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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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员工上下班制度规定》

员工上下班制度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项规定,希望公司职工认真严格遵守执行。

一、公司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的时间标准,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有事必须请假的职工,假期两天内(含二天)的应向本人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超过三天(含三天)者须向公司经理书面申请。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

三、超过上班规定时间10分钟以上者,视为迟到,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着,视为早退,迟到超过2小时以上者,则视为旷工。

四、处理规定:

1、职工在一周内迟到或早退二次以上(含二次)者,应扣发当月5%工资。

2、职工在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六次)者,应扣发当月10%工资。

3、职工每旷工一次,应扣发当月5%工资,职工请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职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旷工达到14天(含累计)者,旷工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并解除劳动关系。对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的权利。

5、一年内,因违反本项规定而被扣发三次以上(含三次)工资的职工,公司各项奖金不得享有。

五、确因工作需要原因而发生迟到者,应在当天内向部门负责人或公司经理解释,征得部门负责人或者公司经理的认可。

办公用品的管理制度

值班制度上班制度的规定

服务技术部经理全面负责24小时值班工作。上班制度的规定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接待客户、接听电话必须礼貌服务、文明用语,竭诚为客户服务。

3.接到维修车辆任务,必须克服困难,想尽办法给予解决,作好详细记录。确有困难要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4.必须确保服务车的专用性,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若违规,发现一次扣款100元。外出抢修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5.按公司安全生产、服务维修质量等规定和操作规程要求,负责搞好夜间及节日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并协助保安人员做好下班后及双休、节假日的防火、防盗工作。

工具室管理规定

1、凡是需要借用专用工具、专用设备、仪器的操作员,凭工具牌向工具室借用。量具、贵重工具、仪器由车间指定专人借用。

2、为了提高工具利用率,借用的工器具使用完毕随即归还。归还工器具时必须无损坏和表面清洁。

3、掌握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正确安装和操作,严禁小具大用,精具粗用,并不得乱用和任意挪用。

4、工具、仪器未经设备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拆卸和改装。

5、工具室工器具一律不外借。

专用工具设备管理

1、每周员工按要求保养指定的设备。

2、实行设备管理兼维修员、工具管理员(兼统计员)在技术总监指导下的专人负责制。设备管理兼维修员、工具管理员(兼统计员)应做好以下工作:①每月检查、统计工具一次;②指导员工正确使用

和保养设备、工具;③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当事人予以纠正;

3、维修人员借用专用工具或设备时,应将自己的“工具牌”交给工具管理员(兼统计员);当维修人员借用价值大于千元以上的专用工具或设备时,应在“借用工具、设备登记簿”上签名。

4、设备或工具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①使用者应立即向设备管理兼维修员、工具管理员(兼统计员)报告;②设备管理兼维修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动手进行修复;③设备管理兼维修员不能排除故障时,应立即向生产主管报告;④设备、工具已经损坏时,生产主管应立即向服务技术部经理报告。

5、因正常磨损导致工具或设备损坏有的,当事人可以“交旧领新”;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工具或设备损坏的,当事人应按直接损失的50%进行赔偿;丢失工具或设备的,当事人应按该工具或设备的采购价进行赔偿。

6、工具管理员做到每日清洁保养专用设备和工具。

7、设备管理兼维修员有序地对各种设备按期进行维护保养。

8、维修工对指定保养的设备,按设备操作规程每周五进行保养并清洁干净。

培训制度的管理

企业员工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培训合格者,作为提拔使用的必需条件之一。培训内容主要有:先进的生产技术知识,市场营销等。培训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制定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培训情况。

一、培训的层次和侧重点。培训分为技术人员和营销人员的培训,公司员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学习。总的培训侧重点在于发展能力、更新知识、掌握技能。调整到新的岗位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均应接受培训,尽快掌握新的岗位的职责和技能要求。

二、岗前培训。新进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技能要求。

三、在职培训。可根据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主要通过经常性的培训和专门化的目标性培训,如生产技术培训、营销采购培训等。通过培训,掌握新技能、新设备、新材料的使用方法,提高工效率。

各件出入库管理

1、接受配件验证单,并核对月度计划。

2、入库配件、材料必须严格交接,凭验证单及时验证。检查配件、材料的名称、数量与验收单内容是否一致,有无附件、有无损坏。

3、入库配件的数量验证、按件计算的要全部点数。配件质量验证,外观质量一般凭目视,手触感管检查和经验鉴别。验证须当日完成。数量大的,当天晚上即使加班也难以验完,次日必须验完。

