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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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情况汇报
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第一篇

机关单位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情况

汇 报

一年来,综治维稳工作按照县委提出的发展战略的总体规划,在县委、县综治办的具体指导下,现已全面完成今年综治维稳各项工作指标和规定动作,具体表现在“四个到位”。

一、领导重视到位

为实现县委关于争创全国平安县城的工作目标,年初我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把县委的目标和具体要求贯彻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心中,把大家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争创全国平安县城的大局上来,并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班子。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并安排了综治维稳工作联络员。同时成立了工作班子,工作班子的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负责上传下达,沟通涵接;二是负责材料撰写和上级交办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负责落实综治维稳工作例会的召集和情况反馈。

二、宣传到位

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聘请60位网吧义务监督员。主要负责对网吧进行义务宣传和定期对未成年人上网进行督导;二是利用宣传资料,张贴固定标语等形式向文化市场业主宣传争创全国平安县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办好综治维稳

宣传专栏,发挥阵地作用;四是组织文化市场业主对综治维稳工作进行专题学习,做到警钟长鸣。

三、措施到位

今年综治维稳工作主要采取了六条措施:

(一)认真传达贯彻年初全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局具体实际,认真组织撰写工作计划和总体实施方案。

(二)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建立详细矛盾排查记录台账。(每星期排查一次)

(三)实地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网吧)

(四)认真搞好“文明上网、上文明网”活动试点工作。

(五)认真做好民调测评工作。(①召开三个会;②民调对象登记造册;③发放宣传资料;④认真做好重点业主正面引导工作。)

(六)把创国卫工作与综治维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一手抓创卫;一手抓维稳。(①派专人网吧蹲守;②开展洁净网吧、文明网吧和示范网吧创建活动)

四、材料到位

按照县委、县综治办年初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安排,认真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召开综治维稳工作例会,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认真撰写上级交办的各项材料;

(三)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台账:

(四)做好材料汇总及整理工作。

稳控排查小结
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第二篇

上访稳控排查总结

范楼中心校

为深入开展教育局信访办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实际,范楼中心校决定12月5日---12月15日对全镇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进行矛盾大排查,并集中力量解决好影响我镇教育系统稳定的突出问题,现将我单位集中排查行动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中心校对这次排查工作高度重视,随即召开了中心校全体人员会议,会上专题传达贯彻教育局通知精神,成立了以中心校长许正丰同志为组长,程桂全同志为副组长,全体中心校人员和各小学校长为组员的排查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工作

首先中心校制订上访稳控排查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组织各校,对有本施教区可能越级上访人员进行认真排查摸底。本着按照抓住重点,带动一般,按照 “镇不漏校、校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开展重点问题排查,并要求各校及时把排查情况上报中心校信访稳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施教区排查情况进行认真核实、造册登记、汇总,按照1、重点信访问题,2、节前矛盾易发点,3、单位存在的信访隐患等进行了分类,逐案列出时间进度表,把案件落实到包案校长和承办人,进行核查处理。

三、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化解群众信访问题

1、重点信访问题

目前我镇“83”被辞民师及六十年代下放人员共计还有111人没有被落实政策,其中上访重点对象有:刘士连(家住金陵村刘洼);滕义千(家住滕老家);滕义超(家住滕老家);李超(家住王庄村王庄);陈其华(家住黄村集村后王庄);丁道安(家住丁四楼);刘正兰(家住王庄村于庄);刘素梅(家住金陵村孟庄);柴淑梅(家住单楼村丁单楼)等9人。中心校根据他们上访的目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行为劝导工作。目前他们都在家劳动无上访迹象。

2、节前矛盾易发点

经排查我镇没有速成班人员,关于退休教师要求偿还拖欠工资问题,中心校通过教师退休协会的老领导、老校长给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并做政策宣传,这部分人员已经基本稳定。目前我镇教育系统没有基建债务问题,虺城小学占地赔偿还不到期,不存在上访问题;韩庄小学占地赔偿已经通过镇、村两级组织协商圆满解决;金陵小学操场占地培偿问题,经镇政府、金陵村委会出面协调也已经妥善解决。

3、单位存在的信访隐患

目前我单位干群之间上下一心、精诚团结、和谐共处、齐心协力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工作,师生之间互尊互爱,平等相处,不存在上访隐患。我们教育系统本着与邻为善、与邻为伴的原则与邻相处,邻里之间其乐融融,与社会非常融洽因此也不存在上访隐患。

虽然我们在上访稳控排查中做了大量细致的排查工作,但由于人员众多事件复杂,在排查中也难免有疏忽之处。因此与当前信访工作

总的形势和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的上访稳控工作中,中心校在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作好教育系统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我镇教育系统信访重点人员不失控,力争元旦、春节期间零上访。

2014年12月16日

上访稳控排查总结

范楼中心校 2014年12月16 日

落实四项排查工作
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第三篇

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四项排查”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通知》和省市“四项排查”紧急会议精神:

