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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劳保用品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一)
劳保用品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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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 职责权限
1.1 安全部
1.1.1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制度、编制各阶段的劳保用品采购计划。
1.1.2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1.1.3 负责组织劳保用品的检查工作,并对本单位及协作队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不符合项的整改。
1.2工程技术部
负责编制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专业性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项目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3物资部
1.3.1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1.3.2 负责组织劳保用品的验收工作,物资、工程、质检等部门参与;
1.4 工会负责对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不符合项的整改。
1.5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并每日做好检查,发现破损、过期等隐患要及时更换合格劳保用品。【项目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 劳保用品的验收
劳保用品采购完成后,物资部应及时组织安全、工程、物资、质检等部门对劳保用品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检查项目包括:
2.1 劳保用品是否具备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2.2 表观检查,是否存在破损、开裂、变形、老化等明显的质量问题;
2.3 是否处于使用有效期内。
3. 劳保用品的发放、储存、使用、检查和报废
3.1 劳保用品的发放:任何单位、协作队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它物品替代。
3.2 劳保用品的储存:各类劳保用品应根据其材料、性能、使用说明书等在合适的环境下保存。
3.3 劳保用品的使用、检查和报废
3.3 所有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按要求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劳保用品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劳保用品进行检查,不得超性能、超范围、超极限
使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采用代替的防护用品。
3.4 安全部应定期组织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5 对于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劳保用品,必须立即予以报废。
4. 职业病预防
5.1 安全部应定期组织办公、生产及生活区域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其识别和评价活动可结合环境因素辨识一起进行,并保留记录。
5.2 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3 对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公告栏和警示标志。
5.4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和工艺。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作业前应按相关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前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
5. 支持性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393号令)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5《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法》
5.6《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02.3.18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24号)
5.7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
5.8关于印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
[2005]149号)
5.9《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5.10GB/T 11651-19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5.11三标合一体系文件QI9-27《劳保用品管理规定》【项目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5.12三标合一体系文件QI9-26《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劳保方针政策,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
1.各项目部员工的冬夏季工作服的订购,项目部有关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前一个月将人数、服装型号报到工程部,如有零时增加人员经审批后方可从公司零时领取。
2.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由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在每季度前一个月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将需购置的劳保用品详单列出申报,经项目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审核后购置。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领用:
1. 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统一制定发放标准,项目部工程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上报增加劳保用品发放明细,经项目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增加发放。
2. 公司每季度统一按各项目部人数标准发放劳保用品,由项目部有关负责人统一从总公司领取后发放到个人。
3. 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
4. 同时兼做几种工作的,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按季度统一从总公司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后
按本项目部的实际需要分发劳动保护用品。
6.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学习等超过三个月以上者,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账上将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限相应延长。
7.对于低值易耗品如:线手套、橡胶手套等由项目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负责人按实际操作需要发放。
8. 如在规定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内丢失或损坏劳动保护用品,按成本价统一在总公司有偿购买。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1.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相关人员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处理进行处罚。
2.发给个人的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由使用人妥为保管,在工作中穿着使用,调离或改变工作性质时,对工作服等耐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等要及时收回,丢失者应折价赔偿。
