准备工作。党支部议事前,党支部书记应通过与支部委员沟通,确定会议议题,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 坚持民主议事。党支部议事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主持人要引导各位委员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各位委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十一条 形成统一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对每项议题应逐项通过讨论形成统一意见。重要问题的决策按党内议事制度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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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会议制度
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第三篇

一、党支部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抓好我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研究决策工作,特拟定本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支部会,一般每季一次。

(二)、党支部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或委托有关成员主持,全体党支部成员参加,确因特殊情况请假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党支部会由宣传委员作好记录。

(三)、党支部会研究的主要内容:

1、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重大活动安排;

2、干部考核、调配、任免、奖惩、推选后备干部、支部班子换届、推荐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等;

3、教育教学改革及重大政策、原则的出台等;

4、组织发展等党务日常工作;

5、决策其它重要工作。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会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坚持集中,重大工作的研究决策实行表决制度,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2、严守党的纪律,认真执行党的保密制度。

【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二、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度,规范领导行为,提高决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决策的内容

1、出台重大改革措施;

2、人事安排、教师聘用、奖惩;

3、干部推荐、任免;

4、经费安排、财物分配;

5、招生、基建、大宗物品购置等工作;

6、其他带全局性的工作。

(二)、民主决策的程序

1、决策前:广泛调查,充分论证,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领导成员要带着问题调研,掌握决策的第一手材料。

2、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集体讨论决策,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作用,在意

见统一的基础上认真做出决定。

3、决策后:认真实施科学决策,注重实践检验,不断修订完善。

(三)、民主决策的要求

1、要正确处理好民主决策和发挥主要领导作用的关系。主要领导在决策过程中要始终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引导和集中,发挥主要决策作用。

2、坚持集体领导与个工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注重科学分工,各取所长,以保证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3、坚持集体决策,防止“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决策时领导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允许相互争论,做到以理服人。

4、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决策时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三、领导班子成员交心通气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搞好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在领导班子中逐步形成坦诚相见、互帮互学、和谐宽松的环境和气氛,促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心通气的时间

领导班子成员交心通气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随时进行。

(二)、交心通气的内容

1、领导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开展谈心,互通情报,求得共识;

2、领导成员之间工作上产生意见分歧后开展谈心,求同存异,化解矛盾。

3、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遇到困难、遭受挫折、出现失误时开展谈心,帮助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轻装前进。

4、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升降,岗位异动时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提出要求,策励将来。

5、领导班子成员对积极要求进步的同志开展谈心,听取汇报,提出希望,勉励进步。

6、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作风有了问题或群众有了反映时开展谈心,指出问题,防微杜渐。

7、对犯有错误的同志,通过谈心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

(三)、交心通气的要求

1、交心通气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坚持,要经常同班子成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2、领导班子成员要坦诚相见,互帮互学。相互经常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促进班子团结、和谐,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同干部职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

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即对党员进行组织、领导、教育、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考核制度,它以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宗旨,是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校党支部对党员提出以下十条要求。并作为考核条件:

(一)、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素质教育理论、党章和党的基础知识,有一本记录本。

(三)、年初有个人计划、年终有小结或体会文章等。

(四)、至少联系一名青年或积极分子。

(五)、提倡党员间互相听课,一期内至少听党员5节课。

(六)、承接一堂教育、教学研究课。

(七)、指导关心自己任教的班级一名思想、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或一名业余党校积极分子。

(八)、完成支部或总支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加强组织观念,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中的好人好事,反映学校支部应重视的苗子和现象。

五、两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会、党员大会和党课是学校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必须从制度、方法、途径上加以保证:

(一)、两会一课必须纳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其内容紧紧围绕教育发展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每季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每学年2次党课教育活动。

(三)、采取多种积极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两三会一课的质量。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是党的组织具有生命力的体现,是党员之间、党员与党政班子成员之间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化解矛盾、总结经验教训的重要渠道,同时开展积极的

批评和自我批评,又是增强党员党性和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方法。

(一)、党支部成员自觉参加党支部的党员民主生活会。

(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

(三)、积极营造民主、和谐、团结向上的党风。

(四)、民主生活会实行专项记录,其记录本除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委的检查外,要妥善保管和保存,不得向外泄露。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党员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民主评议,促进党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

(一)、民主评议党员在每年12月10日前进行,评议前党员写好自我总结,评议时一般采用个人小结、小组交流、相互评议、情况分析、意见汇总、组织推荐等有关程序。

(二)、支部每年年度对党员的评议,将评议结果分为三类:即优秀(一般在15%以内)、合格以及待帮助教育对象三类。优秀和待帮助教育类的要有典型事例的文字材料。

(三)、党支部委员会每年上半年(6月10日前)对党员作一次思想、工作表现情况分析,并根据上年度党员评议的情况,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推荐表彰奖励的名单报党的上级组织。

