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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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篇一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2.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

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3.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A)行政管理、(B)人事管理、(C)财会档案、(D)生产经营管理、(E)技术质量安全管理、(F)基建档案、(G)外来文件、(H)声像档案、(I)实物档案、(J)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 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4.归档要求

4.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4.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4.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4.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4.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5.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5.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5.2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5.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5.3.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5.3.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5.3.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5.3.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3.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5.3.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5.3.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6.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7.档案的保管

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8.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

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公文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机关及项目部文印管理,提高文印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文印工作必须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本公司文印管理职能部门,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各部、室、项目办及各项目部负责本部室各自的公文处理工作。

3.公司公文必须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督办、缮印、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4.公司行文程序规定如下:

根据文件性质和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承办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如多部门联合行文,必须由联合行文的部门会签后送公司综合事务部审稿。属行政序列文件须经行政领导签发,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编排字号和登记后,并打印出来。相关职能部门原拟稿人校对后,再缮印、用印和封发,文件底稿(附带二张正文)加盖公章后由档案室存档。

5.各类公文的拟稿、修改和签字必须使用钢笔,不准使用元珠笔和铅笔。经修改后的底稿,如果稿面较乱,必须由拟 稿人或承办部门清稿后交付签发和打印。

6.上行文的呈办,下行文的执行、检查,均由拟文部门负责。

7.公司设立档案室,统管各类文件。实行文件立卷归档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并及时地对各类文件进行分类、标引、立卷、存档。

8.凡公司和各项目部在各项工作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9.严格履行文件阅办手续。凡需借阅、传阅文件,均须及时签字、登记。档案管理人员须敦促限期归还。

10.外单位人员需查阅本公司公文案卷,必须持介绍信。查阅一般性公文案卷,由综合

事务部部长审批;查阅重要公文和重要资料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11.归档公文和资料的复印或复制,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并要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完成复印或复制工作。

12.严格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凡属机密文件,承办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带出分散保存,一律交档案室集中保管。密级文件未经上级批准,不允许复制。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安排,文秘人员应按时上交标密文件。

13.有关公文的具体处理办法,按《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文档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安全有效地保管和利用档案,特制定制度如下:

1.1档案管理包括公司所有的文档、技术、设备、财务和人事等文本、图表和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资料。

1.2本公司所有职工有保护义务。

2.行文条例

2.1公司行文由发文部门拟办后呈部门负责人核稿,一般情况下报总经理签发,最后送至综合事务部打印发文。

2.2公司收发各类文件,根据文件性质(以文头为准),报总经理批示办理,并及时做好文件的登记、归档工作。

2.3公司领导不在时由指定的负责人负责各类行政性文件的签发、批示。

3.管理

3.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应及时移交至本部门,集中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3.2各部门的工程技术资料一般按年定期汇总移交至综合事务部管理,综合事务部根据文件资料性质,定期汇总存档。

3.3公司举办重大活动应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收集活动中的材料,集中管理。

3.4财务资料由财务人员按规定管理。

3.5各种资料应建立电子文档,实行电子化档案管理。

3.6销毁档案必须经过总经理认可,才可以销毁。禁止管理人员擅自销毁。

3.7禁止个人将公司档案及复印件送他人或出卖。

3.8公司对保密档案,落实专人妥善保管。

3.9综合事务部应严格按档案性质、类别、保存年限来处理(销毁)档案,意见先报公司总经理。

4.责任

有下列行为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国家法规,给予责任行为人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1擅自涂改档案。

4.2未按规定办理档案登记,擅自拿走档案。

4.3未按规定向他人提供档案。

4.4损毁、丢失属于公司所有的档案。

4.5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

档案管理制度篇二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归档要求

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

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 有关规定做好 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档案的利用

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3、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

4、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5、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6、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

