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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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5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大有山学校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大有山学校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2015.04)

一、指导思想

根据湟教字(2015)56号《湟中县教育系统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切实增强我校师生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升师生文明素质,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文明交通素养为主线,以确保交通安全为切入点,以“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为宣传教育主题,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教育引导,舆论先行,围绕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目标,努力营造平安出行、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中小学生交通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标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魏统盛

副组长:卢 军

组 员:谢占忠 马有军 宋生明 张彬 李富文 罗晓丽 成 员:全体教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实践活动,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本校广大师生员工养成“四个文明”的文明教育,围绕“绿色出行、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主题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要明显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责任交通事要故明显减少。

(二)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14年4月)启动宣传阶段。

学校成立专门组织,制定方案,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迅速掀起宣传、整治高潮,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的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性,使“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是“四个文明”(文明骑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文明浏览)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2015年4月至2015年底)组织实践阶段。

坚持建管并举、宣管结合,通过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集中整治行动,使“四个文明”和“大有山学校学生一日常规要求”顺利开展,师生交通文明素质显著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树立起遵章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绿色出行、文明出行,杜绝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文明交通行动向更高层次发展。

第三阶段(2015年12月)总结巩固阶段。

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前一年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广大师生员工具备文明交通素养,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三、具体措施

紧紧围绕“-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宣传教育主题,组织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实践活动:

(一)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主题班会、板报、横幅、广播、校园网、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答题、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印制文明交通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广大师生员工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二)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进课堂”、“文明出行推动日、“四个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等活动。学校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和交通安全体验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师生员工掌握必要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养成帮助老、弱、病、残、孕安全通行、指路、周边保洁等志愿服务,全面提升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

(三)深入开展习惯养成活动。根据学校教育实际,结合中学生的成长特点,将中学生交通文明素养的形成纳入到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体系之中,融入到中学生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之中。在全体中学生中广泛开展“文明骑车我先行”、“交通文明我践行”、初步认识交通指示牌、警示标识等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树立每位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带动其他交通参与者共同树立交通文明行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四)深入开展“师德工程”。在我校广大教职工中普遍开展“弘扬高尚师德,摒弃交通陋习”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教职工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的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交通文明榜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处室要切实把这项活动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实施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以提升师生交通文明素质的重要抓手,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学校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各处室的教职工由德育校长负责,各年级的师生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学生的教育由德育处、年级组长共同负责。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学校领导小组、德育处要加强对文明交通行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篇二:2015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庙下二中“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弘扬交通文明,提高广大师生文明交通素养,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避免道路交通事故,促进社会和谐,按照《汝州市教育系统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用好社会的力量、道德的力量、法治的力量和科技的力量,狠抓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文明交通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种涉及师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形成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的宣传教育体系,广大师生交通事故防范意识显著提高,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习惯基本养成。深化文明交通宣传,着力解决影响文明交通的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打造安全、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 工作内容

【2015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以“文明创建,交通先行,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组织、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对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和再部署。通过各种活动,如,专题讲座、播放警示光盘、交通实践、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使广大师生知晓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交通法规知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增强“关爱生命、平安交通”意识,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习惯。共同做好学生校外特别是寒暑假期间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2015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四、工作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交通安全辅导员制度和“警校共建”制度,把文明交通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交警的指导下,学校的宣传栏和板报内设立文明交通园地,每学期在放假前、开学后至少开展两次文明交通教育活动;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文明交通教育。

二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制度化、多样化、常态化。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安全教育内容,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师、考核”四落实。全面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切实按照最低“两周一课时”的要求,开设以交通安全、校园安全、生活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课,讲授相关的安全知识。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加强校园文明交通的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内容丰

富、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习惯,提高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是突出主题,集中开展文明交通礼仪宣传活动。每月都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利用升降旗活动和主题班会活动,进行长期的文明交通安全宣传,以强大的视听效果,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舆论氛围,不断掀起宣传高潮,稳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同时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教职员工培训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采取听讲座、看录像等培训相结合的方法。

