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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双学士学位
管理办法
晋财大校〔2010〕75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的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教〔1998〕8号)和山西省学位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委员会《关于试办双学位班的管理规定》(晋学位〔1998〕13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双学位是指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主修一个科类专业的同时,再修读一个其它科类的专业,完成两个本科科类专业课程的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即可同时获得两个科类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制
双学位教育实行3年学制。
第四条 培养方案
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由各专业所在学院制定,基准学分为50学分,课程体系应由学科共同课程、专业课程与毕业论文(设计)3个课程组群(或教育环节)构成,全部课程为必修课,不实行选课制度。
第五条 招生
(一)具有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正式学籍、第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1.9及以上、学有余力、无任何违纪行为的学生,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二)双学位学习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原则,实行缴费就学,按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的40%、30%、30%分别在学年注册时缴纳。
(三)每年9月各学院根据学校安排组织大学二年级学生报名,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教务处对学院上报名单审核后进行公示。
(五)学生缴纳学费后,持收据到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注册。
(六)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持学生注册名单和交费收据复印件到教务处办理听课证。
(七)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学生注册人数组建教学班,原则上注册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不进行开班,学生可另选其他专业的双学位或退选。
(八)学生一经选定并经学校录取为某一专业的双学位,不得转换专业或自行退修。确系无法坚持学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终止学习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已缴纳学费不再退还。
(九)对于没有按规定缴费注册、管理不到位的双学位专业,在下一年度招生时将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
第六条 学年注册
修读双学位学生应在每学年第1学期开学2周内缴纳学费,并持缴费收据及时到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双学位修读资格,学校将取消其修读资格;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在开学第3周将双学位学生注册和未注册名单报教务处。
第七条 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安排各学期教学活动,编制课程表。
(二)各学院应选派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进行授课,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停)课,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停)课的,应事先办理有关手续。
(三)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对每次学生到课情况进行考勤,课程结束后将考勤记录表交教务处,缺勤三次及以上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四)教务处统一组织双学位专业课程的考试,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晋财大教〔2009〕65号)中的有关规定做好考试的命题工作。
(五)双学位所在学院负责试题的印制,教务处负责监制。
(六)考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密封试卷,组织教师流水阅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试成绩报送教务处。
(七)双学位专业课程原则上不准缓考。课程的全程学习只给一门次补考机会,补考仍然不及格者学校取消其修读资格。
(八)对违反考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学生,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晋财大教〔2009〕65号)中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双学位修读资格。
第八条 班级管理
(一)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应加强对双学位各教学环节的监督与管理,安排专人担任双学位班的班主任,负责日常的教学管理和学生学籍注册工作,负责对教师授课和学生上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
(二)教务处为每个双学位班安排专职管理员,负责与学院沟通、协调工作,对双学位班的课堂教学秩序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学位授予
按照《山西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晋财大教〔2010〕54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10年10月9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山西财经大学双学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晋财大教〔2004〕7号)同时废止。
二○一○年十月九日
运城学院学生课程缓考申请表
2、因事缓考一般不予办理,有特殊情况须附相关证明或由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系并确认属实。 3、任课教师负责该学生的课程考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则填“同意缓考”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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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盖章)
运城学院学生课程缓考申请审批通过回执
2、此回执可复印一式多份,由学生本人留存,并于考试前送达任课教师。
山西财经大学文件 山西财经大学关于
加强本科课堂教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过程,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端正教风和学风,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提升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课堂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晋教高„2010‟7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本科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
(一)加强教师任职资格管理
