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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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2015年艾滋病工作总结

榆阳区疾控中心

二○一三年艾滋病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陕西省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中长规划

(1998-2010)》中心对艾滋工作的要求,通过全科人员一年的努力工作,现将全年艾滋病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宣传教育,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

1、电视宣传。12月1日起在区电视台安排连续播放1个月的艾滋病宣传贴片,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行为。

2、青少年艾滋病知识宣讲。2013年11月21日,在榆林学院开展了艾滋病防治知识进校园活动。参与此次活动的学生有300多名,发放了300多册宣传册,其中部分学生将作为义务宣传员将此次宣传内容传达给更多的人。

3、医各人员反歧视艾滋病宣传。在榆林一院开展了医务人员的反歧视艾滋病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为艾滋病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加强隐私权保护,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

4、对羁押人群的防艾知识讲座。在榆阳区看守所、陕西省劳教戒毒所对特殊人群进行了艾滋病基础知识宣讲,并发放了宣传海报500多张,宣传折页300多册。

5、对于流动人口及农民工。在日常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查发放部分宣艾滋病宣传折业,12.1日在镇川和合马集市时开展农民工健康教

育和综合干预工作。此次活动共发放艾滋病防治画4种5500张,宣传手册5种2300册,宣手袋1200个。进行了现场跟踪报道。

二、 加强高危人群干预,提高艾滋病放治的有效性

全年在艾滋病科及检验科及卫生监督所的配合下,共干预了公共娱乐场所17家,累计干预暗娼204人。

三、加强自愿咨询检测能力及监管场所的HIV筛查,提高HIV+检测率

区疾控中心咨询点,全共咨询检测794人份,星元医院咨询5人份,区妇保院咨询3人份,HIV初筛阳性1例,省疾控确认阳性2例(其中1例是去年12月份病初筛阳性)。监管场所共筛查1100人份,初筛阳性3例,HIV确诊阳性2例,阴性1例。各综合医院术前HIV筛查49949人份,医院初筛阳性6例,疾控中心初筛阳性4例,确诊阳性6例。

四、全年完成了暗娼哨点监测200人份,梅毒阳性4例、HIV和丙肝未查出阳性病例。

五、按时完成艾滋病各月月报表、干预报表及季报表。区疾控中心全年共报告HIV6例,随访本年度新发现18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新增抗病毒治疗3例,按规定完成辖区内现有7例艾滋病病人的药品发放、CD4检测、病毒载量检测工作,并及时收集病人检测结果上报艾滋病专报系统。对辖区内新发病例及时上报、随访、督促感染者尽早做CD4检测,以确定治疗方案,尽早治疗。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篇二: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企业家:

首先,我代表xx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及其全州473万各族群众,对我州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给予极大支持和援助的各位领导、企业家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现就我州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企业家汇报如下:

一、疫情概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州共报告现住址为xx籍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21565例,其中,病人占11.4%、死亡的占8.04%;最大年龄87岁,最小年龄18月。

流行特点除全国普遍存在的艾滋病毒感染者数量多、地域分布广、三种传播途径并存、以农村、青壮年(最大年龄87岁,最小年龄18个月)、 男性低文化者为主、交叉感染严重、疫情已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传播外,值得高度关注的疫情特点:一是艾滋病病人和死亡数迅速增加,全州累计病人和死亡数分别占总数的11.37%(2451例)和8.04%(1734例),而2010年报告的病人和死亡分别占当年报告4191例的44.6%(1869例)和21.88%(917例)。二是重点地区感染率居高不下,2008年昭觉、布拖大筛查,其社区人群艾滋病毒感染率分别达2.99%和7.02%,2009年15个县(市)整群抽样调查,有四个县感染率超过1%(金阳3.44%、美姑3.04%、越西1.7%、甘洛1.12%),2010年国家重大专项—布拖艾滋病综合示范区项目九都、木尔两乡10067人现场体检,其感染率达8.6%。三是性传播比例快速上升: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为5.6%、15.4%、24.3%。四是外出务工人员感染比例高:2010年国家重大专项—布拖艾滋病综合示范区对外出务工返乡人群现场体检,感染率达23%。五是母婴传播比例逐年上升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为0.2%、0.5%、1%。六是高年龄段不断增加, 2008年、2009年、2010年60岁以上感染者分别为28例、60例、136例(其中65岁以上82例)。

二、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我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禁毒防艾工作,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加大支持我州禁毒防艾工作的机遇,全面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对我州禁毒防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战略部署,以事不避难的精神、攻坚克难的斗志、决战决胜的信心,整体、全面、深入扎实地抓好禁毒防艾各项工作。迄今为止,无一例因临床用血感染的艾滋病,并在疫情监测、行为干预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2010年,大幅提升了国家、省下达的各项指标的完成率,完成省政府目标考核8大领域52个分指标的42个,完成率在去年(64.7%)基础上增加了16%;完成国家16项核心指标19个分指标的12个,完成率在去年(12.5%)基础上增加50.66%.

(一)基本摸清艾滋病疫情流行态势。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以攻坚克难的斗志、决战决胜的信心、扎实开展禁毒防艾工作。2008年在两个毒品重灾县开展疫情大筛查;2009年在15个县开展整群抽样调查;2010年在疫情重灾的布拖县开展国家“十一五”重大科研--艾滋病规模化现场流调及协同综合防治一体化示范区项目,完成现场体检10067人,对其建立了健康档案,对现症病人综合防治管理。我州不断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主动检测、自愿咨询检测、哨点监测、体检等制度。1995年以来,累计检测、监测各类人群90多万人次,基本摸清了我州艾滋病疫情现状。

(二)完善领导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一把手制、责任制、奖惩制、督导检查制、目标责任考核制”和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多渠道筹资的经费保障工作机制。出台《xx州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xx州2006年—2010年艾滋病防治战略规划》;召开全州禁毒防艾大会,做出《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打一场“禁毒防艾”人民战争的决定》。确定《xx州艾滋病防治工作五年规划》、《xx州“七大工程、一批中心”计划》和《xx州“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和“治毒、治愚、治穷、治病、提倡健康文明生活”的“五管齐下”规划,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三)构筑防治网络体系。

一是建立“百”个防艾技术支持中心。组建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中心、艾滋病实验室检测技术中心、美沙酮维持治疗中心、预防母婴传播中心等州、县104个技术支持中心。二是建立健 “领导联县、部门包乡、工作队包村”工作机制。拓展“xx州百乡教育扶贫”工程平台,组建以艾工委成员单位牵头,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医院、部队、学校参与的州级“禁毒防艾工作队”182个,并结合“百乡扶贫”制定工作队考核办法。15个涉毒县(市)相应组建县(市)、乡镇两级“禁毒防艾”工作队592个。采取州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的方式,分赴各县(市)、乡镇、村组配合开展防艾计划制定、防艾知识宣传、人员清理登记等工作。三是组建以乡镇公共卫生人员、乡村医生、村计划生育药剂发放员为主体的“万’名督导员,广泛开展州、县、乡三级艾滋病防治强化培训。制定《xx州艾滋病防治乡镇工作方案和考核方案》,防治工作重心下沉,初步构建““人盯人”的艾滋病防治模式。

