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调整方案

| 教育 |

【www.guakaob.com--教育】

关于中层干部调整方案的请示(样表)
科级干部调整方案 第一篇

2011 27 ***

荣昌县****学校

关于中层干部调整方案的请示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幼儿教育的发展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校近年来招生规模在逐年扩大,纯女生的幼教学生使得学校德育管理工作难度大,安全管理工作任

务重。为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德育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解决今年部分中层干部任职年龄到点后留下的职务空缺,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管理效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荣教工委〔2010〕5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行政会研究,拟调整学校部分中层干部。方案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学校现有**教学班,有***名学生,核定编制**人,现有教职工**人。现有校长1人、副校长3人;德育处主任1人、总务处主任1人。

二、 调整岗位情况及原因

1. 设办公室主任1名。

2. 设招生办公室主任1名。

3. 设德育处副主任2名(分管幼师)。

4. 设总务处副主任1名(拟免原总务处副主任)。

三、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除必须坚持《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师德。

(三)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五)干部原则上逐级提拔,新提拔的干部原则上从后

备干部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管理、严格程序原则。

五、选拔任用程序

(一)民主推荐

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必须经过全校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在教育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科负责实施。民主推荐的方式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

(二)组织考察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前要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由2名以上成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工作、生活、社交”的情况进行了解,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三)学校行政会集体讨论,投票决定

学校领导干部的任用,必须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决定。集体讨论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成员到会,以应到会议成员过半数投票同意形成决定,方为有效。

(四)任免文件抄送县教委备案

本方案经县教委批复,学校实施后将任免文件抄送县教委备案。

以上方案妥否,请批示。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干部 调整 方案 请示

荣昌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0年10月10日印制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科级干部调整方案 第二篇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活力与生机的用人机制,推进科级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市人事局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应于本单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

第三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管干部原则;

2.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岗位需要原则;

3.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主集中制原则;

6.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 导班子及党组履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职责,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 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用条件:

1.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

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从事党政和群团组织管理经验、能力,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爱本职工作,能干事,干成事,在实际工作中绩效显著;

4.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5.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6.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服从领导,服务企业,服务百姓,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较高。

第六条 拔任用科级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级干部要有专科以上学历;

2.科级干部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正式工龄;

3.拔任用正科级干部,必须在副科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科级干部调整方案】

4.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5.体健康。

【科级干部调整方案】

第三章 拔任用程序【科级干部调整方案】

第七条 到下列情况,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人选:

1.位出现人员空缺;

2.构调整、重组,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的;

3.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

4.他需要竞争上岗的。

第八条 拔任用科级干部,应遵循以下程序:

1.制竞争、竞职上岗方案;

2.布选拔任用通知;

3.织符合条件者报名;

4.织报名人员竞争、竞职上岗演讲,并进行民主测评。

5.据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6.被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任人选;

7.公示;

8.公示期满后,经领导班子及党组研究审批,报相关部门备案,并公布任命结果。

第四章 交流轮岗

第九条 建立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交流轮岗的对象主要是:

1.因工作需要交流轮岗的;

2.需要通过交流轮岗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

3.在一个部门工作时间长、按照规定需要交流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和轮岗的。需要交流轮岗的科级干部,在征求主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向领导班子、党组通报,然后由领导班子、党组统一安排、调配。干部的交流轮岗要有利于对干部的培养,有利于工作的推进,有利于干部发挥所学专业和工作的连续性。

第五章 纪律与监督

第十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1.准个人决定干部任用,个人不能改变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决定;

2.组织研究同意之前,不准向任何人泄漏任何情况;

3.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4.导干部不准要求选拔任用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它亲属。

第十一条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按下列规定实行有效监督:对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申诉;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本《细则》,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

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科级干部调整方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细则》由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16科级干部联系项目工作方案
科级干部调整方案 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2016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双提双抓”活动,全面打造“服务型政府”,使各联系企业能高效高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协调各进驻窗口单位,深入企业进行现场办公,为企业进行咨询、受理、跟踪各项业务,结合企业需要及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核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二、服务内容

对于纳入服务范围的企业,县政务服务中心将组织开展如下服务:

(一)定期走访了解情况: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现场办公及咨询服务:根据需要,组织涉关项目审批部门,深入企业开展集中办公并联审批、现场咨询和现场辅导,现场解决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主动代理服务:主动告知企业各在各审批环节所需资料和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指导申请人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做好相关联系衔接工作;

