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材料包括在人事档案里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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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说明
工伤材料包括在人事档案里面吗 第一篇

湖南江南机器实业有限公司

员工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说明

一、材料的收集

(一)员工人事档案材料按如下范围收集:

1、员工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工种(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井下和高温作业、有毒有害工作等提前退休工种)变动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2、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考察、考核员工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鉴定材料,中层经营管理者年度工作考绩表,后备中层经营管理者登记表(提拔后归档)等材料。

4、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主要涉及中层管理者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

5、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培训结业成绩表,学习鉴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6、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评审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成绩合格登记表,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历表,业务自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7、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和在省级以上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附表1)。

8、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的调查证明、证据。

9、更改姓名、民族、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10、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申请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1-2份系统的、全面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证明、考察材料;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登记表;整党工作中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记载组织意见的入党申请志愿书收集归档);退党材料。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党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优秀团员事迹材料,退团材料。

(3)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11、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国家科技奖(含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呈报)表,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登记表,立功、受勋、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12、纪律检查、监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代、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杂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离婚材料等。

13、中层负责人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中层负责人任免审批表(包括所附的考察表现情况材料);调动鉴定、组织审定的表现情况材料;上级部门或政府部门任命、聘用的兼职职务,业务专家以及兼职工作的情况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转业鉴定,定级定工资材料,退(离)

休审批表等材料。

14、考试录用和聘用中层经营管理者或员工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报考登记表和录用审批表,考察材料,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和有关证明材料,考核考察材料,续聘、解聘和辞职材料等。

15、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工伤材料包括在人事档案里面吗】

16、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在国外表现情况材料或鉴定材料,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

17、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等。

18、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有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新录用员工体检表和毕业生分配工作体检表等材料。

19、办理丧事形成的有关材料:悼词、生平、报纸报道消息、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遗书。

20、其他对考察了解使用员工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二)员工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办法

1、各相关人事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应及时向实业公司人力资源部送交应归集入档各种材料,并填写《员工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附

2)一式两份,接交双方签字履行交接手续,确保资料传递渠道的畅通。

2、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材料。

3、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布置填写员工履历表等,及时充实档案内容。

(三)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要求

1、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明,有形成材料日

期。

2、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工伤材料包括在人事档案里面吗】

3、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必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装订边。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准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准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二、查阅和借用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员工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单位查阅员工档案,必须填写《查阅员工档案审批表》(附表3),由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借阅。不得凭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等查阅员工档案。

(二)员工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借出时,要说明其理由,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借阅员工档案材料审批登记表》,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同意后(附表4)方可外借。员工档案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必须在十五天内归还,对无故超期者,要查明原因后给予一定处罚。

(三)本单位原则上不得查阅本单位负责人的档案,一般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查阅。任何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工伤材料包括在人事档案里面吗】

(四)查(借)阅员工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员工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五)严禁在查阅档案时喝水、吸烟、嚼槟榔。严禁在材料上圈划、涂改、不准折叠、拆换、抽出、增添和损坏档案内容。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附:表1

【工伤材料包括在人事档案里面吗】

表2

表3

表4

二OO六年五月十日

附表1

员工科研成果及重要论文目录表

人事档案材料整理方法-2
工伤材料包括在人事档案里面吗 第二篇

附录2

人事档案材料整理方法

【工伤材料包括在人事档案里面吗】

人事档案整理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入库五个步骤。

一、分类

按以下规则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包括以反映人事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是个人撰写自己家世、身世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自述材料。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审计材料。包括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员工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归入本类的材料,必须是组织正式形成的,手续完备,能正确、历史地反映本人实际情况,具有查考价值的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职业技能鉴定、专家聘任、反映科研学术水平、培训等材料。包括记载和反映员工学习、技术技能水平、科 — 20 —

研水平的各种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包括人事审查和人事基本情况更改形成的材料。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包括加入党、团组织的有关材料以及民主党派的入党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包括各类奖励或表彰的材料。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罢免,工资、待遇,出国(境),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基本社会保险与企业年金材料。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包括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或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人事档案报送单、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归入此类。