一、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当前全…………上下面临的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我…………社会大局总体上保持和谐稳定,但不稳定因素依然很多。今年以来,尽管全…………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越级进京、反复进京上访的问题愈演愈烈,批次人次大幅攀升,不稳定事件触点增多、燃点降低,互联网对现实社会稳定的影响加深,矛盾调处化解的难度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全…………涉拆抱团群体、拆迁政策前后差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安置房延期安置、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企业经营困难、小区物业管理以及各类突发事故(医疗、交通、生产事故)等引发的矛盾久拖不决,处理不慎,极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我…………社会稳定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深刻认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迅速组织开展“四项排查”工作,找准影响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主要矛盾,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警觉,对策上周密细致,工作上扎实有力,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社会不稳定事件,全力确保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源头预防,全面深入开展“四项排查”

【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根据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省市统一部署,…………委、…………政府决定,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8、9、1 0三个月的时间,深入排查各种矛盾纠纷、各种不稳定因素、各种不安全隐患,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更有针

对性地解决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重点排查和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一要集中排查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当前我…………信访总量仍处高位,其中95%是涉拆类信访;上半年虽然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但在发展中又出现了一批新的信访矛盾,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问题相互交织,利益诉求与其它诉求碰头叠加;部分信访突出问题呈多发和激化态势,特别是因征地拆迁引发的大规模上访仍然相当突出。为此,要以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社保、城市建设、涉法涉诉等领域为重点,集中力量排查化解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访问题。同时要加大领导包案、集中会办、督查督办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涉众性问题,努力掌握工作主动权。信访突出问题排查由…………联席办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维稳、司法、人保、农林、卫生、民政、建设、教育、房管、环保等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共同组织实施。

二要全面排查有风险预警的项目。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摸底调查在建和拟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要立即采取措施,有效化解风险,防止引发事端,特别是对虽然合法合规但群众意见较大、一时工作没有做通、矛盾没有完全化解的项目要暂缓进行。风险预警项目排查由…………发改局牵头,…………建设、城管、环保、国土、规划、经信、商务、水利、维稳、六大公司和属地街道共同组织实施。

三要拉网式地全面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当前正值盛夏高温季节,是事故易发多发的时间段。为了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在全…………范围内开展一次严密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排查,着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范管理措施,确保全…………安全生

产形势持续稳定。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强化危险物品的监督排查。把化工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彻底地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监督,同时对所有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排除爆炸、泄露等安全隐患。二是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安全排查。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库、燃气站、建筑施工企业等重要单位的安全排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三是重点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对公交车、学校企业班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交通安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公安、消防、交警、交通、教育、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等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共同组织实施。

四要深入排查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在抓基层打基础上下更大功夫。要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政法综治组织、村(社…………)“一委一居一站一办”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城市社…………、农村基层党组织机构作用发挥是否明显,人员设置、资金配备是否到位,各项维稳措施特别是矛盾化解、纠纷调解、预警报警等在基层是否得到落实。要通过排查发现问题,突出重点解决问题,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地投到基层,努力在夯实基层组织、增强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更坚实的基础。基层基础工作排查由…………委组织部牵头,…………委宣传部、综治办、民政等部门和属地街道共同组织实施。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从现在起,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安排,切实把“四项排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一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委、…………政府也将建立“四项排查”工作督导组,由…………领导包片包点负责督导,负责督导的…………领导要对包干地…………最近一段时间的社会稳定工作负总责,研究和解决当地社会稳定存在的问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把排查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解决问题,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二要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确保排查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四项排查”由…………委政法委统一扎口…………委组织部、…………联席办、…………安委办、…………发改局等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此次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推进责任,要定期召开研判会议,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落实工作举措。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化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解决。要认真研究社会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应急处置到位。

三要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 “四项排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担当、问责必从严。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各职能部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加大督促整改力度,限期解决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企业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维稳排查小结
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第四篇

岳华小学维稳排查工作小结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维稳工作,做到不出任何安全和稳定方面的事情,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维稳工作排查领导小组,认真细致地对学校安全、维稳工作进行了排查,现将排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 安全、维稳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1、用电安全排查:对教室、教师宿舍、蛋奶室和电子备课室的电线、开关、插座不规范、裸露的地方及时进行了维修处理;

2、针对教学楼楼道放学和课间活动时拥挤的问题,在楼梯口转角处在安排一名空档时段值班教师维持秩序,组织疏散。

3、及时检查安保器械,安装了9个监控头和3个热感应报警器。 4、做好与学生家长的交流工作,本学期各班班主任及时家访,做好学生与家长的思想工作。

二、健全制度确保安全稳定工作。

1、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管理力度。一是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校园安全领导工作。二是要求教师上放学时段护送学生出校门。三是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制度,严禁陌生人进入校园。四是配齐使用好安全设施设备,加强技防。

2、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教育力度。一是开展防火、防触电、防溺水、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活动,每月25日总结并及时上报。二是适时开展师生安全演练活动。三是开展每周升国旗安全教育活动。 3、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宣传力度。一是在校内悬挂校园安全横幅。

二是利用黑板报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和交通规则及自我防范知识等宣传。三是号召家长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安全教育。