所有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方可上课;新进教师在正式授课前应按要求完成助课工作,且考核合格;调入教师及从其它岗位调配到教师岗位的教师须经试讲合格,方可上岗;外聘教师需经人事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承担授课任务;新开课教师须提交经学院审核的课程教学大纲、讲义及有关研究成果,经审核、试讲合格,报教务处批准,方可授课;获得任课资格的教师,学校定期对其教学情况进行评估检查,评估不合格者待岗培
训,培训后仍不能胜任教学工作者,调离教学岗位。【山西财经大学正方教务系统】
(二)合理配备师资
各学院要按照专业合理配备师资,达到“一课两师”、“一师两课”的基本要求,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
(三)落实好教学任务
按照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认真落实,优先安排高职称教师、教学名师上课,合理控制大班教学,确保教学任务完成。
(四)严格执行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
教授、副教授要优先给本科生上课,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完整讲授一门课程;不按要求给本科生上课的教授、副教授,严格按照《山西财经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晋财大教„2007‟17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严把教材质量关
各学院要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0‟84号)有关规定,严把教材质量关,优先选用国家级重点教材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奖的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保证教材及时到位。
(六)加强双语课程建设
各专业要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开设双语课程,把列入教学计划的双语课程建设好,按照《山西财经大学双语教学实施办法》(晋财大教„2007‟17号)有关规定,认定合格后方可开课。
二、完善教学要件
任课教师在开课前根据教学大纲认真编写教案,明确课堂教— 2 —
学目标,掌握重点和难点,合理安排课程内容;根据社会需求、学科发展,不断更新和优化课堂教学内容;制定教学日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经教研室主任审查同意后认真执行;做好教学课件和其它教学准备工作。
三、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强化教育教学研究,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技术,改革课堂教学方法与手段,积极推广研究性教学、讨论式教学、问题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等教学方法;积极采用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现代教学手段。
四、强化课后(课外)指导
任课教师要依照教学大纲要求,给学生布置作业,认真批改,并进行登记,对不按要求认真完成作业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返回重做或要求补做,作业完成情况计入平时成绩;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答疑;明确给学生指定中外文辅助教学参考书和参考资料,引导学生学习和探索。
五、重视实验教学
教师要根据学科发展的要求,编制实验、实习大纲和教学方案,经学院和实验教学中心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实验课教师在上实验课前一学期,应按大纲要求准备好实验材料或编写实验讲义及有关资料;上实验课之前,教师要认真设计实验,并进行试做;实验进行中,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指导,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进行必要的纠正;实验结束后,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及时反馈给学生,按时填写《实验教学日志》。
六、规范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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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课教师要端正教风,严格按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进行教学活动,按时上下课,认真授课;不得私自调课、停课或更换教学地点,因故需要调课,应提前办理调课手续;注重仪态仪表,树立师德形象;加强课堂组织,做好学生考勤工作,认真记录,在课程结束时,严格审核学生考试资格,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于考试前二周报教师所在学院。对治学不严谨、教风不端正,教学效果不好或教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教学管理工作规程》(晋财大教„2001‟1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学生要端正学风,严格按照本人课程表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课,因故需要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要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尊重教师,学生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教学时数1/3者或抽查3次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以“零”分记载。对于违反课堂教学秩序的学生严格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晋财大校„2009‟63号)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学院务必在每学期开学前将本学院教师所授课程的点名册发放给每位教师(统一按教务管理系统点名册格式8打印),期末统一收回,学院于考试前一周将本学院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教务处。
(四)各班级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学生按时上课,遵守课堂纪律。【山西财经大学正方教务系统】
七、更新网络教学资源
加强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和精品课程网络资源建设,实现全部— 4 —
课程网上辅助教学,不断更新网络教学资源,在校内充分实现网络教学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国家级和各省的省级精品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引进国内外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
八、落实领导听课制度
(一)认真落实《山西财经大学领导听课制度》(晋财大校„2001‟86号),按要求进行听课,实现听课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二)领导听课情况将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教学质量评价、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的重要依据,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规范进行。
九、严格课堂教学监控与评价
(一)学校通过常规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课堂教学监督检查。
(二)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学院任课教师和学生的监督管理,确保课堂教学高质量顺利开展。
(三)制定课堂教学评价办法,加强对课堂教学活动全过程进行检查与评价,规范课堂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十、开展课堂教学总结与经验交流
(一)每个任课教师要在学期末课程结束后对本学期所承担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总结,包括所受课程教学过程中对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学生到课情况、考试情况、在教学过程中好的经验、存在的不足以及进一步改革的措施。教师个人教学总结于学期末交学院。