有三点说明:

(一)第九类材料内容复杂、数量众多,为方便查找,采用二级分类法,按照内容的不同再分别为五小类:1.工资材料;2.任免材料;3.出国(境)材料;4.参加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其它材料;5.基本社会保险与企业年金材料。

(二)内容交叉材料按以下规则划分: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 — 21 —

简历表归二类;学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四类;“三龄一历”认定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的材料统一归五类;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归七类;干部任免时形成的考察(考核)材料作为干部任免审批表的附件归九类。

(三)在分类过程中,对剔出的重复、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要分类登记造册。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有关部门保存。一般性证件、文章等可退还本人。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还本人的,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二、排序

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具体方法有:

(一)按材料形成的时间排序: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七类、九类、十类材料。第九类材料排列时,在采用二级分类后的各小类中分别按时间排序。

(二)按材料的内容以及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排序:五类、六类、八类材料。其中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三)每个类别中的档案材料排序后,用铅笔在每份材料首 — 22 —

页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并在其右下角逐页编写页码。页码的编写方法为:凡有图文的页面,每面作为一页;空白纸和托裱用的衬纸不计为页数,复制件和原件应视为一份材料统一编写页数。

三、编目

(一)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逐份逐项地进行填写;

(二)根据材料题目填写“材料名称”。无题目的材料,应拟定题目。材料的题目过长,可适当简化。拟定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凡原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须另行拟定题目或在目录上加以注明;

(三)“材料形成时间”一般采用材料落款标明的最后时间。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用原材料形成时间;

(四)填写“材料份数”以每份完整的材料为一份(包括附件);材料页数的计算,采用图书编页法,每面为一页,印有页码的材料、表格,应如数填写;

(五)目录要准确、工整,手写时一律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四、技术加工

(一)纸张破损和字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用复印、扫描、拍摄等方法进行复制,复制件应附在原件后,与原件作为一件,注明复制单位和日期。

(二)幅面过大的材料进行折叠或剪裁。折叠后的档案材料 — 23 —

要保持平整,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剪裁时不得损坏档案材料上的文字、印章、图形等内容。

(三)幅面过小的材料应进行托裱,装订边过窄或装订线内有文字的材料应加边。

(四)档案材料上的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钉等金属装订物应予拆除。

(五)档案材料应各自独立,严禁将多份材料以缝纫、裱糊等形式粘连在一起。

五、装订入库

(一)档案目录置于卷首,卷内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档案材料应左边、下边对齐,在左侧打孔装订。

(二)人事档案材料过多,应该分卷装订,分卷装订时保证同一类材料分在同一卷中。

(三)档案卷背应有人员编号、姓名、籍贯等,便于查找。

(四)人事档案整理装订成卷后,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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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名录
工伤材料包括在人事档案里面吗 第三篇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名录

第一类: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材料。包括1979、1988、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

第二类: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新增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如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表。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干部考察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注意:此类包括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考核(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各年度考核登记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后备干部登记表(考察材料)。另外,干部在学习、培训期间形成的考核考察材料统一调整到第四类归入学习、培训材料;干部提拔任用时的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调整到九类,作为当次任免审批表的附件进行归类。

第四类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评聘、科学技术水平、培训材料四类材料,并相应分为四个小类,编目为4-1-1,4-2-1:第一小类是学历学位材料,包括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

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类考核表,学生实习鉴定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党校党性锻炼考评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工伤材料包括在人事档案里面吗】

第二小类为职业(任职)资格材料,包括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第三小类为反映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包括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注意:按照《关于加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当选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09]47号)规定,2009年以后当选的两院院士,档案中的依据材料是《中国科学院院士登记表》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登记表》,而不再是院士当选通知。

第四小类为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第五类为政审材料。包括上级批复、审查(复查、甄别)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第六类为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包括:

(一)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二)入团志愿书;

