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殡葬改革宣传

| 清明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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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清明节殡葬宣传月宣传标语
2016年殡葬改革宣传 第一篇

2016年清明节殡葬宣传月宣传标语

2016年清明节殡葬宣传月宣传标语

清明节即将到来,各乡镇应加强野外用火管理,限制和规范焚烧纸钱和燃放鞭炮等祭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1、党员干部要做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模范。

2、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遗体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革。

3、弘扬殡葬新风,革除丧葬陋习,做文明自豪中国人。

4、严厉打击制售违规殡葬用品行为。

5、设立殡葬规划用地,深入推进殡葬改革。

【2016年殡葬改革宣传】

6、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重要途径。

7、设立殡葬规划用地是推进宁夏殡葬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8、设立殡葬规划用地,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9、阳春三月,户外踏青,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10、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1、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12、倡导火葬,改革土葬,保护环境,减轻负担。

13、继承老一辈革命家遗志,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

14、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

15、积极推广骨灰撒散、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

16、隆重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

17、弘扬慎终追远优秀传统,着力培养现代殡葬文化。

18、严厉打击乱埋乱葬,修建大墓豪华墓行为。

19、国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体墓位使用率

20、坚持殡、葬、祭“三位一体”,推动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惠民殡葬。

2016年殡葬改革工作至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2016年殡葬改革宣传 第二篇

深化殡葬改革 倡导绿色丧葬 实行生态墓葬 惠及子孙后代

——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2016年殡葬改革宣传】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我县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扶贫攻坚深入推进以及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但旧习俗影响深远,传统殡葬活动占道扰民、破坏环境、盲目攀比、大操大办、滥埋乱葬等现象突出,这些不文明的丧葬陋俗,不仅不符合现代文明和社会发展要求,更是违背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干扰了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有损我县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的形象。同时,严重影响了我县的投资环境和发展形象。

我县于1987年启动殡葬改革工作,在全市XXX个县区中步最早,但当年火化遗体不到XXX具。随着殡葬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民政局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XXX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通过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殡葬管理进一步规范,殡改工作有序推进,火化率逐年提升。2007年,共火化遗体XXX具,火化率为0.8%,2014年火化XXX具,火化率为4.5%。2015年火化XXX具,火化率为XXX%。

殡葬改革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宣传推行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遵守殡葬法规,倡导文明新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您支持殡葬改革的行动,将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您的支持,就是我们殡葬改革成功的基石。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给子孙后代留一片青山绿水,为建设“绿色、文明、和谐”XXXX贡献自己的力量!

2016年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2016年殡葬改革宣传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全局,改革土葬,推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习,保护土地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

二、目标和任务

全镇范围内所有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葬,各村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墓地。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各村(居)要根据管辖范围成立由村(居)书记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殡改工作从上到下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居)要组织召开殡改工作宣传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

2、加大宣传,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各村(居)对本辖区内每个自然村或居民聚集地进行集中宣传,以发放《殡改宣传问答》,刷写殡改宣传标语,张贴殡改公告为主,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殡改政策法规。

3、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办理丧事的行为,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共同做好丧者家属工作,使其及时中止、改正违规行为。经做思想工作,拒不中止、改正违规行为的,及时上报镇民政所。对违反殡改政策的公职人员,由镇纪委组织等按照县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对拒不执行的,遗体不火化而实施棺葬的,通过做工作仍不主动执行火化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执行火化;对围攻、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和妨碍执行公务的,协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加快殡改信息网络建设。设立举报电话XX、殡改信息员,各村(居)信息员由监委会主任兼任。

5、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居)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考核的办法对各村(居)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末两位的村(居)书记或主任将在2016年专项会上做出书面说明;死亡后各村(居)干部应主动做死者家属工作,家属自愿遗体火化后,给困难补助500元/具,每火化一具给村工作经费300元。村(居)每年遗体火化任务不少于四具,如果年内死亡人数低于四人,则必须完成实际死亡人数,否则没有完成任务村(居),每少一具惩村(居)500元/具;若信息员上报不及时,每次扣信息员工资100元。

