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使用行为的管理与限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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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使用行为的管理与限制制度篇一
《档案的整理与保管》

档案使用行为的管理与限制制度篇二
《第四章 管理规章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第四章 管理规章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提要:

  运作制度

一、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是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的重要基础。雅迪物业积累多年物业管理工作的丰富经验,建立了一整套富有操作性的规章制度系统,使各管理项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了物业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2000年,雅迪物业引入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作为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不断地补充和完善,为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武船重工公寓项目是一项高安全、高科技的现代物业,要求物业管理服务中具有完善可行的规章制度系统,满足武船重工公寓项目各项物业管理工作的使用要求。我公司以完善的规章制度和ISO9001体系为基础,按照《全国城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考评标准》的总体要求,提炼、形成了科学技术厅大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公众制度、公共事务管理制度、行政性管理制度、大厦及机电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员工量化考核制度、财务制度、保密制度。

(一)公众制度

公众制度将根据现场情况与甲方一同制定,并报业主单位审批同意后实施。如以下制度

精神文明公约

1. 自觉遵守武船重工公寓项目各项管理规定,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

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说、不在公共场所打闹喧哗、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扔垃圾、不高空抛物。维持皇明集团项目的良好工作秩序。

2. 从指定出入口进出武船重工公寓项目,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内。

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易污染环境的物品、动物等物品进入武

船重工公寓项目。

4. 保持武船重工公寓项目公共建筑物的整洁美观。

5. 爱护武船重工公寓项目财物,维护公共设施,共同创造一个环境优美、

秩序良好、安全舒适的文化环境。

治安管理规定

1. 管理处积极与当地公安等执法部门配合,加强保安人员与公安局人员

的协调与沟通,在职责范围内严格把好安全关。

2. 大件物品外出凭相关部门指定人员签字,登记后放行。

3. 装修施工人员凭管理处发放的出入证进出皇明集团项目。

4. 在武船重工公寓项目内如遇紧急情况或发现可疑人员,请与管理处联

系或直接告知当值保安员。并及时通报保卫部门,协同处理。

5. 加强治安防范管理,确保武船重工公寓项目秩序良好。

6. 严格依据国家法规,对武船重工公寓项目的消防、环保、治安等行使

监督权,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搞好安全管理。

电梯管理规定

1. 电梯机房除本管理处电梯维修人员、消防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

进入。

2. 运行中电梯若出现突然故障,乘客不必惊慌,更不应私自违章操作、

开启或敲打梯门,应马上按响紧急对讲开关,通知有关人员,等候解救。

3. 搭乘电梯人数过多时,应分批搭乘,避免超载发生危险。

4. 用电梯搬运非常规物件时,事先申请,不得超重,防止造成事故,并

注意不得损坏电梯。

5. 在电梯使用高锋期,应严格控制大件物品或数量较多的物品搬运。

6. 严禁在电梯内打闹、刻划、张贴及私自撕揭电梯年检合格证。

7. 注意电梯内部清洁卫生,勿将杂物丢弃在电梯门导轨槽内。

8. 发生火警或地震时,切勿搭乘电梯。

9. 小孩搭乘电梯,应有大人看护,以免发生意外。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武船重工公寓项目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楼内业主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局

的领导和监督。

2. 防火管理责任人直接由皇明集团项目管理处理经理直接负责。

3. 管理处应加强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工作,所有物业管

理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并对业主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活动。

4. 管理处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武船重

工公寓项目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并监督实施。

5. 管理处负责组织业主开展防火自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6. 管理处定期对武船重工公寓项目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

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7. 管理处在进行公共消防设施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前将提前通知业

主加强防范。

8. 任何情况下消防设施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必须

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管理处及时通知业主加强防范。

9. 业主应支持和配合管理处组织的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演练。

10. 严控装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皇明集团项目车场停放,如属必须做好防

范措施。

11. 管理处员工及武船重工公寓项目内所有人员有责任发现初期火灾后按

程序进行处理,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12. 武船重工公寓项目内业主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乱拉电

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电气设施和用具。

13. 业主进行室内装修、改造,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

灾事故。

14. 楼梯、过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

杂物。

15. 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对有

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16. 管理处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制

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17. 管理处应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机动车辆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和车辆失窃,特制订本规定,请共同遵守:

1. 进入公寓的一切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

2. 车辆必须分类停放,存固定车位的车辆按指定位停放,保持通道畅通,

3. 进出公寓的车辆必须服从车辆管理员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4. 进入公寓的车辆必须减速缓驶,禁鸣喇叭,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安全。

5. 车辆停好后,必须锁好门窗,凡是现金、重要文件、枪支弹药等贵重及

危险物品,严禁在车辆内放置。

6. 出租车上落客后必须马上驶离。

7. 业主、客户搬运(乔迁)大件物品,事先到管理处办理手续。

8. 如不服从车管员正常管理或殴打值班人员,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

关规定交公安部门处理。

清洁卫生公约

1. 环境卫生由本公司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有关法令具体实施管理,并

密切配合环卫、环保和卫生防疫部门协同工作。

2. 各单位垃圾请投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掷、遗落或摆放在其它地

方。

3. 严禁以下行为:

 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头、杂物,随地倾倒垃圾; 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及其它物品; 在墙壁上乱涂乱划; 损坏清洁设施。