(三)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七类为表彰奖励材料。包括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第八类为涉纪涉法材料。包括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此类分四个小类,分别是工资材料,职务类材料,出国境材料和代表、委员材料。

第一小类为工资、待遇材料。包括:转正定级审批表,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正常晋升工资级别审批表,重新确定工资审批表,工资标准审批表、知老补助审批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工资档案等各类工资材料。

本条中增加了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工资套改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等材料。注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归到第七类。

第二小类为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包括录(聘)用审批(备案)表;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取消录用、解聘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考核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干部调动审批材料;援

藏、援疆、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授予(晋升)军(警)衔、海关官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决定等材料,责令辞职的决定,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辞退公务员审批表、辞退决定材料;罢免材料。

本条中新增挂职锻炼有关材料、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等;授予(晋升)法官、检察官等级,海关官衔的材料。

第三小类为出国(境)材料。包括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本条增加了对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复制件的归档要求,删除了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第四小类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代表登记表等

本条增加了委员当选通知等材料。主要在继续收集代表登记表的同时,注意收集委员当选通知等。

第十类为其它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再申诉处理决定书、复核决定),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工伤材料包括在人事档案里面吗 第四篇

[篇一: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篇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2名中共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档案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档案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干部死亡、办理退休允许借一次)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必须是正科级单位政工人员),并填写借出登记。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最多不超过15天)

二、干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制度

1、爱护机器设备,熟悉机器性能,按程序规范操作。

2、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利用该系统完成档案查借阅、转递、目录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统一”管理。

3、以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为依据采集信息并及时维护,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完整和新鲜。

4、新进干部档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录入在三个月内完成;干部档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日常管理信息每年汇总一次,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立卷工作。

5、对新维护的档案管理信息要及时备份,并登记备份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6、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确需要使用时要进行病毒检查,防止机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损坏或丢失。

7、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复制干部信息,无关人员不得查看干部信息,贮有保密信息的载体严禁外传。软件应由专人保管。

8、利用干档信息对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入党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干部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者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都应填写“干部履历表”和“干部自传”,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主动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5、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索要应归档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内容。

7、认真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对收集的干部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鉴别,不属归档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2、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3、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凡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书写的材料,必须经过复制方可归档。

5、归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五、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县及相当于县经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人事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5、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6、接受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7、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8、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

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在收回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4、转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6、输入计算机的干部人事信息须与干部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七、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1、严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4、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5、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6、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

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8、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八、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制度

1、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应建立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畅通。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未能按时递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

6、发现递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保管应管干部的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的转递;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宏观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管(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篇三: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篇四: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劳动部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档案建立范围凡被公司招聘并录用的人员,均应同时拥有个人社会档案和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包括电子档案、文本档案各一套。第二章员工档案种类及运用

第三条个人社会档案:本公司员工的个人社会档案原则上要求均在西安市各人才中心托管,并随员工工作关系予以转接。

第四条员工内部档案:公司员工内部档案作为个人社会档案的补充,统一在公司存档由行政人事部管理,以方便行政人事部工作需求,并按年度视情移交归存到个人社会档案。

第五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收集的内容:

1、<员工应聘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表>、身份证及户口本(或暂住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员工职业、技能信息的相关证书、文件复印件。

2、<劳动合同>、<员工转正申请表>、职务任免文件、公司内部调令、社会保险转移缴纳证明、年度绩效考核表、工伤事故处理记录、退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其他相关离职手续文件等材料

3、<培训合同>、培训结业证书、奖惩文件或记录等其他资料。

4、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以及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三章员工档案收集程序和归档标准

第六条收集办法:

1、个人社会档案:个人社会档案托管在西安市各人才交流中心的公司的员工,提出归档申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向申请人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移交员工内部档案信息,以形成员工社会档案的有效积累。移交社会档案的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在公司员工内部档案中留存备查。

2、员工内部档案:公司新入职员工一律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形成公司内部档案。凡本文所列应归档的各类资料,在职能部门内形成材料后的一周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第七条归档标准:

1、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有形成时间的日期。

2、一般要求用原件存档。如用复印件存档的,须加盖行政人事部门专用章后方可入档。

第四章员工档案的借阅

第八条员工档案除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及主管人事的主管外,其余人员不得擅自查阅。如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公司员工档案,须填写<档案查阅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有关国家机关及相关单位人员若需查阅员工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填写<档案查阅审批表>,由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方予查阅。

第十条员工档案原则不予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须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查阅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在档案卷宗中涂改、圈划或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扩散档案内容,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五章档案的转接

第十二条员工社会档案的转接由本人按照相关机构的规定自行办理,原则要求社会档案随劳动关系一并转移

第十三条员工调动或离职,其内部档案内需要移存至社会档案的资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移存。第六章员工档案的存档期限及销毁要求

第十四条对于正常离职且离职手续齐备的员工内部档案,在公司保存5年(一般员工)—10年(中高层管理人员)后酌情销毁。

第十五条对非正常离职或离职手续不齐全的员工内部档案,原则上永久留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销毁。

第十六条员工档案编号管理,档案编号为八位数且具有唯一性,其中档案编号前四位数字为入职员工序号,包括前两位公司部门编号和后两位员工编号。档案编号后四位数字表示员工入职的年份和月份。员工档案编号与员工工卡、餐卡、考勤卡以及未来公司增设的各项与员工信息有关的物品保持一致性,以便检索。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的销毁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在办理档案销毁审批手续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专人到专业销毁场所进行销毁。未经鉴定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员工档案。对故意损坏或擅自销毁者,应视情节给予惩处。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档案法规及企业相关制度,维护员工档案的真实性。

2、按照归档范围认真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并按规定办理日常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3、做好员工档案的保管、保密和保护工作,确保员工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做好员工档案工作的基础建设,促进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工伤材料包括在人事档案里面吗 第五篇

[篇一: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诉人:xx,男,汉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

通讯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08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00元的赔偿。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09年2月致2009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08年2月xx应聘到四川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09年3月xx被四川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09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或盖章)

2008年xx月xx日

附:1、副本___x____份;

2、证物___x____件;

3、书证___x____件。

注:1、申请书内容必须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或按格式提供打印文本,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2、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用同样纸张大小纸张增加续页。

附件:

证据材料清单

1、劳动合同3页;2、考勤卡2页;3、加班申请单5页;4、工资单2页;5、加班工资计算表1页

(以下空白)

提交人(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张某

仲裁机构签收确认:

注:提交证据材料,需同时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书写要求]

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诉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申请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没有书面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会不予受理。

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各项:①劳动者方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以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用人单位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②申诉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③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日期,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书中对争议事实的叙述必须实事求是,突出主要问题,写明因果关系。申诉的理由要合情合理,具有说服力。请求仲裁的事项,一定要明确具体,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用语要准确、通俗,字迹要清楚,文面要整洁,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人事科工作总结
工伤材料包括在人事档案里面吗 第六篇

[篇一:人事科工作总结]

一、加强劳动纪律,建立良好工作氛围。年初以来,按照分管领导的安排部署,严格了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加大了对劳动纪律的督导检查。对迟到、旷工的教职工严格实行经济处罚,并先后4次对违反劳动纪律的7位同志进行了全校通报。通过整顿,我校教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请销假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向学生、向社会展示了我校教师的良好风貌。人事科工作总结

二、抓好队伍建设,促进素质提升。一是做好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在学校主要领导的帮助下,克服困难,申请了2个高级讲师、10个中级讲师的指标,并向省人才交流中心推荐3名同志参加讲师评审,为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创造了提升素质、提升能力的条件。同时,完成了初级职称的评审。二是做好各类评选表彰的推荐工作。向省教育厅推荐了1名学科带头人、1名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同事比较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面对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不怕吃苦,勇挑重担,积极适应各种艰苦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二)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广泛吸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努力培养自己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辩证的思维方法、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

