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典型评选活动推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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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民族团结典型评选活动推进计划
2014年八十中学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八十中学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把我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继续推向深入,打牢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结合青年路街道办的要求及我校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的实际,利用民族团结教育月等专题教育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评选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指导,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认真学习与贯彻党的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用现代文化筑起民族团结、共同繁荣的理念,努力践行新疆精神。大力弘扬我校民族团结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发挥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以评促建,进一步推进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为天山区的民族团结教育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成立八十中学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建疆(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俞艳敏(校长)

冯四新(副校长)

徐 艳(副校长)

郎全福(副校长)

成 员:李 刚(办公室主任)

李晓芸(小教处主任)

顾亚楠(教研室主任)

陈 鹏(教务处主任)

马 杰(安全办主任)

路海峰(德育处副主任)

马 莉(小教处副主任)

吕 俊(少先队辅导员)

各年级年级组长

【民族团结典型评选活动推进计划】

各部门在工作中互相协调,加强联系,力求将活动中的典型事迹、先进个人真正选出来,树起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事业心,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志,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 尊师爱教,业务熟练。勤奋学习,力求上进。爱护学生,诲人不倦。作风正派,道德高尚。在援弱救助、扶贫济困、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现实重大活动中能够发扬各民族团结、互助、友爱精神,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

3.认真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宣传马克思主义“五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遵纪守法,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等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极端组织,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4.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边疆,热爱各族人民,爱岗敬业,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宣传者、实践者和促进者。在本职岗位上,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敢于同各种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言论和行为做坚决斗争,在促进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中表现突出。

5.立足本职工作,长期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之中,为人师表,做民族团结的先锋模范。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具备现任岗位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完成现任岗位所必需的组织、管理、技术能力。善于主动地、创造性地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6.推报的学生要学生中争做民族团结的先锋模范,品学兼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同学,努力践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新疆精神。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同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犯罪和宗教极端势力作坚决的斗争。

四、“评选活动”有关要求

1.各支部,各部门要加强评选组织领导工作,从加强民族团结,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评选、推报工作。

2.评选模范典型要紧紧围绕团结、进步、和谐、发展这一主题,注意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评选时,注重评选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模范,注重评选在教书育人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一贯起表率作用的模范。

3.各支部,各部门要根据评选条件,踊跃推报模范集体和个人,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过程,成为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的过程,成为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不断深入推进的过程。【民族团结典型评选活动推进计划】

4.推报材料要求事实、依据要详实,不得弄虚作假。

篇二:民族团结典型评选活动推进计划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X党办发(2014)3、6、7、8号文件的要求,经X党支部研究研究,就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活动安排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X党委和X创建办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三是结合各种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月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

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六进”活动。

2.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开展党群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

1.成立领导机构。

2.细化完善工作方案。

3.加强经费保障。

4.摸清底数、明确目标。

5.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6.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至12月)。

1.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和阶段性目标,明确任务,狠抓

落实。

2.扎实推进“细胞工程”,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不留死角。

3.小结2014年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4.开展“四项主题”和“五比五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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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主题为:“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活动,“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活动,“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

五比五争为:“比稳定发展,争当民族团结模范XX、模范XX;比重视支持,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比团结和谐,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比文明守法,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比互助友爱,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连队每月送报信息不少于2篇。

5.利用节庆营造民族团结气氛。

第三阶段:自查验收阶段(2015年1月至6月)。

1.全面总结工作。

2.完善档案资料。

3.全面巩固提高。

4.筹备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连队的有效途径,我连要从实现连队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连队的重要载体,牢固树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思想,全身心地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践中。【民族团结典型评选活动推进计划】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单位成立XX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

步模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3.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内容丰富、涵盖面广,我单位要不断适应形式的发展需要,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符合我连实际、体现我单位特点的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构建和谐团场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切入点,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拓展领域、扩大范围。

4.结合群众路线,将工作落到实处。在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同时,要坚决杜绝“四风”问题的出现,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之类的问题时,要迅速整改。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做出成效。

