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录

| 校园 |

【www.guakaob.com--校园】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录(一)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210.42.255.124/jwweb/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210.42.255.124/jwweb/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录(二)
商丘师范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入口:http://jwmis.sqnc.edu.cn/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商丘师范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入口:http://jwmis.sqnc.edu.cn/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录(三)
河南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技能大赛规程

附件1

河南省第十二届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

毕业生教学技能大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三、协办单位:河南省基础教育教研室

四、时间与地点

2014年11月7日—9日在河南师范大学举行。

五、对象与名额

本届比赛的参赛对象为全省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2015年应届毕业学生。各参赛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组织本校的技能竞赛,层层进行遴选,选拔出优秀毕业生参加全省竞赛。本届比赛的现场决赛名额、获奖名额按照各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招生计划数0.5%、1%的比例确定,各校具体参赛名额见附件2。

六、办法和要求

1、参赛学科

——初中组设语文、数学、英语、思品、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共13个学科。

——小学组设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共 — 1 —

6个学科。

——学前教育专业设本科组、专科组。

2、比赛内容

比赛包含说课、答辩和才艺展示(中小学组)、专业技能展示(学前教育组)共3个环节,满分共100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3,学前教育组评分细则见附件4。

——说课。每个学科规定3个课题。参赛选手在比赛现场首先从指定的3个课题中随机抽取相应学科中的1个课题,经准备30分钟后,向评委说课,时间为15—18分钟。说课环节要求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中小学组同时要求使用板书展现其粉笔字功底。英语学科说课环节要求全英教学(各学科说课课题见附件5)。

——答辩。评委围绕参赛选手说课内容,就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育理念等方面提问1—2个问题。每位选手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才艺展示(中小学组)。主要展示当代大学生的艺术风采和良好精神面貌,参赛选手可以选择器乐演奏、舞蹈、朗诵、曲艺、绘画等方面的技能、技巧进行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参赛涉及到的工具等自备。

——专业技能展示(学前教育组)。主要测试毕业生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掌握情况,包括简笔画、歌唱、舞蹈以及硬笔书法、语言表达能力等项。今年测试舞蹈,参赛选手从东北秧歌、蒙族、藏族、傣族、维族等5个民族舞种中抽签决定参赛舞种,表演时 — 2 —

间不超过2分钟,音乐自备。

3、其他说明

——体育学科以现场作课的形式进行比赛,时间为40分钟。 ——说课、技能展示环节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酌情扣分。 ——英语学科答辩环节不要求使用英语。

七、奖励奖项

1、本届比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参加省级现场决赛的选手决赛结果分个人一、二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40%、60%;其余获奖名额由各高校通过组织校内比赛后,推荐到省教育厅审核认定产生。同时对荣获此次比赛一等奖选手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奖,予以鼓励。

2、本届比赛设团体奖。团体奖计分办法以本单位参加全省决赛选手平均得分(即参赛选手得分总和除以参赛选手人数,各参赛单位须按参赛名额参赛,所缺名额将以零分计入团体成绩),评出团体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参赛单位参加现场比赛选手不足5人的,不参与团体奖的评选。

八、有关要求

1、参赛报名。各参赛单位要认真填写参赛学生报名表电子档(见附件6),于10月21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范处。为方便安排各参赛单位人员的食宿,请各参赛单位把参加大赛的规定人数以及超编的辅导教师和工作人员人数、性别等信息,于10月10日前通知河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 3 —

2、报到时间、地点。《赛事指南》将于10月下旬公布在河南师范大学网站(。

(3)为保障比赛顺利进行,请各参赛高校将本单位所有选手的说课课件及特长展示相关材料集中拷贝至一张光盘中于11月4日前寄至河南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文件按照统一格式进行命名,具体如下:光盘正面注明学校名称;参赛选手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学校名称”+“学段及学科” +“选手姓名”,文件夹内的三个说课课件按本届大赛通知文件指定的说课课题顺序分别命名为“说课1”、“说课2”、“说课3”,特长展示用课件命名为“特长展示”。提交后的课件不允许再作修改。为便于工作, — 4 —

所有大赛相关资料邮寄请使用中国邮政(EMS)。

比赛期间,各参赛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管理,特别要注重对学生交通、饮食和人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在比赛过程中,各参赛单位领队、辅导教师要以身作则,教育学生树立良好风尚,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赛出友谊。同时,遵守赛会纪律,尊重对手,尊重评委。对比赛结果若有异议,可通过领队向主办单位陈述和反映,确保比赛的圆满顺利进行。