4. 行人和车辆按规定道路通行,不得损坏绿化植物。

5. 绿化带有专人负责维护。

6. 人人有责任维护绿化设施的完整,不破坏花台及花木护栏。

7. 武船重工公寓项目范围内禁止下列破坏生态环境、妨害绿化的行为:

 占用绿化区; 在绿化区内堆放物品; 在绿化地上倾倒垃圾、抛洒杂物; 在绿化带内骑车、踢球等活动。

绿化、小品管理规定

1. 绿化带(指武船重工公寓项目范围内花草、树木、园林建筑等),属楼

宇公共设施组成部分,由雅迪物业具体实施养护和管理。

2. 行人和车辆按规定道路通行,不得损坏绿化植物。

3. 人人有责任维护绿化设施的完整,不破坏花台及花木护栏。

4. 武船重工公寓项目范围内禁止下列破坏生态环境、妨害绿化的行为:

 占用绿化区/攀折花木,毁坏涂抹园林; 在绿化区内堆放物品; 在绿化地上倾倒垃圾、抛洒杂物;在绿化带内骑车、踢球等活动。

(二)内部制度

1、内部岗位职责

管理处经理岗位职责

1. 管理处经理直接对公司和物业委托方负责,全面负责武船重工公寓项

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2.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制定物业管理

方案并组织实施。

3. 建立富有活力的高效管理机构,导入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并根据

实际运作情况不断调整完善。

4. 根据公司和项目委托方授权,组织、审查、签订对外的各项经济合同。

5. 严格按财务预算,控制成本支出;审批资金收支及负责实施。

6. 抽查上下班情况是否正常,审核员工考勤表。如发现与运作记录表格

有出入者,即与责任人核实。

7. 收取及审阅武船重工协力公寓项目的巡视报告与每天的投诉记录,督

促处理。

档案使用行为的管理与限制制度篇三
《档案管理制度》

附件1:

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业务技术、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水利部水文局档

案管理试行办法》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我局的档案是指在党政、人事、财务、基建以及设备管理、科研规划、测绘、水文水环境监

测、水文情报预报等各项工作中,直接或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数据、声

像等各种类型的历史记录,是日常工作参考的重要依据和可靠凭证。收集并按要求整理好相应档案是局

属各单位、部门的重要管理任务,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我局实行档案分部门整理、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的基本制度。局属各单位要明确内勤人员将

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整理并向局档案室移交、登记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处理或长期积压应归档的资料,更不得据为己有。

(四)本办法所规定的档案主要包括: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宣传档案、财务档案、科研规划档案、

基建档案、测绘档案、设备档案、水文监测档案(包括水情、雨情、墒情、蒸发、泥沙等)、水环境监测

档案、水文情报预报档案,以及水文资料原始记录、基地签订合同和协议,编写技术报告等档案及相应

的电子文档。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综合科归口管理档案室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市水利

局、市档案局、部水文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二)各科室、基地要明确内勤岗位具体负责本部门档案整理工作。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宣传档

案由综合科负责;财务档案由计财科负责;科研规划档案、基建档案、测绘档案由总工办负责;设备档

案、水文监测档案由监测科负责;水环境监测档案由水质科负责;水文情报预报档案由水情科负责;水

文资料原始记录、基地签订合同、协议、技术报告等档案由各基地负责。

(三)档案整理工作的步骤分为:分类、立卷、归档三个环节组成。

(四)档案管理岗位的基本职责

1.执行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本局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对局内不同类型档案的分类、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负责归档、登记、查询、利用与管理本办法所规定的档

案资料,积极开发档案资料信息资源,为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

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机密和安全;

5.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将其经办或暂存的应归档文件材料交给相关负责人员,不得擅自带走、

损坏或遗失。

三、档案的分类

(一)档案分类原则:遵循“年度—部门—内容”三级分类原则。第一级分类为“年度”分类法,

即所有档案按年度分类;第二级分类为“部门”分类法,即在每个年度下面再按照收(发)文的部门机

构进行分类;第三级分类为“内容”分类法,即在各部门形成的档案内,再按照具体内容进行分类。

(二)档案分类

1.文书档案收集范围: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的文件材

料;下级单位上报的文件材料;经上级部门领导批示的有关材料;车辆登记证、保险等相关资料;大型

书籍文献等、水文技术资质。

2.人事档案收集范围:涉及组织机构、人事任免、劳动关系以及相关工作的各种履历表、简历表、

登记表、鉴定材料;职务任免呈报表,调整工资审批表、技术职称评聘、招工审批表;人员流动,离、

退休、退职等审批表与相关材料等。

3.宣传档案收集范围:由局组织编辑、印制的水文宣传材料,包括纸质件、展板、视频、音像作品

及电子版本;各种先进模范表彰的事迹材料的申报、审批及荣誉证书。

4.财务档案收集范围: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及其它会计凭证;会计账

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簿及其它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

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文字说明及其它财务报告;房屋产权证、国土使用证等固定资产登记

等相关资料;其它相关财务报表,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它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

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审计文件材料。

5.科研规划档案收集范围:经审批的专业、专项项目建议书、可研规划报告、设计报告、批准文件;

