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的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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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的考勤,篇一
《如何对职能部门进行考勤管理》

如何对职能部门进行考勤管理

如何对职能部门进行考勤管理?这个问题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者的难题。职能部门的机构多,人数多,进行考勤管理很是困难,这些特点导致职能部门的考勤一直是企业管理者的头疼问题。

实际管理过程中,很多企业花费了大量精力、物力,力求建立一套完善的考勤体系,但是,一旦涉及到职能部门的考勤就像遭遇了“拦路虎”,整个考勤体系也一直不能完善。那么职能部门的考勤难题怎么能够化解呢?

山东省某烟草专卖局在对职能部门的考勤中,也遇到了这些难题。山东省某烟草专卖局主要负责专卖执法、卷烟经营等工作,公司现有资产总量2.9亿元,占地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现有职工近2000人。近年来,公司发展迅速,营业额逐年上升,逐渐由增长型企业转变为成长型企业。企业的快速发展给企业的管理水平带来了新的要求,而考勤管理作为构建企业发展的基础工作也得到公司决策层的高度重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该公司对考勤体系完善已经有了一定的效果了,但是,对公司下属十几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人事部、综合计划处、信息中心等)的考勤仍存在一定问题,各部门的考勤汇总与实际不符,部分员工迟到早退现象非常严重,但是也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造成其他员工抱怨考勤不公平。

究竟怎样的考勤体系才能够解决这样的问题呢?海南久其开发研究出的哒咔考勤系统能够很好地解决这样的问题。

首先烟草专卖局的人力资源主管将员工按照各个部门设置好,而且每个部门都添加上一个主管,让主管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考勤管理,本部门主管只要审核自己部门的员工即可;同时烟草专卖局的人力资源主管在月底根据各个部门考勤情况在系统中直接汇总出当月的考勤。这样就不会造成考勤汇总与实际不符了。而且加强烟草专卖局的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对于主管审核自己部门员工考勤出现不公正时,人力资源主管要进行干预,严格控制考勤管理。

通过使用哒咔考勤,出现烟草专卖局的这类问题,都能够很好的解决了。

各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的考勤,篇二
《考勤管理制度》

××行政人事部文件

总经办[2010]0801号

关于印发《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员工,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

第二条:各部门经理、直接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有监督责任。

第三条:公司考勤实行上下班登记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通过考勤设备登记考勤(共计每日2次),自本制度正式发布之日起,凡上班未登记,一律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未登记,一律视为早退;考勤工作应由员工自行完成,不得请他人代考勤或帮他人考勤,一经发现,一律扣除代考勤及被代考勤人当日基本工资。

第四条:考勤结果将作为个人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条:公司团队因公长期赴外出差,其考勤由相应的团队负责人进行汇总填报,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交由行政部备案。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行政部前台文员负责每月公司全体员工请假备案及考勤数据统计;每月考勤结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按照一定的人员比率向全体员工公示考勤成绩最优和最差的员工若干名。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负责依据员工考勤数据统计核算员工当月工资。

第八条:各部门经理及直接领导对本部门或下属员工的请假及其他考勤事宜负有审批及

监督责任。

第三章 具体规定

第九条:工作时间

1、公司全体试用及正式员工原则上实行六天工作制,周日为休息日。

2、公司全体试用及正式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

3、周一至周六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17:30;中午12:00——13: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公司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上下班时间。

第十条:迟到、早退

1、晚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后到达办公室,视为迟到;早于公司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开办公室,视为早退。

2、公司对迟到、早退者除按规定登记外,将以10分钟为单位(不满10分钟的以10分钟计算)扣除其月工资的1%,依次类推。每月累计迟到二次、早退一次者,除按上述办法扣除工资外,同时警告处分一次。

3、以月为统计单位,迟到一次且不超过10分钟,不做违规处理;迟到二次以上(含)或累积时间超过10分钟,均按迟到次数扣除当月百分之几基本工资;早退者一律按违规处理。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并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如遇恶劣天气、交通事故及不可抗力造成的特殊情况,经核属实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不按迟到处理。

第十一条:请假

1、各部门普通员工(经理以下)请假1天以内(含),须提前1天请示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或部门经理批准后至行政人事部前台文员处填写请假审批表,由部门经理签字并至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请假。

2、各部门普通员工(经理以下)请假1-3天以内,须提前2天请示部门经理及分管部门

副总,得到批准后至行政部前台文员处填写请假审批表,由分管部门副总签字并至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请假。

3、各部门普通员工(经理以下)请假3天以上,须提前一周请示,由部门经理报分管部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得到批准后至行政人事部前台文员处填写请假审批表,由总经理签字并至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请假。

4、部门间借调员工请假,需经原部门和现属部门负责人同时签字。

5、各部门经理请假1天以内(含),须提前1天请示分管副总经理,得到批准后至行政人事部前台文员处填写请假审批表,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并至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请假。

6、各部门经理请假超过1天以上,须提前2天请示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得到批准后

至行政人事部前台文员处填写请假审批表,由总经理签字并至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请假。

7、副总经理及各事业部总监请假,须提前1天请示总经理,征得同意后至行政部前台文员处填写请假审批单,由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备案。因本人或总经理出差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领取请假审批单审批签字的,需在事后及时补假,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8、除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外,其他员工请假结束返回岗位后应至原登记处销假,不主动销假引起的后果将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公出

1、销售部员工应严格按要求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禁止随意以公出名义迟到或早退,工作日上下班需考勤登记。确因工作需外出,无法按时回公司打卡,可不登记考勤,但需在当月《市场部员工公出登记册》中登记。

2、销售部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出门时需要至行政人事部前台文员处填写《市场部员工公出登记册》,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至行政人事部前台文员处备案。

