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宿舍文明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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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共宿舍文明规章制度
员工宿舍文明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文明管理制度

本项目部为做好全体员工的生活安全文明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生活质量,对宿舍在住人员制定以下制度望共同遵守执行

1、宿舍内不得私自行乱拉线接灯及使用其它电器,宿舍内严禁乱拉接电源,乱拉接电源者罚款50元;严禁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棒、电磁炉,第一次发现给于警告与教育;二次发现给予没收,若屡教不改者罚100元/次。

2、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物品;严禁使用电炉和火油炉和其它明火类在宿舍内烧煮食物。

3、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火柴梗、烟头入缸、不得乱丢,打火机、烟灰缸要放在安全位置,以防火患。烟头均要扔进小沙桶(到仓库领一个灰桶,装半桶黄沙),对随意乱扔者发现地面有烟头罚款5元/支。

4、不准随意改变床铺位置和随意在宿舍内隔“小房间”,更不得留宿外来人,不准男女混居。晚上十一点后不得干扰他人休息。

5、宿舍内不准聚众赌博或打架滋事,对打架滋事者报派出所处理;严禁吸毒、嫖娼等必须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6、希望员工宿舍全体人员讲卫生做文明宿舍,请把自己床前、床底垃圾及杂物清理干净,每月15号我部将会组织保安队进行检查评分,或不定时的抽查。

7、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室内物品堆放整齐,积极配合支持工地文明卫生管理人员工作,互相监督,团结友爱,争做“文明宿舍”,争当“文明人”。

8、要节约用电、用水,白天上班宿舍照明灯要关掉,发现有白天还开着照明灯的或浪费水资源的罚款100元。

9、提高警惕,做好防贼防盗工作。

2012年7月08日

石岩应人石村统建搂项目部示

篇二:公共宿舍文明规章制度
员工宿舍文明守则

员工宿舍文明守则

为加强公司宿舍区的文明建设,使职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订如下守则,望广大宿舍员工自觉遵守: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私自放养宠物等。

3、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涂抹,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污秽、废物、垃圾等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5、被褥叠放整齐,房间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扔乱放,食堂餐具不得放置在宿舍内。

6、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磁炉、电饭锅、微波炉等炉具进行烧煮、烹饪,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得进行超负荷用电。

7、收音机等音响设备使用时声音不得过大,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禁止在宿舍内聚餐、喝酒、斗殴、赌博或其他不良行为。

9、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10、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

11、自觉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禁止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的行为。

1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服从后勤管理,积极配合宿舍检查。

公司将定期、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抽查,违者将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013年6月24日

篇三:公共宿舍文明规章制度
2015工厂宿舍管理制度

第1篇:工厂宿舍管理制度

一个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内部宿舍,提高员工素质呢?下面请看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宿舍。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4、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5、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6、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由经理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

7、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8、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办公室不定期检查、评比。

9、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不得吸烟、不得使用电褥子及功率超过50瓦的电器。人离熄灯,断电源,宿舍严禁吸烟。

10、其他未涉及事项由主管经理负责解释。

11、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区内无住所可申请住宿;住宿员工均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

12、宿舍长负责宿舍卫生清扫工作安排,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13、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况,宿舍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宿舍长应上报院长。

14、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如电视机、洗衣机、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长,情节严重时宿舍长应上报院长。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

15、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辞退、开除等),应于离职之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16、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17、房间清洁由宿舍长安排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18、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19、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20、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21、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宿舍长批准。住宿员工夜间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宿舍长。

22、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条例严格遵守,违者按事情轻重罚款10元——100元不等。

第2篇: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第3篇: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宿舍区的文明建设,使职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订职工宿舍文明守则如下:

熄灯时间:每天凌晨12:00之前。舍长: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以上规定希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违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处理。

第4篇:美容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员工宿舍由会所统一管理,所有住宿员工必须从会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员工到办公室、行政部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员工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员工住宿所用床上用品(床单、空调被、枕头、蚊帐等物品)可自行购买;

5、员工离职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办公室、行政处输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员工因故停职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职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员工离职必须在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员工宿舍者,会所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员工,如有室内员工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员工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员工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寝室长请假并由主管签字办理书面离宿手续(

二、员工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上班,并穿好工作服,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员工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员工不得串宿舍,员工不得带非会所人员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员工的东西;

4、员工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主管请假并签名,将请假表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

5、在上班时间,员工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宿舍的要有主管同意批条;

6、严格遵守会所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7、晚上下班后,员工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会所,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员工要严格遵守公民行主规范,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员工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主管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9、未经允许不拆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

11、住宿员工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训,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2、全体员工和员工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明灯、长流水现象。根据季节不同将给予一定免费额度电费,超出部分住宿员工均摊;