XX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篇三:民族团结典型评选活动推进计划
2015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第1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第2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5〕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5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第3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民族团结典型评选活动推进计划】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第4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正如歌词里唱到的这样,我们祖国幅员辽阔,散步在各地的“小家”,共同组成了我们伟大的祖国这样这样一个“大家”。这些“小家”因为有了团结一起的奋斗,因为有了和睦一心的相处,所以才有了我们今天繁荣昌盛,和平民族化的国家。

每年国家创建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就是要全国人民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通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为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国人口自古以来就是大杂居,小聚居的的分布特点,这零零散散的分布不能让它们像一盘散沙一样,随风到处飘散。应该把他们的力量都凝聚起来,发挥最大的作用,这就是我们的民族团结精神。我国一直推行的是民族平等,民等团结,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们民族的大融合。具体怎么促进民族团结呢?

首先,明确指导思想。我们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对党忠诚教育活动的精神,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

篇四:民族团结典型评选活动推进计划
2015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工作计划

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工作计划

2015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之年,更是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隆重热烈地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事,对于进一步坚定努力工作的理想信念,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推动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要求特制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评理论、-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结合大队实际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为促进大队民族团结进步和创建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三、具体措施

1、进一步宣传民族团结教育的意义,充分利用早点名和晚点名极宣传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2、加强学习,提高全体队员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学习有关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到大队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领导、有布置,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依计划而行。

3、结合大队实际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1)通过开会,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

(2)在队员中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形成团结、友谊、进步、发展的良好局面,

(3)通过五月民族团结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手拉手"、民族团结等教育活动,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对队员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使广大队员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4、在队员中开展民族帮扶团结活动,使大家在活动中增强民族团结意识。

疏勒大队

2015年5月1日

篇五:民族团结典型评选活动推进计划
2015公民道德建设计划

第1篇:公民道德建设计划

为全力做好文明社区创建的工作,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公民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我社区公民道德素质,使公民道德规范深入人心,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民族团结典型评选活动推进计划】

以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紧紧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一条主线,贯穿于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融入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继续推进“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坚持知行统一,从基本规范抓起、从实践活动抓起、从具体事情抓起,更好地引导人们把道德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把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

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把培育和谐文化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公民道德建设,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人际关系、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在全社区树立共同理想、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形成和谐风尚,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为根本目标。

三、工作任务

1、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利用板报、宣传标语、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纲要》,在社区营造一个大家学习,人人学习,天天学习的热潮。

2、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党员、广大居民开展向雷锋学习,讲奉献,永葆先进性,上门为民服务,帮助孤寡老人,关爱留守儿童。

3、认真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

4、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活动载体,抓好公民道德实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寓教于乐,在实践活动中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目的。

新的一年,进一步加强社区的公民道德建设教育工作,以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创建和谐社会,创学型社区,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共建美好家园。

第2篇:公民道德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围绕文明镇创建目标,努力深化“知荣辱、讲文明”活动,以“向陋习告别”、“以诚信为本”、“与文明同行”、“让礼仪相伴”为主题,以“创文明和谐新镇”为主线,在年全面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我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创文明和谐新镇”为主线,聚焦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的凝聚、引导作用,发挥教育、文广等宣传教育部门的资源优势,发挥广大市民群众道德建设的实践作用、城市公共管理的参与作用和文明创建的自治作用。

一是在公共秩序方面重点聚焦交通文明。体现在道路交通文明驾车,随意变道、乱抛杂物等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

二是在生活习惯方面重点聚焦文明礼仪。体现在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

三是在文明示范方面重点聚焦机关、窗口行业工作人员。体现在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部门,办事态度、效率进一步改进;窗口行业广泛参与,市民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志愿者群体数量进一步提高,并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益活动。