(二)各学院要根据教师个人总结,结合本学院教学工作实 — 5 —
山西财经大学2015级新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日期持“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按通知书指定的校区到专业所在学院接待点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学校教务处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请假手续应以传真、信函等形式在报到日期前办理。请假时须注明所在学院、专业、考生号及生源省份。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教务处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696号
邮编:030006 电话:0351-7666571
传真:0351-7666573
二、党员学生的组织档案转入山西财经大学,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到“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报到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团员学生的组织关系转到“共青团山西财经大学委员会”,报到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校团委办理转入手续。
三、根据公安部有关便民措施,新生入学可以不将户口迁入学校。如本人愿意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户口迁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696号或者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财经大学,除毕业、升学、退学、转学外,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将户口迁出,太原市生源一律不落入学校集体户。新生户口集中落户,逾期未办理落户的学生不再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要完全一致,涂改无效。来自同一地区、同一单位的学生,户口关系要每人一张,不得集体开出。新生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学校保卫处。
四、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文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须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证件到当地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纸介质档案(山西考生无需到招办领取高考档案,到所在中学领取高中阶段纸介质档案),无需邮寄,由考生自带在入学报到时交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学校档案馆。
五、根据国家和山西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需缴纳下列各项费用:
(一)必须缴纳费用
1.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见2015年填报志愿指南。
2.公寓费:分4人间、6人间、8人间三种,收费标准按房间类型分每生每年12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等几种;入学报到时由学校视床位情况酌情安排房源,报到后根据所住房间类型收取费用。
3.代收款项
(1)第一学年教材预收款800元,体检费用50元,两项共计为850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的意见》(并政办发[2009]60号),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全部纳入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范围,实行属地管理。按下列三种类型一次性缴纳四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按有关规定执行)。
①普通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每生每年40元,补充医疗保险每生每年8元,四年共计192元。
②低保对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每生每年20元,补充医疗保险每生每年8元,四年共计112元。
③重度残疾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每生每年0元,补充医疗保险每生每年8元,四年共计32元。
(二)自愿缴纳费用
1.军训服装费按政府采购价格执行。【山西财经大学正方教务系统】
军训服装(包括上衣和裤子)由学校统一提供、学生自愿购买。
2.公寓用品费585.4元。
(1)公寓生活用品共13种17件,包括:棉被、棉褥、床垫、枕芯、蚊帐、毛巾被、暖瓶、脸盆、马扎各一件,被罩、床单、枕套、枕巾各2件。由学校统一提供,学生自愿购买。
(2)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要求,山西省教育厅对全省学生公寓用品实行统一集团购买,本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为方便学生、保证质量、便于管理,学校已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提前为新生代购了公寓用品,所有产品质检合格。
(3)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学生和家长谨慎防范学校周边商铺、流动摊点、在校师生推销销售的其他产品,不得将劣质公寓用品带入校园。新生入校时,学生自带的公寓用品由学校聘请省质监部门专业工作人员现场查验,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并做登记备案,由本人使用。
(4)新生报到时可携带四季衣服和其他个人生活用品。由于集体住宿,不得携带大型木箱、皮箱等物件,存放衣物的小手提箱规格不得超过长80公分、宽55公分、高25
公分。
六、对于新生入学时,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有关费用的同学,可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咨询当地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并办理手续。来校报到后,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或需要学校予以确认的资料交到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到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一份加盖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附表,可复印,也可从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处网站(
七、请学生按照《关于使用工行灵通卡缴费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费用存入银行卡中,由学校统一批扣处理。
八、托运或自带行李时,请在行李签上注明:山西财经大学xxx学院xxx专业学生xxx的标记,以免遗失或拿错,行李随学生本人乘坐交通工具托运到太原站。来校途中要注意安全,防止行李或证件等物品遗失。
九、在学校规定的9月12、13日报到时间内,学校在太原火车站、太原火车南站设立新生接待处,接站时间为:7:00-22:00。请新生按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地点分校区乘车,分校区报到。
提前或逾期报到者,从太原火车站下车乘870路公共汽车到财经大学站下车即到达坞城校区;乘838路公共汽车到财大北校站下车即到迎泽校区。从太原火车南站下车乘824、849、861路公共汽车到财经大学站下车即到达坞城校区;乘807路公共汽车到财大北校站下车即到迎泽校区。
十、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新生将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学业水平复查(报到后进行英语测试)和入学资格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管理信息系统》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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