13、员工寝室设置电表、水表,注意节水节电;

14、住宿员工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宿舍;

15、住宿员工要尊重宿舍管理人员,见面主动打招呼,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员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卫生档案,并每周公布一次,作为优秀个人评比结合测评;

2、员工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员工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码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4、住宿员工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上班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寝室长的检查;

5、全宿舍大扫除时每个住宿员工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中,便后要立即冲水;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走水关;

8、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

9、住宿员工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厕所内以保持水房干净整齐;

四、员工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宿舍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台灯、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电热袋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暖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节假日休息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不得外泼水、扔废弃物;

4、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员工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员工个人的钱、金银手饰、MP4、笔记本、手机等物品,一律随身带好,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与会所无关;

3、员工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宿舍;

六、员工违反纪律处理办法

1、员工违反(宜春郝莲娜姐妹美容SPA会所的管理条例),将进行批评,给予违纪告诫、警告等处分,并通报全会所;

2、不按要求做宿舍内务及卫生工作,限期改正;进行扣钱处罚,多次扣钱累计达到50元,给予待岗7天处罚。

3、故意损坏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动承担责任者,按原价5倍赔偿;

4、有打架者、偷盗员工钱物者将给与开除处理。

“文明员工”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恬静、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现制定“文明员工”评比制度。

一、评比方法

1、评比共分三项即卫生、纪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计算一次成绩;

2、每月汇总检查结果,一季度评选一次。

二、评分标准

(1)宿舍卫生

1、员工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床铺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住宿员工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及宿舍的卫生工作,值日生早上上班前做好宿舍卫生;

3、全会所大扫除时每个寄宿员工都必须按宿舍员工都必须按宿舍长分工参加大扫除;

4、住宿员工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换洗衣服,做好个人内务;卫生检查分为床铺、物品摆设、鞋子和袜子的摆放、地板及垃圾筒卫生、桌面整洁;

具体要求:

1、及时换洗衣服;

2、鞋子统一放在鞋架上,摆放整齐,干净、无异味;

3、被褥成方块(三折四叠),放在床头北端(南面宿舍靠南端)折叠整齐;

4、蚊帐挂吊整齐一致,帐门挂起的高度要一致;

5、牙刷、牙膏、口杯摆放整齐,方向一致;

6、物品无乱挂、乱放现象;

7、壁橱内物品干净、摆放整齐

(2)宿舍纪律

1、纪律实行各人扣钱,宿舍累加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计算;

2、计费情况将作为员工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升职、扣费多的员工年底均不能参与评选优秀干部和各单项先进个人;

3、具体扣分细则

A、地面不干净,床上堆放物品不整齐,被子未叠整齐,桌面杂物多不整洁,垃圾未及时倒,鞋子、热水瓶等放不整齐;每项扣1-2元;

B、擅自调换床铺、睡在他(她)他人床位,每项扣1-2元;、

C、无人时未关灯、电扇、水、门等,每项扣1-3元;

D、随意串门、嬉闹打骂、乱扔。每项扣1-3元;

E、上班未经同意留在寝室内,扣2元;

F、未请假缺席员工大会或迟到,扣1-3元;

G、对管理工作人员不尊重,扣3元;

H、追跑、打牌、喧哗、聚集起哄。每项扣2元;

J、熄灯后不安静:洗涮、讲话、听音乐、找物品、打电话等。扣2-5元;

K、欺负辱骂员工、吵架;待岗一天;

L、不服从管理,出言不逊,态度蛮横,违告一次;

T、发现违禁电器并使用,作没处处理并违告一次;

R、其它违纪将酌情扣1-5元;

W、对好人好事将酌情予以表扬并加分、奖励。

三、宿舍文化建设

1、宿舍可根据员工们个性、爱好、特长来确定宿舍文化主题,突出特色;

2、可自由为宿舍命名,可将宿舍成员的照片,个人介绍等张贴于宿舍门上;

3、宿舍内可以依照员工们的文化主题布置,如张贴墙纸或海报,在桌上摆放放盆景或其它装饰物品;

4、宿舍布置必须注意如下几点:

A、内容要健康向上,给人以美感;

B、主题突出、和谐优雅,符合员工特性和时代特点;

C、总体要保持整洁;

D、床、桌、椅等不可擅自移动;

E、不准破坏公共设备

宿舍文化评比每月由中层领导小组成员评比,每月对宿舍进行检查评选,对优秀员工给予奖金,表彰。

第5篇: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模板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证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此制度。

1、凡在企业员工宿舍居住的员工必须是本企业内部员工,入住前须办理入住登记手续,由企业统一安排床位。

2、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必须办理好暂住证,并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检查需要。