三、项目内容和实施办法

(一)“与文明握手,向陋习告别”文明习惯养成行动

开展“与文明握手,向陋习告别”系列活动。开展“我身边的陋习”查找活动,查找出与村民生活细细相关的交通行为、环境卫生、生活言行、公共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陋习。针对公共场所乱抛杂物的现象,提倡“杂物随人走,垃圾不落地”,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以镇街、洋坑村为重点整治,有针对性地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力求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参与。

3月份开展“我身边的陋习”查找活动、“向陋习告别”征文活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并在参与活动中,摒除陋习,养成良好的文明礼仪。

6月份组织以“告别陋习、走向文明”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特色活动,影响全镇广大人民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革除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吸烟等生活陋习,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镇建站

协调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团委、妇联

(二)“以诚信为本”学法、守法、执法行动

1、诚信教育项目

结合“两纲”教育内容,在未成年人教育中,不断加强公民人格教育,引导全镇中小学生“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通过“知诚信”和“诚信行”两个阶段,开展“诚信为本,做诚信文明学子”活动。在每年3月诚信教育月,组织开展“诚信伴我健康成长”系列活动,如开展“我诚信吗”主题大讨论、“雏鹰争章,唱响诚信文明童谣”等,组织学生学习和实践,努力做到知行合一。通过开展“诚信为本,做诚信守法公民”活动,让学生在法制教育实践体验活动中,牢固树立“诚信守法为荣,失信违法可耻”的观念,以进一步促进法律意识的提升。在镇中学建立青少年模拟法庭,并建立一个全镇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充分挖掘基地资源,开展“法律在我身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司法办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

2、“无假货商店”创建项目

扎实推进“无假货商店”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商业诚信体系,努力营造“满意、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以镇街路为重点,各职能部门定期联合检查、执法、考核。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畅通消费者投诉监督机制和处置机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联合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开展放心店创建活动,逐步建立商业诚信体系。

牵头单位:安办

责任单位:工商所

(三)妇婆媳评选活动

以“树礼仪之风,创文明镇”为主题,组织开展“十佳邻里”、“十佳婆婆”、“十佳媳妇”系列评选活动,体现“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反映和谐家庭、和谐农村的风貌。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妇联、工会、团委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以创建“学习型乡镇”为载体,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针对农村党员老龄化、文化知识落后,一定程度上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的状况,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学习,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攻坚破难的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带领和帮助群众发家致富的能力;以学习型乡镇的创建,不断增强建设农村先进文化的能力和构建和谐农村的能力,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融洽和谐的人文环境。

第3篇:公民道德建设计划

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构建和谐校园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校师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促进校园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狠抓强基固本、广泛普及、典型示范、教育实践、环境熏陶、长效落实六个基础性环节,大力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道德能力,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建设文明校园、构建和谐哈密。

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

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从高、从严要求,把对教师的道德教育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他们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身体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立言、立行、立德,努力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示范群体。

对未成年人从细、从早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长期坚持的重点,教育引导他们在家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在社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学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在社区和公共场所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在独立面对生活时胸怀宽广、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实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召开全校师生“思想道德教育”动员大会,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20字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具体内涵。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宣传栏、展板、黑板报等载体,常年坚持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具体内容。印发“市民公约”、“20字纲要”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学校中去。建立青少年文明使者宣传队,深入持久开展宣传市民公约、文明用语、道德规范等活动。

2.以教育为基础,持之以恒地对全体师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要紧紧抓住影响师生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师生中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知识教育,为道德能力建设夯实基础。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三项学习制度,一是每月一至两次中心组学习,二是周一下午党员政治学习;三是周三下午全体教职工政治学习,各种学习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考勤、有笔记心得。

3.在全校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引导教职工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进教育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坚强堡垒,把广大党员队伍建设成为推进教育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骨干力量。

4.大力开展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化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唱响“六好”,大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的基本知识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和辉煌历史为重点,大力开展“当好民族团结小卫士”活动。德育处和团委牵头,其他部门配合,以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和民族团结历史事迹展览、听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报告会、做维护民族团结事、唱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歌、访民族团结模范等形式,开展广泛的民族团结教育实践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的各个环节。