(四)预约申办服务:需预约服务的,联系企业的工作人员在与窗口工作人员预约时间,为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办理时限缩短服务: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三、服务原则

(一)一次告知原则:应将审批所涉及的申报材料、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二)从简从快原则:协调窗口单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许可前提下,实行简化手续,从快办理。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项目应即时办理;

(三)限时办理原则:协调督促窗口人员应在承诺时限的最短时限内办结,能即办的实时即办,能联办的实施联办。对因申请人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四)全程跟踪原则:要对联系企业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实行全过程跟踪,出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201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科级干部调整方案 第四篇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武丙云周锦明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第3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科级干部调整方案】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5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科级干部调整方案 第五篇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审判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政务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三、竞争岗位及名额

根据我院中层干部及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本次中层干部竞岗职数为正职3名、副职7名。具体名额如下:

1、正职:刑庭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

2、副职:城关镇法庭副庭长1名、康庄法庭副庭长1名、立案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副庭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队副队长1名。

四、任职资格

1、竞争非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竞争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竞争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竞争法警队副队长应具有法警资格,竞争其他岗位应当取得法官资格。

5、竞争正职岗位,应具备任副职2年以上经历。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2、公开报名。凡拟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于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处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由政治处、监察室对报名者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争者名单。

4、考试。20XX年1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进行考试。

5、演讲测评。竞岗者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围绕自己参与竞争岗位的优势和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参会干警(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外)结合竞岗者演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得票数。

6、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经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

7、任职公示。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本单位公示7天,政治处将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决定是否任用。

8、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任职人员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和任命。

六、组织领导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高永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东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程序方面的事宜,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为使竞争上岗顺利有序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法院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纪律。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纪检部门查实后,取消竞选资格,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3、加强竞争上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发现所属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竞争,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以公心填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第2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XX〕1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等手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数共5个。其中中层正职2名,分别是综合科科长1名、管理科科长1名;中层副职3名,分别是培训中心主任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局机关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周岁、女51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1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下一级职位任满一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破格晋升:(1)近三年内获得两次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2)由组织选派到县外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一年以上;(3)因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需要配备的非中共党员干部;(4)专业性较强岗位紧缺的人才;(5)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

5、身体健康。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只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不竞争具体职位。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县编委办核定的中层职数,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县建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单位内公布;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报名(12月12日)。根据核定的中层职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每人可报名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其中现任符合条件的中层副职可同时报名竞争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

2、资格审查(12月14日)。局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竞争上岗演讲及民主推荐、测评(12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竞争上岗演讲。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竞争的优势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讲结束后,全体干部根据竞争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竞争上岗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察任免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组织考察(12月21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按照多于职位数1-3名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2、讨论决定(12月22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结合干部队伍结构需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票决制确定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拟任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将拟任人选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4、任职(12月29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集体确定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五、中层干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本轮任期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XX〕122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郑科仁同志任组长,胡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顾武杰、欧宏伟、李先锋同志为成员。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激活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仑委办〔20XX〕44号)和《关于做好区级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通知》(仑组委〔20XX〕27)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综合科(办公室):科长(主任)(副)1名;

(二)督查考核科:科长(副)1名;

(三)办证服务科:科长(副)1名;

(四) 建设服务科:科长(副)1名;

(五) 生活服务科:科长(副)1名;

(六)项目建设服务处:处长(副)1名。

二、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积极维护单位和集体形象。

(二)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四)一般应在下一级职位任职满一年。

(五)年龄要求:新上岗的干部年龄一般为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现职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

(一)个人申报。

(二)演讲答辩。

(三) 民主测评。

(四) 党组审定。

(五)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名单公示。

(六)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程序、方法

(一)20XX年8月25日—31日,拟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报区人事局审核后公布实施。

(二)9月1日—3日,召开动员会,个人申报任职岗位,党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9月4日—10日,组织演讲答辩、民主测评。

(四)9月11日—16日,党组考核审议,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公示三天。

(五)9月17日,任用发文,并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

竞争上岗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新上岗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第4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促进人才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根据资委发[20XX]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资委办发[20XX]214号关于转发《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2016科级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
科级干部调整方案 第六篇

