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校企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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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教育部高教司校企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简介
教育部关于校企合作项目 第一篇

附件:

2014年校企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简介【教育部关于校企合作项目】

校企合作政策
教育部关于校企合作项目 第二篇

【教育部关于校企合作项目】

校企合作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职业教育要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教育部也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鼓励校企合一、形成产教结合、校企共进、互惠双赢的良性循环职业教育模式。”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研究和实践起步较晚,而在发达国家职业教育与企业合作早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模式,日本的职业教育被称为“企业眼中的教育”,德国的职业教育被称为“企业手中的教育”,这些国家的经验证明:校企合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企业人才的培养、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进步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发达国家之所以取得校企合作的成功在于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扶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校企合作的政策,笔者所在的常州近期也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确立财政专项经费奖励和扶持优秀的校企合作项目,并提出要实现校企合作的“五共”模式,即:共同建立实习就业基地、共同参与职教办学、共同培养技能人才、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共同开展技术研发。但是,目前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政策的实施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分析和研究这些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实施策略,将形成校企之间“合作双赢”的局面。

一、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政策实施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院校对扶持政策学习宣传不够

一些职业院校领导对有关校企合作的扶持政策不了解,学习、宣传工

作做得还很不够,没有认识到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上应当起到重要的主导作用。只有职业院校先动起来,校企合作才能达到新的高度。

(二)校企合作深度不够

许多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仅仅停留在解决部分学生就业或实习这种浅层次的合作,没有把校企深度合作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战略。

(三)职业院校自身的瓶颈

一些职业院校存在管理水平落后、办学模式普教化、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脱节等问题,培养的人才与企业的生产实际脱节,学校也不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失去了吸引企业的魅力。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必然要求教育教学管理、师资培训和人才培养上的变革。没有学校的变革,为校企合作做好准备,有效的合作机制是不可能形成的。

(四)企业顾虑较多

目前,我国企业对校企深度合作积极性不高,认为劳动力现在是供大于求,不愿意承担义务,没有看到合作能够给企业带来重要的和长期的人才和技术上的支持。一些企业对合作不热心,有的对优惠政策不了解,还有一些企业担心合作培养的人才不能为自己所用。“以就业为导向,满足企业需要”是校企合作深层推进的基本原则,只有让企业尝到合作的甜头,校企合作才能实现“整体联动动、深度运作”。

二、对我国现行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政策的解读

美国政策学之父拉斯韦尔认为,政策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校企合作扶持政策对校企合作、特别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办学起着重要的影响。校企双方掌握和运用校企合作扶持政策,将有助于提升校企合作办学的水平,促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转变和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

(一)对企业的优惠与奖励

国外参加校企合作的企业大部分是一些雄厚实力的大企业、大公司或跨国集团,他们生产力水平较高,在激烈竞争中迫切需要新的技术人才,而且发达国家经历了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产业的过渡,科技发展带来社会生产部门对大量的专门人才需求,因此他们愿意与学校合作,在共同培养专门人才的同时,研发新产品。他们能够提供较雄厚的资金参与校企合作,为校企合作提供坚实保障。在校企合作的收益中,他们注重校企合作的成果可转化为生产力的收益和人力资本的收益。而我国大部分企业为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普遍较低,承担技术转化失败风险的能力不强。但我国为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也提供了一些优惠与奖励政策。例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其中涉及到七方面十九条对企业优惠政策;教育部、财政部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4号)第十五条指出“:对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和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支付职业院校学

生在企业实习的报酬、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6]10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42号)规定执行;对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开展产学研结合,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企业资助和捐赠职业院校用于教学和技能训练活动的资金和设备费用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校企合作的成本,并能够获得国家的资助,企业通过合作将得到人才、技术、资金三方面的支持。职业院校应当向企业宣传这些政策,让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得到实惠。

(二)对学校优惠

政策不仅对企业有优惠奖励政策,对学校开展校企合作也有许多优惠: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

[2005]35号)等文件都有相关规定;校企合作开展情况,作为国家重点示

范性院校评估备案的必要条件(教育部和劳动保障部有关评估标准要求),有专项资金配套;对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成绩突出职业院校,将授予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办发[2006]15号规定),有专项资金及相关优惠政策配套,并优先推荐申报中央财政实训基地建设和国家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项目(中办发[2006]15号),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重点计划项目,如中办发[2006]15号文件提出的劳动保障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实施的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火炬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计划)、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4]39号)规定,进行技术收益免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职业院校应当充分用足用好这些优惠政策,实现职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政策的实施策略