水利部、部水文局、市水利局下发的有关综合技术文件;申报的科技课题项目成果登记表、报告书及奖

励申报审批材料、获奖论文、学术报告、项目获奖证书、奖状复印件;各类学术会议、相关培训总结、

技术调研报告;由局组织或参与编拟的正式出版物,包括图书、刊物、音像制品等;国内外科技文献与

技术资料;各类专业学会的相关资料等。

6.基建档案收集范围:基建建设方案、计划、初设、施设批准文件;基建项目初步验收、竣工验收

相关资料;单项工程施工招投标方案、施工合同、质检和监理委托书、结算纪要、结算书。

7.测绘档案收集范围:水文测量成果图纸,地形测绘项目合同、协议书、成果资料、图片等。

8.设备档案收集范围:各类设备仪器的采购、领取、调配、维修、使用、报废情况统计表;土壤墒

情站维修记录;相关规范、章程等。

9.水文监测档案收集范围:年度地表水水位、流量、降水、蒸发、泥沙、土壤墒情、地下水水温、

水位、水质、流量等资料的整理、整编、汇刊资料;重要水文站测流方案,测沙方案,水文测验任务书

及测站档案等;水文年鉴、年度水资源公报、水资源简报、泥沙公报;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调查评价、

行洪论证可研报告等;水文测站特征值整理资料;各类水文规范、业务技术书籍;市内从事水文监测的

其它部门的水文监测资料(汇刊本)。

10.水环境监测档案收集范围:水质旬报、月报;省界监测断面水质月报;重点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

旬报;市管河流水功能区水质月报;水质分析、管理人员人事档案;仪器设备保存、保管档案;技术标

准、规范、规定文件档案;各分析流程中的原始记录、数据报告、分析结论原始档案;计量认证及其它

实验室资格认定档案;行政文件档案。

11.水文情报预报档案收集范围:年度洪旱趋势展望、年度水情工作总结、年度水情报汛任务书;

汛(旱)情实时信息通报、水情信息、旱情信息、重要汛情快报、水情报汛质量简报;水文测站实时特

征值;各流域洪水预报方案;水情值班记录。

四、档案的立卷

(一)立卷就是通过对文件进行分类、组合和编目,使其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既要分门别类、保持

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又要便于保管和利用,使组成的案卷能完整、准确、系统地反映本部门主要业务

工作活动的历史面貌。

(二)立卷程序:

1.分类排列:将当年的档案按年度、部门、内容进行分类组合后,对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

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

件在前,定稿在后;转发件在前,原件在后;其它文件依其形成规律或重要程度排列。

2.编写卷内文件页号:编写页号一律用铅笔,页号位置为正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

3.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均用计算机打印随案卷装订,目录中填写序号、文号、发文单

位、题目、发文日期、页号等。

4.填写卷内备考表:包括卷内文件的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的说明;立卷人姓名、

年月日、完成立卷的日期。

5.装订案卷:将案卷按卷内文件目录、文件、备考表的顺序装订在统一的卷皮内,装订要整齐、不

掉页、不倒页、不压字,用线绳装订。

6.编写归档号:将装订好的案卷按其保管期限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排列,依次编写归档号(永久一

个顺序,定期一个顺序)。

7.填写案卷封皮:用钢笔或毛笔书写清楚,字迹工整。

8.填写案卷目录:将案卷封面的有关内容,详细登入案卷目录中,要求用计算机打印保存。

五、档案的归档

(一)各科室、基地应在每年3月31日前按档案管理规定对上年的所有档案材料进行立卷、归档,并于当年5月31日前一次性移交局档案室(有行业特殊规定的除外)。

(二)档案移交归档时,立卷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案卷目录详细清点案卷,按标准进行验收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给予退回处理;符合要求的,档案管理人员在移交接收单上签字,移交接收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存一份),以备查询。

六、档案的统计、鉴定和保管期

(一)每年末,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对档案的保管数量、各类档案的查阅、外借次数等相关使用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根据统计结果提出档案价值的鉴定意见。

(二)档案鉴定工作,是在判定档案价值的基础上,确定档案的不同保管期限。

(三)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永久性档案包括:人事任免、机构演变、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重要合同协议、资产登记凭证、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水文监测资料、水质监测资料、重要业务文件材料等。

定期性档案包括:召开会议、举办活动、人事管理及一般性事务管理中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需要定期销毁的财务档案、一般性技术报告等。

七、档案的保管和销毁

(一)档案室是保存档案及相关资料的重要场所,必须采取相关防高温、防水、防潮、防光、防尘、防火、防盗、防污染、防有害生物侵袭等措施。

(二)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清扫,保持室内及档案柜干净整齐;定期施放防虫药物,防止虫鼠害;室内严禁烟火,禁放食品杂物等。

(三)档案管理人员不允许私自将档案带出室外或借给他人。

(四)非档案人员不得私自进入档案室,如工作需要时,需有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档案室要锁门,下班前对档案室进行安全检查。

(五)经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列出销毁清册,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应指定两人负责监督销毁,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八、档案的使用

(一)档案资料对全局职工提供无偿服务。

(二)借阅者查阅一般档案资料,需经所在本科室负责人及综合科负责人签字同意,同时填写登记表;查阅财务及水文系列资料等保密性档案,需经本科室负责人及综合科负责人同意,并经局长批准,同时填写登记表。

(三)借阅者要爱护案卷,切勿损坏,严禁在案卷上涂改、勾画、批注、拆卷、抽页、拍照。借阅者归还案卷时,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人员要详细清点,确认无误后方能办理归还手续。归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入库上架。

(四)复印档案资料,需填写复印文件申请单,经综合科负责人同意后复印;复印财务档案、重要水文资料需经局长批准。

(五)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资料,必须由联系科室带领,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前来查阅,同时遵守市水文局职工查阅档案的相关规定。查阅档案仅限于在阅览室内阅览或摘录,一律不准借出。