3.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在28日前将员工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明细报到办公室,如有误报或晚报影响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扣除,将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考核。
4.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每月月低前必须将劳动保护用品出库、存库明细报给总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负责人。
5. 如有借调劳动保护用品情况,借用方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负责人必须与总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人员、被借用方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人员三方签字生效,否则出现纠纷问题总公司不予负责。
6. 项目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人员须配合项目部财务人员在每季度底对项目部劳动保护用品库存进行盘点,并将报表上报到劳资企管部。
四、赔偿办法
1. 公司统一发放的被褥毛毯等押金由公司在员工第一个月的工资内扣除,员工在离职前完整交回库房后押金予以退还;
2. 员工主动离职且劳动保护用品未达到使用期限者,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成本价从工资里面扣除;
3. 赔偿价格按公式计价:提前领用月数/规定使用月数×成本价格= 赔偿费
4. 需补领的防护用品经本人申请,本项目部领导审批,交赔偿费后,向劳资企管部领买补发;
五、其它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其规定:
1.每季度发放的肥皂、洗衣粉、牙膏、洗发精、卫生纸等劳保用品缺勤一个月者不发。
2.每半年统一发毛巾一条,缺勤三个月者不发。
3.公司员工内部调动,除专用岗位防护用品外,一律不补发一般劳保用品。
以上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更改的将另行通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三)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收发工作,节约劳保用品费用,结合我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保用品的种类:
1、公用劳保用品:按照项目配发的劳保用品,不具体到个人,如各个项目配备的生活办公设施(办公室、会议室、宿舍)、安全帽等类型。
2、个人劳保用品:按照岗位和个人配发的劳保用品,具体到个人,如工作服、绝缘鞋、被褥、洗涮用品等类型。
3、易损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不随着使用的次数而减少,但质量随着使用次数而逐步降低,如手套、口罩等类型。
4、回用劳保用品:特指回收并经重新清洗后不影响劳保防护特性的个人劳保用品,如回用工作服服、回用安全帽等类型。
二、劳保用品配发标准
1、管理公司员工根据需要配备春秋季、夏季、冬季工作服,床上用品。冬季施工的可配备军大衣,军靴等取暖装备。特殊情况的可定制制服。
2、各个项目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如: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桌、会议桌椅、床、厨房用具,电视机、洗衣机、冬季取暖夏季制冷设施、清洁用具、夜间工作设施,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帽,手套等。
三、 劳保用品的发放
1、各项目需指定责任人对发放给员工的劳保用品建立台账,方便管理和监督。
2、仓管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做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3、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公司全体职工;
四、劳保用品使用管理
1、各项目需指定责任人对发放给员工的劳保用品建立台账,方便管理和监督;
2、各项目需对员工进行培训,要求员工工作中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以及日常劳保用品的保养;
3、各项目可针对项目特点自行制定劳保用品使用的细化管理;
4、各项目应每月核对员工劳保用品的实际领用数量,与配发标准之间有差异必须分析原因。
五、回用劳保用品的管理
1、回用劳保用品的范围: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桌、会议桌椅、床、厨房用具,电视机、洗衣机、冬季取暖夏季制冷设施、夜间工作设施,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帽、工作服,床上用品等。
2、回用劳保用品的标准:
a) 办公设施、生活设施、交通工具:项目完工后不论新旧全套交回
b) 工作服,床上用品:7成新以上、清洁消毒干净、无异味、无破损、无顽固污渍;
c) 安全帽:,保质期内,7成新以上、清洁干净、配件齐全、无破损;
d) 胶手套:成双配对、无破损、无顽固污渍。
3、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清洗消毒干净的工作服、床上用品、安全帽、防护眼镜交回仓库,仓管员根据回用劳保用品的标准回收劳保用品,不符合标准的不回收,并在员工离职证明注明回收劳保用品的型号和数量,并做好回用劳保用品台帐;
六、劳保用品的赔偿办法
凡是职工将劳保用品无故损坏或丢失,按成本价统一在公司有偿购买;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管理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好劳动保护用品;
2、以上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更改的将另行通知;
太原理工大学建设监理公司
第五项目管理公司
2011.6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四)
[篇一: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某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采购劳防用品必须到有资质的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特种劳防用品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4)根据国家、市及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防用品的发放标准。
2、仓库
1)认真按劳防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保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对库内劳防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防用品损坏。
3)建立每位员工劳防用品电子档或纸档个人档案。按劳防用品发放标准进行统一发放。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4)做好发放管理记录,并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提交发放管理记录及库存、需购买等情况。
3、财务部
1)按综合管理部提出的劳防用品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防用品经费。
2)建立劳防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4、其他部门
1)生产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更换工种的人员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
2)每位员工严格遵守防护用品相关规定,自觉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3)发现劳防用品质量问题时,要报部门经理及时进行处理。
四、内容
1、发放范围
1)工作服: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使用。
2)劳保鞋: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保护足部防止压伤和烧灼的工人使用。
3)防护手套(包括电工绝缘手套、塑胶手套、帆布手套):按照需要发给操作工使用。其中:电工绝缘手套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人使用;塑胶手套发给接触腐蚀性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工人使用;帆布手套发给有烧伤危险的工人使用。
4)安全帽:车间全体员工及部分办公室员工使用(管理人员、财务部、发货员、过磅员)。
5)防护面具和防护眼镜:发给面部或眼部易被烧伤或被灰尘、金属屑和腐蚀性、毒害性液体容易伤害眼睛的人员使用。
6)安全带:发给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使用。
