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_什么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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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为大家整理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_什么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供大家参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_什么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 本人工资的85%;三级 本人工资的80%;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 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 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 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第43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什么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

  什么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之一,是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就业补助金额。但我国并未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进行统一规定,由各地区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但具体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娄底一次性伤残就业赔偿标准如下:五级伤残36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30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伤残15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10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8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6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依据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不同地方赔偿标准不一样。其计算公示如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需注意一点,部分地区赔偿基数为本人工资,部分地区赔偿基数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咨询回复专区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谁支付?

  【回复】:一般情形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上海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是多少?如何计算?

  【回复】:上海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为3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示如下: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X3个月。详情咨询021-12333。

  三、北京八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多少?

  【回复】:北京八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如下:1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北京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北京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交纳个税吗

  残就业补助金需要交纳个税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需要交纳个税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

  1、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2、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是否能够再取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工伤职工离职时经常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问题。两者是否可以兼得,应从两种补偿的性质来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向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五到十级工伤的职工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分别用于伤残后的医疗、营养费用和对因工伤导致的就业能力损失的补偿。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两项费用应由社保基金支付;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两项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按照赔偿标准支付。

  职工因为工伤而得到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且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这样可以保障受工伤的职工的利益,不会承担多余的税务。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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