7、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七、本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篇三
《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节 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安全档案管理,增强公司安全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中的安全档案主要指与车辆和从业人员相关的安 全管理基础资料,包括从车辆购置、驾驶员聘用开始直至车辆转让、报废、更新或驾驶员解聘、辞退为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二、 安全档案管理由公司安全科指定专人专柜负责接收、收集 、整理、立卷、更新、保管。

三、 安全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安全管理基础原始资料及 单据齐全完整、安全和使用方便。

四、 归档范围

安全档案包括:车辆、从业人员、安全考核、事故、保险等档案。

五、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一) 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安全科专人负责及时归档。

(二) 安全档案根据档案立卷要求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 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一) 车辆档案

车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的管理制度。

车辆新购置或更新、异动迁入准备投入运营时开始建档,归档 主要指车辆技术档案、道路运输资格档案、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证可证明和车辆保险等资料,车辆技术档案包括道路运输证、车辆二级维护

记录等,车辆保险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保险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

车辆投入正常运营中,车辆等级评定、二级维护等情况的更新,车辆安全行驶里程情况的更新,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情况等,纳入归档范围。

车辆报废、变更、异动等情况,也纳入归档范围。

(二) 从业人员档案

从业人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的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正式受聘开始建档,归档包括从业人员信息查询、近 三年有无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记录查询、有效证件复印(包括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签订的聘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安全行车责任书)、交规测试等资料等。持温州地区以外驾驶证的,交警科目一三测试合格证、外来机动车驾驶员备案资料均纳入归档范围。

从业人员工作中,其有效证件更新、安全行驶里程、安全考核 奖罚情况等,纳入归档范围。

从业人员解聘、辞退等情况,也纳入归档范围。

(三) 安全考核档案

安全考核档案包括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考核。车辆安全考核主要指一个自然年内车辆无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记录,及整改情况;从业人员安全考核主要指一个自然年内从业人员安全驾驶、安全培训学习、违法违章及整改、处理、奖惩等情况。

(四)事故档案

事故档案主要指车辆和从业人员的交通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处 理调解书(判决书)、现场勘察记录、现场照片、肇事驾驶员检查书、肇事驾驶员处理决定等。根据涉及车辆或从业人员的不同资料,分别归入车辆或从业人员档案。此外,还须单独建立事故档案。

(五)保险档案

保险档案主要指车辆保险情况,包括车辆基本险、交通事故责 任强制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其归档纳入车辆档案范围。此外,还须单独建立车辆保险档案。

七、档案借阅

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须经安全科科长或安全分管经理同意 后方可借阅,借阅档案必须爱护档案,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标记、涂改或撕页,归还时档案保管人员要进行检查,保证档案完整无损。

八、档案销毁

经认真审核,确定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档 案销毁申报表,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指定专人销毁,并作好销毁登记。

档案管理制度篇四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 总则: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适合于公司、工厂、研究院等)

1.1 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车间)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1.3 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车间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1.4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技术部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综合档案室在技术主管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 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 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形成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2.2 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参见PD423《文件控制程序》表码PD423-02),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2.3 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2.4 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责任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5 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或拿走。

3 综合档案室的任务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3.1 综合档案室的任务:

3.1.1 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严重者调离岗位。

3.1.2 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1.3 承担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全公司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

3.2 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3.2.1 认真贯彻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积极主动地为生产、开发提供技术资料。

3.2.2 科学地管理全公司技术档案,承办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以及绘制检索工具等工作。

3.2.3 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2.4 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2.5 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4 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4.1 认真做好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半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一年。

4.2 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

5 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5.1 对接收来的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管理,编制《档案查阅目录》,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

5.2 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并于12月30日以前整理出检查报告,交技术主管审查。技术主管根据检查报告的结果,对出现的问题勒令档案管理员进行整改,并对检查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复

查。

5.3 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和防盗。防止档案被虫蛀、鼠咬、霉烂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5.4 技术档案的保密制度:

5.4.1 全公司职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技术档案的安全。凡借阅重要的档案(包括外来、外购的资料,随仪器、设备回公司的文件资料,原始底图等),要由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4.2 技术档案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作妥善处理。