八、党员辅导员(党带团)制度

(一)、支部书记协助学校团委负责管理、指导教工团支部的工作,指导和辅导校团委(或少先队中队)的工作;

(二)、组织党员分工联系年级、班级、团支部,并指导和参加他们的有关活动。

(三)、党员同志联系所在班级团支部和党校学员。

党员辅导员的任务是深入团支部(班级),积极配合党、团组织开展选苗推优工作,做好入团、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每学期2-3次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并向党支部汇报,争取其它党员的支持和配合。

九、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考察制度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联系考察工作,是学校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

(一)、党支部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列入工作目标,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支部组织成立党章学习小组,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和党的有关文件,并选派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党组织部的入党培训,高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章学习小组承担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有计划、有内容、形式多样的系列教育。

(三)、党支部确定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经常交流思想,提出要求,并向党支部汇报工作情况。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二次党员大会,由联系人报告工作,专题研究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

十、预备党员考察制度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党章提出的要求,必须认真执行: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应当自觉地经常地向组织汇报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二)、党支部通过其入党介绍人,经常与预备党员保持联系,交流思想,提出要求,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成为一名合格党员。

(三)、支部每季度要作一次情况分析:并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察期满,及时研究转正工作。

十一、党内责任区制度

建立党内责任区是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保障监督作用的重要保证。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工会(教职工群众)民主管理的领导监督管理体制。同时实行相应的部门(年级)行政组、党支部和工会小组三位一体的办公制度。学校党组织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行政部门的指示、指令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培养目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实现。各支部和部门行政负责人在本部门、年级组(即相应的责任区)保证学校党支部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一)、党内责任区的具体任务:加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执行学校的决议、决定,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支部书记团结和依靠党员,并组织党员分头与组内的积极分子、青年教师、教育骨干结成对子,经常交流思想、讨论工作。

(三)、支部书记对本责任区内党员的先锋作用、师德表现进行经常性分析,对组内出现的违纪违规和其它不良现象及时指出和纠正,并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总支报告,如乱收费、代学生订资料、家养家教、教职工经商、校外兼课或其它不正常的文化娱乐活动等。

党支部会议制度
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第四篇

党支部会议制度

为了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办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

二、党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并在月初做出安排,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三、党支部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全体成员。根据议题需要,经党支部会议主持人批准,研究事项涉及的有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可列席参加。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或研究决定特别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由主持人或由其委托的党支部成员向请假的党支部成员通报。

五、党支部会议议题,经书记及其他党支部成员提出后由书记确定。凡需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都要进行

认真准备,与有关方面充分酝酿,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党支部成员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一般情况下,应在党支部会议召开的3天前,将会议议题和有关会议材料分送给全体党支部成员阅读。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不得搞临时动议。

六、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主要范围。

1、传达贯彻上级党支部织的会议精神和指示,研究决定本办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讨论研究决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方案、年度经费预算;

3、讨论决定本办党支部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本办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的配备和调整,人员的调进、调出,干部年终考核、审定等;

5、对领导班子及各科室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6、研究和讨论需向上级提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7、讨论和决定对违纪党员和干部的立案审查、结案处分,对不合格党员、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置等;

8、定期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中心组学习,

加强党支部自身政治思想建设和理论建设;

9、研究决定全办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部署和方案;

八、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掌握政策,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前,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做到集思广益。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九、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对需表决的问题,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任免干部、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表决。

十、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议的,书记或成员可临时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办党支部汇报。

十一、与会人员必须增强组织观念,遵守会议纪律。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具体情况以及党支部会议决定的问题未经批准公开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

十二、党支部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指示有关科室和单位贯彻执行。决定、决策实施执行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对落实情况的反馈。

十三、对党支部会议已经作出的决定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经党支部会议决定。

十四、综合科负责作好会议记录。

党支部议事规则
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第五篇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发挥中心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技术服务中心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如下:

一、议事原则

(一)党支部及其成员,必须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组织原则。

(二)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召开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个党支部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各抒己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对重大问题产生不同意见时,且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需进一步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四)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关系。坚持集体领导。对党组织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五)坚持严守党的机密的原则。党支部每一个成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必须严守秘密,讲纪律、讲党性。

二、议事内容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

实施意见。

(二)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执行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三)研究决定工作规划、计划和目标,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讨论决定加强中心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

(五)研究决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基层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工作部署。