2、劳防用品发放的原则
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职工不得将发放的劳防用品转让、出售,不准随意改制式样。
3、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标准
1)生产部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提出岗位劳防用品需求,,也不得长期暴晒。
2)防护眼镜(面具):工作现场有强光、飞溅火花、碎片的现场人员;
3)其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现场穿戴与本操作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五、考核及其他
1、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员工,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所以劳保防护用品均为免费发放,在规定使用期内离职、转职等,应在离开原职位前交还所有劳保用品,出现废、损坏严重等情况者,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例如工作服、工作鞋在员工任职七个工作日后发放,其界限为6个月,即如在六个月内出现离职等状况,应照原价赔偿。);
3、劳保防护用品在规定使用期内,凡出现丢失、损坏等意外情况,到综合管理部报备,并视情节轻重接受处罚,同时按进价赔偿;易耗劳保防护品,不允许随处乱扔乱放,违反者按照<现场作业人员管理奖惩条例细则>进行处罚。
4、凡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员工,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篇二:企业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部发)、<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以及集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保用品的定义、范围;
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原则
1、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部门
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集团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2、年度计划的编制:各事业部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运营部提报下一年度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运营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向总裁办公会提报年度劳保用品配备、采购计划。财务部依据批准后计划进行预算编制。
3、采购:劳保用品的采购以集团公司集体采购为主,以各事业单位采购为辅的方式进行采购。大宗物品(三万元以上)应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进行采购,由运营部根据购买劳保用品的计划,编制标书,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企业管理部根据招标情况对大宗物品进行采购。只是在事业部内部而非跨事业部、直属子公司员工均可以使用的劳保用品,经事业部报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可以自行采购。
4、库存管理: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库存管理,使用部门根据计划以事业部为单位进行领取。原则上事业部每年4月份、9月份两次领取劳保用品,出库单要一式三份,领用事业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各存一份。领取后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对未发放的劳保用品进行管理。
四、劳保用品的费用列支
由财务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列支和税前扣除。
五、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
1、使用范围:集团一线生产人员及集团直接从事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2、各事业部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保用品的发放除一次性用品外,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员工领取劳保用品时,事业部必须注明具体使用人和发放数量、工作岗位、劳保用品品种和使用时间。
3、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4、劳保用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六、劳保用品使用的日常检查与监督
各部门要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集团公司运营部、人力资源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七、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要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相应造成的损失。
八、本制度由运营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本规定不符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篇三: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着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有利于公司的生产安;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最终解释权归;第二章实施细则;第一条适用范围;第二条发放与登记;第三条监督与管理;第三章发放标准;一、工作服;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服1套;护坝工、水;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规;二、工作鞋;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
-劳保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着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有利于公司的生产安全,有利于劳保品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章实施细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在配发标准内,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均享受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
第二条发放与登记。劳保用品由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所从事的工种需求,统一配发。每月10—15日为劳保品发放日。领用时,各部门员工需持由公司统一发放的劳保手册,到库房登记领取。并由保管员计入劳保卡和台帐。领料单有部门主管签字。
第三条监督与管理。库房劳保用品管理员,接受主管部门领导的监督,不得发放人情劳保。
第三章发放标准
一、工作服
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服1套;护坝工、水泵工、钳工、焊工、碎矿工以及野外作业的一线员工公司免费发放棉工服1套或棉大衣1件。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作服款从工资扣除。
二、工作鞋
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鞋1双。护坝工、水泵工、钳工、焊工、电工、碎矿工以及野外作业的一线员工可申领公司免费发放棉或皮工作鞋一双。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作服款从工资中扣除。
三、工矿靴
1、公司每年根据不同工种需求,向员工免费发放工矿靴。电工用绝缘短靴每一年半1双,浮选工、脱水工每两年1双长筒工矿靴。
2、工作不满一年自行离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矿靴从工资中扣除。
四、安全帽
1、公司根据不同部门的需求每年向员工发放安全帽,其颜色为:管理人员红色,一线生产员工为橙或黄色。
2、安全帽因管理不善,到库领取,款项由保管员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不能继续使用的,实行以旧换新制。
3、自行辞职的人员须将安全帽退回库房,不退的由保管员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
五、线手套
公司管理人员,库工,每人每两个月1付;化验室、实验室、车辆驾驶员,每人每月1付
