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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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书评篇一
《鲁迅书评》

鲁迅小说技法高妙,开拓了无限繁复的意蕴空间,《药》这篇小说具有丰富的审美内蕴。

一、隐喻的艺术

题目《药》本身就具有丰富的意蕴,药的作用是用来医治病人,这里的药是热乎乎的人血馒头,是民众认为可以医治痨病的良剂。但华小栓吃下去后却咳嗽得更加厉害,就隐喻了这药并无奇效。为什么呢,其实这“痨”病不仅仅是华小栓肉体上的病,更是广大国民的“精神病”。因为“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这是一种灵魂的病!其实,夏瑜的革命未尝不是治国的一剂良药,可却做了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结果可想而知,这又暗示了只有唤起民族的觉醒才是救国救民的良药。

还有,小说人物姓名也颇具暗示意蕴,华、夏两家合称“华夏”,《书-武城》疏云:“华夏为中国也”,将这一古称作为两家的姓氏,暗示了当时整个华夏民族也即中华民族之处境。而夏瑜的名字也不无来头,屈原《怀沙》中有“怀瑾握瑜而自令见放为”一句,瑾、瑜皆为美玉之称,又喻高尚的风格,至今也有人用“瑾”、“瑜”来取名的。要是再结合当时历史背景一思索,“夏”对“秋”,“瑜”对“瑾”堪称绝对,则暗示了当时牺牲的革命者“秋瑾”,也暗示革命者是中华民族之希望!

二、绝妙的反讽

《药》揭示出中国民众的精神愚昧以及对革命者的麻木和冷漠。华老栓用来给儿子治病的“良药”竟然是浸染着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救国救民的革命者无人理解,而杀害革命者的刽子手竟成了救人的医生。这可谓是一个绝妙的反讽!当刽子手康大叔讲述夏瑜在狱中的言行时,华老栓、华大妈,以及“满座的人”皆是“笑嘻嘻的”“恭恭敬敬的听”。在茶客的议论中连用了四个“疯”字,而夏瑜也就自然成了“名副其实”的“疯子”了。这对麻木不仁的民众何尝又不是一个反讽?其实,此种技法在《啊Q正传》里也不无体现,常常哼唱着“我手执钢鞭将你打”、常说杀头好看的啊Q最终到死都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也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三、象征的意蕴

《药》的结尾,写乌鸦站在夏瑜坟头的树枝上,“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但见“哑”的一声大叫,“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远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表面上看,这是一个阴冷的画面,其实,其中蕴含着一种勃发奋起的力量。乌鸦敢于大叫着箭也似的飞向天空,这就象征了革命精神是不会泯灭的革命者虽死,但其精神永存!同时,那“哑”的一声大叫仿佛就是鲁迅的“呐喊”,象征对革命先驱的同情。

而那夏瑜坟头上平添的一个花环,自然也为作品增添了若干亮色,象征着鲁迅精神,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作为一个精神战士、“民族魂“的鲁迅的思想特质。

读鲁迅小说,时时会有一种“发现的喜悦”。只要你去细读、深读鲁迅作品,就会在发现和思考中领悟到无穷的艺术魅力。

鲁迅的书评篇二
《鲁迅评论》

鲁迅评论

《阿Q正传》及鲁迅的创作艺术(苏雪林)

鲁迅个性心理研究(摘录) (吴俊)

我观王朔看鲁迅 (张梦阳)

《阿Q正传》及鲁迅的创作艺术

苏雪林

谁都知道鲁迅是新文学界的老资格,过去十年内曾执过文坛牛耳,用不着我再来介绍。关于他作品的批评,虽不说汗牛充栋,着实也出过几本册子,更用不着我再来饶舌。不过好书不厌百回读,好文字也不厌百回评,只要各人有各人自己的意见,就说浅薄,也不妨倾吐一下。

闲话少说,我现在就来着手我的评论。鲁迅的创作小说并不多,《呐喊》和《彷徨》是他五四时代到于今的收获。两本,仅仅的两本,但已经使他在将来中国文学史占到永久的地位了。他的《呐喊》出版于1922年,共收文字14篇,其中《一件小事》、《头发的故事》体裁属于杂感;《兔和猫》,《鸭的喜剧》体裁属于小品;惟《风波》,《阿Q正传》才得称为真正的短篇小说。

在这14篇文字中,《阿Q正传》可算是鲁迅的代表作。听说已经翻译为好几国文字,与世界名著分庭抗礼,博得不少国际的光荣。最早批评这批文字的人有周作人、胡适、陈西滢、沈雁冰等。又有人将它编成戏剧。现在“阿Q”二字还说在人们口头,写在人们笔下,评论文字若着意收集起来,不下数百则。自新文学发生以来像《阿Q正传》魔力之大的,还找不出

第二例子呢。

《阿Q正传》这样打动人心,这样倾倒一世,究竟是什么缘故?说是为了它描写一个乡下无赖汉写得太像了么,这样文字现在也有,何以偏让它出名?说是文笔轻松滑稽,令人发笑么,为什么人们不去读《笑林广记》,偏偏爱读《阿Q正传》?告诉你理由吧,《阿Q正传》不单单以刻画乡下无赖汉为能事,其中实影射中国民族普遍的劣根性。《阿Q正传》也不单单教人笑,其中实包蕴着一种严肃的意义。《阿Q正传》所影射中国民族的劣根性论者已多,但从没有具体的介绍。因为这篇文字涵义深广,譬喻灵活,指实一端而遗其余固不可,刻舟胶柱将活的变成死的尤其不可。所以无人愿意尝试。但这篇文字如此脍炙人口,到今没有具体的解释,究竟有些闷人。这就是我现在不揣冒昧写这一篇《〈阿Q正传〉讲义》的动机。 我认为《阿Q正传》所影射中国民族的劣根性,种类虽多,荦荦大端,则有下列数种:

一、卑怯

阿Q是喜与人吵嘴打架,但必估量对手。口讷的他便骂,气力小的他便打。与王胡打架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洋鬼子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伸出头颅以待了。对抵抗力稍为薄弱的小D,则揎拳掳臂摆出挑战的态度,对毫无抵抗力的小尼姑则动手动脚,大肆其轻薄。都是他卑怯天性的表现。徐旭生与鲁迅讨论中国人的民族性,结果说中国人的大毛病是听天任命与中庸,这毛病大约是由惰性而来的。鲁迅回答他道;这不是由于惰性,是由于卑怯性。“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以自慰,倘他有了权力别人奈何他不得时,则凶残横恣,宛然如一暴君,做事并不中庸。”记得周作人也曾说过张献忠在四川杀人数百万,满洲人一箭,便使他躲入道旁荆棘中。又见最近《独立评论》发表谭嗣同《北游访学记》,引钱尺岑的话云:“魏军赴甘遇强回辄败,适西宁有降已半年之老弱妇女,西宁镇邓增至一旦尽杀之,悉括其衣服器皿。凡万余人虽数月小孩无一得免者……此等事无论何国皆无之,即土番野蛮亦尚不至此。”又说:“顷来金陵见满地荒寒气象。本地人言发匪据城时并未焚杀,百姓安堵如故。终以彼叛军也,故日盼官军之至。不料湘军一破城,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悉入于湘军,而金陵遂永穷矣。至今父老言之犹深愤恨。”谭氏于结局又发议论道:“由此观之,幸而中国兵之不强也。使如英、法,外国尚有遗种乎?故西人之压制中国者,实上天仁爱之心使然也,准回部之事已可鉴也。”他这话似太

过分,但我们若了解作者下笔时感觉如何沉痛,就可以原谅他了。

二、精神胜利法

阿Q与人家打架吃亏时,心里就想道:“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世界真不像样,儿子居然打起老子来了。”于是他也心满意足俨如得胜地回去了。中国人的精神胜利法发明固然很早,后来与异族周旋失败,这方法便被充分的利用。这里我可以举出许多历史例子来:一代民族代表人受异族迫害之酷毒莫过于宋,而精神胜利法也以宋以后为盛。宋太宗是亲征辽人中了辽人的箭而崩的。徽钦二帝被金人掳去后,转徙沙漠中,极受人世不堪之苦。元朝杨琏真珈发掘南宋会稽诸陵,窃取珍宝。以诸帝后的骨殖,杂牛马骨筑白塔而埋之,并截取理宗顶骨为饮器。这对于中国民族侮辱真太大了,所以那时宋遗民莫不引为最切齿的深仇,最痛心的纪念,与元人几有不共戴天之概。但他们实在不能用实力来报复,只好先造一个“冬青树“的传说,后造一个元顺帝为宋末帝瀛国公血胤的传说来安慰自己。到了清初,则初叶诸帝几乎无一不出于汉种。故老相传顺治是关东猎人王某的儿子,系清太宗妃子与王某私通而生的。雍正是卫大胖子的儿子,清圣祖微行悦卫妾之貌迎入宫,而不知她已有了身孕。乾隆是海宁陈阁老的儿子。乾隆南巡,驻跸陈家安澜园,得知其事,想恢复汉代衣冠,幸太后力阻不果。所以前人清宫词有“衣冠汉制终难复,空向安澜驻翠蕤”之句。想不到战国吕不韦以吕易嬴的故事,这时竟成这样广遍的复写。无论宫闱深秘,外人不易知闻,即以血统换易之巧而论,也太远于情理。但我们老祖宗为什么要造这种谣言呢。我想无非为了这种谣言一面既可以快意于异族统治者帷薄之羞,一面又可以自欺欺人地缓和自己失败的创痛而已。其情固有可原,其事则未免太可笑了吧!又如同治间清庭与英国争持一件什么国体问题,御史吴可读上疏,劝朝庭不必坚执,大意说外国人为夷狄之民与禽兽无别,我们人类和禽兽相争,胜固不足为荣,败亦不足为辱云云。又如樊增祥《彩云曲》叙及英后维多利亚有句道:“河上蛟龙尽外孙,虏中鹦鹉称天后。”这虽然故意拿国人所轻视的武则天来比她,但还可恕。到赛金花与英后合摄影片时,(照赛金花自述同座摄影者为英国维后之女,即德国皇后。见金东雷《赛金花访问记》。樊诗盖误用其事。)又道:“谁知坤媪河山貌,却与杨枝一例看。”以中国传统观念看来,则轻薄得实不成话。如果当时把这首诗翻译到英国去,无疑地要引起严重外交问题的。这些旧式文士在文字间讨人一点便宜,沾沾自得,以为足以洗涤丧师失地的耻辱而有余,而不知实际上

已把中国民族的尊严丢尽。因为这与上文所引那些例子都属于最卑劣的阿Q式精神胜利法。

三、善于投机

阿Q本来痛恨革命。等到辛亥革命大潮流震荡到未庄,赵太爷父子都盘起辫子赞成革命,阿Q看得眼热,也想做起革命党来了。但阿Q革命的目的,不过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于革命意义,实丝毫没有了解。所以一为假洋鬼子所拒斥,就想到衙门里去告他谋反的罪名,好让他满门抄斩。《华盖集·忽然想到》那一条道:“中国人都是伶俐人,也都明白中国虽完,自己决不会吃苦的;因为都变出合式的态度来……这流人是永远胜利的,大约也将永远存在。在中国唯有他们最适于生存,而他们生存的时候,中国便永远免不了反复着先前的命运。”善于投机似乎成为中国民族劣根性之一,不惟明清之末如此,现在又何尝不如此。每次革命起来,最先附和的总是从前反革命最出力的人,而后来革命事业便逐渐腐化于这些病菌滋生之中。不过我们诊断这种民族劣根性,要看它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是先天的便无可救药;是后天的则还有拔除的希望。照我个人意见,这种劣根性似乎同精神胜利法一样,与异族长久的统治大有关系。中国自西晋以后,或半部或全部轮流屈服于异族铁蹄之下,由五胡十六国,到辽金元清,我们做人家奴隶大约也有了一千多年吧。当异族侵掠进来时,我们种族中间那些忠愤激烈,有节概,有血气的人,不是慷慨死敌,就举室自焚了;而那些贪生无耻,迎合取巧之徒,反多得生存传种的机会。天演公例是优胜劣败。而我们恰得其反。

经过千余年的淘汰作用,我们民族就不知不觉变成现在的模样。不但战争时期而已,异族统治时期,对待汉人手段都异常严厉,这一千多年中血腥的记录,怨毒的纪念,影响中华民族品性之低降,尤其异常之大。美国亨丁顿

(Ellsworth Huntington)著了一部《种族的品性》(Thecharacter of Races)里面有几章专门讨论中华民族的品性,经吾国潘光旦译为中文,改名《自然淘汰与中华民族性》。亨丁顿的意思:中华民族智力之退化,自私自利心肠之特别发达,与“染指”习惯之牢不可破,都与那连续不断的水灾旱灾所引起的饥馑有关系。同样我说,这种原则也可以应用在长久的异族统治上面的。比较久远了的例子,暂不用提,以前清而论:入关时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实行剃发令时杀戮之惨;以及后来满汉种族歧视之深,政治上种种待遇之不平等,都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尽。最可恨的,是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九次文