九、附则

(一)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各基地遵照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附件2:

接待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接待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明确接待工作的任务,规范接待程序,严格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范围,提高接待服务质量,根据中纪委、市纪委及驻市水利局检组关于接待方面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对等接待,区别对待;对口接待,部门负责;手续完备,程序规范;接待热情,服务周到;严格标准,厉行节约。

二、接待类别

接待工作分为政务性接待和事务性接待。

政务性接待指与机关政务有关的接待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水利部水文局、水利局及市政府各部门等上级机关来我局视察、考察、检查工作,政务性的座谈汇报、新闻采访、慰问走访,以及其它部门考察、交流、片区综合性会议等有关事项。公务性接待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时间。

事务性接待是指政务接待外,以业务交流、学习为主的其他接待活动。主要包括:业务交流学习、业务专项联系会议、单项业务联系的单位及其它非政务性需要接待的事项。事务性接待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只接待一次。

三、接待任务分工

全局性政务接待一般由综合科负责牵头组织;非全局性接待实行对口负责;事务性接待一般由对口科室负责。涉及食宿等活动安排,统一由综合科安排,有关科室负责组织。

四、接待方式

(一)上级机关领导、水文系统兄弟省区市领导及工作人员到我局进行检查指导工作、考察学习和工作交流的,由局领导和局领导指定业务相关的人员陪同。

(二)市水利局部门领导、政府其它有关部门领导及人员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或联系其他事务的,坚持对口接待,除个别需要主要领导参加的外,一般由分管领导和局领导指定有关人员陪同。

(三)水文系统兄弟省区市分局及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到我局考察、学习、交流或联系其他事务的,由分管领导指定有关对口科(室)人员陪同,分管局领导原则上只参加一次宴请。

(四)就餐和陪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五、接待标准

(一)餐费标准

1.厅级以上特殊客人或水文系统兄弟省区市水文局领导,视具体情况另行接待。

2.处级及以下人员,用餐标准为120元/人²天(不含酒水)。

(二)住宿标准

政务性接待,除个别特殊客人外,住宿一般应安排在政府指定和协议单位,其标准为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安排单间,其它人员安排标间。事务性接待,由我局协助对方安排住宿,不承担住宿费用。主城内综合科联系,主城外由对口接待部门负责。

六、车辆保障

(一)接待服务用车本着轻车简从的原则,一般安排集体乘坐商务车或水质监测车,牵头或对口接待部门需提前填写《工作用车申请表》,按我局机关工作用车程序报批。

(二)根据任务规格需要或领导指示安排接待车。

(三)来宾离开我市到外地,除个别特殊客人外,原则上不安排车辆送往外地。

七、馈赠礼品、纪念品

(一)市政府部门领导的政务活动,一般不赠送礼品、纪念品。

(二)市外上级机关领导和水文系统兄弟省区领导的接待需馈赠礼品、纪念品的,需经分管局领导批准。

(三)纪念品、礼品仅限于我市特产,体现地方特色,且标准不宜高。馈赠所需的礼品、纪念品由

综合科负责管理。

八、接待审批程序

(一)接函或接电科室按规定呈报函件或电话记录给相关领导批示。

(二)根据领导批示起草接待方案,方案包括日程安排、陪同人员、食宿、接待保障及经费预算报综合科、计财科初审备案。

(三)方案报综合科初审备案、计财科审查预算。

(四)报分管局领导签批,送分管后勤局领导审查,最后报局长审定。

(五)接待工作完成后,牵头部门应向综合科报告备案。

九、接待费用的报销程序

(一)牵头部门指定参与接待人员,将所有发生的费用按财务规定粘贴票据,并附接待方案。

(二)分送综合科复核标准和计财科初审。

(三)送分管局领导审签。

(四)送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核。

(五)送局长签报。

十、接待要求

(一)搞好接待工作,要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客,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办理。

(二)严禁用吃喝玩乐、公款客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高接待标准,否则不予报销。

(三)接待中涉及的有关事宜,除综合性和大型的接待由综合科统一负责外,其它的如参观陪同、汇报材料、相关单位联系等,由涉及接待的对口部门自行负责。

十一、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各基地可参照本制度制定具体办法,具体细则由综合负责解释。

附件3:

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制度

(该制度未制定完善)

附件4:

财务报销凭证管理制度

一、经费支出项目

我局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制表发放的在编人员工资外,划分为经常性支出和非经常性支出两类。

(一)经常性支出项目

1.测站报汛劳务费。主要支出范围:水文(位)站劳务派遣人员报汛劳务费(附件1),洪水期间抢险加班费、夜班费等。

2.办公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如纸、笔、墨、票夹、文件夹;打印资料,饮用水、报刊杂志等。

3.邮电费:指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

4.差旅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探亲路费、保险等费用。

5.房租费:指经批准临时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

档案使用行为的管理与限制制度篇四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真实记载企业发展历程,保存企业经营、管理重要资料,同时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档案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建立和使用

1、档案工作的任务:收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档案,各企业要对企业的所有档案建立索引目录。

2、保管年限:

1)财务档案依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2)企业内部档案保管年限为永久保存。

2、范围:文字材料、证照、证书、图纸、实物、电子声像等。

3、立卷。档案室应在年初组织有关人员拟订“案卷目录”,按照文件的名称、问题、作者等特征进行立卷。卷内文件应统一注号,并在卷后附入备考表,注明卷内情况。重要的文件除原稿外,可保存两份,必要时分两卷保管,其中一卷可暂不装订。