3、非销售部员工因公外出时,出门时需要至行政人事部前台文员处填写《公出单》,由直接上级或部门经理签字后一个工作日内交行政人事处备案。

第十三条:出差

1、各部门员工出差,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经直接上级或部门经理报分管部门副总及总经理得到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若直接上级或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总经理出差在外,应通过电话或短信信息形式向其确认;并将确认回复转发至行政人事部;出差状况将纳入行政人事部前台岗每月汇总的考勤表。

2、未经总经理同意擅自出差,一律按旷工处理。

3、对于因审批人出差而事先未提交书面申请的,在领导出差返回后应尽快请审批人签字并将签字后的《出差申请单》交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4、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出差超过1个星期,应在出差归来后至原登记处登记备案,以告知其已返回公司正常出勤,不按流程正常登记引起的后果一律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十四条:法定节假日

1、法定节假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如有特殊情况放假起止日期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年假天数

1、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以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为周期计算,年假天数视工龄(参加工作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1)员工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暂不享受年假。

(2)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享受3天年假。

(3)累计工龄每增加1年,年假相应增加1天;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15天。

2、年假申请

(1)使用年假的员工,无论何种情况均须提前两周向直接上级或部门主管及行政人事部

申请休年假,以便协调安排工作;同时填写《年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或部门经理报部门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得到批准后,由总经理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休假。

(2)一年之内被二次警告或一次记过处分;全年累计病假天数超过30天;全年累计事

假天数超过12天;若提前终止个人《劳动合同》者;违反此款情况之一均不享受年休假。

3、年假与病/事假抵消

(1)抵消病假:员工当年年假未休或未休满,可抵消统计月2天以内的病假,但病假须

提供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超出2天的部分按病假规定处理。

(2)抵消事假:员工当年年假未休或未休满,可抵消统计月2天以内的事假,超出2天

的部分,按事假规定处理。

4、周期内年假可分段申请,年假无累积,当期内未休满的年假,自动消失,不计入下个年假周期。

第十六条:病假

1、员工本人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出勤,需按请假流程,报行政人事部行政岗处备案;病假均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休假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2、患病员工请病假须由本人或亲属于请假当日10点前向其部门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因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到公司请假,应电话、短信告知其部门经理,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于病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前台文员处补办请假手

续。

4、公司对因病请假者,以天为计算单位(不满四小时以半天计,满四小时而不满八小时以一天计算),仅扣除当日二分之一工资,不扣满勤奖。

5、若员工当年年假尚未休满,对于当月2个工作日内的病假可用年假抵消;超出部分扣除病假当日工资二分之一。

第十七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请假处理个人事务,并按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批准的休假,定义为事假。

2、员工申请事假,需按请假流程,报行政人事部前台岗处备案。

3、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按照上述请假申请条款规定的时间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请假当日上午10点前通过电话或当面等形式请示直接上级或部门经理,如实说明原因,经审批人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未能事先书面请假的,应于事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前台文员处补办请假手续;

5、若员工当年年假尚未休满,对于当月2个工作日内的事假可用年假抵消;超出部分按累计时间扣除相应工资。

6、公司对因私请假者,以天为计算单位(不满四小时以半天计,满四小时而不满八小时以一天计算),扣除其当日工资;对因私请假超过一天者,除扣除当日工资外一律扣除全部满勤奖。

第十八条:旷工

1、未向直接上级、部门经理或以上领导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经批准者、特殊情况下未按规定时间请假者、或违反病、事假管理规定者,均视为旷工。

2、旷工1日(含累计),扣发3倍当日基本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3、旷工2日(含累计),除扣除相应工资外并给予记过处分一次。

4、旷工累计3天以上(含),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对旷工现象严重并屡教不改者,公司可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十九条:婚假

公司职工办理结婚事宜,公司参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天数的婚假,具体规定如下:

1、男性职工满二十二周岁,女性职工满二十周岁,给予三天假期。

2、男性职工满二十五周岁,女性职工满二十三周岁,给予七天假期。

3、婚假期间,其工资待遇与公司其他职工等同。

各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的考勤,篇三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的申请》

呈 批 件

Report

To: No.:

致: 总经理 文号:行人字(2012)第009号 From: Date:

自: 行政人事部 日期: 2012年3月14日 Heading:

标题:关于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的申请

为了加强和严肃公司考勤管理,为员工劳动报酬计算提供依据,特制订《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考勤范围

正行公馆副总经理以下级管理层和员工及试用期内的员工

二、实施办法

分为部门考勤和行政考勤

部门考勤:主要针对部门内的员工考勤,由各部门经理负责考勤,人事部负责检查。 行政考勤:主要针对各部门经理及后勤人员、厨房值班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考勤。

三、考勤时间

部门考勤:由部门经理负责排班及制定,分为早、中、晚班。将人员休假等情况一并安排在内,提前一月报人事部审核。

行政考勤:早上8:10前部门经理及后勤人员、厨房值班人员在二楼综合办公室签到完毕。晚班人员(包括KTV经理)晚上18:30前签到完毕。

四、考勤管理

部门考勤:考勤管理由各部门经理担任部门考勤员,考勤员依据考勤管理规定,认真、如实的做好部门人员的考勤记录,考勤记录不真实,考勤员及部门领导承担相关责任。

行政考勤: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人员担任考勤员,考勤员依据考勤管理规定,认真、如实的做好部门人员的考勤记录,考勤记录不真实,考勤员及部门领导承担相关责任。

考勤呈报时间:每月24日前(节假日提前),由考勤员汇总考勤,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报送综合办公室行政人事部。(注:考勤记录包含考勤表、请假审批表、请假的依据)

五、请假及假期规定

1.事假、病假、

1.病假手续:员工因病应提前请假并填写《假期申请表》,经领导批准后,做好工作安排,交行政人事部备案。遇有特殊情况应电话报告有关领导批准,上班的第一天内补办好请假手续。