字大狱,其刻毒惨酷,暗无天日,虽九幽十八层地狱不是过。我们今日读这些记录,还不觉为之发指皆裂,我们祖宗当时宛转吟呻于刀山剑狱铁床油鼎之中,其痛苦又将何苦!又如他们强迫遗老出仕,开博学鸿词科,收罗不肯入网的名流。施行精神上的强奸之后,又列其姓名于“贰臣传”,不齿之于衣冠之伦。凡此种种毒辣手段,无非想把汉人的民族意识,彻底消灭,汉人独立的人格,完全摧毁,使汉人知道自己不过是命定的:“奴才的奴才”,除了向主人摇摇尾巴,乞取一点他们吃得不要的残羹冷炙以外,什么地位,学问,品格,气节,都不配谈。汉人渐渐也就明白异族统治者的用意,果然都以“奴才”自居,终日歌功颂德,献媚乞怜,只求保留最低限度的生存权利。起初不过装装外表,后来习惯成自然,心理也变成奴才的了。奴才与主人的关系不过建立在衣食上,中间并无何等真实的情谊,一个主人倒了,不妨再去投靠另外一个。所以八国联军打进北京城,大英大法大德大日本的顺民旗立刻满街招展;辛亥革命起时,仅有陆钟琦、黄忠诰几个书呆子死难,封疆大吏平日自称深受国恩,誓必肝脑涂地以报的,逃得比谁还快,甚至于位至督抚之人可以一转而为民军都督。满洲政府300年的摧残士气,今日自食其报,固然大快人心,但我们这份民族品格堕落的帐,又向谁去计算?

有人见清室全盛时武功之奕赫,疆土之扩张,学术之昌明,文艺之发达,每啧啧叹羡,引为美谈,以为跨唐轶汉,足称中国历史的光荣。而不知这一点光荣的代价,是三百年的统治权,成河的奴隶血泪和成山的奴隶骸骨,还有无论什么都换不来的整个中国民族的高贵的品格!

四、夸大狂与自尊癖

阿Q虽是极卑微的人物,而未庄人全不在他眼里,甚至赵太爷的儿子进了学,阿Q在精神上也不表示尊崇,以为我的儿子将比他阔得多。加之进了几回城更觉自负。“但为了城里油煎大头鱼的加葱法和条凳的称呼异于未庄,他又瞧不起城里人了”。中国人以前动不动自称其国为数千年声明文物之邦,自己是轩辕华胄,神明贵种,视西洋人为野蛮民族,毫无文化可言。及屡遭挫败,则又说西洋人所恃的不过船坚炮利而已,所有的不过声光化电而已,谈到礼教伦常则何能及我们万分之一?甚至于饱受西洋教育的辜鸿铭还说中国人随地吐痰和娶妾制度是一种精神文明。这何异于阿Q将自己头上的癞头疮疤当做高尚光荣的符号,当别人嘲笑他时就说“你还不配……”呢?现在大部分的青年鄙视西洋文化,以为那是陈旧的腐化的,而且不

鲁迅的书评篇三
《鲁迅小说读后感》

我读了大概十多篇鲁迅先生的小说,其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的是 《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

我最先读的是《狂人日记》,它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鲁迅先生用极为简明的白话叙述了一个患有迫害狂的人他整天的害怕他自己会被别人吃掉。在这片小说中鲁迅先生更多的描写了人物的内心独白,文章体现的狂人的逻辑是很荒谬的,好像是“今天全没有月光,我知道不妙”,“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想害我”,“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等。鲁迅先生正是通过这些来表现出中国文化的腐朽。

文章中有这么段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是鲁迅先生对封建礼教的定义,礼教是吃人,仁义道德是礼教虚伪的面具。“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这是鲁迅先生通过作者的眼睛观察他周围的人,周围人的麻木和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正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鲁迅先生对这些人的行为表现出了强烈的激愤之情,狂人在文中大喊“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作用!你们也会吃尽。”狂人的评议和心理有许多错乱和偏执的地方,却又表现出清醒的认识、深刻的思想和敏锐的洞察力。作品中的狂人也是一个象征形象,他对封建礼教的蔑视也代表了当时社会上一些用于向封建冲击人们,这些人反对旧传统的社会思想的先知,说出了人们不敢说出的话,却被诬蔑是疯子,如孙中山先生。

狂人日记主要的意图就是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是作者对封建礼教以及当时人们麻木愚昧的批判。它被收录于《呐喊》 是鲁迅先生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沉默发出的第一声呐喊,虽然里面包含了鲁迅先生对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不满,愤怒,焦虑,但是也可以狂人昂扬的斗志看出鲁迅先生对这个社会还是怀有热切希望的。

《阿Q正传》则是对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中国社会和中国人的展现。阿Q的性格十分丰富、复杂。阿Q很穷困,在他生活的家乡很受权贵赵太爷等人的欺负。他有农民的能干优点。同时他身上又有弱点:主观、保守、狭隘、愚蠢,自尊自大 畏强凌弱 以丑为美用现代的话说 就是一个小人。他还受封建思想的种种影响。他主要的精神特征是“精神胜利法”,当他处于失败者地位时,他就在自己心里想想自己是胜利的一方,在自己的心里对方进行报复,并什么享受这种报复的快感。虽然阿Q受赵太爷等人的欺负,但是阿Q和赵太爷,在某种程度上,其实都是一类货色,假如阿Q得势,将是个赵太爷,假如赵太爷失势,则又会是活脱脱一个阿Q。这些对阿Q和他所生活的环境及环境中的人的描写都是极为深刻的揭示了封建思想封建制度对人们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的压迫残害,封建礼教、封建道德规范一代代从精神上麻醉和毒害劳动人民。这些残害造成了那个时代人的愚昧落后和麻木不仁。使劳动人民忘却压迫和屈辱,无反抗,无斗志,永远处在被压迫、被剥削、受毒害的状态中,成为封建统治者的奴才和顺民。鲁迅先生用本篇小说努力唤醒沉睡的民众,为疗救这样病态的社会、病态的国民而发出痛苦的呐喊。阿Q正传的写作背景是辛亥革命前后时期,作者用阿Q极力想参加革命,却并不知道什么革命,为什么革命,革命者该做什么事情表现革命的意念根本和底层群众有所联系,那只是一部分已

觉醒的人的行动,大多数的人还是没有觉悟。鲁迅通过这篇小说也阐述了革命失败的原因,通过阿Q的悲惨结局,深刻地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总结了这场革命因为没有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而终于失败的历史教训,从而也提出了农民问题在中国民主革命中的重要性。