(三)当好助手。对各项决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总之,通过近年来的工作,一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通过这一客观实际情况,也对我们平时的基础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是平时的工作必须要扎实,不然就会对以后的工作带来被动局面,所以我们以后要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并根据每年例行的一些工作,做好预见性前期准备工作,以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处在被动地位。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扬长避短,力争取得更好好成绩。

[篇六:高校人事科工作总结]

回顾xx-xx学年度第一学期的工作,人事处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在全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本学期的工作任务,现将我处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一)招聘工作:

结合我院教改及师资队伍现状,制订了<制定xx—xx学年度人才引进方案>,通过前程无忧、中国研究生人才网、各高校就业网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选择东北五校、山大、山师、山建筑、海大等部分重点高校参加其校园招聘会或举办专场招聘会;有选择的参加了济南、青岛人才市场招聘会。

认真完善招聘流程,一是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简历,及时审阅、筛选简历,对符合要求的简历尽快送用人部门再审核;二是及时组织试讲,尽量减少因时间过长导致的人才流失;三是建立较为完善的招聘工作记录,如各部门收取简历总数、同意试讲/面试人数、合格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建立了较为详细的档案,以便查询和分析。

截止xx-3-4,我院共收到简历5386份,同意并通知试讲727人,到校试讲276人,同意录用79人,已签协议51人(附表)。招聘任务完成过半。

(二)新进人员接收工作:

为完成学院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做好新进人员接收工作,本学期主要完成了学院引进人才信息上报;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改派、二次派遣、落户及外地在职人员的引进;全院劳工合同的新签、续订、招工表劳工合同的整理归档四个方面的工作。截止xx-12-29,已办理完毕32位省内外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协议书。

(三)档案管理工作:

为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人事科在完善纸质档案的同时,进一步建立了教职工个人电子档案。同时,通过多次与学院网络中心沟通交流,人事管理软件开发工作基本结束,基本信息登陆完毕即可使用。

(四)其他日常工作:

坚持周一工作例会及每周工作总结、汇报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及理论、政策水平,明确了工作分工,增强了工作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收到很好的效果。组织了暑假管理干部培训班,收到较好效果。完成了行政部门科室设置及科长考察、任命工作。对个别违纪人员分别作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及解除合同等处理工作。此外,在新进教职工接收、调动、请销假与离职管理、科室间协调等方面,人事科各位老师也做了大量工作,基本按要求完成了工作。

(五)认真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师资科

(一)教师培训工作:

本学期师资科工作以教师培训工作为重点,逐渐探索符合学院实际的教师培训工作。

1、进行骨干教师精品课程培训

在骨干教师培训上,探索尝试,组织参加了骨干教师精品课程培训。共有16名教师参加,教师反馈效果极好,相关总结已交学院。

2、组织新教师参加省岗前培训

本学期省岗前培训工作于8月22日-8月27日进行,我院共参加教师100人,89人取得合格证书。

(二)教师考核工作、辅导员考核工作

为做好教师考核工作,本学期对现实行的教师考核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了多方面征求意见建议,了解了教师的考核办法执行现状,教师考核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和修改,收到较好效果。

同时对重新修订的辅导员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

对外聘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亦进行了综合评议。

(三)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本年度经过审查,共有82名教师获得高校教师资格。顺利完成其他职业资格的审核报名工作。

(四)教师进修。完成了教师在职进修的审核和管理工作,xx年共组织23名教职工进行了在职进修,收到较好效果。

(五)教师的转正定级工作和教育人才考核工作。

本学期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初级确认24人。包括教师、实验、图书资料、工程四个系列。其中助教16人、助师4人、助工5人和助管1人

本学期按规定适时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确认工作,共确认26人,均为讲师。

本学期完成上级年度考核334人

(六)职称评审工作。xx年1月4日我院召开xx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共46人参加职称评审,通过37人。此项工作正在备案整理中。