2.事假手续:员工有事应提前请假并填写《假期申请表》经领导批准后,做好工作安排,交行政人事部备案。遇有特殊情况应电话报告有关领导批准,事后上班的第一天内补办好请假手续。事假未获领导批准,而不能到岗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3.职员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及后勤人员3天以内请假由副总经理审批,3天以上请假由总经理审批。一周以上假期由执行董事审批。未履行上述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4病假须持正规医院病历及病假条办理请假手续。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正规医院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的,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准病假,病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医疗期,超过的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工伤,应按规定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伤期间待遇,按劳动部门规定享受。如因员工工作错误造成的,应追究过错责任。

5长假规定:病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医疗期;事假不得连续超过一个月;一年内事假不得累计超过两个月;病假、事假超过规定期限的按员工自动辞职处理。

3.探亲假

1父母为外省市户口,与父母(不包含公婆、岳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工作满一年的员工。

2未婚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每年可享受7天探亲假,探亲假一年一休,不累计。余假视为放弃,不另计工资。每年可以报销一次单程车费(以普通硬座为标准)

3已婚员工连续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可享受一次7天的探亲假,每次可报销一次单程车费(以普通硬座为准)

4员工休探亲假原则上不得与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冲突。

4.丧假

员工以下亲属去世: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养父母死亡,经批准给予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死亡,经批准给予丧假2天。外地酌情给予路程假。

5.年假

1员工本人申请年假,须在当年度内使用,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负批准后并做好休假期间工作安排,方可休假。

2年假天数的依据: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不满年,年假5天;

3以下情形不享受年假的: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者2.工作在1年以下的员工,3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

6.矿工处理规定

1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手续、程序请假的。

2无故缺勤不到岗的。

3请假时间过期不打招呼的。

4凡连续矿工3天以上的,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7.缺勤工资的计算

1迟到、早退一小时以内的一次扣发工资经理级20元员工10元。

2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半天处理,为当天工资的一半计算。

3 旷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双倍基础工资。连续旷工俩天的取消当月奖励工资。连续旷工俩天以上的扣发旷工工资=(工资总额÷30+基础工资÷30)×旷工天数+当月奖励工资。

4病假工资: 病假天数少于5天的,只扣发基础工资;病假大于5天的,扣发基础工资及取消当月奖励工资;病假超过20天的要经总经办批示保留岗位.

5事假工资:事假半天的扣半天基础工资。事假3天以内的扣除事假期间工资。3天以上的扣除假期间工资,取消当月奖励工资。

6探亲假、丧假工资:享受基本工资

8年假工资:年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9国家法定假日:国家法定假日期间,员工享受全额工资。

以上方案妥否,敬请领导审批!

注:后附员工《假期申请表》一份做参考

各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的考勤,篇四
《部门考勤制度》

附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晋城市分行

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行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全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以及省行等有关劳动用工管理的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邮储银行各级机构(部门)的员工。

第三条 全行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各级机构或部门要加强对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健全考勤记录,严格予以考核,并将员工出勤情况作为薪酬绩效计发的依据。

第五条 员工考勤实行按月考核、分级管理。市行负责对本部工作人员、一级支行领导及市区各经营单位的考勤管理;一、二级支行分别负责本机构人员的考勤管理。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六条 机关工作时间以上级和市行安排和要求为准。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及某些特殊岗位等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七条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员工应遵守员工守则,努力学习和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文化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或从事与工作无

关的活动。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八条 考勤设臵的种类

(一)迟到早退:按规定时间推迟上班视为迟到,提前下班视为早退。

(二)旷工: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岗位的按旷工处理。超假未及时续假视为旷工。

(三)请假: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病假、事假等。各种假期除年休假外均按实际日历天数连续计算。

(四)因公外出。

第九条 考勤管理

(一)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请本单位(休)、销假登记簿,及时登记员工请(休)、销假情况,并按时向市行人力资源部报送相关资料。

(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假期终了或外出开会、培训结束返回单位后,应及时向主管行领导和行长报告。

(三)因故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的,副职及以下人员应通过正职履行续假手续,正职应通过主管行领导履行续假手续,本人在返回单位后一日内办理补假手续。

(四)假期期满上班后应到人力资源部履行销假手续,凡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处理。

第四章 请销假管理

第十条 员工请假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上述规定填写请假单、补休单、出示医生诊断证明等,正确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 请(休)假审批权限:

(一)市行:副行长、总审计师外出须向分行行长请假,行长外出需向省行主要领导报告。

(二)各县(市)支行、市区各经营单位及市行各部室负责人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行长审批。

(三)市行部门副职及以下人员

一天以内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天以内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 三天以上(含三天)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分管行领导审签,行长审批。其中,病假须附医院证明;工伤假须附医院证明,并经工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批;产假、计划生育假,须出具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或医院)开据的证明。

(四)市区各经营单位人员按“市行部门副职及以下人员”标准执行。

(五)各县(市)支行人员

一天以内经支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支行分管行领导审签;

三天以内经支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支行分管行领导审签,支行行长审批。

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支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支行分管行领导审签,支行行长审批,市行人力资源部备案。其中,病假须附医院证明;工伤假须附医院证明,并经工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批;产假、计划生育假,须出具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或医院)开据的证明。

(四)各县(市)支行、市区各经营单位及市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开会、培训离开辖区一天以上的,主办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备,若主办单位非市行各部室的由本人所在单位向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二条 请销假流程

员工请(休)假,需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请假单》,并注明事由。请(休)假单根据相应天数与种类,履行相关审批,批准后交相应人力资源部门后方可离岗。请(休)假手续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办理。如遇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办理手续者必须充分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请(休)假主要种类