4、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力度。一是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校长与班主任签订责任状。二是明确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三是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例如学校值日、值班等都作了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制定安全维稳工作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并完善制定了各项安全制度,真正使学校安全维稳工作有章可循。

岳华小学 2013年4月25日【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岳华小学维稳排查工作小结

岳华小学 2013年4月25日

“四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第五篇

【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东海县开展“四项排查”工作情况

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有效解决和预防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东海县从8月份开始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开展突出信访问题、有风险预警的项目、安全事故隐患、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四项排查”。现将“四项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四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四项排查”工作

当前,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是全县上下面临的重大政治任务。从当前形势看,我县社会稳定情况总体良好,但维稳形势仍然复杂严峻,面临的维稳压力仍然很大,各类影响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还大量存在,一些方面的矛盾和问题还相当突出。省、市关于开展“四项排查”工作部署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县委、县政府于8月10日召开了全县“四项排查”工作暨信访稳定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和贯彻省、市关于“四项排查”工作有关精神,8月17日召开全县“六大专项行动”专题会办会,贯彻落实市相关通知精神,坚持齐抓共管、整体推进,从更深层次领会精神,在更高起点谋划实施,以更高标准化解矛盾,确保“四项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以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细化措施,有序开展“四项排查”工作

我县按照“排查要滚动彻底、化解要及时到位、整改要趁早尽快”原则迅速落实开展“四项排查”活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8月10日至8月15日)。各乡镇、各单位紧紧围绕信访突出问题、风险预警项目、安全事故隐患、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等四个方面,集中力量开展滚动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做到边排查、边化解,防止问题汇聚、发酵或升级。

第二阶段:化解矛盾(8月16日至9月30日)。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按照“一案一策、一案一结、一人负责、一督到底”的要求,逐项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组成专门班子,明确化解步骤和时间进度,确保限期化解到位。

第三阶段:巩固稳控(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化解到位,对掌握的重点人员稳控到位,对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到位,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进京集访和有影响的非正常上访、不发生重大个人极端事件和恶性事故与案件。第四阶段:整改总结(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各单位按照“排查见底、化解到位”的要求,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原则,对“四项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通过排查具体问题,全面整改方面性问题。认真总结排查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

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动排查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

(三)强化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四项排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县“四项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四项排查”工作协调小组,明确由县领导带队,下设办公室,内设四个专项组,即信访突出问题排查专项组、风险预警项目排查专项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专项组、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排查专项组,同时成立五个督查组。

专项组和督查组相互配合,四个专项组根据本条线的工作特点,牵头各条线的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矛盾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后,分层级、分类别的整理成册,并形成初步处理建议,一方面指导各乡镇(场)、县相关部门化解各类矛盾和整改工作缺失,一方面沟通五个督查组对排查出的矛盾问题进行督查推进。各督查组分赴各乡镇(场)、县有关部门开展“四项排查”督导工作,不定期对全县信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二、“四项排查”进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信访问题方面

当前,我县信访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一是信访总量仍处高位。上半年全县各类上访总量745批3149人次,其中,进京个访登记11批16人次,进京集访1批5人次,进京非正常上访2批4人次。二是热点难点问题增多。从上半年我县群众上访情况看,涉及劳动社保、农村农业、及涉法涉诉等领域问【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题增多,其中,劳保类占18.8%,农村农业类占13.7%,涉法涉诉类占13.2%。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压力加大。由于历史原因,我县还存在一些涉及征地补偿、劳动保障、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改制等领域的较为突出的信访问题,由于时间较长,情况复杂,化解难度很大。四是规模集访事件增多。群众信访诉求新老问题交织,各类群体“抱团”现象日益增多,规模集访明显上升,给矛盾化解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当前和下一阶段,我们重点采取如下举措积极化解:

一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工作。扎实开展县领导大接访活动,严格做到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接访地点三公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力度,以有效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力争通过领导干部接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进京到省去市上访总量。

二是做好领导包案工作。由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全县重点信访问题进行梳理,将已梳理的重点信访事项按“五个一”要求落实到县四套班子领导包案处理。对涉及到多个单位甚至多个行业的重点复杂信访案件,县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会办,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三是做好源头防范和信息预警工作。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排查活动,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化全县的信息预警工作,一旦稳控对象失控或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的,及时上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预防与处臵工作。

四是做好信访应急处臵和依法处臵工作。严格按照《东海县信访应急处臵工作实施办法》,对出现进京上访、进京集访、进京非正常上访,甚至恶意在京制造异常访等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应急处臵工作。

(二)风险预警项目方面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稳评工作履盖面不高。与上级要求的“应评尽评”和全覆盖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稳评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部门和乡镇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三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程序还不够规范,评估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断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纵深开展,重点将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具体办法和制度措施,加快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支撑平台和保障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的前臵和必经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科学、规范和高效运行。

二是加强监管。坚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

2016八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第六篇

一、目标任务

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和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为指导思想,迅速开展第三季度七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我县水利企事业单位、工程施工场所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关闭取缔,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迅速开展第三季度七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现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全县水利系统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本次行动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局安监办为牵头单位,其他部门联合行动,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工作格局。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查