鲁迅先生的小说中还有很多揭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对人的残害,比方说炫耀四种茴字写法的孔乙己,药中被迷信害的家破人亡的华老栓,直到绝望的尽头邻居们还是不断搜刮她的钱财的单四嫂子,命运极其多舛却没有被给予丝毫关怀的祥林嫂,年少与成人变化巨大的闰土等等。从这些人物所经历的事情也很尖锐的揭示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酷麻木和愚昧。在人们受到长时间的迫害的同时,封建制度也在人们的心理烙下了深深的恐惧烙印。这点可从风波中 里面的人物因为辫子的存在与否关系到生命能否存在所产生的恐惧看出。

同时,在辛亥革命发生的大背景下,鲁迅先生在很多小说中提到了革命,像是阿Q,药,风波,在酒楼上等等。头发的故事更是直接提到的辛亥革命,在这些小说中鲁迅先生都进行分析剖析革命的产生及最终结果,运用人物的思想和行为指出了革命失败的原因是没有切实的联系依靠群众,少数人的清醒是不能够解放拯救中国的。在分析的同时,鲁迅先生也在小说中表示出了对革命者的同情。 时光飞转,如今已不再是那个“男尊女卑”的封建黑暗社会了。在当今这个提倡“人人平等”“民主自立”的社会主义下,我们所拥有的条件实在是比过去好的太多太多。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该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文化水平,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担起自己的那份责任,历史为鉴,抓住现在,展望未来为我们社会能够更快更好的发展努力奋斗。

鲁迅的书评篇四
《鲁迅的读书方法》

鲁迅的读书方法

一是多翻,鲁迅先生说,书在手头,不管它是什么,总要拿来翻一下,或者读几页内容。这种方法可以防止受某些坏书到欺骗,还有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增长知识等好处。

二是设问,就是拿到一本书,先大体了解一下书的内容,然后合上书,可以一边散步,一边给自己提一些问题,自问自答。书上写什么,怎样写的,为什么这样写,,要是自己,这个题目又该怎么写,鲁迅认为,带着这些问题去细读全文,效果会更好些。

三是跳读。读书遇到难点,当然应该经过钻研弄懂它,但是遇到一时无法弄懂到问题怎么办,鲁迅认为若是碰到疑问而只看到那个地方,那无论看到多久都不会懂,所以跳过去,再向前进,于是连以前到地方明白了。

四是背书,鲁迅的背书方法与众不同,他制作了一张小巧精美到书签,上面写着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十个工整到小楷字,他把书签夹到书里,每读一遍就盖住书签上到一个字,读了几遍后,就诵读一会儿,等把书签到十个字盖完,也就把全书背出来了。 五是剪报。鲁迅十分重视运用剪报这一方法来积累资料,他的剪报册贴得很整齐,分类也很严格,每页上都有他简要到亲笔批注,鲁迅曾利用这些剪报写了不少犀利到杂文,鲁迅先生说,无论什么事情,如果陆续收集资料,积之十年,总可成一学者。

六是重读,这是指读过到书,隔些日子在重读读书中标记到重点,花到时间不多,却有新到收获。

鲁迅的书评篇五
《鲁迅全集读后感》

1.读《野草》有感

有谁不珍爱自己的青春 星,月,蝶,杜鹃,虚无的名利,红颜的静女„„然而,对于一代文豪鲁迅先生而言,这一切却又是多么地"悲凉缥缈"!

人的生命,如蜉蝣般短暂,芦苇般脆弱,与浩大的世界比,人只是一粒微小的尘埃而已.人世的辛酸,国家的不幸,终归只是一个梦,而在那战火连年的时代,人们总习惯在梦中生活.

鲁迅先生审视了生命的本体,并且无情的剖析,最终看到了生命本质的阴郁而冰冷的面目.《野草》中处处弥漫着神秘的情趣,鬼怪的气氛,整个儿好似一个变形梦魇的世界.欢乐,恐怖,青春,死亡 „„一切都使人透不过气.那阴阳两极的沟通,人鬼之间的交流,让我们听出了生命的悲歌,对于常人来说,这就像是在伤口上撒盐,难以忍受.

鲁迅先生是那旧时代的先行者.他孤高,他苦闷,他时时忍受着折磨,死亡意志的咬噬, 他目睹着人变兽,兽变人的残酷现实.他是用带血的头颅,一次次去撞击那地狱之门,最终让那生命之树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鲁迅,他站在人类文化的高原上,他呼传统之风,吸外来之雨 ,中西熔铸,取其精义,从而使《野草》成为了一座不可企及的丰碑.

"对于宇宙而言,我是微不足道的,而对于我自己,我却是一切."辛涅科尔是这么说的.一只蚂蚁显示出来的力量和一只大象所显示出来的力量,难道在本质上会有什么不同吗 既然精卫能填海,夸父可以追日,那么这世界上又有什么不能做和不可以做的事情呢 就算人生是幕悲剧,也要有滋有味,有声有色地演好它,以不失其情致和乐趣,壮丽与快慰!

我们是明日,虽然我们现在安逸,但须知居安思危.我要以那苦难的时代为戒,为鉴,要如地狱中运行的火,一俟溢出必会复苏,燃烧,成为通红的慧星 ,成为炎炎升腾的火柱,从而夷尽一切黑暗,让世界变得通明透彻.

2.《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

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3.《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

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吧! 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4.《故乡》读后感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5.《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 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

“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鲁迅文集——呐喊》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6. 我从《雪》中读到了三种人生