本细则中员工请(休)假的主要种类指除正常国家法定假日之外的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公假、年休假等假期。

(一)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三天以上,须持医院确诊证明和休息建议书,根据本人病情和单位实际,经批准后,方可休病假。

员工因病或因非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住院治疗的,根据员工本人病情、医学诊断、治愈情况以及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长短,确定相应的期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

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按相关规定办理,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解除劳动合同。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病伤假期六个月以上医疗期满,执行病伤救济费。在医病伤假医疗期内,如当月病伤假累计缺勤超过7天,减半发放当月保留工资;病伤假累计超过15天的停发当月保留工资。

3、每月病假累计3天以内(含3天)工资照发,3天以上病伤假工资参照以下标准计发:

各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的考勤,篇五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医院考勤管理规定

一 目的

考勤是医院的基础性工作,是员工绩效考核、计发薪酬的重要依据。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保证医院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二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的考勤管理。

三 管理职责

1 医院人力资源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考勤纪律的监督检查,考勤违纪现象的

调查处理,以及考勤记录的收集、录入、统计、计算与反馈,并设专人负责。

2 各用人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是所属员工考勤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教育督导所属员工

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实时掌握其考勤状态,并及时将考勤违纪行为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3 各部门考勤管理原则上以单独的行政单元为单位,指定一名员工(非负责人)为考勤员,

具体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部门负责人是第一管理责任人,负责考勤的直接管理和监督。(详见后面)

四 工作日、休息日和加班、值班、出差、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外出进修培训。 1 工作日。医院执行每周5 天、不超过40 小时的国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1.1 行政部门工作日标准作息时间:

a 每年10 月1 日至次年4 月30 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b 每年5 月1 日至9 月30 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1.2 医院医疗科室(病区)根据工作需要实行轮流排班,保证医疗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1.3 工勤岗位(如驾驶员、工程维修、水电、保安、洗衣房、保洁、内勤工、电梯工等

岗位)实行每周休息一天(即固定加班一天)的轮流排班工作制,固定加班费计入个人工资总额。驾驶员岗位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2 休息日。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行政职能部门的休息日为周六、周日,医疗科室(病区)的

休息日实行弹性轮流制,每周2 天。

3 加班。医院提倡全体员工充分履行岗位职责,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1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弹性工作制,因工作需要应随叫随到,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需要到岗工作的,一般不计加班(法定假日除外);每年可给予不超过10 天的有薪假用于调休,超过10天的按事假处理。

3.2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员工:

a 行政部门:工作日以外,因工作确实需要加班的,应经部门负责人事先书面申

请,填写《加班申请单》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b 医疗科室:原则上按科室报送备案的排班表上班,超出标准班次或休息日因工

作需要经业务主管部门安排上班的,计为加班;平时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临时性、

突发性工作需要到(在)岗的,不计加班。

3.3 加班时间以半天(4 小时间)计算,当月累计。为保证员工充分休息,加班时间一

般用于当月调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超月份累积,具体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安排。

3.4 法定休假日加班按岗位基本工资300%支付工资。

4 值班。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员工轮流值班。

4.1 医院管理人员参加总值班,不计出勤,第二天可以调休半天;其它员工因工作需要

上夜班的(过晚上12 点),第二天白天可以休息。

4.2 医院员工值(上)夜班的,给予夜班补贴,标准为:10 元/班。

5 出差。在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出公差。员工出差视为正常出

勤,其审批参照请假审批权限执行。

6 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员工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经部门批准并完成审批流程后。可凭《医

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审批表》至人力资源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手续完成后方可外出。 7 外出进修和培训。员工外出进修和培训的,经部门批准并完成审批流程后,可凭《进修和

培训审批表》至人力资源部签订培训协议。协议签订后方可外出进修和培训。

五 假期

1 假期规定

1.1 事假。在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可在出具相关证明后请事假,事假为无

薪假。

1.2 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或致病,经医学鉴定需要治疗、休养的,可请工伤假。工伤

假长短依据医院的诊断意见。工伤假按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计发薪酬。

1.3 病假。员工非因工负伤或致病,经医学鉴定需治疗、休养的,可请病假。申请病假

需由本院相关专科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其他医院的证明无效;因出差、探亲等在

外地生病者,除口头请假外,返院后凭当地的急诊病历和疾病证明补办相关手续。

病期长短依据医院的诊断意见,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的,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

十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 婚假。员工符合《婚姻法》规定,适龄结婚的,凭结婚证明,可请婚假3 天。双方

均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 周岁,女年满23 周岁)的,可增加婚假12 天(再婚除

外)。婚假按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计发薪酬。员工需异地举行婚礼,可随婚假一起申

请路程假,路程假为无薪假。

1.5 孕产假。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分娩,凭国家计划生育行政管理

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可请孕产假;超计划生育的,不享受孕产假。

a 怀孕期间,每月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正常分娩,享受98天产假;难产,享受113

天产假;多胞胎生育,在享受98天产假的基础上,每多一婴增加15 天产假;流

产或死产,享受15天产假。

b 已婚女员工难产或多胎生育需延长产假的,凭医院难产或多胎生育证明确认。 c 女员工妊娠满7 个月后,或所育婴儿在一周岁以内,视情况可不安排上夜班。 d 已婚女员工休孕产假期间,孕期检查假,按岗位工资标准计发薪酬;其他产假,

按市生育保险的生育补助标准。

e 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护理假7 天,属于晚育(女方满24 周岁)的护理假为

有薪假,非晚育的护理假为无薪假。

1.6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爱人、子女)去世,可请3 天

丧假。丧假按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计发薪酬。员工异地奔丧,可随丧假一起申请路程