3、住宿员工不得擅自留非企业员工住宿,员工家属来访,需过夜者,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申请并出示相关证件,由企业统一安排,但不超过1一个月的期限。

4、企业为员工提供被褥、枕头、毛毯,员工需缴纳100元押金并保留好收据,员工退还宿舍时,企业凭收据退还押金。

5、为方便员工,企业把每一宿舍楼101房间设为管理区,并安排两名管理员。管理员负责检查各个宿舍的安全状况和卫生状况。

6宿舍钥匙由室长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置钥匙。如有遗失情况,应报告管理员重新配置,配置费用个人承担。

7、宿舍内个人贵重物品,应各自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别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别人的物品。

8、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改装电路,严禁使用功率大的电器。

9、企业每月免费配给各宿舍一定量的电,超过规定度数的电费由宿舍内成员负担。

10、室长根据宿舍的具体情况安排好值日,员工应积极的保持好宿舍卫生,不乱扔乱放。

11、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行为,严禁非法不轨行为的发生;严禁往窗外抛物、倒水、吐痰、扔烟蒂。

12、宿舍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的喧哗、打闹或乱窜寝室,影响他人休息。

13、员工离职、退休、免职、开除、解雇的,应与离职之日起,3天内,搬迁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14、凡员工存在以下行为者,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管理员管理的,在宿舍酗酒、赌博、斗殴的,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的,擅自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经常在宿舍喧闹,影响他人休息的,无正当理由经常夜不归宿的及其他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15、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现一次,根据情节严重,罚款20~200元,对屡教不改者,可另行给予纪律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

篇四:公共宿舍文明规章制度
2015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1篇:餐厅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四条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总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公共宿舍文明规章制度】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人员;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公司主管和总务部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八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者给予处分。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登记姓名、与员工的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床上抽烟;

18、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十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和总务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酣;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持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第十二条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处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员检查。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制度报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是亦同。

第2篇:美容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住宿条件

1、在市区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二)员工离职,包括:

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等,应于离职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和搬家费。

(三)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护整洁,维护秩序,水、电、气及门户管理;

2、保管住宿员工的紧急联络方式,以备急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或经理(店长):

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重大;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重病,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五)对所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六)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七)公司主管和店长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八)宿舍所有器具设备,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九)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室内严禁吸烟;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暂不穿的衣服、鞋帽必须放入柜内;

7、洗后的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8、使用电视机、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出入时间;

11、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15、宿舍卫生,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清扫;

16、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牌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十)住宿员工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十一)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店长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盗窃行为。

(十二)住宿员工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衣柜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检查。

(十三)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员工办理暂住证,费用由员工承担。

第3篇: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第4篇:餐饮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全体员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实行定置管理,员工服从酒店统一安排,实行统一编号,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违者每次扣5元。

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的寝室均做扣10元处理):

1、保持宿舍的内务卫生干净,各宿舍内应该做到窗明镜亮,被褥叠放整齐,桌椅摆放整齐,各种用具摆放整齐;

2、保持各宿舍墙面原有面貌,严禁乱贴乱划乱钉;

3、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纸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内。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衣服、被褥在规定位置晾晒。

四、不准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5元。

五、保持公共卫生间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违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费用。

六、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酒店统一安排住宿,要求单独出外住宿者由申请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批准后方可迁出宿舍;

2、办公室将按员工的休、请假情况不定期检查员工的归寝情况。

七、所有员工必须在23:00之前归寝(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经休、请假回家,又未及时归寝者,发现一次扣10元处理,重犯者作待岗直至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及时归寝者每次扣5元。

八、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1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

九、会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后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元。

2、宿舍管理员应做好会客登记,员工亲属或客人进入宿舍须进行登记,由所访员工迎领方可进入,如所访员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总经理工作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十、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10元,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10元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寝室应做到人走灯熄、熄灯就寝,随手关灯。

4、随手关好水笼头和电器开关。

5、23:3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10元处理。

十一、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3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由总经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十五、积极主动配合消防安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六、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1、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共宿舍文明规章制度】

十七、宿舍钥匙由办公室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10元。

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属总经理工作部,修订权属总经理办公会。

(宿舍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职责如下: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等;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3、检查本寝室员工的归寝情况。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及亲友并送医院。)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行。

第5篇:工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第6篇: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宿舍区的文明建设,使职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订职工宿舍文明守则如下:

熄灯时间:每天凌晨12:00之前。舍长: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以上规定希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违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处理。

篇五:公共宿舍文明规章制度
2016宿舍安全承诺保证书

宿舍安全承诺保证书

员工在宿舍住宿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事关公司和员工自身的安全与稳定。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在住宿期间的安全,作为公司的一份子,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住宿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法的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的管理。