为了确保执法严明、政能行、令能通,全局上下必须清楚认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加强内外部协调联动,密切沟通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工作权威和效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漏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考核管理制度,有序推动第三季度七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四、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所属县域内水利行业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重点区域施工场地和独立办公场所,历次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和地区,特别是小(二)型以上水库、农村小水电站、中小河道、Ⅳ级以上饮水安全工程和小(一)型以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五、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在建水利工程项目

施工度汛方案制定与执行情况,参建单位是否具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等。现场安全隐患、危险源排查情况,是否采取防坍塌、防高处坠落等防护措施,是否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执行,是否对“三违”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严肃查处,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

(二)水库、水电站大坝

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生产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安全管理的单位履行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及公示情况,是否明确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是否制定了安全调度运用规程,对大坝及机电设备进行安全监测,工程安全状况记录(台账、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监测和数据分析是否满足运行要求。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预案,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特别是小型水库是否按照要求严格控制汛限水位或空库运行,是否明确专人进行安全观测和巡查。

(三)农村水电

农村水电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否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是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农村水电企业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两票三制”是否得到贯彻执行;已建水电站是否进行了安全管理分类、年检和相应整改;是否有新产生的违规水电站,是否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未彻底整改的是否采取了安全措施;农村水电供电区安全供电情况,是否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等。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机电设备、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建立了台帐并采取了有效的防范补救措施,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五)应急管理

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洪水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是否进行了必要的演练,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是否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以及抢险队伍和物资。

六、检查时间安排

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31日,为期一个月。由领导小组抽派人员组队进行现场检查,全时段、全过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方式,抽查或是暗访。

七、工作要求

(一)各个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与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召开动员会,并按照“快、严、实、细”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迅速安排部署“第三季度七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相关工作。全面开展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立档案,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但对安全生产有严重危害的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对安全生产有严重危害、不能确认安全的要立即停工、停产整顿,并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查。

(二)各个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与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组工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由各单位具体负责落实整改,结合重点整改及消除安全隐患情况,于2016年7月28日前如实报告包含进展、工作制度建设、督促整改落实、事故查处等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所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责任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开展工作不力或者不履行职责的,将专门召开1次大会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隐患一个都不放过。

(三)各小组要认真开展检查工作,针对检查出来的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疑难问题,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逐一填写好各类检查表格、记录。工作中坚决防止“走过场”现象,认真对待施工、企业“主动登记、主动报检”的工作事宜,查找出安全生产工作中潜在的薄弱环节或缺失不利因素,对少数体制和机制不健全、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帮助各个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预案,全面推进我县水利建设及运营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四)本次行动涉及到整个水利系统,要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属实要立刻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015矛盾纠纷排查总结
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第七篇

第1篇:20xx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乡位于**县城南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2公里,共辖7个村委会111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140。95平方公里。东与贵州省威宁县玉龙乡毗邻,南与会泽县迤车镇隔牛栏江相望,西与本县火德红乡接壤,北与**坝子的文屏镇、桃源乡相连,属两省三县交汇处。213国道和昭待高速路从境内穿过。最高海拔2703米,最低点海拔1180米,地势北高南低,中部山脉突起。全乡居住着汉、回、彝、苗、布依等五个民族27870人。

2015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15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44起:其中伤害、损害赔偿25起,土地纠纷共31起,山林纠纷25起,婚姻关系8起,邻里纠纷31起。其他纠纷24件。调处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导各村调解委调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脚村8件、坡脚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村13件。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各村委会干部、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乡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第2篇:矛盾纠紛排查半年总结

2015年,土坪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万山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签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目标责任制为龙头,以开展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年”活动为主线,以平安创建为目标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措施,为土坪社区的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基础工作

1、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工作,调整充实相关领导,严格落实“领导小组会议”、“重大纠纷协调会议”等项制度,创新“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定调处”的方式,确保重大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

2、进一步加强社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今年我们重新完善了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为核心的领导责任机制。在今年2月份土坪社区与各单位居民小组签订了本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维护稳定的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单位及各居民小组长身上,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登记、信息报告、领导包案等制度。严格实行半月一排查一分析,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每月排查,对排查为“零报告”的,必须由一把手亲自签字确认,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建设,建起一个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全社区的矛排网络,将大量的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进一步抓好敏感时期和重要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土坪社区以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在元旦、春节等维稳敏感时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排查调处。

1、半年来社区综治办围绕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敏感时期,集中组织排查调处,尤其是对辖区内的重点管控人员进行排查,并针对“法轮功”分子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土坪社区各单位小组负责人均参加了会议,并以此为契机,加大“五五”普法宣传共发放相关材料300余份,确保了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

2、突出重点,狠抓纠纷的排查调处。对劳动用工、尤其是对八类人员、八类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共排查出流出人口45人,流入人口27人,刑释解教人员2人,成功解决各类矛盾纠纷11件,为土坪社区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工作机制

为了维护社会长期稳定,推进社区平安建设深入发展,从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的长效机制,提高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活力的要求出发(