假,路程假为无薪假。

1.7 年休假。员工在医院的连续工龄满1 年及以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按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计发薪酬。年休假应当年申请安排,如医院确因工作需

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

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医院按员工岗位工资标准的300%计发员工年休假薪酬。

1.8 法定休假日。医院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国家关于法定假日的有关规定统一安排员

工休假,法定假日为有薪假。

2 请假

2.1 除医院统一安排休假外,员工请假,需事先书面申请,报医院有关领导批准后,交

人力资源部备案。假期结束返回岗位之日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2.2 员工请假审批权限:

a 院长请假,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批准。

b 副院长请假,由院长批准。

c 中层管理人员请假,3 天及以内,由分管副院长批准(医护人员先由业务主管

部门负责人审核);3 天以上,由分管副院长审核(医护人员先由业务主管部

门负责人审核),报院长批准。

d 其他员工请假:

行政部门:2 天及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5 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

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5 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核,报院长最后批

准。医疗科室:2 天及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报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3

—5 天的,由科室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院领导批准;5 天以上的,

由科室、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报院长批准。

2.3 员工如遇紧急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可先电话通知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负

责人备案请假,返回岗位1 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对于病假、工伤假,员工因

身体原因难以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凭医院诊断证明,委托部门负责人或亲友代

为办理。

2.4 员工请假、调休(除工伤、病产假外)一次性不得超过15天(含休息日、法定节假

日);集中请假、调休7天以上的(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需间隔时间3个月以

上。

六 考勤管理

1 各部门、各病区(科室)员工考勤管理原则上以单独的行政单元为单位(详见附件)。各部

门、各病区(科室)员工考勤管理权限规定如下:

1.1 行政部门:部门负责人是部门考勤管理责任人,负责考勤的直接管理和监督;部门

负责人指定一名员工为考勤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

1.2 医疗科室:

a 病区(含ICU)、急诊科:病区(急诊科)主任是病区(急诊科)考勤管理责任

人,负责考勤的直接管理和监督;病区(急诊科)主任指定一名医生为医生的

考勤员,护士长为护理人员的考勤员,分别具体负责医生、护理人员的考勤工

作。

b 门诊部:门诊部主任是门诊考勤管理责任人,负责考勤的直接管理和监督;以

门诊业务为主的专科(如眼科、口腔科、皮肤科、耳鼻喉科等)科主任是本专

科医生的考勤员,护士长是护理人员的考勤员,分别具体负责门诊专科医生、

护理人员的考勤工作。

c 医技科室:各科主任是科室考勤管理责任人,负责考勤的直接管理和监督;科

主任指定一名员工为考勤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员工的考勤工作。

d 麻醉科:科主任是科室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考勤的直接管理和监督;科

主任指定一名员工为考勤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员工的考勤工作。

e 体检中心:体检中心负责人是考勤管理责任人,负责考勤的直接管理和监督;

中心负责人指定一名员工为考勤员,具体负责本中心员工的考勤工作。

f 手术室、供应室、血透室:护士长是考勤管理责任人,负责考勤的直接管理和

监督;护士长分别指定一名员工为考勤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员工的考勤工作。

2 院内派驻医生的考勤管理规定如下:病区(专科)派到门诊部(含发热门诊)、体检中心上

班的医生,由病区(专科)按工作实际需要排班,其考勤由病区(专科)直接管理,同时接受所在门诊部、体检中心考勤负责人的监督;病区(专科)派到急诊科轮转上班的医生,轮转期间的考勤直接由急诊科管理。

3 上班期间,考勤员每天在《员工考勤表》上对部门员工及时进行考勤实时登记(医疗科室

还需参考排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核实,并向负责人报告。用人部门发现员工未经请假,擅自不到岗的(即旷工),应在发现后1 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 每月底,医疗科室(病区)负责人应指导考勤员用《员工考勤表》进行排班。排班表由科

室(病区)负责人签字确认,属专科医生的,经医教部审核、统计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属护理人员的,经护理部审核、统计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 用人部门每月《员工考勤表》必须经考勤员、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于次月2 日以前交人

力资源部,遇法定假日顺延。

6 医院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员工考勤表》和员工请假单、加班单,以及平时抽查的考勤

记录,统一计算员工考勤情况,作为核算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7 按国家有关规定,医院执行每月标准工作日21 天,标准计薪日21.75 天。

8 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15—30天的,返回岗位后需试岗半个月;一年内请病假累计30天以

上的,返回岗位后需试岗1个月,试岗期间工资按80%发放且不享受科室奖金,试岗合格后恢复原工资标准;试岗不合格的,予以调离本岗位降级使用。

9 员工因加班集中调休3天及以上的,需按请假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员工一年内请事假累计不

得超过20天,调休累计不得超过30天,否则,不得享受年终福利,不得参加各项评先活动。 10 考勤纪律

10.1 全体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首次违反,用人部门可给予批评教育;

再次违反,用人部门可报人力资源部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当年累计书面通报批评达3 次,视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与员工解除

劳动合同。同时,按医院奖惩办法对员工进行处罚。

10.2 正常工作时间,全体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用心努力工作,严禁窜岗、怠岗;如有

违反,参照迟到、早退处理。

10.3 全体员工严禁旷工;首次违反且连续旷工时间累计在3 天以内,书面通报批评;再

次违反或连续旷工时间达到3 天及以上,视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旷工时间计入员工当月缺勤天数进行缺勤扣薪,同时并处相同金额的扣款。

10.4 员工的下列行为均以旷工论处:

a 用不正当手段(如欺诈、涂改、伪造等)骗取考勤记录的。

b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c 被公安司法机关拘留不能到岗的。

10.5 各用人部门负责人应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实施有效管理,发现所属员工违反考勤纪律,

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10.6 医院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医院有关领导,应严格依照本规定的原则