四是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与公安交警、巡警配合采取切实措施维护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在校门口,设臵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划出人行横道线,对接送孩子的社会车辆和家长进行有序管理和引导,确保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畅通,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推动。按照市局“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师生道德水准和文明交通素质。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真正纳入议事日程;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班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具体落实办法,推动实施工作在本班内深入开展,推动学校实施工作上水平。

(二)突出重点,整体带动。各班结合学生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

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学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着力解决突出的交通问题。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班要注意总结收集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学校也定期或不定期以文字的形式向市教育局“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措施及活动开展情况。

篇三:2015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015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建设活动要点

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建设活动要点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畅通”、“平安”建设,切实开展“平安交通”建设行动,全面增强辖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2号)和中国共产党开县委员会办公室、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委办发[20]7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年4月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建设活动”(下简称文明交通建设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并形成长效机制,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及安排部署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为主线,突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广泛发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构建大宣教格局,营造大宣教声势,奏响文明交通主旋律;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严格、公平、公正执法,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问题;坚持软件与硬件建设并重,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交通安全畅通长效机制,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总体目标

到,全镇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实现交通畅通、有序、良好的目标。

2、具体目标

机动车驾驶人守法率达到95%;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达到95%以上,社会各界对“畅通”和“平安交通”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1)“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得到全面遵守。即全面遵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2)“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根本遏制。即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得到根本遏制,实现车不乱行、人不乱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

“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全面消除。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或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全面消除。

“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即小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

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观。小城市城区主干道行人守法率达75%以上,违法停车率控制在2辆/5公里以下,让行标志线守法率达90%以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镇文明交通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刘长杰同志任组长,谭晓霞(镇人大主席)、张永凤(镇纪委书记)、周国英(副镇长)、陈克光(副镇长)、刘若飞(副镇长)、周帮亚(政法书记、副镇长)、黎丹(组织委员)、王云东(宣传委员)、王伦宏(统战委员)、刘杨(党委委员、文化服务中心主任)等同志任副组长,各村居(委)会主任、党政办、党建办、综治办(安监办)、纪检监察室、财政办、城镇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水务服务站、规划所、市政环保所、交巡警中队、派出所、教管中心、广播电视工作站、工会、团委、残联、妇联、司法所、第二人民医院、弘顺运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监办),由周帮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安监办、派出所、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教管中心、规划所、市政环保所等部门抽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共同推进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具体负责全镇的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其他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为有效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其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党建办:负责组织开展党员文明交通活动,将此项活动纳入创先争优活动讲评内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镇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和报道工作;负责在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文明交通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全力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

镇财政办:负责文明交通建设活动所需经费的组织和落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镇综治办:负责将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推动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镇安监办:负责将“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负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同交巡警中队和派出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路检路查、纠违活动;督促责任单位开展道路隐患整治。

镇纪检监察室:牵头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履职情况实施行政监察。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对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对上路行驶的农用车辆和驾驶人实施安全监管。

镇规划所、市政环保所:负责加强对道路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减少对交通的影响;负责对场镇和客运站场停车秩序管理;负责对辖区镇、村、社道路的安全隐患、标志标识的规化和督促落实。

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落实校园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交巡警中队和派出所:组织开展辖区驾驶员安全教育活动;强化道路安全监管,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治;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将交通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宣传活动内容。

镇总工会:负责组织全镇广大职工参与文明交通活动,将文明出行纳入“职工之家”、劳模、先进工作者和“五一”奖章等评选活动内容,列入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的内容。

镇团委:负责组织开展青年文明交通活动,充分发挥青年自愿者的带头作用,组织广大青年学习文明交通知识,担任文明交通宣传员,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参与公益交通宣传活动。将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活动内容。

镇妇联:负责组织全镇广大妇女参与文明交通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关爱家人”宣传教育,将文明交通行动纳入教育讲座、妇女就业培训和巾帼志愿服务内容。

各村(居)委会:负责组织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实施对本村(居)委会的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负责本辖区内村、社道路的交通环境改善。