(六)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研究决定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的配备、调整,领导成员的推荐、提名、任免,非领导职务的审定,干部的考核、录用、奖惩、交流、职务升降、辞职辞退等事宜。【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七)按管理权限审核中心的人员编制、年度增人计划、机构的设置与变更方案。

(八)讨论通过党支部成员代表党支部所作的重要讲话、报告以及党支部的重要文件,审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重要报告。

(九)其它需要提交党支部集体讨论研究的重要事宜。

三、议事程序

(一)主持人就议题首先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二)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三)主持人根据讨论研究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策意见;

(四)到会的党支部成员进行表决:

(五)形成决议: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成员数的半数为通过。

四、其它事项

(一)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会议的议题及时间,由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党支部成员确定。会议议题确定前一般应征询党支部成员的意见。会议议题和日期确定后,通常应提前l一2天通知党支部成员及有关人员作好准备。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对重大问题、重要文件和干部任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才能召开。成员因故请假,可在会前将其意见用书面形式进行表达。

(五)党支部会议在表决时,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如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

(六)会议作出决议后,按分工负责的范围。责成分管成员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贯彻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而使决策无法实施时,分工负责的成员必须及时提请复议。

(七)党支部会议应有专人专簿记录,并归档保管。每次党支部会议记录须经主持人审阅签字。因故未参加会议的党支部成员,会后应阅看会议记录。

(八)党支部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讲行扩大。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中心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4至8 月之间。以党小组为单位的民主生活会,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半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中心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全体委员参加,同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中心党员代表参加。以党小组为单位的民主生活会,须有本党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党小组长负责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民主生活会要确定主题,如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四、民主生活会的准备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解决党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必须增加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做到会下谈心解疙瘩,会上集中议大事。党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者无罪”、“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要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上的缺点和错误,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大事讲风格,防止在细小问题上纠缠不休,相互间有意见,可以开展个别谈心,或者把问题摆在桌面上,通过交换看法和意见来解决,不搞自由主义;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的纪律,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许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

六、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处理【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的,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交相关部门查处。

七、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

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可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2016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第六篇

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各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3人)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社区服务中心党支部 书记:陈怀森 委员:王庆月 郑利德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党支部 书记:丁兆荣 委员:丁森元 丁聚振

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党支部 书记:钟启元 委员: 邰希军 钟兆升

调解维稳党支部 书记:徐金堂 委员:王培芳 王西地

老党员党支部 书记:李召廷 委员: 张永远 张先伟

个体工商业党支部 书记:程付来 委员: 邱玉国 王瑞华

种养业党支部 书记:丁明元 委员: 周贵声 崔佰利

3、会议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二)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三)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教育。

3、党课要求: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

二、有关要求

(一)“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当前中心工作,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二)“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

(三)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

(四)“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

(五)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党员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六)“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2]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有效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意见。

2、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7、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四)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党员队伍、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

4、研究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

6、研究发展党员、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

(五)必要时可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

三、党小组会议。

(一)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议,应履行请假手续。

(二)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业务知识。

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基本意见。

3、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6、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7、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8、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

四、按时上好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4、党课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学习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出不足和问题。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精心筹划,严格按制度要求抓好落实。

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3]

一、 社区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二、 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讨论和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做好会议记录。

三、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

四、 党课每月上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和电教等形式,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社区党支部职责

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和带领党员、群众保证党和政论各项任务在社区内顺利完成;

2、 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学员工作,发挥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 按照街工委的要求,做好居委会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4、 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领导和协调社会群众组织工作;

5、 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主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带领居民兴办公益事业搞好各项服务;

6、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城市管理、社区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证和促进社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7、 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社区内在职学员、流动党员等组织关系不在社区,但居住在社区的党员在社区事务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民政部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党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3、经常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民政部了解招生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尽可能委员会班子成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的学习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

社区居民“好邻里”标准

一、 要与人为善, 不要恶语伤人。 二、 要当面交谈, 三、 要正面教育, 四、 要计划生育, 五、 要环境整洁, 六、 要注意场合, 七、 要以诚相待, 八、 要敢于扶正, 九、 要发扬风格, 十、 要邻里团结,

不要背后议论。 不要偏袒子女。 不要超生违纪。 不要乱吊乱挂。 不要玩笑过分。 不要拨弄是非。 不要幸灾乐祸。 不要消失计较。 不要激化矛盾。

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工作职责

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是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吸取辖区机关、企事业党组织参加,旨在共同做好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誉性服务工作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交流社区内组织加强党建工作的经验,探讨新形势

下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方式方法。

二、充分发挥社区宣传阵地作用,宣传贯彻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组织社区党员和

群众,保证党和政论各项任务在辖区顺利完成。

三、定期通报社区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等方面的民政部广泛征求意见,实现“社会资源共