(一)进一步规范了矛排工作预警机制

土坪社区进一步健全了社区矛盾纠纷排查组织网络,抓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员的组织建设,我社区坚持每半月一次信息流、互通情况。并利用矛排例会,协调会的工作平台和日常工作机制,及时汇总矛排预警信息,提高了预警意识,强化了预警职能。

(二)健全了以排查为主体的源头化解机制。

土坪社区在矛盾纠纷排查、信访两个渠道获取矛盾纠纷信息的基础上,不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工作,我们继续发挥基层防线的作用,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坚持每半月一排查、一分析,对排查出的矛盾要进行梳理,然后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督办,并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内部,解决基层。

(三)健全了属地应对机制

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及敏感和热点矛盾纠纷,我们制定了《突发性及群体性事件应对预案》,建立了应对突发性事件的专门队伍。有针对性地进行演练,并加强各种处置应对业务的学习、研究和训练。一旦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预案进行应对处置,把突发性群体问题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减少社会扩散波及面。

第3篇:**镇20xx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打好“三大战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89件,调处89件,实现了实现“四下降、三提高、两不出现”的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

稳定是第一要务,镇党委、政府把该人民调解工作当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任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为副组长,民政、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和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以镇调委会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调委会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为便于工作开展,将综治办、司法所的9名干部集中到调委会,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综治、信访、司法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委会运作。四是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专门为调委会安排了两间30多平米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用品,并配备电脑和打印机,做到了各项制度、标牌上墙。今年还为综治配备了两辆摩托车用于下村办案,要求在干部接案在20分钟内赶到事发点,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镇调委会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的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按照综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还在各组落实了基层信息员160余名,保证信息灵敏、畅通,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二、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是关健。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听取一次综治情况汇报,镇里每个月排查一次,村及单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乡镇调委会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村、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村、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镇、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镇、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4月,“七九”兵多次扬言要越级上访,而我镇罗家村的张**,是郴州市乃至湘南地区的组织者之一。为做好他的稳定工作,镇党委书记欧阳海波亲自带队,耐心细致地给他讲政策,真心实意帮他解决问题,推心置腹地与他交朋友,使张圣录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一心一意到常宁开矿去了。端午节那天,洞尾村道湾组年仅三十岁的妇女雷**,因与丈夫张国强吵架服毒自杀。雷云春的娘家一百多人到洞尾道湾组打人命官司。闻讯后,镇长廖楚明迅速带领人大主席周志辉、政协联工委主任刘尧苏等人到现场调处。经**、栖凤渡双方镇、村干部多方做工作,很快平息了矛盾,达成了协议。三是坚持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敏感期集中处理矛盾纠纷,比如春耕大忙前着重处理水利、田土权属纠纷,清明节前着重处理坟山纠纷。今年共组织了8次全镇性的排查纠纷活动,排查出矛盾纠纷89起。四是坚持边界纠纷联防联调制度,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化解群体性问题上,放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上。1月份七一一矿的退役治理覆盖问题,4月份与桥口镇共同调处了罗家村与黄泥滩村的坟山纠纷,5月份与栖凤渡镇共同调处了洞尾村雷##服毒自杀事件,8月份协调处理了街洞煤矿转运站对街洞村的煤尘污染问题。

三、抓纠纷调解,牢筑“第一道”稳定防线

纠纷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镇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纠纷调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2015年7月,我镇洞尾村新湾组村民李**骑摩托车路过栖凤渡镇瓦灶村时,被狗咬了一口。当时,他没有在意,既没有确认狗的主人,也没有注射狂犬疫苗。2015年2月18日,患狂犬病死亡。李**的亲属听说是瓦灶村邓**家的狗咬的,纠集40余人,到邓显德家要求赔偿。镇政府知道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处理。经调查了解事情真相后,镇、村干部与李**的亲属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这件事因为死者的疏忽,无法确认狗的主人,应该由死者自己承担责任。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死者家属心服口服,一场纠纷仅用一天时间就结案了。二是结合镇情,依法调处。今年5月,我镇红五星村六组妇女李某,带着年仅2岁的儿子到该村11组邓道成家玩。由于大人忙于玩牌,小孩无人看管,不慎掉进邓道成的果园蓄水池里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李某家属认为是邓道成家的蓄水池防护措施不到位,属责任事故,要求对方高额赔偿。镇调委会认为,**是养鱼大镇,到处是鱼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情,主要靠家长加强防范。通过苦口婆心做工作,最后以邓道成向李某赔偿2000元结案。三是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我镇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将化解矛盾工作摆在第一位。我镇共有“七九”兵20名,是苏仙区人员最多的乡镇,牵头人张**是郴州市的主要组织者之一。做“七九”兵的工作,**稳,苏仙区就稳。为了做好这一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我镇制定了严格的措施:一是严格实行“三盯一”制度,对每名“七九”兵确定了3名责任人(镇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书),取消双休日,要求责任人与“七九”兵同吃同住,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二是加强信息畅通,镇办公室每天对责任人进行早晚调度,了解“七九”兵的情况。三是重点人员重点管理,镇政府派两名得力干部常住郴州,24小时对重点人员跟踪管理。今年,我镇20名“七九”兵和其它涉军群体人员做到了无一名赴省赴京上访,为**镇乃至苏仙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