一、范围对象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鼓励其他党员干部参照科级以上干部标准,积极踊跃参与到专题教育中来。

二、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加强党性修养,践行“三严三实”,着力培育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推动和谐稳定上见实效。

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推动党员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争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

县处级领导干部重点解决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担当意识不强,党性修养缺失,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靠会议、文件落实工作;脱离群众、不接地气,不深入基层,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等问题。

科级以上干部重点解决既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也不向下传达贯彻;工作只为做给领导看,对群众实际生产生活需求不上心、不愿管;落实惠民政策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好事办不好,甚至缩水走样;身在群众之中却不了解群众,“进不了门、说不上话、交不了心”,不会与群众打交道;“机关化”现象严重,不关心群众冷暖,坐等上门多,甚至关起门来办公,忙于做台账、报材料;在位不在岗,有事找不着人,在岗不在状态,办事敷衍推诿;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随意训斥,出了问题一味责怪群众觉悟不高;牢骚满腹、怨天尤人,敷衍应付了事等问题。

三、方法措施

充分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靠群众,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专题教育,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联系实际深学细照笃行,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查摆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以坚定的信心、决心、行动做出示范。

其他科级以上干部,要立足本职岗位和服务群众开展专题教育,从思想深处清除与“三严三实”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履职尽责、做人做事的方方面面,在方便群众办事、赢得群众满意上下功夫。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融入到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中,从2016年5月开始,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一以贯之抓实抓好。主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党委书记带头讲“三严三实”专题党课(2016年5月至7月中旬)

1、讲党课。结合专题教育动员部署工作,党委书记紧扣“三严三实”要求,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带头讲一次党课;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也要结合“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在“新港大讲坛”、群众教育引导集中培训、联系村(社区)党员大会等适当范围内讲党课。广泛开展“党员上党课”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选取一名普通党员讲党课,增强党性观念。

2、评党课。组织开展“优秀党课”评选活动,遴选优秀党课视频上报市委组织部,接受党员干部评选。7月下旬,从评选出的优秀党课中,择优选取部分党课到村、社区、镇直单位和非公企业进行巡回讲授。

(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2016年5月至10月)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重点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的纪律规定。认真学习焦裕禄、沈浩等先进典型事迹,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围绕学习和弘扬沈浩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到凤阳县小岗村或就近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过一次组织生活。

1、个人自学。党员干部要增强主动意识,合理安排学习时间,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规定内容。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对照检查个人思想境界、素质能力和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开展“学政经、学历史、培养四性”活动,通过学习政治经济学,掌握经济发展规律;学习和了解中国历史和西方历史,为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打牢基础;培养个人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2、集中学习。党委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要带头开展集体学习,要把“三严三实”、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作为“新港大讲坛”必学内容,采取专家辅导、观看影片、组织宣讲等形式,抓好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探索采取乡镇联合办班的模式,5月底前,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对机关、村、社区和非公企业等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普遍轮训。7月底前,分四期在复旦大学举办机关干部素质能力培训班,对镇机关及生态园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普遍轮训。

3、调研走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要结合镇重点工作推进和联系村(社区)安排,每周利用1天时间进行调研走访,对所联系的村(居)民组走访“全覆盖”。严格执行党政正职每周一固定接访制度,其他党政班子成员每周接访群众不少于1天,倾听群众意见。要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询党员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基层真实情况。调研要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并及时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交流调研成果,强化结果运用。针对调研走访中查找出的问题,践行“马上就办”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快办”、“办成”、“办实”。

4、座谈交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以“三严三实”为标尺,以焦裕禄精神、沈浩精神为镜子,组织开展专题座谈交流,深化思想认识,查找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紧密联系个人实际深入思考,并安排专门时间进行交流讨论。

5、专题研讨。以“三严”为抓手,在“三实”上下功夫,从2016年5月开始,重点分3个专题搞好学习研讨,原则上每两个月1个专题,每个专题集中学习研讨1-2次。

专题一:严以修身,把对党忠诚内化为谋事创业做人的根本遵循。结合本职工作,深刻反思自身在谋事创业做人方面“不实”的问题及具体表现,深挖思想根源。开展“党员干部学经典”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三个自信”。每名科级以上干部每年至少研读3本经典原著,研读心得体会作为工作日志必记内容;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实施“党员干部修身计划”,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专题二:严以律己,把个人干净内化为谋事创业做人的基本准则。在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剖析“不实”的原因,明确怎样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重点开展“学党章”活动,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深入开展“学典型争先进”活动,认真组织学习焦裕禄、沈浩等先进典型事迹以及市《优秀党员干部典型事迹读本》,使党员干部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为镜、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各级纪检部门编写的《反面典型警示录》等规定内容,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腐败案件审理过程,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严格执行“上岗佩戴党徽”制度,促推党员干部主动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作严以律己的表率。