享、精神文明共创、社会事务共管、社会稳定共保。”

四、组织和协调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居民党

组织之间各种“共建”活动。

五、充分发挥社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调动

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六、每季度如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

息、交流经验、协同工作。

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上级关工委的要求,努力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一代新人。为此,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 组织建设

为加强关工委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务,实行社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主任亲自抓,社区妇联、团组织、各部门联手抓制度,并将此项工作摆上日程。

二、 宣传教育

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在社区“两校一室”建立青少年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基地,做到用科学理论武装人,用正确舆-论引导人,用高尚情操塑造人,用优秀作品鼓舞人,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帮教工作

帮教失足青少年是维护社区安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采取结对帮教方法,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诚待人、以法教人,做到耐心热情,让他们感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告别昨天,重塑人生。

四、丰富活动

组织社区团员青少年开展互相服务,扶贫助残,排忧解难、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行使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每届任期三年。

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依法行驶的职权:

(一)听取并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公益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

(二)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

(三)制定和修改《社区成员公约》。

(四)选举、补选、撤换和罢免和解社区居委会成员。

(五)讨论决定本居住地公益事业所需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监督社区居委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七)变更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人其它事项。

(九)对社区居委会干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

三、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代表、以驻地单位推选的代表60人以上组成,其中居民代表占代表人数的4/5以上。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社区单位派代表参加。参加会议的代表必须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地连续居住(单位代表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

四 、提请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的议题由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召开联席会会议提出,也可由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必须有参加会议的代表的2/3以上出席,才能举行。召开大会前三日,应当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人数拟审议的主要事项在社区内公告。

五 、会议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代表2/3以上通过才能生效,大会的决议不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共道德。

六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主任、副主任由社区党支部召集代笔会议选举产生),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这一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10人以上大会代表联名提出,或1/3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召开的;

(二)有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联席会议认为必要的。

七、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应当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主要经过、所议事事项的决定等做出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签名。

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及时将大会决定的有关事项向社区居民通告,并积极落实大会的决议。

八、本制度由香坊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4]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特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和增加会议次数。

二、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二)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并讨论通过。

(三)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五)评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六)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七)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主要问题。

支部委员会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

(一)关于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二)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

(三)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四)有关发展党员工作。

(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六)对党员的奖惩。

(七)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众组织的有关问题。

(八)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九)其它相关内容。

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是党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月召开一次。

二、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三、党小组会的内容: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三)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和布置任务。

(六)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七)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

(八)进行党员鉴定、民-主评议,评选优秀党员。

(九)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教育

一、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等方面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重要内容。党课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应全部参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有计划的培养。

二、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三、党课教育的内容:

(一)结合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

(二)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三)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

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第七篇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2015基层党支部工作计划
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第八篇

计划一:基层党支部工作计划

xx年文化馆党支部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工作指示。今年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对党员理想、信念及组织纪律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文化馆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党员素质

1、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今年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以“爱岗敬业,加快发展”为主题进行讨论,每位党员职工撰写心得体会一篇。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章》,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和激励党员立足本职,敬业奉献。

2、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党支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学习培训、志愿者活动、党务公开、情况通报、意见征求、监督评比等制度。每月召开一至二次支委会会议和党员活动或组织生活,讨论支部工作,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困难进行研讨,对目前的工作及馆内职工思想动态进行分析,配合行政开展思想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的作用。

3、继续开展“读好书提好建议”活动。每年至少阅读二本书籍活动,写一篇学习心得,在馆内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探索做好支部工作的有效途径

1、开展“有困难找支部,我与支部常联系”活动。党支部建立“谈心制”、“家访制”制度,党支部成员要主动找职工谈心,了解职工思想情况;关心本馆党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对有困难的党员要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不断增强党支部凝聚力。

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今年,文化馆党支部要开展“展示党员形象,增强支部活力,促进工作见效”的主题实践活动。党支部要提倡“党员”意识,在工作中以认识到自己党员的身份,体现党员良好的形象,工作中要以大局为重,促进工作见成效。

3、建立党支部工作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网络,建立网页,把文化馆党支部工作情况,上传到互联网平台,与外界及时交流,促进党支部工作的建设和发展。

4、馆内重大问题进行制订和决策。党支部要按照《党支部议事规则》,积极要对文化馆的各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做好有关问题的决策、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深化文化馆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积极主动协调和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同时,开展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的创建达标工作。