5.4.3 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技术档案。

5.5 技术档案的借阅:

5.5.1 凡本公司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因生产需要都可借阅技术档案。由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5.5.2 技术档案和各种设备说明书等,均在公司内控制使用,档案原件不得借出档案室,仅供在室内查阅。若需借出室,应办理手续,借出副本。如无副本时,需经技术主管批准方能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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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经同意借出之档案,每次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工作需要,到期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如遇假期,必须将所借技术档案退回。到期未归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催收,并要求其限期归还。到期还未归还,由档案管理员根据所借资料的实际价值(各类书籍按标价、资料按制作价格)报技术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后,送公司财务部,对档案借阅人进行处罚。事后借阅者如能归还所借档案,根据其时间的长短,可按处罚金额的1/2至全额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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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借阅者应保持档案的完整、安全、整洁,不得转借、拆散、涂改、抽换和丢失。借、还双方应共同清点份数、页数,并检查完整情况,做到认真负责。如发现问题或有损坏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其完整或损坏的程度及档案的重要性进行处罚,由档案管理员报技术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后,送公司财务部,对

档案借阅人进行处罚。

6 技术档案的复制和技术资料的发放:

6.1 凡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一般应存档一份。重要的和使用频繁的应复制备份一份,供日常借阅或发放使用,备份文件发放后,应及时复制补充完整。

6.2 需加工制作的工装类图纸文件,应晒制三套。一套用于技术员作工艺后发放采购部备料,以及转交质量部进行木模、坯料检查,其中装配图发放于模具保管,供工装的管理使用;一套发放生产部或采购部,用于加工订货;一套用于档案室存档,供日常借阅使用。

6.3 用于指导生产及作为验收依据的铸件图、加工图等应晒制四份,发放生产车间、质量部、分管技术员及档案室存档。经会签后的铸件图还应至少发放一份至顾客处,其中,重油厂需发放三份。

6.4 用于指导生产及作为验收依据的泥芯图,应晒制四份,发放外协办、生产车间、质量部、及档案室存档。

6.5 用作指导生产的工艺卡片、工序卡片、生产作业指导书等,应晒制三份,发放生产车间、分管技术员及档案室存档。

6.6 作为验收依据的检验卡片,应晒制三份,发放质量部、分管技术员及档案室存档。

6.7 因工作原因,需要发放各使用场所的技术资料,应在技术档案交接后次日内发放至各使用场所。未规定发放场所的文件应编制《文件发放清单》(参见PD423《文件控制程序》表码PD423-01),发放清单由文件编制部门填写,部门主管批准后交档案室。档案室按清单的要求发放至各使用场所,发放时注明发放场所、发放号、发放日期、是否受控等,并有接收人员签字。其它需要文件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出申请,填写《文件领用申请单》(参见PD423《文件控制程序》表码PD423-06),经主管领导审查、文件编制部门主管批准后,可签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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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放各使用场所的文件资料,使用者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因受条件限制,破坏或污损至无法使用时,可到档案室换取新文件,原破坏或污损文件资料由档案室回收后报废处理。凡使用者无法提供原文件资料,而要求档案室重新发放时,文件使用者应承担重复发放文件的资料费用,其金额按复(晒)制资料的实际价格核算,由档案管理员报技术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后,送交公司财务部。

7 技术档案和受控技术文件的更改:

7.1 当文件编制部门需对技术档案实施更改或补充时,应有更改通知单。对用户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更改时,还应有用户同意更改的书面证明,并存档备查。更改人员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对技术档案实施更改。修改时统一做好修改标记,坚持技术责任签字,标明日期。同时修改清单中的更改级别,并将修改通知保留备查。

7.2 技术档案更改后,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更改通知单发放各相应的文件受控场所, 以保证文件的使用得到有效控制。