(四)全面开展综合干预。

一是实施“健康教育宣传工程”。积极参加州委、州政府组织开展的“彝区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和“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乡村全面开展健康教育。二是实施“能力建设工程”。组建州和重点县艾滋病防治局,充实专业防治机构的管理和技术力量,培训各级医疗卫生人员1万多人次。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32个、快速检测点245个、确证实验室1个、CD4检测实验室7个、病毒载量检测2个,正在建设初筛实验室10个、确证实验室8个、CD4检测实验室2个和1个耐药实验室。三是实施“美沙酮维持治疗工程”。在毒品、艾滋病重灾县(市)设立了10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64个美沙酮维持治疗延伸点和1辆美沙酮维持治疗流动车,逐步扩大维持治疗覆盖面。加强清洁针具交换服务,全州共设立针具交换点45个。四是实施“安全套推广工程”。免费为旅馆、娱乐场所、高危人群、流动人口集中场所提供安全套,对娱乐场所性服务工作者综合干预。五是实施“艾滋病综合管理工程”。所有医疗机构均开展主动检测。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优势,转变治疗管理模式,艾滋病救治覆盖面由2009年的39.92%提高到48%。提高抗病毒治疗、机会性感染病种在医保、“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六是实施“预防母婴传播工程”。建立母婴传播咨询检测点292个,2008年以来,检测孕产妇80380名,发现阳性孕产妇524例,采取终止妊娠、预防性服药、人工喂养等措施予以阻断。

(五)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

温家宝总理视察我州艾滋病防治工作之后,州委、州政府把贯彻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全州上下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一是召开会议抓落实。州委书记分别主持召开了州级部门和重点县市主要负责人会议、六届州委第二十二次全委会、六届州委第133次常委会、六届州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州政府州长分别主持召开了第83次常务会、州政府中心组学习会议及禁毒防艾“两委”联系会议,专题研究我州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近期,州委、州政府即将出台《关于禁毒防艾三年攻坚行动的意见》,确

立了三年内遏制疫情流行蔓延势头的目标。二是制定规划谋长远。制定完善《xx州重点县艾滋病防治五年规划》,与省卫生厅和卫生部多次对接,初步在11个县市规划艾滋病5年防治经费62亿元。按照《xx州2011年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建设》要求,对全州涉及艾滋病疫情的乡镇、村进行全面核实清理。三是科学评估明思路。完成2010年艾滋病防治目标考核自查,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了防治效果综合评估。制定《2011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意见》和《2011年目标责任》,积极筹备艾滋病防治大会及艾工委成员单位会议。四是多方争取要政策。加大与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对接力度,我州艾滋病防治工作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得到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领导的充分认同。五是提高待遇稳基层。集中财力提高医疗卫生人员待遇,兑现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重点向边远、贫困县及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倾斜,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六是抓住重点早安排。国家、省确定了今年重点要放在抗病毒治疗和母婴阻断,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召开抗病毒治疗和母婴阻断培训会议,早安排重点工作。

三、工商联、中华红丝带基金xx州艾滋病防治项目进展顺利

根据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和国家卫生部陈竺部长的指示,中华红丝带基金于2009年两次赴我州实地调研,考察我州艾滋病防治情况。今年3月,中华红丝带基金二届一次理事会通过2010年起将xx州作为重点援助地区决定。州政府副州长、州艾工委副主任杨朝波等在北京与中华红丝带签订了资助我州受毒品、艾滋病影响严重地区实施在校儿童学习生活、村卫生室建设和为提高住院分娩率、艾滋病预防母婴传播提供婴儿奶粉等项目协议书后。我州高度重视,珍惜项目支持,专门成立了“中华红丝带基金xx州艾滋病防治项目领导小组”,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并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前项目工作进展顺利。

(一)资助“红丝带基金栋梁班”生活补助项目

资助昭觉县41名受毒品、艾滋病影响的在校儿童,提供150元/人/月的生活学习经费,计7.38万元,该资金于2010年4月到州艾工委办后,随即足额下拨昭觉县艾工委办(县卫生局)具体实施。

1、班级基本情况

四开中心校爱心班成立于2006年9月10份。当时由xx州彝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资助成立,至2009年9月四年级起本班改名为红丝带栋梁班,由中华红丝带基金资助本班学生的学习、衣食住等。本班学生全部升为5年级。目前有学生44名,其中女孩20名、男孩24名,年龄最大的有16岁,年龄最小的只有9岁。班上大多数同学都只有爷爷奶奶,没有其他的近亲。全部实行寄宿制。这学期有4名学生由上海一个德国人资助(300元/人)。

住宿:男生住在一间教室26个床铺;女生:住在原来教师住过的宿舍有11个床铺。离学校近的孩子平时周末基本都回家,住的远的基本每2周回家一次,由老师发放车费。 生活:每周以800元钱付给炊事员开支购买学生的菜,其中200元购买配料、清油等。以每顿40元左右的菜钱预算,每周吃2顿肉。逢年过节发放10-50元/人现金。 学习:基本满足学生笔墨纸张等学习用具。所有学生都拥有开朗活泼的性格,积极向上的学习信心,团结友善、乐于助人、回报社会的感恩之心;忘记身世,在学校过着幸福的生活。

“12.1”总理亲切接见了栋梁班全体同学,并选派了六名学生赴京参加红丝带“12.1”晚会。今年夏天,选派了20名学生赴京沪参加红丝带基金夏令营。

(二)奶粉项目

项目设计为全州1200名困难孕产妇提供1月(四筒)“xx”婴儿奶粉,为100名【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艾滋病阳性孕产妇提供1年“xx”婴儿奶粉。第一批9534筒,于2010年3月22日到位,第二批726筒,于2010年9月16日到位,由州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按照方案及时发放到目标人群。因受困群众较多,经请示,资助困难孕产妇由四筒增加为六筒。截止2011年3月已全部发放,共计9612筒,其中受惠贫困孕产妇所生婴儿1622人,艾滋病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42人。

(三)蒙牛鲜奶项目

2010年12月8日我办接收到红丝带基金会蒙牛未来星儿童牛奶142提,蒙牛新养道1000提,共计1142提。用于资助贫困儿童和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的营养支持。截止2011年3月,全部发放到位,受助儿童1142人 其中:xx彝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爱心班儿童500人)。

(四)村卫生室建设

为美姑县(采红乡洛觉村、洛俄依甘乡依波沃村)和昭觉县(洒拉地坡乡二担五村、高山村)各新建2个村卫生室(10万元/个),共计40万元。两县于2010年3月分别上报项目建议书,并征得同意。

美姑:红丝带基金于5月先期划拨美姑县村卫生室建设经费12万元(6万元/村),州艾工委办及时下拨。于2010年6月开工建设10月底,完成基本建设,2010年12月20日开诊。