六、乳胶手套
化验室、实验室、公司食堂每人每月1付。
七、线胶手套
浮选工、碎矿工、过滤工每人每月1付
八、帆布手套或半皮手套
钳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付
九、绝缘手套
电工每年每人1付。
十、电焊手套
焊工每人每三个月1付
十一、防尘口罩
碎矿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个。
十二、纱口罩
公司机关、库工每人每两个月1个;其他除碎矿、药剂、球磨以外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1个。
十三、防护镜
焊工每半年1付墨镜;药剂工每人每半年1付防护镜。十四、洗衣粉
全体员工每人每月一袋。
十五、若因工作特殊需要,经部门主管申领总经理签字,方可到库房签字领取。
第四章监督执行
第一条本制度下发到各相关部门,望认真贯策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从发放之日起生效,若有变更临时通知。
[篇四:某电力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加强公司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分公司、项目部、运营单位、基层单位。
3、劳动保护用品的选用
3、1为职工个人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gb116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规定。
3、2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都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健康,而配发给个人在劳动和工作时间内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应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产福利待遇严格区别。
3、4从事特种作业和在特殊生产作业环境中工作的职工,根据生产作业环境、性质特点及需要,选用不同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3、4、1从事有强烈辐射热或烧灼危险作业的职工;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或对皮肤有感染作业及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职工,根据需要,发放或配备阻燃服、耐酸(碱)服、防辐射服以及相应的防毒面具、围裙、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
3、4、2从事有触电危害作业的职工,发给电绝缘的防护用品。
3、4、3防护鞋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和需要,分别选用防砸鞋、防热鞋、耐酸(碱)鞋、耐油鞋、防水胶鞋、布面胶鞋、软底布鞋等。
3、4、4护目镜根据需要可发给或配备防冲击眼镜、防热镜、防红(紫)外光镜、风镜、太阳镜等。
3、4、5从事两米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分别发给安全帽、安全带等。
3、5为职工配发的防护服款式,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兼顾穿戴方便、整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职工上岗操作。
3、6棉防护上衣为三紧口、活面、翻领;下衣为马裤式样,加筒裤处罩。
3、7防护鞋主要为深腰皮鞋。但根据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如确属无砸伤、扎伤、挤伤、压伤、烧伤、烫伤可能的工种可发平跟短腰皮鞋。
3、8凡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且为国家指定的劳动保护产品生产部门(或厂家)的产品,并印有“产品合格”字样。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4、1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健康而配发给个人在劳动和工作时间内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应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严格区别。
4、2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含小劳保)标准
4、2、1特殊工种按550元/年执行
4、2、2其它工种按400元/年执行
4、3职工小劳保发放的范围及标准
4、3、1范围
职工小劳保包括:手套、毛巾、洗衣粉、肥皂、口罩、护目镜等,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施工特点及人员所从事的工种情况,发放相应的小劳保用品。
4、3、2标准:
a、公司机关、生产服务、多元开发、通信运营单位小劳保发放标准执行每人5元/月。
b、各施工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区域分公司小劳保发放标准执行每人10元/月。
c、职工小劳保要按季度提前进行发放,以确保职工职业健康的要求。
4、3、3小劳保的采购及发放
a、公司机关、生产服务、多元开发、通信运营单位由各单位将人数上报公司采办中心,由物资采办分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b、各施工分公司、区域分公司、项目部、沈阳通信分公司的小劳保采购发放,原则上也由物资采办分公司负责,但考虑到各单位地域和劳保需求不同等具体情况,先报小劳保购买申请(见附表三)到质量安全部备案、审批后,可由物资采办分公司委托各单位按以上标准,自行采购发放,并将采购计划数量及各种单据报物资采办分公司。
4、4职工大劳保发放的范围及标准
4、4、1范围及样式
a、施工分公司、区域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职工大劳保包括单工服、单工鞋、单工帽、棉工服、棉工鞋、棉工帽、防护帽、雨衣、雨鞋、绝缘鞋、棉大衣、皮背心等。防护服的样式及服装上的标志要严格按照公司企业文化要求执行,联系相应的厂家进行定做。
b、通信运营、多元开发、生产服务单位:职工大劳保包括单工服、单工鞋、单工帽、棉工服、棉工鞋、棉工帽、雨衣、雨鞋、绝缘鞋等。防护服的样式及服装上的标志要严格按照公司企业文化要求执行,联系相应的厂家进行定做。
c、机关工作服分为夏装、春秋装
夏装:
男装为浅色短袖衬衫(短袖衬衫2件)配藏蓝色西裤一件,单皮鞋一双。
女装为浅色短袖衬衫(短袖衬衫2件)配藏蓝色西式短裙一件,单皮鞋一双。
春、秋装:
男装和女装均为藏蓝色西服一套,皮鞋各一双。
为了配合机关人员深入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做好他们的劳动保护,配备一套与施工单位相同的工作防护服(发放周期暂定为四年)。
4、4、2标准:
a、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1),按规定劳保用品的发放周期进行发放。
b、凡特殊情况,在本规定以外范围需增发的其它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报公司质量安全部批准后实施。
4、4、3大劳保的采购及发放
a、大劳保由各单位将人数及计划上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批后,由物资采办分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b、职工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一律停发劳动防护用品,学习期满返回单位后,延续原使用期(扣除学习时间)按标准发放。
c、长期(满半年以上)借调、休息、住院的病员、退养、离退休人员应停发劳动防护用品。
d、赴新疆、青海、黑龙江等高寒地区从事野外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可按当地野外同工种标准执行。
e、在多蚊地区、多蚊季节,住工地板房、露营房、帐篷等简易设施从事流动性施工的职工,应发给相应的灭蚊、蝇物品。
[篇五:接待与会议中心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劳保用品的规范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西装、短袖衫和夹克衫等)、雨鞋、绝缘鞋等。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统一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
三、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整洁,工号牌不得涂改。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1年),工号牌损坏或丢失,须到办公室交费补办。
四、发放劳保用品时,由员工本人签字领取;员工离职时,所有劳保用品须洗净退还中心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工作服为中心财产,员工应妥善保管。在使用期限内(以下次更换时间为准)非正常损坏,由使用人赔偿;使用期满后由中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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