7.3 为防止各使用场所的受控文件失控,各类受控技术文件自发放之日起,其使用期限为一年,过期自动作废。需重复使用时,经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后,盖上“确认”印章,审查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再次使用。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工程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组卷、传递、借阅管理,确保满足工程施工和移交、归档要求。

2.名词解释

各专业指:锅炉专业、汽机专业、电气专业、热控专业、焊接专业。

3.归口管理和划分

3.1 工程部为项目部工程资料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部各部门为各自职能范围内的资料管理对口责任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分阶段或竣工时向资料管理人员提交归档,由资料管理人员统一向业主移交和向公司档案室归档。

档案管理制度篇五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 术语和定义

1、 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

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 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 职责

1、 行政中心:

1) 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 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 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 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

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 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 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 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中心;

2)向行政中心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管理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 各部门主管人员

1)批准对自己部门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处置。

4、 各中心总监/副总

1)负责对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批。

五、 工作程序

1、 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行政中心移交。

a) 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

b) 档案资料的标识

行政中心及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c) 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 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 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 检索利用。

⑶ 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 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d) 档案借阅

⑴ 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 不能带出;必须带出公司查阅的,需依照借阅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e) 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经理和部门分管副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中心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

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和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2、 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⑶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

⑷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

⑺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

⑻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

⑽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

⑾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⑿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 ⒀财务档案资料;

⒁各种实物档案;

⒂ 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3、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

⑴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须齐全。

⑵ 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按二份原件存 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行政中心以影印本归档。

⑶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

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

⑷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的备份工作。

⑸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4、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间

⑴即时归档

下列文件(含电子、声像资料等)应在传阅、办理结束或取得后即时归档:

a) 公司规定的密级文件;

b) 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准文件、证照等;

c) 合同、协议书等正本及过程资料;

d) 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 其他认为需要即时归档的资料。

⑵定期归档

a) 部门应在每月底前整理归档当月文件,编制档案清单交行政中心;

b) 部门每年3月底前归档上年度文件与资料,并移交公司行政中心;

⑶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

a) 重要电子声像档案应实时进行、随办随归。

b) 一般电子声像档案归档应定期完成,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制成光盘脱机保管。

c) 每年3月底前必须向行政中心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归档电子文件数据集,行政中心 核实后刻录成光盘等载体脱机保管。

5、档案交接

⑴部门内档案交接

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兼)工作变动或离职的,要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由部门负 责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实无误后签字,行政中心见证。

6、档案移交公司的流程

a) 经办部门检查文件或档案,编制移交清单;

b) 行政中心根据移交清单,查收案卷与文件,并与部门每月提交的档案清单核对; c) 档案完整、齐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双方在移交清单上(一式两份)签字,双方

各保存一份;

7、档案保管

⑴档案编号

a) 档案按类别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b) 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参照《档案分类编号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c) 档案分类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 d) 档案分类及编号的增补、修订等由行政中心结合工作和部门要求,组织实施修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e) 建立《档案目录》存于案卷盒内,便于查阅。

8、附则: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

公司图书资料管理制度(备用)

1、工具资料书籍的购买,由员工提出,经部门经理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然后由行政中心统一订购。

2、期刊、杂志等的订阅,由行政中心汇总各部门征定清单,报总经理审批后向有关发行部门订购。

3、 购回的图书等资料由行政中心专人负责登记、盖章、分类编号,统一保管。

4、 凡需借用图书资料的员工须办理借阅手续。

5、 期刊、杂志等图书资料由行政中心安排专人管理,用完收存。

6、 员工离开本公司时,应归还所借用的图书资料。

六、 相关记录

1、 《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 《文件档案移交目录》

3、 《档案移交清单表》

4、 《档案借阅审批单》

5、 《档案分类编号表》

档案管理制度篇六
《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标准

替代:

档案管理制度

发 布 实 施

公司 发布

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使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包括产品技术档案、经营档案、资质成果档案、质量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