四、纪律和要求

各村党员、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抵制偷埋土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

殡葬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站所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形成统一组织领导,各站所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1、镇民政所要认真制定深化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殡葬管理。

2、国土所依法查处非法殡葬用地、乱建坟墓的行为。

3、林业站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与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

【2016年殡葬改革宣传】

4、综治办加强对治丧环境管理,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5、派出所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镇纪委要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借殡葬改革之机为个人捞取钱财行为。

【2016年殡葬改革宣传】

7、XX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在本院及各行政村卫生所内亡故人员遗体的管理,未经殡葬管理部门不得擅自运走遗体的,对默许或同意运走遗体者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016年殡葬改革宣传】

五、建立殡葬改革工作相关制度

1、人口死亡报告制度,各村(居)辖区内有居民亡故的,必须1个小时内上报镇政府民政所。

2、责任追究制度,全镇党员、干部,尤其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凡干部(含离退休人员)有赡养、监护关系的亲属死亡违反规定不火葬的,按县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责任。

各村(居)有居民亡故未报告或延误报告的,造成乱埋乱葬并形成事实的,由镇纪委给予负责人行政处理或纪律处分。

全镇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参保人员死亡的,丧属必须提供遗体火化证明,镇殡改办才能予以办理领取丧葬抚恤费用手续。

凡是全镇低保户,若家庭中有没有遗体火化的,立即取消家庭中所有的低保资格。

违反规定,造成乱埋乱葬的,按属地管理原则,责成丧属或丧事承办人起棺火化,不听劝阻的,报请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民政、国土、林业、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丧属或丧事承办人承担。

3、有奖举报制度

全镇范围内对逃避火葬进行土葬、乱埋乱葬等行为开展有奖举报,凡经查证核实的举报,镇政府对第一举报人给予200元的奖励。

六、惠民举措

对城乡低保人员、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90岁以上老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共六项(1、县内普通殡葬车遗体运送,2、遗体消毒,3、遗体冷藏3日,4、遗体火化,5、普通骨灰盒,6、骨灰寄存1年)。本县去世到外地火化的不享受该政策,外县去世就地火化的,凭殡仪单位出具的火化证,费用明细单及收费发票到镇办理免费手续。办理程序由民政所解释。

七、加强管理与指导

各村(居)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服务设施落实,推进移风易俗,使殡葬改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年殡葬宣传标语
2016年殡葬改革宣传 第四篇

年殡葬宣传标语

1、改变旧的丧葬观念,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2、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3、改革丧葬陋习,禁止老坟新修。

4、殡葬业是生命传承事业,殡葬业者是生命传承师。

5、干扰殡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7、搞好迁移规划,逐步实现无坟化。

8、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建坟墓。

9、摒弃丧葬陋习,争做文明诸暨人。

10、倡导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

11、殡葬管理,人人有责。

12、加强殡葬管理,强化殡葬执法

13、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

14、倡导殡葬文明新风,维护文明城市形象。

15、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16、倡导殡葬文明新风,维护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形象。

17、给丧属多一点关怀,让丧属多一份满意。

18、禁止乱建坟墓,保护秀美山川。

19、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20、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文明祭奠。

21、倡导厚养薄葬新风,崇尚敬老养老美德。

22、破除丧葬陋习,倡导厚养薄葬!

2016政风行风建设调研报告
2016年殡葬改革宣传 第五篇

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民政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要求,紧紧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纠风工作为突破口,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但是,受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 响,政风行风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何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民政已成为民政系统一个重要课题。下面,以铜梁为例作简要探讨。