5.广泛开展诚信教育。结合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积极探索实行学生诚信活动的办法,在学生中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学校“以诚信立校、以诚信立教、以诚信育人”的目标。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积极开展小公民道德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公共场所活动。

6.开展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以新生入学教育和新学期文明规范教育周为起点,认真宣传、贯彻教育部修订发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重点进行遵守校规校纪、法律法规教育,培养学生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的意识和习惯。要按照与道德品质教育相结合,与操行评定工作相结合,与评选先进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学生文明行为的动态管理模式和综合考评制度。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学生自律。

7.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活动。针对不文明行为,重点围绕“三管六不”(管住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口出脏言;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管住自己的腿: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花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居民的不文明行为得到彻底转变。

8.积极开展法制纪律教育。严格执行校规校纪,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学生的监护人积极配合。创造条件举办各种法律讲座,开展“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教育等活动。

9.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及班主任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中的研究。要重视教师的心理健康,要积极开展高年级学生青春期教育等。

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校将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4篇:公民道德建设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努力提高公民道德建设,我校制定了如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下硬功夫治理教育环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坚持从基本行为规范抓起,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抓起,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学校收费、循序渐进、稳步提高。。

二、活动内容与实施途径

铁小公民今年道德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以倡导为人师表、以德施教为重点、着力解决重智轻德、责任心不强等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强化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学校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动力,遵循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办学理念,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将争创文明单位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逐步树立起涵琛、笃志、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

(一)、以师德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和制度建设。

一、是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优秀教师以及师德标兵等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师德水平;

篇六:民族团结典型评选活动推进计划
2016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寺庙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寺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新发展,根据《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民委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加力深化寺庙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1.在寺庙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组织全州民委系统,紧扣“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寺庙,加强与寺管会和僧尼联系,调查了解寺庙僧尼的所思、所盼、所需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关心和重视他们的疾苦,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与他(她)们交流和沟通,建立起真实的感情

2.找准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的结合点,深化宣传教育。组织全州民族工作部门,创新载体,强化措施,组建藏汉“双语”宣讲组,开辟宣传专栏,发放宣传画(州民委制作的藏文内容民族团结宣传画),确立宣传月等方式,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爱国、感恩、守法”为主题,以毕世详、菊美多吉等群众身边优秀党员干部和全州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寺庙)的先进事迹为重点,大力宣传他们在维护全州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等伟大实践中做出的突出贡献。以身边事和身边人的先进典型感染、鼓舞和教育广大僧尼群众,切实增强寺庙僧尼的“爱国、守法、团结、和谐”意识,着力推进和谐寺庙建设。

3.结合群众工作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宣传载体,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寺庙僧尼深入开展以“维护民族团结、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等动,大力促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全覆盖。同时继续大力推进寺庙同心同向活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联系寺庙深入交流和沟通,研究深化活动的措施和办法,确定工作重点和难点,完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在色达县和旭日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乡寺庙管理所和寺管会建立健全寺庙创新管理各项制度,协助开展清退整治未成年人入寺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寺庙贫困僧人的扶持和关心力度,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关心和爱护寺庙僧人的实际行动中全面深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宣传教育。

(二)着力提高民族政策法规的执行力。

1.加强学习。结合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州民委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进一步更新观念、更新知识,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深化推进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提供思想保障。

2.开展培训。州县民族工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全州各县、各部门网上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答题活动。通过培训和竞赛,着力加强广大基层公职人员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巩固,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贯彻执行力。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完善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办法措施,严格落实藏传佛教寺庙社会化管理责任制,及时解决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为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2.突出重点,深化宣传。以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寺庙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为重点,大力推进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建设和谐寺庙、平安寺庙新成效。

3.加强检查,认真总结。州民委加强对全州各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各县民族工作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全面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今年年底州民委将组成工作组到全州各县深入开展全面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民委系统评选年度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4.报送材料。各县民宗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有可操性和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细化工作,落实任务,切实加大平时工作信息的报送力度,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州民委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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