3 术语及定义

3.1 企业档案

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3.2 产品技术档案

在产品的研发、设计、试制、试验过程中形成的产品技术文件,整理归档后,命名为公司的产品技术档案。产品技术档案按照公司《产品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3.3 经营档案

公司在产品的营销、市场、对外贸易、采购等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经营性文件,经整理归档后,命名为公司的经营档案。

3.4 资质成果档案

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取得的企业和产品的资质、荣誉、资助资金等成果档案。

3.5 质量档案

指与公司产品质量相关的资料,包括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C认证、特种设备基本情况等内容。对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整理后,命名为公司的质量档案。

3.6 文书档案

指在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文件材料,包括各项决议、请示、报告、决定、批复、通知、信函、简报、会议记录、计划和总结、行政事务管理、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宣传、党组织、工会设立等。整理后,命名为公司的文书档案。

3.7 财务档案

指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财务审计、资产、产权变动、固定资产等档

案。

3.8 人事档案

指企业的劳动合同、薪酬、员工档案、考核、技能评定、奖励、处分以及员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档案。

3.9 保管期限

永久保存:是指档案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

长期保存:是指档案须保存十五年至五十年。

4 职责

4.1 知识产权部(文控室)职责

4.1.1 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和监督实施。

4.1.2 负责各部门移交档案的接收、整理、编目、立卷、借阅、保存等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4.1.3 负责编制公司档案统一目录。

4.2 各部门职责

4.2.1 负责本部门年度内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

4.2.2 负责本部门年度材料的移交工作。

4.2.3 协助配合文控室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5 要求

5.1 档案的收集与归档要求

5.1.1 归档时间

产品技术档案根据项目进度进行归档,认证类档案在认证完成后进行归档,其余各类档案每年归档一次(于次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的档案统一移交文控室保管)。

5.1.2 档案的分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公司档案的分类、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参照《档案类目、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附件1)。

5.1.3 归档要求

1、各部门应指派专人担任兼职档案管理员,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

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完整、齐全,根据形成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资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反映各项活动的真实历史面貌。

3、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是原件,有电子版的,须将电子版一并归档。

4、文控室根据档案的归档情况,随时更新档案目录。每年第一季度各部门归档完成后,打印一份档案目录交总经理。

5.2 档案的整理

5.2.1 组卷

各类档案应按照《档案类目、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附件1)进行分类组卷和编号,同一类别档案按照形成的先后顺序和事件的有机关联进行组卷。每一案卷有单独的案卷号和案卷题名,案卷题名应全面、准确、简练地概括卷内文件的内容,最多不超过50个字。

5.2.2 卷内文件的整理

卷内文件应按照事件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应在每份文件上标注顺序号(档号)。每个案卷应填写《卷内目录》(附件2),置于卷首。

5.2.3 卷脊

各部门档案的卷脊应按统一的卷脊格式(附件3)进行编制。卷脊填写内容包括:类号/名称、年度、案卷题名、案卷号(档号)。

5.3 档案的移交

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将上一年度档案移交文控室归档,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附件4)。文控室按《档案移交清单》(附件4)逐项核查接收档案,清点无误后双方办理移交签字手续,并各保存一份备查。

各部门如有需要自行存档管理的档案,应提出申请,填写《部门保管档案审批表》(附件

5)和《部门保管档案目录清单》(附件6),经领导批准后可自行管理。自行管理的,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和立卷编号,在每年归档时间范围内将《部门保管档案审批表》和《部门保管档案目录清单》移交一份到文控室保存备查。

5.4 档案的保管

5.4.1 各部门负责部门年度内档案的保管,文控室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防止档案的损毁、散失和泄密,应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等措施,以保证档案的安全。

5.4.2 档案保管必须使用专门的档案盒、档案袋、档案夹作为装具,并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里。档案应立放,显示出背脊上的内容。每个柜、架应有编号标签,注明档案类别和编号范围。