一、我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基本情况

(一)政风行风建设机制逐步健全【2016年殡葬改革宣传】

铜梁县民政局党组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的重要抓手,积极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领导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局党组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廉政建设总体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夯实了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查找和分析政风行风建设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局党组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坚持每周接待来访群众,到“阳光铜梁”直播间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单位的行风建设,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适时接待来访群众,有力推动了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周密组织,健全运行机制。民政系统科室(事业单位)多、业务杂,工作性质不同,根据工作实际,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就管行风”的原则,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筹划安排和组织协调,各科室(事业单位)结合本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相关窗口单位负责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局纪检组负责组织协调,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和组织民主评议,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做到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三是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先后印发了《铜梁县民政局窗口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实施细则》、《铜梁县民政局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将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局属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制度规定、《行风建设承诺制度》、《岗位服务规范细则》等制度,把政风行风建设评议活动与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保证了政风行风建设有章可循。

(二) 政风行风建设渠道不断拓宽

1、实施“八项行动”。结合民政系统思想、作风建设、深化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一是实施“阳光救助,亲情服务”行动。实行城市低保公示到户、农村低保公示到院,开展困难群众普查、建档、定期走访活动,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抓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二是实施“三进三查三回访”行动。进受灾农户、进倒房户、进生活困难户,查受灾情况、查倒房重建情况、查灾民生活救助情况。三是实施“做老人床前好儿女”行动。开展养老机构优质服务活动,开通福利机构普查公示服务监督电话,核实投诉案件,督促整改措施到位,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四是实施“做孤残儿童好父母“行动。多渠道做好孤儿(困境儿童)养育服务工作,促进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加强流浪乞讨儿童救助保护,开展主动救助,强化行为矫治、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帮助流浪儿童及时回归家庭和社会。五是实施“优抚对象热心关爱”行动。抓好优抚对象走访、帮扶、慰问,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六是实施“社区服务心连心”行动。抓好“一卡一档一队一台”建设。七是实施“丧家至上,诚信服务”行动。抓好殡葬改革政策宣传,落实殡葬改革惠民政策,执行“六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服务。八是实施“婚姻登记优质服务”行动。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开展人性化、标准化、优质化服务。

2、开展“社区工作日,居民开放日”活动。坚持“以民生为导向,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每个月确定一天,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全部参与,依次到各镇、街道开展定点接访或走访活动。一是走访体察访民情。采取分片走访、重点走访、主动约访的方式,深入村(社区)倾听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实现走访中解民难、聚民心、促落实。二是广泛宣传顺民心。宣传民政各项惠民政策,丰富群众的信息来源,化解对立情绪和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三是深入调研问民意。围绕困难群众的“柴米油盐”和事关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四是扶贫济困解民难。在倾听群众心声,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切实解决群众基本生活、大病医疗救助、因灾救济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3、推进政务公开活动。将政务公开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力度,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与社会监督、热情服务的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民政局信息网、公示栏、LED显示屏、办事指南等及时公开民政相关政策法规,公示服务承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集中力量加大民政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了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三) 广大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我局把低保、救灾资金、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作为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突破口。针对群众反映低保的问题,出台了《低保工作核查实施方案》,对全县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把部分不该享受低保的人员清理出低保队伍,今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十条具体措施”。为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民政局会同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2016年以来下拨的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资金3000万元,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个别镇街资金拨付不及时,台帐登记档案不规范等问题,有效维护了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群众反映治丧中心设施简陋的问题,积极争取资金600万元,整体搬迁了县殡仪馆,同时对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实行“六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特点及在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中的作用

(一)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特点

1、具有政治性。民政工作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群众解愁,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质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反映,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民政事业的成败,民政行风反映民政干部的政治意识,思想觉悟和党性原则,决定着党的方针、政策能不能在民政系统得到有效落实,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民政干部的信任,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2、具有长期性。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贯穿于整个民政工作和各项民政工作的全过程,改善和保障民生不能一蹴而就,面对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面对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要树立更高的目标,履行“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就要有良好的政风行风作保证,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课题。

3、具有特殊性。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特殊性源于民政工作的特殊性,从工作内容上看,包含着几十项业务工作,每项业务工作都相对独立。从服务对象上看,体现 “五个最”:最可爱的人、最可怜的人、最困难的人、最幸福的人(结婚对象)、最不幸的人(离婚对象),可以说,民政工作范围广、任务重、对象特殊、政策性强、关乎民权、关系民生,民政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要求民政系统要有好的政风行风来作保证。