昭觉:在资金尚未到位之前,洒拉地坡乡二担五村卫生室,根据上级要求公路沿线进行风貌打造,村卫生室与村支部活动室由县政府统一规划,2010年9月开工,目前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装饰装修、招聘人员和培训正待装修,预计4月初开诊。高山村卫生室2010年10月开工,2011年2月完工,目前已开诊服务。

(五)红丝带基金昭觉县医院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中心建设项目

红丝带基金拟定加大我州艾滋病防治的支持力度,在昭觉县医院建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中心”,总经费预算600万元,其中基础建设400万元,设备设施200万元。州、县政府高度重该项目建设,要求按照陈竺部长提出的建立“百”个艾滋病防治技术中心精神,建成具有“示范”作用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中心。目前,由县财政出资购买了比邻县医院土地8亩,完成了地勘、方案设计、施工图、造价预算和围墙建设工程,并已正接受全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300余人,成立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小组、规范了信息资料与药品管理,建立了资料与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完整、药品管理的科学、信息上报准时;建立工作督导机制,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方针政策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开设咨询室、诊断室、候诊室、资料室、药房等科室,为抗病毒治疗中心建成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存在的困难

一是专业机构防治能力弱。全州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和病床数仅2.57人、2.51张,疫情重点县每个乡镇卫生院不足3人,远低于全省及全国平均水平,并存在卫生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困难。其中,妇幼卫生能力更弱,全州每个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仅0.12人,疫情重点县住院分娩率均低于30%,能开展住院分娩服务的乡镇卫生院不足10%,母婴阻断工作难度大。二是艾滋病疫情已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传播,局部地区呈高流行态势,性传播呈上升趋势。三是高危人群和感染者流动性大,对传染源的管理难度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小。四是艾滋病防治专业机构检测设备缺乏,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面贯彻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以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即将实施的大小xx综合扶贫与艾滋病防治规划为契机,以《中共xx州委xx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毒防艾三年攻

坚行动的意见》为抓手,全面开展与扶贫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工作,坚决遏制疫情流行蔓延势头。一是健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综合防治的长效机制。二是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提高人群知晓率。三是全面开展医疗机构主动检测,落实医疗机构首检责任制,掌握感染者身份等基本信息。四是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加大抗病毒治疗和母婴阻断力度,建立免费婚检制度。五是在毒品和艾滋病重灾县扩大美沙酮和清洁针具交换的覆盖面,扭转重点地区毒品和艾滋病传播蔓延势头。六是科学防治,扩大技术交流合作,提高医疗卫生机构防治能力。

尊敬的调研组一行的各位领导:我州禁毒防艾工作任务相当艰巨,迫切需要国家、省相关部门和包括在座的企业家们继续给予关心支持,恳求调研组呼吁,争取更多、更大的扶持。今后,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坚定信心,群策群力,坚决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坚决遏制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的流行蔓延,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xx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三: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2015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第1篇:艾滋病防治工作汇报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各位同行:

近年来,我街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领导,广泛深入宣传,加强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管理,重点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切实加强对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领导

我街非常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了防治艾滋病工作方案和计划,成立了遏制与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小组,明确职责,协调各方面力量,狠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地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

二、多种形式宣传艾滋病知识,提高群众对艾滋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

我街采取了多种形式宣传艾滋病知识,健全婚育学校(分校)、“三栏”的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建设,结合育玲群众“五期”教育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教育,印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各种生殖健康、艾滋病预防小册子送到社区、进家庭,通过出动宣传车、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使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生殖健康和艾滋病预防知识。居民对艾滋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

三、优化服务环境,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生殖健康服务

我街加大了对服务网络建设的力度,改建或扩建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改善服务环境,全力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生殖健康服务。一是积极开展育龄妇女的“三查一服务”。根据育龄人群"五期"的不同需求,定期组织生殖健康检查,为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建立生殖保健档案,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送医下社区”,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咨询和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服务。二是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作为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调查、预查、筛查和干预工作。三是结合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宣传安全套避孕和预防艾滋病的双重作用,积极推广安全套的使用,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四、重点关注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实行分类管理

针对特殊人群预防艾滋病工作难度大,我街大力创新工作机制,对特殊人群进行分类管理。一是对hiv感染者,倡导注重他们道德,尊重和保护hiv感染和aids病人的权益;二是对吸毒群体,配合戒毒所、性病防治所等相关部门,做好吸毒者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对流动人口群体,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控制艾滋病性接触传播。在人口流动量大的居委会、超市发放安全套,拓宽了群众的取"套"途径,方便群众。四是对青少年群体,在学校开展青春健康教育,通过生殖健康讲座和同伴教育等形式,使青少年作为重点人群获得比一般人群的有关hiv/aids预防知识。

我街在艾滋病防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1。部门配合不够。艾滋病预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是各部门紧密配合的社会工程,在工作中我们与宣传和教育部门配合较多,但与卫生、工商、劳动部门配合较少。今后我们要加强与各部门各方面协调。工作经费不足。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而街道工作本身任务重,工作量大,经费紧,为后续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活动带来一定的困难。整体素质不高。社区居委会缺乏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活动的专业人员,社区居委会一级的计生专干身兼数职,工作繁重,多数人缺乏必要的医学专业知识,影响基层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服务的质量。

今后,我街将在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艾滋病预防与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结合的长效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及服务能力、完善和加强多部门协调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继续努力探索和实践,并向有经验的兄弟单位同行学习,力争为艾滋病防治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2篇:达县赵家镇2015年上半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赵家镇党委、政府在县委、政府及县重防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广泛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加强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管理,重点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现将我镇2015年上半年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

防治艾滋病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康,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我镇充分认识到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公安、司法、民政、中心学校等相关站所为成员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各村委会、社区各设置了一名艾滋病防治宣传员,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协调各方面力量,狠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地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

(二)多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艾滋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防治艾滋病重要性的认识,我镇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一是健全各村委会、社区婚育学校、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已婚育龄群众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教育,印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各种生殖健康、艾滋病预防小册子,送到社区、进家庭,使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生殖健康和艾滋病预防知识。二是积极邀请有关部门到镇上举办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对全镇干部职工、村委会、社区干部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三是巩固学校教育阵地建设。把性传播疾病预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通过课堂

教育、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板报、宣传图片、讲座等教学形式向学生传授预防艾滋病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四是以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献血日、《献血法》纪念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防保、计生、团镇委、妇联等部门上街宣传,通过悬挂布标、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半年来,我镇共组织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预防毒品知识及无偿献血知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3次,举办专题讲座1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1000份,悬挂宣传布标4条,接受群众咨询280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500多人次。

(三)优化服务环境,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生殖健康服务

我镇加大了对服务网络建设的力度,改善服务环境,全力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生殖健康服务。一是积极开展育龄妇女的“三查一服务”。根据育龄人群的不同需求,定期组织生殖健康检查,为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建立生殖保健档案,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下乡义诊,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咨询和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服务,共免费为孕产妇进行HIV检测,确保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二是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作为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常规性的调查、预查、筛查和干预工作。三是结合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宣传安全套避孕和预防艾滋病的双重作用,积极推广安全套的使用,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四)重点关注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实行分类管理