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镇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要每月13日召开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要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第4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港口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2015年度港口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港区综委通[2015]4号)、《关于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月报制度的通知》(港区综委通[2015]5号)和《2015年港口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港区综委通[2015]7号)的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切实化解影响稳定隐患。现将半年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纠纷排查调解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调解网络。按照人民调解委员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继续深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区形成镇(街)——村(社区)——组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镇(街)调委会设在司法所,并配有专用的调解庭,村级调委会设有调解室。同时,健全工作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调解工作。

(二)深入排查,及时调解纠纷。认真执行纠纷排查机制。实行村(居)委会每半月一查、镇(街)每月一查、区每季度一查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对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实行重点排查,及时调处,特别是对涉及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安置等“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排查调处,确保重大节假日与敏感时期无民间纠纷激化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截止六月份止,全区共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43起,调处42起,已调结42起。全区没有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不适当引发的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和群众性械斗事件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狠抓项目纠纷调处。重点对重大项目建设、群体性事件、上访苗头的纠纷案件进行排查、调处,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力争通过调解化解纠纷,截止目前,共调处涉及金川等项目建设纠纷62起,已调解成功61起,另1起还在调解当中。对一时未能调解的纠纷,采取“搁置争议、保全证据、支持开发、利益不变”的方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权属争议,保证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纠纷隐患:公车镇白沙村下东组与下中组争议石屋岭林地纠纷。该案件已经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区政府处理决定,下中组不服,多次非法上访,我局已多次做群众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但下中组还有可能继续上访。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随着我区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因项目建设引起的征地、拆迁纠纷不断增多,这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协调、精心组织,集中力量调处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确保不因三大纠纷影响开发建设,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二)继续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每月对本辖区进行两次以上排查,发现纠纷苗头要及时疏导,使其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宣传。要在群众广泛宣传《调处条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协商或法律的途径解决争议。

(四)要在群众中广泛宣传。

【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2016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书
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第八篇

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书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做好稳定工作的责任感,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氛围,确保2016年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兵器工业集团党组、北方特种能源集团党委、西安庆华民爆公司党委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稳定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稳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指 导 思 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要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源头化解矛盾机制,推进稳定风险评估,健全完善应急处舲机制。紧密围绕公司中心工作,仔细排查不稳定因素,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实保障。

目 标

(一)确保本单位稳定,全年无重大不稳定责任事件。 (二)确保本单位不发生上访事件。

(三)确保本单位员工不参与“法-轮-功”邪教等各种非法组织。

(四)确保本单位员工能正确执行国家政策,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杜绝破坏生产经营秩序和影响他人工作及社会安定等事件的发生。

(五)确保本单位不发生骨干人才流失问题。 (六)确保将信访维稳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排查信访维稳问题,做到及时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就地化解矛盾。

(七)对本单位员工的上访、稳定问题处理及时,处理率达到100%。 (八)上级交办信访维稳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责 任

(一)稳定是公司发展的需要,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将稳定工作列入本单位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体系。

(二)进一步加大维护稳定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地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三)建立准确、快捷的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切实掌握稳定工作的主动权,真正做到渠道畅通、反应灵敏、处理果断。

(四)加强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对防火、防盗、防暴、车辆等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有问题的要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要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剧毒、放射性药品的管理、使用和存放,健全实验室和各类仓库的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强车辆的管理使用,明确司机和乘车人各自职责,防患于未然。

(五)建立健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措施得力,工作到位。进一步完善稳定工作

预案,确保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舲得好。若发生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必须立即到达现场,果断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并在1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

(六)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稳定,党支部书记是支部维护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承担本单位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对公司安排的维护稳定工作任务,积极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努力做好稳定工作。要正面宣传公司的决定,动员、引导员工反对一切破坏稳定局面的行为。

(七)在重要会议、重大节日、特殊敏感期,要实现“三防止一确保”。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防止发生集体进京上访和其他进京滋事事件,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

(八)抓好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各级党组织要勇于承担责任,对重点对象要密切掌握动态,做到重要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九)做好信访工作,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问题。要强化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

(十)各党支部要将稳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到月份重点工作中,每月26日前向公司党总支上报一次稳定工作情况,每季度末上报员工思想动态,年底上报本年度稳定工作情况。

奖 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责任人 元。 (一)不及时报告重大隐患,有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

(二)没有按照维护稳定工作职责制定工作预案并落实责任,或因本单位责任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三)发生不稳定事件后,涉事单位领导不能及时到达事发现场的。 (四)对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未及时妥善解决造成员工上访的。 (五)对公司稳定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能认真落实的。

(六)对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不力,引发上访或滋事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党政领导责任不明确,重视程度不高,防范控制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影响稳定事件的。

(八)发生到省、市政府机关或进京上访事件的。

对稳定工作目标完成较好的单位,年终一次性奖励责任人 元。

附 则

本责任书执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基层单位各执一份。

党总支书记(签名): 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行政领导(签名):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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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民族团结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校领导与各部门和教师职工签定本目标责任书:

1、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相关民族政策和国家涉及民族政策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藏区稳定的安排部署,努力促进的团结稳定大局。

2、认真落实省、州、县委政府、关于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部署和安排。

3、积极组织和参加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学习、参观、座谈会、讲座、宣传等活动,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

4、认清“三股势力”的本质,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刻意传播、不夸大渲染、不消极面对。对由于以前事件造成有心理阴影的干部进行积极的心理疏导和安抚。

5、强化安全稳定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影响民族团结和稳定的苗头或情况,及时报告,迅速处置。

6、团结进取,纪律严明,坚守岗位,努力工作,巩固维稳成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7、积极开展各民族团结互助和爱心奉献活动,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密切民族团结手足情谊,让更多的人感受民族团结大家庭的温暖。

8、违反本责任书规定或出现问题的,取消部门和个人的评先选优的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逐级追究责任。

主管校长:

具体负责人:

河南县民族中学

年 月 日

维护社会稳定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教育系统维稳工作,切实确保学校的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特制订教育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要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的校长为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维稳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维稳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学校的安定稳定。

1、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的工作机制。学校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矛盾纠纷的排查,摸清情况,登记建档,梳理归类,动态管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认真加以解决,化解矛盾,要积极消除矛盾隐患。

2、要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学校要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尤其是发现越级或群体性上访的,应及时劝阻疏导并果断处置。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处理好越级上访问题。

3、要建立健全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学校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访信息,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4、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学校要积极地做好教师的思想稳定工 1作,积极引导教师理性合理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5、标本兼治,努力解决当前学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着力化解矛盾,认真对待教师反映的问题,要给予教师合情合理的答复,真诚为教师服务,特别是学校要处理好本次返回原单位的借用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这些人员的思想稳定。

三、追究工作责任。对因工作不力或不负责引发信访等问题的,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石岭镇初级中学一份,学校一份。

(公章) 校长

学校(公章) 校长(签章):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2016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5篇
单位稳定工作排查工作 第九篇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县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冒伪劣农(兽)药、使用违禁农(兽)药、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私屠滥宰及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措施,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与职责分工

(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由县质监局负责。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建立监管档案。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对于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强化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

(二)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由县工商局负责。要以农村食杂店、小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周边等区域为重点,严密排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等制度。不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标识等假冒伪劣食品和进货渠道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对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对来源不清楚、标签不规范、涉嫌侵权仿冒假冒等问题食品,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依法严厉追究违法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要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区域、旅游景区、农家乐、镇小餐饮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为重点,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含蛋奶工程)食品安全,进行风险隐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记录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餐厨废弃物处置。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经营、违法添加、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开展食品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由县农业局负责。强化种植养殖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对生产过程做到可查询、可追溯。要加大对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落实农(兽)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督促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户执行和落实农药、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违禁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家畜产品滥用抗生素。强化农药残留检测,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

(五)开展畜禽屠宰环节专项整治。由县供销商务局负责。要加强对私屠滥宰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和易发区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和肉品加工集中区域的私屠滥宰行为。发现私屠滥宰要坚决依法取缔,并严惩违法责任人员;严厉查处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含“瘦肉精”、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六)开展水产品养殖和经营环节专项整治。由县水利局负责。重点检查水产品养殖和销售环节违禁渔药(氯霉素、硝基呋喃、乙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和渔药残留是否超标,是否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各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6日)

1、自查自纠(3月26日—4月9日)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2、集中整治(4月10日-5月20日)集中力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监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针对问题食品集中区域、环节和品种以及媒体报道的问题食品,制定并组织落实农村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监督检查或食品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15日)。县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水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本监管环节食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及媒体报道的问题产品,结合专项行动进展,组织开展跟踪性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县食安办对各镇、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镇政府负责、部门具体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镇、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与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发挥整体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积极排查需要重点整顿领域和大案、要案线索,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顿,从严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食品违法案件。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移交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线索,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粮食、水利、盐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及农业、质检、工商、水利、供销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自3月15日起每隔15天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县食安办要每月召开一次整治行动专题汇报会。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及事故处置信息的上报和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督查检查。县食安办要于4月中旬、5月下旬开展两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工作缓慢、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镇、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将本次专项整治的省、市两级抽检结果纳入对镇、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之中。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具体安排如下:从3月18日起,县工商局(18-24日)、质检局(25-31日)、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1-7日)、供销商务局(8-14日)、农业局(15-21日)、水利局(22-28日)依次在县电视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进行一周时间的本环节专项整治活动及安全管理知识集中宣传,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

各镇及农业、质检、工商、水利、供销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领导小组名单于3月25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县食安办。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食安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将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单位在食物加工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等餐厨废弃物,以及泔水油、餐饮油、煎炸油、各类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油水混合物、植物油厂提取植物油剩余的下脚料油等废弃油脂,作为食用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清运处理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餐饮业使用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违法行为,有规划地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通过“地沟油”专项整治,着力从生产源头控制,规范食用油经营行为,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严厉惩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用油行为,确保我县无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