(二)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在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中的积极作用

1、积极促进窗口单位环境优化。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加强软、硬件建设,严格按照行业建设标准规范服务场所,促进了服务环境优化。如2016年,投入600万元,迁建了县治丧服务中心,改善了治丧环境;根据政协委员建议及群众反映,从2016年开始,投入1500万元新建了铜梁县社会福利中心,投入2000余万元新建、改扩建10所敬老院,增加了工作人员,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实施“286”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了管理水平;投入500余万元,对邱少云烈士纪念馆进行了综合改造,软、硬件设施提档升级,去年接待游客达20万人(次),被评为国家AA级旅游景区;针对群众反映结婚、离婚登记不方便的问题,投入40万元,装修了婚姻登记大厅,实行结婚、离婚合并办理服务,工作人员整洁着装,挂牌上岗,态度热情,微笑服务,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

2、积极促进工作人员素质整体提升。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将人员素质提升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根本内容,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等综合 素质培训,提高正确执行政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2016年以来,民政局组织全县民政系统干部业务培训4期,参训人员400余人次,提高了执行政策的能力;社救科组织灾害信息员培训500人次,提高了核灾、报灾和灾害预警的能力;县福利中心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组织全县敬老院护理员培训,激发和调动了工作热情,提高了专业技能,促进了整体素质提高。

3、积极促进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落脚点是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近年来,全县民政系统认真履行为民服务的职责,有针对性地加强各项惠民政的落实,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政风行风的转变。如加强和改进低保操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实现“阳光操作”,做到“应保尽保”;深入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改革,强化救助保障、规范救助流程、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2016年11月至2016年6月,共救助1.02万人,支出救助金额789.9万元;推进殡葬制度改革,落实城乡困难群众丧葬补助,2016年共减免135人丧葬费,计10.55万余元。对全县农业户口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项目,收费均低于渝价〔2016〕488号文件规定的20%。

4、积极促进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近年来,民政系统组织开展了民政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各类业务工作流程,以制度手段规范对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福彩发行等业务工作流程和标准,全面提升了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如低保中心结合实际,将低保申请、听证、审批、公示以及监督举报电话采用漫画的形式张贴到院坝、楼栋,形象直观,通俗易懂;婚姻登记处全面推行网上预约登记服务,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方便;军休中心完善公开制度,设立事务公开专栏及意见箱,每季度向军休干部通报经费使用情况,维护军休干部利益。

三、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当前我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还很滞后。民政基础设施是为民服务的平台和载体,近年来,我县加大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但整体上看还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难以适应民政工作的发展和为民服务的需求。如我县婚姻登记大厅面积不足,还没有配备取号器,仍沿用“站队”式的办理方式;还没有规范的救助管理站,不能满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需要;镇街民政办办公面积狭小,多数没有专门的民政服务窗口,直接影响了为民服务的质量。全县57个社区只建立了1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

2、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还需要加强。尽管每年都组织民政政策法规宣传,但大多数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的了解仍然不够,需求还很强烈。据统计,去年县民政局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中,咨询低保、大病救助、退役士兵安置、收养登记政策的占信访总量的28.6%,反映了民政政策宣传还需要创新方法,加大力度。

3、基层民政干部力量薄弱,待遇差,影响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随着改善民生要求的不断提高,民政工作任务逐年加重,很多工作都要落实到镇街甚至村(社区)一级。据调查,全县各镇街民政办平均只有2人,部分镇甚至只有1人,村(社区)还没有专职社会保障工作员,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从待遇上看,镇街没有民政办主任的编制,民政办主任进不了镇街二级班子,成长进步受到很大限制。敬老院工作人员月最高工资1200元,大部分900元,平均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且多数镇街未购买社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二)推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建议

