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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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制度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 第一篇

潘津乡中心学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特立本制度,为打造“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处理得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和教育大局的稳定。

二、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我校利用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设备设施,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

两人以上在场。

四、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行政领导实行24小时开机,包括节假日。在上班期间,行政人员轮流值班,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对来访者进行接待。对来访电话进行登记、答复、处理和汇报。

五、 接待登记制度

学校实行关门上课,对来访者由门卫进行登记。开门登记之前对来访者要进行盘查,盘查内容为姓名、住址、身份、来意等,在盘查时要察言观色,保证不放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盘查还要注意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对来访者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行政。

六、限期处理制度

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原则对本班内发生的学生之间、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教导处主任和负责安全的副校长处理。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调解主任。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师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七、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

结的目的。

八、责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教师。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九、对以下几种人事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调解组调解的。

2、其他教职工拉帮结派、扇风点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

3、调解组成员对本校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对违反以上三条的教职工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纳入年度考核、移交上级部门等处理 。

伊宁市潘津乡中心学校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 第二篇

瑞昌二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广大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想师生之所想,急师生之所急,帮师生之所需,时时、处处、事事心系师生,为师生排忧解难。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各类问题、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

(一)排查和解决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和纠纷。

范围包括各种信访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重点是:(1)教育乱收费问题;(2)学生管理、人事管理方面的纠纷问题;(3)教学、后勤设施不到位引起学生及教职工的不满的问题;(4)学校资金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5)“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人员向学生渗透、滋事,可能引发的不稳定事端等。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既要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化解,也要对非重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化解,防止小矛盾、小纠纷因未能及时化解而演变成大矛盾、大问题。要通过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及时妥善处理好影响学校稳定的一些苗头性问题,确保学校的稳定。

(二)排查和整治影响学校校园安全的薄弱环节。

要将学校实验室、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和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要完善物防、技防措施,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校园无火灾、爆炸、食物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有关部门还要注意做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及校车安全的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门禁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校滋事。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坚决杜绝学校安全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三、健全机制,明确职责.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

要将之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形成制度,健全机制,抓好落实,长期坚持。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决不允许推诿扯皮,不允许把本单位的问题和矛盾推向学校、推向社会,把应由本单位、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推给学校。

全校教职工中存在问题及矛盾纠纷的排查解决工作,由校工会牵头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参与进行;学生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困难学生学习生活中突出问题的排查解决工作,由校综治办牵头组织进行;信访工作分别由党办、校办归口负责;校园安全薄弱环节的排查和整治工作由政教处处牵头组织,总务处、教务处参与进行。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深入到群众中去,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把问题找全、找准,把原因、背景和复杂程度搞清楚,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件登记建档,逐案落实解决办法和时限,落实责任人,不留空白。同时,各单位、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

四、坚持原则,标本兼治,妥善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谨慎把握,妥善处理,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校内。

产生矛盾纠纷的因素较多,提出诉求的理由亦很多,在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决群众诉求问题的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原则,掌握政策,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单位,重点督办,限期解决,一次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条件,可以逐步创造条件解决的,必须认真做好解释疏导和教育工作。对过高要求的,在做好解释疏导和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帮助解决实际存在的生活困难问题,促其息诉、息访。对排查出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组织熟悉法律、政策、有实践经验的人员,进行集体分析“会诊”,提出处理意见和对策,形成有权威性的结论,确保每个疑难问题的处理都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根据“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抓好

源头、过程和结案三个阶段的工作,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的作用。抓源头,一是对现有政策集中进行梳理,做好落实和完善配套工作,防止因配套措施和资金不到位,工作中执行不力或出现偏差引发矛盾;二是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依法行政行为;三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诉求,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校内、解决在初始阶段;四是灵通信息,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制度,畅通和拓宽师生员工利益诉求表达的渠道。抓过程,一是提高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讲究方法,注重实效;二是充分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校情民意,摸清学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维稳工作是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大局,学校要自上如下提高工作的警觉性和责任心,依据工作机制有效开展工作。

2015-8-30

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 第三篇

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 长:常志清(学校校长)

副组长:申玉龙 王永红 韩志刚 杜海林(学校副校长) 成 员:学校各行政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事故及隐患报告电话为:3189600。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常志清校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申玉龙、王永红、韩志刚、杜海林副校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张庆华:协调处室各类矛盾。

刘雪梅:协调教学人员之间矛盾。

田永红:协调后勤各部门、各员工之间矛盾及学校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

三、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

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基层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家长意见二十四小时回复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学校各职能部门在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必须从学校的安定稳定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调,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党办、工会、队部、保卫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基层单位处理本单位矛盾纠纷的优势,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本单位。以党委办公室为主,负责调解党员干部之间的矛盾;工会负责调解校内教职工之间的矛盾;保卫处、德育处负责调解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

(四)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

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党政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教师和生活老师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动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协助处置违法、违纪行为。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点化解师生员工因教学、工作、学习、婚姻、家庭、邻里、交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努力化解消极因素,积极防范突发事件,更加深入地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杜绝影响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群体性事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把负面影响缩到最小范围。