4、经过正式验证后,由保管员签字填写入库单后方能上货架、记帐。

5、验证时发现少量短缺、配件损坏、品种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等,必须核实情况,查明原因、落实责任,与供货单位联系。在未做出处理前保持原来包装,单独存放,做好记录,负责保管,不能上架发放。上班制度的规定

6、验证合格的配件、材料随即办理入帐手续。

7、配件存放应贯彻便于收、发、检验、计数清点的原则,做到帐、物一致,便于发料、保管、核算。

8、易燃物资必须做到分库存放,易碎、易损材料必须轻拿轻放,不得碰撞、挤压。

9、仓库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定期盘点制度和进行经常性的抽查盘点,要随掌握配件材料收、发、存的增减变化和质量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维护保养措施,并向计划员提供配件库存信息。

10、配件、材料的帐、卡及其他原始单据,按规定负责保管,不

得丢失。

1、实行“交旧领新”的配件领料原则。先交旧,后领新,如客户确需带走旧件时,必须经客户和车间主任同时签字,配件部方可退回旧件。

2、修理人员必须凭维修委托书到领料窗口领料,无委托书,配件部应拒绝发料。

3、领取事故车配件,严格按“估价单”规定的范围领料,确需超领配件时,必须经前台业务接待签字同意,配件部方可发料。

4、配件部发料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及时、准确、热情发放配件。

5、业务繁忙时,修理人员应自觉有序的排队领料。

6、领取配件时,修理人员应该当场验证配件,携离领料区的配件将视为合格品。

7、特殊情况,修理人员可通过车间主任或前台业务接待签字向配件部暂借配件。以上规定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有关费用报销规定

1、凡涉及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报销,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包括对外取得的发票收据和内部自制的报销单据。

2、对外取得的各类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内容完整正确、发票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3、各费用及支出报销均应有总经理、部门经理及经手人签字。若外购配件、材料、酒水、用品等实物,还应附有实物验收手续或验收人签名。

4、采购材料、配件等,原则上应取得增值税发票,对方没有增值税发票的,应取得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严禁收取白条收据,否则财务不予以报销。在收取增值税发票时,应注意发票金额乘以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出的税额是否正确。同时要注意购销双方的名称、纳

篇二:《几个工作制度的区别》上班制度的规定

一)法律分析

就目前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可采取的工时制度包括: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鉴于有些用人单位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国家规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以及在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等办法,但需要将相关情况报主管部门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由人事局审批后执行,企业单位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后执行。(参见《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5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根据住商公司提供的相关事实材料,显然适用标准工时制度不妥。针对住商公司适用不定时工时制还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具体分析如下:

(1)不定时工时制度

A、定义:不定时工时制度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由于该工时制度适用于机动作业工作者,因此相对于稍后提到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制度而言,其优势主要是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的限制,无需支付超过固定上下班时间工作的加班工资。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工作时间,不适用加班加点制度的限制,也不必支付相应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需支付加班工资)。即在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休息的情况下,可不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和周末上班的加班工资。(参见《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 劳部发[1995]309号)第67条规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B、适用对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如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以及值班驾驶员等;

4、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A、定义: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即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适用于需要连续工作或与自然条件和季节有关、需一段时间连续工作的行业,有正常的上下班时间,适用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并应按规定支付相应报酬。如遇工作日正好是周末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如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则应按法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B、适用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因受季节条件限制,淡旺季节明显的瓜果、蔬菜等食品加工单位和服装生产及宾馆的餐厅和娱乐场所的服务员等;

4.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

5.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上所述,不定时工时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所确定的工作时间都属于弹性工作时间。从具体的适用对象来看,不定时工时制度适用于机动作业,综合计算工时制度适用于连续作业且受季节和自然因素影响较大的行业。实际操作时,其实很难严格的将“机动”和“连续”区分,从相关条文来看也有重合,但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运营成本(人力资源成本),不定时工作制可以不受确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而综合计算工时

制度虽然也是弹性工作时间,但是严格受到工作时间的限制,超过时间如同标准工作时间一样,超过的部分要作为延长的工作时间计发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不定时工时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申请

1.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2.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3.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申请

采取不定时工时制度,应向本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递交有关材料(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其他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之申请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自受理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决定。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查期限的,经劳动保障部门主管领导的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企业有权利要求其说明理由。

(四)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4.《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

5.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沪劳保发[1995]16号)

6.《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沪劳保福发

[2006]40号)

篇三:《公司上班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上班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4. 休病假制度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者或部门经理请假,经同意方可休假。

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扣发日工资的80%.。

5. 事假制度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提前24小时向项目管理者或部门经理请示,经领导同意,方能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以发任何薪资。

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6. 有薪节假日

每周六日未法定公休日

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

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

缺勤制度: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10分钟以上扣款20元,30分钟以上

按0.5天事假计.。

旷工扣款规定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已经查明

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讲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

有任何经济补偿.