4、档案借阅。调阅档案只限在公司内部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离公司的,要经过行政办公室批准。调卷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经行政办公室批准。如果是密级文件,必须经总裁批准。

5、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没存档价值的公文,经过主管领导人鉴别,并报各企业总经理批准,可定期销毁。销毁秘密文件要进行登记,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泄密。

三、分类

1、文书档案:指企业运营过程中,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所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或资料。

2、会计档案:指记载企业财务活动所形成的各种票据、凭证、账、表。

3、审计档案:指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监督或审计调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 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4、人事档案 指员工入职到离职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表格、合同等。

5、营销档案 指进行营销活动或者品牌形象活动时形成的计划、方案、讲话稿、报样等文 字资料,以及照片、摄像等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

6、工程项目档案:房屋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图纸、改造工程项目资料、重要设备原始资料。

7、记录企业发展历程,定期收录和制作企业大事迹的影像、文字,且连续性的历史档案。

四、职责

1、各公司总经理是本企业档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企业档案资料管理的领导工作,行政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2、各公司专职(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本公司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3、行政人事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项目公司档案工作。

4、财务部负责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

5、审计部负责审计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

6、人事档案的管理:高管档案及集团本部员工的人事档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各单位基层干部、员工的档案由各公司负责管理。

7、营销类档案的管理:各公司负责管理各项营销活动、品牌形象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光盘、录像带等载体性及文字性的文件材料。

8、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各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建档、管理,房屋及配套施工图纸、改造工程项目资料及重要设备原始资料,其它需保存的档案资料由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保管。

五、基本原则

1、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总裁办负责集团级各项档案工作,同时负责集团范围内永久性档案的保管等工作,各公司负责本级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等各项工作。

2、档案收集要齐全、完整、准确;随办随归,每半年上交归档一次。

3、档案利用要遵循集团保密制度,按管理权限阅读和审批。

六、监督与检查

1、集团总裁办负责组织各公司的(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2、集团总裁办负责全集团的档案检查工作;

3、集团总裁办负责档案管理制度落实的检查监督工作。

七、罚则

(一)因工作疏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档案管理员处连带责任。

1. 未按规定要求上交档案,并经督促在期限内仍未交齐者;

2、档案借阅超过约定时间未归还;

3、使用者造成丢失、损坏、擅自拆卷,对档案涂改、或转借他人;

4、档案利用者擅自摘录、复制或翻印档案内容;

5、在案卷上圈点、划线、写字、 折叠。

6、重要档案不及时建档。

7、档案管理出现丢失、损坏等。

(二)因工作疏忽丢失或损毁档案,并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

八、附则

(一)本制度由集团总裁办起草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颁布之日起实施。

档案使用行为的管理与限制制度篇五
《档案管理制度》

江苏省京沪高速公路路政支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支队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及有关档案管理规范标准,结合支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支队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档案工作是支队各项职能活动的真实反映,是提高日常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支队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凡有保存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定期整理归档交送档案室,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四条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文件办结后及时交专(兼)职文档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 支队在筹备、成立、管理及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列入归档范围。

第六条 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一)本支队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正式文件、会议材料、计划总结、规章制度、机构人事、合同协议等重要材料;

(二)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是否合法

(三)各大队(科室)上报的文件材料;

(四)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 归档的文件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收集

第八条 各部门均应指定兼职文档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九条 支队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图片、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文档人员按照归档范围对号入座,进行整理预立卷,于次年初交综合科档案室。

第十条 凡支队印发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包括被转发的原件)由综合科统一收集归档。

第十一条 一项工作如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承办部门收集归档。

第十二条 支队召开的各类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第十三条 支队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等,在结束后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材料向档案室办

理归档手续。

第四章 归档时间

第十四条 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次年上半年归档。

第十五条 支队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第十六条 支队科研课题、工程建设、基建项目文件材料在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第十七条 外购设备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后或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第十八条 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部门整理归档,保管一年后向档案部门移交。

第十九条 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第二十条 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 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一)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二)支队内部机构变动和人员调整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三)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其他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五章 文件材料归档

第二十二条 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二十三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

第二十四条 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第二十五条 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第二十六条 归档文件材料的载体和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第二十七条 归档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增加份数。

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第二十八条 支队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支队主办的,保存全套文件材料,支队协办的,保存与承担任务相关的正本文件。

第二十九条 各科室的兼职档案人员应检查本科室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与准确情况,整理完毕并编制移交清册,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核准后向档案室移交。重要项目的文件材料移交时应编写归档说明。

档案室接收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

第三十条 交接时双方应认真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第六章 档案统计

第三十一条 档案统计是了解和掌握档案形成、管理、利用情况的重要手段,要做到准确、全面、及时。

第三十二条 做好档案文件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和利用等情况的统计工作,提高档案质量。

第三十三条 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等工作,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登记,做到随时归档,便于查找。

第七章 档案借阅

第三十四条 本支队职工到档案室借阅(查)利用档案者,必须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借阅档案必须先登记;查阅会议记录等重要档案时,须经支队领导批准。

第三十五条 外单位来档案部门索取或借阅资料,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支队领导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查阅。