河南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联系人:夏 青、吕康

联系电话:0371—69691799、69691798

E-mail:shifanchu818@163.com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联系人:刘炳辉 联系电话:0373-3326192 18695920151 电子信箱:405661318@qq.com

— 5 —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录(四)
修读第二专业管理办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管理办法

(试 行)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河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高[2003]91号)和《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校字[2004]311号)精神,为了鼓励本科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不断完善和优化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专业设置

第一条 第二专业的设置应有主修专业作依托。学校所设本科专业原则上都可作为第二专业供其他各专业学生修读。

第二条 第二专业的总学分为50学分,所开设课程应为相应专业的主干课程,一般为15门左右。

第三条 申请开设第二专业的教学单位须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第二专业申请表》,并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3周前报送教务处,经主管校长审批由教务处公布开设方案后,方可招生。

第二章 修读资格与要求

第四条 第二专业的修读对象为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修读资格标准由开设院系制订,基本要求为学生主修专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第五条 学生修读第二专业,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一级学科门类或二级科类的专业;学生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应选择跨一级学科

门类的另一专业。

第六条 报名、录取、注册与缴费

1、申请第二专业学习的学生可在每一学年第二学期的第5周到本人所在院系领取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报名表》,经本人所在院系审核学习成绩,教学院长(主任)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拟修读第二专业所在院系。

2、开设第二专业的院系根据修读资格标准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复核,并在主管教学校长主持下,由教务处和开设第二专业的教学单位共同择优录取,第8周在网上公布录取名单。被录取的学生到校财务处交纳学费,第二专业的收费办法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3、学生凭财务处出具的缴费条到开设第二专业的院系注册,然后根据第二专业的培养方案参加网上选课。

4、学生终止或暂停第二专业学习,需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选课前到开设院系办理终止或暂停修读手续,原已修课程学分作为选修课学分记载。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七条 第二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应在制订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时一并制订。第二专业的教学计划需要调整时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八条 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从第三学期开始修读第二专业的相关课程。

第九条 第二专业的开班人数原则上应在30人及以上。

第十条 第二专业的教学任务书由教务处发放。

第十一条 开设第二专业的院系要选派优秀教师担任教学工作,保证教学条件,完成各教学环节,与本院系学生同等对待,严格教学管理与考核,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 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如主修专业的课程与第二专业的校外实践教学安排发生冲突时,学生应服从主修专业的安排,其主修专业院系应向第二专业院系出具书面证明。第二专业院系应允许学生暂时停止听课,通过自学补充完成读书笔记和作业后,允许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取得学分。但用这种方式学习的课程不得超过2门。

第十三条 为保证学生修读第二专业,开设第二专业的院系应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学生的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

第十四条 若第二专业教学计划中某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和学时高于主修专业的同一课程,则主修专业该门课程可以免修,主修专业院系应承认该门课程的学分,并记入学生主修专业学籍档案。反之,若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某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和学时高于第二专业的同一课程,则第二专业该门课程可以免修,第二专业院系也应承认该门课程学分,并记入学生第二专业学籍档案。但主修专业及第二专业上述免修的课程均不得超过2门。

第十五条 第二专业的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的周五晚上或周六、周日。学生必须遵守纪律,按时上下课。期终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期终考试期间进行。

第十六条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若主修专业每学期所获学分低于15学分或第二专业课程出现重修不及格,原则上应终止修读第二专业。

第十七条 所有第二专业课程都必须接受教学质量评估,具体办法参照《河南师范大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估规定》执行。

第四章 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 修读第二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由开设院系负责。 第十九条 学生选定课程后,应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及其它必修环节,经考核成绩及格,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不及格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但可通过重修或重考且取得及格成绩后获得该课程的学分。若重修或重考成绩仍不及格者,必须缴费重修。

第二十条 第二专业所有课程均应在期终进行考核,其考试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

第二十一条 累计缺课达二分之一或未完成该课程要求的其他必修环节(如作业、实践等)达三分之一者,不能获取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第二十二条 考试结束后,开设第二专业的院系负责组织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评卷,填写学校统一制定的成绩单(一式3份,教务处、开设第二专业和学生主修专业的院系各存1份),并及时将学生成绩录入“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第二十三条 若学生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时,尚未完成第二专业的学习,允许延长学习年限继续修读剩余课程的学分,但不应超