因为它被选入了江苏版语文九年级下册新教材。这篇文章,我上学时肯定是读过的;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我对它已几乎一无所知了,或者应该说我本来就对它一无所知罢。为了编点教学资料,也因为莫名的潜滋暗长着的一份好奇,我开始反反复复地读它。诗质的语言,生动的画面,很快征服了我的心。可是,众多的疑惑竟也一并攫住我的神经,让我难以自拔: “暖国的雨”、“江南的雪”、“朔方的雪”,作者把这三个形象放在一起到底想告诉读者什么?作者明显偏爱“朔方的雪”,可为什么花大量的笔墨写“江南的雪”,甚至于用两个小节写塑雪罗汉的情景?如果作者写“江南的雪”和塑雪罗汉是要表现“对故乡的深情怀念与热情赞美”和对“童年生活美好的回忆”(引号中为课文中的旁注语),那文章的第三节是否显得画蛇添足,大煞风景?整整用了四个下午、四个晚上——20多个小时上网读《野草》,读关于《野草》的评论,读关于鲁迅的评论,最奇怪的感觉竟然是,人们都有意无意地忽视了《雪》,偶尔有片言只语,终难尽解我心头之惑。我所看到的意见无外乎两种。一种意见我称之为“追求美好说” (看来教材编者也接近这种观点),即“江南的雪”象征美好的世界,“朔方的雪”象征为着追求美好而须的不屈的抗争(也可补上“精神”、“战士”之类的词)。姑且不论这种说法与普遍认同的“对比”特点是否一致,仅就“滋润美艳之至”六个字,就让人总觉得讽刺意味更胜赞美意味。另一种意见可以叫做“灵肉说”,如就读四川师范大学中文系的金瑞锋先生(虽然他发文时只是大一学生,但我愿意这样称呼他)认为:“江南的雪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美艳至极,是炫耀的肉体,这种只适于塑罗汉的柔和的雪永远只能在冷风的吹刮中消失掉它的胭脂。北方的雪,如粉,如沙地飘洒,和飘飞着的灵魂一样,徜徉在空中,飞舞,蓬勃,奋发,闪烁永久的光,鲁迅期待着这种灵魂的诞生。”读了几天的“网文”,这段文字是最让我忘却眼酸腰痛的。然而“暖国的雨”呢?难道它仅仅是为了给结束语“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创造一个

呼应?难道“暖国的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这样的语句竟可以没有一点意味? 2004年12月28日,已经多年难得见雪,见雪也至少要到春节前后的苏州,竟然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大雪。一时间心头不由得也迷信起来。眼睛从荧屏移向校园,虽没有看见雪野中有各色花草、蜂蝶,但欢呼雀跃的学生却是随处都是,更有一群青年教师,女的打着花伞,男的举着相机,在已被白雪半遮半掩的绿树碧草间照相,那种兴奋直逼进三楼阳台上的我的心里面来。“明天肯定有人塑雪罗汉了。”我自然地想道。忽然间,我有了一种感觉,这是一幅热闹的画面呀!而这热闹,全是因为“江南的雪”的“滋润美艳之至”讨人喜欢的缘故了。而“朔方的雪”不同,它“如粉,如沙”,只因太过冷峻,人们是宁愿居屋烤火也不愿意亲近的,于是尽管它“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别有一种“壮美”,但只能面对“无边的旷野”、“凛冽的天宇” ——“是的,那是孤独的雪。” 有一种想法在心中升起:“暖国的雨”、“江南的雪”、“朔方的雪”象征着三种人生——“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让“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自己应该感到“不幸”而又不一定感到不幸的人生;“滋润美艳之至”,如小丑般媚俗而受宠,却终究因没有灵魂而成为匆匆“过客”的人生,永远独立独行,用“蓬勃地奋飞”“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却必须忍受“孤独”的人生。如此,“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这句话好像也不是太难理解了,同时,作者对三个形象的基本态度似乎也与作者用语的感情色彩,更与作者的人生态度相吻合了。读书偶得,存此一说,以备斧正。

7.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转载自百分网

8.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精细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射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转载自百分网

鲁迅的书评篇六
《鲁迅读书笔记》

向死而生-----从《野草》看鲁迅的生死辩证法

死亡《野草》重要的主题之一,我将主要分析《过客》,并提及《死火》,《死后》,《淡淡的血痕》几篇,以现代西方哲学思潮来注解鲁迅。死亡永远是最深刻的哲学命题之一,也是最动人的文学母题,但是长久以来,深刻地讨论它的著作却不多。直到现代,人们才开始严肃地审视和讨论死亡的问题,这绝非偶然,现在我们来看一看鲁迅这位二十世纪中国思想界的巨人是如何在他充满现代感的著作《野草》中回应这个问题的。

刚刚我说过,《野草》是一部颇具现代感的著作,这给我们的阅读和解释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为一部现代文学的作品它最先传达给人的往往是一种感受一种冲击,而内容则退居二线,作者写作可能只是为了宣泄,而不是为了说理,其中表达的内容或许连作者本人都难以说清。文字在写下之时,就以不再属于作者,我要谈的是我的想法,而不一定是鲁迅的,如果鲁迅先生的作品只告诉了我们他当时的生活和他当时在想什么,那他的作品反而没有价值,不过是日记或流水账罢了,我们没必要非从散文诗中读出流水账来,所以背景资料没有也罢。

‘过客’是对人的暗喻,它可能是与老翁萍水相逢的过客,也指人本身。“人是世界上的过客。”或者‘天地一逆旅’人们常会这么说,因为人来到世界时是赤条条的,死时也什么都带不走。人自知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一株花在生时和死后都是世界的一部分,而人却知道自己是从别处来的,最终要离开。人在世界上没有固定的安身立命之所,人是无根的。 《过客》一文弥漫着一种彷徨,孤独乃至荒谬的气氛,这种氛围就是人的无根性的体现,彻底的无根是现代人的特性。人从何处来?人往何处去?人是什么?这些问题折磨着过客,也折磨着所有的现代人,因为它们只对我们是飘忽不定的,人是上帝的造物,人是知礼的动物,古代人确信这些而生活在坚实的根基之上,而现代人只能生活在飘忽不定中。 翁——阿阿。那么,你是从那里来的呢?

客——(略略迟疑,)我不知道。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在这么走。

翁——对了。那么,我可以问你到那里去么?

客——自然可以。——但是,我不知道。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在这么走,要走到一个地方去,这地方就在前面。我单记得走了许多路,现在来到这里了。我接着就要走向那边去,(西指,)前面!

鲁迅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人生:人生是一条路,人不知如何走,为何走,向那里走,但人必须要走,而且注定孤独。人是被抛入世的,人在且不得不在世界中生存,在人生路上行走,在行走中被无尽地折磨着,疲累,流血。鲁迅做了动人的比喻,人是在求索中流自己的血,耗尽自己的生命力。可恨的是我的脚早经走破了,有许多伤,流了许多血。我的血不够了;我要喝些血。但血在那里呢?可是我也不愿意喝无论谁的血。我只得喝些水,来补充我的血。一路上总有水,我倒也并不感到什么不足。只是我的力气太稀薄了,血里面太多了水的缘故罢。

尼采曾说过人不是害怕痛苦,而是害怕痛苦的无意义性。这里尼采暗示的就是折磨着鲁迅的虚无。过客不知前路何方,不知为何要走,不知痛苦的意义何在?他只知道最终的终点是坟----注定的结局,他甚至连坟在哪里,何时会走到也不知道。好像人连悲剧都不配得到,而只能得到荒谬。一个悲剧英雄不能掌控生,但是总可以控制死。如此难怪鲁迅先生总被一个鬼缠着,那个鬼总说唯有黑暗与虚无才是实有,是啊,唯有坟才是人可以知道的。