二、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宿舍安全方面的规定,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坚决杜绝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若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任何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员工一般由公司安排住宿,如确需搬到公司外住宿,员工本人需承诺并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姓名、所在部门和班组、申请到公司宿舍外住宿的理由,并书面声明“住宿公司外是我本人的意愿,住宿公司外期间不管发生什么安全责任事故,均与公司无关,由我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四、在本公司住宿期间,做到: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不法侵害;注意安全使用煤气、电器,不违规用电、用气、用水。

五、为减少和杜绝员工宿舍火灾隐患,承诺在宿舍内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明火灯具(如蜡烛等)。不躺在床上抽烟、不乱扔烟头;不在宿舍内焚烧杂物等。

六、宿舍内的用电开关、电灯或风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联络工程人员维修,严禁私自维修。

七、不参与赌博、酗酒,不滋事,不打架斗殴。

八、本人若承租公司的宿舍,则需遵守公司宿舍的相关规定,家属来访及留宿的,若遇到任何安全事故,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自负。本人有责任照看好自己的家属,如老人或小孩,并要求其在来访或留宿期间严格遵守本公司相关规定。

九、同宿舍的舍友及相邻住宿人员相互关心,遇到困难相互帮助,发生意外及时报警并报告公司管理干部。

十、本人及舍友出现病痛,及时治疗,报警抢救,如发生意外重疾或病故,不由公司承担责任。

十一、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有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

《住宿员工安全承诺书》于本人在公司住宿期间有效,共一式两份,由员工本人、公司各持一份。 承诺人(员工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宿舍安全承诺书

我是深圳市淼英辉实业有限公司(集团)部门职位,(下属公司部门职位)。现住深圳市区路花园(大厦)楼层单元的公司房屋。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我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宿舍管理暂行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宿舍文明公约》及《房屋租赁委托书》。

2、不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和从事一切非法活动。

3、正确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不私自接拉电线,不违章使用明火。加强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

4、不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宿舍。

5、加强自我防范,外出锁好门窗,谨防入室盗窃。

我恪守以上承诺,如违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承诺书一式2份,员工和公司各执一份。

承诺人签字: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承诺书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文明的生活习惯,创建和-谐的大学生生活环境。学院决定,凡入住我院学生公寓的学生,在入住前要认真阅读《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并签字认可,以表明其对其中内容的知晓、认可、遵守。此项措施旨在保障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

我已阅读并了解《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及《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保证在住宿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遵纪守法,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自愿服从国家和学院有关部门所作出的处罚。做文明学生,创文明寝室。同时,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服从学院统一安排,不将床位和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不擅自带异性和校外人员到访宿舍或留宿,积极配合宿舍管部门的管理,对宿舍检查主动配合。

2、尊重管理人员,对到访的领导、老师和管理人员等起立迎送;尊重他人权益,维护学生公寓和-谐的生活秩序,不大声喧哗、吵闹、起哄、打架斗殴等。

3、维护和保持学生公寓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坚持每天做好本寝室(含卫生间、洗漱间)的卫生清洁工作,主动将垃圾送至垃圾桶;不在寝室门窗上张贴物品。

4、保证用电安全,不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取暖器、电炉、电脑打印机”等违规电器,不私搭乱接电源,不在宿舍内做饭,不在宿舍内使用蜡烛和其他明火。若有违章使用或存放以上器具,公寓管理部门有权没收销毁。

5、自觉按时缴纳电费。严格遵守学院规定的在宿舍内实行的平常22:30,节假日23:00统一自觉熄灯制度。

6、做好个人财物(现金、手提电脑、手机、饭卡、证件等贵重物品)的妥善保管,不乱丢乱放。

7、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水电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

8、不在宿舍内存放公安部门管制的刀具,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和乱倒污水,不在宿舍及公共场所墙面乱贴乱画。

9、不在寝室内养(玩)宠物,不在寝室内酗酒、吸烟,不参与赌博、传销等违纪违法行为,不传播非法刊物和黄色音像制品,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10、珍惜生命,注意安全,不攀爬围墙、门窗、树木、栏杆、阳台的护栏等。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保卫科处留存一份,系(部)留存一份,宿舍留存一份。)

学生公寓_____寝室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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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公共宿舍文明规章制度
2015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1篇: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8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9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1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公共宿舍文明规章制度】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被劳动教养的;(5)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6)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18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1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第2篇: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公共宿舍文明规章制度】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3篇: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公共宿舍文明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公共宿舍文明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年月日生效。

第4篇: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广东XXX拍卖行有限公司是在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第3条公司下设: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

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补充: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注册信息第3条公司部门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6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0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1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2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13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补充:第14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第16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充:第20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21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第5篇: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住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附后)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公司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公司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对于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公司、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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