第三十六条 查阅档案人员,一般只限在阅览室查阅,除特殊情况酌情处理,任何人不准随意拆卷、撕页、涂改、勾画、损坏,不得私自转借档案。

第三十七条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确需借用原件,须经支队领导同意,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借出,须在1周内限期归还。绝密和重要档案一律不得借出。

第三十八条 机密、绝密档案指定人员进行查阅,并只能在档案室内查阅,一律不准摘抄,确因工作需要,经支队领导批准,

档案使用行为的管理与限制制度篇六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1 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资料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车间)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专利成果、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

1.3 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

1.4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

二、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 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移交归档。

2.2 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3 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做到书写材料优质,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三、 档案室管理人员的职责

3.1 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3.2 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3 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4 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5 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四、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4.1 认真做好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

4.2 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

五、 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5.1 对接收来的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管理,编制《档案查阅目录》。

5.2 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

5.3 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档案霉变、虫咬、失窃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5.4 全公司职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技术档案的安全。凡借阅重要的档案要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技术档案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技术

档案。

六、技术档案的复制和技术资料的发放

6.1 凡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一般应存档一份。重要的和使用频繁的应备份一份。

6.2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凡使用者无法提供原文件资料,文件使用者应承担重复发放文件的资料费用,其金额按复制资料的实际价格核算赔偿。

七、技术档案的更改

7.1 对技术资料档案实施更改或补充时,应事先通知,并存档备查。

7.2 技术档案更改后,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更改通知单发放各相应的文件受控场所, 以保证文件的使用得到有效控制。如需更换,则要收回更改前的旧档案,并按以上有关规定保存或销毁。

档案使用行为的管理与限制制度篇七
《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为规范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公司下属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

1.3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档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公司各种类和载体的档案,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人事部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4公司档案工作应纳入公司管理程序及各部门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按照其岗位职责,负责本岗位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载体材料的归档工作。

1.5部门文书负责对本部门形成的各载体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后按要求向公司档案室移交。

1.6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和维护档案完整安全的职责,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对私自损毁档案和不按要求归档的,应当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2 文件材料的归档

2.1 归档范围

凡公司在各项工作活动(包括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等)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材料应列入归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 发文、收文(上下级单位和外单位的来文)。

2.1.2会议材料:由公司及各部门负责组织召开的各种重要的综合、专业、专题会议材料,包括会议指南、会议讲话、报告、会议交流或讨论材料、会议记录、录音、录像和照片等,以及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与本单位有关的文件材料。

2.1.3 各类统计报表、统计资料,生产经营简报、月 (周)报。

2.1.4 公司规划、经营分析、财务分析等专题材料。

2.1.5 合同协议文本包括合同协议(正本)、合同审批(会签)表、授权委托书、

招投标文件、履行情况记载、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2.1.6 调度运行材料包括调度运行报告、图表等文件材料。

2.1.7 科研课题材料包括调研、申报立项研究、试验总结、鉴定报奖、推广应用等材料。

2.1.8基建项目材料包括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材料、设计、施工、监理、竣工和验收文件图纸等材料,以及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等材料。

2.1.9 会计档案包括公司总部财务报表、账簿、凭证、财务移交清单等。

2.1.10 上级视察、对外交流、工作组调研、党政工团等各项业务管理与活动中产生的文件(交流)材料、报告、录音录像及照片等。

2.1.11 上级或其它单位颁发、赠与的奖状、奖杯、奖牌、证书、锦旗,以及上级领导或名人的题词、书画、签名留念册等。

2.1.12 公司及各部门负责印制的对外宣传材料、印刷品、音像制品等。

2.1.13依靠传播媒体展现的、有保存价值的,以特殊载体或电子形式存在的有保存价值的网站文件、电子邮件、多媒体文件、程序文件、结构性文件等。

2.1.14 电力营销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资料和记录。

2.2 归档文件材料来源

2.2.1 公司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2.2.2 公司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包括境外机构)应报公司的文件材料。

2.2.3 公司引进项目、外购设备等带来的文件材料。

2.2.4 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应向公司提交的文件材料。

2.2.5 公司参与的合作项目,合作单位按要求应向公司提交的文件材料

2.2.6 公司执行、办理、接收的外来文件材料及各种载体材料。

2.2.7公司在营销工作中产生的各种与客户有关的材料等。

2.3 归档文件材料载体

归档的文件材料载体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2.4 归档时间

2.4.1 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2.4.2科研课题、基建项目、信息化项目文件材料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

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4.3 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2.4.4 公司职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2.4.5 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部门整理归档,保管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2.4.6审计(纪检)档案由审计和纪检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在工作结束后的次年6月前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4.7合同(招投标)文件在合同办理完毕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4.8 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2.4.9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2.4.10 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2.4.10.1 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2.4.10.2 公司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2.4.10.3 公司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4.10.4 其他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5 归档要求

2.5.1 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2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2.5.3 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2.5.4 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2.5.5 归档文件材料的载体和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2.5.6 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2.5.7 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公司作为主办单位的保存全套文件材料,公司作为协办单位的保存与承担任务相关的正本文件。有合同、协议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

2.5.8 各部门文书人员应检查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与准确情况,整理完毕并编制移交清册,由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核准后向档案室移交。重要项目的文件材料移交时应编写归档说明。档案室接收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

2.5.9 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3 归档文件的分类和定义

公司档案分为:A文书档案、B生产运行档案、C会计档案、D工程建设项目档案、F审计档案、G照片档案、H合同档案、K科研档案、R荣誉、实物档案、S传媒电子档案、X信息化项目档案、Y营销客户档案、Z招投标档案。