为进一步控制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我镇大力创新工作机制,对特殊人群进行分类管理。一是组织人员深入宾馆、招待所等旅馆业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并认真落实业主负责制,确保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摆放安全套工作落到实处。半年来,全镇安全套摆放场所已达12个,累计发放安全套2000只;二是积极组织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进行艾滋病筛查;三是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关心戒毒人员的生产生活,切实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戒毒者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戒毒提高效果,降低复吸率。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的打算

在我镇防治艾滋病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群众防治艾滋病意识淡薄,总认为这件事情是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

(二)工作经费不足。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而乡镇工作本身任务重,工作量大,经费紧,为后续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活动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社区、村委会缺乏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活动的专业人员,村一级的计生宣传员人员少,工作繁重,多数人缺乏必要的医学专业知识,影响基层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服务的质量。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有关部门的联动与协作,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共同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控机制。

(二)发挥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明确宣传教育的重点,对广大群众主要宣传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流行特点、防护知识;对各单位和全社会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艾滋病防治的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团组织和农村团员青年的作用,利用有线广播等贴近农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以及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城镇、社区、农村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三)继续加强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学校团组织阵地作用,发挥团组织在青少年中战斗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强的优势,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对青少年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使青少年在防治艾滋病工作起到主导作用。

第3篇: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县重防办:

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天全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及《天全县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卫生局的指导下,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宣传,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开展宣传

按照《天全县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副jú长刘晓松同志作组长,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合有关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重点加强以青少年学生为对象的防艾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农村防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法律六进”活动、“送法下乡”活动等为载体,深入开展防艾宣传教育下乡活动,切实抓好农村防艾宣传教育。

二、加强对特群人群管理及防治艾滋病教育工作。

抓好特殊人群的防艾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进一步认识艾滋病的危害性。一是把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与刑释帮教工作结合起来,在对“两劳”回归人员开展帮教工作中,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作为帮教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两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各乡(镇)司法所把外出务工人员列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认真开展防艾知识宣传教育。今年5月,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会同城厢司法所对城厢镇刑释解教进行走访慰问及亲情帮教,重点加强了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活动。

2015年,我局将在天全县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防艾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多层面、多渠道地广泛开展防艾宣传教育工作。

第4篇:2015年上半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大宝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及区重传办的领导下,根据攀枝花市西区2015年度艾滋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攀枝花市西区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攀西重传办[2015]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广泛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加强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管理,重点开展以宣传教育为重点的服务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现将我办2015年上半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

防治艾滋病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康,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我办充分认识到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成立了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艾滋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防治艾滋病重要性的认识,我办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一是健全社区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已婚育龄群众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教育,印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各种生殖健康、艾滋病预防小册子,送到社区、进家庭,使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生殖健康和艾滋病预防知识。二是积极邀请有关部门到社区举办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对全办干部职工、社区干部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三是以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献血日、《献血法》纪念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健康教育、计生、团委、妇联等部门上街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半年来,我办共组织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预防毒品知识及无偿献血知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次,举办专题讲座1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200份,接受群众咨询20人次,受教育群众达50多人次。

(三)优化服务环境,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生殖健康服务

我办加大了对服务网络建设的力度,改善服务环境,全力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生殖健康服务。一是积极开展育龄妇女的“三查一服务”。根据育龄人群的不同需求,定期组织生殖健康检查,为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建立生殖保健档案,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咨询和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服务。二是结合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宣传安全套避孕和预防艾滋病的双重作用,积极推广安全套的使用,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四)重点关注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实行分类管理

为进一步控制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我办大力创新工作机制,对特殊人群进行分类管理。一是组织人员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等场所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关心戒毒人员的生产生活,切实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戒毒者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戒毒提高效果,降低复吸率。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的打算

在我办防治艾滋病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1。部分群众防治艾滋病意识淡薄,总认为这件事情是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

2。工作经费不足。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而街道、社区工作本身任务重,工作量大,经费紧,为后续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活动带来一定的困难。

3。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社区居委会缺乏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活动的专业人员,计生宣传员人员少,工作繁重,社区干部缺乏必要的医学专业知识,影响基层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服务的质量。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有关部门的联动与协作,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共同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控机制。

(二)发挥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明确宣传教育的重点,对广大群众主要宣传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流行特点、防护知识;对各单位和全社会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艾滋病防治的政策。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作用,利用黑板报等贴近居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以及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街道结合计生继续开展以安全套使用为主的预防艾滋病性传播宣传工作。

街道将通过各种宣传,使辖区居民更多的了解艾滋病的防治知识,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篇四: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2015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汇报

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汇报 【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在省卫生厅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经过几年的努力,****市传染病防治工作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全市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全面提升。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连续多年保持全省第一位,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以来,全市没有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发生,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传染病在我市的传播和流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我市曾先后获得****省传染病防治、疫情信息、计划免疫、艾滋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实验室质量控制先进集体、全国结核病防治先进集体、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先进集体、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等荣誉称号。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市各级党委、政府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十分重视,将传染病防治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并将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及手足口病防治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市政府先后成立了****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手足口病防治领导小组、****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领导小组和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卫生与畜牧部门建立了动物及人间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先后下发了《****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市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市结核病管理办法》、《****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办法(试行)》、《****市2015-2015年传染病防治规划》、《****市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2015年)》、《****市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2015——2015年)》、《****市乙肝防治五年规划(2015——2015年)》和《****市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2015)》等一系列传染病防治规范性文件,对全市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人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经常组织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活动,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公众对传染病防治法定职责的履行。

****市传染病防治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以卫生行政部门为领导,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管理,卫生监督部门负责依法监管,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的防治体系。建筑总面积18800平方米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过6年的发展,中心的科学管理水平、公共服务能力、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能力、人员素质与科技创新能力、检测检验与质量控制能力全面提升,多项工作居全省前列,正在向全省一流疾控中心迈进。各县(市)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也稳步发展,五城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和县(市、区)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积极推进,疾控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启动,基层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显着提高。在全市207个医疗机构设置了预防保健科(组),配置人员639名。同时,不断加大内涵、能力建设,市疾控中心通过计量认证和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资质评审,所有县(市)区疾控中心均建立了艾滋病实验室和艾滋病自愿咨询监测门诊;多数县(市)区疾控中心检验室获得了检验室计量等资质认证。实验室建设基本达到了国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不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力度,市卫生局将更多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放到社区,探索了一条“疾控工作进社区”的有效管理形式,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与疾控工作一体化的督导考核机制,工作绩效与经费直接挂钩。****市首先以社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为带动,使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基础阵地。近年来,****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免疫规划、手足口病、结核病和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建设上,我市制定、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传染病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和快速反应队伍;组建了各级各类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治预备队;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纳入全市紧急医疗救援网络中,使全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调度、处置更加统一、快捷、协调有力;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和控制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开展疾控机构人员业务能力建设,认真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开展疾病控制理论、卫生检验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能力培训,累计培训人员1239人次,实现了全员培训。在市、县(区)两级疾控中心建立了传染病、职业中毒及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队伍,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大幅度提高。基本形成了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县(区)疾控中心为主体,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各级医疗机构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二、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感染性疾病科和预检分诊点建设成效明显