其他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加强对本单位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的教育管理,组织职工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提高文明交通意识。

三、工作步骤

文明交通建设活动从20年4月起至12月止,分为部署发动、普及整改、总结提高、考核验收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年4月至6月10日)

镇政府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有关部门协调会,以及干部扩大会,对此项工作作全面部署。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单位也要相应作好动员发动工作。重点是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活动声势,集中宣传各类交通行为中存在的“六大交通陋习”、“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突出的交通违法问题,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提高行人、机动车守法率。

(二)普及整改阶段(20年6月-12月)

1.20年6月1日-6月15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建立强化文明交通活动工作责任制,并按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20年6月16日-8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活动,播放文明交通宣传片和文明交通提示语滚动字幕,在主要路口、繁华路段、建筑工地等人流、车流集中路段,利用宣传栏、护栏、墙体、围墙、临时护墙、交通标志等广泛宣传文明交通。

3.20年9月1日-10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结合“畅通”、“平安”等创建工作,完成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减速设施等方面的检查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提请有关部门完善设施、治理隐患。

4.20年月1日-12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小结,掌握工作动态,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发掘、宣传典型事例和人物,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先进典型的选拔、树立活动,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和工作方法,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阶段性表彰奖励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6月)

1.1月-5月,各村(社区)及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通过开展执法宣讲、座谈交流、实战演示等方式,形成“学习典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执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2.206月,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在巩固前阶段实施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回头看,进一步总结和巩固文明交通活动工作成果,提炼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

(四)考核验收阶段(7月-12月)

7月-9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工作,将测评结果纳入对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单位工作的考核内容。

【2015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10月-12月,迎接县领导小组的检查、考评。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强化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不断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交通、公安、农机等监管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要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要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文明交通行动家喻户晓。

(二)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要重点完善小城市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对一些交通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区道路,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重拳出击,强力整治交通秩序。各村(社区)及公安、交通、农机等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适时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以道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为重点,要对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货车超限超载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要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强化执法管理,公平、公正和规范执法,提升队伍执法形象。要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整治,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教育一批不文明交通的行为人,曝光一批不严格管理导致交通堵塞和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社会单位,达到以儆效尤和惩戒效应。

(四)严格奖惩,加大文明交通考核力度。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一年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文明单位”的创建资格,并扣发或取消有关单位的工作年终目标考核奖:一是出现单位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不按交通指示信号灯行驶(闯红灯)或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醉酒驾驶1次以上的;二是出现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2次(含)以上或引发的重大事故1次以上的;三是本单位道路交通(或运输业)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次以上的;四是因管理部门或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和行风廉政出现问题而违法犯罪的;五是本单位交通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累计3次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营造氛围,大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开展好“百万党员、“百万网民、“百万驾驶员”、“百万师生”、“百万农民”、“百万游客、“百万食客”、“百万职工”、“百万青年”、“百万妇女”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奏响文明交通主旋律。要积极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引导群众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广泛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聘请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充分发挥村(社区)的作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把“人防”和“技防”相结合,促进全民参与,共同管理,充分体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形象、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推进“畅通”、“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日程。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查找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工作督查、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措施,督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示范带动,接受监督。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及基层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做文明交通行动的模范,积极主动投身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各项活动中去,并教育管理好干部、职工,为广大群众做好榜样。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

(三)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对重大交通隐患、违法违章情况,各部门要相互通报,加强协作,并充分发挥行政职权内的审批权限的管控作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和建议于每月24前以简报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督导推动作用,通过督检督查和召开现场会、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指导督促、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交流方法,促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对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下达《督办通知书》进行督办。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本单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启动行政问责机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篇四:2015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016关于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畅通”、“平安”建设,切实开展“平安交通”建设行动,全面增强辖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2号)和中共开县委员会办公室、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委办发[20]7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年4月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建设活动”(下简称文明交通建设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并形成长效机制,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及安排部署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为主线,突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广泛发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构建大宣教格局,营造大宣教声势,奏响文明交通主旋律;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严格、公平、公正执法,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问题;坚持软件与硬件建设并重,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交通安全畅通长效机制,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总体目标