20世纪40年代,毛泽东同志就谆谆告诫全党:“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实施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切实用足、用活、用好政策,让政策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还要掌握政策实施的策略。

(一)推进“三区联动”建设策略

2016校企合作工作总结
教育部关于校企合作项目 第三篇

校企合作工作总结

通过与企业合作,我们深深体会到中职学校所培养的人才合格与否,企业最有发言权;中职学校办学水平的高低决定于学生受社会的欢迎程度。中职学校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必须将教学过程与企业的生产岗位相结合,依托企业的技术、设备、生产和管理优势,把学校的教育功能与企业的生产需求相结合,办出特色,使中职教育走上健康、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一、校企合作 共建工学一体化专业课程体系

【教育部关于校企合作项目】

我校2016年调整专业指导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专家为指导委员会成员;聘请相关企业的总监、经理、部门主任、技术骨干为一体化课程改革专家,外聘校外专家共19人。于2016年9月30日召开了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专业课程体系。

二、校企合作 共建"订单"培养模式

我系2016年与鑫广安集团、株洲云田公司、三益葡萄园等多家企业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企业按照岗位特点提出培养要求,并提供教学内容和相关资料,由教师将这些内容融入到相关课程的教学中,或由企业派技术骨干到学校来开设讲座,将岗位工作要求、员工素质要求、企业文化、企业理念教授给学生,实现学生与企业、学生与就业岗位的"零距离"对接。

三、校企合作 共建"工学交替"合作模式

我系与鑫广安集团、株洲云田公司、三益葡萄园校企合作,是一种典型的"工学交替"合作模式,开展了包括项目教学、现场教学、情境教学、教学观摩、勤工俭学、学生实习、生产——技术指导——销售一条龙服务等多方位合作。对三年制中职开展校企合作"2+1培养"模式,即在校集中学习两年,在对应的企业综合实习1年,前两年有效的保证了学校常规教育教学内容的开展,最后1年学生通过面试进入企业实习。借助企业的实训,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操作技能,参加技能鉴定获得中级技能资格证书,为今后的就业争取更多的竞争筹码。与三益葡萄园合作,将教学实习基地作为该公司的生产基地,(

四、校企合作 共建优秀教学团队

我校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每年安排5-6名教师在企业参与生产实践,提高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为教学服务。同时聘请企业技术骨干担任我系教学任务,形成了专兼结构合理的"双师型 "素质的优秀教学团队。

【教育部关于校企合作项目】

五、校企合作体会

1、学校受益:校企合作符合中职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有利于促进中职教育的发展。(1)校企合作有助于合理分担教育投入;(2)校企合作有助于合理组建优秀教学团队;(3)校企合作有助于学校教学改革;(4)校企合作有助于建立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

2、企业受益:校企合作符合企业培养人才的内在需求,有利于企业实施人才战略。(1)校企合作有助于企业降低招工、用人方面的成本和风险; (2)校企合作有助于扩大企业品牌的影响。

3、学生受益:校企合作符合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就业,有利学生提高就业竞争力。(1)校企合作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2)校企合作有助于学生就业创业。 (3)企业为学生提供奖助学金,今年鑫广安集团为我校学生赞助2万元。

在校企合作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校企合作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努力开创教育教学新局面。

【教育部关于校企合作项目】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

2016年1月15日

校企合作工作总结(二)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中等职业学校改革要实现五个对接即职业教育要对接产业,职业学校要对接企业,专业要对接岗位,课程教材要对接职业标准,教学过程对接生产工作过程。2016年我校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精神、实现学校工作计划中提出的校企合作要有起色,学校与接企业深度融入,专业对接地方产业,人才培养服务当地经济,学校要成为合作企业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合作企业要成为学生的实习就业基地,企业现场专家要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实践"校企合作专业教学+公司实习+正式入职"的"订单式培养"模式。

与湖南唐人神集团特深度合作,实现联合培养。湖南唐人神集团现场专家参与制定"唐人神"的教学方案;开设专题讲座,植入唐人神企业文化;完成畜牧兽医专业课程的学习;满足学生真实企业岗位技能培训的要求;选拔合格的学生进入企业实习;根据综合考核聘用合适的学生为正式员工。形成专题讲座+在校专业课学习+公司实习+正式入职的"订单式培养"模式。按照"专题讲座+考核、组建‘唐人神班’+在校专业课学习两年+公司实习一年+正式入职"的培养流程,实现"订单式培养"目标。