为了加强传染病防治力度,我市各级各类医院均成立了以院领导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院内感染控制领导小组,医院设有预防保健科(室),配备有专(兼)职业务人员,专职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计划免疫接种、院内感染控制等传染病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院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各个医院均实行门诊日志制度,在传染病、内、儿、妇、皮肤、急诊等科室建立门诊日志,在住院病房设立出入院登记,对门诊及住院病例详细询问,认真登记,定期核查,及时发现、报告和转诊传染病病人。

我市根据卫生部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感染性疾病科和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的要求,认真安排部署,科学规划,明确建设范围,严格建设标准,制定下发了《****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疾病科工作规范(试行)》,并将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和工作纳入医院质量管理年考核,不断加强督导检查。经过不断努力,我市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均建成了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了预检分诊点,进一步提高了其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及感染性疾病的诊疗水平,实现了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为及时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有效救治感染性疾病病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规范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杜绝传染病传播

为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处置的管理,杜绝传染病传播,2015年6月我市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省、市环保有关要求筹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并于2015年12月经省环保局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目前,该中心共配备医院收集车8辆,诊所收集车4辆,我市202家医院、450家诊所与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了医疗废弃物处置协议,建立了符合要求的医疗废弃物收集、暂存、消毒、转运等管理制度,实现了医疗废弃物的集中回收和处理,全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率达100%,每年处理医疗废弃物近2000吨。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保证了医疗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的落实。从而杜绝了医疗废弃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有效遏制了医源性传染病的发生,保证了医疗安全。

我市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建设了医源性污水处理站,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规定。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均配置了医源性污水处理设施。同时,环保和卫生部门定期组织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杜绝了医疗废弃物和污水造成的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四、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报告质量连续八年居全省第一

为了及时、准确、规范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我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网络,各级医疗机构组建和规范了预防保健科或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疫情管理组,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市建成了覆盖全市的市、县、乡三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网络直报系统,完全实现了疾病监测和报告系统“平台到县,网络到乡,触角到村”的要求,网络直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真正实现了传染病疫情个案信息的在线直报和实时监测。全市纳入网络直报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共200家,网络直报率达到100%。通过不断的规范化管理,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间明显缩短,疫情报告的及时性、敏感性和准确性明显提高,传染病疫情管理质量明显提高,对全市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和及时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挥了重大作用,2015年以来,城区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近几年,市卫生局先后下发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市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市传染病防控工作考核标准》、《****市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死因监测管理督导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编印了一系列培训教材和制度汇编,对全市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监测、预警、报告、处置和督导等都做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建立了针对本级、本单位的明确的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制度,并且建立健全了责任制及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大了督导检查力度。制定印发了《****市传染病防控工作综合检查方案和考核标准》等文件。市卫生局每年组织开展全市性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管理的执法检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开展对全市医疗机构、县级疾控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综合督导和传染病疫情漏报调查;县级疾控机构每半年开展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疫情管理检查和漏报调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每月开展一次传染病疫情管理督导和传染病漏报调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门诊日志、检验结果登记、病人出入院登记等相关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相关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通过全市卫生系统的共同努力,****市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质量稳定保持在较高水平,全市传染病从诊断到报告的时间间隔平均缩短到2小时以内,传染病卡片从报告到审核平均间隔缩短在30分钟以内,全市网络直报及时率达到99%以上,审卡及时率达到99%以上,****市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质量连续八年居全省第一。通过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调查,2015年以来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均低于2%。

五、加强免疫规划规范化管理,持续维持高水平的免疫接种率

多年来,我市的免疫规划工作始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以巩固和改善常规免疫服务、全面提高免疫规划工作服务质量为基础,以保持无脊灰状态为重点,以推进免疫规划信息化和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为抓手,通过预防接种门诊的考核验收和标准化建设,完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通过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三规范一意见”的深入落实,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加大对麻疹、乙肝等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力度,使我市的免疫规划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形成了领导重视、组织健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一是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在全市得到严格落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平。2015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启动以来,全市落实了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新增加疫苗的接种率逐年提高,2015年全部11种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

二是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工作取得进展,无严重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发生。近几年全市建立了麻疹、AFP、流脑、AEFI、流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各项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良好,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三是扎实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提升预防接种服务形象,示范门诊建设成绩突出。目前全市的接种单位共218家,其中接种门诊119家,村级接种点26家,产科接种点73家。均取得了辖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认证书,接种场所都公示了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及免费接种的信息,做到了区域划分和责任分工明确、管理对象清楚,并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有序开展日常接种和管理工作。119家接种门诊中,34家预防接种门诊获得省示范门诊称号,规范门诊36家,合格门诊49家,其中6家规范和合格门诊正在创建示范门诊,有1家门诊已经完成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通过创建示范化门诊活动,使全市接种单位的服务环境得到改善,服务设施得到完善,服务流程得到规范,内涵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服务质量得到保证,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免疫规划工作整体上了一个新台阶。

四是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实现信息化,免疫规划管理效率大大提高。2015年以来,我市着力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进程,各县(市)区免疫规划管理部门均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数据备份设备、通畅网络,全市121家乡级单位均配备信息化专用电脑、打印机、扫描枪、移动硬盘或U盘、电脑可接入网络,均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进行预防接种管理,2015年启用新生儿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目前全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全面上网运行,实现接种信息资源共享。

五是冷链设备全面更新,保证冷链系统正常运转。2015年以来,随着扩大免疫规划的实施,市、县、乡各级均补充和更新了冷链设备,建立起了免疫规划服务网络和疫苗储藏运输的冷链系统,为提高免疫服务质量和实现免疫规划相关目标提供了保障。

六是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纳入常规化管理。2015年以来,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都纳入到当地的免疫规划中,流动儿童与当地儿童享有同样的免疫服务。各地都采取多种方式为流动儿童提供便利的免疫服务。近三年,居住三个月以上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达到95%以上,强化免疫服苗率均在95%以上。

七是建立免疫规划督导检查制度,坚持对免疫规划工作不定期督导和每年组织一次全市工作考核,确保全市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是建立了托幼机构及小学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儿童在入托、入学时,卫生和教育部门配合严格托幼机构、小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疫苗接种率、消除免疫空白。

由于全市免疫规划措施的全面落实,儿童免疫接种率连续10年保持在95%以上,免疫规划相应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脊灰、白喉等传染病已经基本达到消除或消灭目标,脊髓灰质炎已连续21年无野毒株病例发生,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麻疹发病率连续23年控制在10/10万以下,百日咳、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的发病率控制在历史最低水平,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为****市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强化采血体系建设,确保用血安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把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无偿献血制度和血液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并成立了****市公民义务献血委员会,印发了《公民义务献血实施办法》,每年召开无偿献血工作及表彰大会。2015年****市再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这是第四次获此殊荣。此举标志着****市的无偿献血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市中心血站是我市经省卫生厅批准执业的唯一采供血机构,肩负着全市的采供血任务,2000年就建立了覆盖采供血服务全过程的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已经形成以无偿自愿献血员为中心,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采血网络。通过强化供血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血库”创建活动,加强血液质量监管,保证了血液安全。全市临床用血实现了100%来自街头自愿无偿献血,临床用血安全率达100%,未出现有偿献血现象。我市建立起一整套质量监控体系,全自动酶免检测系统、全自动血型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设备为血液质量检测提供保障;专用试剂冰箱、低温操作台等设备的使用,保证了血液在制备及出入库过程中始终处于冷链状态;全市供血库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强化了血液安全监管手段,血液预约、入库、出库、配血记录等实现了微机网络化管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了我市的血液安全,我市连续17年无一起采供血事故发生,临床用血指纹识别交付管理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七、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死亡事故发生