浅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 第四篇

浅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

当前,我国迎来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面临着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同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此时的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在发展过程中,因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明显增多。针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安定稳定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从矛盾纠纷的产生原因及特征,本文从如何从改善民生、构建法治社会、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浅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

一、持续改善民生,奠定矛盾化解基础。

各级党委、政府应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强化源头防范。要持续关注并切实解决与民众日常生活直接相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要把财政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并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政绩考评的重要取向,构建政府、社会、民众相结合的考评机制,确保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到实处。

1.创新教育体制,促进教育现代化发展。

优先发展教育,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

划纲要,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

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

意的教育。此外,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

质量,实现教育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化发展。

2.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

水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

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

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

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

配更加注重公平。要稳步提升基本工资待遇,促进农民工、

工人等群体的收入增长,提升生活质量。

3.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

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

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

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

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困难群众、低收入

者的生活水平,增加就业渠道,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 二、构建法治社会,建立矛盾化解核心

十八届三中全会传递出在继续深化改革蓝图的统领下,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当前社会

矛盾纠纷的新要求。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

核心,稳定是责任,而法治是前提。必须不断深化提升维稳

水平,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以人为本、健全解决机制,以多

元的手段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1.培育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

党的十八大报告旗帜鲜明地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

本方式。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

力。而要正确把握思维与行为有效结合,就需要各级领导干

部学会从法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坚守法律思维的逻辑底

线,运用法律方法来处理问题,坚守程序理性,保证方式公

平,维护结果公正。各级领导干部要提升依法行政的理念,

要不断学习法治知识,增强法治修养,推动法治常态化。

2.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利益均衡机制【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

现阶段,我国已跨入全面改善民生的新时期,民生问题

是社会呼声最突出问题,改善民生是当代中国主要的任务,

也是新时期重要的政策指南。由民生问题衍发的社会新情

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社会矛盾多样多发,解决的原则是坚

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开展释法说理,化

解社会矛盾,提升执法公信力,缓解社会矛盾,坚持群众利

益为前提,建立起各种利益均衡机制。此外,还要建立起各

种群体诉求的表达机制,如民意调查、政府信息公开、重大

决策召开听证会等,使民意的诉求通过不同的管线表达出

来,使各种表达诉求制度化,规范化。

3.建设法治文化,深化法治文化思维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各种电视和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是加强法治文化宣传的重要载体,是提高法治文化覆盖面和渗透力,扩大公民参与法治实践的重要渠道。要通过各种方式增加公民参与法律实践的机会,让他们有机会体验法律的运转,体会法律的宗旨。此外,需要因地制宜打造一批贴近群众生活需要、能够被群众接受、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全面推进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法治文化做实、做强、做出精品,充分发挥其品牌效应,把法治文化渗透到广大干群的日常生活中,促进公民形成与现代法治相适应的法治文化观念。

三、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矛盾化解保障。

1.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凡是推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刚性门槛,使重大决策的过程成为党委、政府倾听民意、改善民生、化解民忧的过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发生。把可能影响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问题与矛盾解决在决策之前。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重大工程立项、重大举措出台前,都要采取公示、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环境影响、矛盾纠纷及各类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大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事项缓出台或不出台,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

可行性、安全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强化责任、健全制度、落实到人,推动有关方面形成合力,妥善加以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2.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

一是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以及大众传媒等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完善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畅通网络公众参与渠道,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二是建立健全个人心理医疗服务体系,开展个人心理调节疏导工作。三是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针对所在地区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经常性的分析排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特殊群体、敏感时期的监控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依法按政策进行解决。四是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与楼门院(小组)四级纵向调解网络,充分挖掘民间资源,充分利用乡规民约,充分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化解调处矛盾纠纷。二是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案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制度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 第五篇

三台县黎曙镇中心小学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特立本制度,为打造“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做到“早发现,能化解,善控制,处理好”,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和职业教育稳定发展。

二、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例会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认真学习《中国教师报》、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我校利用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社会放心,用人单位满意,”的学校。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设备设施,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

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两人以上在场。

四、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行政领导实行值班制度,值日期间处理当日纠纷制度,每天三人,一人留保卫科,负责学校安全稳定,二人负责维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在上班期间,行政人员轮流值班,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对来访者进行接待。对来访电话进行登记、答复、处理和汇报。

五、 接待登记制度

对来访者要进行盘查,盘查内容为姓名、住址、身份、来意等;在盘查时要察言观色,保证不放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盘查还要注意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对来访者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行政。

六、限期处理制度

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原则,对本班内发生的学生之间、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政教处处理。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当班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调解主任。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师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七、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八、责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教师。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九、对以下几种人事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调解组调解的。

2、其他教职工拉帮结派、扇风点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

3、调解组成员对本校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对违反以上三条的教职工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入年度考核、移交上级部门等处理

三台县黎曙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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