3.1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是指企业在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3.2生产运行档案

生产运行档案是指企业在电力生产、调度运行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3.3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3.4工程建设项目档案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是指从建设准备阶段到项目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维护技术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3.5审计档案

审计档案是指在各类审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它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3.6照片档案

照片档案是指企业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以静态图像为主的有保存价值的历

史记录。

3.7合同档案

合同档案是指企业在各类活动中与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就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其过程纪录。

3.8科研档案

科研档案是指在科学技术研究与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3.9荣誉、实物档案

荣誉、实物档案是指企业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荣誉、纪念品、印信类等实物形式存在的档案。

3.10传媒电子档案

传媒电子档案是指企业或者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依靠传播媒体展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特殊载体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3.11信息化项目档案

信息化项目档案是指电力企业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和文件。

3.12营销客户档案

营销客户档案是指在电力营销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3.13招投标档案

招投标档案是指在企业招投标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数字、符号、图表、声像等各种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4 归档文件整理

公司各种类档案根据公司分类表进行分类,按照公司档案基础业务作业指导书进行整理。

4.1 文书档案的整理

文书档案由公司总文书和部门文书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将次年的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室汇总后按照公司文书档案分类规定进行分类,再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的相关规定,以件为单位进行规范整理。

4.2 生产运行、工程建设、科研、信息化项目档案的整理

档案使用行为的管理与限制制度篇八
《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

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档案的保存周期及形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年代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年代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档案局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GB/T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Q/SWA G15002-2008 档案业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档案

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历史文献。

3.2 企业档案

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4 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 职责

4.1.1 安全规章制度由安全环保保卫部负责起草。经相关部门会签后,由总经理签发。 4.1.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由规程使用单位负责起草,经相关部门会签后,由总工程师签发。 4.2 管理和使用

4.2.1 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要制定编号,有版本标识,并建立清单,保证文件适宜检索。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拟定审批后,应分别按存档要求存档,对不在公司存档的应由编制单位保存。 4.2.2 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由安全环保保卫部通过纸质或电子文档形式发放到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通过纸质或电子文档形式发放到车间、班组,并做好发放记录。

4.2.3 各级单位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要有专人管理。做到妥善保管。 4.3 评审

4.3.1 安全规章制度由安全环保保卫部每年组织一次适应性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对评审报告中提出的不适应项,按照程序进行修订。

4.3.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由各使用单位每年组织一次适应性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对评审报告中提出的不适应项,按照程序进行修订。 4.4 修订

4.4.1 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修订需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修订通知由原发布部门(单位)编写,并按有关

规定报请领导批准。

4.4.2 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需在前言部分,注明修订记录。 5 安全生产档案

5.1 保存周期和保存形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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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使用行为的管理与限制制度篇九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等国家标准以及万达集团档案管理制度编写制定本办法。

1.2工程施工资料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它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的依据。

2、工程档案的整理

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参照《万达集团工程资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执行。

2.1工程文件的分类及代号如下:

2.1.1 前期文件(A):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开工文件。

2.1.2 竣工文件(B):验收文件、交档文件、总结文件。

2.1.3 监理文件(C):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竣工验收资料(过程验收)。如进度、质量、造价、合同管理等文件较少,可合并为监理工作记录。

2.1.4 施工文件(D):施工管理、技术及验收资料(过程验收),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2.1.5 竣工图(E):建筑、结构(钢结构)、外立面装修(幕墙)、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化系统、通风与空调、室外给排水、室外供热供气供电及照明线路、室外道路、绿化景观、消防、节能环保等。

2.1.6 成本文件(F):招标文件及附件、中标文件及附件、中标通知书;结算报告、结算审批文件、现场签证;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总包、分包、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技术服务、委托、大件物料采购等双方或三方协议等。

2.2 档号

2.2.1 档号由项目代码、项目顺序号、分类号、案卷号构成,中间用“-”隔开。

2.2.2 项目代码由集团统一发放。

2.2.3 类别号填写工程资料类别代码。

2.2.4 案卷号填写工程资料案卷顺序号。

×××× — × — ×××

案卷号

类别号

项目代码+项目顺序号

2.3 组卷的原则及方法

2.3.1 工程档案中前期文件、竣工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成本文件按照成本部业务分类进行组卷。

2.3.2 一个建设项目由多个单项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组卷。

2.3.3 工程档案的案卷厚度一般小于40mm。

2.3.4 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2.3.5 前期文件、竣工文件、竣工图的每份文件或图纸在右上角空白处加盖档号章,档号章内容为档号、序号。

档号章

2.3.6 施工文件的整理步骤

2.3.6.1 按单项工程划分:商业、写字楼、酒店、公寓、住宅楼等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建筑)。

2.3.6.2 单项工程下按分部工程划分: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与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及景观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节能环保工程等分部工程。

2.3.6.3 每个分部工程下按照施工管理技术及验收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分别组卷。

2.3.7 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

2.3.8 如一个建设项目共用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时,可按建设项目组卷。

2.3.9 各单项建筑地下室为相互连通的,地下室工程可单独组卷。

2.3.10 竣工图可按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专业序列组卷。竣工图电子版按单项工程、专业刻制只读光盘保存。

