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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制度
上下班制度内容(一)
崔家头信用社员工上下班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社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信用社形象,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崔家头信用社上下班制度。
第二条 我社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
第三条 各个员工的考勤管理在信用社主任的领导下,有信用社会计主管负责。
第四条 员工应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以及奖励挂钩。
第五条 信用社上下班考勤内容包括再勤、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 在勤,员工准时到岗、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的下列情况视同在勤:
1、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出差,开会或者经领导批准在辖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信用社上下班。
2、经批准参加培训或者从事其他公务活动的。
第七条 迟到,员工未按时上班按照迟到论处。
员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到1小时者,按迟到2次处理,超过1小时以上者,按旷
工论处。
第八条 早退,员工提前下班按照早退处理。
员工提前下班半小时以内者,按早退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到1小时者,按早退2次处理,超过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第九条 脱岗,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为脱岗。
员工离开工作岗位半小时以内者,按脱岗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到1小时者,按脱岗2次处理,超过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条 加班,因特殊情况,员工需要在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需要工作,以及在正常的工作日时间外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称为加班。
第十一条 旷工,员工未经批准而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不再岗,成为旷工。
第十二条 员工年出勤率达到100%的,信用社可给以一定的奖励,并有评为年度优秀员工的资格;员工出勤率低于90%的,取消当年参加各类评优资格。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早退或者擅自脱岗,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报请县联社人事薪酬委员会。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崔家头信用社负责人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
上下班制度
上下班制度内容(二)【上下班制度内容】
上下班制度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ZD- HGZD
员工上下班考勤制度
上下班制度内容(三)
员工上下班考勤制度(试行)
一、 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
特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 作息时间:
1、上班时间:每周二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上下班制度内容】
2、根据公司特性,本公司现期运作阶段实行单休制,以后视公司业务情况调整。【上下班制度内容】
3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人事部另行通知。
四、 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不到半天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5、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6、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6.1 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
6.2 因公出差。
6.3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6.4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核准者。
7、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8、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有关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9、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10、下班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核准签名外,视为早退。
11、职工因公出差或外出不能打上下班卡的,须事先填写外出工作申请单;其他外出工作在前台进行登记。主管以下的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批准;
12、所有人员在公司的上班时间需佩戴工作牌,行政部口头提醒一次还未带者管理层按20元/次,其他人员按10元/次进行罚款(记入公司活动基金),如有遗失,请到行政人事部挂失领取,并按成本价进行赔偿。
五、 其他假期
1、按国家规定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如下假期:
1.1婚假:一般三日,晚婚七日。
1.2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享受90天产假,每月发给600元生活费。
1.3丧假: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离世有三天丧假。
1.4公司年假: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每年可享受带薪休假5天,满二年者8天,满三年者10天。
2、每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员工不能享受年假。年假应提前15天申请。休假期间只发给底薪,因工作关系不能休假者,公司将给予适当补偿。
六、 请 假 管 理
1、凡请假者,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特殊情况可先电话申请得到批准后,在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请假一天以下由直属主管批准,两天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如直属主管不在,则由上一级主管或代理主管批准;婚假、产假、年假需提前申请。
2、凡公假、调休亦需提前填写请假单。
3、未请假或补写假条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
4、所有的请假单、外出工作申请单均需在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交至行政人事部存档,逾期将不予办理,口头请假或说明无效,人事部以此单作为考核的依据。
七、 考勤惩罚条款
1、一个月允许两次10分钟以内迟到,超过两次,30分钟内按10元/次扣罚,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则按半天工资扣罚。
2、未经允许,早退超过30分钟内与迟到处罚相同,早退超过30(含)分钟者,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超过假期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者,均视为旷工。旷工以小时为单位(超时段30分钟算一个小时),扣除两倍的工资。
3、员工每月缺勤扣薪按以下公式计算:
扣薪:本人工资÷当月全勤天数×实际请假/缺勤天数。
4、员工旷工除旷工时数的工资外,另按两倍扣除基本工资及岗位津贴。因旷工给公司造成生产损失的,可再给予50-200元罚款,严重者可给予解雇处理。
八、 人事部将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适时对本制度作出修改。最新版本下
发到各部门后,人事部将回收旧版本,以免混淆。
九、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行政人事部 2011年7月8日
上下班制度
上下班制度内容(四)
[篇一:考勤管理制度]
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推荐全勤员工,进行公布表扬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延迟半小时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半小时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加班:7:00-10:00
一、迟到、早退、旷工。上下班制度。
具体规定:
1、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
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上下班制度内容(五)
[篇一: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区域的管理,创造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管理处办公室。
第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上下班时间按现有规定执行。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如确有需要须向直管领导报备,午休后应准时上班。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四条不得将可能影响办公环境的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五条员工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上班。整体形象符合<基本服务礼仪标准>中的仪容仪表要求。
第六条办公时间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七条上班时间内办公区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和肢体动作。
第八条上班时间内不得用餐、吃零食;
第九条个人所属的桌椅、设备、垃圾桶由各使用人自行清洁;部门所属的存储柜、文件柜内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和清洁;
第十条办公室环境要求:环境整洁、摆放有序;随手清洁,及时归位;办公室内不得摆放鞋、雨伞等有碍形象和环境的杂物(鞋、雨伞存放于指定场所);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垃圾桶不超过3/4满。
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严禁吸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