2016年上学期"唐人神班"29名学生通过正式进入湖南唐人神集团实习,在公司实习半年时间内学生稳定,生活工作愉快,深受企业好评。本学期二年级畜牧兽医专业41名学生通过湖南唐人神集团面试录取组建了"唐人神二班"."订单式培养"规模逐步提高。

二、与湘潭市月意生态园林公司、中南农机大市场、湘潭市三益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开展校企合作。

(一)由企业现场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技师、课程专家、专业教师组成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制定、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实行企业实习和学校专业技能模块教学的"工学结合"培养模式。

【教育部关于校企合作项目】

(二)本学年我校共派出200多名学生4名指导教师带队到这些企业为期3到6个月的教学顶岗实习。行政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先后20多人次到这些企业通过问卷调查、与一线工人技术人员交流进行调研了解农业行业各工种职业岗位的专业技能相关知识要求、职业素养、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工作过程,企业文化、产品开发、生产组织管理过程,及现场"6S"管理标准及要求。为下一步我校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开发与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校企合作教学顶岗实习,学生的职业意识、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基本技能都有较大提高,在实习中初步具备了顶岗生产的能力,学生在生产、服务第一线接受企业管理,在实际生产岗位上接受师傅手把手的教学,和企业员工同劳动、同生活,切身体验严格的生产劳动纪律、一丝不苟的技术要求,感受劳动的艰辛、协作的价值和成功的快乐,使顶岗实习与就业接轨。也对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和坚定乐观的生活态度都有极大的帮助。这些企业已成为我校学生的实习就业基地。 三、校企合作"服务就业、服务经济、服务企业" 积极开展劳动力技能、高技能培训

提升专业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拓展技能培训的领域和项目,努力推动区域经济建设的发展。积极服务湘潭市产业群;探索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的长效机制。本年实现为农业从业者提供高技能力培训共341人、劳动力技能培训450人,学校已成为湘潭市10大培训基地。

通过今年的校企合作实践证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优势,共同培养社会与市场需要的人才的有效途径。校企双方互相支持、渗透、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是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生产力发展、使教育与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科技、经济及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为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 "技能型"人才的提供保证。校企合作也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公益事业,是贯彻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有益实践和重要举措。同时在努力探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新模式的同时,更需要加快完善法律规章,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与义务,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持续发展,提高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

2016年11月11日

2016订单培养合作协议
教育部关于校企合作项目 第四篇

订单培养合作协议

甲方(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企业)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丙方(学校)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为保证订单培养教学的顺利进行,加强订单培养期间的学生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实习企业、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经三方协商签订以下订单培养协议:

一、订单培养期限

1.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期限满,即行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续签企业合同。

二、工作时间、工作日制度

1.甲方工作作息时间按乙方单位规定执行。甲方所在岗位的作息制度为(单选): □标准工作日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在工作学习时间外和法定假节日工作学习时,乙方单位按国家规定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补贴。

3.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甲方加班的,甲方应予积极配合。未经乙方单位同意,甲方自行安排加班的,乙方均不予认可。

三、劳动补贴

1.甲方的劳动补贴按乙方现行制度确定。

2.甲方全勤并提供正常劳动的,月补贴不低于 元、试用期期间(顶岗实习前)每月 元、转正后(顶岗实习阶段)每月 元。(交通、餐费、住宿补贴包含在内)

3.补贴支付方式:

4.乙方发放甲方劳动补贴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从甲方补贴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应从甲方劳动补贴中代扣代缴的费用。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乙方、丙方订单培养的第三年教学环节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保证订单培养的质量。

2.甲方在订单培养期间,未经乙方丙方同意,不得无故中断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如有特殊情况,需与乙方丙方请假协商,特殊情况(如生病等)应出示有效证明,并回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未经乙方丙方同意中断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3.甲方在订单培养的工作成果及其涉及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4.甲方遵守乙方的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同时,甲方根据订单培养内容撰写的论文在向乙方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公开前,须经乙方许可。甲方违反上述保密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订单培养期间,甲方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若甲方不遵守乙方规章制度而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6.甲方在订单培养结束(不管任何原因导致实习结束)前,向乙方办理全部交接手续,将归属于乙方及向乙方借用的文档、资料、设备及其他资源和财产一并交还给乙方。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丙方推荐并通过乙方初试的学生进行笔试和/或复试,择优确定订单培养人数。