专题三:严以用权,把敢于担当内化为谋事创业做人的实际行动。坚持用权为民,真抓实干,在谋事创业做人方面践行“实”的要求。集中开展“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活动,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法律、按制度、按规则行使权力,敬法畏纪,为政清廉。开展“马上就办,办实办好”专题讨论,推动全镇党员干部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发展、善创新、敢担当、促规范。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星级窗口”争创活动。

(三)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2016年10月至12月)

1、广泛征求意见(2016年10月)。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和“整改清单”,对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整改落实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回头看”,认真查找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充分借鉴教育实践活动查找问题的有效方法,按照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结合联系村(社区)工作,采取驻村蹲点、民情恳谈等多种形式,入农(居)户听真话实话、听心里话,把意见建议收集上来,把存在问题找准找实。

普遍开展谈心活动。党员干部要做到“四必谈”。党政(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党支部)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支部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局办负责人与部门人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还要分别与村(社区)“两委”负责人谈心,指出问题和不足,指明努力方向。对存在问题的“两委”班子,将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

2、深入查摆问题(2016年11月)。深入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即对照“对党忠诚”要求,深刻检查自己的思想灵魂、政治定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的实际表现;对照“个人干净”要求,深刻检查自己的廉洁意识、律己差距,在明确底线、分清界限、固守红线方面的实际表现;对照“敢于担当”要求,深刻检查自己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方面的实际表现。在此基础上,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开展“自省十问”(一问精神状态好不好、二问宗旨意识牢不牢、三问担当意识强不强、四问争先意识浓不浓、五问干事动力足不足、六问工作作风实不实、七问创业本领高不高、八问干群关系紧不紧、九问发展环境优不优、十问自身要求严不严),进行认真对照检查,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3、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2016年底前)。年底前,将从严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解决好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的问题,解决好平淡化、随意化、庸俗化的问题。要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成功经验,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确保批评意见有辣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一团和气、遮遮掩掩、达不到要求的,要“回炉补课”。会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揭短亮丑,班子每名成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摆出违背“三严三实”的突出问题,明确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相互批评要聚焦主题,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将在一定范围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各党(总)支部要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坚持边学边查边改(2016年5月至2016年底)

1、作出整改承诺。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带头,针对听取意见、党性分析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并及时作出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向廉而不勤者预警,对为官不为者亮剑”专项行动,通过一把手上廉政党课等途径,筑牢党员干部“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综合运用督查暗访、执纪问责等手段,继续开展“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走读风”和“漂浮症、推托症、急躁症、冷漠症、松散症、玩乐症”小四风、六症和“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使“马上就办”成为风气、规矩和常态。坚持用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管理等办法,集中力量啃硬骨头,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3、强化立规执纪。突出制度治党,把立规执纪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对领导班子存在突出问题的,要认真整改并进行组织整顿;对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领导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要进行组织调整。针对“不严不实”的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完善“马上就办”体制机制,把科学的制度设计、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检查惩处结合起来,推动践行“不严不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4、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突出强身健体、正风提效,以落实党建责任制为关键,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任务,做到党委抓、书记抓、班子成员抓、各有关部门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

5、突出发展第一要务。落实“三个年”总体部署,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践行“一线工作法”和“问题工作法”,深入推进园区项目提质增效、提升副中心城形象品位、巩固扩大美好乡村建设成果、统筹协调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四、组织领导

要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融入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具体实施。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在“新港大讲坛”或联系村(社区),通过讲专题党课、参加专题研讨等,示范推进专题教育深入扎实开展。

(二)注重宣传引导。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充分运用短信、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抓舆论引导、选题策划、典型案例、理论评论、舆论监督,为专题教育健康有序开展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探索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办法和措施。

(三)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全年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oyuzixun/574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