和程序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如履行职责不力,出现违纪过失行为,将视情节轻重 给予严肃处理。

各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的考勤,篇六
《公司考勤制度范本》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第一条 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第二条 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员,工作时间另行规定,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第三条 上下班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二)考勤规定 :

第一条 员工上、下班考勤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综合部统计考勤单据辅助考勤。

第二条 考勤违纪处分

1.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5分钟后,30分钟内考勤的,视为迟到。迟到两次以内部门负责人提出警告,一个月迟到三次以上者每次扣10元,并在本月工资发放时扣除,一个月迟到超过五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早退: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的,视为早退。早退按旷工半日处分,并在本月工资发放时扣除早退工资。

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当日旷工,并在本月工资发放时扣除旷工工资。 旷工扣款规定:

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

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 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 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条 全勤奖励规定

1、凡是根据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月内上班达全勤者即月内应出勤天数全勤,即可获得月全勤奖,月内有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行为者,不享受全勤奖,凡是公司正常的统一的放假如停水、停电,其他法定假日、带薪年假休假、婚假和丧假等均视为正常出勤,不影响全勤奖的考核。

2、当月提交《离职申请》者次月不计发放全勤奖。

3、全勤奖每人每月100元,每月同员工工资一起发放。

第四条 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由部门负责人做好登记。没有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第五条 员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上班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综合部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员工事先未向综合部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六条 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外出登记表》向综合部进行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上班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三)加班管理

1.定义

第一条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第二条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第三条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时间,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第一条 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

第二条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自愿加班。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申报加班半天,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员工加班应按规定由部门主管登记加班记录,无登记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加班登记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第四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在本月或下个月内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五条 调休时间计算: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2.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六条 加班补贴计算:

1.加班补贴按各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4.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15日(工资发放日)。

第七条 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五)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第一条《加班申请表》在综合部处领取,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审核签字批准后有效,加班统计周期为当月加班时间。

第二条 没有部门主管登记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主管负责对《加班申请表》进行保管及加班申报。

第三条 部门负责人负责检查、复核确认加班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月底汇总交综合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六)假期规定

1.事假

第一条 定义:工作日内,员工办理除婚、丧、产之外的私人事务,所申请的假

期。

第二条 事假相关规定:

1)员工需请事假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事假手续,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办,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未办手续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2)员工一个月内请事假15天以上者,取消年终奖金。

3)事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4)事假期间扣除当日的出勤工资。

5)事假可用年假或加班冲抵,但不可透支,超过部分按日全额扣发工资。

6)新员工试用考察期间须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半个月,将被视为自动离职。

2.病假

第一条 定义: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者,可申请病假。

第二条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三条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员工每年有五天的带薪病假,需出据医生开出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3.婚假

第一条 定义: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结婚休婚假的,可向公司申请办理婚假手续。

第二条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7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条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第四条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主管、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第五条 婚假为有薪假期,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4.丧假

第一条 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第二条 实际请假天数超过规定丧假天数的,按事假计算。

第三条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第四条 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5.产假

第一条 定义:女职工生产时,可向公司申请办理产假手续。

第二条 除遵从请假规定外,产假相关规定:

1.应当根据怀孕女职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怀孕女职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奖励)。女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多休产假3个月(减免三年独生子女费)。

5.女方生育,其丈夫可享受护理假15天。

6.已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30天。

第三条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第四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第五条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综合部备案。

6.计划生育假

第一条 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 3天

节育手术 5天(男)、15天(女)

各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的考勤,篇七
《各部门领班、主管岗位职责》

总经理秘书

〈上下级关系〉

直接上级:总经理、副总经理

〈岗位职责〉

1、负责有关酒店业务资料、同行业和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供总经理参考。

2、负责处理来往信函、电传、电报、并及时上传下达;接听电话并做留言记录;及时、准确收发总经理室行文。

3、负责公文、资料的分类整理,并及时送总经理审阅。

4、向部门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传达总经理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和指示。

5、制订工作备忘录,及时提醒总经理安排议事日程。

6、为总经理出差、休假办理预订机票、车票、订房等具体事宜。

7、完成总经理交办的行政事务工作。

〈素质要求〉

具有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掌握中文专业和旅游企业管理的基础知识,懂得企业管理、公共关系和行为科学的基础知识;能用英语进行一般会话,阅读一般函电、资料。有扎实、严谨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具有3年以上的酒店工作经历。

人力资源部

(一)人事主管、招聘主管

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经理

直接下级:人事干事、劳资干事

〈岗位职责〉

1、协助人力资源部经理招聘、录用新员工以及拟定各项人事劳动管理制度。

2、负责对调入人员入店手续的办理。

3、协助完成酒店岗位定员定编方案的实施,并积极提出酒店人员调整建议。

4、承办酒店员工内部调动工作,根据变动及时登记、调整相应的人事资料。

5、负责对酒店领班以上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6、承办酒店管理人员的任免呈报工作。

7、具体负责酒店优秀员工的评选工作。

8、组织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9、起草、修改以人力资源部名义发出的请示报告、通知通报等。

10、负责与各定点旅游学校保持定期联系。

1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酒店规定办理员工劳动保险业务。

12、负责酒店劳资统计报表的填写和报送工作。

13、协助组织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签证。

14、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负责员工档案工资的评定及新招员工的转正定级。

15、负责酒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定工作。

16、完成人力资源部经理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劳资干事

直接上级:人事主管

〈岗位职责〉

1、负责审核、统计酒店员工考勤、办理考勤卡,并检查考勤机的运转情况(放培训质检主管)。

2、负责酒店员工每月工资、奖金的核发(放总经理秘书)。

3、承办酒店人员资料、考勤情况等的电脑输入工作,保证各类数据的准确无误。(放至培训、质检)