2.对订单培养学员进行岗前培训,协助丙方完成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

3.确定和支付订单培养学生的岗位津贴。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在订单培养期内服从乙方工作的安排;有权要求甲方在订单培养期间遵守乙方公司的管理规定。

5.乙方如实向甲方介绍公司情况、顶岗实习内容和工作安排,负责对甲方进行技术指导,对甲方的实习给予指导。

6.乙方负责为甲方寻找或提供宿舍(单选)并协助丙方日常管理及安全教育。 □学生住校内 □企业提供学生宿舍 □学生自行解决

7.订单培养结束时,乙方对甲方学生的实习表现做出实习评定,并填写《实习鉴定表》。

8.在订单培养过程中,若甲方不适应实习岗位或不服从乙方实习安排,乙方应及时与丙方沟通,经三方协商处理;

9.甲方因违反乙方相关管理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立即终止甲方的实习,并有权向甲方索赔。

10.乙方按规定在甲方订单培养期间及时发放甲方实习生活补助。如乙方安排甲方出差,甲方应享受与乙方员工相同的出差待遇;乙方要求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加班酬金。

六、丙方权利与义务

1.丙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明确乙方培养岗位的大致需求人数,各岗位的职业能力需求,配合乙方在全院范围内选拔学生,到乙方进行第三年订单培养学习。

2.丙方制定相应订单班管理规定,同订单培养学生签订实习承诺书。

3.委派专门辅导员在订单培养期间,定期了解学生意见、工作表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协助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4.丙方组织学生成立订单班班委,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进行管理。

5.甲方安排专业教师一名,配合乙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乙方沟通合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负责乙方和丙方的课程安排、教学计划的制定等工作,完成原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

6.与乙方做好沟通,将组织安排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撰写(一般由乙方安排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论文)。

七、其他条款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两方同意不可随意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中有关保密、知识产权、违约或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条款,不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4.所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予以确认,该书面文件将被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5.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订单培养合作协议 [篇2]

甲方:xx-xx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乙方:江西xx药业有限公司

本着“互利共赢”和“互动共管”的原则, 现xx-x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与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就合作开设“ 经管xx联合培养 订单班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乙方根据公司发展的需求,在甲方2016级有意愿的学生中挑选1个约25人的经管xx通班,进行定单培养。班级授课时间初步确定在大二下学期,大三上学期;具体上课时间可以安排在周末或其他合适时间,班级组成形式由甲方统筹安排(具体课程见课程安排表)。

2.成立由甲方专业负责人、教师与乙方相关人员等组成的订单培养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实施。

3.指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 经管xx通 班的班主任,负责该班级的日常管理。

4.根据教育部门的人才培养规定结合乙方所提出的用人标准及要求,调整现有专业的教育计划,制定订单培养方案。

5.与乙方组成教学团队,进行课程改革、核心技能课程开发、优选教材等工作。经管xx班课程内容以甲方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为主,以乙方课程为辅。

6.与乙方共同举办以企业冠名的技能竞赛。

与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保证实习过程的连续性和学生的稳定性,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中途退出或放弃实习,特殊情况须经校企双方同意后方可退出。学生实习不得少于6个月。

8.鼓励 经管XX 班到乙方就业,协助做好到乙方就业的毕业生手续办理等一系列工作。

9.甲方按乙方用人标准评价订单合作培养的成果。

10.跟踪 经管XX 班乙方就业的毕业生情况。

二、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人力资源负责人、技术骨干参与组成订单培养项目组。

2.指派1名责任心强的班主任,协助甲方班主任的工作。

3.负责提出所需求专业的用人标准和要求(含职业道德、企业文化、专业选修课程、职业技能课程的设臵、外语水平以及岗位所要求的特殊技能要求),与甲方共同制定订单培养方案。

4. 与甲方共同进行课程改革、核心技能课程开发、教材选择和优化等工作。乙方课程主要以新员工培训、GSP管理体系、药品相关知识、物流系统相关知识为主。

5. 指派熟悉公司销售、管理、储存等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担任甲方兼职教师,兼职教师承担实训课程、乙方企业特色的课程教学;课酬由甲方按照学校规定支付。