三、增强支部活力,发挥支部战斗保垒作用

1、创新活动方式,活跃支部生活。今年结合党员的实际需要,外出进行支部活动。组织1-2场不同专题的报告会,帮助党员获取新知识,提高素质、能力及本领,更好的适应社会。积极参加支部书记和党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责任感。

2、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依据“坚持标准、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工作方针,确保新党员的质量。本年度完成二名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做好一名入党考察对象的谈话、填表等考察工作,条件成熟吸收为预备党员。针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三位青年,加强平时沟通,思想上做好帮教工作。

3、加强工会工作,融洽党群关系。为了体现党支部的活力及党员的战斗力,融洽党群关系,力求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带头作用。支委会成员参与工会的工作研讨,充分利用工会作用,组织开展一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文体娱乐活动,支持工会开展系列活动。 20xx年是落实党的十七大任务的第二年,区组织部机关党支部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为牵动,以搞好学习为抓手,不断丰富形式,使机关学习和活动经常化、多样化,进一步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增加机关的凝聚力,提高人员的战斗力,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供内驱力和政治保障。

主要内容

机关支部在部领导的带领下,重点围绕建设“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的目标要求,全面提升组织部机关建设水平,具体搞好以下四大块六小项工作:

一、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完善制度建设为重点,锻造一流组工干部队伍。

1、搞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的学习实践活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公正、廉明、创新、高效”的理念,扎实推进组织部门道德、能力、作风、基础建设,进一步树立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可信形象,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可靠形象,创新求实、锐意改革的可敬形象,团结和谐、真诚待人的可亲形象,锻造一流的组工干部队伍。

2、搞好“第一时间”落实制度,及时把握全区的大局。即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区委常委会研究的重要事项和全区重大工作部署;在第一时间通报全区干部人事调整变动情况;在第一时间参观、了解全区新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以深入贯学习十七大精神为契机,举办“两个讲台”。

3、搞好“两个讲台”,提高部内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部内全体人员每两周至少集中学习一次的学习制度。定期举办学习交流讲台和发展形势讲台。坚持个人学和集体学相结合,学理论和学业务相结合,组织机关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中央和省市的新精神、区委和区政府的一些重大工作部署和组织工作业务等,使学习内容贴近工作实际,服务全区大局,切实通过学习开拓视野、提升做好工作的能力水平。

4、搞好拓展型学习机制,广泛深入地提高组工干部综合素质。通过采取挂职锻炼、异地交流、讲座研讨、考察学习等形式,拓展学习领域,丰富学习形式,不断拓宽视野,进一步提高组工干部特别是部内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以打造“干部之家、党员之家、人才之家”为目标要求,建立关心关爱机制。

5、搞好定期走访、慰问部领导制度,关心关爱干部、党员和人才。即搞好干部之家、党员之家、人才之家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区管干部建立走访制度,在干部患病、家属出现变故、干部新上岗等进行走访慰问。对人才建立走访制度,逢年过节对各条战线的高、精、尖人才进行走访慰问。对党员建立走访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党员有选择地进行走访慰问。

四、大兴调研之风,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研究水平。

计划二:基层党支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及学院工作中心,改进和加强教师的师德建设,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勇于创新的党支部班子,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与时俱进、无私奉献的党员队伍。确保心理系的稳定,确保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工作目标:

1、坚持学习与实践同步,加强教师和学生党员的政治学习,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学习型党支部。

2、深入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以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促进发展。

3、创新工作,不断探索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

4、积极配合、协助各部门认真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学校重大事务组织指导工作。

5、加强组织建设,严格党员教育与管理,提升教育领导能力。

6、认真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

三、具体工作:

(一)营造氛围,开展德育活动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师生中深入进行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改革开放、理想信念等教育;组织好党团员志愿者到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以扩大心理系在社区的影响。在共同参与各项活动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文明意识和奉献意识。

2、加强德育常规建设。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坚持从细节入手,从基础抓起,逐步让规范成为学生的习惯,文明成为学生的名片。

(二)落实制度,加强党员队伍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1.为加强自身建设,支部成立了党小组。支部书记王菲任组长,马俊老师任宣传委员,张利钧老师任组织委员,一名学生党员段建斌任自律委员。目的是要把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列为重点,尤其是在发展工作中学生推优后,从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开始,均交给支部党小组去办。

2、学习制度常抓不懈。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做实做好心理系的党建工作,加强管理,抓好落实,确保学习时间,效果到位,改进形式,提高效率。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周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与践行科学发展观,把教师与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位。特别是要发挥党小组的作用,丰富活动形式。