5.5 档案的借阅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档案资料,在借阅登记簿上登记,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5.6 档案的销毁

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提出申请,经企业档案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可由企业负责人审批后销毁;如发现有继续需要保存的,可延长保管期限或转为永久保存。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6 引用文件

7、附件

7.1 附件1:档案类目、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7.2 附件2:卷内目录

7.3 附件3:卷脊格式

7.4 附件4:移交清单

7.5 附件5:部门保管档案审批表

7.6 附件6:部门保管档案目录清单

————————————

档案管理制度篇七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暂行)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案管理,使公司对档案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和《甘肃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档案管理 三、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 四、职责:

(一)负责公司档案的保管、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档案借阅的登记工作,保证公司档案准确、安全、完整。

(三)负责定期整理各种档案资料,装订成册、统一编号、统一保管。

(三)负责重要文件、资料的电子扫描工作,形成电子档案保存。 (四)负责对公司档案的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工作。 (五)落实公司档案保密制度,对档案的安全、完整负责。 (六)负责公司档案的存放工作,应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防高温、防强光。不允许随便堆放,保证公司档案完整无损。

五、内容:,

(一)档案是指本公司过去和现在,在从事经营管理、财务资料、人事行政档案、科学技术文件、质量体系文件、专利资料、认证资料、供销合同、学习培训资料、标准化文件、基建图纸、公司日常会议、收文发文、企业文化等行政资料,设备说明书、图书、音像资料、照片、荣誉证书等相关档案资料。

凡是本公司在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已经办理完毕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表格、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

文件材料,均应依法归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需要存档的文件。

(二)部门档案:由各部门经理指派本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参照本制度。 (三)档案分类:

1、档案分类应统一名称,名称应简明扼要,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并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如:证照类目、制度类目、文件类目、合同类目等)。

2、公司档案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证照类:营业执照及各类证照,注册资料、年检资料、公司章程等;

(2)文件类:分外来文件(政府职能部门的往来文件)和内部文件(含受控文件);

(3)制度类:管理制度汇编;

(4)合同类:分内部经营管理合同和业务(供销)合同两种; (5)计划总结类:分年度计划及总结等; (6)会议纪要类:办公例会纪要等; (7)人力资源类:员工信息档案及相关制度; (8)工商档案类;

(9)工程类:工程图纸、工程竣工资料等; (10)财务档案类。 (四)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本年度各部门形成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应于完成工作后一周内移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归档保管。

2、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立卷归档保管。 3、人事档案:由人事部门立卷归档保管。 4、技术档案:由技术部门立卷归档保管。

5、设备档案:按同一设备仪器名称,含设备购置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合格证、安装、调试、验收记录等文字材料,由生产部或技术质量部收集整理。设备投入使用后7天之内移交综合管理部归档保管。

6、声像档案:在每项工作活动完毕后7天之内整理移交综合管理部部保管。

7、实物档案:所获荣誉证书、奖品、铜牌等按时间顺序即时交综合管理部部保管。 (五)归档:

1、档案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

2、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无批复的在请示跨年度会议文件会议开始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年度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

3、档案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1)收交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

(2)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次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

(六)档案编号:

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文件处理单随同归档的,归档章盖在文件处理单上,以保护文件正本的原貌。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等必备项目。

1、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登记目录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2、全宗号:档案馆/室给立档部门编制的代号。档案室如没有全

宗号可暂时不填。

3、年度:文件形成年度,以4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2014。

4、保管期限:归档文件保管期限的填写为临时文件、短期文件、长期文件、永久文件。

5、件号:归档文件的排列顺序号,以年度为界,每年必须从01 编起,不能跨年度连续编号,各期限分别编流失号(即每年分期限共编三条流水号)。

6、公司档案员负责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档案登记目录表》条款“对号入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档案管理员工作。

(七)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已结束的工作(或项目)的所有文件材料,并做到打印件与底稿,正件与附件,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及其内在联系,进行分类、立卷,使案卷能正确反映出工作活动的真实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二份。重要或利用频繁的,可酌情增加归档份数。