我市始终将艾滋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霍乱、手足口病、鼠疫、脊髓灰质炎、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传染病作为防治工作重点,严格按照传染病监测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求,通过加强疫情监测,规范暴发疫情处置,落实综合防控措施,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取得了突出成效,有效地控制了重点传染病的暴发流行,2015年以来,全市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

霍乱、Ο157:H7感染性腹泻防治工作。我市霍乱防治工作以医院肠道门诊和疫情监测为重点,年年有安排部署,并提前做好应急准备,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形成常态化。每年均组织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建立规范化肠道门诊,县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均建立了肠道门诊,乡级卫生院均建立了肠道传染病诊室,并正常开展工作。疾控部门加强疫情检索和检测工作,采集腹泻病人大便和海水产样品进行监测,通过主动监测,为尽早发现传染源,尽时开展控制提供了保证。同时,疾控部门还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病原检测能力的指导和管理,更好地发挥医疗机构在传染病监测工作中的职能。

鼠疫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鼠疫防治文件精神,密切关注国内外鼠疫疫情动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鼠疫防治工作,举办了鼠疫防治知识培训班,提高了对鼠疫的警惕和应对水平,制定了《****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了鼠疫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作下发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和处置流程图”。各级疾控机构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单位《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的培训,并对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工作现场督导检查。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开展本单位相关人员不明原因肺炎的培训工作,保持监测系统的敏感性,准备好不明原因肺炎采样的实验材料。2015年以来,我市没有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防治工作。我市不断完善人禽流感防治组织,市卫生局与市畜牧局建立了疫情通报和协作机制,制定《****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开展人禽流感防治知识全员培训,指定市人民医院和第三人民医院为人禽流感定点收治医院,各县(市)指定一所综合医院为辖区人禽流感定点收治后备医院。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认真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要求,开展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会诊和排查工作,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严密监视全国及周边省份的禽流感疫情动态,积极做好人员、技术和物资储备工作,满足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需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及时编发《流感与禽流感防控信息》,并向畜牧部门及时通报。****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指挥部每年组织一次有卫生、畜牧、公安、工商、财政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合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演练。

艾滋病控制工作。1995年6月我市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截至2015年底,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903例,艾滋病疫情保持稳定的低流行态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下发了《关于印发****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成立了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相应组织,按照艾滋病防治政府目标要求,每年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2015年起,逐步在市及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艾滋病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和自愿咨询检测(VCT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于2015年8月通过****省卫生厅验收。截止到2015年底,全市共建立HIV初筛实验室34个,均通过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证,初步形成了遍及全市的艾滋病监测网络。

全面开展对艾滋病高危人群的监测工作。2015至2015年,共检测监管场所在押人员17000余人。2015年起我市设立了吸毒、暗娼(市、县各1个)、性病门诊就诊者、长卡司机、孕产妇六个国家级监测哨点,开展对五类人群的血清学和行为学监测。从2015年开始,逐步开展了对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检测。自2000年开始,我市持续对吸毒人群开展检测,为防止艾滋病在吸毒人群中的传播,同时缓解吸毒戒断症状,2015年底,我市建立了社区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结核病防治工作。我市始终把结核病防治作为疾病控制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预防控制策略,实施可疑肺结核病人免费检查、结核病人免费抗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市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2001-2015年)》、《****市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2015年)》等一系列规范文件,市政府每年召开结核病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核病防治工作,同时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卫生、教育、财政、民政、妇联等职能单位为成员的“****市结核病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组建并完善了市、县、乡和县、乡、村大小两个三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局与综合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市结核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狠抓结核病归口管理。在利用“中央转移支付结核病防治项目”、“****省三免经费结核病项目”以及“全球基金第四轮结核病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拨款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结核病防治工作,推动了全市结核病工作的开展。卫生部门利用每年的“3.24世界结核病防治宣传日”加大对结核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2015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了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掌握了我市结核病疫情状况,为我市今后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我们充分利用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努力开展工作:一是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继续强化落实“三关两措施”;二是加强基层防痨医生培训与综合医院结核病人归口管理督查,提高病人发现率;三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全民防病意识;四是加强督导、提高质量,保证任务如期完成;五是积极落实各项优惠及激励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结核病列入慢病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为结核病患者减轻负担。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形成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2015-2015年,我市DOTS覆盖率达到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70%、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到85%,2015-2015年共发现新发涂阳病人4213例,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任务指标。

手足口病防治。201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每年将手足口病防治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科学、有序、有力安排部署全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确保了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我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每年流行季节前,市卫生局都及早安排部署,制定防控策略,加强防控和医疗救治技术培训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落实防控工作。各级疾控机构把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确立了“早期、主动”的预防控制工作原则,不断加强疫情报告、监测和管理工作,全面做好疫情分析、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处置、实验室检测、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等各项工作,真正实现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各地各单位还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大力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市卫生局进一步完善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体系,实行医院“一把手”负责制和接诊医生首诊负责制、对重症病例集中收治,指定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为市级重症病例定点救治医院。(

几年来,我市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丰硕成果,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艾滋病在处于低流行水平,霍乱、Ο157:H7等重大肠道传染病没有发生,已连续21年无野毒株病例发生,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麻疹发病率连续23年控制在10/10万以下,百日咳、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的发病率控制在历史最低水平,非典、人禽流感长效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系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大幅度提高,为保障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篇五: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2015妇幼保健工作总结

第1篇:2015年妇幼保健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院妇幼保健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为核心,开拓进取,加大了工作力度;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生殖健康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提高了我院妇幼保健的服务能力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拓宽服务领域,使全乡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做好全乡妇幼保健工作。

(一)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推行住院分娩,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今年上半年XX年全乡孕产妇总数为71人,其中早孕建卡68人,建卡率为95。77%,孕产妇系统管理65人,其中住院分娩71人,住院分娩率100%,新法接生率100%,产后访视68人次,访视率为95。77%,未访视3人;母乳喂养62人,喂养率为87。32%。筛查出高危产妇27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使高危孕妇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均达100%。孕产妇死亡0人,免费发放叶酸167人份。

(二)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加强了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疾病防治,提高了全乡儿童健康水平。今年上半年7岁以下儿童870人,5岁以下儿童634人,3岁以下397人,0-36月儿童保健建档452人,完成档案177人,新生儿访视196人,其中:轻度佝偻病0人,低体重9人,确保了儿童的身心健康,我乡上半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为367,系统管理率为92。44%,无儿童死亡。