荒谬的本质是分裂,走在一条荒谬的路上,人与世界是分裂的,这也是无根性的体现。人注定不是世界的一部分,不只是说人有一天会离开,而且是说人在世上永远不得安宁。这体现在两方面:第一,过客注定是孤独的;第二,过客什么都无法得到,凡曾经得到的都要失去。

过去的世界是充满恶的世界,过客是无法与之和谐相处的。社会是由角色组成的,角色

就是面具,“回到那里去,没一处没有皮面的笑容,没一处没有眶外的眼泪。”社会也总是对个人的束缚于压制“就没一处没有名目,没一处没有地主,没一处没有驱逐和牢笼”,鲁迅或许生活在更坏的社会,但实际上这在什么社会都是一样的,社会总是在制造虚伪与麻木。过客憎恶恶的同时也憎恶善,他不仅无法接受来自女孩的同情,还要诅咒她。这种诅咒应该来自尼采,他认为同情心会伤害人的生命力,是对人的弱化。善意是人生命的重负,比敌意更甚,因为你可以用剑对付敌人,然而对爱你的人的伤害将是你一生的良心的重负。

其实人生之路也是时间之路,死亡并不只在终点时来临,过客实际上注定是女孩生命中的过客,他们终将分离,这是一种无可奈何和不可挽回地失去,是死亡的预演。过客走在过去未来之路上,尼采说时间具有时刻性,一切都是暂时的,一切都将过去,就如称呼?——我不知道。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只一个人。我不知道我本来叫什么。我一路走,有时人们也随便称呼我,各式各样地,我也记不清楚了,况且相同的称呼也没有听到过第二回。 在时间的流逝中,人无法获得安宁也无法拥有世界上的一切,甚至连自己也无法把握,就像这一段所展示的,人会有各种各样的角色,也就是各种各样的名字,你可能今天是学生,明天就是教师,然而这些都会过去,它们不是人的本质,人是什么?人是无名的。

孜然一身的过客是无根无名的,也就是无意义的,他在被折磨着,他只拥有他自己(一种绝对的个体性)和他的死亡(唯一的确定性)。但是过客还是挣扎着,前进着,这样的路“过客”为什么一定要走下去,又是什么在召唤他,是他意欲着在痛苦中走向坟,走向毁灭? 人生总是充满可能性的,未来的路总是未知的。人是什么?人不是‘什么’,人是各种可能性,人是什么取决于他怎样去是,怎样去生存。‘同我有关的活着,我倒不放心,死了,我就安心,这意思我在《过客》’中说过。'鲁迅先生意识到人的完整性只有在死亡时才能获得,获得同时也彻底失去,所以人在世上是永远没有确定性的。‘我很确切地知道一个终点坟,问题是从此到那里的路(到坟)。当然不只一条,我可正不知哪一条好,虽然至今有时还寻求。’这就是过客为什么要走下去,他虽被抛入世,存在且不得不存在,但同是他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筹划自己的存在,这就是创造,创造自己的人生。这是对宿命论的一种克服,近代中国的知识分子总是沉湎于历史的宿命论,现在我们也时常这样,比如我们总把历史中间物思想简单的与社会达尔文主义连接在一起,忽视鲁迅先生对自由与个性的讴歌:人或许是历史的牺牲者,但人不是历史的工具,人是目的,而非手段。

我们不能用生的创造来掩饰死的虚无,并因此逃避死亡,沉沦于世。到底是什么在召唤?是畏,是良知,是人的本真。这召唤将人从日常性中唤醒,从沉沦在世中唤醒,过客明知前路是坟却依旧不肯休息,还要前行“本真的生存就是向着死亡这种最本己的可能性筹划自身。”这种好似来自宇外又好像源于我们自我深处的毫无缘由的召唤的根源恰恰是死亡。海德格尔和祁克果都描述过畏与怕的区别,怕是有具体的对象的,而畏没有,人在幸福的生活中会突然感到畏惧,海德格尔将这看作良知的召唤,良知是本真罪责的见证,而本真的罪责就是“无”,就是先行领会死亡这种可能性。过客听到的召唤实际就是要告诉他你是过客,不要休息,不要沉沦,你不属于这个世界,不要为其中的物而失去自己。我们现在接近了问题的核心,那么过客为何要听从召唤,走向坟?

因为那里开满了野百合,野蔷薇,但那里还是坟,鲁迅做了又一个动人的隐喻。这并不是简单的生命循环论,什么源于土地归于土地,这种解释只是一种逃避,因为它无法解释个性问题,人的肉体是终会腐朽的,这不用讨论的。但是这里确实存在生与死的辩证法,我们不能逃避死亡,好像它无关紧要,生才是重要的,这种理论现在大行其道:好像人活八十年,八十年都在生,只有最后一分钟才在死,死只是一个偶然而且不幸的事件,我们要做的是忽略它,而享受八十年的生,什么享受生活,享受过程,而结果,它无关紧要,不要让它影响了你享受生命的心情。这同样是肤浅的,鲁迅先生敏感的察觉到了死对生的组建的根本作用过客之所以无根,之所以迷茫,之所以孤独,皆是死亡投向生命的阴影。我一直这么理解《影

的告别》,鲁迅察觉了人的生命中注定的阴影,也察觉到了这阴影的根本是虚无。而死亡就是虚无的根源,死亡会消解我们在世所成就的一切,我们彻底失去了世界。尼采说上帝死了,而后有了虚无,这是因为人类只能用永生来否定死亡,否则无力战胜虚无。然而,有死的人也要战胜虚无,这才是敢于直视淋漓的鲜血的真的猛士要做的事情。

要战胜虚无,就要认识死亡的悖论性,而后向死而生。

鲁迅认识着一个更加复杂的死亡,更加复杂的生死关系。在《过客》中这只是一个隐喻,而在《死火》中,它成为了一个主题。 “你的醒来,使我欢喜。我正在想着走出冰谷的方法;我愿意携带你去,使你永不冰 结,永得燃烧。”

“唉唉!那么,我将烧完!”

“你的烧完,使我惋惜。我便将你留下,仍在这里罢。”“唉唉!那么,我将冻灭 了!”