(七)外联工作。完成3位台籍教师及6位外籍教师的出入境管理、专家证办理等外事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资科

(一)完成了收集、核实各部门考勤及相关资料(假条、新进及离职员工信息表、后勤各种情况报表)核发全院教职工工资的工作;

(二)完成了专兼职教师的课时费发放工作(包括上课课时费、公选课时费、重修课时费、实验课时费等)。

(三)完成了全院教职工个人所得税从网上申报工作;

(四)完成了全院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及相关工作;

(五)发放工资条,回答教职工提出的关于工资的各种问题。

二、下学期工作计划

经过人事、师资、工资三部门讨论研究,初步提出以下工作计划人事科

(一)招聘工作:

结合上学期招聘情况,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完成本学期招聘工作。初步计划如下:以建筑系、土木系、机电系、外语教改中心及辅导员为本学期招聘工作重点,一是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二是有针对性的参加部分院校校园招聘会,三是完善招聘流程,减少优秀人才流失的可能性。力争在六月中旬之前全面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招聘任务。

(二)人事管理制度建设:

在前期工作中,虽然在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制度仍需健全,我们将根据学院发展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地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在最大程度上规范教职工行为,使广大教职工“有规可依”。二是确保制度的全面性、科学性、可行性。每项新制度出台前,要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三)档案管理工作:

按照学院档案管理要求,配合学院搞好档案管理工作。本学期“人事管理软件”投入使用后,要开发利用好软件,做到信息准确、全面。

(四)人事科其他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实施周工作总结、汇报的做法,统筹全科工作;二是继续做好人事科日常工作,如新进教职工接收、调动工作,教职工请销假与入离职管理工作等。

(五)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师资科

(一)相关师资制度的建立

拟制定师资发展近期规划,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确立师资培训重点。逐渐探索师资培训的有效方式,将师资的培训培养提高制度化,挖掘积累培训师资源,建立培训师队伍。

09-xx年度第二学期培训师资重点,拟加强对各系部教研室主任的培训。通过对教研室主任的培训,提高教研室主任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发挥教研室主任更大的作用。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培训方式方法。此项工作拟会同教务处共同进行。

(二)教师考核工作。

继续对现行的考核办法进行调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办法进行修改。

(三)职称管理。制定相关的职称管理制度,做好教师的职称聘任与续聘工作,充分发挥位职称管理的激励作用。

(四)通过听课、座谈等方式熟悉了解教师的工作状态,加强师资业务学习,加强工作配合。

(五)做好师资档案,每个工作人员熟悉教师队伍基本状况。

(六)关注教学改革师资情况。

工资科

工资科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人事科、师资科、教务处的配合和支持,以便能够清楚的理出一套与之配套的工作流程,这样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具体的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加强与本处人事科、师资科的联系,建立相互配合的工作程序

1、及时准确的提供教师所获的各项职称,奖励情况;

2、及时准确的提供教师的进出时间、请销假情况;

3、及时提供新进教职工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二)加强与教务处的工作联系

1、了解本学期所开设的课程,掌握每门课程的教学计划,如理论课时数、上机课时数、实验课时数等。只有清楚掌握学时数,才能更好的核查并计算出教师的工作量

2、实验课的教学计划与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学生与教师人数、课时量计发标准

工资科的工作和人事科、教务处的配合尤为重要,这两个部门提供的材料直接关系我院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这要求我们要与这两个部门积极沟通,及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了解学校课程的开设情况,在现行计算办法的基础上,积极探讨更好的计算办法,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好教师和学校的正当权益。

回顾上学期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收获,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作为处长,对三个科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人员思想状况缺乏主动了解和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仍然存在疲于应付日常工作。对本处的基本建设方面、三个科室之间配合缺少关注和及时协调解决。有时对院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尚存在执行不力,汇报不及时等问题。

在新学期的工作中,全处人员要认真履行本职工作职责,加强同事之间的团结协作,注重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在分管院长领导下,齐心协力、勤奋工作,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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