3、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其制作材料必须利于长期保存,同时要保证图样清晰,字迹工整耐久,签署完备。禁止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制作文件。

4、各部门将文件材料和案卷向综合管理部移交时,应编制《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核对签字后,各留一份,以备考查。

5、档案管理员应根据本制度,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存档,建立立卷号,并保证立卷号的唯一性,填写《档案存档记录》。

六、声像档案管理

1、声像档案是公司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声像档案一般由录像带、摄像带、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2、 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

(1)人力资源类:各类课程,影像资料,编号、分类存档,户外拓展课程影像资料;

(2)企业文化类:公司开展的各种活动影像记录;交投摄影稿、各种展会,竞赛的影像资料留存。

3、声像资料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管理员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4、声像资料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将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5、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综合管理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公司保密事件的,应向公司总经理报送目录。 6、声像档案的整理:

(1)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2)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人力资源信息员协助。 7、分类、编号:

档案管理制度篇八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员 工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一、目 的

为了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职 责

公司行政人事部门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四、原则

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五、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

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转正及晋级表、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六、程序

1、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左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员工姓名、性别。将档案资料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载体保存,纸质档案统一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档案袋,电子档案以HR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须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2、档案建立: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入职之日始,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起始档案材料包括: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应聘挡案表、录用审批表、员工个人档案表、体检报告、离职(失业)证明等。

七、 为保证员工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体现系统时效性强的优点,及时更新、变化的资料进行系统录入,

具体时限要求如下:

1、 新员工入职、员工调动、任命、借用、离职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录入电子档案,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2、组织机构变动、培训管理、考核管理、奖惩管理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3、 社会保险、合同签订等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八、 人事档案借/调阅

1、调阅员工的人事档案需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表》并经有效批准。

2、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调阅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3、 部门主管有权调阅其他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但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4、部门主管级别的人事档案,总经理有权调阅。

5、调阅档案原则上在行政人事部门内部并在指定人员陪同下调阅。如需借出行政人事部门,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

批准。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折卷和转换,不得复印,

借出的档案必须在2天内归还。

6、所有调阅档案,均需登记备案。

九、 人事档案归属

1、继续受聘的员工档案,作为其今后聘任聘用的依据;档案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应在妥善保管一年以后销毁。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档案应妥善保管三年以后销毁。

十、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本制度从下发之起实施。

发出部门:行政人事部

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档案管理制度篇九
《集团档案管理制度(2014初稿)》

集 团 管 理 制 度

档案管理制度

(2014初版)

本制度由集团行政办公室于2014年05月10日发布 本制度于2014年05月首次制定。 本制度由集团行政办公室归口管理。 本制度起草人: 本制度审核人: 本制度批准人:

目 录

1、档案管理办法„„„„„„„„„„„„„„„„„„„„„„(5) 1.1 总 则 „„„„„„„„„„„„„„„„„„„„„„„(5) 1.2 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6) 1.3 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 „„„„„„„„„„„„„„„„(6) 1.4 档案的保管 „„„„„„„„„„„„„„„„„„„„„(7) 1.5档案的分类„„„„„„„„„„„„„„„„„„„„„„(8) 1.6 法律责任 „„„„„„„„„„„„„„„„„„„„„(9) 1.7 附则 „„„„„„„„„„„„„„„„„„„„„„„„(9) 2、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10)

2.1 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10) 2.2 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13) 2.3会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16) 2.4声像档案管理实施细则„„„„„„„„„„„„„„„„„(17)

2.5实物档案管理实施细则„„„„„„„„„„„„„„„„„„(19) 2.6档案移交实施细则„„„„„„„„„„„„„„„„„„„(20) 2.7档案借(查)阅实施细则 „„„„„„„„„„„„„„„„„(21) 2.8档案库房管理实细则„„„„„„„„„„„„„„„„„„(22) 3、日常档案管理工作重点规范„„„„„„„„„„„„„„„(23) 3.1证照的日常管理„„„„„„„„„„„„„„„„„„„„(23) 3.2证照的年检、变更工作„„„„„„„„„„„„„„„„„(24)