(三)开展全乡、村、镇妇女病查治工作。根据妇女保健的要求,为已婚妇女进行查体,对防治妇女病起到重要作用,并且掌握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通过普查对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两癌”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极大保障了妇女的身心健康。今年“三八”节期间在区妇联的大力协助下,对我乡已婚妇女进行健康查体,实查1517人,查出各种疾病369人,疾病发生率达到24。32%,其中阴道炎208人,患病率13。71%,宫颈炎161人,患病率10。61%,尖锐湿疣、宫颈癌、乳腺癌、卵巢癌均为0人,都及时进行了有效治疗和指导。各项计划生育总数为83人,放置宫内节育器33人,取出宫内节育器17人。药物流产23人。

(四)完善“两个系统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巩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六位一体”的功能,不断加强孕产妇、儿童系统化管理工作,对已开展的产后访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加强、完善,确保全乡人民满意。

(五)加强网络建设,完善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区、镇、村三级网络建设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和管理,并定期进行培训指导。加强业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二、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区卫生局的安排,组织业务技术人员参加省、市级卫生部门的培训班和进修班,坚持自学和每周五的业务学习,大大提高了业务人员的技术平。

通过半年来的共同努力,我区的保健工作和社会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并且取得了一些好成绩,这都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妇幼卫生工作的全面发展。要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管理,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水平,放开发展,强化管理,提高整体素质,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更温馨舒适、更全面周到的服务,为我区的妇幼保健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第2篇:2015年度妇幼保健院年终工作总结

2015年的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妇幼保健院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较好的完成了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妇幼卫生重大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一)规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补助率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指导方案》的基础上我站制定了《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管理方案》及《住院分娩限价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同时对基层项目工作做了以下几点:

1、加强妇幼专干对项目知识的培训,督促其在孕早期为孕妇宣传住院分娩的好处,以确保符合政策的孕产妇及时享受政策补助。

2、动员各乡镇卫生院不断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使党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努力提高全县项目补助率。

(二)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按自治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协调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逢孕必检”的工作机制。并按“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的紧紧围绕所有孕妇、产妇及婚前保健人群等目标人群,开展了如下工作:

1、健康教育工作。

利用各种卫生宣传日、电视、广播及保健门诊大力宣传“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发放各种宣传册、画报、宣传单等资料,通过县、乡保健服务单位发放到孕产妇手中,向孕产妇传递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信息。

2、提供自愿咨询与自愿检测服务

——2015年孕期hiv免费咨询411人,孕期抗体检测260人。

乙肝检测232人。【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梅毒检测232人。

(三)农村孕产妇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我站制定了《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同时成立了《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县妇幼保健站妇幼保健科作为全县项目技术指导核心。同时开展了以下工作。

1、加强项目的宣教工作。

加强项目宣教是“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重要内容。我站通过采取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利用电视等形式宣传准备怀孕农村妇女及孕早期妇女补充小剂量叶酸的好处及领取叶酸的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准备怀孕农村妇女及孕早期妇女知晓率。

2、加强妇幼专干对项目知识的培训,要求对辖区内的待孕妇女进行摸底造册,并组织发放小剂量叶酸片(

大力宣传小剂量叶酸增补相关知识,提高待孕妇女的优生优育的意识,尽量为减少新生儿神经管畸形出生缺陷的发生做好预防工作。

(四)新生儿疾病筛查。

按自治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我站制定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和技术领导小组的实施方案。召开了此项目启动会并已实施。截至目前新生儿疾病筛查7人。

二、妇幼保健工作。

(1)孕产妇系统管理。

2015年三乡一镇产妇总数411人,活产数414人,产前建卡数392人,建卡率95。3%。,产前检查375人,检查率95。6%。孕早期检查219人,孕早期检查率53。2%。产后访视369人,产后访视率89。7%。住院分娩401人,住院分娩率97。5%。,高危产妇33人,住院分娩33人,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0。

(2)儿童系统管理。

儿童保健严格实行“4。2。1”体检制,重点加强对0—3岁儿童系统管理,儿童“四病”的防治及学龄前儿童体检工作。三乡一镇0—7岁以下儿童数为2246人,5岁以下儿童为1837人,3岁以下儿童为1355人,3岁以下系统管理1029人,系统管理率76%。5岁以下儿童死亡6人,5岁以下死亡率14。5‰。今年4月初及九月初我站在县幼儿园的配合下开展了学龄前儿童体检工作。实查1042人数,检查出佝偻病患儿22人,体弱儿11人,对体弱儿全部进行了专案管理。并给予健康指导。

(3)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持《出生医学证明》入户,提高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和管理率,全年共办理出生医学证明196人。

三、加强项目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为了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我站积极开展培训工作,举办培训班六期。培训达112人次。

四、加大了项目宣传力度。

为确保我县妇幼卫生项目工作能顺利开展,我站通过采取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和利用电视宣传等形式,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优惠政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妇女叶酸增补预防神经管缺陷4大项目的宣传材料。一年来,发放宣传材料XX余份,小折子120张,版面宣传栏5个。

五、存在的问题。

1、需要解决办公场地。

我县行政面积约20。23万平方公里,是我国面积最大的县。县辖三镇五乡,人口5万余人。由于历史原因,县一直没有单独的妇幼保健机构,于2015年1月16日正式成立了妇幼保健院。由于无办公场地现仍在县疾控中心内办公。仅有4间办公室,根本无法满足工作的需求。

2、妇幼卫生人员匮乏,目前,我站仅有3名妇幼专业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工作,技术力量薄弱,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工作人员身兼数职,超负荷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的发展,广大群众对于保健服务质量和需求日益增长,由于妇幼卫生人员匮乏,制约了我县妇幼卫生保健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3、三级保健网络不健全。虽然县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扎实,但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队伍不稳定,网底薄弱,乡级服务能力不高。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4、项目经费不能足额到位。

项目经费不能足额到位,由于我县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自给能力差,在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是缺乏项目配套资金支持。

5、项目进展不平衡。

个别项目进展滞后。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站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卫生局的支持下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困难,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使我县的妇幼卫生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2015年工作计划。

我站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加大对妇女儿童的保健服务。大力开展妇女儿童保健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活动,积极拓展和落实妇幼保健的各项服务措施。

一、为切实做好我站的妇幼保健工作,做到保健与治疗相结合,更好地为广大妇女和儿童服务。成立妇幼保健院门诊。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切实做好贫困孕产妇救助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三、进一步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遏制艾滋病的蔓延。

四、进一步做好农村孕产妇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尽量为减少新生儿神经管畸形出生缺陷的发生做好预防工作。

五、“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启动滞后。部分工作处于筹备阶段,力争在2015年使这次项目工作全面启动并实施。

县妇幼保健站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思路、目标。

妇幼保健事业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团结协作、和谐愉快的工作环境,建立平等互信的医患关系。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标,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卫生工作的方针,加强业务技术指导,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准,稳定和发发展医疗保健业务。强化制度落实,努力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卫生项目工作。