4、办理员工离店手续(放至培训、质检)。

5、负责酒店员工名牌的制作和发放工作。(放至培训、质检)

(三)培训、质检主管

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经理

直接下级:培训教师、质检员

〈岗位职责〉

1、协助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并做好考核评估工作,提出部门分配建议。

2、根据酒店实际情况和总经理指示,组织实施管理人员提职培训、管理知识培训、外语培训、老员工在岗培训、下岗员工的再培训及有针对性的经营管理专题培训。

4、组织召开部门培训员、部门兼职质检员会议,并检查督导酒店各部门员工在岗及转岗培训情况。

5、协助人力资源部经理制定各种培训政策、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

6、负责组织安排外来人员代培工作。

8、负责组织酒店的外语等级考核。

9、协助人力资源部经理外聘教师和专家来店授课或现场指导工作。

10、带领质检员按不同班次,对酒店所有部门进行巡回督导,并定期组织各类专项检查。

12、对重大投诉和问题,进行追踪调查并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呈报酒店领导。

13、对培训教师和质检员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并提出奖惩意见。

14、完成人力资源部经理交办的其它任务。

前厅接待

(一)主管

〈上下级关系〉

直接上级:经理

直接下级:领班

〈岗位职责〉

1、向房务部经理负责,负责接待部日常管理工作,以身作则并保证接待部全体员工认真执行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2、制订、修改、完善管理程序和工作程序。

3、制订本岗位的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政治素质,树立为宾客服务的良好职业道德。

4、负责收集员工在工作中的各种案例,负责将客人的各种对酒店服务及设施的意见反馈至部门。

5、负责检查和控制总台的服务质量。

6、与客房中心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客人订房要求得到满足和最大限度地提高客房的使用率。

7、与市场销售、团队联络、宴会预订等有关部门联系,确保团体、大型会议客人的各项要求尽快得到落实。

8、与财务部的有关班组密切联系,确保住店客人的账单准确无误。

9、负责对员工的业绩进行评估与考核。

10、做好服务用品的领用工作。

11、负责对客房钥匙的制作和管理、监督工作。

12、按时完成部门下达的其他各项指令。

(二)领班:

〈上下级关系〉

直接上级:主管

直接下级:接待员

〈岗位职责〉

1、负责分派本组员工的具体工作。

2、负责本组员工的考勤考核和评估。

3、负责对跟班的新员工进行现场指导。

4、处理当班员工在开房工作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并向上级汇报。

5、负责检查本组员工的服务质量以及仪表仪容。

6、检查当班员工办理的客人登记资料及输入情况。

7、主持班组之间的交班会。

8、检查当日抵店团队的排房及有关订房要求落实情况并签名。

9、及时核对公安机关签发的各类协查通报并负责将有关信息输入电脑。

10、督促当班员工履行卫生值日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11、做好当日预订未到店的客人信息反馈工作。

礼宾部

(一)领班

〈上下级关系〉

直接上级:主厅主管

直接下级:礼宾员

〈岗位职责〉

1、每星期组织和主持礼宾部全体人员例会。

2、督导下属的日常工作,确保抵、离店客人得到及时的关注和帮助。

3、迅速、礼貌地回答客人提问,妥善处理客人有关礼宾部的投诉。

4、检查下属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礼节礼貌及在岗情况。

5、安排班次,分配工作任务并负责其考勤。

6、协调、沟通与市场营销部、客房部、保安部等有关部门的关系。

7、处理酒店门前的车辆行驶并加强对出租车的监督。

8、保证大厅内和酒店门前的清洁,保证活动通知牌和其它置于大厅内的告示牌符合要求。

房务中心

(一)、领班

〈上下级关系〉

直接上级:楼层主管

直接下级:话务员

〈岗位职责〉

1、掌握酒店客房入住状态及客人情况,提醒员工特别注意对VIP的服务。

2、调查、处理有关总机的客人投诉。

3、负责本部位员工的排班和考勤。

4、检查下属仪容仪表、礼貌用语、工作程序及机房制度执行情况。

5、协调、沟通与酒店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

6、负责本部位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并加强职业道德、礼貌待人教育。

7、编制、更新《酒店内部常用电话号码表》及有关问询知识手册。

8、随时注意观察并培训下属如何处理紧急通信故障。

9、认真观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10、督促、检查本部位各种表格、文件的清理存档。

11、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楼层主管

<上下级关系>

直接上级:客房部经理

直接下级:楼层领班

<岗位职责>

1、交接班、掌握客情,了解房间状态及当日预定,合理安排员工工作任务。查看交接班日志,及时处理、落实交接班中记录的问题。

2、参加部门例会,落实会议内容,组织员工班前会,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检查仪容仪表,行为规范等。

3、巡视、督导检查员工的各项工作,做好在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技巧,并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按奖惩制度实施奖惩。

4、负责班组财产管理,督促易耗品的控制以及班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正常运转。

5、关心员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了解员工的思想情绪,处理好员工内部

各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的考勤,篇八
《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完善及规范酒店员工考勤管理与操作流程,确保酒店进行有秩序的运营,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 适用范围

除由集团统一进行MSN考勤管理的领导外,其他酒店员工在上、下班时都必须严格按照考勤管理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或早退。

3 工作时间

3.1 每天平均不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不超过44小时。(不 包括就餐、休息等非工作时间)

3.2 工时制度: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不同岗位采用不同工时制度,分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两种。

3.3 行政班:08:30-12:00;14:00-17:30

3.4 倒班制:一线部门可根据运营接待需要,具体安排工作时间,将上班时间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执行。 4 考勤规定

4.1 酒店实行上下班打卡的考勤方式,记录在岗员工每人每天的实际出勤情况。考勤统计以每月二十一日至次月的二十日为一个计算月,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对考勤记录情况进