到,全镇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实现交通畅通、有序、良好的目标。

2、具体目标

机动车驾驶人守法率达到95%;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达到95%以上,社会各界对“畅通”和“平安交通”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1)“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得到全面遵守。即全面遵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2)“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根本遏制。即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得到根本遏制,实现车不乱行、人不乱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

()“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全面消除。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或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全面消除。

()“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即小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

()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观。小城市城区主干道行人守法率达75%以上,违法停车率控制在2辆/5公里以下,让行标志线守法率达90%以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镇文明交通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刘长杰同志任组长,谭晓霞(镇人大主席)、张永凤(镇纪委书记)、周国英(副镇长)、陈克光(副镇长)、刘若飞(副镇长)、周帮亚(政法书记、副镇长)、黎丹(组织委员)、王云东(宣传委员)、王伦宏(统战委员)、刘杨(党委委员、文化服务中心主任)等同志任副组长,各村居(委)会主任、党政办、党建办、综治办(安监办)、纪检监察室、财政办、城镇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水务服务站、规划所、市政环保所、交巡警中队、派出所、教管中心、广播电视工作站、工会、团委、残联、妇联、司法所、第二人民医院、弘顺运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监办),由周帮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安监办、派出所、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教管中心、规划所、市政环保所等部门抽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共同推进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具体负责全镇的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其他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2015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为有效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其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党建办:负责组织开展党员文明交通活动,将此项活动纳入创先争优活动讲评内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镇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和报道工作;负责在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文明交通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全力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

镇财政办:负责文明交通建设活动所需经费的组织和落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镇综治办:负责将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推动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镇安监办:负责将“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负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同交巡警中队和派出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路检路查、纠违活动;督促责任单位开展道路隐患整治。

镇纪检监察室:牵头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履职情况实施行政监察。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对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对上路行驶的农用车辆和驾驶人实施安全监管。

镇规划所、市政环保所:负责加强对道路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减少对交通的影响;负责对场镇和客运站场停车秩序管理;负责对辖区镇、村、社道路的安全隐患、标志标识的规化和督促落实。

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落实校园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交巡警中队和派出所:组织开展辖区驾驶员安全教育活动;强化道路安全监管,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治;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将交通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宣传活动内容。

镇总工会:负责组织全镇广大职工参与文明交通活动,将文明出行纳入“职工之家”、劳模、先进工作者和“五一”奖章等评选活动内容,列入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的内容。

镇团委:负责组织开展青年文明交通活动,充分发挥青年自愿者的带头作用,组织广大青年学习文明交通知识,担任文明交通宣传员,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参与公益交通宣传活动。将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活动内容。

镇妇联:负责组织全镇广大妇女参与文明交通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关爱家人”宣传教育,将文明交通行动纳入教育讲座、妇女就业培训和巾帼志愿服务内容。

各村(居)委会:负责组织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实施对本村(居)委会的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负责本辖区内村、社道路的交通环境改善。

其他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加强对本单位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的教育管理,组织职工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提高文明交通意识。

三、工作步骤【2015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文明交通建设活动从20年4月起至12月止,分为部署发动、普及整改、总结提高、考核验收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年4月至6月10日)

镇政府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有关部门协调会,以及干部扩大会,对此项工作作全面部署。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单位也要相应作好动员发动工作。重点是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活动声势,集中宣传各类交通行为中存在的“六大交通陋习”、“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突出的交通违法问题,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提高行人、机动车守法率。

(二)普及整改阶段(20年6月—12月)

1.20年6月1日—6月15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建立强化文明交通活动工作责任制,并按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20年6月16日—8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活动,播放文明交通宣传片和文明交通提示语滚动字幕,在主要路口、繁华路段、建筑工地等人流、车流集中路段,利用宣传栏、护栏、墙体、围墙、临时护墙、交通标志等广泛宣传文明交通。