3、实行党员结对制度,开展关爱活动。本年度,支部将实施党员结对工作,做好与积极分子的结对,与特殊学生的结对,做实结对过程,关注结对结果。

4、严格程序,做好党员组织发展工作。本年度,计划发展10名重点培养对象入党,同时确定25名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按计划于3月底从重点培养对象中推荐5名优秀者加入组织,并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引导工作。配合学校组织部做好3位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工作。

5.完善工作方法,努力做到全方位渗透。积极配合学校和学院做好“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以及教师的年度考核、评优等项活动的评比工作。

(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各项工作

1、充分发挥工会小组的作用。支持学校工会开展工作,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保护教职工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营造健康、和谐、宽松的人文环境。

2、党团和谐发展。关心和支持院团委的工作,加强与院团委的配合与协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加强对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引导青年教师将加入党组织作为政治生命中追求的目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活动,组织他们学习党章、党的知识及法律法规,同时在思想上关心、生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并压担子,为他们创设锻炼的舞台。

(四)创新活动方式,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在支部建设中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心理系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创新思维,创新活动方式,把党建工作融合、渗透到教学工作工作中。建立起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四、主要工作安排

根据以往学校与学院的工作惯例,对支部的主要工作做出如下的安排:

一月份: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08级与07级的班主任进行推荐,对拟推荐的人选进行函调并准备预审材料(推荐的条件:思想表现好;为班级、系、学院做出过贡献;一般学生学习无挂科现象,班干部或院学生会、团委的干部允许挂一科;曾经被团委推荐为优秀团员;重点培养的时间一年以上,包括一年)。

三月份:组织党员学习《科学发展观》内容,边学习边交流;配合学校党委组织部及院党总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并召开支部大会,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表决;心翔社的招新工作,吸收一批优秀的成员充实社团组织。

五月份:心理健康日活动。心翔社组织开展大型的主题活动。

六月底:一方面,召开支部会议,对公示后合格者进行正式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初步决定是否被党组织接纳。支部投票结果按参会正式党员的人数决定,超过三分之二票者视为合格,不够三分之二者视为不合格。将支部大会投票的结果提交院党总支,由党总支做最后决定。另一方面,3名预备党员转正。第三是推荐新的发展人选,提前对其进行重点培养。

九月份:教师节祝活动;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动员新生积极要求进步,适时递交入党申请书;

十月份:为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课培训;结对工作反馈。

十二月份:支部会议,对公示合格者投票;新生座谈会;各类教师座谈会;迎新晚会。慰问在职(退休)教职工;

计划三:基层党支部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师党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团党委“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工作目标,不断加强新时期党支部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和谐连队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推进连队各项工作,全面实现职工增收、团场增效,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服务水平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1、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加强全体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进“创先争优”工作。

2、加强五个好党支部建设,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创建一支好党员队伍,完善一套好的工作机制,努力创造好的工作业绩,让群众放心满意。

3、加强反腐败工作,创建风清气正的党员队伍。

4、加大党建带团建力度、支持工会工作,为和谐连队建设作贡献。

5、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党员政治素质。

1、切实加强学习教育活动。以学习贯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努力在武装思想和指导实践两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学习活动要做到把学习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进党员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帮助党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拓创新的本领。

2、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结合党员远程电教系统和连队农家书屋,努力营造学习氛围,全面优化连队党员队伍,发挥团队精神,树立贴心服务的党员干部形象。

(二)强化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完善制度。健全完善党支部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实团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相关制度及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

2、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活动。要求每位党员时时对照自己的承诺,处处凸现党员先锋模范形象,做好党员以点带动一片的工作,力求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

3、全面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生活的各项要求,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每月一次党组织生活,每季一次党课,每年一次民主生活会。

4、积极开展党员培养发展工作。通过优秀党员带动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作风建设。

1、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强化自律意识。

2、坚持经常性的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坚持领导班子学习制度,重大事情民主决策,提高班子水平,增强班子团结。

(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和谐发展。

1、优化人居环境,实施绿化、美化、净化工程,确保连队生活质量的不断攀升,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2、深化文明创建,在增强创建活动原动力上有新发展,加强文明生态小康连队创建工作。

3、强化支部群众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代会、治保会及老龄等群团组织优势。

计划四:基层党支部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开创我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今年支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城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社区建设的实际,以服务居民群众为重点,健全机制,强化功能,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015村党支部工作计划
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第九篇

村党支部工作计划(一)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结合我村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不断加强新时期党支部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全面实施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具体工作

(一)注重理论学习,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大”重要精神,积极实践,为全面推进我村建设,争创先进村奠定坚实的基础。党支部要用良好的作风服务于党员、凝聚党员。带头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使党员干部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弘扬敬业精神,加强党员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全体党员重新学习有关文件材料,树立党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加强党员思想道德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精神氛围,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品格高尚、”的高素质党员队伍。