行统计汇总,并与各部门月度出勤表核对,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

4.2 各部门需做好本部门员工考勤统计表、排班表,以便人力资源部核对考勤。

4.3 以酒店正常或特殊工作时间为准,员工上班晚于规定时间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离岗为早退,员工上班时若无正当原因而未打卡,则视为旷工半天;两头班中间或在下班时漏打卡1次(特殊原因除外,但需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给予10元罚款,当月累计3次以上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追加罚款50元。

4.4 经理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每月正常休假必须在当月进行消化,特殊情况未能在本月消化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并由总经理批准,可累计到下月;一线员工结合酒店经营淡、旺季的特点,由部门合理安排补休。

4.5 所有考勤类相关表格,如员工考勤统计表、排班表、 加班申请表、休假申请表等,均经人力资源部设计制作并印刷使用。

4.6 在员工排班表上需注明每个班次的具体上下班时间,并以对应的考勤符号填报(如V代表上班,O代表休息),排班表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4.7 各部门需在每月21日前将部门本月员工考勤统计表及次月排班表上交人力资源部。

4.8 排班及考勤统计表需用24小时计时,如员工早上8:30上班,则记录时间是08:30;员工下午5点30下班,则记录时间为17:30。

4.9 如因打卡机故障、网络故障及停电等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考勤,需由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当日考勤,月底递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10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酒店考勤管理的有关规定。

4.11 行政班人员:要求上下班均须打卡,1个工作日打卡2次。

4.12 两头班(同一天上班时间分成两部分,两部分中间有一至数小时休息时间)人员:每个班次均要记录报到时间和下班时间,要求上下班分别打卡,1个工作班次打卡4次。特殊工作班次及夜班人员:要求上下班分别打卡,1个工作班次打卡2次。

4.13 对于因公出差而无法严格按规定打卡的特殊工作岗位,由部门及时做好书面记录,并每月随考勤表一起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通过视为正常考勤记录。

5 加班管理

5.1 定义:加班是指在工作班次结束后继续工作一小时以 上,或在所安排的休息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上班。

5.2 由于员工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加班。

5.3 酒店提倡高效的工作,不鼓励加班,但确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必须提前履行加班申请手续,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将不计加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履行加班申请手续的,必须于次日后补手续,否则将不计加班。

5.4 加班申请程序

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部门领导签批→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批→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

5.5 每月由各部门统计本部门加班情况,月底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6 各部门必须保留员工加班申请表(员工、主管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纸制申请表),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虚报加班小时,将对本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5.7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5.8 如果部门领导出差,员工因工作需要,提出加班申请,应电话向主管领导汇报,得到领导同意后方可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表,待领导返岗时补签。

5.9 员工加班必须在一个自然年(即每年的1月至12月)内清偿完毕;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员工加班,原则上要求在

清偿期内以调休的方式全部清偿,不得再补偿加班费,特殊情况下按法定的补偿标准支付加班费。

5.10 加班时,按照正常规定打卡。如员工在其他部门加班的,需在各相关部门制定的签到表上注明加班的部门和时间,并且由加班部门的兼职考勤员签字确认。

5.11 人力资源部每月公布一次本月员工加班情况,无理由或过度加班将由提请部门经理/总监并向总经理做出解释。 6 各类加班及清偿方式

6.1 普通加班:指员工在一般工作周内的一般加班,如员工在正常班次后的加班。由部门于清偿周期内及时安排调休;调休后酒店不再支付加班费。申请调休时,员工应填写调休申请,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6.2 公休日加班:指员工在工作周以外的时间加班,由部门于清偿周期内及时安排调休;

6.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指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旦1 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一3天),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 责权划分

7.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酒店考勤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并对各部门的出勤情况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不定期抽查。

7.2 各部门为考勤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规范本部门考勤管理工作。

各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的考勤,篇九
《管理部门考勤管理办法 --》

管理部门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人员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院风、院貌,现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工作纪律:

1.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院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网上聊天打游戏、大声喧哗、吵闹、斗殴、打牌、聚赌。

4.员工因私不能按时上下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的,按旷工对待。

5.员工对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应积极主动、想方设法认真完成,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完成工作任务者,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 请假:

1.员工请假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一般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由主管院领导批准;中层干部请假一天由主管院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院长批准。

2.员工请假,应由本人事先办理书面手续,要写清原因、起止时间,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来电请假,所在部门无论同意与否,应及时通知本人。假期满后,应持有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承认。

3.员工因病请假一天以上,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三、 考勤处理

1.员工上班迟到15分钟以内,扣罚10元。超过15分钟,扣罚20元。

2.未到下班时间早退15分钟以内,扣罚10元。超过15分钟,扣罚20元。

3.员工擅自离岗、串岗聊天、网上聊天打游戏、大声喧哗、吵闹、斗殴、打牌等,每次处罚50-200元。

4.员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缺勤者为旷工。旷工一天处罚200元。

5.员工请事假经批准,按日扣发工资。

6.员工请病假经批准,病假工资的发放按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休假。

员工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以当年国家公布的假期为准。院内临时

增加的假期视为员工的集体调休。

五、 其他相关规定

1、员工有旷工行为,停发当月奖金,累计旷工3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2、当月请事假,按日扣除奖金。请假超过五天,扣除当月奖金的50%,请假超过十天,停发当月奖金。

3、员工休病假,按日扣除奖金,休假超过15天,当月无奖金。

4、员工全年请病假缺勤累计超过两个月、请事假累计缺勤一个月,年终奖金不予发放,并取消当年度调资资格。

5、各部门应统计员工每月的出勤率。员工当月出勤率以实际出勤日进行统计,每月公布一次。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人员管理,积极倡导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团队形象,为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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