(一)妇幼保健工作思路。

1、加强孕产妇及儿童的保健管理,加强以县妇幼保健站为核心的孕产妇及儿童系统管理工作,明确负责协调管辖区内孕产妇及儿童,及时摸清育龄妇女孕情,筛查高危,减少产科并发症的发生率,提高孕产妇及儿童的保健服务。

2、努力落实《自治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自治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自治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等项目工作。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的科普知识,加大预防与控制出生缺陷工作力度。

4、加强妇女病普查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保障妇女享有良好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

5、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努力构造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1、2015年-2015年争取改善我站办公条件,逐步增加人员编制,拟成立妇幼保健站门诊、检验科、心电、b超、x光等科室。做到保健与治疗相结合,更好地为广大妇女和儿童服务。

2、2015年-2016年成立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内设保健部和临床部。各部依据所担负的职能与工作范围,设置相应的业务科(室)、科(室)及医疗设备。

篇六:2015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
2015传染病管理制度

第1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2篇: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1、学校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2、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①规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②学校卫生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③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徐汇区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徐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④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⑤学校发生师生集聚性发热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按照《徐汇区学校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处理规范》要求落实相应的措施。

⑥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3、加强学生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①开展每日学生晨检工作,掌握学生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②每周一次由卫生老师对全校师生健康、传染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

4、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①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学生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②按照“徐汇区学校消毒隔离制度”要求,健全和执行学校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5、利用学校教育网络对师生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6、严格学生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保证学生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学生免疫水平。

第3篇:中心幼儿园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第4篇:艾滋病防治条例

2015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

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实行综合防治。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艾滋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发展有关艾滋病防治的公益事业,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和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捐赠,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进行行为干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关怀和救助。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艾滋病预防、诊断、治疗等有关的科学研究,提高艾滋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和支持开展传统医药以及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相结合防治艾滋病的临床治疗与研究。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或者因执行公务感染艾滋病病毒,以及因此致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二章宣传教育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以及关怀和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车站、码头、机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旅客列车和从事旅客运输的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显著位置,设置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广告牌或者张贴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组织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医务人员在开展艾滋病、性病等相关疾病咨询、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对就诊者进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开展有关课外教育活动。

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应当组织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应当利用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网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向育龄人群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时,应当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从事劳务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对进城务工人员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在出入境口岸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出入境人员有针对性地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和指导。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纳入妇女儿童工作内容,提高妇女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组织红十字会会员和红十字会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咨询、指导和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宣传。

第二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应当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学习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支持本单位从业人员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开通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电话,向公众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和指导。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国家艾滋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艾滋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艾滋病监测和专题调查,掌握艾滋病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艾滋病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开展监测活动。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出入境人员进行艾滋病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艾滋病自愿咨询和检测办法,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需要,可以规定应当进行艾滋病检测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艾滋病流行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规范,确定承担出入境人员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艾滋病的流行情况,制定措施,鼓励和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推广预防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帮助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改变行为。

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实施行为干预措施,应当符合本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和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艾滋病防治工作与禁毒工作的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落实针对吸毒人群的艾滋病防治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公安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互相配合,根据本行政区域艾滋病流行和吸毒者的情况,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并有计划地实施其他干预措施。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商、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第三十条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进行相关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经营者应当查验其健康合格证明,不得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

第三十一条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对被依法逮捕、拘留和在监狱中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艾滋病传播。

对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防治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经费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予以技术指导和配合。

第三十二条对卫生技术人员和在执行公务中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第三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守标准防护原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第三十四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

第三十五条血站、单采血浆站应当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进行艾滋病检测;不得向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

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应当在原料血浆投料生产前对每一份血浆进行艾滋病检测;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浆,不得作为原料血浆投料生产。

医疗机构应当对因应急用血而临时采集的血液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进行核查;对未经艾滋病检测、核查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不得采集或者使用。

第三十六条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应当进行艾滋病检测;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不得采集或者使用。但是,用于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应当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人体血液制品,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应当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第三十八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二)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三)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四)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第三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时,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封存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于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应当进行卫生处理或者予以销毁;对未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及时解除封存。

第四章治疗与救助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第四十二条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方案的规定,对孕产妇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和检测,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产前指导、阻断、治疗、产后访视、婴儿随访和检测等服务。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艾滋病防治关怀、救助措施:

(一)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

(二)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

(三)向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四)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

第四十五条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免收杂费、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当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生活困难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生活救助。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和工作。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和完善艾滋病预防、检测、控制、治疗和救助服务网络的建设,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的职责,负责艾滋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所需经费。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艾滋病流行趋势,确定全国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宣传、培训、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应急处置以及监督检查等项目。中央财政对在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和贫困地区实施的艾滋病防治重大项目给予补助。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艾滋病流行趋势,确定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项目,并保障项目的实施经费。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艾滋病流行趋势,储备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检测试剂和其他物资。

第五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措施,对有关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便利条件。有关组织和个人参与艾滋病防治公益事业,依法享受

税收优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职责的;

(二)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未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其他有关失职、渎职行为。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本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宣传教育、预防控制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的;

(三)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未进行核查,或者将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的;

(四)未遵守标准防护原则,或者未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或者医源性感染的;

(五)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的;

(六)推诿、拒绝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的;

(七)未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的;

(八)未按照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的。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七条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执业许可证:

(一)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仍然采集的;

(二)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血浆,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供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执业许可证件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九条未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禁止入境或者监督销毁。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物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物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血液制品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条血站、单采血浆站、医疗卫生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六十二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艾滋病,是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是指在批准开办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中,选用合适的药物,对吸毒成瘾者进行维持治疗,以减轻对毒品的依赖,减少注射吸毒引起艾滋病病毒的感染和扩散,减少毒品成瘾引起的疾病、死亡和引发的犯罪。

标准防护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将所有病人的血液、其他体液以及被血液、其他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是指有卖淫、嫖娼、多性伴、男性同性性行为、注射吸毒等危险行为的人群。

艾滋病监测,是指连续、系统地收集各类人群中艾滋病(或者艾滋病病毒感染)及其相关因素的分布资料,对这些资料综合分析,为有关部门制定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和依据,并对预防控制措施进行效果评价。

艾滋病检测,是指采用实验室方法对人体血液、其他体液、组织器官、血液衍生物等进行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毒抗体及相关免疫指标检测,包括监测、检验检疫、自愿咨询检测、临床诊断、血液及血液制品筛查工作中的艾滋病检测。

行为干预措施,是指能够有效减少艾滋病传播的各种措施,包括:针对经注射吸毒传播艾滋病的美沙酮维持治疗等措施;针对经性传播艾滋病的安全套推广使用措施,以及规范、方便的性病诊疗措施;针对母婴传播艾滋病的抗病毒药物预防和人工代乳品喂养等措施;早期发现感染者和有助于危险行为改变的自愿咨询检测措施;健康教育措施;提高个人规范意识以及减少危险行为的针对性同伴教育措施。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1988年1月14日由卫生部、外交部、公安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旅游局、原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的《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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