4、附件„„„„„„„„„„„„„„„„„„„„„„„„„„(25) 4.1档案分类、保管期限、密级、归档范围一览表„„„„„„(25) 4.2年度文书档案汇总目录(封面)..„„„„„„„„„„„(31) 4.3年度文书档案归档统计汇总表„„„„„„„„„„„„„(32) 4.4案卷目录 „„„„„„„„„„„„„„„„„„„„„„(33) 4.5 卷内目录 „„„„„„„„„„„„„„„„„„„„„„(34) 4.6 卷内备考表„„„„„„„„„„„„„„„„„„„„„(35) 4.7 档案移交清单 „„„„„„„„„„„„„„„„„„„(36) 4.8档案借(查)阅申请表 „„„„„„„„„„„„„„„„„(37) 4.9档案管理组织架构图 „„„„„„„„„„„„„„„„„„(38) 4.10 档案移交流程图 „„„„„„„„„„„„„„„„„„„(39) 4.11 档案借(查)阅流程图 „„„„„„„„„„„„„„„„(39)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 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本部及各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利用档案资源,促进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维护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的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 义

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的总和。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设计等各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及其所属各公司。各区域公司、地区公司须根据本办法的精神,结合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规定及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自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管理制度的层次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含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基本建设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法务类档案、审计档案、房产物业类(物业管理、楼盘销售、租赁等)类目的档案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分别由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独立管理,以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 档案工作是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之一,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档案信息化是公司办公信息化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 档案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档案管理制度篇十
《个人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根据国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档案不能由个人保存,转移,邮寄,学校不给办理档案寄送是错误的,你可以向当地高教委申诉,现在已经有不少大学生因为不了解档案管理制度,自己拿了档案,转交给人才市场或工作单位,受到拒绝接收的待遇

首先,你要确认你现在的公司接受档案是公司自己有存放档案的权利还是有挂靠的人力资源公司(就是公司把档案给人力资源公司存,然后公司给他们钱)。

你现在的问题是,档案按照规定是不能自己拿着的。我和你一样自己拿了三年,考研调档案特别麻烦。正常的程序是当年你的学校把档案转移到你户籍所在的人才中心,具体手续各地方不一样。有的是原存放单位给你邮寄到新的存放单位,不用你经手;有的是原存放单位把档案封好交给你本人,让你自己存放到人才中心。

现在的主要问题在这里,档案里有几份档案转移文件,两份档案目录,一个介绍信类的文件。目录没问题,但介绍信上有档案接受单位的名字,你的应该就是**人才中心。如果你的新接受单位不在意也行,但是如果他们挑毛病,就可以不接受你的档案,因为抬头不是他们单位。

最正常的方法是,你把档案先交到你户籍所在地人才,再从那里调到你公司。现在你最好的方法是找找人,把档案放回你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其实这真的是一件小事,有点内部关系就能搞定。或者你直接到人才中心,就说学校不给保存了,自己是刚从学校取回来的,该方法可行但稍有风险,因为人家可能不收,不过我研究生的同学就有这样搞成功的。 简洁一点的方法,如果你是公司自己有存档权限,那就找人力资源说明情况,看看能不能直接交到公司,这也是违规,不过可以商量,记得私下聊,明白啥意思吧?如果你公司也是托管,一样找到负责托管联络的负责人,找到托管档案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去联络一下感情。

总体来说现在档案管理非常混乱,不是很严格,而且这东西在这个时代已经基本没什么大用了,所以你通过一些关系就可以轻松搞定的。

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07-11-28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全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体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按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明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质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二)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三)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内容的;

(四)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前款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但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或工作细则,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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