7. 工作行为规范

A 着装干净整洁,待客礼貌大方谦虚。

B 禁止在办公区吸烟,在乎别人的健康,就是在乎生命。

C 公司设备财务请爱护,用完及时放回原位,方便别人下次使用。

D 工作时间不允许办理私人事情以及游戏,午休时间除外。

E 辞职请提前十天申请,方便工作交接。

8.值日安排

员工轮流值日,值日范围:办公区的打扫、办公桌椅的清洁和摆放、烟灰缸的清洁、玻璃的清洁(没有手印和其他痕迹)、茶具的清洁和整齐的摆放等。

9.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按照规定或其他隐瞒

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10.负责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篇四:《工作纪律制度》

[篇一:工作纪律制度]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包括学习夜)。凡迟到超过10分钟视作迟到,(按单位钟表为准)收回考勤记录表。年迟到累计超过12次以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每次迟到超过半小时扣100元,超过一小时视作无故旷工半天(早退处罚与迟到一样)。工作纪律制度。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都要登记签字,当月汇总后交办公室,每月张榜公布。

二、请销假制度

(一)病事假。凡因病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

②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

③、违反大厅计算机操作规程,安装各类与业务无关的软件,感染计算机病毒,影响财务数据安全的;

④、工作时间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大声喧哗;

⑤、不履行值带班制度,值日敷衍,值带班记录马虎的;

⑥、不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举止行为不文明的,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

⑦、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⑧、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⑨、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⑩、其他违反内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2、大厅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被上级检查发现,媒体报道,妨碍优化发展环境,影响全区机关工作效能的,从重处理,建议调离核算中心。

[篇三:机关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局机关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倡导廉政勤政,遵章守纪新风,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使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制度和规定:

一、工作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作息时间,按时签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上网娱乐,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会,会议期间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不得剪指甲,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3、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股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初审后报jú长批准。凡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告知办公室,请假手续送局办公室存档,严禁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年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4、各股室尤其是窗口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做到微笑、热情、周到、快捷、满意。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绝不允许推诿、拖拉、刁难;对确实不符合条件、不能及时办理或不在办理范围内的要耐心解释,说明理由和原因。同时要努力树立自身和单位对外的良好形象。接待群众要态度和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与群众发生争吵,更不能动手。

5、要坚持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窗口服务业务要熟练、准确、快捷,工作无差错、无漏洞。bàn zhèng、交易等工作自受理之日起,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30个工作日发证;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20个工作日发证;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发证;交易过户手续办理15个工作日完成;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房地产评估,100万元以下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万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完成;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房屋测绘10个工作日完成;他项权证办理1个工作日。

6、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办公室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在县境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出县境外的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加油或维修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每天下班后和节假日不得随意停放,按县纪委要求必须停放在单位楼下停车场。

7、公务接待和办公用品购置由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按局领导要求统一安排。

8、工作纪律实行中层领导负责制并负连带责任。各股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局里各项纪律制度,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

二、处罚规定

1、每周由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对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上班时间串岗、上网娱乐、干私事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日罚款50元;参会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凡在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中,一般工作人员违纪的,股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股室负责人违纪的,分管领导受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如同一个人在局里抽查中受通报批评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连续3次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责令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连续4次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3、凡上班时间上网娱乐被抽查到的,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由办公室收回其电脑,重新分配。

4、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者除按天数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本人在干部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年累计旷工达15天(含15天)以上或屡教不改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开除处分。

6、凡未经局领导同意擅自用车,经上级检查或举报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的,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出现任何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和驾驭员承担。

7、凡工作或服务方面受到群众反映、举报等原因造成单位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或与群众发生争吵1次的,除负相应责任外,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因同一个人连续2次受县纪委通报批评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以上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四: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规定]

针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机关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干部职工的中心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树立“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打游戏、看视频、听歌、上购物网站等。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

3、严禁在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短时间外出者,应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并在外出告知牌写明去向,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4、凡参加自学、函授等各种形式学习请假的,应有学校出具的学习通知单。

5、全局(中心)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半天以上报科室负责人知晓,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并将请假条报办公室存档备查;科长因事请假或出差,半天以上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副jú长请假或出差,向jú长报告批准;假期满后,必须按时上班,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病假须以县级以上(包含县级)医院证明为依据,否则视为事假。

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以国家规定为准,书面请假并经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公室存档备查。