3.20年9月1日—10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结合“畅通”、“平安”等创建工作,完成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减速设施等方面的检查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提请有关部门完善设施、治理隐患。

4.20年月1日—12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小结,掌握工作动态,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发掘、宣传典型事例和人物,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先进典型的选拔、树立活动,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和工作方法,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阶段性表彰奖励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6月)

1.1月—5月,各村(社区)及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通过开展执法宣讲、座谈交流、实战演示等方式,形成“学习典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执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2.206月,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在巩固前阶段实施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回头看,进一步总结和巩固文明交通活动工作成果,提炼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

(四)考核验收阶段(7月—12月)

7月—9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工作,将测评结果纳入对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单位工作的考核内容。

10月—12月,迎接县领导小组的检查、考评。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强化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不断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交通、公安、农机等监管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要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要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文明交通行动家喻户晓。

(二)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要重点完善小城市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对一些交通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区道路,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重拳出击,强力整治交通秩序。各村(社区)及公安、交通、农机等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适时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以道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为重点,要对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货车超限超载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要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强化执法管理,公平、公正和规范执法,提升队伍执法形象。要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整治,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教育一批不文明交通的行为人,曝光一批不严格管理导致交通堵塞和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社会单位,达到以儆效尤和惩戒效应。

【2015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四)严格奖惩,加大文明交通考核力度。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一年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文明单位”的创建资格,并扣发或取消有关单位的工作年终目标考核奖:一是出现单位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不按交通指示信号灯行驶(闯红灯)或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醉酒驾驶1次以上的;二是出现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2次(含)以上或引发的重大事故1次以上的;三是本单位道路交通(或运输业)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次以上的;四是因管理部门或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和行风廉政出现问题而违法犯罪的;五是本单位交通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累计3次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营造氛围,大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开展好“百万党员、“百万网民、“百万驾驶员”、“百万师生”、“百万农民”、“百万游客、“百万食客”、“百万职工”、“百万青年”、“百万妇女”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奏响文明交通主旋律。要积极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引导群众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广泛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聘请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充分发挥村(社区)的作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把“人防”和“技防”相结合,促进全民参与,共同管理,充分体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形象、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推进“畅通”、“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日程。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查找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工作督查、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措施,督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示范带动,接受监督。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及基层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做文明交通行动的模范,积极主动投身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各项活动中去,并教育管理好干部、职工,为广大群众做好榜样。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个人诚信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三)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对重大交通隐患、违法违章情况,各部门要相互通报,加强协作,并充分发挥行政职权内的审批权限的管控作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和建议于每月24前以简报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督导推动作用,通过督检督查和召开现场会、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指导督促、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交流方法,促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对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下达《督办通知书》进行督办。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本单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启动行政问责机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篇五:2015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016街道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现将我街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交通设施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上海世博会的举办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组织领导

为使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街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陈世响主任任组,街道副书记陈桂官、副主任林鸿龙、林霄、派出所陈振翔所长为副组长,共同负责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主要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精神,部署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二)落实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情况的监督情况,配合敦促公路营运企业运用已经安装的GpS,加强内部车辆的监控情况。

(三)落实“3.15”南安会议和省交警总队《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丁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隐患路段、国道和主要省道中心隔离设施设置、国道和主要省道让行标志、标线设置排查、报告等情况。

(四)强化各项整治。要加大整治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超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等重点违法行为;要加强事故多发单位的监管,对学校周边、学生周末班车、农村道路的行车秩序要重点整治。同时,要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对工地装载车、“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情况。

(五)定期对辖区有严重交通违法、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和企业集中抄告同级运输管理、安监部门,各地对相关情况适时存当地主要媒体公升曝光情况;对违法超员、经处罚不改的运输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从严处罚,并联合主管部门督促运输经营者对严重违法的驾驶人,建议予以停驾或解聘处理情况。

(六)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交通管理工作预案,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制信息通报制度,落实人员和应急装备、物资保障,组织预案演练情况。