死火是冻结的生命力的一种象征,然而生命并不是永恒的,如果我们把全人类的生命比作火的话,那么这将是永恒的火,然而那是类的永生,而无关个性,死火是脆弱的,恰恰说明它代表的是个性,而不是一类人。火在燃烧就在消耗,就在熄灭,就像过客在行走就是在逼近坟,人只要生着,同时就死着,勃朗峰存在的比圣徒时间更长,然而其中没有生命;无生命的东西比有生命的更接近永恒,然而这种永恒没有价值。生和死不是对立的,而是不可分开的,甚至是等同的。我们总习惯将死亡看成一种恶,一种对生命和一切美好东西的伤害。比如在人们对死火解释中,当人们把它看成爱情地象征时,总会注意到爱情会唤醒生命,而忽略另一个命题‘真正的爱是与死亡相连的’。鲁迅先生或许会看重这一点,因为他了解佛洛依德,也应该知道他说的两种本能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前者表现为爱的渴望,生育的渴望。而我认为鲁迅其实是想隐喻唤醒生命的火焰就要付出生命的死亡为代价,这样的死亡就不再是一种罪恶,不再是一种丧失或者虚无,而是一种价值,一种意义,一种对生的见证。 死亡的悖论就在于,它的确表现为一种伤害,一种恶,它给生命带来了虚无,消解了意义,然而,如果没有死亡,人生也会没有意义,而且只会拥有恶的无限。过客之所以要走是为了逃避虚假的笑脸和枷锁,如果没有死亡,他永远都逃不掉,只能被永远地困在这个充满恶的世界中。而且,死亡的召唤意味着人最终可以超越这个世界,否则人拥有的就只是会腐朽的肉体,而没办法超越。人是世界的过客不假,这一方面使人总处在不安与折磨中,另一面也使人处在自由中,人不是世界,不是外在物的奴隶。最重要的是死亡是对生的见证,它终结了生命,也给生命以意义。没有终点的路是无意义的路,也是没有希望的路。死亡是人绝对主体性和绝对自由的保证。有死亡,才有个性,每一个生命才有其独特的意义,才是不可替代的。‘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存活。’这就是鲁迅的宣言。 死亡可以使最平常的人也超越日常性,超越世俗,从常人走向本真。这是海德格尔的想法,鲁迅却不这么看,死亡是注定的,然而可能是烧完也可能是冻灭,冰象征着麻木,鲁迅的看客是海德格尔常人的别名,是对生命更大的厌弃,看客在吃人,在杀人,在杀别人更在杀自己,这在《复仇其一》中得到了阐释,只有自由的死者才能将死亡变成一种意义,而麻木的人生着与死了没有区别,或说,还未曾生就死了。这种荒谬的死作者在《死后》一文中所揭示。在这里,我们会觉得灵魂的永生还不如死的虚无,这或许就是恶的无限,永生比死亡更加虚无。人还在世,却无法在有所作为,人失去了可能性,不再自由,而且人无法摆脱日常性的困扰,无法摆脱庸俗。死变得满不在乎和荒唐怪诞。人不再敬畏死亡,而把它看作随随便便,偶然到来的不幸,所以说人没有任意死掉的自由。这根本不是死,而是活死人的生活,联想起鲁迅先生死前做的一篇《死》,当中对中国人对待死亡的态度描写大抵如此,一方面满不在乎,实质上是在逃避,沉沦在日常性中,不敢面对本真的死亡。如此想来,鲁迅对国民性的批判或许根源也在死亡吧。

《过客》展示了生的荒谬,而《死后》展示了死的荒谬,就像‘绝望之虚妄正与希望相同’,或许我们可以说‘死之荒谬正与生相同。’《淡淡的血痕》一篇可以看作是对现实生活中死与生的探讨,鲁迅是一个敏感的又有人道主义精神的人,面对青年的牺牲,他的态度是十分复杂的。如果面对黑暗,无人敢对抗,人人都只是饮下苦酒,毕竟人有一千个理由活下去,那么造化的游戏就会继续,可是如果选择牺牲这牺牲又是无意义的,因为时间的可怕的力量,人们会遗忘一切。而且人总是倾向于逃避死亡,沉沦于世。或者称自己为受世俗约束的人,这就是宿命论,时代就是这样,社会就是这样,我有什么办法?很可惜的是到今天这种借口还是经常出现。这样的生命最无奈的生命,有痛苦的死亡,就有半醉的遗忘,生着,死着,人就像社会的养料,生与死的魔力消失了,人不再神圣,不再有尊严,个性也消失了,统治的不是罪恶而是庸俗,这就是无物之阵。 叛逆的猛士出于人间;他屹立着,洞见一切已改和现有的废墟和荒坟,记得一切深广和久远的苦痛,正视一切重叠淤积的凝血,深知一切已死,方生,将生和未生。他看透了造化的把戏;他将要起来使人类苏生,或者使人类灭尽,这些造物主的良民们。

这是鲁迅呼唤的真正的生,鲁迅的‘超人’,这种理想的人格上体现人鲁迅关于生与死的辩证法,死亡与时间性是同质的,我在上文论证过这一点,对时间性的超越就是对死亡的超越,死亡是不可逆转的丧失,而记忆是对之的克服,过去与将来现在一起到时,这是海德格尔说的本真的时间,在这种时间观里,过去是不可逃避的,但是是可改变的。要不重生,要不毁灭,对生的渴望总是与毁灭的意欲相伴。当尼采重估一切的价值时,他的毁灭等同于创造。这时生与死得到了统一,死转化成了生,转化成了创造。

鲁迅的书评篇七
《鲁迅小说全集读后感》

鲁迅小说全集鉴赏

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源于自然,高于自然。

鲁迅先生的小说,亦正如此。

鲁迅先生的小说作品数量不多,意义却十分重大。鲁迅把目光集中到社会最底层,描写这些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同时他也一再地表示,他所强调的是“用自力克服一切困难,并非真劝人都到山里去”;他自己更是绝不愿意躲到“鹤唳一声,白云郁然而起”的田园诗中去,他要“活在人间”,即使是遭到人们的孤立,排挤,也仍然不离开“人海”,让生命的“沉钟”永远“深深地在人海的底里寂寞地鸣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鲁迅宣称,他“对于自然美,自恨并无敏感,所以即使恭逢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动”,却念念不忘记载着人间奋斗历史的“遗迹”。鲁迅本质上是一个社会感与历史感都极强的思想斗士,离开了社会人生的自然及自然美,对于他是没有意义的。他赞赏自然和自然美,完全着眼于从中发现社会和发现自己。