6、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承诺践诺工作制度。对于前来窗口办事的群众,在充分了解其真实诉求的基础上,对办理事项作出办结时限的承诺。视具体事务,承诺在规定工作日之内办结回复,并将承诺书现场交由办事群众本人手中。

二、工作纪律督查要求

1、办公室负责督查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等形式,对各科室、“中心”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一般情况下,每月督查二次。

2、各分管领导为分管科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主要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首要责任人,在检查督查中如发现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要向分管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问责。

3、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对具体办事人员开展帮助教育谈话。

4、每次纪律督查结果以<督查通报>形式印发,作为考核评比依据之一,并与年终绩效考核、个人评优等挂钩。

[篇五:政府机关工作纪律制度]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办理各项业务要及时、准确、严谨、稳妥。

二、模范遵守<国家公务员保密守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管好秘密物品、文件资料等。

三、自学遵守考勤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因公外出须告知负责人并上报办公室。

四、工作时间要高度集中精力,切忌三心二意,没有责任心,行走、坐立要讲究仪表风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工作时间穿戴要整洁,切忌衣冠不正,邋遢散曼,男士头发不盖耳,不留胡须,女士化妆轻淡相宜,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穿戴装扮要符合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六、接待来客,办事人员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许在楼道内长时间停留,大声商议交谈;不许在楼前台阶闲坐、相聚闲聊,影响机关形象及办公。

七、接待来客,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大方、笑脸迎送,如遇有咨询者应诚恳做答,详尽解释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若政策不甭,无法做答时,也应领咨询者到有关部门,尽力做到使咨询者满意。

八、咨询问话要诚恳耐心,要根据部门职能及业务分管的有关规定和原则问答,不得以个意见代替部门意见或领导意见,禁止对他人做出自己职务、业务不相称的承诺,注意内外有别。

九、大力提倡干部职工团结互助、互尊互谅,积极参与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禁止使用粗俗污秽言语,禁止嘲弄、侮辱以及损害他人,禁止酗酒、赌博、吵架,维护好公务员良好形象。

十、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延误公务,禁止聚众聊天,禁止在办公时间内下象棋、打扑克等,严禁在工作时间办私事,杜绝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大声喧哗。

篇五:《信访工作制度》

[篇一:人大信访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结合我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特点,制订如下信访工作制度。

一、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按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设置信访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

二、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2、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人大信访工作会,认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问题、研究办法,及时指导和推进信访工作的开展。信访工作制度

3、信访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每季度集中一次讨论、分析和研究信访案件、信访动态,切实为民排忧解困。

4、信访专班和人大机关各工作委员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要将信访工作目标“四个百分之百”落实到工作之中,并纳入年终考评内容。(信访工作目标“四个百分之百”即①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进行登记,件件记录在案,5、接待来访群众、接收群众电话、处理群众来信、处理校内设置的"校长信箱"的信件,应按照各自特点,完成信访处理工作。

三、接待群众来访,接收来访电话,接待人员应对上访内容作详细记录,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访人员。确需领导接待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作出妥善安排,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四、处理群众来信由校办负责,工作人员应及时拆阅、登记、阅处。阅处的要求是:

1、能由校办回复的要尽量回复,涉及到招生、人事等方面的信件,应及时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或校长处理。

2、对于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做到件件有着落;要调查核实,发现错误,尽快解决。重大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再报校领导阅示,对阅示落实情况要检查、记录。

3、来信中提出需要帮助的合理要求,应尽量给予帮助。

4、关于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信件,可酌情请有关科室协助审阅,回信时尽量退回其稿件。

5、信访事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6、挂号信回复也应用挂号信形式寄发;转送有关部门的挂号信要有收件人签名。

7、复信应使用靖江市第四中学便函纸,答复问题要观点明确、文字简练,打印应清晰规范,复信应加盖校印,重要信访件复信要留底保存。

五、在办公楼设立的"校长信箱"由校办负责协调处理。应设有专人按时开启,来信及时登记,尽快阅处,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信人。

六、凡需校领导阅批或有关处室办理的信访件,(包括接待来访记录、电话记录、群众来信)应填写<靖江市第四中学信访处理单>。呈校领导阅示的信访件应按校领导的批示认真落实并做好督办工作。接到信访转办单的校内有关处室应对提出的问题,调查研究,尽快办理,填写好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由经办人签字后将<信访处理单>退回校办。

七、对师生反映的突发性事件、问题较突出的联名信及有可能发生意外行为的问题、集体上访等问题应急事急办,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八、对超出正常信访范围、无理纠缠取闹、有意制造事端、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来访人员,应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交保卫部门处理。

九、各种信访事项及处理结果应分类保存,重要的信访件要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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