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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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年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第一篇

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必备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的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专业课教师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3、幼儿园教师具备一级以上的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的限制。

4、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二级甲等以上。

5、对教育教学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以及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熟悉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掌握现代化教学技术,会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教育教学技能和效果

1、教育思想先进,教学经验丰富,致致力于培养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有特色,教学效果好。

(1)能使自己的班级在环创、主题教学活动等方面搞出特色。

(2)组织的教学活动有特色,孩子参与性高,

(3)带领的班级一学期后孩子有明显提高。

2、具备较强的教科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并在园所里有推广价值的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1)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能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年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2)每学期有较好的教育教学随笔供教师们学习借鉴。

(3)组织、主持过幼儿园和幼儿园以上机构的大型活动。

3、积极参与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效果好,

(1)能辅导其她教师业务,指导其她教师做公开课(评优活动)。

(2)承担幼儿园和幼儿园以上机构教育教学开展或研究项目。

(3)每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开放日中,受到家长的好评。

家长共育工作有成效

4、家园共育工作做的及时到位。家长反映好。

(1)家园栏更新及时,有特点,有家园互动。

(2)做到每日向家长反馈孩子在园情况。家长满意度高。

(3)在教育教学中体现家长参与幼儿园教学,组织设计好。 工作态度

5、遵守劳动纪律,在园里起到了表率作用。

(1)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各项制度,并起到表率作用。

(2)能与同事团结合作,班级集体合作愉快,没有是非。

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年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第二篇

【年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年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规范骨干教师的选拔、推荐、管理等工作,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选条件,考核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学理念,学科基础理论和学科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学科教育的一般规律和新的课标准,在教学上实践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

3. 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及以上学历,即高中教师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履行职责2年,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

4.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教学综合素质考核、教科研能力考核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5.言行举止文明礼貌,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无有偿家教行为。

(二)教育教学工作

1.能以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自己的教学行为。准确理解课程标准,积极转变教学方式,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显著。

2.能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具有较丰富的德育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年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3.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传、帮、带作用。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每年有计划地指导以至三名青年教师,帮助其提高师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在校内参与评课每学期不少于20课时、主持校本教研不少于10次。

4.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年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三)科研工作

1.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参与辖市(区)、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阶段总结和本人研究成果。

2、三年内承担过市(县)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等教学任务,能对一般老师进行指导和答疑,在校本研修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在市级以上教学大赛中获得奖励。

3.近三年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论文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4.近五年来,在辖市(区)范围及以上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三等奖或以上奖励。

(四) 近三年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体罚、侮辱、歧视学生,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2)受到行政、党纪处分的,或受到劳动教养处罚以及刑事处罚的;

(3)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4)因病因事累计离岗半年以上或擅自离岗,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5)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6)在评优、晋职等方面弄虚作假或在各类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

(7)拒绝参加继续教育考试的,或考试不合格的。

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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