1、深化教育,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外窗口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服务要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加大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向群众宣传民政工作政策法规,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向群众发布民政信息和民政工作情况,接受群众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三是规范完善会议制度,强化领导班子能力建设。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组民主生活会、议事规则等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局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和民政部门行政效能。

2、立足实际,加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根据民政工作实际,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树立婚姻登记机关良好的窗口形象,逐步实现婚姻登记管理标准化建设目标。二是要加快救助管理站建设,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供条件。三是加快设立镇街民政服务窗口建设,方便服务群众,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3、多措并举,调动基层民政干部和福利机构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一是建立基层民政干部保障机制。设立镇街民政办主任编制,将民政办主任纳入镇街二级班子,让民政办主任“有盼头”。二是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建立敬老院工作人员待遇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机制,适当提高工作人员待遇,并将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与绩效挂钩。三是增加工作力量。通过第九届村(社区)“两委”选举,在村(社区)增高一名专职社会保障工作员,缓解工作力量不足与工作任务重的矛盾。

4、公开政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权益。一是要实行绩效考核,县民政局要与各科室(事业单位)签订责任书,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兑现。二是要实行阳光政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都要纳入政务公开内容,保障民政对象的知情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建立政务公开平台,实行政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三是要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坚决纠正工作中错位、缺位、越位行为,加强行政管理,逗硬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确保重大决策的顺利执行和实施。

(编辑:圆圆)

2016全民节约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殡葬改革宣传 第六篇

根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把节俭养德全民节约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特制订全县民政系统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实施方案。

一夯实社区基础,充分发挥社区平台作用。社区是社会生活共同体,家庭是社会的组织细胞。在开展“俭以养德人人行动”行动中,大力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创新,利用好社区发动和组织群众的优势,号召全社区从每一个人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组织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体验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推广低碳出行、垃圾分类、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等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同时配合宣传部门,提倡在社区中心位置设立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册,为群众讲解勤俭节约小知识、小典故,在小区电子屏、图书室、各个楼道单元宣传栏等放置“节俭养德全民行动”的警句名言和宣传标语,大力营造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浓厚氛围。

二发展慈善事业,让广泛开展爱心捐赠活动。节俭奉献、养德行善,是慈善事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广泛发动群众捐赠废旧衣物,让家庭中的废旧衣物在扶贫济困中得到充分利用。支持中华慈善总会开展“一张纸献爱心行动”,号召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家庭收集旧纸张和书刊,将售卖所得款项捐赠给县慈善协会“专项账户”,用于救治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患病儿童。大力宣传慈善捐赠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让慈善的星火燎原,让爱心久久传递,让“节俭养德”涓涓细流成为扶贫济困的不竭源泉。

三倡导奉献友爱,广泛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是人们分享资源、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民政系统要按照《全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以“节俭养德”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城乡社区及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光荣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广泛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记录,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回馈激励机制,让志愿服务记录成为志愿者的“爱心银行”,引导广大志愿者主动参与并积极倡导“俭以养德、节约光荣”的生活方式。把社区打造成为“节俭养德”志愿服务的主平台,发动社区居民组建社区低碳生活志愿小分队,会同有关部门,提供适当场地,方便人们交换和买卖闲置衣物、玩具、图书、家具、家电等,引导广大志愿者在促进绿色低碳生活、节俭节约风尚中贡献力量。

四坚持以民为本,把民政服务融入到“节俭养德”活动中。民政工作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民政服务是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部门要把“节俭养德”理念融入到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各项民政工作,要将“节俭养德”的要求贯穿于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院、救助站、婚姻登记中心服务机构、殡仪馆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日常监管,确保各类民政服务节约成本、提高效益,让有限的资源更好地惠及更多群众。特别是要带头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扫,切实抵制奢华丧葬的不良风气。

五加强职业修养,使“节俭养德”成为民政干部的日常准则。“节俭养德”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作风的重要要求,是民政干部自身修养的重要课题。各级民政干部要在“俭以养德向我看齐”教育实践活动中走在前列,在为民服务、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的相关规定,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反对铺张浪费和浮华攀比,在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中更好地树立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勤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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