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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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生产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项目部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教育的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因不同的对象,对掌握的知识和内容有所区别,所以有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式。项目部安全教育的对象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全体职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工人三级教育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的规定

(一)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的目标:

1、通过安全教育,具备各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和一系列的安全法规、制度。

2、有关心职工安全健康的仁爱之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牢固,珍惜职工生命,爱护职工健康,善良公正,体贴下属。

3、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决不违章指挥。

4、有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能力,如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逻辑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写作表达能力、说服教育能力等。

(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预案、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4、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6、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5、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四)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考核的方法:

1、参加江苏省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每年参加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再教育。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规定

(一)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目标:

1、熟悉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具备较高的安全管理素质。

2、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对安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具备正直、善良、公正、无私的道德情操和关心职工的职业道德。贯彻安全法规制度,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

4、形成求实的安全工作作风,善于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敢动真,敢碰硬。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生产安全培训制度】

2、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3、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5、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的方法:

1、参加江苏省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每年参加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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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规定

(一)、职工安全教育的目标:

1、具有较高的个人安全需求,珍惜生命,爱护健康,能主动离开非常危险的场所。

2、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拥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能谨慎操作,不麻痹大意。

3、有较多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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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较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刻苦训练,提高可靠率,避免失误。

5、能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并长期坚持。【生产安全培训制度】

6、若遇到异常情况,不临阵脱逃,而能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杜绝事故扩大。

(二)、职工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教育:让职工学习、了解、懂得国家、行业和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安全法规教育:使职工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程、规定,保证其在约束下进行活动,也能够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让职工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主要包括: ①、项目内的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②、有关电气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

③、起重机械有关的安全知识。

④、项目部的一般消防制度。

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⑥、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和自救技术措施,方法以及事故报告办法。

4、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它包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卫生技术知识以及根据这些技术知识和经验制定的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5、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它包括作业技能、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装置设施的技能,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进行妥善处理的技能。

6、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实际事故案例分析和介绍,了解事故发生和条件、过程和现实后果,对认识事故发生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反复发生。

(三)、企业职工安全教育的方法:

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通常可采用:讲授法、谈话法、考试法、提问法及观看录象等方式进行。

四、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定

1、特种作业的定义是“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建筑工程特种作业范围:①电工作业;②金属焊接切割作业;③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指挥、司索;④现场内机动车辆驾驶;⑤登高架设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正式操作证者,方准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还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

5、特种作业人员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知识更新教育后,可每4年复审一次。

6、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由安全员负责管理。

五、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规定

(一)三级教育的范围:【生产安全培训制度】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

2、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接受集团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

3、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考试内容由集团公司统一命题,三级教育登记卡和试卷由项目经理部存档。

(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

1、集团公司级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是文明施工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现场各区域各阶段预知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保卫、劳资等部门配合参加。新工人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教育考试80分以上合格,教育面要求达到100%,考试成绩填入安全教育卡。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和填写安全生产教育卡,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再教育,以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新工人所在班组组织进场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三)、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

1、集团公司级安全教育:由集团公司质安部主持。主要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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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③、集团公司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④、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势,事故的发生原因及教训;

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②、施工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③、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机械设备、电气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⑤、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

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六、待岗、转岗、换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对职工待岗三个月以上、变换工种及换岗、新调入、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进场,应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成绩填入三级安全教育卡。

七、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规定

(一)安全教育的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者。“安全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而“关键的关键又在于领导的安全意识强不强”。因此,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在开工前自觉地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增强安全管理的领导水平,坚持不违章指挥。

(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施工生产性质,施工流程、方法,施工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2、机械设备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 3、有关电器设备(动力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4、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 5、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 6、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八、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规定

1、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2、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定期的班组安全学习、工作检查、工作交接等教育;不定期的事故分析会、事故现场说教典型经验宣传教育等;项目应用广播、电视、板报图片等工具进行的安全教育。

3、经常性教育如主要内容包括:

①、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②、部门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③、遵章守纪;

④、事故安全案例及教训和先进安全技术、革新成果等。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订操作规程,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班组应每周安排一个安全活动日,各班组可利用班前或班后时间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党和国家及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作业,吸取事故教训。

九、安全教育的其他规定

(一)、违章教育规定: 1、三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停工教育; 2、三次违章作业的工人进行停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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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培训制度 第二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公司从业人员所必须的能力,并对从事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能满足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要求,特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 、职责

3.1总经理确保公司培训管理能满足公司《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需要,并为人员能力的提高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3.2安全管理员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负责建立从业人员档案

3.3安全管理员负责厂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厂务部负责车间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班组长负责班组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

3.4各责任部门负责配合安全员和管理部实施公司级的安全培训计划;

3.5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内人员日常安全培训与考核。

4、程序

4.1安全培训的编制和审批

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安全标准规范体系的要求,由安环企管处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次年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安全培训项目纳入《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4.2管理人员培训

4.2.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由国家有关资质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方可任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2.2其他管理人员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其他管理人员(指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单位负责人)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由企业安全员和管理部负责每年一次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继续进行培训,通过补考后方能上岗。

4.2.2.1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公司内安排的各种安全培训,以增强安全意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方面的培训为重点,在岗职工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20学时。考核合格后上岗,未经过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4.4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化学品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厂级教育由安全员会同管理部组织;车间教育由厂务部负责组织;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相关内容如下:

4.4.1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危险化学品新从业人员厂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对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行分配,也不得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4.4.2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经车间级考试合格后方能分配到班组,不及格者允许补考,第二次补考不及格者,车间有权退回上一级教育部门。

4.4.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考试合格后,学员在三级教育卡被教育者处签名认可,所在车间将三级教育卡送回安全管理员存档。

4.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4.5.1参观、学习、大型活动(会议)人员的安全教育

管理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一次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

(1) 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2) 进入生产区相关部位的危险性告知和基本防护用品

(3) 易燃易爆危险区域明火、静电、通讯器材、照相、摄像的管制

(4) 相关场所的应急通道和安全疏散(风向)方向

4.5.2承包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1)承包方负责人

(1)总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2)分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2)分承包方项目负责人

(1)安全管理资质要求

(2)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

3)分承包方现场施工代表

(1)安全管理资质要求

(2)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

(3)办理现场施工许可证和其他作业票制度

(4)现场安全管理的协调

4)现场施工人员

(1)分承包方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

(2)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对分承包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规定教育,经考核合格签发施工人员入厂证。

(3)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对分承包方进行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教育,协同分承包方办理进场(工地、厂区部位、车间)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签发)。

(4)建设单位现场施工代表(部门或车间安全负责人)对分承包方的现场安全管理教育、应急安全联络和协调(协同办理各类作业票证)。

(5)保存各级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5.3产品用户的安全培训教育

1) 供货人的责任

(1) 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

①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

②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③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

④为生产和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提供给雇主 ⑤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及时提供给用户。

2) “一书一签”

一书: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一签:安全标签

3) 用户服务

通过用户电话咨询服务、用户现场走访、用户培训等形式,指导用户安全使用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

4.5.4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第二级或第三级安全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培训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教育培训卡”内,方准上岗作业。

4.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并需定期参加培训,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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