从这样的审美观点出发,鲁迅喜爱的自然美是“人们和天然苦斗而成的景物”,即从中可以发现社会和人生斗争精神的深沉雄大、壮阔古拙的力的美。在《野草》里,鲁迅也曾描绘过江南明丽的风光,如《好的故事》,他所着重的依然是从“永是生动,永是展开”的“美的人和美的事”中去捕捉“飞动”的美,从而感到一种生命力的存在。但总的说来,他对秀丽的江南风景,“并无敏感”,他直截了当地表示:“我不爱江南。秀气是秀气的,但小气”。他批评杭州的风景“显得小家子气,气派不大”,以为“北方风景,是伟大的,倘不至于日见其荒凉,实较适于居住”。在《野草·雪》里,“与滋润美艳之至”的“江南的雪”相比较,他显然更醉心于“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

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诚然阅读鲁迅作品,总喜欢与“阶级斗争”挂钩。其实,细细品来却会有别一番风味。《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读书后,回望一下各部小说,凛然发现鲁迅先生其实是在博大的、运动着的“自然”中,发现与肯定了人。

鲁迅的小说之所以开掘深,立意新,主要是因为他在构思时高瞻远瞩,熔铸古今,他是从国家、民族生死存亡的高度,从现实与历史血肉相连的深度来认识、分析、发掘事物的内在本质,铸造艺术形象的。因此,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就是新生命的方向。人的精魂,鲁迅的精魂将不断奋斗,向上,闪耀!

鲁迅的书评篇八
《《鲁迅经典全集》读后感》

《鲁迅经典全集》读后感

读罢才知道先生竟陪我走过这么长的路。无论是小学初中高中语文,其文章一直穿插其中,但凡有点记忆的人都应该记得:

《藤野先生》、《雪》、《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纪念六珍君》; 《孔乙己》、《药》、《故乡》、《阿Q正传》、《社戏》、《祝福》; 《骂杀与捧杀》、《拿来主义》„„

从未想过我也会有这一天,又有再看这些文章的冲动,更没想到看完之后还觉得深有体会,必须写点什么东西聊表心意。看来对很多事物的理解总是需要时间。

记起以前和同学互相调侃:

又吃乌鸦炸酱面„„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

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

都说中学生讨厌鲁迅的文章,其实也不尽然吧。不然为什么某些熟悉的句子大都挂在嘴边?

一直觉得作家是需要想象力和抵抗力。特别是写小说的作家。情节老套了又没人看,情节新颖了又看不懂;情节浅显了又没深意,情节复杂了又不耐烦;文字朴实一点了又没文采,文字华丽一点又浮夸„„这样想来先生创造了多少经典的人物形象:阿长、阿Q、孔乙己、祥林嫂„„

一直在想“经典”二字的定义是什么。用我不恰当的话来解释,就是你经常听别人谈论的一个人、一个熟悉的情节,你不知道它来自哪里,直到有一天,你翻开一本书,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

说说《狂人日记》吧。我所了解的文学常识告诉我,它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小说。没看过,但据说就是吃人。今日一看,果然名不虚传——还不就是吃人嘛。只是在可笑的基础上多了点什么东西。怪不得说读书——最智慧的行为。

鲁迅的书评篇九
《鲁迅经典文集 读后感》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很有感触的书,这本书是文学家鲁迅写的,名字叫《鲁迅经典文集》,其中的几篇文章反映出了当时社会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弱肉强食的严重行为,鲁迅是浙江绍兴人,原名周树人,在这本文集里面包括了许多鲁迅有名的作品,如:呐喊,彷徨,故事新编,野草,朝花夕拾,经典杂文等等。

呐喊这部文章里,有一篇文章叫狂人日记,主人公狂人是一个疯言疯语的人,可是就是因为他的疯言疯语,才反应了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在这么一个恐怖的封建压迫,许多人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是发自内心的呐喊,可是,在那种人吃人的环境下,竟然没有人有勇气的发出那样的呐喊,狂人是幸运的,正是因为他是个疯子,所以他他摆脱了封建礼教对心灵的压迫,试问这种纯洁灵魂的人当时会有几个?只有疯子拥有这么纯洁的灵魂,历年来有多少人抹杀了有识之士,有多少人为了读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却一无所获,又有多少英雄折夭,在那个封建的社会里,所有人都成了封建的傀儡。

还有一篇是明天,这篇文章大概写的是一个叫单四嫂的人,她夫丧子幼,只能靠纺纱来维生,日出而作,日落而续。所以,只有她家的灯光是突兀的,其他的人早早就熄了灯,这样的一个情景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人冷漠于扶弱,导致不忍视弱,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真是叫人心够寒的,在文中有一些特别典型的例子,比如咸亨酒店的掌柜和食客们,他们更多地愿意把闲钱花在吃喝玩乐上,而对贫弱者的救助却不生一念。相反,他们还在贫弱者最悲痛欲绝的时候厚颜无耻地大加搜刮,在单四嫂给儿子办丧事的时候,他们不但不关心弱者,还一分不能差的收他们家的钱。他们那种冷漠的态度正是当时社会背景,让我感动的是单四嫂她对他儿子的爱,为了治好儿子的病,单四嫂子使尽浑身解数。求神、许愿、吃药方,到最后一个“压轴法子”——寄望于何医生。但宝儿还是免不了毕命的厄运。这也许是很严重的病,非医药所能挽救。但也不排除那些庸医用假方滥药,以至夭折。我想:如果当时社会风气再好一点,是否能挽救许多无辜人的生命。 最后一篇是叫一件小事的文章,文章并不是很长感触却有很多,在故事中,车夫撞到了一个老女人,而老女人摔倒在地,“我”看了不以为然,而淳朴善良的车夫却冒着大雪跑到老女人的面前,毫不踌躇, “我”将自己与低贱卑微的的车夫相比,却觉得车夫如此伟大,而自己却十分渺小,我知道,当时的车夫身份是非常低位的。文化程度也不高,跟别提思想和内涵了。我忽然想到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那些豪华轿车车主、有钱有势的人渣将他人生命视作可以用臭铜钱等价交换的商品。那些人们凭借着几千上万的所谓名酒的酒劲,将座下高档的油门加速到让他们热血沸腾、让无辜百姓鲜血飞溅的速度,而闯了祸后,他们就会找人来顶罪,他们想到的不是赶紧叫救护车,不是想到生命的安危,而是想到上面有没有人来帮忙顶罪,这些人的眼里毫无王法。鲁迅先生如是说:社会有黑暗面,这是无可否认的,但它也有光明的一面,这些黑暗面当然也只是五彩社会中的小部分。爱和关怀总是无处不在,在生活中也有像车夫那么善良的人,这些人拥有高尚的品质,宽容的心态。

是的,这个社会上的热心群众很多。我们要做的,是更多的去谴责那些不道德的行为。让社会变得跟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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