(三)加强党建工作,形成党建特色。

1、认真分析我村党建工作现状,积极开展支部的争优争先活动,努力整改,力争使我村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登上新台阶。

2、加强党员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党员形象和表率作用影响带动周边年轻党员努力工作,不断进取。3、做好青年的发展工作,坚持每学期对积极分子进行1—2次情况分析,有计划分层次地进行培养与教育。

(四)其它工作

1、严格学习纪律,为确保党员政治素质的提高,在政治学习中要认真学习所发的学习材料,做好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做到考勤、记录、有检查。

2、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

3、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提倡育龄青年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4、及时完成镇党委下达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村党支部工作计划(二)

**年1月1日在村党员大会上,我正式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从支部委员到支部书记,身上的担子重了,心中也有了对于张泉村未来三年发展的计划。我将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以实现、维护和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核心,以增加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保持农村基层党员的先进性为重点,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和各项村政村务工作。

一、狠抓班子建设,不断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

以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为载体,在班子建设、制度规范、村民自治上做足文章。一是以强化班子自身建设为首任,狠抓班子日常学习教育,加强支、村两委班子对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与理解,提升班子整体政治素养。二是抓制度,规范干部行为。支村两委党员组长,全部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村干部实行上班制,做到责任分工到片,管理到人,既分工又合作,以用人而知人,既布局能控局的管理模式。以组长为骨干,以党员为示范,以党员服务队及村用水合作社为推动力,发挥各级组织的积极性和重要性的作用,以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维护稳定,增强村民法制教育为重点。以规范制度为抓手,通过建立党内监督制度、“村务、财务”双公开制度等,增强了村务公开的透明度,融洽干群关系,营造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创“五好”基层党员组织活动,增强班子建设,(

二、着力党员队伍建设,壮大组织力量

为加强党员民主建设的管理,提高党员队伍自身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促进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为壮大党员队伍、完善党员结构,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对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表现良好者及时吸收。党支部定期联系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学习,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思想动态。

2、重视党员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了“三会一课”的学习制度和电教工作。在党员中广泛开展经常性教育,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制定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重点,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带头致富的本领。

3、认真开展第三批村级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成立领导小组,以“坚持科学发展,保护原生态,发展天然果品,实现生态富民”为活动主题,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本村实际,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达到提高思想素质、解决实际问题、实现科学发展的目标。

4、为进一步深化党员承诺活动,推进党员民主政治思想建设和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党员承诺活动。按照每个党员个人提出的承诺事项,党支部进行了逐一审定,做到公开承诺、履行承诺、评定承诺的要求,有能力的党员全部签订承诺书和承诺手册,并对党员承诺事项予以公示,方便村民监督。

5、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每月一次。完成党员的半年和年终评议工作,公正、公开、民主。针对党员的一贯表现,年终评议出“五好党员”。同时做好党内帮扶工作,针对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同志予以帮助,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送去党组织的关心。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落实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制度,尊重和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通报一次党建工作,认真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反映的重点问题及时给予解答。

2、为促进村级民主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严格按照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八步法进行,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针对我村的重大事项讨论,严格实行票决制,并及时将情况向群众予以公布,便于村民进行监督。

3、认真做好党务、村务公开。在每季度的民主生活会上,做好党建报告、村务报告、财务收支报告和理财小组监督审计报告,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积极开展村民代表设岗定责和村民代表承诺制活动。村民代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领岗位,签定承诺书,并将承诺事项进行公开公示。每季度对村民代表进行一次培训,主要是村民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公民的基本义务和村民自治等内容。同时,完成村民代表的半年评议和年终评评议工作,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针对村民代表的一贯表现,评议出“五好代表”。

四、心系群众,为群众服务

认真实施畅通民意工程,贯彻落实民情民意收集、调处、反馈制度,建立民情民意台帐,设专人负责接待,及时解决村民们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意见箱,热线电话,保证24小时提供服务。

做好“心连心恳谈室”工作,制定两委干部值班表,热情礼貌接待,对于简单问题,及时解决。对于复杂问题,上报两委班子共同讨论解决。

五、狠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从支部委员到支部书记今后,我将继续努力,更好的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我始终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带领村民走上富裕之路。

1、大力发展绿色果品生产。我村地处深山区,主导产业为板栗、核桃、苹果等。我们新班子将依托生态环境优势,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果品。

2、大力发展养殖业。依托原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柴鸡养殖。

3、大力发展生态民俗旅游。着力发展民俗旅游户,以户为单位带动全村的旅游发展。

六、以实事为依托,急民之所急,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为了提高村民的整体生活质量,我将以实事工程为着力点,今后三年主要进行以下工作:

1、完成东沟和东张泉两个自然村的自来水工程,打井2眼,解决村民吃水难问题。

2、硬化西张泉至段洼寺道路。

3、完成对村千亩苹果树的改良工作。

与先进村比,我们张泉村差距还很大,但我相信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我们班子成员及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下,张泉村一定能拥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村党支部工作计划(三)

一、党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村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消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上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村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乡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

2、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乡镇党委沟通,确定好主题。

3、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党员村“两委”干部(非党村干部可根据情况吸收参加),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

5、支委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会和评功摆好会。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

6、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乡镇党委。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重点在农村致富能手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

6、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乡镇党委审批。

五、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六、党费收缴制度

1、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2、按期、按标准收取和上缴党员交纳的党费,并建立党费帐簿,按月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3、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4、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

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一律按自动脱党处理。

七、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党员外出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明确的,应为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做好党员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登记。

2、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应在这些党员中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3、党员外出后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4、村党支部要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党员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5、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村党支部应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党员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6、对外来党员,村党支部应及时将他们编入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并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村党支部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2、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3、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民评,确保党员参评率达95%以上。

4、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或党小级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写出自评材料,用党员的标准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格次,然后报乡镇党委审定。

5、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不愿上进的行为、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6、民主评议结束时,党支部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乡镇党委汇总归档。

九、党员电化教育播放收看制度

1、党支部建立“两机”配套的电教播放室,配1-2名责任心强的专兼职播放员,保管好电教设备,负责播放工作。

2、播放收看由支部成员主持,每次播放党员电教片都要按照收看记录本要求做好记录。

3、应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播放收看活动,保证做到党员每月能看到一次电教片。

4、播放员要注意信息反馈,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党员受教育情况。

5、严格遵守县委组织部有关管理规定,不准播放与党员教育无关的录像片,严禁播放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

十、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村党支部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书记对村里的工作负总责,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责和开展工作。

2、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

3、联席会议主要讨论研究村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4、每次会议到会人员必须达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的80%以上。

5、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必须得到2/3以上与会人员的同意,方可提交到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6、联席会议召开前,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要做好事前的沟通与研究。

十一、“五个好”村党支部目标要求

1、领导班子好。村“两委”干部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勤政,奋发有为。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配套组织作用发挥好。村党支部书记“双带”能力强,有奉献精神,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2、党员干部队伍好。积极开展“三培两带”活动,全面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年富力强的党员都掌握2门以上先进实用技术,能较好地发挥“双带”作用。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好,能带头执行党的农村政策,为村民服务的意识强,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村组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协调,班子团结一致,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

4、小康建设业绩好。因村制宜,确定经济发展思路,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增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着。

5、农民群众反映好。村组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十二、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村党支部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认真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法律法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代表党支部对本村的重大问题,向村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村委会工作。

3、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工作、生产、学习等任务;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检查落实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检查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坚决从严治党,抓好廉政建设,端正党纪党风,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支部书记因公外出或请假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十三、村委会主任职责

1、负责村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根据村民会议讨论的决议,带领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正确行使职权,积极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2、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组织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宣传科技知识,经常组织村民开展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管理和协调村委会成员工作。

4、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没,依照法律规定,负责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和其它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6、对村里的重大问题,经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代表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提请讨论决定。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遵照执行。

7、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其他工作。

十四、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为基础,以便民、利民服务为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拓宽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广大党员成为发展致富的带头人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领路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承诺范围:《党章》规定的党员应履行的八项义务;围绕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事项;村级公益事业和帮贫解困事项;社会安定及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事项;其他应承诺事项。

三、实施步骤:个人自愿提出承诺,交村党支部审核;村党支部审核后,交支部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村党支部制作承诺书,并登记建卷、归档;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上报乡镇党委备案。

四、监督与考评:村党支部建立党员承诺履行职责情况监督和考评机制。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一季度一通报,一年一考评。年度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评结果应予公开,并上报乡镇党委存档。对考评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十五、村委会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委班子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特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一、村委会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环境整洁,完成上级的各项任务,为顺应快速城市化进程决策各项制度和措施。

二、村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制度,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经济社会发展问题。

三、凡涉及村投资项目、村基本建设等项目的必须经村党总支、村委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四、党总支、村委会每月召开二次班子会议,由书记、主任主持召开,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五、村委会每年度内组织召开二次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村委会工作报告和村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及村务、队务、财务公开监督执行情况。评议村委会成员。

六、村委会各条线、部门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积极性,相互协调联系,相互支持配合,尽力做好村各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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