对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个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不存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以辖区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的单位、个人及生产加工“地沟油”黑窝点和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小食品厂、食用油销售者、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餐馆、快餐店、餐饮摊点、火锅店、以及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整治任务

各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推进整治工作。

(一)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1.认真组织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仔细排查线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私自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的行为。对涉案的生产、加工“地沟油”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对发现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

2.切实规范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用油分装、小食品店、食用油经营门店、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严查食用油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流向合同和台帐登记管理,做到流向可追溯。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要坚决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力度

1、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市容园林局要加快《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尽快出台。药监局、市容园林局、农业局要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登记台帐、流向协议合同等管理制度。药监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要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积极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市容园林局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要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合法单位签订流向合同协议,确保可追溯。市容园林局、农业局要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养殖单位的管理,严格资质审查,并登记备案,严禁无证照单位回收、运输餐厨废弃物及油脂,严禁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2、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行为;加大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处罚力度;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内部集体食堂,除进行严厉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

各镇人民政府和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群众投诉举报要高度重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举报线索,对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和提炼、销售及使用“地沟油”或采购、使用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要坚决严厉查处,绝不手软。同时,没收产品并捣毁违法使用工具及设备设施。

四、责任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实行镇长负责制,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逐级细化分解整治任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县食安办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有关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质监局要加强对食用油精炼加工、分装等相关企业的检查,要认真核查进料、出油记录和资金往来账目等情况,凡发现购入原油来源可疑、进料与出油数量明显不符、大量购买使用过滤用白土、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等可疑线索的,要迅速深入追查,对使用地沟油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使用无标签标识或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要依法予以惩处。要强化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其加强对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用于非法加工地沟油。

(四)工商局要强化对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的巡查监管,全面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散装油标签标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抽检频次;加强对流通环节食用油的监督与管理,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粮油门店、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规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进货查验登记和索证索票等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行为,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严厉查处购进和销售未经许可的分装食用油违法行为,并及时向质监部门通报。

(五)药监局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以小餐饮、小饭桌、火锅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等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校园周边餐饮店等为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脂的进货查验登记及索证索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凡发现购进、使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购进和使用未经许可分装的食用油违法行为及时向质监部门通报。

(六)工信局要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生猪产品流向记录,对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无害化处理情况和处理后产品流向做好记录。

(七)农业局要加强养殖环节的监管,对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饲养畜禽行为要依法查处。

(八)市容园林局要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负责协调县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严禁有毒有害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同时,牵头会同财政、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九)环保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和处置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超标排放餐厨废弃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监察局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监督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以及行动迟缓、敷衍应付、整治不彻底、流于形式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公安局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构成犯罪的制售“地沟油”案件,要提前介入,依法立案,从快侦办,一查到底。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4日至1月31日)。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全面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内“地沟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基本情况,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日至3月20日)。按照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用油、“地沟油”市场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整治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查找不足,加强整改。县食安委将对开展情况督导验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县食安办将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各镇、相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和突出任务,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步推进,确保取得应有实效。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监督执法,严惩违法行为。对发现非法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以及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和违法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各镇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协调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防止前整后乱、出现反弹现象。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快捕诉、从重量刑、顶格处理,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三)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社会监督。“地沟油”专项整治期间,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用“地沟油”危害,整治“地沟油”的目的、意义,并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对相关部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及时予以报道,对非法生产、加工、提炼、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踪报道并坚决予以公开曝光,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警示消费者理性消费,震慑违法者依法生产,规范经营。同时,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制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动员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地沟油”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举报,对举报经查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

(四)认真总结分析,加强信息沟通。各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地沟油”整治工作信息,对涉及其他地区、部门的信息要主动通报。要进一步健全互联网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核查舆情热点线索,组织专家答疑解惑,妥善回应社会关注焦点。对虚假新闻报道和不实传言要及时澄清、消除公众疑虑。有关地沟油案件的侦办信息,必须逐级上报公安部统一对外发布。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于3月31日前将书面及电子版总结材料报县食安办。

第5篇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抓好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建设。按照上级要求落实镇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推进基层监管队伍建设的思路和省上的建设标准,积极协调推进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建设。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再次掀起创建工作高潮。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二、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抓好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和评价性抽验工作。抓好省政府、省食安委、市政府等关于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的《意见》、《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落实,做好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开展食品基本品种评价性抽验工作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检测机制和事件报告网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五)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市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各监管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

(六)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七)扎实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按照重点突破、整体带动的思路,进一步突出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肉类、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力争实现重点品种质量安全水平率先明显提升。

(八)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提高巡查监管效能。着力加强重大节日市场的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安全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强公安、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查处食品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四、推进食品行业道德诚信建设

(九)继续开展食品行业道德领域专项治理活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十)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诚信系统,建立食品企业诚信档案,认真落实“黑名单”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违法食品企业曝光力度,切实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

五、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十一)扎实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主要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载体,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在基层活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诚信典型事迹的宣传;按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6-2016)》,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构建全社会群防群控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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