(七)实施《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认真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宣传工作,组织实施主题宣传日活动情况,结合“五进”工作,做到交通安全宣传“五联手”,即通过主动与广大媒体、教育部门、运输企业、保险部门、交通事故当事人联手情况,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大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投放量,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及时报道“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工作进展情况。

(八)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九)认真组织开展“迎世博、创文明、保平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情况,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要求,参予当地组织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安全检查,参予当地设立的治安检查卡点,在全省各出入闽通道查堵危险品,加强枪支弹药保管情况的检查。

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4月15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

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省政府安委会统一组织协调,第一把手是搞好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认真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要即查即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时整改、跟踪落实: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强化督导。要加强对包片、挂点的地区此次大检查工作的督促检查,按照以上检查内容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指导,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广泛宣传。要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宣传和报道工作,教育和引导交通参与者增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要及时上报信息。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篇六:2015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015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为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按照建设“幸福**”和《政协**区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部署安排,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集中调研。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积极为我区

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建言献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基本情况目前,我区共有公交线路27条,公交车辆288台,分属四家客运公司运营。其中,公交**分公司,长运**分公司,唯达**客运分公司为市属公司,淄博万杰客运公司为股份制民营公司。公交**分公司经营公交线路20条,公交车辆170台;长运**分公司经营公交线路7条,公交车辆52台;唯达**客运分公司经营公交线路2条,公交车辆4台;淄博万杰客运公司经营公交线路10条,公交车辆62台。1路、13路、25路、32路等公交线路由多家客运公司共同经营。近年来,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公交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

1、整合公共交通资源,公交线路集约化改造效果初显。长期以来,我区公交车辆大多采取业户挂靠经营方式,由私营车辆挂靠公交运营公司从事公交运营,导致运营车辆旧,车型不统一,班次不合理,运营能力不足。鉴于上述营运方式的诸多缺陷,在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交通主管部门对部分公交线路进行了集约化改造。截止目前,我区共有1路直达、11路、50路、98路、113路、161路、300路等7条公交线路完成了集约化改造,改造后,车容车貌和服务质量都有了大幅提升,群众出行变得更加便捷。

2、公交站场建设实现突破,公交行业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10月20日,列入交通部客运站建设计划和淄博市“十一五”交通规划的**客运站竣工交付使用。该工程采取环形孤岛模式,分为上中下三层,集出行、购物、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该客运站的投入使用,实现了公交、长途的“零距离换乘”,解决了火车站广场交通拥挤、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有效地提升了城市文明形象,增强了中心城区服务功能。目前,该客运站已运营近两年,运营秩序良好。随着城市居民对公共交通需求的不断增加,及时延伸调整公交线路6条;更新公交车110台;城区公交车万人拥有率达到5标台以上;更新添置天然气公交车47台;770台出租车进行了双燃料改造。

3、公交运输能力稳步提高,行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我区公共交通运输能力稳步提高,客运总量、车辆装备稳步增长,服务网络不断扩大,公交运力不足、群众出行不便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目前,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大于70%,城区公交车平均运营速度20公里/小时,公交准点率达到95%以上,公交车辆出行分担率达到20%。共建设完成景观式候车亭5处。公交网络实现了全通达、全覆盖,11路、50路、113路、117路、118路等线路覆盖城区主要地区。离休干部、伤残军警、盲人、65岁以上老人、学生等特殊群体享受到11路公交车的免费或优惠乘车待遇。开展了“创建文明行业”、“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乘客满意工程”“爱心送考”等活动,公交行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4、城市客运市场管理有序,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实施“双基”工程,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加强车辆检测、驾驶员驾驶行为监管,始终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障了全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工作,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交通主管部门对车辆技术和人员档案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在公交客运公司推行了“星级企业评定”和“质量信誉考核”等制度,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治理力度。以开展“道路运输百日安全集中整治”、“迎省运、保畅通”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大路巡路查和路面执法力度,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黑三轮、黑出租、黑摩的”及“倒客”、“宰客”等不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了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秩序,确保了我区客运市场安全、文明、有序。