过其主修专业的最高修业年限。

第五章 证书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基础上,完成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可向开设院系申请获得第二专业证书,经开设院系初审,教务处复审,主管校长核准后,报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证书的发放按以下规定执行。

1、修满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可获得《河南师范大学第二专业合格证书》;符合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河南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2、未修满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但修满30学分及其以上者,可获得《河南师范大学第二专业结业证书》。

3、所修学分不足30学分时,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与主修专业教学计划重复的课程除外)按任选课记入学生主修专业学籍档案。

第六章 学费及其使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 第二专业教学经费暂执行由学校和学生共同承担的原则,根据第二专业的特点,按文、理、艺术等学科类别,以不同标准收费(详见学校有关文件)。

第二十七条 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根据第二专业收费标准和实际修读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有关第二专业的相关条款同时适合第二学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录(五)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考研专业招生目录及参考书

河南师范大学

教育学考研专业招生目录及参考书

勤 思 整 理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建校历史较长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北依巍巍太行,南滨滚滚黄河,位于京广、太荷铁路交汇处的豫北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河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1953年与平原师范学院合并,改称河南师范学院,后更名为新乡师范学院。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

90余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南师范大学以振兴中国教育事业为已任,坚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筚路蓝缕,艰苦创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逐步发展成为一所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教育学专业招生目录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录】

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参考书:

1、《教育学基础》 教育科学出版社 十二所重点师范合编 2、《教育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 王道俊、郭文安 3、《当代教育心理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刘儒德、陈琦 4、《中国教育史》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孙培青 5、《外国教育史教程》 人民教育出版社 吴式颖 6、《教育研究方法导论》 安徽教育出版社 裴娣娜 333教育综合参考书目:

1、《教育学》,王道俊、郭文安,人民教育出版社 2、《中国教育史》,孙培青,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3、《外国教育史》,张斌贤主编,王晨副主编,教育科学出版社 4、《当代教育心理学》,陈琦、刘儒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5、《教育心理学》,张大均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年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 详细咨询 勤 思 教育学专业老师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录(六)
河师大

V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介绍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办学条件良好、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我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河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体系完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同时开展各种形式在职研究生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涵盖教育、体育、农业推广、应用统计、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工程等7个类别32个领域。一级学科物理学、化学,二级学科环境科学、动物学四个学科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数学等25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马克思主义哲学等10个二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

学校目前建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研究应用中心,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3个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厅级以上科研平台总数达到20个。这些科研平台为研究生学习、科研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重点学科建设方面,学校共有4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和16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包括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我校目前共有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36个。

为了做好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51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76名,两种类型均包括一定数量的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所有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学术型一般每专业不超过2人。

二、河南师范大学欢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往届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2年以上专科,没有学士学位的成人往届本科、自考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报考。所有考生必须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到学籍信息(应届生)或学历信息(非应届生),如果查不到则必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出具的认证报告。非应届生复试时提交,普通全日制应届生和成人应届生在2012年7月20

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七、考生如有事询问,请直接来函、来电,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有关专业方面及参考书目方面问题,请直接与招生学院联系,研招办不提供参考书,请考生自行购买。特别提醒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许多重要信息通过网站发布:

网址:电话:0373-3329034

我校竭力避免合格生源落榜,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们将尽量调剂到本校相近专业或推荐到兄弟院校录取。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2012硕士专业目录.pdf(目录中专业代码和名称为红色的是专业学位) 2012参考书目.pdf 考试大纲.rar (该大纲中列出了专业学位相关考试科目命题要求、试卷结构与比例等信息,除农业知识综合是2012年新修订外,其他全部是2011年,如有变动,会在这里更新)

附件四: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录】

附件五:研招办答考生问

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1年08月18日 15:24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录】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录】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登录(七)
河南师范大学2014级本科生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附件

附件1: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附件2:

河南师范大学

附件3: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报名表

2、此表一式两份,双学位教育专业所属学院和教务处各存一份。

附件4:

河南师范大学学生申请双学位专业基本信息汇总表

填表人: 复核人:

附件5:

河南师范大学学生申请第二专业基本信息汇总表

填表人: 复核人: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oyuzixun/647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