2.3.11 胶装成册的文件可不拆卷,视作一件保存。

2.4 排列

2.4.1 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时间顺序排列。

2.4.2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2.4.3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2.5 编目

2.5.1 页号的编写

2.5.1.1案卷内文件材料有图文的页面均应编写页号。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右下角编写。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其右下角,背面在其左下角编写。

2.5.1.2 不拆卷的成套文件,有原始页号的可不用重新编写。如与其他文件材料组成一卷的,应排列在最后,看成一份文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并在备注中注明页数。

2.5.1.3 竣工图应在图纸右下角或标题栏下编写页号。

2.5.1.4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2.5.1.5 以“件”为单位整理的工程文件,按件编写页号;以“卷”为单位整理的工程文件,按卷编写页号。

2.5.1.6 无特殊要求,页号一般编写在文件右下角空白处。如文件右下角有内容,页号位置可适当左移。

2.5.1.7 页号应采用耐久材料编写,如油墨号码机、碳素墨水、黑色签字笔等。

2.5.2 案卷封面的编制

案卷封面应与文件材料一起装订,装入档案盒。案卷封面应包含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起止日期、保管期限、档号等内容。

2.5.2.1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或代字、代号及其结构、阶段的名称等,案卷题名一般由立卷人拟写。

2.5.2.2 编制单位应填写负责文件材料组卷的单位。

2.5.2.3 技术负责人应填写项目技术总工程师的姓名。

2.5.2.4 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第一件与最后一件文件材料的形成日期。日期填写8位阿拉伯数字,中间用“-”隔开,例如20110613-20130630。

2.5.2.5 保管期限应根据要求填写永久或长期。

2.5.3 案卷目录的编制

案卷目录由序号、档号、编制单位、案卷题名、起止日期、总页数、备注组成,并按照案卷号顺序排列的目录。

2.5.3.1 序号应填写案卷排列顺序号。

2.5.3.3 编制单位应填写负责文件材料组卷的单位。

2.5.3.4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主要包

档案使用行为的管理与限制制度篇十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目 录

前 言 ...................................................... 6

编制依据 .................................................... 6

档案资料管理流程图 .......................................... 6

第一章 岗位职责 ............................................. 7

第二章 档案整理制度 ......................................... 8

第一节 档案分类 .......................................... 8

一、法律文本及权益性文件 .............................. 8

二、公司注册及相关文件 ................................ 8

三、文书档案包括: .................................... 8

四、公司各类后勤档案 .................................. 9

五、市场销售档案 ...................................... 9

六、工程技术档案 ...................................... 9

(一)工程档案定义 .................................... 9

(二)工程资料分类 ................................... 10

1、基建文件分类(A类) .............................. 10

2、监理资料分类(B类) .............................. 11

3、施工资料分类(C类) .............................. 12

(三)建设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过程: ................... 13

七、其他方面的文件资料 ............................... 15

1、关于对招投标资料的管理制度: ...................... 15 1

第二节 归档时间 ......................................... 16

第三节 档案立卷 ......................................... 16

第三章 档案收集工作制度 .................................... 19

第四章 档案整理编目制度 .................................... 19

第五章 归档要求 ............................................ 20

第六章 工程档案备案制度 .................................... 20

第七章 档案室保密工作制度 .................................. 21

第八章 档案保管制度 ........................................ 22

第九章 档案室安全消保制度 .................................. 22

第十章 档案管理安全责任制 .................................. 23

第十一章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 24

第十二章 荣誉实物档案管理制度 .............................. 24

第十三章 施工图纸的发放、借阅制度 .......................... 25

第十四章 施工图纸的接收、登记制度 .......................... 25

第十五章 作废图纸的处置制度 ................................ 26

第十六章 档案鉴定制度 ...................................... 26

第十七章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 27

(二)现场部分

第一章 目 的 .............................................. 28

第二章 范 围 .............................................. 28

第三章 岗位职责 ............................................ 28 2

第四章 内容 ................................................ 28

资料管理整体流程图 ......................................... 28

4.1 项目资料的控制 ...................................... 29

4.1.1 收集、进库和保管 .................................. 29

4.1.2 归 档 ............................................ 29

4.1.3 编 号 ............................................ 29

4.1.4 标 识 ............................................ 30

4.1.5 借 阅 ............................................ 30

4.2 工程资料的控制 ...................................... 30

4.2.1 工程竣工资料的验收程序 ............................ 30

4.2.2 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 ................................ 31

4.2.3 归 档 ............................................ 31

4.2.4 移 交 ............................................ 31

4.2.5 借 阅 ............................................ 31

4.2.6 销 毁 ............................................ 31

4.3 档案立卷的要求 ...................................... 31

4.3.1 文字资料立卷要求 .................................. 31

4.3.2 图纸的立卷要求 .................................... 32

第五章 声 明 .............................................. 32

第六章 附 则 .............................................. 32

第七章 附 表 .............................................. 32 3

1、发 文 登 记 表

2、收 文 登 记 表

3、档案资料(查)借阅申请表

4、档案资料(查)借阅登记表

5、档案资料(查)借阅意见反馈表

6、档案资料移交表

7、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8、文件更改通知单

9、受控文件清单

10、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申报表

11、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12、西安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

13、文件资料接收清单

14、文件资料接收确认单

15、项目工程资料归档文件接收单

16、项目工程档案文件借阅、拷贝申请单

17、电子文件登记表1

18、电子文件登记表2

19、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受检验登记表

20、案 卷 目 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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