二、我区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尚未确立。公交优先战略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总体滞后。我区公共交通的出行分担率不高,与公交发达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公交服务能力不足,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不高,公共交通在缓解城市拥堵、建设低碳交通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缺乏统一规划。城市公共交通线网构成主要以公交枢纽站为依托,实现点与点的连接。长期以来,我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统一规划,特别是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时没有把公交设施配套纳入统一规划,给交通营运、管理和居民出行带来不便。

3、公交行业发展后劲不足。城市公共交通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政府应对城市公交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但由于财力所限,城市公交缺乏应有的补助和资金扶持,使原本属于社会公益性的公共交通行业发展受到制约,带来班线密度不高、始发时间不早、末班时间不晚等问题,公益职能发挥受限。

4、公交服务质量与不断增长的出行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由于现行体制原因,城市公共交通的许可权限在市交通运输局,我区交通管理部门只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开辟新线、迁站、线路调整等诸多事项,都需多方协调解决,程序较为复杂,致使办事效率不高,不能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愿。目前,我区存在公交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偏低,公交候车时间长、始发时间晚、末班时间早、换乘不方便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公交与其他交通方式的竞争力和对公众出行的吸引力。同时公共交通线网覆盖不均衡,影响了公共交通服务的普遍性。公共交通企业存在重经济指标、轻服务质量,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信息化水平较低等问题。

5、城乡客运发展不协调。长期以来,由于我区城乡二元化结构的存在,导致城市公共交通与道路客运班线一直处于二元管理状态。城乡道路、场站、运力等资源难以共享和优化配置,经营成本和票价差距较大;城乡客运体系互不兼容,阻碍了城乡衔接、方便快捷的一体化客运网络建设;部分比较偏僻的线路,受客流量小、线路规划不合理、运营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存在亏损现象,导致线路经营者服务态度消极,甚至因为无力负担而影响运行;城乡公共客运服务不均等,农村和郊区居民进城难和出行不方便的问题突出,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造成较大障碍。

三、对全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确立城市公交优先发展地位。近年来,我区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构筑功能完备的公交网络,提供高效、便捷的公交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前和今后群众的迫切要求。有关部门应加快编制《**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纲要》。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需要,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促进全区公共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确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目标,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营运结构,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城市公交事业与群众公交素质同步发展,着力打造**“文明公交”品牌。

2、以公交企业集约化经营带动公共交通线路的优化。公共交通最终的服务对象是公交乘客,在优化公交线路方面,应确定公交最优线路模型的优化目标和约束条件。鼓励公交企业进行集约化经营,有利于解决市场资源布局分散问题,实现业内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经营,而且还可为政府扶持公交行业发展、监管公交行业服务提供固定、明确的途径和载体。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以公司制的经营主体取代承包、租赁经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交客运市场经营秩序。通过集约化改造经营,对山区客运线路和近郊客运线路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改造,实现公共交通线路的优化。

3、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规范的公共交通补贴补偿制度。逐步落实财政支持和补偿机制。制定可行的优惠政策,减轻公交企业的税费负担,弥补城市公交建设与发展资金缺乏的问题;建立规范的财政补偿机制,对国有公交企业因价格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予以补贴,对因公交企业承担社会公益性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需要的资金给予财政补贴。另外,政府应逐步加大对公共交通站场、车辆等基础设施的投入,确保城市公交的建设与发展;将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

4、加强公交发展水平的考核与评价,全面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交通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要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建立推行等级服务评定制度,开展文明线路创建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公共交通企业要科学调度车辆和编制运行图,加大行车密度,缩短乘客等候时间;要加快车辆更新步伐,积极选用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车辆,淘汰环境污染严重、技术条件差的车辆;要加强对公共交通站场、车辆、设施装备的维护保养,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乘车和候车环境;加大对公交驾乘人员的培训,制定技术和服务评定标准,将驾乘人员的工资收入与服务质量、服务效能直接挂钩,提高公交一线驾乘人员改善服务、提高质量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为提升我区公交服务和社会满意度注入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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