6.与甲方共同进行专业实训基地或实训场所的建设。

活动优胜学生进行奖励。

8.接受甲方教师到乙方见习和顶岗实践。

9.接受学生到乙方见习和顶岗实习。负责学生在企业实习(训)期间的考核工作。实习阶段、地点和人数由校企双方协商后确定,学生实习期月收入: 不低于当地同行业的平均工资,包住宿。

10.学生完成学业实习后,经学生同意,经乙方考核合格,乙方

与学生签订就业合同,提供各类保险。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有效期 叁 年。有效期从 2016年3月 起执行至 2017年7月 份为止。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订单培养合作协议 [篇3]

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书

企方: (甲方)

校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合企业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促进企业人力资源建设和学生就业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订单式人才培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订单式人才培养总则

订单式人才培养将以冠名班(******班)的形式进行定向培养。

1、专业:******。

2、学制:“******班”学制三年。

3、人才培养模式:“0.5+1+1+0.5”, 即一个学期在学校学习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学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训练同时进行顶岗实习,两学期继续学习,一学期继续顶岗实习。“******班”学生在企业实习实训时间为十五个月。

4、“******班”招生:

(1)在*****级*****等专业的在校生中进行宣传动员,由学生自愿报名,企业与学校共同考核录取,名额为 名,若报名人数不足(含) 名,将不予组建“******班”。

(2)在*****年招生工作中,对广大考生进行宣传,由学生自愿报名,招收 名新生组建“******班”。若学生数低于 名,亦不予组建“******班”。

(3)学生进入“******班”时,将签立订单培养三方协议予以确认(三方协议另订)。

5、中期考核及毕业就业。

(1)“******班”学员在第三学期末,甲方将对其专业知识、操作技能、企业文化认同度、健康状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继续留在“******班”,不合格者将转出“******班”。若“******班”学员自己不愿意留在“******班”,也可转出。

(2)“******班”学员毕业时,若学员各方面符合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乙方将给其颁发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3)“******班”学员毕业时,甲方应即与其签订正式的就业协议,且无试用期。

第二条:“******班”的教育与管理

1、为保证“******班”的教育教学质量,甲乙双方成立联合教育工作组,建立交流沟通机制,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定期会晤交流。

2、根据甲方对所需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甲乙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确认,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共同执行。

3、乙方应安排具有中高级职称且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相关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毕业设计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4、甲方应选配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技术能手且有一定教学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有关专业课,实验实训课,毕业设计等课程的教学。

5、乙方应选聘思想作风正,工作认真负责、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班”的班主任,全面负责“******班”日常管理。学生在甲方实习、实训期间,甲方也选聘一名思想作风正,工作认真负责,有管理能力的人员与乙方实习指导教师配合,负责学生在甲方实习、实训期间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班”学员待遇

甲方承诺对“******班”学员提供下列待遇:

1、享受学费补助:2、根据“******班”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学员到甲方进行实训、实习时享有实习工资: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每月工作 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最低 元/月(8小时工作制)或 多劳多得;提供免费住宿( 人一间公寓式宿舍)水电 及 。

3、在校学习期间,设立“******班”奖学金。

4、“******班”学员毕业后到甲方就业,将免除试用期,工资待遇与其他员工同工同酬。

5、毕业工作后,若技能熟练、能力较强、表现优秀,将优先予以提拔重用。

6、学生在企业实训、实习期间、甲方须给学生购买意外保险,学生在甲方实训实习期间于厂区内发生意外伤害及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往返公司与宿舍的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得知情况后,及时与甲方和学生进行交流、沟通并协助处理。

7、第四条:有关费用

1、“******班”学员必须按时足额向学校缴纳每年的学杂费。

2、由甲方按时、足额将“******班”学员的学费补助金汇入乙方财务处,充抵“******班”学员学费。

3、为支持乙方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甲方可给予乙方一定资助,具体办法另行商定。

第五条:有关知识产权与保密

1、乙方师生在校企合作期间创造的有形式或无形式知识产权属********;校企双方合作开发研制的项目,其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2、乙方师生在实训、实习期间有为企业所有商业秘密保密的责任。谁泄密谁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六条:有关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三年,直至在校“******班”学员毕业。本协议到期后,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约或终止合作。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即构成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及善后事宜处理工作。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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