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uakaob.com--教育】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招生网站-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分数线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对于美术类考生,录取时,以60%术科成绩加40%文化成绩的合计总分作为录取的排名分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报考本院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规定参加考生所在的各省(市、区)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术科分);我院认定各省(市、区)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术科分)。 第二十四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内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在广东省内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
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重点专业: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全景地图: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历年分数线: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报考指南: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招生计划: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人气校友: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华中农业大学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申请表
关于做好201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相关单位、各学生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广东省201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含小语种)四、六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0〕167号)精神,为做好学院201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时间为6月19日9:00-11:20,六级考试时间为6月19日15:00-17:20。
二、具体要求
1、各系(部)应当高度重视201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尤其应当于考前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重申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2、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诚实应考。凡使用通讯设备等违纪作弊的,一律按《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考试作弊及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华农珠江教字〔2006〕1号)规定处理。
3、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按《监考员操作规程》实施监考工作,确保考场正常秩序。
4、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单位应当按照201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考务管理和考试保障等工作,确保考试正常秩序。
三、考试组织机构与负责人
1、主考:曾家驹 副主考:陈文艺 巡视员:郭本立
2、考务办公室负责人:刘剑清 赵卫平
3、听力设备保障负责人:吴忠东 听力磁带播放负责人:周豪杰
电源、医务、车辆保障负责人:陈义明 安全保卫负责人:赵春辉
附件:员安排表
员安排表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监考2、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监考
二O一O年六月十一日
1
附件1: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监考员安排表
注:1、考试地点不够座位的试室,由监考员到指定搬桌椅教室搬不超过三套的桌椅。
2、监考员于6月18日下午16:20到7-108参加考务培训会议并布置考前准备工作;四级监考员于6月19日上午7:30到考务办公室7-108参加考前会议并领取试卷,六级监考员于下午14:00到7-108领取考试用品资料及试卷后到考场布置考前准备工作和实施监考工作。
附件2: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监考员安排表
注:1、考试地点不够座位的试室,由监考员到指定搬桌椅教室搬不超过三套的桌椅。
2、监考员于6月18日下午16:20到7-108参加考务培训会议并布置考前准备工作;四级监考员于6月19日上午7:30到考务办公室7-108参加考前会议并领取试卷,六级监考员于下午14:00到7-108领取考试用品资料及试卷后到考场布置考前准备工作和实施监考工作。
华农珠江字[2008]31号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关于实施
《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暂行办法【华农珠江教务网】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07]92号)、《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
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第二条 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和管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资助中心具体落实。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爱护公物,热心公益,拾金不昧,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礼貌待人;
2
4、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保持宿舍清洁整齐;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5、上学年未受校纪处分;【华农珠江教务网】
6、按时上下课,无无故缺课记录;按时完成作业和各项课程设计;恪守学术道德,无作弊、剽窃行为发生。
第四条 获国家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学生该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4.0(含4.0)以上,专科学生该学年平均学业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本科学生单科绩点不低于3.5,专科学生单科不低于85分;且学业表现与综合测评在全班排名前5%;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与校园文化活动;有突出事迹表现,曾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奖励。
第五条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被学院确认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被认定为“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
2、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学生该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3.0)以上,专科学生该学年平均学业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本科学生单科绩点不低于2.0,专科学生单科不低于70分;且学业表现与综合测评在全班排名前30%;
4、在同等条件间下,曾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奖励的学生优先 3
考虑。
第六条 获国家助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被学院确认为本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生活俭朴,一二年级学生无自费购置的电脑和移动通信工具;
3、在同等条件下,曾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奖励的学生优先。
第七条 评选时间及方法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具体评审时间以当年省教育厅的规定时间为准。
2、资助中心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拨的我院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下拨各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计划。
3、各系根据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分别制定本系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报资助中心批准后在本系实施。
4、各系在本系公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计划,并受理学生申请。
5、各系在接受学生申请时,不能按照年级划分比例,必须根据本系情况,各年级名额打通使用,切实保证本系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6、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4
的同学按要求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上申请均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系审核。
7、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但是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8、各系在规定的申请时间结束后,组织由系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并依据学生申报材料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本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分数高低确定本院系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并在全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9、本系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报资助中心进行全校公示;
10、资助中心公示完毕后,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
第九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管理
1、各系要和学院密切配合,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
2、所有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在当学年不得违反校纪校规,否则取消该生获奖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助学奖学金。
3、各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5
最新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毕业生自我鉴定
原创范文
===个人原创,绝非网络复制,有效避免雷同==
四年的大学生活转瞬即逝,转眼之间,作为×××专业(改成自己在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的专业)的我即将告别大学生活,告别亲爱的同学和敬爱的老师,告别我的母校——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美好的时光总是太短暂,也走得太匆匆。如今站在临毕业的门坎上,回首在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专业(改成自己在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的专业)学习和生活的点点滴滴,感慨颇多,有过期待,也有过迷茫,有过欢笑,也有过悲伤。现将在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作自我鉴定如下:
在×××专业(改成自己在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的专业)老师的教诲下,在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同学们的帮助下,通过不断地学习×××专业(改成自己在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参与专业实践活动,本人×××专业(改成自己在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的专业)素质和个人能力得到了提高,完全符合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对×××专业学生的毕业要求。
在思想品德方面:在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专业(改成自己在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的专业)就读期间自觉遵守《华南农业大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www.scauzhujia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